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五是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毁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病。活体损伤鉴定,主要是根据伤病的具体情况选择应用相应的临床医学诊断方法,如采用视觉、听觉脑干诱发电位、CT、核磁共振、PET等检查方法,但应当注意的是在法医学鉴定中被检查者出于各自的动机,有可能夸大病情或伤情,也有可能隐匿病情或伤情,所以,要以客观检查为主,探讨各种症状,对被检查者的陈述和症状进行审查,才能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

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受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人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文书司法鉴定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等问题进行鉴定。 司法精神病鉴定 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 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 2. 文书司法鉴定: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笔迹真伪、印章印文真伪、印刷、打英复印及传真文件特征同一性、文书的制作工具及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伪钞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 微量物证鉴定: 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科学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分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1.无机物分析: 对送检材料(简称检材)中的无机元素、无机阴离子、无机阳离子的种类及含量进行检测,包括重金属检测,微量元素检测等。 2.有机化合物分析: 对送检的有机化合物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化合物的结构,对于可以提供标准品的化合物还可以进行定量分析,测

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五是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毁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病。活体损伤鉴定,主要是根据伤病的具体情况选择应用相应的临床医学诊断方法,如采用视觉、听觉脑干诱发电位、CT、核磁共振、PET等检查方法,但应当注意的是在法医学鉴定中被检查者出于各自的动机,有可能夸大病情或伤情,也有可能隐匿病情或伤情,所以,要以客观检查为主,探讨各种症状,对被检查者的陈述和症状进行审查,才能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

法医临床鉴定项目介绍

法医临床鉴定项目介绍 法医临床鉴定项目是一项重要的法医学工作,它通过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司法机关提供法医学鉴定意见,为司法案件的侦查、审判提供科学依据。下面将从法医临床鉴定的定义、作用、流程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法医临床鉴定的定义 法医临床鉴定是指通过对被鉴定人的尸体、活体和相关材料进行检验、观察、测量、分析和评价,结合法医学理论和方法,确定死因、伤情、鉴定对象的身份、鉴定对象的损伤程度等问题的一种科学鉴定活动。它是法医学的重要分支,对于解决各类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医临床鉴定的作用 1. 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法医临床鉴定可以确定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和伤情程度,为侦破案件和定罪量刑提供科学依据。 2. 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法医临床鉴定可以评估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和残疾程度,为受害人索赔提供科学依据。 3. 行政案件:在行政案件中,法医临床鉴定可以判断工伤或职业病的原因和程度,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 三、法医临床鉴定的流程 1. 接受委托:法医临床鉴定是由司法机关委托进行的,需要接受委托书并明确鉴定要求和范围。

2. 收集材料:收集相关的案件材料、病历、尸检报告等,为后续的检验和鉴定提供依据。 3. 实施检验:根据鉴定要求,进行尸体解剖、活体检查、病理学检查、毒物学分析等科学检验工作。 4. 数据分析:对检验所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结合法医学理论和方法,得出科学的鉴定结论。 5. 编写鉴定报告:根据鉴定结论,撰写详细的鉴定报告,包括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结果等内容。 6. 提交报告和答疑:将鉴定报告提交给委托方,对于委托方提出的疑问和质疑进行答复和解释。 四、法医临床鉴定的实施方法 1. 尸体解剖:通过对尸体进行解剖,确定死因、估计死亡时间、鉴定伤情等。 2. 活体检查:对活体被鉴定人进行检查,观察外伤痕迹、损伤程度等。 3. 病理学检查:通过对组织标本进行显微镜下的观察,确定病变类型、病理机制等。 4. 毒物学分析:对尸体、血液和尿液等样本进行毒物检验,确定是否存在毒物中毒。 法医临床鉴定项目是法医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科学的检验和鉴定方法,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依据。在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司法鉴定工作,它主要涉及法医学、临床医学和司法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旨在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法医学和医学上的问题进行鉴定,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客观、准确的鉴定结论,从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 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概念与作用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委托,法医鉴定人员通过对案件相关的医学、法学和相关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最终提供具有科学依据的鉴定结论的一项工作。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死因和伤害程度: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对尸体的解剖、病理学分析以及对伤害相关证据的检验,确定死因和伤害程度,为刑事案件的侦办提供重要依据。 2. 鉴定创伤和伤害性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对受害人的伤势、病史以及相关证据的分析,鉴定创伤和伤害的性质,为刑事案件的定性和定罪提供科学依据。 3. 验证人身伤害和虐待: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对受害人的身体和心理状况的评估,判断是否存在人身伤害和虐待行为,为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提供支持。

4. 鉴定病因和医疗事故: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对病人的病史、病情、医疗记录等进行分析,鉴定病因和医疗事故的责任,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5. 防止错误判决和冤假错案: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对案件相关证据的检验和分析,提供客观、准确的鉴定结论,避免因证据不足或误判导致的冤假错案的发生。 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尸体解剖鉴定:通过对尸体的解剖、病理学分析,确定死因和伤害程度,为刑事案件的侦办提供重要依据。 2. 伤情鉴定:通过对伤害相关证据的检验和分析,鉴定伤害的性质、程度和形成过程,为刑事案件的定性和定罪提供科学依据。 3. 人身伤害和虐待鉴定:通过对受害人的身体和心理状况的评估,判断是否存在人身伤害和虐待行为,为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提供支持。 4. 医疗事故鉴定:通过对病人的病史、病情、医疗记录等进行分析,鉴定医疗事故的责任和损害程度,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湖北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湖北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湖北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本文旨在介绍该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范围和目的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是指法医学与临床医学相结合的一种司法鉴定方式。其范围主要包括尸体检验、伤情鉴定、精神疾病鉴定、尸体解剖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检验与医学相关的犯罪事实,判断死因、伤害程度、身体功能损伤等,为司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与管理 湖北省将设立多个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实验室设备和相应的专业人员。鉴定机构的建立要经过法医学专家、临床医学专家等相关专家的评估与备案。该机构应在人员和设备的配置上满足司法鉴定的技术要求,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同时,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还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该机构须设立完善的质控体系,对鉴定过程进行监督和质量评估,对鉴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与

考核,提高鉴定质量和效率。 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结果的提交和使用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司法机关,作为其裁判、调解、执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鉴定机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提交鉴定结果,并注明鉴定人员的姓名、资格证书号、鉴定机构等相关信息。 鉴定结果提交后,相关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使用该结果。在法律审判和调解过程中,应综合考虑鉴定结论、证据链完整性、法律事实等因素,权衡利弊,做出合理的决策。同时,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时,有权申请复核和鉴定复查,司法机关应根据程序进行复核和审查,并予以决定。 四、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的违法行为和责任追究 对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的违法行为,如泄露鉴定机密、故意伪造鉴定结果等,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湖北省将建立相关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公正、科学进行。 同时,相关鉴定人员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守鉴定工作的秘密性,准确、客观地履行鉴定职责。对于鉴定人员的违法行为,湖北省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和行政措施。 综上所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将有力地推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这将有助于提高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和可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篇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1、委托书: ①案情摘要或交通事故认定书:案情摘要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情况,及致伤工具、致伤方式和被鉴定人案发当时的损伤情况等。在委托书中写清楚或另外单独提交; ②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及被鉴定人身份证明: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包括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职业、文化、民族、婚姻、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 ③鉴定目的和要求:依据什么标准,进行什么鉴定。 2、病历资料: 全部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X光片、各种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等。 3、以往鉴定书复印件。 4、伤情鉴定及刑事医学鉴定必需由公安司法机关委托并办理鉴定手续;伤残鉴定等民事赔偿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委托;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或当事双方共同委托;保险鉴定由保险公司委托。 篇二: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

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五是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

法医临床鉴定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范围 简介 法医临床鉴定是指依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医学科的理论和 技术,对法律案件中与医学和生物学有关的问题进行科学的鉴定和证据分析。法医临床鉴定范围广泛,包括尸体解剖、活体检验、病历资料分析等多个方面。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 尸体解剖鉴定 尸体解剖鉴定是法医临床鉴定中的重要部分,主要通过尸 体的解剖和组织病理学分析,判断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和死因等关键问题。尸体解剖鉴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死因鉴定 通过剖验尸体、观察尸体状况和病理变化,结合相关的病 例资料和前述经过,确定死亡的直接原因以及可能的间接原因。这对法律判断和法医鉴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死亡时间鉴定 通过尸体腐败变化、体温变化等多种指标,结合现场勘查 等方法,尽可能准确地确定死亡的时间范围。死亡时间鉴定对于确定案件的发生时间以及相关证据的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暴力致伤鉴定 通过解剖、病理学观察和组织学分析,判断尸体是否存在 暴力致伤的证据。这对于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法庭审判非常重要。 活体检验鉴定 活体检验鉴定是法医临床鉴定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主要 通过对被鉴定对象进行生物学和医学检测,获得技术证据,用于依法认定事实和判断问题。活体检验鉴定包括以下内容: 病理生理检测 通过生物化学检测、体液、血液和组织的检查,判断被鉴 定对象是否患有某种特定疾病、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等。这对于判断案件中被告人的健康状况以及与案件相关的医学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DNA鉴定、指纹鉴定、毛发鉴定、血液鉴定等多种技术手段,确定被鉴定对象是否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相关联。这对于确定案件中的嫌疑人、受害人等关键角色具有重要意义。 精神鉴定 通过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方法,对被鉴定对象的心理状态、心理特征以及是否具有精神疾病等进行评估和鉴定。这对于判定被告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以及其他精神相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病历资料分析 病历资料分析是法医临床鉴定中的另一项重要工作,主要 通过分析被鉴定对象的病历、医学资料等相关资料,对案件进行科学评估和分析。病历资料分析包括以下内容: 伤情鉴定 通过分析被害人的病历、医学记录等资料,判断伤害的性质、范围和程度,确定是否构成伤害罪和相关的刑事责任。

法医临床鉴定项目介绍

法医临床鉴定项目介绍 法医临床鉴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医学应用领域,它通过对病死人体或活体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检查和分析,以获取关于死因、伤害程度、伤害方式等方面的证据,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的鉴定结论,帮助解决各类涉及刑事案件、意外伤害等问题。本文将对法医临床鉴定项目进行介绍,从鉴定范围、鉴定流程、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鉴定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多个领域。具体包括:死因鉴定、伤害鉴定、性侵鉴定、毒物鉴定、血液鉴定、酒精鉴定等。这些鉴定项目旨在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法,确定个体的死因、伤害程度、伤害方式等重要信息,为司法机关提供客观、准确的鉴定结论。 二、鉴定流程 法医临床鉴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信息收集:根据案件资料和相关证据,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信息,如死亡证明、伤情记录、法医病理学检查报告等。 2. 现场勘查:对现场进行勘查,了解案发地点的环境、情况,收集可能存在的物证,如血迹、痕迹等。 3. 尸体解剖: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解剖学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内脏

检查、组织切片等,以确定死因、伤害程度等。 4. 实验室检测:通过实验室检测,对尸体或活体样本进行化学、生化、毒物学等方面的检测,如血液酒精浓度检测、毒物检测等。 5. 鉴定结论: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评判,得出科学的鉴定结论,并书写鉴定报告。 三、技术手段 法医临床鉴定依赖于多种技术手段来获取证据和进行分析。常用的技术手段包括: 1. 病理学检查:通过对尸体组织进行显微镜下的观察和分析,确定死因和伤害情况。 2. 毒物学检测:通过对尸体组织、体液、毛发等样本的毒物检测,确定是否有毒物中毒的可能性。 3. DNA分析:通过对尸体或现场遗留的DNA进行检测和比对,确定个体身份、亲缘关系等。 4. 酒精浓度检测:通过对血液或尿液中的酒精浓度进行检测,判断酒精对案件的可能影响。 5. 法医心理学评估:通过心理测量和评估,了解个体的心理状态、心理健康状况,辅助鉴定案件的相关问题。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一、引言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法律、医学和科学等多个领域,其业务范围广泛而复杂。本文将从不同角度介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具体业务范围,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领域。 二、尸体检验和尸体鉴定 1. 尸体检验 尸体检验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基础工作之一。通过对尸体进行外表观察、解剖和组织学检查等手段,确定死者的死因、死亡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尸体检验对于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审判具有重要意义。 2. 尸体鉴定 尸体鉴定是指通过对尸体的特征和痕迹进行分析和比对,确定尸体身份的过程。在无法通过常规手段确认身份的情况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可以通过DNA检验、指纹比对、牙齿特征鉴定等技术手段进行尸体鉴定。 三、人体损伤鉴定

1. 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是指通过对受害者身体损伤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其损伤程度和对个人生活能力的影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通过对伤情的鉴定可以提供客观的证据,为刑事案件的定性定罪提供支持。 2. 损伤原因鉴定 损伤原因鉴定是指通过对损伤的特点和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损伤的形成原因和过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可以通过对伤情的鉴定、事故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的分析,确定损伤是由于事故、自然灾害还是他人故意造成的。 四、精神病鉴定 精神病鉴定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针对有关精神疾病的司法问题进行鉴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通过对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言语和心理状态的观察和评估,确定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为司法机关作出判决提供专业意见。 五、毒物鉴定 毒物鉴定是指通过对生物体内或环境中的毒物进行检测和分析,确定其种类和含量的过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可以通过对尸体、血液、尿液等样本的检测,确定死者是否中毒以及毒物的种类和致

法医临床鉴定注意事项、鉴定范围以及鉴定流程

法医临床鉴定注意事项、鉴定范围以及鉴定流程 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及其他相关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对诉讼中涉及的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与生理功能、生理病理状况及其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科学的检验、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是活体和文证。活体检验是为了确定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文证审查是鉴定人根据提供的临床资料等书证内容进行审查分析、研究的过程。 一、鉴定注意事项: 1、必须重视对医疗纠纷或事故的情况调查、现场勘验和现场保护,这不仅可以为进一步确定法医学检验的重点、检验的步骤、方法提供参考,还可为做进一步的法医学检验、药物检验提供材料,并可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提供必要的文证、物证等。 2、在医疗纠纷的鉴定中,由于临床学分科多、专业性强、技术更新快,应注意邀请或询医疗纠纷发生单位以外的临床专家,这样既能帮助对医疗纠纷正叠 光X现金发放中正和处理,同时对临床医疗质量和平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 3、尸体检验力争尽早进行,解剖前应结合调查情况和有关病历材料初步分析可能导致死亡的原因,以确定解剖方式。尸体解剖务必全面、系统、规范。剖检中,该取的组织检材应按规范取足,各重要生命脏器的病理组织学检查一般是不可缺少的。怀疑系中毒致死的,必须取足心血、肝、肾等组织,留做药物化验。药物化验不仅要做定性分析,还必须做定量测定。 4、伤残鉴定的时间具体要看进行伤残鉴定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果是因为侵权

2021年法医临床鉴定

篇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1、委托书 ①案情摘要或交通事故认定书案情摘要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情况,及致伤工具、致伤方式和被鉴定人案发当时的损伤情况等。在委托书中写清楚或另外单独提交; ②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及被鉴定人身份证明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包括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职业、文化、民族、婚姻、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 ③鉴定目的和要求依据什么标准,进行什么鉴定。 2、病历资料 全部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X光片、各种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等。 3、以往鉴定书复印件。 4、伤情鉴定及刑事医学鉴定必需由公安司法机关委托并办理鉴定手续;伤残鉴定等民事赔偿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委托;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或当事双方共同委托;保险鉴定由保险公司委托。 篇二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

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修改版]

第一篇: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受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其主要内容包括:个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人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 文书司法鉴定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等问题进行鉴定。 司法精神病鉴定 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 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 2.文书司法鉴定: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笔迹真伪、印章印文真伪、印刷、打英复印及传真文件特征同一性、文书的制作工具及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伪钞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 微量物证鉴定: 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等科学方法,通过对有关物质材料的成分及其结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检材的种类、检材和嫌疑样本的同类性和同一性进行鉴定。 1.无机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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