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资料文件保存期限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1.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按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4,12条) (2)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5,25条) (3)医疗机构药品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198,10条) 2.超过有效期两年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P103,17条) (2)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购销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 3.一年事项 (1)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一类精神药申领的运输证明有效期1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3,52条) (2)医疗机构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保留的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P210,65条) (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药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 (4)《中国药典》增补本,原则上每年一版。(药品标准,P22)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P236,8条) 4.两年事项 (1)医疗机构有关配制制剂的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P209,52条) (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每两年调整一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 (3)定点批发企业的条件:单位及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0,23条) (4)《药品广告审查表》原件保存2年。(药品广告审查办法,P248,17条) (5)医疗机构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19条) 5.三年事项 (1)医疗机构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管理办法,P127,51条)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P113,四) (3)医疗机构购进药品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198,8条) 6.五年事项 (1)对因变更、换证、吊销、缴销等原因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存5年。(药品经营许

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为便于本单位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各类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本单位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确定档案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1、凡是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单位、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本单位一般的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或30年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单位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

材料,为短期或10年保管。 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短期为十五年以下)。2007年度之后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30年、10年,按省档案局的新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规定执行。 (一)二OO七年度之前的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表 1、本单位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的会议文件材料。 1.1 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提案、决议、选举结果、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简报 (永久) 1.2 贺信、讨论未通过的文件(长期) 1.3 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文件

(短期) 2、本单位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纪委、工、青、妇的全体委员会议文件材料 2.1 决议、决定、会议记录、纪要、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永久) 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短期) 3、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文件 3.1 主要文件材料(长期) 3.2 其它文件材料(短期) 4、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4.1 直属上级机构针对本单位颁发的文件材料(永久) 4.2 直属上级机关颁发,属本单位主管业务的,和非直属

文件保管期限的划分原则

附件5 文件保管期限的划分原则 档案文件的保管期限分为短期(5年)、长期(15年)、永久三种。 一、短期保存: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公司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文件应列为短期保存。 1、季度、月度的工作计划、总结。 1、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 2、上级单位颁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 3、一般专业会议典型材料、代表发言、简报。 4、本单位制发的事务性、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5、本单位的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批复。 6、一般性的、事务性的合同。 7、平行单位之间协商工作的往来文件材料。 8、年度以下的总结、统计报表,一般专题的报告。 二、长期保存:在较长时间内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文件,应列为长期保存。 1、公司各种会议纪要、决议、决定。 2、本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和重要的专题会议材料。 3、重要的、法规性的文件材料。 4、本单位工作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告 5、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规划、控制数字 6、本单位内部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材料 7、本单位对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8、本单位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9、本单位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 10、一般活动的审批手续、考察报告 11、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总结、统计报表、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12、重要的合同、协议等材料。 13、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永久保存:具有长远科学研究和历史研究利用价值的档案文件,应列为永久保存。 1、公司注册文件及法律文本。 2、公司财务档案。 3、各种协议、合同。 4、重要业务问题的文件材料。 5、方针政策性的、重要问题的请示及批复。 6、影响大、问题严重的处分材料。 7、有历史意义和长远利用价值的合同、协议。 8、重大活动的主要文件。 9、重要的技术资料、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施工文件、竣工文件、工程概预算、决算、工程图纸。

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管期限的确定

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管期限的确定 从档案保管角度讲,档案的保管期限就是档案的保存价值。 按照1987年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6~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1、永久 凡是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机关、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召开的党、政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本机关制发的方针政策的、法规性的和重要业务问题的文件材料;党、团、工会的工作报告、总结;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工作总结、报告、计划、规划、控制数字、统计报表;重要的专题报告和统计材料;机构演变、机关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文件材料;重大问题处分材料;职工、党员名册;有关区域变化、土地边界的文件材料;有历史意义和长远利用价值的合同、协定、协议书;重大外事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省级以上领导人重要批示和有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颁发的属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上级机关视察及检查本地区、本机关形成的重要文件及音像材料。 2、长期 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发的一般业务问题的文件材料;各种普查工作形成的原始记录;半年的、季度的、一般专题的工作总结、报告、内部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材料;地县级以下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的文件材料;干部职工的录用、转正、调资、定级、离退休、职务聘任、复转、抚恤、死亡等文件材料;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财产、物资、档案的交接凭证;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签定的有较长时效性的合同、协议书、协定等文件材料;外事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有上级机关或本机关领导人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上下级机关送来的重要文件,如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总结、统计报表、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等。 3、短期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重要会议文件中的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文件,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一般专业会议的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简报;季度、月份的计划、规划、控制数字、统计报表;与国内外有关单位签订的只具有短期时效性的合同、协定、协议书;机关之间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书;没有处理结果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以下的总结、统计报表,一般专题报告和备案的材料。 档案密级划分暂行规定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1.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按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4,12条) (2)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5,25条) (3)医疗机构药品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198,10条) 2.超过有效期两年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P103,17条) (2)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购销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 3.一年事项 (1)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一类精神药申领的运输证明有效期1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3,52条) (2)医疗机构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保留的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P210,65条) (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药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 (4)《中国药典》增补本,原则上每年一版。(药品标准,P22)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P236,8条) 4.两年事项 (1)医疗机构有关配制制剂的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P209,52条) (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每两年调整一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 (3)定点批发企业的条件:单位及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0,23条)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类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类 一、永久保管的资料(保管时限永久) 1.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 通知、会议议程、名单、报告、决议、纪要、选举结果、领导人讲话、提案、主席团会议记录、大会发言、讨论通过的文件、简报、重要照片、录音等文件材料。 2.党委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书记会议、人大常委会议、政协党委会议、政府办公会议等文件材料。 会议公报、决议、决定、传导人讲话、纪委、记录、讨论通过的文件和重要的汇报材料。 3.机关党组织会议和机关行政领导会议的文件材料。 会议纪要、记录、重要的汇报材料。 4.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文件材料。 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纪要、重要的简报、录音带、照片等。 5.上级机关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本机关领导人在会议上的重要发言材料。 6.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决议、决定、指示、命令、条例、规定、办法、国民经济计划长远、当年和控制数字等文件材料。 7.上级机关或有关机关对本机关及本机关对下级机关工作检查形成的文件材料。 8.代上级机关革拟并被采用的重要文件的最后草稿。 9.本机关颁发的(包括与其他机关联合颁发的)命令、决议、决定、指示、条例、规定、办法、通报、通知等文件。 10.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 11.本机关制成并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告。 12.本机关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 13.机机关与有关机关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件。 14.本机关编制的各种计划长期的和年度的。 15.本机关或本机关汇总的统计表和统计资料。年度的和年度以上的典型的和专业专题的。 16.本机关内部组织机构的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 17.本机关党组织、团委、工会、妇联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工作报告、计划、总结、请示、批复、会议记录、重要的统计材料。 18.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形成的记录、摘要单处理报告等有关重要的事项材料。 19.本机关及本机关批准的有关区域变化和区域边界纠纷、征用土地的文件材料。 20.本机关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重要的。 21.本机关班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上级或本级机关批准的。 22.本机关关于职工的奖励、处分决定文件材料、上级或本机关批准的文件材料。 23.本机关职工的录用、较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复转、评残、抚恤、死亡等有关材料。 24.本机关职工许定职称的文件材料。上级或机关批准的文件材料。 25.本机关的组织简则、工作条例、章程、人员编制表、党员、团员、干部、工人名册、报表等文件材料。 26.干部、工人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27.机关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启用印信息等文件材料,本机关和本机关批准

公司各类档案保管期限

公司各类档案保管期限 1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2 文书档案 2.1 公司党政年度总结计划,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永久)。 2.2 公司历史沿革、基本概况及反映重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光盘(永久)。 2.3 公司人员、党员、团员、纪委、工会等统计汇总年报表(永久)。 2.4 公司财务、施工、基建、劳资、伤亡事故、设备等统计汇总年度报表(永久)。 2.5 公司党委会议记录、总经理班子会议记录(永久)。 2.6 公司党员、员工花名册(长期)。 2.7 上级机关、公司及公司对下属单位的组织机构建立、撤销、合并、隶属关系改变、更改名称、中层管理人员聘用、解聘的请示、批复、通知、决定(永久)。 2.8 上级机关、公司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晋升的文件、花名册(永久)。 2.9 上级机关、公司对员工所犯错误的处理报告、决定(永久)。 2.10 上级机关、公司对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现场照片、处理报告、批复、意见(永久)。 2.11上级机关在施工管理等方面颁发的条例、规定、决定、制度、办法、通知等法规性、重要业务文件(长期)。 2.12 公司编制的各种中长期规划及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重大问题的报告、批复(永久)。 2.13 公司重要专业会议形成的通知、报告、总结、纪要、领导讲话、照片、光盘(长期)。 2.14 公司领导在上级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上的发言、汇报(长期)。 2.15 公司在外事活动中的计划、总结、汇报、会谈记录、照片、光盘、礼品清单(长期)。 2.16 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工作条例、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启用印信的文件材料(长期)。 2.17 公司出席全国、省、市召开的劳模代表会议的代表、花名册、登记表、

按国家档案局13号令要求制定: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按国家档案局13号令要求制定: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分类方案 门类类别: 1.党类 2.群众类 3.文书档案类 4.综合类 5.业务类 归档范围

1.本级机关会会议文件材料、选举结果;参加上级机关党务工作会议材料 重要的:永久保管 一般的:10年保管 2.本级机关关于党的建设及党员干部表彰、处分等工作的计划、总结、决定、通知 重要的(含警告以上处分):永久保管 一般的(含警告处分):30年保管 3.上级机关有关党务工作的来文 重要的:永久保管 一般的:30年保管 4.本级党组(党委)会议纪要、记录;本级决定、重要通知;党组记录及发言材料;党组中心组研究记录及其他材料;

本级机关党员花名册、党团员统计年报表、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永久保管 5.本机关工青妇工作的文件材料 重要的:10年保管 一般的:永久保管 6.本级机关召开的综合性工作会议材料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决议、决定、纪要、典型发言材料:永久保管 会议简报、书面交流材料等:30年保管 7.本级机关召开的专题性会议材料 重要的:永久保管 一般的:10年保管

8.本机关行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纪要、记录 永久保管 9.上级机关召开的综合性会议材料;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召开专题会议材料;本级关于机关管理、人事教育、老干、后勤管理等工作的请示、批复、规定、意见、通知、函等;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关于机关建设、人事教育、老干、后勤管理等方面来文;下级报送的综合性文件材料 重要的:永久保管 一般的:30年保管 10.本级机关干部职工名册、人事关系介绍信存根、干部定期统计表;本级机关综合性的工作计划、规划、总结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永久保管 年度以下的:10年保管

银行工作中重要资料的保存期限与规定

银行工作中重要资料的保存期限与规定 在银行工作中,重要资料的保存是非常关键的,它不仅涉及到客户的隐私安全,也关系到银行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因此,银行对于重要资料的保存期限和规定有着严格的要求。本文将就此话题进行探讨,并介绍一些常见的保存期限和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银行工作中的重要资料有哪些。一般来说,银行的重要资 料包括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银行卡信息、贷款合同、存款凭证、交易记录等。这些资料都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重要合同和交易记录,对于保护客户权益和维护银行信誉都至关重要。 那么,银行对于这些重要资料的保存期限是多久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需要将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保存至少5年以上。这是因为身份证明文件是客户身份的重要证明,银行需要在客户开户时核实身份,并在后续的交易中进行验证。而银行卡信息、贷款合同、存款凭证等资料的保存期限也一般为5年以上,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 除了保存期限,银行还有一些规定来保护这些重要资料的安全。首先,银行要 求员工在处理客户资料时要保持机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其次,银行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对重要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和备份,以防止丢失或损坏。此外,银行还要求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测试,以确保在系统故障或灾难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 在现代科技的发展下,数字化存储已经成为银行保存资料的主要方式。银行会 将重要资料进行电子化存储,以提高效率和节约空间。然而,数字化存储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比如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因此,银行在进行数字化存储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个人信息保护法》,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比如加密和权限控制,以保护客户资料的安全。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汇总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汇总企业文件材料归档是指将各种与企业运营相关的文件、资料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加以保存和保护的过程。归档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企业管理人员查询、回顾和利用这些文件材料,以及保证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组织文件:包括企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决策文件、会议记录等。这些文件记录了企业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以及重要决策和会议的过程和结果。 2.经营合同:包括与业务合作方签署的各种合同文件,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记录了企业与合作方之间的权益、义务和责任,归档后便于管理人员和法务部门在需要时进行查阅和维权。 3.财务文件:包括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发票、凭证等财务凭证。这些文件记录了企业的资金流向、财务状况以及与税务相关的信息,归档后便于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进行核对和查账。 4.人力资源文件:包括招聘申请、员工档案、考核评价、劳动合同、培训记录等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记录了企业员工的个人信息、职业发展轨迹以及与员工相关的合规要求,归档后便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人事管理和劳动法律问题的解决。 5.知识产权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与企业知识产权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记录了企业对特定技术、产品或品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档后便于管理人员和法务部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交流。

1.组织文件:按照企业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保存,一般为 长期保存。 2.经营合同:一般按照合同期限进行保存,合同期限届满后再保留一 段时间。 3.财务文件:按照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保存,一般为5-10年。 4.人力资源文件:按照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存,一般为 5-20年。 5.知识产权文件:按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存,一般为 20年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特殊的文件材料可能有特定的保管期限或要求, 如公司注册文件、税务报表等。此外,对于无法判断保管期限的文件材料,建议按照“保存较长时间、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存档。 1.文件材料的分类和整理要规范、清晰,建立合理的编目体系和档案库,在有限的空间内安排存放。 2.制定明确的文件归档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抽查。 3.对重要的文件材料,如经营合同、财务文件等,要进行数字化备份,以便于长期保存和快速检索。 4.对于保密文件材料,要采取专门的保密措施,建立严格的权限控制 和审批制度,确保信息不泄露。 5.定期对文件材料进行鉴定、评估和清理,退役和销毁过期的文件材料,确保归档库的有效利用和空间的合理利用。

公司文件保管规定

公司文件保管规定 第一条此处所指的文件,包括各种规定、来往文件、信件调查书、报告、契约、凭证类文件、决议、参考文件、账簿及其传票、统计表等一切业务用文件。 第二条公司的文件处理,必须收、发的分清责任所在。 第三条账簿等财会资料按我国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文件从组卷时算起,保存期限分为如下5种: (1)永久保存。 (2)保存10 年。 (3)保存5年。 (4)保存3年。 (5)保存1年。 第四条文件的保管期限依照以下标准制定。 (1)永久保存的文件: ①公司法规及公司代表大会文件。 ②董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文件。 ③有关经营方针及事业规划。 ④预、决算材料。 ⑤各项规章的制定及修改和废止情况。 ⑥公司总部机构的指示及决定。 ⑦重要的权利、财产的得失保全及其变更的情况。

⑧重要契约、合同的缔结、解除及其变更。 ⑨有关公司员工的升降、赏罚及授予的重要内容。 ⑩向官方提请的文件及官方批复文件中的重要部分。 ○11重要的诉讼文件。 ⑫重要的统计及调查。 ⑬除上述内容之外被认为重要的文件。 (2)需要保存 10年的文件: ①上述各种文件中不需要永久保存的。 ②与永久保存文件有关的手续、报告等。 ③事业规划及经营方针的实施细则。 ④预算的统一制定及实施细则。 ⑤权利和财产的得失、保全及其变更。 ⑥诉讼及登记。 ⑦与各规定相关的指示事项。 ⑧员工的升降、赏罚。 ⑨有关员工的卫生保健和福利设施。 ⑩递交官方的文件及官方下达的命令。 ○11有关调查的内容。业务上的差错及事故。 ⑬除以上内容之外,不属于永久保存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 (3)需保存 5年的文件: 以上两项所列各业务中产生的报告、调查及参考资料。参照前记各项相关的文件。

档案管理规定的文件保存期限

档案管理规定的文件保存期限档案管理是指对各种形式的档案进行采集、整理、利用和保存的一 系列活动。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确定文件保存期限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文件保存期限指的是各类文件根据其性质、用途和价值,经过一 定时间后可以予以销毁或者转移到档案馆保存的时间。 文件保存期限的确定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以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下面是一些常见档案文件的保存期限。 1. 日常行政文件 日常行政文件是指各类办公室、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如 会议纪要、通知、简报等。根据实践经验和档案管理规定,一般日常 行政文件的保存期限为2年,超过这个期限可以考虑销毁。 2. 决策会议文件 决策会议文件是指各级领导会议召开时产生的文件,如会议议题、 会议纪要、决策文件等。这类文件具有重要的决策价值和历史价值, 通常保存期限为5年以上,以供后续参考和研究。 3. 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各单位对员工的基本信息、职业发展等进行记录的档案,包括入职材料、考核评价、晋升晋级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事档 案的保存期限为30年,以确保员工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项目管理文件 项目管理文件是指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如立项申请、 项目计划、实施报告等。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和规模,项目管理文件 的保存期限可在3-10年之间,以满足项目的跟踪和评估需要。 5. 财务会计文件 财务会计文件是指各单位在财务会计工作中产生的文件,如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票据凭证等。根据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和法律规定,财 务会计文件的保存期限通常为10年,以备审计和交税需要。 6. 合同协议文件 合同协议文件是各类合同、协议的书面文件,包括合同正本、副本、补充协议等。根据合同法和相关规定,合同协议文件的保存期限为合 同履行期限加3年,以保证合同权益的有效维护和法律纠纷的解决。 7. 知识产权文件 知识产权文件是指各类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证书和申 请材料。根据知识产权法和相关规定,知识产权文件的保存期限通常 为20年以上,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和技术创新的保护。 总的来说,文件保存期限的确定需综合考虑文件的性质、用途和价值,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合理确定文件保存期限有 助于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保护信息资源,促进信息的传承 和利用。在日常工作中,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文

学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学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一、文书档案(WS) (一)党群类 1 党组织文件材料 1.1 党组织会议文件材料 学校党委(总支、支部)会纪要、会议记录(永久) 1.1.2 学校中心组学习计划、日程、领导讲话、会议记录(30年) 1.1.3学校基层党组织会议会议记录(30年) 1.2 学校党组织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2.1学校党委(总支、支部)换届工作报告、选举结果、上级组织批文等文件材料;年度和年度以上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材料(永久) 1.2.2学校基层组织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批复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30年) 1.2.3学校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及批准党员转正材料(永久) 1.2.4学校党员名册、统计年报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永久) 1.2.5本校制定的关于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规定、措施(30年) 1.2.6党员教育等重要专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2.6.1重要的如报告、总结(永久) 1.2.6.2一般的如简报、信息 10年 1.3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1.3.1重要的如党员受到党内违纪处分(永久) 1.3.2一般的如无结果的党内调查材料(10年) 1.4上级、同级机关文件材料 1.4.1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学校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人任免文件材料(永久) 1.4.2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制发的需要执行的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文件材料(10年) 2 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1换届会议议程、工作报告、换届选举结果、上级组织的批文等材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会会员与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花名册(30年) 2.2学校职代会议程、工作报告、会议记录及形成的决议决定(30年) 2.3工会、团组织(少先队)、妇委会工作制度、规章;会员、团(少先队)员发展材料(10年) 2.4上级或同级机关印发的需要贯彻执行的工、青、妇文件材料(10年) (二)、行政类 1 综合文件材料 1.1本校召开或主办的工作会议、重大活动(校庆、校运会、教师节)的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1.2本校召开或主办的工作会议、重大活动(校庆、校运会、教师节)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简报(30年) 1.3本校行政会议和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本校年度和年度以上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总结 (永久) 1.4 本校校务日记、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30年) 1.5 本校编写的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等 (永久) 1.6 本校制定的党务,行政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文件材料(永久) 1.7本校重要的请示及上级的批复 (永久) 1.8各种刊物、报纸刊登有关本校情况的剪报(30年) 1.9本校编印的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材料(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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