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通知

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

通知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转型为清洁能源,以遏制能源资源的枯竭和环境污染的加剧。为了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发布了一系列政策通知。

一、产业规划和布局

1. 制定新能源发展规划:各省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新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各地新能源发展的目标和重点领域。

2.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对新能源发电、储能、传输和消纳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新能源发电的并网能力和稳定性。

二、政策支持和鼓励

1. 提供财政补贴:对于新能源项目,政府将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和奖励,以鼓励企业投资新能源领域,并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2. 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建立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推动新能源价格的市场化调节,提高新能源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3. 加强科技创新支持:加大对新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加强监管和保障

1. 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新能源发展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新能源

项目的审批、监管和评估,确保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加强对新能源技术的创新保护,加

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防止技术泄露和侵权行为。

3. 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新能源应急保障机制,保障新能源

供应的安全稳定,应对突发情况和能源紧张。

四、培育新能源产业生态系统

1. 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进行产学研合作,共同推动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2.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新能源合作项目,借鉴国际先

进经验和技术,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3. 建立新能源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新能源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新能源产业的技术人才供给。

这些政策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经

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地区和企业应积极响应,加大对新能源的投资力度,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构建美丽中国和可持续发展做

出积极贡献。

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通知

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 通知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转型为清洁能源,以遏制能源资源的枯竭和环境污染的加剧。为了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发布了一系列政策通知。 一、产业规划和布局 1. 制定新能源发展规划:各省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新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各地新能源发展的目标和重点领域。 2.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对新能源发电、储能、传输和消纳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新能源发电的并网能力和稳定性。 二、政策支持和鼓励 1. 提供财政补贴:对于新能源项目,政府将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和奖励,以鼓励企业投资新能源领域,并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2. 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建立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推动新能源价格的市场化调节,提高新能源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3. 加强科技创新支持:加大对新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加强监管和保障

1. 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新能源发展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新能源 项目的审批、监管和评估,确保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加强对新能源技术的创新保护,加 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防止技术泄露和侵权行为。 3. 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新能源应急保障机制,保障新能源 供应的安全稳定,应对突发情况和能源紧张。 四、培育新能源产业生态系统 1. 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进行产学研合作,共同推动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2.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新能源合作项目,借鉴国际先 进经验和技术,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3. 建立新能源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新能源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新能源产业的技术人才供给。 这些政策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经 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地区和企业应积极响应,加大对新能源的投资力度,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为构建美丽中国和可持续发展做 出积极贡献。

2023年中国新能源重要政策

2023年我国新能源重要政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能源问题已经成为 我国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新能源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我国的能源战略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促进新能源产 业的健康发展,我国政府不断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致力于推动新能 源的发展。以下就是2023年我国新能源领域的重要政策: 一、加大对新能源技术研发的支持 1.设立新能源技术研发基金,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快新技术的突破,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升级换代。 2.加强对新能源科研机构的支持,鼓励各地建设新能源科研基地,推动新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二、完善新能源产业政策体系 1.制定并实施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新能源发展的目标和重点领域。 2.加强新能源产业标准化工作,促进新能源产品的质量提升和技术进步。 三、加大新能源技术应用和推广 1.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鼓励城市公交、出租车和物流车辆等重点领域的新能源化改造。 2.推动光伏发电和风电等清洁能源的应用,加快新能源电力装机容量的扩大。

3.加强新能源在建筑、工业、农业等领域的应用推广,优化能源结构,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 四、提高新能源技术环境保护标准 1.加强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环节的环境监管,促进新能源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2.加大对新能源环境保护技术研发的支持,推动新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提高对新能源企业的财政补贴力度,鼓励企业增加新能源投资和项目建设。 2.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新能源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利润空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023年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领域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以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新能源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随 着这些政策的实施,相信我国新能源产业一定会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 前景,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更大贡献。我国新能源产业一直是 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支柱之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凸显,新能源产业将在未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在2023年将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 实现可持续能源的目标。

关于2023年上半年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综合分析

关于2023年上半年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相关政策综合分析 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一系列政策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连续两年实现跨越式增长,新能源汽车出口进入快车道。2023年以来,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态势发生重大变化,在我国一些支持政策逐步退坡之时,美欧等汽车强国纷纷出台支持政策,以巨额财政投入补贴,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因此,应及时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进入2023年以来,为确保我国新能源汽车国内外市场稳定增长,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及时研究出台延续政策措施。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政策,鼓励企业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又相继出台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因此,有必要对2023年上半年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以及下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行综合分析。 关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规划引领和政策保障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快车道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从2023年组织“十城千辆”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开始,已有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十几年来,规划引领和政策保障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快车道。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3年)》。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23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这一规划期内,国家有关部委先后推出了近60项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方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500多项配套政策,汽车企业也纷纷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步伐,共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3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2万辆,基本实现了规划目标。2023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确定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规划目标已提前三年实现。2023年新能源汽车实现销售688.7万辆,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实现销售374.7万辆,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8.3%。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2023年我国新能源车发展政策分析

2022年我国新能源车发展政策分析 政策的扶持是新能源汽车得以快速进展的重要因素,其中,财税政策是政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展的主要政策手段。在财政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研发活动进行资助,对于新能源汽车消费者赐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强制性选购,形成消费示范效应,扶持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企业赐予减免税优待,降低其生产成本,对消费者赐予肯定的购置税减让,降低购买成本。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22年12月,国家及地方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152项,其中国家出台17项,北京、上海等省市出台135项。截止到2022年10月,国家及地方共出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83项,其中国家出台10项,地方出台73项。 一、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政策 日前,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2-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出在2022-2022年,对消费者购买的进入国家新能源车名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连续赐予购车补贴。本次通知与2022-2022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相比,对补助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做了新的规定,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同时在行驶速度方面,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应不低于100km/h。

此外,在补贴标准方面,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金额在2.50-20.00万元,其中电动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为2.50万元-5.50万元,对比2022-2022年新能源车补贴标准,2022年的新补贴标准针对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小于150km的电动车和增程式在内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补贴金额分别降低了6500元和1500元,而续驶里程大于等于250km的电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金额分别提高了1000元和2.00万元;2022-2022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22-2022年补助标准在2022年基础上下降20%,2022-2022年补助标准在2022年基础上下降40%。 二、对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选购政策 2022年8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并要求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选购清单。 2022年11月,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工程首站在重庆启动,重庆市政府领先釆购10辆长安混合动力杰勋作为公务用车。 2022年5月,2022年-2022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对新能源汽车单独打包且未设淘汰率,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选购支持力度,比亚迪的F3DM双模电动车、长安混合动力汽车杰励、一汽丰田混合动力汽车普锐斯中标。 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党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1.14 •【字号】温政办〔2022〕2号 •【施行日期】2022.0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能源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温政办〔202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国家“双碳”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全力支持我市打造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和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培育发展 1.鼓励先进新产品研发。对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的,按照每个车型100万元给予开发生产企业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支持企业扩大销量。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扩大销量,对新能源乘用车、货车年销量首次达到5万辆、1万辆(之后每增加5万辆、1万辆)的生产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500万奖励。鼓励动力电池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与整车企业配套力度;对动力电池年供货量首次达到3GWh(之后每增加3GWh)的生产企业,给予500万奖励。每家企业申领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市区范围企业创建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奖励10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奖励300万元、500万元,国家级翻倍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300万元、30万元;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分别按照国家级800万元、国家地方联合500万元、省级300万元;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4.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设立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题,每年市财政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具体以实际立项支持数额为准),重点支持企业以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围绕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和智能终端等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和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电池电解质、正负极材料等关键材料等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5.14 •【文号】国办函〔2022〕39号 •【施行日期】2022.05.14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能源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202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4日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

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 (一)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的要求,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 (二)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统筹农村能源革命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民投资新能源项目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 (四)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推动绿

新能源行业的政策法规

新能源行业的政策法规 1. 引言 新能源是指替代传统能源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新能源行业得到了广泛关注和发展。为了推动新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支持和管理该行业。本文将介绍中国新能源行业的政策法规。 2. 中国新能源政策背景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市场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中国政府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支持该行业。 3. 新能源发电政策 3.1 国家发改委《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清洁能源投资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旨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清洁能源投资,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税收政策等,以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进入新能源领域。 3.2 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该通知旨在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如完善上网电价政策、简化接入程序、加强技术支持等,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 3.3 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并网上网有关事项的通知》 该通知旨在促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并网上网,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优化上网电价机制、加大并网容量规划、加强运维管理等,以推动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快速发展。 4. 新能源汽车政策 4.1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21-2035年)》 该规划明确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目标和路径,并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如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市场准入等,以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

4.2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了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包括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等,以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5. 新能源产业发展政策 5.1 发改委、科技部《关于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人才、推动应用创新等一系列支持措施,以推动新能源行业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 5.2 工信部《关于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资金支持、优化市场环境等,以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6. 结论 中国新能源行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涵盖了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法规为新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和落地实施,相信中国的新能源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 国家发改委 - 国家能源局 - 工信部 - 财政部 - 科技部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 •【公布日期】2012.06.06 •【字号】襄阳政办发[2012]80号 •【施行日期】2012.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 营和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2〕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完成我市作为国家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示范运营任务,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不移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 我市作为国家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汽车产业)以及国家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是我市完成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之年。但是,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的层面和数量还远未达到国家试点方案的要求,示范推广工作任务还很重;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一个支柱产业培育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既要看到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绩

和方向,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也要客观分析形势,保持清醒头脑,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力度,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着力把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成千亿级的支柱产业,把襄阳建设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之都。 二、扎实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工作 (一)确保完成示范运营车辆采购任务。根据国家四部委批复的《襄阳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到2012年底,我市实际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应达到1070辆,通过示范运营带动产业发展。结合示范运营情况和各地各单位实际,今年的示范运营采购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具体方案附后)。为支持襄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采购原则为继续采购已经投入我市示范运营并经过技术优化,市场服务平台健全的整车企业和关键零部件企业的产品,同时通过招投标和性价比方式采购符合国家《推荐目录》且适应襄阳市场的产品。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市城管局要抓紧与相关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和技术协议,制定车辆分配使用方案,做好运营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制定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工作方案,做好车辆采购和安全保障工作,尽快启动示范运营工作。相关企业要做好生产组织和新车型开发工作,确保按时交付采购车辆。 (二)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襄阳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等单位要抓紧制定完善襄阳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与城市整体规划和市交通规划对接,于2012年6月底前提交市规委会审查。襄阳供电公司要加快城区和县(市)区充换电设施建设进度,为示范运营提供电力保障。同时,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襄阳供电公司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电动汽车充电优惠电价。 (三)研究制定新能源出租车示范运营方案和扶持政策。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汽车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襄阳供电公司等部门和相关企业,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出租车示范运营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尽快提交市政府研究。

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

国家已发布的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 国家法律条文: 序号法规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序号政策备注 1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改能源 2005 2517号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 2005 1204号3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 2005 1511号4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 2006 7号 5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 2006 13号 6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 发改工业 2006 2842号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7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发改能源 2006 2535号8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 2007 2174号9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 2007 44号 10关于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 发改价格 2007 2446号通知 11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发改委2007第72号公告12关于开展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办能源 2007 2898号 发改办能源 2007 2807号13关于请组织申报2007年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 通知 14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 2008 610号 发改价格 2008 640号152007年度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 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8 3052号16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 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17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8 2306号1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8年7-12月可 发改价格 2009 1581号在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9 1906号1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 知 20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9年1-6月可再生能 发改价格 2009 3217号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0 1579号2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 通知 2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9年7-12月可 发改价格 2010 1894号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2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10年1-9月可再发改价格 2011 122号

2023年第三季度关于电力行业的主要法规政策汇总

2023年第三季度电力行业主要法规政策汇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 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政策法规的监管下不断发展壮大。2023年第三季度,我国电力行业也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规政策,对行业发展和管 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下面将针对这些主要法规政策进行汇总解读。 一、能源革命政策 1. 《关于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意见》 今年第三季度,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具体举措,包括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加强智能电网建设等。这些举措将对电力行业的发展方式和结构产生深远影响。 二、市场化改革政策 2. 《电力市场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为了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2023年第三季度,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包括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电力市场体系、推 动电力市场开放和竞争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和目标,为电力市场注入了 新的活力。

三、能源消费政策 3. 《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替代与清洁利用的意见》 针对能源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2023年第三季度,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替代与清洁利用的意见》,提出了多项措施,包括促进清洁能源利用、加强能源替代、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等,为电力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四、绿色发展政策 4. 《绿色电力发展规划(2023-2030年)》 为推动电力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2023年第三季度,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绿色电力发展规划(2023-2030年)》,该规划提出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明确了清洁能源装机比重、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绿色发展关键技术等具体指标和任务。 五、智能电网政策 5. 《智能电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进程,2023年第三季度,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智能电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了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8.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3日 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一)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和“滇中成网、干线联动、点状布局”思路,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2021年底前,以滇中城市群和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重点热点旅游目的地州、市及高速公路为重点,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20万枪,其中公共充电桩2.6万枪;滇中城市群主城区充电站密度不低于1.2站/平方公里,昆明市主城区不低于1.5站/平方公里;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按照总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标准建设直流充电桩;全省所有5A级景区初步实现公共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40%的4A级景区具备快速充电服务能力。(省能源局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各州、市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新基建”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三)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制定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依法依规重点支持2-3家有基础、有实力的企业统筹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避免无序竞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建成充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 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22.01.29 •【文号】发改能源〔2022〕209号 •【施行日期】2022.01.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能源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 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2〕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2022年1月29日“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十三五”以来,我国新型储能行业整体处于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的过渡阶段,在技术装备研发、示范项目建设、商业模式探索、政策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市场应用规模稳步扩大,对能源转型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为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内生动力、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积极开创技术、市场、政策多轮驱动良好局面,以稳中求进的思路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强化顶层设计,突出科学引领作用,加强与能源相关规划衔接,统筹新型储能产业上下游发展。针对各类应用场景,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优化新型储能建设布局。 创新引领,示范先行。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分类开展示范应用。加快推动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在重点地区先行先试。推动技术革新、产业升级、成本下降,有效支撑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化可持续发展。 市场主导,有序发展。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11.06 •【字号】苏政办发〔2021〕91号 •【施行日期】2021.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能源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 车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1〕9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6日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为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形势分析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培育新兴领域,壮大重点企业,聚焦关键环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汽车产业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 产业规模全国领先。“十三五”期间,在全国汽车消费结构持续转型、节能减排法规趋向严格的背景下,全省汽车工业保持平稳运行。2020年全省汽车产业规上企业2397家,实现营业收入7672.7亿元,全国占比9.4%。其中,整车企业实现营收1705.9亿元,整车产量130.5万辆,全国占比5.2%,汽车零部件企业实现营收5966.8亿元,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9.6万辆,全国占比7.0%。 产业链竞争优势突出。整车产品特色明显,理想增程式SUV、海格纯电动大巴、开沃纯电动大巴、徐工重卡等销量位居细分市场前列。零部件产业配套齐全,2020年“三电”系统实现营收超700亿元,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全年内销动力电池产量33.6GWh,全国占比40.3%,居全国第一。中航锂电全气候高安全电芯单体能量密度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先导智能卷绕设备等实现批量海外出口,汇川技术客车电机控制系统、苏州绿控专用车电驱动系统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星星充电率先建成国内领先的智慧充电网络。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集聚智能车辆、信息交互、基础设施等智能网联汽车企业400家,获批国家首个车联网先导区,在无锡、苏州、南京、南通等城市推进车路协同和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发布了全国首个省级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涌现出中汽创智、中电莱斯、领行科技、苏州知行、智华电子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在智能驾驶底盘、网络信息安全、车路协同、智能座舱、域控制器、高级辅助驾驶等领域推出了一批先进产品。 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加快起步。截至2020年底,全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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