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浅谈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浅谈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浅谈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存在的

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已经不满足于“要想富修公路”了,取而代之的是“要快富靠公路”,由于一些政府和部门过度追求“GDP”指标,急功近利,一窝蜂把名目繁多的项目“引进”到公路沿线,不考虑对公路行车环境的影响和承受能力,导致危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违章、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尤其在公路沿线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带,路政管理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公路路政管理是代表国家履行公路行政管理的执法活动,其目的是保障公路的完好畅通,为社会提供安全、舒适、快捷的公路交通条件。我区路政管理工作开展二十年来,各项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发展,直至现在,路政管理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路政管理工作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些问题甚至制约和影响了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交通部提出的“三个服务”的要求,必须就当前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以研究,并认真探讨解决途径,以使路政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根据当前黄州区干线公路路政管理面临的一些实际情况,提出问题与对策,与路政管理同仁探讨交流。

一、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廉政排查不到位缺乏防范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上级部门要进行风险防控,排查是基础。要进行廉政风险防范,首先必须抓对风险点。风险点的确定至关重要,只有确定了各类风险点,二级部门才能有效的对照各项业务工作制

定防范措施,加强防范意识。

监督力度小缺乏责任心;目前,对路政执法的制约机制和对行使行政权的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已有的一些制约机制、监督制度还没有很好地运作起来,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主管内部监督低效、滞后,有“走过场”、“护短”等有错难纠的现象。因此,不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管理费不足,缺乏后续力:路政管理经费严重不足,路政管理工作缺乏后续能力和外部协调能力,不能巩固路政管理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

执法手段软,缺乏配合度: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大都缺乏政府的支持和部门的配合,缺乏强硬的管理手段。在路损案件、占(利)用审批、堆物占道和超限管理方面,若工作方法适当则能收到一定的效果,如果政府不支持、部门不配合,路政管理工作将无法开展。

人员素质低,缺乏主动性:路政人员素质不高、年龄老化,能真正独立完成路政管理工作内、外业工作的人员为数不多。在外业工作时,有的在制作文书、调查取证时都要看教材,翻书本,工作缺乏主动性。

路政管理应采取的相应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我区路政大队建设和路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加大排查力度、强化防范教育、增强防范意识;风险点的确定至关重要,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对照业务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组织各站点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查、组织评”等多种方法开展路政管理风险点查找工作,将各个岗位的风险点找准、找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办法及廉政承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1、排查廉政风险,理清防范重点。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公示。

2、采取部门联查,梳理重点。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对口业务链条,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照以前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上的潜在风险,明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上的高危风险点。

3、加强教育培训。按照“预防为主,防教结合”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把预防摆到前面来,突出教育预防的首要作用,真正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前、防范在前”。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廉政风险防范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一方面,要加强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另一方面,着眼强化党性修养,大力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强化法制和警示教育,树立管理与风险长期并存的理念,促使路政执法人员正确对待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个人的执法行为不偏离法律的轨迹运行。

(二)加大监督力度、制定防范措施。上级部门应加大督查力度,不走过场。坚持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指导,采取抓重点环节、抓典型事例,召开不同人员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帮助大家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认真对待。

1、根据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严重程度划分等级。有群众举报、反映经调查或在管理检查、工作督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发现有违法苗头的为一级风险,发现有违纪苗头的为二级风险,发现有违规苗头的为三级风险。对三级风险点,根据风险等级和类

2、制定防范措施,形成防范机制。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对照业务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办法及廉政承诺,形成以岗位为点、

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规范岗位职责。明晰岗位职责,使各个岗位、环节间相互衔接、互相制衡,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组建专门的优质评估工作组,规范管理行为,加强监督。

(三)争取支持,提高管理效率;路政装备是制约路政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关键,是路政大队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确保路政管理质量的重要保证。试想一个路政中队基本的装备都不具备,从何谈起快速反映能力?又从何保证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更谈不上路政管理质量和原始资料的收集。因而,应尽可能为基层路政大队配备必要的交通、取证等装备,使路政管理和路政大队建设逐步向正规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

(四)采取部门联动,实施综合治理;路政大队在实施日常路政管理工作时,应积极向当地政府和部门汇报,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政府和部门将路政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以减少干预或阻力,形成以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执法格局,确保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五)强化素质培训,提高执法能力;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逐步健全和全民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作为行政执法机构的路政管理部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针对目前路政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方面来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

1、严把“进入关”。在路政人员的聘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部制定的新聘路政人员的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工作能力强、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高的人员聘用到路政管理岗位上,为路政执法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为全面提高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2、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明礼仪伴我行”、“给当事人倒一杯水、问一声好”等创建活动,把严格执法

与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结合起来,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态度和蔼,举止得体,热情服务,文明执法。把管理过程变成服务人民群众、宣传人民群众的过程,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路政人员热情服务的一面,树立路政队伍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总之,路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综合性的工作,目前社会各界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深。尽管路政管理机构利用“路政宣传月”等形式,对公路法律法规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来看,路政宣传的效果并不理想,群众特别是驾驶员、承运人及公路沿线厂矿、企业、单位还没有深刻认识到保护公路是他们应尽的义务,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是每位公民的权利。广大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还比较淡薄,导致路政执法的社会环境并不理想。

所以,我认为只有形成以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综合管理模式,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经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使路政大队建设和路政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工作职责

路政大队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实施高速公路路政巡查督导,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检查督促公路养护单位修复受损公路设施,维护高速公路及标志、标线的完好。 2、负责路产案件的审核、备案,并对存在争议的赔偿事项和金额进行复核,检查指导路政中队路产案件的处理工作;参与路政案件的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3、依据授权审查许可所辖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有关事宜,并对施工保畅和上级许可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4、依据授权许可管辖路段内的超限运输,组织实施超限运输车辆监护通行工作。 5、负责制定年度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对所辖路政中队的路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6、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路产变更移交工作,建立健全路政管理档案。 7、负责路政法律文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对所辖高速公路路政人员服装配发、巡查车辆、装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路政管理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报送所辖高速公路的道路通行情况。 10、组织、参与所辖路段采取的路政行政强制措施活动,组织、参与人民法院受理的路政强制案件的执行。 11、负责审查新招录路政人员的资格,组织开展路政业务培训,建立人员管理信息库,定期报送路政人员管理信息。 12、负责路政执法活动的公路“三乱”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3、完成高速公路管理处交办的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路政大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大队全面工作,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等,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定期召开队务会议,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检查指导中队工作。 2、负责超限运输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超限运输车辆监护通行事宜。 3、负责审定所辖路段养护施工交通保畅方案,对许可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路政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5、负责审定管辖路政事案处理意见,定期开展路政法律文书的评查工作。 6、负责对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及其受损公路设施的修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设施的初步意见。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守则 主要内容: 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性质与特点。 2、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职责。 3、高速公路路政体制改革。 4、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5、高速公路路政内外业管理内容。 重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性质与特点 1、定义: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由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对高速公路进行的行政管理。 2、职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能为: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维持秩序、保护权益。 3、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与—般公路路政管理的不同(由于高速公路的特殊性) (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职责向多元化拓展 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除要保证路产设施完整、维护路权不受侵犯外,还应包括维持行车秩序,提供路面信息,清理排除路上障碍,参与抢险救护,以及养护维修时提供路旁服务等其他管理功能。 (2)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重点应由监管向服务上转移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吸引车流,向过往车户提

供优质的服务。因此,向使用者提供及时的服务(包括有偿服务),提倡路政管理的服务意识也是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宗旨。 (3)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是一种全新的动态管理 所谓动态管理,是指路政工作在其职权范围内,要依据路上管理要素的变化实行昼夜不间断的全天候巡逻管理。 4、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特点 (1)社会性,路政管理涉及各行各业,与广大人民群众、千家万户有着密切联系,牵涉沿线工业、农业、邮电、通信、水利电力、国土、治安、工商、文教、环保等部门,因而路政管理必然要与这些部门发生联系,以求得这些部门支持配合,才能使公路管理好。 (2)法制性,路政管理的法制性是由路政工作的法律强制作用所决定的,路政管理活动直接影响一些机构和一部分人的权和益,有时还有直接的经济利益,所以具有极强的政策性。 (3)管理方式的特定性,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是一种全天候、全方位、全区域的路上跟踪管理,管理的主要对象是高速的汽车流。 (4)管理手段的先进性,由于高速公路是汽车专用线,具有设施多,流量大,车速快,事故(件)突发率高的特点,要求路政管理必须具备优越的监控通信手段,配备精良的巡逻清障设备、装备,专门的抢险救援用品,以便于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做出快速反应,实施有效对策。(5)管理内容的复杂性,高速公路实行全面的多维管理,决定了路政管理内容的复杂性。 (6)服务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根本在于实现高速公路的安全、完好、畅通,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真正体现高速公路的社会

【VIP专享】浅谈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浅谈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存在的 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已经不满足于“要想富修公路”了,取而代之的是“要快富靠公路”,由于一些政府和部门过度追求“GDP”指标,急功近利,一窝蜂把名目繁多的项目“引进”到公路沿线,不考虑对公路行车环境的影响和承受能力,导致危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违章、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尤其在公路沿线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带,路政管理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公路路政管理是代表国家履行公路行政管理的执法活动,其目的是保障公路的完好畅通,为社会提供安全、舒适、快捷的公路交通条件。我区路政管理工作开展二十年来,各项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发展,直至现在,路政管理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路政管理工作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些问题甚至制约和影响了路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交通部提出的“三个服务”的要求,必须就当前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以研究,并认真探讨解决途径,以使路政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根据当前黄州区干线公路路政管理面临的一些实际情况,提出问题与对策,与路政管理同仁探讨交流。 一、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廉政排查不到位缺乏防范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上级部门要进行风险防控,排查是基础。要进行廉政风险防范,首先必须抓对风险点。风险点的确定至关重要,只

有确定了各类风险点,二级部门才能有效的对照各项业务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加强防范意识。 监督力度小缺乏责任心;目前,对路政执法的制约机制和对行使行政权的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已有的一些制约机制、监督制度还没有很好地运作起来,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主管内部监督低效、滞后,有“走过场”、“护短”等有错难纠的现象。因此,不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管理费不足,缺乏后续力:路政管理经费严重不足,路政管理工作缺乏后续能力和外部协调能力,不能巩固路政管理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 执法手段软,缺乏配合度: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大都缺乏政府的支持和部门的配合,缺乏强硬的管理手段。在路损案件、占(利)用审批、堆物占道和超限管理方面,若工作方法适当则能收到一定的效果,如果政府不支持、部门不配合,路政管理工作将无法开展。 人员素质低,缺乏主动性:路政人员素质不高、年龄老化,能真正独立完成路政管理工作内、外业工作的人员为数不多。在外业工作时,有的在制作文书、调查取证时都要看教材,翻书本,工作缺乏主动性。 路政管理应采取的相应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我区路政大队建设和路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加大排查力度、强化防范教育、增强防范意识;风险点的确定至关重要,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对照业务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组织各站点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查、组织评”等多种方法开展路政管理风险点查找工作,将各个岗位的风险点找准、找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办法及廉政承诺,

浅析如何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

浅析如何提高公路路政管理水平 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工程,公路在方便人们出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巨大的贡献。目前,在公路路政管理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阻碍公路路政管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非常有必要针对当前公路路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文章对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完善公路路政管理的措施,希望通过文章的分析,可以为相关人士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标签:新时期;公路路政管理;基本内容;重要意义;新举措;管理水平 1 路政管控工作的现状 1.1 主体层面 我国目前采用的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内在关联混乱的问题。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主体,在资质上较为混乱,因此,这就导致了在进行路政管理工作时,存在不统一的问题,彼此之间相互独立。在这种情况下,管控工作者没有统一的身份,使得相关人员认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权威性不足,在执行时产生抵触心理,不利于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体制层面 目前,我国采用的管理体系,是由公安机构负责公路的安全,由交通行政部门负责公路的路权。这种管理体系十分不利于开展路政管控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管控无序的现象,路政管理工作出现重叠,既不利于进行管理,也是对人力和物力资源的一种极大的浪费。 1.3 方法层面 目前,对于路政管理机构的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虽然规定了公路管理部门的责任,即保护和管理公路,但是却并没有详细而明确地规定公路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何种强制性的手段和措施。同时,也没有明确地规定路政管理机构强制权的适用范围和时效。在一些条例和实施细则中,强制性不足,因此降低了管控工作的权威性。 2 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路政管理主体 依法行政要求对复杂多样的公路行政主体进行行政主体资格的确定。所谓的行政主体,具体的说是以本身名义履行行政权,而且对结果担负责任的一类组织。由于它们的性质等不一样,我们可将其分成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受委

公路路政管理系统详细设计

公路路政管理系统详细设计 系统说明: 本系统界面的开发平台为Delphi 6.0 ,数据库平台为Sql Server2000,应用界面和数据库的连接方式为Ado。 主要功能: 资料的录入,修改,删除。 精确查询和模糊查询。 对数据的统计分析。 查询结果的报表输出。 系统设计: 1、数据库设计 根据路政管理科的管理项目,建立一个数据库,包括22个数据表,如下: 公路概况表(图1) 桥梁概况表(图2) 渡口概况表(图3) 涵洞概况表(图4) 机构设置表(图5) 机动车辆表(图6) 人员管理表(图7) 器材管理表(图8) 路政案件表(图9) 文档管理表(图10) 2、系统基本操作 系统启动后显示主界面,如下: 主界面(图11) 2.1 “公路及公路用地” “公路及公路用地”菜单的子菜单项如下: 2.1.1公路概况 进入公路概况的窗口如下: ·查询状态:

全部记录显示窗口记录导航条 查询条件窗口当前记录详细列表窗口状态条 公路概况表(图13) 进入公路概况窗体后,默认为查询状态,查询方式为精确查询,并显示公路概况表的全部记录。 在精确查询模式下,可以对“公路名称”和“线路编号”进行完全匹配查询。可以输入一项或者多项查询条件,“线别”、“技术等级”、“辖属行政区域”、“路面类型”和“车道数”采用下拉列表的方式选择,也可为空(默认为空)。 在模糊查询模式下,可以对“名称”和“线路编号”进行不完全匹配查询。只要输入关键字,就可以查询出所有包含关键字的记录。 可以使用导航条将当前记录向前,向后,移动到第一条或最后一条,当前记录详细窗口的数据随着当前记录的变化而变化。 在查询状态下,所有的记录都处于只读状态,不可修改。 如果需要打印查询结果,单击“打印”按钮,可打印查询结果的报表。如下:·编辑状态: 单击“查询条件窗口”底部的“进行添加、修改和删除数据操作”复选框按钮,进入编辑状态。 编辑状态下的公路概况窗口(图14)在编辑状态下,导航条上出现添加、删除、修改和取消按钮。 添加取消 删除修改提交单击“添加”按钮后,“当前记录详细列表窗口”中的编辑框清空,等待用户输入数据。如果用户想中止添加,单击“取消”按钮。否则,数据输入完毕后,单击“提交”按钮提交数据。 单击“修改”按钮后,“当前记录详细列表窗口”中的编辑框变为可编辑状态,用户可对编辑框中的数据进行修改。如果用户想中止修改操作,单击“取消”按钮。否则,修改完毕后,单击“提交”按钮提交修改后的数据。 单击“删除”按钮,将删除当前记录。 在编辑状态下,不可打印报表。

关于印发公路路政许可办事须知(2010)

温州市公路管理处文件 温公路〔2010〕69号 关于印发公路路政许可办事须知(2010)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段、温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路政许可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服务群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温州市委市政府“转作风、优环境” 专项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处结合路政许可事项的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对《公路路政许可办事须知》进行了重新修正,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联系报送当地审管部门,抓紧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公路路政许可办事须知 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作业许可 、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作业许可 占用、 一、占用 (一)许可依据: 1.《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2.《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电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3.《路政管理规定》第八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根据《公路法》和本规定,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意。第九条第一款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高速公路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日俱规模化和网络化,高速公路大大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高速公路是一定时期的产物,它也受到了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制约,如设计标准、施工要求和实载通行能力都不同程度地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超负荷运行屡见不鲜,事故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其二,随着地方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寄望于开发的层面和深度,依托于高速公路布局和开发,时而出现越权违法许可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的占用地兴建建筑物;其三,经济的发展使大多数农民富裕了,重新有了兴建住宅的愿望,由于高速公路多穿行于荒山僻壤之中,国家也加大了农田耕种的管理力度,乡镇政府默许农民在高速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挤占违房屡屡发生;其四,由于路政人员的配置及其点多线长等因素,全面完成好保护路产和维护路权工作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产生以上不良现象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对设计标准和实载通行能力相对饱和,需通过加快对道路维修改造,更新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调整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来解决;对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涉及到地方规划、土地管理、建设等部门的越权违法许可红线控制区内

建筑物,应采取沟通,上门法规宣传,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撤消许可决定,必要时可采取行政复议的手段;沿线村民违章建房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房地基拆除兴建,在工程兴建中尚未拆除,并在乡村、土管部门备案,另外,农民“根基”的传统意识和耕作农田习惯较强,给控制新建违章建筑带来一定难度,是否可以考虑拆迁补偿的办法;另一种情形是乡村公路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自身的愿望迁入红线控制区内新建,这种情形可以控制,但要做很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加路政人员工作量。基于以上几点,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平台,增强对上述问题解决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三个服务”的指导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一个与沿线政府职能部门相结合的互动平台 我们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公路法》、《高管条例》以及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在招商引资、布局新建投资项目上的行政许可行为或个人房屋建设等方面,有职能交叉,法规重叠,时常有违背《公路法》等相关规定和超越权限的行为发生。对高速公路的利益造成不法侵害,导致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处于被动状态,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我们应建立一个相互理解,紧密配合的互动平台,尤其是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衔接。首先要做好《公路法》的宣传送达工作,对高速公路路政管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本)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本) (2005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高速公路)的公路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水利、工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服务和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第五条公路路政管理经费应当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执法监督 第六条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行使下列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一)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二)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三)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七)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浅谈高速公路路政管理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毕 业 论 文 系别:经济管理系 专业:路政管理 姓名:

浅谈高速公路路政管理 摘要 (2) 1.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系 (2) 1.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内涵 (2) 1.2.高速公里路政管理的职责 (2) 1.3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意义 (3) 2.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现状 (3) 2.1.影响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因素 (3) 2.1.1.法律法规不健全 (3) 2.1.2.管理模式和硬件设施落后 (3) 2.1.3.管理主体多元化 (3) 2.1.4.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4) 2.2.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问题 (4) 3.我国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发展对策 (4) 3.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4) 3.2.创新并完善管理模式 (4)

3.3.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4) 3.4.提高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管理 (5) 4.结束语 (5) 5.参考文献 (5) 摘要:公路是国家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既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又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却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通过分析路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策略,这里对如何改变当前的状况、使路政管理水平与新时期社会和经济发展相适应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希望能够为发挥公路路政管理应的作用、使路政管理工作走上正常的法制轨道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路政;管理;路政管理 一、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系 1.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内涵 公路路政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公路路政执法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路产路权实施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活动,要求公路使用者及其相对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使用公路,保护、管理公路路产,维护公路合法权益,保障公路的行车安全畅通,保证公路的汽车专用性,从而提高公路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公路路政管理许可

公路路政管理许可九个项目 勘查工作事项及要求 一、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一)项目名称: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需要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审批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一式四份): 1、申请书。对申请事项要点阐述,并做出迁移承诺。 2、《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⑴主要理由;⑵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左右方位,以及所埋设设施与公路边沟外缘或坡脚线的距离);⑶施工期限。 3、设计图。 4、施工设计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和交通疏导方案。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企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6、申请人委托书,被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路政勘查内容: 1、根据路政许可申请书内容做好“路政勘查记录”。“路政勘查记录”中必须详细了解以下要素,并以文字方式作具体的描述:埋设的管(杆)线、电缆涉及的公路线路、里程桩号及左右侧(幅),埋设路由与公路边沟(坡)外缘的距离(范围),埋设总长度、分段长度,利用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的挂设长度等。 2、根据申请人提供设计图纸路由制作“勘查示意图”。以画图方

式真实记录计划施工路由,与之相交其它道路,以及埋设所利用的公路附属设施。 3、如埋设管线、电缆需越穿公路的,要详细叙述所采用的穿越方式及穿越长度,及恢复公路原技术标准的施工方案。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一)项目名称: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审批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路政管理规定》第十条。 (三)申请材料(一式四份): 1、申请书。对申请事项要点阐述,并做出迁移承诺。 2、《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1)主要理由;(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左右方位、以及所埋设设施与公路边沟外缘或坡脚线的距离);(3)施工期限;(4)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3、设计图。 4、施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和交通疏导方案。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企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6、申请人委托书,被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路政勘查内容: 1、根据路政许可申请书内容做好“路政勘查记录”。“路政勘查记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复习题

《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复习提纲 1.高等级公路的概念 高等级公路一般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 2.高等级公路的特征 1)公路几何指标高,设计速度快;2)服务水平高,横向干扰小;3)混合交通影响小,通行能力大;4)路基宽度大,占地面积多。 3.公路路政管理的概念 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交通主管机关和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维护公路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和发展公路事业,对公路使用者及其相对人所采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管理行为,即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管理,进行公路路政的执法。 4.公路路产、路权概念 公路路产,是指公路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使用的所有有形的和无形的公路财产。它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料场、科研成果,专利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 公路路权,是指公路管理部门对公路财产享有占用、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以及对损害路产的行为而拥有的行政管理权和民事权益。 5.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的手段 1).行政手段。是依靠路政管理机构的职能和权威,运用各种行政的决定、命令、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等手段,以鲜明的权威和服从为前提,直接左右被管理者的管理方法。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无偿性、垂直性的特点。 2).经济手段。是指在客观经济规律直接起支配作用的情况下,通过各种经济手段的运用,按照经济原则调节各种不同的经济利益的管理方法。经济手段具有间接性、关联性、平等性的特点。 3).法律手段。是指通过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等,调整路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和促进公路事业发展的管理方法。路政管理的法律手段具有稳定性、权威性、规范性的特点。 4).技术手段。要不断学习,提高素质,掌握高科技管理手段,学会运用高技术装备和信息化系统来进行管理;要大力发展并运用路政管理网络系统、路政执法巡查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超限运输车辆查询系统、标志标线管理系统等高新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服务和整合资源的能力,推动管理方式方法的转变。 6.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的主要内容 1)保护路产。是路政管理的中心任务。主要表现在制止和查处如超限运输、在公路上试刹车、挖掘公路以及毁坏和破坏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排水设施、防护构造物、花草树木、苗圃等违法行为。 2)维护路权。是路政管理的重要任务。主要表现在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审理跨越公路的各种管线和渠道,审理各种道路与公路交叉,废弃公路的产权归属等。 3)维持公路工作秩序,保证车辆安全通行。是路政管理的任务之一。主要表现在维持公路渡口、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公路外部行政管理的正常秩序。 4)保护权益。主要是保护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以及公路养护工作人员、公路管理人员从事生产、执行公务时的合法权益。 7.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与普通公路路政管理的区别。

浅谈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难点与措施

浅谈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难点与措施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我国的经济发展走上了快车道,高速公路建设事业也在飞速地发展。路政管理在高速公路建养管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是公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而目前的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难点”。本文针对当前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分析了形成这些“难点”的原因,提出了解决这些“难点”的对策。这对于促进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路政工作难点措施 一、路政工作存在的难点与问题 (一)建筑红线控制的难点和问题。 随着社会大发展、大改革时期的到来,沿线新农村建设、城镇开发区建设、企业建设、农民建房、广告经营、旧线改造、铁路、公路交叉等违法现象增加,给路政工作开展带来一定难度: 1、公路沿线群众,特别是侵占建筑红线当事人对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了解不够,甚至一无所知。 2、对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的管理是路政、土地、城建、规划等多个部门交叉管理,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和约束,形成政出多门的局面。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内起房建屋的土地使用往往事前并不征求路政部门的意见,待形成事实后,路政部门想管就难管了,使公路建筑红线区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3、建筑红线区的控制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到公路沿线村民群众甚至会涉及到当地政府部门,因而在管理中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导致矛盾较多,面对这些矛盾和利益,仅靠路政部门的管理还不够。 4、路政部门的路政管理队伍力量单薄、精力有限,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难以从人员队伍上保证对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进行有力的管理。公路是线形放射和延伸的,以一个路政大队10—20人为例,要管理公路的建筑红线控制区,还要查处其他方面的路政案件、处理路政管理事务,客观上很难以保证对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进行全面的强有力的监管。

公路路政执法的职能及其法律依据(上课)

公路路政执法的职能及其法律依据 目前,我省的公路路政执法行为主要有: 1、路政许可 2、路政处罚 3、路政强制措施 4、路政监管 5、路政赔(补)偿

一、路政许可 (一)路政许可的含义: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

动的行为。 2路政许可:路政许可是指路政管理机构依据路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根据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准予路政管理相对人从事某一项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 3.路政许可的主要特征:法律的禁止是路政许可的前提;路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路政许可是赋予路政管理相对方某种权利和资格的路政管理行为;路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路政许可行为是单方行为。 (二)公路管理机构行使路政许可权限的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22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23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3条2款: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三)路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 ?公路法?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如省交通厅、省公路局有关文件,主要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路政许可的通知?(浙交〔2005〕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浙公路〔2007〕93号)?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有关公路工程技术规范 (四)路政许可的程序 1、申请:?行政许可法?第29条 2、受理(不予受理):?行政许可法?第32条 3、审查(勘察、检查、书面审查、听证等):?行政许可法?34条、?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

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服务区是高速公路的附属设施,服务区征地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均为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均纳入高速公路管理范围,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市公路管理机构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负责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行业管理工作。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 第四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原则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原则,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有条件的服务区应积极开展ISO质量体系认证。 第五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做到功能适用、设施齐全、买卖公平、服务周到、安全卫生、秩序良好、环境优美、富有地方特色。 第六条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各种设施,应按有关要求进行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章服务区的经营管理 第七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服务区的专门管理机构。 第八条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各服务区应制订各项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制订各类公共安全和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九条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坚持市场化经营,采用灵活的市场运作机制。服务区的服务项目对外招标承包经营时,必须保证服务质量。服务区的卫生、保安等工作,必须由服务区管理机构组织管理。 第十条服务区的各项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第十一条服务区的用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积极吸收下岗工人。服务区的各类工作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并统一着装,持证或挂牌上岗,在岗期间应定期接受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各项经营性服务必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行业制订的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备有发票、公开透明、公正诚信,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周到服务。 第十三条餐饮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食品应确保安全、卫生,生熟分别存放,不使用过期、腐烂变质材料,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餐厅、厨房要保持干净、清洁、卫生,做到定期消毒。 第十四条服务区商场商品陈列整齐,货物供应充足,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商场环境应保持整洁。 第十五条加油站计量器具要按规定定期检查,确保油质、油量。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规定和加油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并制订、落实详细的灭火预案与措施。经常检查并保持

路政大队路政管理职责

路政管理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所)职责 一、按照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下达的全年路政管理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贯彻落实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三、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意识教育。 四、负责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监管。 五、负责全市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监管工作。 六、负责对许可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七、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和公路工作。 八、督促各县(市、区)按时上报路政报表、小结和信息资料等,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路路政管理中队职责 一、按照大队(所)下达的路政管理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二、负责保护公路路产,实施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三、负责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爱路护路教育。 四、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五、负责中队辖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管理工作。 六、负责勘察各类路政许可项目现场,据实写出勘察报告,并对许可项目实施进程进行全程监控。 七、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八、按时上报路政报表、小结、收集信息和资料等,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九、负责中队票据、证章、装备器材、法律文书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大队(所)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全面搞好大队(所)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并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配合。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作者:来源:厅法规处时间:2011-1-21 (2001年9月25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3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章公路路产管理 第四章超限运输管理 第五章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行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纳入公路路网的乡道的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第四条公路路政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成并经营的公路,其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其他专业规划时,应当与公路规划相协调,并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国土资源、建设、公安、水利、林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检查、督促公路养护单位及时修复受损公路,维护公路及其标志、标线的完好; (三)进行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和查处侵占、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 (四)依法管理公路建筑控制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用于公路路政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车身标志、路政检查标牌和示警灯。 第八条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恪尽职守、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收费、罚款; (二)擅自提高路产的赔偿、补偿标准; (三)要求过往车辆带货带人; (四)刁难或者勒索行政管理相对人; (五)其他违法行为。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九条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接受检查。 第三章公路路产管理 第十条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属于公路路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1994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营,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我省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乘车人以及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全省高速公路的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一、高效、特管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高速公路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养护、路政、收费、通讯监控和综合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是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对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高速公路沿线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全省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高速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根据实际需要组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配备适应抢险救援需要的设备及物资,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六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高速公路的养护标准,加强对高速公路及其设施的养护和维修,保持高速公路及其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作业现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施工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导向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夜间和雨、雪、雾天气作业,现场应当设置红色警示信号。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通过作业现场的车辆,应当按设置的标志通行,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不得侵扰作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助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秩序。 第八条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遭受破坏,交通严重受阻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集抢修力量,统筹安排有关作业计划,下达路网调度指令,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绕行、分流。 第九条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的监督管理,制定高速公路养护维修计划,定期分析高速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等路况数据,并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对达不到高速公路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限期采取措施,及时修复道路,保障安全畅通。 第三章路政管理 第十条禁止下列危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行为: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2015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完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服务、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和养护、经营服务、收费等监督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所属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高速公路筹资、建设、管理等工作。 高速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交通安全协助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协助做好本辖区高速公路沿线交通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速公路经营者依法取得的高速公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高速公路经营者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收费和其他经营服务等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第七条高速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和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第九条鼓励开展高速公路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建设和养护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按照国家高速公路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编制省高速公路规划。 省高速公路规划的调整,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项目可以采取政府投资、社会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具体筹集资金方式由省人民政府决定。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高速公路。 政府投资高速公路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依法成立的单位负责建设,或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单位与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合作建设。 社会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单位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人。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拟建高速公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依法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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