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 引言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是企业管理中重要的力量,他们承担着

贯彻执行公司战略和实现业务目标的任务。为了提高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增强他们的决策能力和执行力,制定了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2. 背景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是根据国有企业法、干部管理

条例以及相关政策制定的。旨在规范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管理,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管理机制,提升国有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3. 选拔与任用

3.1 选拔标准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岗位要求和人才需求,制定中层干部选

拔的标准和要求。选拔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知识和技能:中层干部应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业绩和能力:中层干部应当有较好的业绩和工作能力,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道德品质:中层干部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能够成为员工的楷模和榜样。

3.2 任用程序

中层干部的任用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上级部门提出候选人名单;

•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能力、业绩和潜力,进行面试和笔试;

•经过层层审批,确定适合担任该岗位的干部;

•公示和任命。

4. 培养与发展

4.1 培养计划

国有企业应制定中层干部培养计划,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和

干部个人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干部的培训和发展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岗位培训:根据中层干部的岗位要求,为其提供必

要的专业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

•综合素质培养:培养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沟通能

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升其管理水平;

•职业发展规划:根据干部的发展意愿和公司的需求,为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4.2 培养方式

中层干部的培养方式应多样化,包括以下几种:

•内训:根据公司需要,组织内部培训班,由内部专

家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外训:国有企业可安排中层干部参加外部专业培训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轮岗锻炼:鼓励中层干部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轮岗锻炼,培养其全面的管理能力。

5. 考核与评价

5.1 考核内容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的考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业绩:对中层干部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业绩进行评估,包括经济效益、质量管理、绩效考核等;

•领导能力:对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决策能力进行评估;

•职业操守:评估中层干部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廉洁从业、诚信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5.2 评价机制

国有企业应建立科学的中层干部评价机制,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评价和述职,以评价结果为基础制定奖惩措施。评价机制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考核标准的确定:明确评价的指标和标准;

•数据收集:收集中层干部的工作业绩和能力表现数据;

•评估过程:经过层层审核和评审,对中层干部进行评估;

•结果反馈:向中层干部反馈评估结果,进行述职谈话。

6. 问题与改进

国有企业在实施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新培训模式:根据中层干部的需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式,确保考核的科学性

和公正性;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为优秀的中层干部提供

晋升机会和奖励。

7. 结论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管

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的选拔和任用程序、科学的培养和发展计划、公正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可以培养出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中层管理团队,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 引言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是企业管理中重要的力量,他们承担着 贯彻执行公司战略和实现业务目标的任务。为了提高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增强他们的决策能力和执行力,制定了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2. 背景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是根据国有企业法、干部管理 条例以及相关政策制定的。旨在规范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管理,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管理机制,提升国有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3. 选拔与任用 3.1 选拔标准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岗位要求和人才需求,制定中层干部选 拔的标准和要求。选拔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知识和技能:中层干部应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业绩和能力:中层干部应当有较好的业绩和工作能力,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道德品质:中层干部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能够成为员工的楷模和榜样。 3.2 任用程序 中层干部的任用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上级部门提出候选人名单; •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能力、业绩和潜力,进行面试和笔试; •经过层层审批,确定适合担任该岗位的干部; •公示和任命。

4. 培养与发展 4.1 培养计划 国有企业应制定中层干部培养计划,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和 干部个人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干部的培训和发展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岗位培训:根据中层干部的岗位要求,为其提供必 要的专业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 •综合素质培养:培养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沟通能 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升其管理水平; •职业发展规划:根据干部的发展意愿和公司的需求,为其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4.2 培养方式 中层干部的培养方式应多样化,包括以下几种: •内训:根据公司需要,组织内部培训班,由内部专 家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 选拔任用管理人员主要有以下前提条件: 一)因管理人员退休、退职、调动和升降等引起岗位空缺; 二)经上级批准,企业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引起岗位空缺; 三)因企业长远发展需要,搭建人才梯队,或专业职位紧缺;

四)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上级定岗定编调整等其他情况。 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好; 二)履职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勤勉尽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格: 一)管理员

1.一般从管理员层级后备人才库中选拔。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引进的第一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副主管 1.一般从副主管层级后备人才库中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管理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主管 1.一般从现任副主管岗位管理人员中根据履职表现择优选拔任用。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一般应具有副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 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副主管和管理员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中层副职 1.一般应当具有主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未满 3年的一般应当具有主管和副主管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中层正职 1.一般应当具有中层副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2年 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具有中层副职和主管岗位累计6年以上工作经历。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每名中层干部的潜能,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在全区(镇)上下努力营造一种“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工作氛围,实现“滨海项目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完善学习培训制度 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并重,一手抓思想理论和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除按时参加党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外,各局、办、中心根据工作特点,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提

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充实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工作载体,与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浓厚学习氛围。 二、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对中层干部队伍要有进有出,有上有下,继续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制度,对出现空缺或新设立的机关中层职位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对所有机关中层岗位自XX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竞争上岗,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危机感和压力感。 三、建立目标管理制度 各局办中心对所属中层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中层干部月度目标,月度目标要明确为具体指标,并兼顾单位的长远发展,每月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由各局办汇总后报督查考核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加强日常管理 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每年

开展2次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把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等工作作为评议的重点,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和服务经济发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投身到滨海项目区的建设中来。对评议“不满意”票超过30%的中层干部实行诫勉;超过40%,经过调查确有问题的停职或免职,临时人员予以清退。 五、加强自我管理 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开拓创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使各项工作抓得住、深下去、上水平;要立足于本科室情况,善于从一定高度把握大局,提高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善于抓工作切入点、抓工作突破口、抓工作典型的能力。要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优化政务环境,抓好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希望有所帮助!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依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属集团和股份公司管理的干部,按集团和股份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代理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 (三)分公司、子公司班子成员; (四)分公司各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 (五)公司所属社区中心、动力处的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双向选择、择优聘任原则; (五)组织认可、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 (六)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以德为先,有良好的道德情操;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和团队意识,勇于创新,廉洁从业,忠诚于公司,认真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三)执行和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具有较强的决策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组织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公司主业和本岗位相关领域的市场变化趋势和发展情况;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任职资格 (一)具有累计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新提拔担任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部门)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新提拔担任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部门)副职的,应当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初次担任副职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第六条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条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对中层干部实行回避制度。 第三章职数和任期 第八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的中层干部应做到职责清晰,各负其责。设为法人组织的子公司,其董事会、监事会及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运行。 第九条根据部门的业务覆盖面和分公司、子公司等二级单位的规模差异,为确保公司管控主体精干高效,合理确定和从严控制部门、单位领导人员职数。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聘任、委任暂行管理办法模版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聘任、委任暂行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建立中层干部聘任、委任制度,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用人机制,在三航委发(2002)44号《三航局干部选拔任用若干规定》及三航五委发(2002)38号《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是指公司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委员会主席或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 1.3聘任、委任干部,必须遵循的原则: 1.3.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1.3.2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1.3.3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 2.中层干部的聘任 2.1公司行政系统干部由行政发文,实行聘任制。 2.2聘任的期限 2.2.1机关部门负责人聘任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如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但需重新办理任职手续。 2.2.2专业处厂行政干部聘任期为两年;聘任期满后,如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连任或续聘,但需重新办理任职手续。 2.2.3项目部行政干部原则上聘任期至项目结束,其中区域性项目部行政干部一年一聘。 2.2.4聘任期满不再继续聘任者,前三个月享受原有待遇。 3.中层干部的委任 3.1委任适用对象 3.1.1公司党群系统干部由党委、工会发文,实行委任制; 3.1.2由选举产生的纪委、工会、共青团负责人,按《章程》规定,实行选任制。如在任期中有岗位空缺现象,公司党委、工会可实行委任制。 3.2委任的期限 3.2.1专业处厂、机关(含深圳工程公司机关)党群负责人任期为两年;任期满后,应参加改选,按照《党章》、《工会章程》规定,经党员大会、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党支部委

电力企业中层干部任职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中层干部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公司干部队伍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开的干部任用制度,根据控股供电公司管理办法中对干部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加强公司中层干部管理,逐步建立以公平竞争为核心、以业绩考核为基础,干部能上能下的优胜劣汰中层干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章范围和职数 第三条公司任命的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机关部室正、副职,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女工委主任;二级单位党政正副职、分工会主席。第四条公司中层干部的职数依据四川省电力公司机构编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部门和单位的工作需要,一般设置为1-2人,原则上不超过3人。党支部书记或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实行兼职。 第三章干部聘任(任命)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选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选贤任能。

第六条被聘任(任命)的中层干部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思想政治水平,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开拓精神,熟悉业务,善于经营和管理。 第七条新提拔的35岁以下的中层干部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八条已在职的中层干部(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不具备大专学历的,必须通过自考、函授、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修,到2010年均应达到大专学历。如达不到相应学历的,自行辞职。 第九条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开拓精神,熟悉业务,善于经营管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第十条按人才优化配置原则,新任中层干部在中层后备干部队伍中提名,实行竞聘与任命相结合。按规定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同意后聘(任)用。 第四章聘任(任命)程序 第十一条行政中层干部的聘任(任命):由总经理提名,或总经理、党委书记事先酝酿共同提名,经组织部门考察,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行政出文聘(任)免,或实行公开竞聘。实行任前公示。 第十二条党组织、共青团负责人:由党委书记提名,征求公司行政意

信阳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信阳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为集团改革发展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权属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干部,是指集团公司、权属公司和相关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在管理部门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五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选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及时发现、选拔任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人才。

第六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对适合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空缺职位,应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二节选拔任用程序 第七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补缺; (二)成立考察组,制定工作方案; (三)采取公司班子集体推荐、会议投票推荐或个别谈话推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四)考察组综合分析民主推荐情况,提出关键考察人选建议,向公司党委汇报; (五)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确定考察人选; (六)发布考察预告; (七)组织考察; (八)考察组提出拟任用人选意见,向公司党委汇报,公司党委酝酿; (九)公司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任用人选; (十)任前公示; (十一)组织谈话,下发任命或聘任文件,履行有关法律和规定手续。 第八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

企业(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治理制度 〔通用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干部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养,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乐观性和制造性,为公司的进展供给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依据上级干部选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干部工作包括:培育、选拔、任用、治理、退出、监视等。 其次章工作原则 第三条干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留意实绩、职工群众公认原则; 〔五〕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章培育 第四条强化教育培育。深化干部教育培育、培训工作,

留意理论文化素养和技术素养培育,留意治理学问和技术业 务学问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力量和驾驭工作的力量,使优 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五条加强岗位熬炼。有意识安排后备干部参与“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实践中培育他们的应对力量、解决问题力量、治理力量和团队意识。 第六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培育力度,使青年大学生、技术能手、标兵等快速成长成才。对人才库的人才,按技术型、技能型、治理型进展分类,做好日常治理和培育,为干部队伍做好人才储藏。 第七条实行动态治理。后备干部要坚持一年一考察,对力量突出、德才兼备的要重点培育;准时将职工不认可、工作表现一般的淘汰出后备干部队伍。 第四章选拔 第八条拟选拔干部应具备以下根本素养: (一)贯彻执行党的根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抗不良风气,承受党和职工群众的批判和监视。 〔二〕遵纪守法、诚恳守信、办事公正、勤俭节约、孝 老爱亲。

中层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全新经典版)

中层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中层管理人员”是指部室正副职、分、子公司正副经理。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当管干部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推荐与市场选聘相结合原则; (五)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 (六)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

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原则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三)公司本部各部室正副职领导,分子公司正副经理,应当具有累计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工作相关的经历。且提拔担任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在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提拔担任副职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担任财务部负责人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本岗位工作经历; (五)特别优秀的人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中层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三)法律法规、当纪政纪另有规定的。 第三章选拔任用 第七条选拔中层管理人员,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公开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其中,对公司本部各部室正副职领导,所属分、子公司正副经理人员的选拔应当逐步加大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的力度。 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的组织选拔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 国企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 一、导言 国企是国家重要的经济主体,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的中流砥柱,对国有企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确立科学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利 于推动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本文旨在探讨国企中 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的相关内容。 二、选拔原则 1.人才战略导向:坚持人才第一的发展思想,以人为本、注重挖掘潜力、有性格、有实绩、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2.公正公平:依据客观标准,重视竞技环节,确立公平公正的选拔标准,坚决杜绝一切与人事有关的不正之风。 3.激励机制:通过制定激励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提高国企的竞争力,创造更多的价值。 4.兼顾方案: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选拔方案,既能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又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晋升制度:建立完善的中层管理人员的晋升机制,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以及个人绩效、职业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估、考核和晋升。 三、选拔程序 1.岗位需求分析 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和管理需要,对中层管理岗位进行分析,确定人员需求。 2.人才选拔与申请 企业内部发布中层管理岗位招聘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内部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推荐;对没有内部人员适合的岗位进行外部招聘。 3.考核与面试

面试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宽广的视野和高度的情商。以面试、绩效考核、能力测评等多维度手段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选拔具有岗位职能所需的管理能力、协作 能力、判断力和应变能力的人才。 4.建立备选名单 根据面试和绩效考核结果,将合格的人才列入备选名单,并与上级主管沟通确认。 5.任职与培训 根据人才选择及上级主管意见,向候选人发出录用通知,并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打磨和培训,发挥其最大潜力,成就企业与自身之长。 四、选拔标准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有良好的社会健康心态。 2.业绩突出:业绩口碑好,工作出色,实现量化目标、创造高额利润。 3.管理素质:领导力、组织能力、决策力、协调能力、执行力。 4.职业素养:熟悉业务知识,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积极投入工作,拥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好的个人品牌和口碑。 5.创新意识:敢于打破常规,勇于尝试新业务,注重自我提升、学习、创新。 五、考核制度 1.绩效考核:将岗位职责分解为若干项任务,分别给予权重并分配分值,对每位管理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考核奖励、提升晋级、失职赔偿等 方面的依据。 2.能力测评:通过面试、公共基础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案例模拟等方式进行能力测评,鉴别岗位职能所需的管理能力、协作能力、判断力和应变能力。 3.定期考核:不定期地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以确认管理能力、专业素养、执行力和团队管理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积极挖掘优秀人才,为企业的 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六、激励机制 1.薪酬激励:对表现卓越的中层管理人员提高薪酬,通过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国有企业。

【最新完整版】公司国企中层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最新完整版】公司国企中层干部日常管理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力度,促进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执行力,培养懂规矩、守纪律、高效率、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中层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中层干部,包括试用期的干部。 第二章干部考核内容 第三条政治思想方面 出现以下情况的,对干部本人进行考核。 (一)传播政治谣言或小道消息,公开发表与公司要求相背离言论的,考核500元/次; (二)不积极参加公司和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类思想教育活动的,考核300元/次; (三)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要求的,考核200元/次; 第四条工作作风方面 出现以下情况的,对干部本人进行考核。 (一)部门班子内部不团结,影响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500元/次;

(二)工作作风不民主或简单粗暴,造成职工群众反响大的,考核500元/次; (三)工作中出现互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考核500元/次; (四)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个人独断专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考核500元—1000元/次,并进行组织处理; 第五条工作纪律方面 出现以下情况的,对干部本人进行考核。 (一)因公出差或因私请假未履行中层干部请假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考核; (二)违反会议纪律,无故不参会,迟到早退的;在会场频繁使用手机、手机铃音未关闭的;会场上有与会议无关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考核; (三)因个人原因,手机未能保持24小时通讯正常,贻误工作的,考核500元/次; (四)违反考勤管理规定,迟到、早退、旷工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按照相关规定考核; (五)在工作期间饮酒后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考核; 第六条工作执行力方面 出现以下情况的,对干部本人进行考核。 (一)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公司、公司领导(职能部门)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是按一个系统内干部职级划分而得出的类别名称。那么关于中层干部管理有哪些办法你知道吗?本文是店铺精心编辑的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你!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干部考核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的要求,建立全局领导干部量化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导向,不断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建设一支精干高效、作风优良的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全局各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考核原则 (一)干部考核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 (二)干部考核要建立多角度、多方法、多层次的全方位立体考核,自我考核、领导考核、同级考核、下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三)干部考核工作要坚持严肃、严格的原则,避免考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奖罚分明的原则。认真兑现奖惩,凭实绩选用干部,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三、考核对象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局、各基层工商所副股级以上干部。由市工商局管理的副科级干部参照本方案考核,局党委书面向市局报告考核

结果,并建议市局进行相应调整。 四、考核内容 (一)德。主要是政治思想表现、个人品德、组织观念及遵纪守法情况。主要包括①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②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③认真执行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同志,能够起到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能。主要是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①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为本单位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充分调动本单位人员积极性,无不团结行为发生;③有较强的操作能力,能使用计算机办理业务或网络办公;④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练运用业务法规办理案件、监管执法。 (三)勤。主要是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出勤情况。①工作作风扎实,对各项工作任务一件一件地抓,一件一件地落实。②有艰苦创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想事业、干事业、干好事业。③有较强的敬业奉献意识,恪尽职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鼓励干事者,教育无为者。④有坚定的集体荣誉感和不甘落后的争先创优意识。 (四)绩。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业绩。 ①无票据丢失、财物被盗、人员伤亡、车辆事故、酒后驾车等安全事故;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落实严格,请销假无虚报漏报行为;③信息化网络运行正常,运用各系统办理业务,数据录入规范;④市场监管到位,有照率95%以上,亮照率95%以上;⑤执收执罚到位,完成收费计划,年办理案件起以上,罚没款万元以上;⑥食品、农资市场监管到位,无危害群众健康或被媒体暴光事件发生;⑦服务企业热情周到,无被投诉、举报行为。 (五)廉。主要是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现象作斗争的情况。①严格落实“五项禁令”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每月公示一次;③无三乱行为,无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

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模版

技术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和xx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党委管理的公司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各部门正职、副职等。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二)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 (六)依法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是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各下属公司的管理人员管理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责任。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所任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四)有良好履职记录,业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和计算机能力; (二)提拔担任正职管理人员应具有担任同级副职职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具有同级副职和下一级岗位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提拔担任副职管理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提拔担任副职管理人员应具有两个岗位以上的任职经历。 第七条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但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的范围应更宽,程序应更严。面向海外招聘人才,应根据需要,明确特殊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八条实行中层管理人员职位禁入制度,严格按《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采取聘任制。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规范中层干部管理和监督体系,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1、定义: 中层干部指区域公司及各公司、营销中心内设机构的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2、管理原则: 2。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2员工公认、注重实绩。 2.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4民主集中制。 2。5依法、依纪办事. 3、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3.1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 3.2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 3.3中层干部的考核、监督. 4、管理职责 4.1区域公司总经理: 负责中层干部的任免审批; 4,2区域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副总: 负责区域内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 4,3各主管副总、各公司执行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 负责所辖中层干部的推荐、日常考核、年终评价。 4。4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 ➢负责起草中层干部任免文件及归档管理. ➢负责制定、修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综合业绩考核评价管理制度、中层干部量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

4。5各公司及营销中心人力资源部: ➢负责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资格审查、组织实施; ➢后备人才库管理; ➢中层干部日常对标考核、民主测评、年终述职评价的组织管理。 5、任职条件 5.1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熟悉公司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勤奋敬业和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管理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服从公司的调遣安排. (3)正确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地接受上级和员工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4 )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5)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5。2中层干部应具有以下基本任职资格: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中层干部的年龄结构原则上老中青相结合,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重视能力,兼顾学历结构要求。提任的中层副职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副职提任正职的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 (3)新提任的中层副职/助理,应具有三年以上司龄和两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 (4)中层副职提任正职者,应在副职岗位工作二年以上.助理提为副职,应在助理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5)中层干部异地到人才缺乏地区任职原则上提职选派,任期为三年。 (6)中层干部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需破格或越级提拔的,应呈报考核、考察报告至区域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副总审核,报区域公司总经理批准。 5.3专业管理部门中层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

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干部指本公司内设机构的党政领导及子公司的正副职。 第三条干部管理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纪办事。 第四条干部管理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第五条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二是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三是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四是中层干部的考核、监督。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第六条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全公司中层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七条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能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熟悉陕焦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管理工作,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陕焦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5.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篇一: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1、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3、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10、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11、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第1篇 一、总则 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xx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xx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xx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1、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xx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

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3、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x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10、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11、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中层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和年度考核奖励提供依据。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委管理的各级中层干部。 2.职责权限 党委干部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订和组织实施。 3.考核评价原则 3.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高效、可操作性强的原则; 3.2坚持注重实绩,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强化定量考核的原则; 3.3坚持分级考核、逐级负责的原则; 3.4坚持同级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原则。 4.考核周期 考核评价周期为一年,即当年1月至12月。 5.考核分级 年度考核分为一级考核和二级考核。

5.1一级考核岗位范围 副总师级(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总法律顾问、副总经济师等),各一级机构(包括国家轨道客车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各业务部所属二级机构)党政正职,外派党政正职,以及现岗级为64档及以上但未担任上述职务的中层干部参加一级考核评价。 5.2二级考核岗位范围 一级考核评价以外的所有现职中层干部。 6.考核评价内容及评价方式 6.1公司本部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内容及权重 6.1.1 专职书记考核评价内容及权重 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定量考核、定性考核和综合评定三部分: 定量考核为绩效考核评价,其中行政和党务绩效考核指标各占30%; 定性考核分为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评价和书记履职情况评价两部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评价占比20%,其中主管领导评价(一级考核主管领导为公司行政业务分管领导,对于党群机关部门正职由公司党委分管领导评价;二级考核主管领导为所在单位一级机构行政正职。)5%,领导干部互评5%,民主测评5%,关联单位评价5%。书记履职情况评价占比20%; 综合评定由党委干部部参考公司内对中层干部有考核权限部门的意见,结合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对年度考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xxxx集团有限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与管理监督,提高企业选人用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企业实现“两覆盖、两匹配”目标,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管理人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相关配套文件、财政部等颁布的《集团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第六条及《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xx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暂行办法》《xx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下属二、三级及代管企业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主要包括:集团公司总助及部门正职、副职及外派专职董事;二、三级及代管企业的班子成员及二、三级企业部门正职、副职;其他参照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的人员。

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集团公司总助、部门正职、副职及外派专职董事,直管二级、三级企业及代管企业班子成员(不含其它出资方股权代表),其他参照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的选任及管理工作职责,由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二级、三级企业及代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选任及管理工作,由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 集团对直管二级、三级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层副职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集团外派专职董事的选任及管理工作,具体按照集团外派专职董事有关制度执行。直管二级、三级企业及代管企业纪委书记的选任及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xx党发〔2014〕2号)进行。集团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按照集团公司《会计委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纳入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范畴。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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