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登记表

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登记表

班级:

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登记表

学院名称:数计学院

时间:1.本表按照“一班一表”的原则进行登记并加盖分团委公章,表格与字体依据整齐美观的原则可根据班级实际人数进行版面调整。

2.按照《武汉工业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武工校行发[2009]52号)的规定,由各学院对参与社会实践学生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合格”的学生可获得1个社会实践学分,在“学分”一栏中填写“1”;“不合格”的学生不作标记。暑期社会实践学分的登记工作应在当年的11月底完成。

3.因特殊原则未能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应该在当年的寒假期间予以完成。该类学生应在“备注”一栏简要写明原因,待其完成社会实践后在“补修学分”和“补修时间”中注明其最终取得的社会实践学分以及社会实践时间。此项工作在次年的4月底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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