德育在人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德育在人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德育在人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

摘要本文从德育社会学角度论述德育在人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强调了德育因素的客观性、德育的重要性和德育的科学化问题,提出了优化德育过程的几条原则,对德育研究和实践具有一定的启发。关键词德育因素;德育;合社会;适应与发展;内化;社会化中图分类号 G63 ***德育因素是制约人适应与发展的客观的重要因素之一。人生活在并只能生活在社会中,其存在、适应、发展都受社会条件、社会关系、社会制度交互作用,其中,那些制约着人适应与发展过程的精神世界、个性品质、潜能的东西,就充满着德育因素。不论人们主张或不主张、从事或不从事、接受或不接受德育,德育因素都客观存在于社会现实之中,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无孔不入,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客观地对人的适应与发展起作用。人在适应与发展中,不受好的德育因素影响,就会受不好的德育因素影响,只是影响的方向程度、效应不同而已。狭义上,学校德育与社会德育不同,广义上,所有德育都是社会德育。德育过程不单在学校中,所有社会成员都有一个接受德育或再德育的客观过程。一个良好的社会德育,乃是社会成员获得合社会适应与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径。狭义看,社会德育相对学校德育而言,具有相对的不可控性,但其发生作用的现实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良好的社会德育促进社会成员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反之则延缓、阻碍甚至损害社会成员的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进程。自觉、合理、科学地调动起所有良好的社会德育因素,实施健康的社会德育,就是要以人的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为根本目标,使社会成员不断内化人类肯定性的精神本质,实现合社会的个人调谐与合个人的社会调谐之辩证统一,从而加速人的社会化进程,促进社会合理化,推进社会文明。现代社会中,教育一般地以学校形式出现,科学的学校德育则是青少年个体社会化的首要的和主要的途径,也是人的合社会适应与发展的关键。因而,科学的学校德育是学校教育有机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系统中的子系统,它按照特定社会的客观要求,将人类肯定性的精神本质和特定社会的良好规范,内化为青少年的道德、品格、素质,并与其它各科教育交互作用,使青少年获得合社会的临近适应与发展,导向个体社会化。这是一种将外在的社会要求转化为个体思想品德,并使外在的社会要求与个体思想品德达到和谐统一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个意义上,学校德育又是社会德育。就学校教育而言,学校其它各育与德育相比,是有区别的。首先是具体的目标、任务不同,智育,主要担负着传授知识、培养智能的任务,体育,主要担负着锻炼体格、增强体质的任务,美育、劳动和职业技术教育等,其任务也是特定的;其次,具体的手段、方式方法、途径也都不同。然而,根本的区别还在于尽管各科教育的实际过程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着德育因素,但在理论上,基本身基本不涉及或少伦及青少年的灵魂深处,一旦涉及,那便是教育过程中的德育因素在起作用。作为一个合社会临近适应与发展并日趋完善的人,精神世界是根本的支柱和动力,因此,科学的学校德育必然成为学校教育系统的动力源。当然,如前所述,德育因素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各科现实的教育过程,德育因素必然发生作用,因此,主动、自觉地将德育容于各科教育之中,也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德育途径之一。良好的德育在人的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进程中必然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的,一是通过批判地继承人类肯定性的精神文化(包括政治观念、伦理道德、宇宙观人生观、价值观效益观等等),创造性、建设性、持续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人类肯定性的精神文化宝库,并将其内化为个体的肯定性精神本质,构建主体中具有本质力量的精神世界,形成合社会行为的动力系统,实现个体精神境界和内在本质的社会化;二是通过科学技术的伦理化教育,使社会成员道德地运用科学技术,实现个体乃至社会集团在科学技术运用上的合社会性,实现个体素质现代科技社会中合社会地适应与临近发展;三是与其它各育和各种社会实践交互作用,发掘并巩固个体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潜质,实施精神导向,优化个性心理品质,推进心理保健,使个性和谐发展及其与社会的一体化;四是通过持续不断的潜移默化,在个体利益追求与社会的适应与发展中不断进行自我调适,达到个人与社会的辩证统一,保障社会安定,构成社会进步合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在我国当代,德育工作曾几起几落,有成功

经验,也有失败教训。新形势下,德育既充满着机遇,又再次面临挑战。由于社会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但发展不充分,民主意识增强,但民主参与机制未健全,参与国际竞争日多,但多元文化承受力却较弱的矛盾过程之中,德育在促进人的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在教育思想上,或过分强调德育,过高估计德育的地位和作用,陷入了“德育万能论”的怪圈,导致德育过程非科学化,德育的唯一化使德育在空洞的高声呐喊中无形消解。或只重智育和办事能力,忽视德育,抽象讲德育,具体无德育,陷入了“德育无能论”的怪圈,导致德育缺失智育扭曲,使人在适应与发展中失去合社会的精神支柱与动力系统,产生出人才废品;在德育指导思想、目标体系,内容上,忽视人的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这个根本主题,只把德育看作是履行行政职责的必需品或装璜,德育的根本出发点、归宿点被异化扭曲,陷入“德育盲动主义”的怪圈,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思想行为与个性发展却被无形割裂,既不能实现德育的本质目的,又沾污了德育的纯洁性;在德育的方法、途径上,缺乏系统化、科学化和道德化,忽视德育的长期性、长效性和潜在性,构成了“德育短期行为”,命令式、强制性、行政化手段充斥整个德育过程,失去面对新形势的应变力,不仅违背了德育规律,还使德育过程本身违反了道德,大大消弱了德育的道德感召力。这一切,都是德育过程中的反德育因素,若不加以克服,德育本身很可能成为新的社会条件下扼制人的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的异己力量。过去,人们研究德育多从思想品德本身去研究,未跳出自身系统,参照系不明,缺陷较多。改革开放以来,德育工作者在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学基础上,把视野扩大到社会学、行为学等边缘学科,把德育研究放在更为广阔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大背景中,放在社会的变迁与流动过程中,进行多角度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果,大大增强了德育改革的力度。中央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订了一系有利于优化德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这些都是近些年来德育科学研究成果的结晶,不仅阐明了我国德育工作的指导方针、基本思路,还为德育工作者指明了德育方向、途径和基本方法,是德育工作和德育科研的指南。当前,迫切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深入地、创造性地贯彻落实这些德育法规、规章,如何进一步优化德育过程。本文在此提些粗浅看法,抛砖引玉。 1.优化德育过程必须在实践中研究并遵循品德形成的规律性。品德形成过程是人在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个体特有的思想、道德品质的自我适应与发展的客观过程,具有多因性、自发性、可塑性、客观性等特点,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的品德内化与品德外化的矛盾运动过程。德育过程则是德育工作者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根本利益要求,按照品德形成的客观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德育影响,以培养和形成特定社会或阶级所需的思想道德品质,实现个人社会化的社会实践过程。这一过程具有多样性、反复性、自觉性、能动性的特点。因此,优化德育过程必须以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并依据特定社会的既定法规,在实践中研究品德形成的客观过程及其内在规律,遵循品德形成的客观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多层次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德育影响,培养和形成个体合社会的思想品德,实现个体合社会的适应与发展,推进社会文明。 2.优化德育过程必须在实践中把握德育过程的渐进性、阶段性。品德形成过程的阶段性、渐进性决定了德育过程的阶段性和渐进性。一般地,德育过程大致可分三个阶段:(1)教育者将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某些思想品德规范作用于受教育者,受教育者有选择地受纳并内化为个体道德品质意识;(2)积淀在受教育者个体中的道德品质意识形成动机,支配、调节并外化为道德品质行为,反作用于社会;(3)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依据行为效应和个体品德发展程度,调节教育行为和受教育者品德行为,进入新的德育发展阶段。在实践中,这三个阶段是一个不断反复渐进的运作过程,无法精确地区分排列,更不能机械地套用。但品德形成的客观机制制约着德育过程的运作,因此,德育工作者必须具有科学的德育阶段意识,才能实施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系统的思想品德教育。 3.优化德育过程必须克服智育化倾向。在现代社会中,系统的德育主要是通过学校教育来实现的,而学校教育又以教学为主要载体。

因此,德育实践中,人们容易把德育过程与智育过程等同起来,甚至以智育代替德育,形成思想道德品质智育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德育过程的优化。应该看到,如前所述,尽管智育过程蕴含着德育因素,德育过程也蕴含着智育因素,都必须依据“知、情、意、行”的心理发展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二者可以互补,交互作用于人的合社会适应与发展。但二者必竟是有区别的:其一,贯穿于德育过程的主线是社会实践,德育过程中的“行”,是社会性的实践,是一种正式的社会交往、沟通和联结,这种“行”一旦发生就与社会利害关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智育过程中的“行”一般说来,仅仅只是一种“练习”或“习得过程”,一般不形成社会利害冲突。因此,德育与智育对“行”的要求也不同,德育必须严格注意“行”的社会效应,比如,绝不能让受教育者去实践犯罪、体验犯罪过程。这是德育过程与智育过程的本质区别;其二,德育过程中的“情”、“意”,本质上都是社会利害关系在教育心理上的反观,是思想道德品质内化的粘合剂,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思想道德品质上沟通、接纳的必要条件。而智育中的“情”、“意”一般不具备社会功利特征,至多只是施教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辅助手段,并非必不可少。因此,要使德育过程优化,教育者必须体察受教育者的情感,了解其态度,并动之以健康的真情,摆明正确的是非观,才能提高德育效果;其三,德育因素具有时空的广泛性和内容的社会性,因而德育过程还具有同时性、反复性,其循序渐进只是一个大致的过程,无法精确地排序,同时,社会因素对德育影响甚大,学生的“熟习”会因个体需要,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利害冲突中“淡忘”,因而,德育过程中的“知”同时具有三个含义:必须是特定社会或阶级所需的思想道德观念;特定社会或阶级所需的思想道德观念必须不断反复地作用于个体;可以特定社会或阶级所需的思想道德观念体系中易于为受教育者接纳的某一方面作为突破口,实现思想道德品质迁移。智育虽然也有“举一反三”的情况出现,但其学习过程的阶段性是很明显的,知识结构和教育过程都是可以而且必须精确地排序,前后阶段的知识不可能同时出现,同时,其对“知”的“淡忘”在一般情况下与社会利害关系无关。因此,要优化德育过程,德育工作者必须根据社会的、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和德育过程双边活动实情,灵活地选择入口,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德育因素进行必要、合理的反复教育,避免“一刀切”,避免机械套用和无目的的跳跃。 4.优化德育过程必须抓好“内化”。“内化”是德育过程的中心环节,是个体思想、行为合社会的纽带。个体对社会发展规律和真、善、美的信念的确立,是“内化”的根本前提。德育工作者不可能,也决不能是受教育者的保姆或督察,只有通过“内化”,形成个体内部合社会的道德环境,才能达到德育的根本目的。因此,德育过程是否优化,必须从个体思想、行为合社会的辩证统一上去考察。抓好内化,一要以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批判继承人类肯定性的精神道德文化,顺应时代,把握社会变迁、流动过程中社会思想、观念变化轨迹,把握社会发展对个体适应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新教育观念和教育内容;二要结合社会现实和教育对象的时代特征,寻找“内化”的突破口;三要研究“内化”的心理机制,并按“内化”心理机制的客观要求寻找合理的德育运作手段和方法;四要主动适应社会,打破德育的封闭状态,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中一切可以利用的德育因素,发挥德育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必要的德育网络,合理地调节“内化”过程中的内外部矛盾冲突,把德育的外部因素转化为优化德育过程的有利条件;五要注意社会实践,把社会实践活动引入德育全过程,使受教育者的实践活动中体察社会合规律的发展及其对个体的客观要求,处理好内化过程的各种矛盾冲突,通过学中做、做中学的不断反复过程,逐步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行、情感定势,进而建立起对社会、人生的科学信念。《》

德育原理重点整理

第一章 1、德育范围:狭义的德育专指道德教育,亦指西方教育理论所讲的“moral education”. 广义的德育界定,认为德育除思想、政治、道德方面以外,还应当包括法制教育、心理教育、性教育、青春期教育,甚至还包括环境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等。 2、德育概念: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进他们在道德认知、情感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即:德育是促进个体道德自主建构的价值引导活动。 3、古代德育主要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学校德育。 特点:等级性、神秘性、经验性 等级性:在古代社会,道德教育从教育者、受教育者到整个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过程都是受制于上流社会或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的; 神秘性:指在学校德育或多或少的宗教或类宗教特性(包括德育在内的全部学校教育在世界的许多地区完全从属于宗教组织); 经验性:第一,这一时期的道德教育基本上是采取不成规模的师徒授受方式,道德教育的内容也是宗教或圣贤经典思想的解释、理解与实践;第二,道德教育思想不分化、非专门化,缺乏“科学”的证明。 4、德育的现代化指18世纪西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完成以后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学校德育所基本完成的任务。 特点:民主化、世俗化、科学化。 民主化:与整个现代社会经济、政治和教育体制的民主化是联系在一起的,教与学方面都已经民主化; 世俗化:就是宗教教育与学校道德教育的分离; 科学化:一是由于学校德育的世俗化,德育的合理性、德育理论的依据避免了神学化的命运;二是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近代科学的发展为学校德育问题德育解释与解决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与可能;三是德育的科学化还包括学校德育的组织化,主要是指班级授课制为近代教育体制的出现。 第二章 1、苏霍姆林斯基的三点教育探索表现: 首先,苏霍姆林斯基十分重视并努力建设学校教育环境的工作,认为有一条重要的教育准则,那就是使每个人从童年起就在到的财富里生活; 其次,苏霍姆林斯基在从事学校德育环境建设时充分考虑到了与社会教育资源的连接及学生的主动参与两个因素; 最后,他更重视通过环境进行渗透性质的隐性的德育,或者说在他的教育艺术中显示德育更多地隐性化了。 2、科尔伯格“三水平六阶段”: 水平一:前习俗水平(以外在要求判断道德价值) 阶段一,服从和惩罚的道德定向阶段 阶段二,朴素的享乐主义或功利主义定向阶段 水平二:习俗阶段(以他人期望和维持传统秩序判断道德价值) 阶段一,好孩子定向阶段 阶段二,尊重权威和维护社会秩序定向阶段 水平三:后习俗阶段(以自觉守约、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判断道德价值) 阶段一,社会契约定向阶段 阶段二,良心或普遍原则定向阶段 3、价值澄清理论的最大特点:强调个人价值选择的自由,因而将价值教育的重点从价值内容转移到澄清个人已有价值的过程上去。也就是说,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任务在帮助学生澄清他们自己的价值观而非将教师认可的价值观传授给学生。 4、有效的价值形成过程必需的七个步骤: 自由地选择;从各种可能的选择中选择;认真思考每一种选择的后果再进行选择;赞同与珍视;确认;根

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

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摘要中国历史上,女性曾占据过主导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女在社会的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男性成为社会的主导者,而女性地位逐步降低,渐渐处于从属于男性,成为其附庸。妇女逐步被排除于历史之外,成为历史的幕后者。到了近代以后,女性社会地位有了逐步提高的趋势,但是要真正做到男女平等,还任重道远。 关键词: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历史变迁 引言 女性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的威望和拥有与控制家庭或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地位大致来说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期的妇女地位;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妇女地位;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原始社会,中国处于母系氏族制度时期,对偶婚为其主要生化方式,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地位远远高于男子,并且受到尊敬。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宋代理学的传播,禁欲思想成为主流,强调“三纲五常”,压抑妇女的地位,使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生活地位低下。现代,随着新思想的传播,男女平等日益成为主流思想,女性也重新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独特地作用。因此,对女性地位的考察具有重大意义。前人对这个问题已经做了深刻的研究,所以本文中笔者对女性地位的变迁仅仅是再做一下浅陋的阐述。 一、先秦时期 母系氏族时期,主要从事采集果实,及简单的生活工具制做。女性天生的优势就充分发挥。由于女性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有父,在古人眼中,孩子的血统仅维持在母亲身上。古代典籍中常称圣人乃其母感神而生。如《尚书·尧典》说尧是其母庆都感龙而生。种族的繁衍、氏族的维系似乎由女性起主要作用,使女性具有较高的地位。这一时期并不是女性压迫男性,而是女性和男性在地位上具有一定的平等性。如《史记》:“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

互联网与人的社会化

互联网与人的社会化 【摘要】互联网是人类的最伟大的发明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可以说如果失去了互联网,我们根本就无法构建起所谓的现代社会。 既然互联网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如此重要,那就非常有必要研究分析其与人的社会化的关系。下面本文将从社会化和互联网的相关定义与互联网与不同年代人的社会化的交互影响这三大方面分析一下两者的关系。 【关键词】互联网社会化不同时代交互影响 【前言】仅仅作为自然人的人类与动物其实并没有根本的区别,但是在漫长的地球进化史中,人的社会化使得人类脱颖而出,成为食物链顶端的强者,从而成就了高度发达的人类文明,比如当今互联网的发展。那么,人的社会化到底指的是什么?而人类文明的代表之一互联网又对它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呢?显然,我们社会学所研究的社会化,并非普罗大众日常接触的“社会化媒体”“社会化营销”等词语中所涉及的社会化的含义。准确的说,它们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而与此同时,互联网作为一种特殊的大众传播媒介,也以其特有的方式与丰富的内容从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 一、什么是人的社会化 1.社会化的定义 社会化是个体对社会的认识与适应。它是通过个体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而实现的,是一个逐步内化的过程。作为一个生物个体的人,刚一问世就被置身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中,社会环境总是用各种方法对其影响,并使他成为一个符合社会要求的成员,使其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什么应该提倡和鼓励,什么应该反对和禁止,总之,就是要遵循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以上定义来自MBA智库百科) 2.社会化的历程

人的社会化是从其诞生之日就开始的。虽然人在降生之时只是一个“自然人”,但实际上,大多数人一出生就已和社会及社会上的人建立了某种关系,如儿子或女儿,社会阶层等。然而,要成为一个“社会人”,他需要与他人有正常的互动,这种互动从满足需求开始。此后,他从学习社会或群体的思考与行为方式中获得人格并参与到社会中。这种互动与学习的过程就是所谓的社会化。(胡荣社会学概论有删改) 社会化不会在某个特定的阶段结束,而将贯穿于人的一生,这是由事物不断变化的属性决定的。(胡荣社会学概论)结合中国学者对社会化研究的情况,具体划分社会化的历程,可将其分为儿童社会化、少年社会化、青年社会化、中年社会化和老年社会化。(李芹社会学概论) 3.社会化的条件与途径及与互联网的关系分析 不同的社会化阶段,即个体走向群体、进入社会,理解和认同社会规范与社会制度的过程,这一阶段的实现显然需要一定的条件与途径。首先是内在条件,也即个体内化。个体内化涉及到了个人对社会的模仿学习、主观认同、角色扮演、自我强化,而在主观认同的过程中,互联网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一般认为,当个人理解了模仿对象的内在意义,并在再现模仿对象的行为时,就发展为主观认同。(李芹社会学概论)例如一个孩子从小生活在温馨乐观的家庭里,他就很有可能形成开朗乐观的性格(当然不排除后期生活等其他方面发生的巨变而引起的性格转变,不过这也同样说明了主观认同的力量)。 因为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我们在进行主观认同的过程中有了更多机会与途径接触到不同的模仿对象,而不仅仅局限于父母长辈和其他有限机会接触到的群体。我们从网络中获取了更多的知识和信息,比如时事新闻,英雄模范,媒体时评等。我们从更丰富更鲜活更多层次多角度的方面了解到我们的社会,了解到与时俱进的时代价值,从而产生不同的认同,造就不同的人格。 其次,我们在个人内化的同时,由于互联网带来的丰富信息,可能会形成与之前不同的价值观,金钱观和人生观。例如,当代青年由于社交网站等平台学会了从多样的衡量标准来理解和定义成功,而不仅仅是出于对金钱的考量。而孝顺女孩凌一凡一个微博就让病重的外公得以“周游世界”,互联网的力量让爱与梦想又多了一种温情的方式来传递。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班级:计113班 姓名:吕国厅 学号: 113113028 评分标准: 1.思想正确,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理念与法治理念。 (60分)得分: 2.有自己的新见解,新观点。(15分)得分: 3.语言通顺连贯,逻辑性强。(15分)得分: 4.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15分)得分: 总分: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在我们的理念中,法律是一个神圣的词语,是国家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生活的利工具,是需要我们不断认识和运用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法律的出现,也规定了一定得范围,既保护了国家的权益,也维护了公民的共同利益。 我们在现实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约束的,法律限定了我们行为的范围。而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权利又是法律给与我们的,所以可以说没有法律我们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法律的出现解决了许多解决不了的纠纷,就像生活中的财产问题、婚姻问题、事故问题等等的没有制约的行为有了规定,使得法律以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制约违法行为的产物。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生活中行为,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生活都是紧密相连的。 法律的种类很多,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法律的出现,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有了一种保障,一种感觉自己安全的、自己有权利作或不作的现实存在的东西。人们的行为可以认作为是生活的一种表现,对人行为,可看作为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通过教育,让人们认识到法

有关中国近现代史中女性地位变化的看法

纵观中国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女性的地位一直偏低,各方面的发展都不尽如人意。在中国的近现代史中经过几次意义深远的社会变革或改革,女性的地位有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不过在诸多方面仍然有很多阻碍。在我看来,我认为在中国近现代史中女性地位的变化大致存在着四个阶段,从总体而言,女性的社会地位正在不断上升。 第一阶段是从清末时期,这段时期女性地位一直处在一个比较低的状态。中国妇女仍处于几千年封建家长制的禁锢下,被赋予强烈的“孝妇,贤妻,良母”的思想,虽然有新思想的传播,新式学堂的兴建,但女性解放的改革道路依旧在曲折中慢慢开展着。传统中国是男权社会,“男主外、女主内”,“三从四德”“妇以夫贵”“妻为内助”等性别伦理说教对女性加以教化和禁锢,使女性被迫困守在家庭,完全依靠男人生活,毫无自我发展的空间。在婚俗观方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束缚和迫害妇女的利剑。中国古代的妇女素质观实质是一种道德素质观,“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古代妇女素质观的基本主张,“妇德、妇言、妇容、妇勤”是对妇女素质的基本要求,使女子“惟知洞其耳、梏其足、涂饰其面目、一若仅供天地间玩好之用”。妇女“于天地间之事物,一无所闻,而竭其终身之精神,以争强弱交涉于箧筐之间”。晚清女子学堂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不过总体而言仍处在一个弱势地位。 第二阶段是五四运动时期,它不仅是思想,文化领域范围内的一次改革,更是一次深刻的妇女解放运动。它唤醒了中国妇女作为女性

的自觉,使越来越多的先进思想的女性接受了西方的平等明主的思想。让女性首先能作为一个人,一个社会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能自主的选择婚姻生活,不再一味地依赖男人生活。“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批判,女性同样可以接受高等教育。随着具有维新思想的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女学堂——中国女学堂的兴起,此后,上海的爱国女学、北京的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天津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南京的旅宁女学等先后创办,掀起女子教育的初步兴盛局面。随着女学的纷纷兴起,继之而起的女子参与社会工作,女子走出家门走向学校继而走向社会,女学对改变社会风气,提倡男女平等无疑起了积极作用。期间也涌现了很多杰出的女性代表,在中国文坛上享有盛名的女作家庐隐,就是这一时代进步女性的代表人物之一。从她在日本游学的几年时光中,通过对比中日女子教育的差异,深刻剖析了中国女子教育的弊端。更涌现出来像邓颖超这样的女革命家,邓颖超青年时代投身革命,并在五四运动时期,组织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她还和周恩来、郭隆真等天津学生运动的领导者,共同组织了进步青年团体觉悟社,参与领导天津学生的爱国运动。还有很多杰出的女性代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第三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从法律上保障了女性的平等权利,提倡女性为社会服务,男女共同承担家务。毛泽东提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男女平等”,“男女同工同酬”等观念不仅深入人心,而且还被深入贯彻执行。不过仍有性别歧视现象存在。

人的社会化

社会化就是由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过程,每个人必须经过社会化才能使外在于自己的社会行为规范、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标准,这是社会交往的基础,并且社会化是人类特有的行为,是只有在人类社会中才能实现的,有报道说的狼孩猪孩等就是没有经过社会化的结果,你自身的社会化过程可以从家庭、学校的教育谈起,教育是社会化的主要途径。 人的社会化是指人接受社会文化的过程,即指自然人(或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刚刚出生的人,仅仅是生理特征上具有人类特征的一个生物,而不是社会学意义的人。在社会学家看来,人是社会性的,是属于一种特定的文化,并且认同这种文化,在这种文化的支配下存在的生物个体。刚刚出生的婴儿不具备这些品质,因此他(她)必须渡过一个特定的社会化期,以熟悉各种生活技能、获得个性和学习社会或群体的各种习惯,接受社会的教化,慢慢成人。并且,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来看,人的社会化也是个体吸收了社会经验,并由两者的分立走向两者的融合。 功能 社会化的内容非常广泛,这里我们从三种角度来概括社会化的基本内容: (一)促进个性形成和发展,培养自我观念 个性(Personality也译为人格)与自我(self)产物。人格是指人的个性特征及其所持的价值标准,它是一个人所具有的比较稳定的生理、心理素质和社会行为特征的总合。个性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受一个人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所受教育的影响,以及他所从事的各种社会活动的影响,社会化对于人格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特征,但是在正常的社会化过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个性之间也存在共同点,即都应是符合社会价值标准的个性。社会学研究社会化问题就是要促进这种个性的形成和发展。个性与社会价值标准吻合.能够有效地参予社会生活,社会学称之为个性调适或人格调适。相反,如果两者脱节,不能有效地参予社会生活,称为人格解组。个性的核心内容及形成、发展的标志是自我。自我也称自我意识、自我观念,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觉察和认识。包括对自己的生理状况:身高、体重、形态等;对自己的心理特征:兴趣爱好、能力、性格、气质等;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自己在社会和群体中的位置与作用等一系列涉及认识自己的内心活动。培养和塑造个人什么样的自我观念对个人和社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基础。培养完善的自我观念,就是要人们把对自己的认识与社会规范协调一致,就是要使人们在经历了社会化过程之后,从外在行为到内心世界尽可能地合乎社会的需要。现实生活中.同一社会化模式培养的社会成员并不完全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差异性。因为,社会化不仅仅是社会教化,个人学习社会文化,取得社会成员资格的过程.同时也是个人通过学习,积累社会知识,发展和形成自己个性的过程。人的个性,以先天素质为基础,受环境制约、影响,随着个人社会化的进程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一方面,社会化使得生活在同一个民族、困家,同一个阶级、阶层,同一时代的人的个性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即每人的个性中都会内在地包含民族性、阶级性、时代性等共性的东西。这是社会文化传递的结果。如不同国家的国民性就是寓于其社会成员个性之中的共性因素。另一方面,社会化又不可能造就具有完全相同个性的个人。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遗传因素;二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社会生活环境和生活经历;三是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具有能动作用。虽然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会有某种身不由己的力量制约自己的活动,但面对社会,个人并非是消极被动的,在一定范围内拥有选择余地。因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是,同在一个家庭中长大的兄弟姐妹,性格特征合存在很大差异,甚至完全相反。因而,社会化既造就了人的社会共性,又塑造了人的独特个性,是人的社会共性与独特个性的有机统一过程。 (二)内化价值观念,传递社会文化 社会化研究文化的传递模式,认为社会化是社会文化的传递过程,从这个角度看,社会化的

浅析行政执法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浅析行政执法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仅成为政法系统耳熟能详的口号,更是作为工作成效的要求,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既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公信力的有效途径。而如何实现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又是行政部门监督执法人员较难理解和把握的一个问题,因此,笔者结合行政执法的实际,尝试对两者之间如何实现有机统一进行思考和分析。 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辩证关系 1.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内涵辨析 行政执法活动均产生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者是有一定联系的。所谓法律效果,是指通过法律实施从而实现法律的社会目的、价值或社会功能及其程度,在行政执法中,通常指在执法时,行政执法机关准确地适用法律法规并作出依法裁决,倾向于法律法规条文的准确适用。所谓社会效果,通常指实施具体执法行为而在社会生活、社会公众中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通常是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具体的执法办案来实现法律法规的秩序、公正、效益等基本价值的效果,要求执法人员拼弃孤立执法、以案办案的片面意识,通过对违法行为查处等具体行政行为,达到促使人们从处罚违法行为中受到警醒教育,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促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辩证关系 2.1两者互为依托。首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非相互孤立,而是有机联系、互为依托、相辅相成的。法律效果是检验行政执法活动是否依法实施和符合法治原则的尺度;社会效果则是检验行政执法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尺度。其次法律效果是社会效果的基础和前提,但是有了法律效果并不必然就有社会效果,不讲社会效果的法律效果是难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的,失去了法律效果,则不能体现执法活动的威严;失去了社会效果,执法活动就没有实际意义。第三,法律效果是产生社会效果的动因或原因,社会效果是公众对法律效果在社会上的一种评价,两者之间应相互协调共同结合,对整个执法效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决不能顾此失彼,轻重不一。 2.2两者互为因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两者同等重要,互为因果,互为包容。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可能带来消极的不良社会效果,也可能带来积极的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果我们的执法理念落后于当前社会形势的发展,在执法中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不灵活,甚至粗暴,或是主观臆断,不依照事实依据运用裁量权,不注重执法对象的感受,带来了执法对象的对立情绪,没有达到促使群众自觉遵行法规的内心意识和行动,这就没有收到良好的执法社会效果。从这个角度说,法律效果是取得社会效果的前提。良好的社会效果又会推动执法的顺利进行,如果行政执法过程中,采取较好的方式方法实施执法,使执法工作得到群众理解支

[德语作文]未来社会中女性地位的探讨

Die Zukunft ist weiblich R Warum ist die Zukunft weiblich? Eine interessante Forschung der Europ?ischen Union hat uns gezeigt, dass die sich auf die Naturwissenschaft oder Ingenieurwesen spezialisierenden Frauen wegen des deutlich niedrigeren Anteils der Absolventinnen von der gegenw?rtigen Industrie umworben werden. Es stellt sich dann folgendes soziales Problem in Deutschland: Zu wenige Frauen wollen sich mit Naturwissenschaft besch?ftigen, obwohl es nach der Studie produktiver wird, wenn Forschungsteams aus Frauen und M?nnern bestehen k?nnen. Einen genauen überblick über dieses Problem bietet die nachfolgende Grafik, die um die Studienwahl, n?mlich den Anteil der weiblichen Studierenden in D. in Prozent, geht. Die von statistischem Bundesamt angebotenen Daten sind in sieben Fachm?glichkeiten eingeteilt worden. Die sind Romanistik, Kunst und Kunstwissenschaften, Biologie, Mathematik, Physik und Astronomie, Maschinenbau oder Verfahrenstechnik und schlie?lich Informatik. Au?erdem ist das Verh?ltnis im Jahr 1995 mit dem im Jahr 2003 parallel verglichen worden. Davon k?nnen wir sehr deutlich erfahren, dass sich viel mehr Frauen für Geisteswissenschaften interessieren als für die Naturwissenschaften. Nach dieser Grafik belegt Romanistik den ersten Platz, der von Kunst und Kunstwissenschaften gefolgt. Verh?ltnisse der weiblichen Studierenden dieser Fachrichtungen sind wenig über 80 Prozent. Es bleiben trotz eines geringen Anstiegs die beiden F?cher nach wie vor die beliebtesten. Dann an dritter Stelle steht Biologie, deren Verh?ltnis von 1995 bis 2003 von rund 40 Prozent auf 65 Prozent ganz erheblich angestiegen ist. Erstaunlich ist es, dass 2003 mehr als 50 Prozent der Studierenden, die Mathe studieren, weiblich sind. Im Vergleich zu der im Jahr 1995 ist die Zahl dramatisch um ca. 25 Prozent gestiegen. Im Vergleich zur Mathe hat Physik und Astronomie ein niedrigeres Verh?ltnis. Doch wir k?nnen auch eine Erh?hung davon erkennen. Die Zahl ist von ungef?hr 12 Prozent um mehr als 10 Prozent gewachsen und ist fast doppelt im Jahr 2003. Danach kommen Maschinenbau und Verfahrenstechnik, die sich um die Industrie handeln, deren Wachstum ziemlich gering ist. Die Erh?hung betr?gt nur rund 4 Prozent von 14.7 Prozent auf 18.3 Prozent. Trotzdem hat uns dieser Anstieg eine zunehmende Beteiligung der Studentinnen an den F?chern der Naturwissenschaften zeigt. Nennenswert ist es, die Zahl von Informatik im Jahr 2003 hat sich verdoppelt und noch mehr als im Jahr 1995. Die Grafik l?sst sich die Tendenz erkennen, dass sich der Anteil der weiblichen Studierenden, die technischen F?cher studieren, in Zukunft weiter erh?hen wird. Es ist deutlich vorherzusehen, dass die Zukunft zu Frauen neigt. Wegen dieser Tendenz werden in der Diskussion unter den Experten jedoch unterschiedliche Meinungen vertreten. Aber die Ziele sind sich einig. Deswegen finde ich es nicht entgegengesetzt, die Konzerne sowie der Staat gemeinsam zur Unterstützung der Frauen beitragen und die Verantwortungen tragen. Frauen spielen gegenw?rtig eine immer wichtigere Rolle in dieser Gesellschaft. Aber ihr sind auch viele unvermeidliche Schwierigkeiten begegnet. Um die Familie und den Beruf besser

社会法学的主要流派及思想内容周延.doc

社会法学的主要流派及思想内容/周延- 摘要:西方社会在进入20世纪初后产生了社会法学。社会法学强调研究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的实效、法律规则生效的手段、法律与其他社会控制方法的联系等。社会法学大概可以分为两个流派,即社会学和法学流派。 关键词:产生背景、主要流派、特点、基本思想、 社会法学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这个时期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西方国家在新的矛盾推动下,社会本位的法权要求日益高涨。尤其是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发展,促使西方法学研究方法及指导思想发生变革。“实用主义和怀疑主义成了这一时期社会思潮的主流,受此影响人们认为传统的自然法学、分析法学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变化的社会对法律的要求,社会需要一种新的法学理论解决现存的社会问题。”○1社会法学即是在此背景下形成的。 在这一时期社会法学的研究者们主要可以分为社会学和法学两个流派,孔德、韦伯、斯宾塞等代表社会学流派,他们的思想对后来的社会法学起了启蒙作

用,但是由于他们的法学理论都是属于社会学的范畴中,因此他们的学说一般被称为“法律社会学”。对他们的思想本文不多论述。法学流派主要代表有德国的耶林、赫克,奥地利的埃利希,法国的狄骥,美国的庞德和霍姆斯。他们是受到社会学理论影响的法学家,他们的理论属于法学范畴,因此他们的学说被称为“社会学法学”。本文主要对这一流派的思想进行论述。 “目的法学”的代表人物——德国的耶林。他主张法律的目的是在个人目的和社会目的之间形成一种平衡,是个人的存在既为自身也为社会。他的著名论题是“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2个人通过斗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实际上是通过主张自己的权利来维护法律,并通过维护法律来维护社会所不可缺少的秩序。 “利益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德国的赫克。该学派发挥耶林关于法律是保护“社会利益”或“共同利益”、反对威胁“社会利益”的个人利益。不过他又把耶林的理论同强调法官的自由意志密切结合起来。赫克认为,现代的法官永远不应成为适用法律的机器,创造法律是法官的职能之一,法官的工作是在既定的法律秩序的范围内,使各种利益协调起来。

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讲义

广西教师招聘考试学员专用讲义《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中公教育学员内部资料

第一章德育概述 【真题再现】 1.狭义的德育是指()。 A.社会德育 B.社区德育 C.学校德育 D.家庭德育 2.德育对青少年学 生的全面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 A.导向作用 B.制约作用 C. 积极作用 D.影响作用 3.德育目标是通过德育活动在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上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的()。 A. 数量标准 B.质量标准 C.形式标准 D.内容标准 4.【多选题】在社会主义中国,德育包括()。 A.思想教育 B.政治教育 C.艺术教育 D.道德教育 5.【多选题】制定 我国学校德育目标的主要依据是()。 A.时代与社会发展需要 B. 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 C.民族文化及道德传统 D.受教育者思 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 6.【判断题】德育目标决定了德育的内容、 形式和方法。() 【内容梳理】 一、德育的含义 (一)道德的概念 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动规范的总和。道德作用的发挥有待于道德功能的全面实施。道德具有调节、认识、教育、导向等功能。 (二)品德的含义 品德即道德品质,是指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和规范行动时,对社会、对他人、对周围事物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或倾向。 (三)德育的内涵 广义的德育泛指所有有目的、有计划地对社会成员在政治、思想与道德等方面施加影 响的活动,包括社会德育、社区德育、学校德育和家庭德育等方面。 狭义的德育则指学校德育。学校德育是指教育者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和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形成规律,有目 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把一定社会的思想和道德转化为学生个体的思 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教育。 二、德育的功能 (一)德育的社会性功能

女性社会地位论文

中国女性的地位问题,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一直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它不仅是中国社会一个层面的一部发展史,更是反映了我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变化史。 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下女性的地位问题: 从相敬如宾到男尊女卑 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 这是《汉乐府》中脍炙人口的词句。它讲述的是一位女子的山盟海誓,充分提炼了自由恋爱的精神和敢爱敢恨的态度。 也许很多人是从琼瑶阿姨的作品中了解其中的情怀的。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情怀却出自先秦和汉代的历史背景。 我们可能印象中,古代就应该是充满了性别歧视和礼教压抑的,但其实这首诗就能反映出这种地位差别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的祖先曾经创造了相敬如宾、至死不渝、相濡以沫等形容男女相敬相爱的词汇,就足见性别歧视本身始终存在于我们文化当中。 母系社会时妇女地位很高,之后夏商周妇女地位降低,春秋战国时期妇女地位更低,交易买卖实属平常,到唐朝时,因为武则天登基为帝,妇女地位又大大提高,甚至一度使得当时人人都渴望生女而不是生男,之后到清朝,妇女地位依然很低,到近代时,随着西方民主自由、男女平等的思想的传入,妇女地位一步步提高,直到现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男女平等 应该说性别问题是带有社会性的,一方面是男性在社会分工中逐渐占据了非常主要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跟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礼教建立有关。但是即便如此,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仍然不能完全抹去那些自由浪漫的诗篇。 从先秦到汉唐,封建社会的如日中天,也从根本上淹没了诗句的美好意义。从而进入了一个男尊女卑、天经地义的时代。 女性物化及礼教的迫害 应该说,随着封建礼教的发展,对妇女的迫害和歧视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不但男性在婚姻上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占据绝对地位,对感情不忠的量刑差异也颇为巨大,更严重的表现形式就是女性本身被物化。 马未都先生在说中国古代家具的时候曾经提到《金瓶梅》中的一个章节:西门庆购买了两个丫环和一部拔步床而这两个丫环的身价加在一起还远不如一部床的价值组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的低下 这样的地位差异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妾”的出现,封建礼教的威力在于,通过等级观念,不但迫害女性,而且还在女性中设置阶层,通过这样的阶层来达到女性们自主迫害的局面。同样是女人,妻子的地位与丈夫并列为家长,而“妾”只能

人的社会化及其影响因素

论影响人现代化的社会因素 2161120035 袁安妮关键词:人社会现代化影响因素 人类为社会性动物。没有人可以孤独地生活在社会上,这就决定了每个人都要与社会发生一定的联系,就是说:每个人都要经历社会化的过程。人尤其擅长用口头、手势与书面语言来表达自我、交换意见以及组织。人类创造了复杂的社会结构,从家庭到国家。人类个体之间的社会交际创立了广泛的传统、习俗、价值观以及法律,这些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础。人类在地球上独一无二,还由于人类具有审美的观念,再加之人类自我表达的欲望和相对大的大脑,人类创造了艺术、语言、音乐以及科学。人希望能够理解并改造环境,试图用哲学、艺术、科学、神话以及宗教来解释自然界的现象。而社会就是共同生活的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其中形成社会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共同文化以及传统习俗。微观上,社会强调同伴的意味,并且延伸到为了共同利益而形成的自愿联盟。宏观上,社会就是由长期合作的社会成员通过发展组织关系形成的团体,并形成了机构、国家等组织形式。 人并不是一出生就是社会化的人,拿狼孩来做例子,狼孩从小在狼群中长大,没有与人类发生关系,没有接受到人类文明的教育,即使它本质上是个人,但是它没有人应有的本能。所以在我看来,人的成长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是个社会化的过程。所谓社会化就是由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过程,每个人必须经过社会化才能使外在于自己的社会行为规范、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标准,这是社会交往的基础,并且社会化是人类特有的行为,是只有在人类社会中才能实现的。 影响人社会化的因素有很多,家庭,教育,大众传播媒介,参照群体等等。由于人类有较长的生活依赖期,即有一个不能独立生活的童年时期,这是个体接受社会化最好时期,也是社会化的基础。所以以上因素对人类社会化的影响是

妇女地位变化.

妇女地位变化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近现代社会,女性地位一直饱受争议。历史是不平的历史,那么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将延续着这种不平等。经历了种种社会革命或变革,直至主张男女平等的当今社会,虽然女性的地位较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从整体上讲,仍然在诸多方面有所阻碍,存在较为严重的妇女地位偏低的问题。 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原始社会时期,女性地位曾经历了一段巅峰阶段——母系氏族时期。由于女性在繁衍后代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且在自然分工上占据优势,因此,女性在这一时期占有很高地位,倍受尊崇。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男性在社会生产中的优势日益突出,女性地位极度下降,母权制被推翻。 在奴隶社会时期,女性地位完全沦落,成为男性任意支配的奴隶。在社会分工中占主导地位的男性成为社会和家庭中的主力,女性的活动范围则主要局限于家庭之中,生育和家务成为女性的责任,妇女完全丧失自由,成为财产,可任意交易与买卖。 到封建社会,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兴替中,女性一直处在夹缝生存的状态,各种男女不平等情形日趋发展成熟,成为一系列“堂而皇之”的礼教习俗,律法条文,这些精心编织的“天罗地网”牢牢缚住封建社会的女性,让她们自觉地埋没自我。无论是政治,经济抑或文化,女性一律没有过问的权利,甚至更没有婚姻自由。女子不入仕,非一家之主,在家庭中,只是男子的“内人”。此外,“女子无才便是德”, 文化的交流传播与发展只是男子的天地。 直至近现代社会,随着马克思主义及西方开明思想的传入,中国女性从意识上开始觉醒,并且开始接受正规的社会教育,开始提倡男女平等和女权主义。建国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法制的建立健全,女性的各项基本权利逐渐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承认,女性在政治、经济、教育、家庭中都占有重要地位,且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而产生的长期不平等的根源,在短时期内是无法彻底根除

浅析社会化的含义及其过程中人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浅析社会化的含义及其过程中人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政治班江芹2012211675 摘要: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离不开个体的参 与和建设。在现代,社会化逐渐成为人们普遍了解的一个现象,但人们对其具体含义还比较模糊,本文主要从社会化的含义及其过程中人与社会的相互影响两个方面来分析社会化。 关键词:社会化、个体、群体、相互影响 一、社会化的含义 社会化的基本含义是指人接受社会文化的过程,更具体地说是指自然人或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的全部过程。新生儿生活不能自理,但已进入社会化的过程,开始逐渐接受社会的影响,他将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参与社会生活形成自己独特的个性。 社会化这一概念经历了一个由狭义到广义的理解过程。狭义社会化是指个人接受社会文化并被社会认可的过程,狭义社会化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儿童和少年,强调个人对社会文化模式的学习和掌握。广义社会化是指个人学习社会文化、扮演社会角色并形成人格的整个一生。它与狭义社会化存在两个方面的重要区别:广义社会化不仅把儿童和少年时期作为社会化的重要时期,而且把青年、中年,甚至老年都作为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社会化不仅是一个被社会接受和认可的过程,而且也是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应贯穿人的一生。 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广义的社会化研究又有了新的发展:一是强调研究个体的社会化对于整个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意义,以及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社会环境因素所起的作用,个体的成长与社会运行和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二是扩大“个体”概念的内涵。以往社会化研究中的“个体”一般是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物意义上的个体,即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后来,社会化研究中的“个体”概念的内涵逐渐发生了变化,“个体”既可以指一个个具体的人,也可以指社会意义上的一个群体或单元,比如一个同龄群体、一个文化群落,甚至处于特定发展水平上的某种文化传统。 社会化概念的内涵除了有一个从狭义到广义的发展过程外,还存在三种不同的理解角度:文化的角度、个性发展的角度和社会结构的角度。

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三,知识目标 1,识记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理解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教学内容分析】 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包括"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 和"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两个层次. 第一层"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什么权利,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并对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予以制裁.使公民懂得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法律正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行为的. 第二层"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我国,任何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都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机关和团体寻求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协商和解,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法律正是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 教学重点: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两部分内容 教学难点:法律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 因为:法律正是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而法律如何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涉及的知识比较专业,深入.这对于法律知识了解不系统,不全面的学生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 教学重难点突破方法: 借助具体案例,让学生充分分析讨论,由感性认识到归纳出理论知识点,再上升到理性认识,最后由教师精讲点拨. 【教学方法】 情景教学法,讨论探究法,归纳法等. 【教学手段】 多媒体教学 【教学准备】 学生准备:预习教材 教师准备:了解学生对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的认识水平;制作多媒体课件. 【教学活动过程】 (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教师多媒体播放Flash歌曲《法律是我们的好朋友》,创设情境,引导学生感悟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 教师导入新课:法律是一棵大树,茂盛的树阴为我们把风雨遮挡;法律是一盏引航灯,明亮的光芒为我们指引方向.学习法律让我们拥有智慧的头脑,运用法律让我们快乐健康成长,法律在我们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这就是本节课我们要探究的主要内容. (二)合作学习,共同探究 教师:首先,我们来复习一个小知识,法律的含义 学生:法律是由国家制定,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教师: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那它的作用应该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这就是法律的第一个方面的作用.(教师多媒体展示板书: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 教师:法律是怎样规范人们的行为的呢大家翻开课本92页,阅读课本第一部分. 学生回答:(略) 教师:下面我来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之前,大家先来看一张照片,大家猜猜她在干什么(多媒体展示) 教师:咱们看她的眼神,是多么渴望上学啊,她为什么没有上学的机会呢咱们来看这个真实的故事 江西十三岁的农村女孩谢友兰以优异成绩升入初中.可是,她的父亲谢明军却要求女儿辍学在家务农.谢友兰自小就渴望长大后上大学,没有办法的她,只好找法院帮忙,法院会怎样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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