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协调发展落实行动方案

区域协调发展落实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新时期地委、行署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统筹协调、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根据大署督查〔2017〕67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一带一路”建设、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为引领,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创新完善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推进全区统一市场建设,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为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坚持从解决当前影响我区区域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快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进入规范化轨道。2018年,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体制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形成高位统筹、部门联动和县、区、林业局发力的区域协调发展

新格局。

三、实施步骤

1、(2018年1月—5月)成立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区域合作工作规划,联络与我区经济发展差异性大,互补性强的省、市,开展政府高层互访对接交流活动,建立多层次协调机制,不断扩展交流合作领域。(2018年6月—12月)突出产业对接,推动生态旅游、绿色食品、生物制药、水经济和绿色矿业、森林碳汇、文化等优势产业融合互补,共同打造先进生物及医药健康、大数据等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力争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区域一体化合作发展新格局。(发改委、商务局、行署办牵头;旅发委、绿色产业发展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碳汇资源管理部、文体局、农委、科技局、农林科学院、规划院,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2、(2018年6月—12月)依托区域合作工作规划,着眼共建共享,着力实施科技园区、创新基地、技术市场、创新联盟等共建行动,面向第三方招商,吸引高端项目向我区落户,力争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形成驱动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商务局牵头;绿色产业发展处、创业办、发改委、工信委、园区办、农委、工商联,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3、(2018年1月-5月)制定区域间人才培养、干部交流对接、就业合作等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6月-12月)通过干部相互挂职、干部人才培训、高端人才共享、开展劳务就业合作等

方式,积极推进干部人才交流合作,形成长效机制,共同打造人才高地。(组织部、人社局牵头;党校、教育局、科技局、职业学院按分工负责)

4、(2018年3月前)按中俄双方会议纪要约定,将建设洛古河大桥协定草案上报国家交通运输部,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尽快履行协定草案国内审批手续。同时,请外贝加尔边疆区政府加紧协调俄罗斯联邦运输部,争取早日在两国国家层面签署协定草案。(2018年4月前)在哈尔滨市举行中俄会谈,并各自邀请两国交通运输部代表参加。(交通局牵头;外事侨务办、漠河县按分工负责)

5、(2018全年)深入分析制约我区口岸开通发展问题,适时到绥芬河、黑河进行考察口岸发展情况,寻求值得我区借鉴的成功经验。加强与省口岸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漠河口岸复关工作推进工作取得进展。(商务局、交通局牵头;外事侨务办、园区办、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按分工负责)

6、(2018全年)推进韩家园至黑河铁路、漠河县至满归铁路等铁路项目;国道瓦拉干至樟岭(塔漠界)段公路、国道樟岭(塔漠界)至西林吉段公路公路等项目;漠河机场改扩建、呼玛县、塔河县通用机场建设等项目建设,保障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交通局、铁道办、发改委、加区铁路车务段,各相关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破地区分割和隐形壁垒,推动形成全区统一市场,促进各类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加强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制定实施和优化调整,

打造和依托必要的改革开放平台,深入实施跨区域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努力探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路径、新方式。

(一)开展产业务实合作,努力延伸产业链条。

1、加强水经济和绿色矿业产业合作。推动我区水经济和绿色矿业与对口合作区域生产企业有效对接,推进产用结合、产需对接和产业链上下游延长及整合;支持鼓励对口合作区域先进制造企业到我区设立研发制造基地,打造探、采、选、加产业链条。(国土资源局牵头;地林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2、加强森林生态食品产业合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基础、以职工为依托、以网络为纽带,打造集基地建设、源头追溯、质量认证、品牌推广、市场营销于一体的绿色产业发展联盟。鼓励对口合作区域企业在我区建设森林生态食品产品基地;加大我区绿色纯天然品牌建设和“中国森林生态食品”推介力度,在区域内开展森林生态食品展销等活动,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开拓国内市场。鼓励、支持区域内龙头企业率先发起联盟,带领合作社、职工和农民,加快建设标准化

种植、养殖基地和加工企业。

(绿色产业发展处牵头;地林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3、加强生物医药产业合作。加强野生资源保护和抚育,尽力恢复野生中药材资源种群数量,使我区成为寒温带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支持对口合作区域企业到我区建设具有代表性医药加工企业和科技机构,形成动珍贵野生药材资源保护、药材药源基地、药材精深加工、药材产品研发创新、药材流通五大体系。努力把大兴安岭地区建设成为资源独特、绿色天然、技术前沿、产品领先、产业集聚的国际寒地生物“产业谷”和中草药保护开发“集散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地林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4、加强旅游和健康产业合作。坚持“信息互通、客源互送、优势互补、合作互赢”的原则,合力打造战略旅游品牌,努力实现旅游合作一体化目标。本着旅游资源共享,客源互送的原则,支持对口合作区域旅游投资商和骨干企业整体开发我区优势旅游资源,开发优势旅游产品;依托品牌展会及媒体资源,以展位互换、媒体互访等形式搭建互动平台,共同宣传推介旅游品牌和产品;引导旅行社、景区推出优惠政策、加强深度合作,不断扩大客源互换规模。积极推动区域内旅游企业间的合作,完善和加强旅游协会之间的联系、合作及信息交流,为旅游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积极做好旅游客源互送,保证给对方提

供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营销让游客“放心”而来、“顺心”而游、“称心”的旅游环境。积极鼓励和推动区域内有实力的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或松散旅游企业或旅游企业组织,促进旅游企业取得更好的旅游经济效益。同时,依托旅游平台和我区良好的资源优势、产业基础,与对口合作区域共同发展养老、医疗等大健康产业,支持有关医疗机构间开展合作。(旅发委牵头;文广新局、农委、绿色产业发展处、民政局、卫计委,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5、加强森林碳汇产业合作。与对口合作区域合作开发林业碳汇新项目,以旅游业为平台吸引大企业购买碳汇量开展碳中和,促进解决生态补偿问题,提升我区森林资产价值。(碳汇资源管理部牵头;地林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6、加强文化产业合作。坚持把文化交流与文化发展需求相结合,本着联动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以创新创意为动力,以兼具我区地方文化特色的节目、艺术精品为基础,拓展文化交流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我区自身文化资源优势和文化影响力,通过开展版画、书画、女子管乐、鄂伦春非物质文化等文化交流活动,吸收借鉴区域内发展丰富的文化发展成果,博采众长,推动我区文化进一步发展。(文广新局牵头;地林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实现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推进铁路项目建设。推进富裕至加格达奇电气化提速改

造工程,力争纳入铁路总公司2018年开工计划;推进韩家园至

黑河铁路、漠河县至满归铁路、长缨至-兴安口岸铁路工程、古

莲至洛古河铁路二期工程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争取2018年有

突破性进展,“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加格达奇区、呼玛县、漠

河县牵头;铁道办、发改委、加区铁路车务段按分工负责)

2、推进公路项目建设。推进国道瓦拉干至樟岭(塔漠界)段

公路、国道樟岭(塔漠界)至西林吉段公路、国道呼玛至十八站

段公路、省道连崟至阿木尔(长缨)段公路、二十八站至金环岛(龙江第一湾)农村公路、省道新林至兴华公路等项目建设,年

末前完成相关计划任务。(交通局牵头;各相关县、区和林业局

按分工负责)

2、推进漠河口岸建设。加强与省口岸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将漠河口岸纳入国家层面进行推进。与阿穆尔州政府举

行会谈,加强与俄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层面的沟通联络,共同

努力,全力推进口岸工作,争取2018年年底,漠河口岸复关推进

工作取得新进展。(商务局牵头;外事侨务办、漠河县按分工负责)

3、推进洛古河大桥建设。启动项目国内可研、初设编制工作,待建桥协定正式签署后,向国家发改委报批项目可研,向交通运输部报批初步设计。(交通局牵头;外事侨务办、漠河县按分工负责)

4、推进机场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漠河机场改扩建项目前期

手续审批,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全力推进呼玛县、塔河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年底前完成选址报告编制、批复等工作。(漠河县、呼玛县、塔河县按分工负责)

(三)构建区域创新新格局,打造区域发展新引擎。

1、强化与揭阳市一体化发展,打造区域增长极。

——推动合作园区建设。高标准推进“揭大合作产业园”和“揭大双创示范基地”等重要平台载体建设,共同推动合作园区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园区办牵头;商务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两地政府行政效能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共享、交流、提高,推行并联审批,加快政务服务“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行署办、法制办、编委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工商局,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2、共促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业创新水平。

——加强科技研发与转化合作。建立区域科技会商制度,协调解决区域科技合作中的重要事项;鼓励与对口合作区域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定期组织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对接等交流活动。(科技局牵头;工信委、人社局、职业学院、农林科学院等按分工负责)

——加强高校院所交流合作。鼓励与对口合作区域高校开展科技交流,促进区域间科技成果转化,共同设立创业创新基金,

支持创新成果在区域内转化;引导鼓励区域内高校开展学科建设合作和联合培养学生合作,定期组织师资交流和学生互访,研究开展学分互认共享,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局牵头;职业学院、科技局、工信委、教育局、人社局按分工负责)

——加强创业创新合作。积极引进对口合作区域优秀的专家、团队、管理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赴我区创业创新。(创业办牵头;工信委,科技局、人社局、工商局,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3、搭建合作平台载体,探索共赢发展新路。

——加强合作园区共建。探索按照管理输出、政策引进、产业嫁接、财税分成等方式,在有条件的区域发展“飞地经济”和“分园区”。(商务局、园区办牵头;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人社局,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加强多层次合作体系建设。支持与对口合作区域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展交流合作。通过联合组织招商队伍、联建招商网站、委托招商等方式,共同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加强区域内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推动我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开展跨区域经营;依托大型洽谈会等展会平台,共同宣传推介名优地产品。在商超互设“名优地产品销售专区”,大力推广品牌产品。(商务局牵头;绿色产业发展处、创业办、发改委、工信委、农委、工商联,各县、区和林业局按分工负责)

4、实施相互挂职培训,推进干部人才交流。

——加强干部交流与培训。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区域间开展相互挂职;结合实际,注重本地人才培养,依托各类培训平台,邀请知名企业家、学者对我区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开展专项培训;支持我区定期赴外招聘优秀毕业生。(组织部牵头;党校、职业技术学院、编办、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按分工负责)

(四)加大对俄经贸合作力度,推动对外开放型经济迈出新步伐。

1、搭建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中俄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边境合作洽谈会、阿穆尔州国际洽谈会、亚欧商品展销会、莫斯科绿色食品展、中国(绥芬河)国际口岸贸易博览会等展会,拓展俄远东市场。利用建设龙江丝路带和哈欧班列开通运营机遇,加大对莫斯科、对彼得堡等欧洲部分市场开拓力度,通过中俄双方企业对接洽谈活动,开拓贸易新渠道,增加贸易额度。

2、推动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阿玛扎尔林浆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建成投产。

3、经贸合作区建设。按照《黑龙江省境外经贸贸易合作区考核办法》要求和国家级经贸合作区标准,为北极星林业经济贸易合作区申报国家级境外园区。

4、出口基地建设。依托我区农业生产优势,打造对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扩大对俄农业合作领域。

5、培育壮大对俄经贸主体。以对俄工业园区和对外投资重点项目为载体,努力培养一批加工型、外贸型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在仓储、物流、进出口加工等领域引进有规模、有实力的外埠经贸企业到我区投资兴业,利用我区口岸过货,增加我区贸易额度,保证口岸开通后持续过货能力,保证口岸常态化开通。

6、加强能力建设。组织我区外贸、对俄投资企业参加省电子口岸平台的培训和推广工作,切实提高外贸、对俄投资企业人员技术和操作能力。

(以上六项工作由商务局牵头;园区办、外事侨务办、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按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跨地区跨部门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事项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地委、行署有关部署,及时向地委、行署报告重大事项。

(二)强化政策扶持。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态、研究承接路径,积极对接并研究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着力改善投资营商环境。对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园区和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用地、用电、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对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适时反映对口工

作动态,分享发展成果,努力引导形成全社会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加强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各项工

作落实的督促检查,做好对区域规划与区域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

分析和评估,强化重点项目建设、重大事项落实的督查,重要情

况及时向地委、行署报告。根据地委、行署总体要求,积极研究

出台并落实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专项政策和具体举措。

六、考核评价办法

区域协调发展相关考核工作由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工作。2018年底,对承担工作任务的县、区、林业局和地林直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包括各地各部门对口合作项目谋划储备的数量、领域、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入园企业数量、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指标。将此项指标纳入到地区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责任指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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