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探析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探析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探析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原文作者:熊淑萍

【摘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监狱改造工作的重点,我国监狱体系虽已形成心理矫治的操作体系,但由于我国心理矫治工作起步较晚,且国外引进后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监狱系统。因此,我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仍存在不小的缺陷。只有完善心理矫治的操作过程,使心理矫治工作本土化,才能最大效度地发挥心理矫治工作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治监狱操作;体系

Analysis of the psychological correction work

【Abstract】Psychological treatment for offender work is the focus of the prison renovation work,although our prison system has formed the operating system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but because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in China started late and abroad is not entirely suitable for our prison ,there are still some defects in psychological to improve the operation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can localize the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work,can maximum validity play a positive role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Key words】 offender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prison operating system

一、心理矫治概述

罪犯心理矫治(Psychological treatment for offender)又叫作“改造干预”、“矫正治疗”、“矫正咨询与矫治”、“罪犯心理干预”等。什么叫做犯罪心理矫治呢?所谓犯罪心理矫治就是转变罪犯心理,积极引导罪犯避免犯罪行为发生的一系列的心理咨询、行为矫正工作。

罗伯特?;威克斯(Robet )作为美国法律心理学专家认为犯罪心理矫治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精神方面,另一方面则是行为方面。他认为犯罪心理矫治的形式有多种,既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一对多,甚至是以集体的形式进行,矫治并不一定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由准专业人员在监督下也可以进行。

这说明了,在西方发达国家罪犯心理矫治是法律心理学和监狱科学都需要研究的对象,而这些国家的监狱系统所采用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内容也十分广

泛,其犯罪心理矫治不仅对罪犯行为方式的矫治,还对其精神心理以及意识等方面进行矫治,同时还兼具社会学层面和医学层面的矫正治疗。

对犯“罪心理矫治”这一名词的科学性的质疑是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那时我国的监狱系统刚刚开始引入应用犯罪心理矫治。许多学者对这一名词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应该叫做“罪犯心理改造”有人还认为该叫做“罪犯心理矫正”,然而最后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统一采用“罪犯心理矫治”一词。

罪犯心理矫治得到发展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犯罪心理矫治被许多国家广泛运用。总体来说,目前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西方国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对象主要是一些正在服刑的罪犯,第二,罪犯心理矫治的目的是从心理和行为两个方面上积极引导罪犯,避免罪犯犯罪。第三,罪犯心理矫治的形式并不单一,而是一个统称。第四,在西方国家罪犯心理矫治活动的主体是具受到过专业训练的心理矫治专业人员,而不是狱警人员。

相对于西方国家我国心理矫治工作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监狱罪犯的情况的不断改变,促使罪犯犯罪的心理原因愈发突出,而传统的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狱政改造己经不能完全适应当今形式的发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国开展的第七次劳动改工作会议专门针对以提高罪犯改造品质为目的提出了加强罪犯心理研究这一要求;随后在20XX年,我国司法部针对罪犯心理矫治专门设置了一个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需要如何开展做出了具体要求的章节(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这些举措更是把心理矫治工作提升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目前,作为我国新时期监狱深化教育改造,加强对罪犯的罪犯心理矫治,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国不仅在理论上重视罪犯心理矫治这一工作,还从实践上对这一工作大力支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狱警工作人员开始投入罪犯心理矫治这一工作中。尤其是从20XX年的调查数据“%的监狱对监狱民警进行过有关罪犯心理健康的教育工作,90%的监狱开展过对罪犯的心理咨询工作”可以看出我国对罪犯心理矫治这项工作的重视。

最近几年我国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体力提倡,加强了对罪犯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重视,罪犯心理矫治也成为了我国教育改造工作中的重要部分。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不仅有利于维护我国监狱秩序的稳定,有利于提高我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还有利于提高我国监狱民警的综合素质。

二、罪犯心理矫治的目的和内容

(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目的

罪犯心理矫治是一系列工作的总称。根据有关罪犯心理矫治的学术理论以及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情况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几方面内容:

1.加强罪犯对监狱环境监狱生活的适应能力

犯罪心理的产生与环境因素有极大的。犯罪心理往往是在由于长期处于特定的环境下产生的心理扭曲。当罪犯进入监狱后,环境与生活方式发生改变,这时要想对其心理进行矫正首先就要让罪犯提高监狱生活的适应能力。如果罪犯无法很快地去适应监狱生活,往往会对罪犯的心理造成压力,让罪犯的情绪不稳定,这都不利于帮组罪犯进行罪犯心理矫治,对其进行有效的教育改造。

2.改变罪犯错误的认知方式

罪犯的行为反应以及他们的犯罪心理,都来源于不合理的信念和认知的偏差。我国的罪犯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观点指出,很多罪犯都存在反社会意识、歪曲的自我认识和不良的认知品质等。因而要及时改变罪犯的这种错误认知方式,对其要采取积极引导,让其在生活中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能够积极对待所遇到的问题和发生的事情,依靠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帮助他们改变他们自身的认知结构,增强他们的认知水平,矫治错误的认知方式。

3.对罪犯的消极情绪进行疏导

在监狱中生活的罪犯,他们大多都有着程度不同的情绪问题,往往表现为沉默少语,情绪浮动较大。这时就需要借助心理矫治及时疏导其负面情绪,并在心理矫治的过程中学会如何调节自己的情绪,最终形成良好的情绪习惯。

4.对罪犯的不良习惯进行矫正

罪犯处于监狱的环境中难免会形成或者既有一些不良的行为方式,有时甚至表现为病态行为,这些都是促使罪犯发生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些行为同样也会影响到在监狱中对其开展心理矫治工作以及改造工作的效果。通过使用心理学知识、心理治疗方法和行为矫正技术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正,则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有利于纠正罪犯的不良行为,加强其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5.从人际关系方面对罪犯进行改造

前面提到了造成罪犯心理的两个主要影响因素,即罪犯的心理问题以及罪犯的行为问题。然而除了这两个主要影响因素之外,罪犯的人际关系也是造成其犯罪的因素之一。心理矫治也包括盖伞罪犯对人际关系的错误认知这一部分的工作,心理矫治可以帮组罪犯正确的认识人际关系,改善罪犯与他人的人际关系,让罪犯今后再面对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挫折时,能正确处理。

6.减轻或者消除神经症罪犯的症状

要使用专业的心理治疗手段来减轻或者消除患有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等神经症的罪犯的症状。对于一些经鉴定确实患有严重精神病的罪犯,可

以将其转介到精神病院对其精神问题进行医学上的治疗。

7.对有心理危机的罪犯进行危机干预

罪犯往往会产生一些心理危机,针对罪犯的产生心理危机的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及时治疗,及时干预,及时通过心理矫治的方法去缓解罪犯的心理危机,使罪犯心理状态恢复至正常水平,并自我获得心理问题的解决能力,来预防将来可能发生的心理危机。

(二)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内容

在蔡墩铭(我国台湾学者)《矫治心理学》(1988年)一书中,他把基于矫正改造的目的建立起来的心理矫治体系称为“矫治处遇体系”。并且认为可以既将其分为教化、作业以及心理治疗三个方面的内容。罪犯心理矫治既要从心理层面对罪犯进行心理治疗,矫正其犯罪心理,对其进行矫正教育,还需要从社会层面上对其进行改造,要培养起社会适应能力,让其能够在社会上生存,让其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让其适应社会劳动。

以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狱民警的长期的经验总结为基础,心理矫治主要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运用心理知识对罪犯进行心理治疗,在日常管教过程中加强心理教育工作对其行为进行矫正。(2)其次还需要让接受过专业培训具有专业心理矫治资格的专业人员针对罪犯行为进行针对性治疗。(3)对罪犯进行心理测试,分别对罪犯矫治前以及矫治后再次犯罪的心理进行评估测量。

三、罪犯心理矫治的操作体系

(一)罪犯心理矫治操作体系结构

结合我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状况和现实需求,我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以现代心理学理论为指导,在逻辑性以及科学性方面都十分完善,而且具有易于实际操作的特点,通过这一体系对,罪犯心理矫治的内容、对象、方法和目的做了具体的介绍,详细内容如下表:

表1罪犯心理矫治的操作体系

项目对象方法目的

罪犯心理评估罪犯心理评估新入监的罪犯心理测量、生活史调查、行为观察、谈话、犯罪事实谈判了解罪犯个性特征、社会心理缺陷及其他心理问题,为建立心理档案和实施矫治提供依据

入监评估

矫治效果评估服刑一定阶段或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心理测验、考核评定、调查了解矫治的成效,为改进矫治计划、进行心理预测提供依据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全体罪犯利用传播媒介进行宣传、专题讲座、课堂教育等让罪犯学会认识自己、接纳自己,自觉调整心理状态,提高自我教育和接受改造

的自觉性

罪犯心理咨询心理基本正常或有一定心理问题的罪犯心理咨询的各种方法,如:共情、倾听、暗示、激励、宣泄等帮助罪犯发现自身问题,挖掘内在潜力,改变认知与行为,提高对监狱生活的适应性

罪犯心理治疗适应不良和患有各种心理疾病的罪犯心理分析法、行为疗法、认知疗法、患者中心疗法、支持疗法等消除或缓解各种心理障碍、消除不良行为、增强自我控制和社会适应能力,重塑健康人格

心理预测和危机干预心理预测面向全体罪犯;危机干预面向有心理危机的罪犯直观预测、量表预测法等把握罪犯心理发展变化趋势,了解他们心理问题的性质和程度,通报起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以便进行及时的预防或干预注:表1来自刘邦惠.犯罪心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XX:322页。

(二)罪犯心理矫治操作系统的缺陷

虽然,罪犯心理矫治系统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操作体系,但是这一体系中还是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缺陷。

1.罪犯心理测量评估缺乏连续性

在多数监狱心理矫治工作中,只有在罪犯入监与即将出监之前才会进行心理测量,缺乏跟踪性的心理测量。由于罪犯的生存环境比较特殊,面对的生活压力也比较大,他们的心理时刻发生着变化。因此,对罪犯定期、针对性的进行测量评估是及时发现其心理动向的有效方法。此外,还要把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与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有效起来。

2.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形式缺乏易于接受性

目前监狱心理矫治中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式讲座、课堂、团体心理辅导等形式。对于文化水平低下、情绪不稳的罪犯来说,这些形式不易于接受。可以采用形式活泼、具有趣味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剧、心理健康操、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这些活动能够跟高的调动罪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在快乐的氛围中认识自我、接纳自我。

3.罪犯心理宣泄缺乏控制性

多数监狱的服刑指导中心都设有心理宣泄室,供罪犯宣泄消极情绪。罪犯通过申请都可以去宣泄,且没有次数控制。这种方法虽然能暂时排解罪犯的不良情绪,但却指标不治本,长此以往还会使罪犯养成暴力型人格。因此,要控制罪犯的心理宣泄方式。

四、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建议

(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应当与入监教育、个别教育、劳动改造、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单纯的心理矫治无法使罪犯摆脱心理障碍,必须把心理矫治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①入监教育:罪犯入狱后,他们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中会感到陌生和不适应,极易产生悲观、恐惧、轻生等心理。通过入监教育,让他们对监狱的改造、生产、学习、生活情况有所了解,对党的劳教工作性质、方针、政策、任务有所认识,从而完成认罪认错、改造思想、矫正恶习的任务;②个别教育:通过罪犯自身、监区心理联络员、监区干警观察、了解罪犯的心理动态,可以及时对罪犯进行个别教育,抑制罪犯心理问题的产生;③劳动改造:“劳动是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消毒剂”。劳动改造可以磨练罪犯的意志,培养其社会化人格,可以使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充分体验到人生价值的存在,并且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④解决实际问题:罪犯在服刑期间极易遇到个人问题,诸如自身疾病、父母养老、子女就学、婚姻矛盾、家庭贫困等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因此,监狱应当尽量帮助罪犯解决其个人及其家人的实际问题,解除罪犯的后顾之忧,积极改造。

(二)应当

加强监狱干警的素质能力培训

监狱干警每天直接接触罪犯,一定的心理学基础可以使监狱干警对罪犯的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同时由于每天的高压工作,很容易使监狱干警自身产生心理问题,加强对其心理健康、心理矫治工作的培训可以提高其自身的心理素质,增强其解决自身心理问题的能力,以及理论研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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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的调查报告 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在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罪犯开展心理测验,心理评估,掌握其个体心理结构特征,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他们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增强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的科学性、针对性。心理矫治与管理、教育、劳动等手段相结合,目的在于提高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质量。 关键词:监狱心理咨询心理矫治 现就农八师新安监狱现状,通过相关专业民警了解情况,浅谈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现状一.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罪犯心理矫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一些社会成员的心理压力、心理失衡、心理障碍,甚至心理疾病也随之而来。心理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问题。为此,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等应运而生。同普通人相比,心理问题在犯罪人这类特殊群体中表现得更为普遍和严重。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各类刑事案件的犯罪人都有其特殊的犯罪心理结构,一些人违法犯罪的诱因就是心理问题。不仅如此,监狱劳教所中的罪犯劳教人员,由于长期生活在高压封闭环境之中,活动空间小,心理压力大,因此他们是心理疾患和心理危机的高发群体。 (二)开展罪犯心理矫治能够更客观地认识被改造者。就教育改造工作而言,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是实施教育改造工作的主体,罪犯是被教育改造的对象(客体)。只有主体对客体有一个全面、客观、真实的认识,才能在实践中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和模式。通过心理测验,能够深刻地认识罪犯劳教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特点,能够对他们有一个全面的、本质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无疑更有针对性。 (三)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可以提高改好率。当前,我国监狱罪犯劳教人员构成日趋复杂,“法轮功”类罪犯劳教人员,以及涉黑、涉枪,涉黄、赌、毒人员有上升趋势,改造难度日趋增大。开展心理矫治具有重要意义。 (四)开展心理矫治是实现监狱工作科学化重要途径。开展心理矫治,不但可以开阔思路,拓宽视野,而且可以使我们从一个新的切入点来启动“提高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质量”的系统工程。它可以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审视、疏理、提升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造模式和手段,通过给其注入新的内涵和活力,促进工作的持续发展。这对于发展监狱劳教工作,维护社会

浅谈罪犯心理矫正的意义及其工作方法

浅谈罪犯心理矫正的意义及其工作方法 张易阳 摘要:犯罪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保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进行和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他人的侵害,世界各国都设立了各种各样的刑罚制度来惩罚犯罪。但是,惩罚犯罪并使罪犯受到社会的惩罚是设置刑罚制度的最终目的吗?从人权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不应当是这样,是罪犯接受惩罚在一定成度是为了给予受害人的心理补偿,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通过对罪犯的严厉惩罚使他人产生畏惧心理从而减少犯罪),但是,从犯罪者方面来看,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正以使其回归健康心理从而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才是最终目的。在此,笔者简谈一下罪犯的心理矫正的意义及其方法。 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正工作方法 贝卡利亚曾在《犯罪与刑罚》一书中谈到:犯罪是社会遭受的危害是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准①。比伦巴莫等人主张犯罪就是对国家、社会、个人生活之侵害。那么我们了解一下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对我们更深入的探索罪犯的心理矫正有重要的意义。 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从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利益来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损害的统一,犯罪会严重侵害人民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也会对国家的正常秩序造成冲击,甚至有可能会颠覆国家政权;从犯罪的结果来看,犯罪行为不仅对社会造成了现实的的危害,还包括对社会未来的一种威胁,如杀人、强奸、抢劫等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还有另外一些的危害国家政权的犯罪即使没有给现实社会带来危害也构成犯罪,因为它有可能对社会未来造成威胁,如我国的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无论被煽动者是否被煽动起来去革命并不影响罪名的成立。由此可见,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则我们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正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② 二、罪犯心理矫正的意义 心理矫正是指由心理咨询师、矫治社会工作者、犯罪心理学家等专业人员运用心理学等专业方法,对罪犯开展心理测心理咨询与治疗、生存技能辅导等社会支持,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并促进其人格再社化的过程,心理矫正的宗旨是平等尊重、科学实效、助人自助、用生命影响生命,衡量与判断一个人的心理健康与否主看人的常态心理状态是否与社会公众的心理状态相一致。 有很多服刑人员当初就是因为心理健康出了问题而走入歧途,在消极内在因素和外在不良环境的支配下,他们犯了罪,被关进监狱,在监狱改造中又形成了罪犯心理,即罪犯被判决执行刑罚后,在服刑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各样的心理反应,是刑罚承受者在受刑过程中的特殊心理现象。那么,对罪犯的这些心理问题进行矫正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保障罪犯人权的需要。随着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整体提高,作为社会人权发展水平标志的罪犯人权保障会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罪犯从收押到刑满释放整个过程,对罪犯应享有的权利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其中健康权作为罪犯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需要行刑机关给予根本保障。以往在我 ①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 ②

罪犯心理矫治试题

罪犯心理矫治试题 一、单选 1、准广义的罪犯心理矫治概念() A、是根据我国罪犯改造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及临床工作传统经验得出的 B、与罪犯心理治疗是同一概念 C、包括罪犯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两项内容 D、与罪犯改造心理是同义语 2、狭义的心理矫治概念() A、与罪犯改造心理是同义语 B、与心理治疗是同义语 C、与行为矫正是同义语 D、包括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 3、关于罪犯心理矫治的性质 A、是一种改造活动 B、是一种监管医疗活动 C、是一种介于监管医疗与教育之间的一种心理学职业行为 D、是一种教育活动 4、关于罪犯心理矫治与监管医疗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 A、二者既接近又不同 B、二者是等同的 C、二者是完全不同的 D、二者都是改造活动 5、关于罪犯心理矫治与罪犯教育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 A、二者是不同性质的活动 B、二者是等同的 C、二者是完全不同的 D、二者是既接近又不等同 6、关于罪犯心理矫治与罪犯思想教育的关系,准确的说法是 A、二者总体目标不同 B、罪犯心理矫治是罪犯思想教育工作的深化、拓展和补充,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 C、二者性质相同 D、二者完全不同 7、罪犯心理矫治的对象 A、应面向全体罪犯,而不是只适用于那些存在心理问题或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罪犯 B、是那些存在心理问题或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罪犯 C、是面向一部分罪犯 D、应面向全体罪犯,而且对所有罪犯采用相同的矫治方法 8、对存在心理问题或患有不同程度心理障碍的罪犯,应当 A、只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B、只进行心理评估 C、进行专业性的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 D、进行劳动改造 9、对具有以反社会性为核心个性心理的罪犯,应当 A、只进行思想教育

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文章标题: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刘保民杨木高刘胜利 一、**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心理矫治工作氛嗣。心理矫治t作开展之初,不少民警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改造罪犯已经有了“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开展d理矫治工作没有必要;有的认为心理矫治是 西方圉家的东两,对能否在我国开展表示怀疑;有的认为开展心理矫治工作能够包治罪犯“百病”;还有的认为目前监狱的人才缺乏、装备落后,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条件不具备等。针对这些错误认识,省局通过会议和培训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民警对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心理矫治工作在改造丁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选择基础工作较好的7个监所作为试点单位,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作进一步的动员发动,从而为全系统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抓好软硬件建设,夯实心理矫治t作基础。做好心理矫治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基础建设。我们着重抓好4个方面的t作: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和硬件配置。1998年,我们在7个监所开展试点工作时,就明确试点单位心理矫治工作的主管部门是教育改造科,并在教改科配备专人负责这项工作。2001年,心理矫治t作在全系统全面推开后,我们明确要求所有监所都必须成立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在监区(分监区)设立心理辅导员,罪犯中设立心理互助员,努力构建心理矫治工作网络。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立专门机构。到目前为止,全省各监所均成立了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其中有5个单位设置了独立建制的心理矫治科,心理矫治工作三级网络已经形成。2003年4月,省局还聘请7名心理学专家教授组成全省罪 犯心理矫治工作专家指导小组,加强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与此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心理矫治工作的硬件建设,全省各监所共配置63台[找文章还是到☆,更多原创!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专用电脑,部分单位配备了数码电子录音笔等设备,设置了心理咨询室74间。部分单位还设有罪犯心理宣泄室、心理热线,为开展罪犯d理矫治工作创造了良好条 件。二是坚持专业化队伍建设。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心理矫治队伍专业化 建设。我们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是选派在职民警参加专业培训。近几年来,各监所共选派172名民警参 加部监狱局和省局组织的心理矫治培训班学习,其中,有ll9人

社区矫正个案

假释犯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一、矫正关系建立 2007年9月,案主出狱接受社区矫正,根据“属地审查”的基本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者与案主在司法所签定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填写了相关表格,并对案主一一说明了日后接受社区矫正有关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奖励处分等注意事项。案主表示同意接受司法所监督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双方社矫关系基本建立。 二.案主基本资料 (一)个人情况 姓名:XX 性别:男 年龄:40岁左右 文化程度:高中 婚姻状况:已婚 (二)家庭成员 妻子:无职业 母亲:无职业 姐夫:做生意 三、案主案件资料 (一)犯罪事实 案主于因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于1993年9月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判决情况 罪名:盗窃罪 原判刑期:无期徒刑 附加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期变动: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7年 社区矫正类别:假释 社区矫正期限:自2007年12月至2015年12月 (三)收监期间表现

案主于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2004年、2005年被监狱评定为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四、社矫对象问题界定以及分析 (一)通过家访了解掌握案主的家庭系统、社区系统 2008年5月,南湖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社会工作者前往案主老家进行家访,实地掌握了案主的现时生活状态以及所在的家庭系统,社区系统环境。资料掌握的方式包括与案主面对面的交流、与其家人的谈话,以及与案主所在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接触交流,对其生活环境的观察等等,在为期两天的探访行动中,从正面、侧面两方面初步掌握了案主的家庭系统与社区系统如下: 1.家庭系统概述: 案主现在居住于广东省四会市,家庭成员包括妻子、母亲,父亲于前几个月前已经逝世。但其居住的房子并非属于案主所有,其产权属于他的姐夫,因为其姐夫外出工作,姐夫儿子也在外面读大学,而案主老家的房子也几近倒塌,因此姐夫同意案主与其妻子、母亲暂时前来居住,一来可以看守房子,二来也可以表达亲情之谊。可知,该住所并非案主一家长期居住之地,需看日后案主一家与其姐夫一家的关系发展。案主母亲虽然身体健康但也缺乏劳动能力,案主夫妇均无正当职业,案主更因为右脚踝粉碎性骨折难以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只能与妻子在家靠养猪维持生计。案主与妻子结婚不久,妻子也早已知道案主社区服刑的身份,不过她并不介意,并十分支持丈夫改过自新,从新做人。他们膝下暂无儿女,经济负担暂不严重,并是却是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 2.社区系统概述: 案主现并不居住于罗湖区南湖街道,而是回到了母亲户籍所在地居住,一是因为村中老家房子几近倒塌,而姐夫为他们提供了房子居住的便利;二是因为案主担心在老家居住,会让村中邻居知悉自己的罪犯身份,从而招来有色眼光对待以及中伤言论。在农村环境中,这将严重影响案主的正常生活。由于案主特殊的自身情况,现居住地对其缺乏基本的监管,难以对案主形成配套的跟踪掌握。 3.访谈实录(第一次见面谈话内容)

探析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探析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原文作者:熊淑萍 【摘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监狱改造工作的重点,我国监狱体系虽已形成心理矫治的操作体系,但由于我国心理矫治工作起步较晚,且国外引进后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监狱系统。因此,我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仍存在不小的缺陷。只有完善心理矫治的操作过程,使心理矫治工作本土化,才能最大效度地发挥心理矫治工作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治监狱操作;体系 Analysis of the psychological correction work 【Abstract】Psychological treatment for offender work is the focus of the prison renovation work,although our prison system has formed the operating system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but because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in China started late and abroad is not entirely suitable for our prison ,there are still some defects in psychological to improve the operation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can localize the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work,can maximum validity play a positive role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Key words】 offender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prison operating system 一、心理矫治概述 罪犯心理矫治(Psychological treatment for offender)又叫作“改造干预”、“矫正治疗”、“矫正咨询与矫治”、“罪犯心理干预”等。什么叫做犯罪心理矫治呢?所谓犯罪心理矫治就是转变罪犯心理,积极引导罪犯避免犯罪行为发生的一系列的心理咨询、行为矫正工作。 罗伯特?;威克斯(Robet )作为美国法律心理学专家认为犯罪心理矫治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精神方面,另一方面则是行为方面。他认为犯罪心理矫治的形式有多种,既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一对多,甚至是以集体的形式进行,矫治并不一定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由准专业人员在监督下也可以进行。 这说明了,在西方发达国家罪犯心理矫治是法律心理学和监狱科学都需要研究的对象,而这些国家的监狱系统所采用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内容也十分广

试论心理矫治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意义

试论心理矫治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意义论文摘要监狱管理的心理矫治工作在罪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其扭曲的或不良的心理认知过程中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同时心理矫治工作也是构建中国和谐社会与和谐的监狱环境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有利于中国司法与行刑制度的改革,促进提高监狱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水平。 论文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治监狱管理 所谓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机关及其聘用的社会相关机构从事心理学专业研究的工作人员,在犯罪心理学、越轨心理学等科学原理的指导下,运用心理科学方法或科学仪器,采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方法和技术,在罪犯入监、入监期间以及监后出狱等各个时期,帮助罪犯克服、排解心理障碍并疏导解决罪犯服刑期间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促使罪犯在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的前提下获得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以达到罪犯狱中安心改造、出狱后主动守法的一种教育改造手段。心理矫治得以成功的前提是从事该项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对一般心理学和犯罪特殊心理有比较全面科学的认识,因为犯罪行为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越轨行为,根据越轨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分析,几乎每一种犯罪行为的背后都是某种失范的价值观和失范的心理而 形成的结果。对于那些入监服法的罪犯来说,犯罪行为虽然被中止,并且在法律上可能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了承认,但并不代表罪犯对于罪行背后的扭曲的价值观或越轨心理有彻底的正确认知。因此,修正传统的灌输、强制、惩戒的思想教育模式,从心理源头上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使之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其扭曲的或不良的心理认知,这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的服刑环境的需要,而且有利于罪犯进行彻底的自我改造,从灵魂深处增强洗心革面的主动

心理矫治方案

(一)方案的源起 监狱的功能除了惩罚与威慑,更重要的是改造。今天除了传统的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外,心理矫治逐渐发展成为第四种改造手段。如果监狱警察与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不良,他们很可能一起制造了压抑、无力、没有希望的监狱气氛。而监狱是服刑人员重建未来、再次启程的地方,也是监狱警察完成个人蜕变与自我实现、助人并最终自助的地方。因而在更广大的意义上,监狱是狱警与服刑人员之间实现拯救与被拯救的圣地,服刑人员并非是完全绝对的弱势和被改造人群,狱警也受到了无可避免的职业侵害,也因而有了个人成长的宝贵机会。只有看得见未来,对明天有期待,服刑人员才可能完成改造,狱警才可能走出心理困境、走向职业发展的顶峰。而心理健康辅导与矫治工作正是营造充满希望、积极向上的监狱文化氛围的重要手段,进而才能保证监狱功能的达成。 (二)监狱系统相关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 1、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 根据相关学术文献,在所有应激性职业中,警察心理压力最大、心理障碍最多,也最容易出现心理问题。而这一职业的高风险、超负荷、高强度,以及警察的自身人格、性格特征正是影响警察心理健康的主要因素。有研究显示,监狱警察中有31.1%的心理症状问题严重,其中明显表现在躯体化、强迫症状、敌对性、偏执、抑郁、焦虑、精神病性和恐怖等。 可见,总体上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良,而背后的原因和心理健康辅导的需求也不尽相同。 2、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 罪犯个体特征的共性在于他们的心理缺陷和人格障碍,而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不良更是一个普遍事实,主要表现在对自己、他人、生活和未来的认知扭曲,情绪上表现为焦虑、抑郁、烦躁不安、悲观绝望、恐惧等,生理上存在躯体化,行为上则是不服、抗拒改造,自伤、自残、自杀,回避集体活动、睡眠差、逃脱、报复以及适应障碍等,人格上反社会、孤僻、多疑、冲动等。而监狱改造的最终目的之一是补救或发展服刑人员的人格,从而促进其全面发展,顺利返回社会开展生活,甚至发挥潜能,因而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需求也极为迫切、突出。 (三)当前国内监狱系统心理健康辅导、矫治工作的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政治逐步开明、经济不断发展,国际社会对人权事业的重视逐步加深,我国监狱系统的建设导向也在发生变迁——由安全模式向质量模式,由经验模式向技术模式,由封闭模式向开放模式转变的趋势逐渐清晰,但仍处于起步的阶段。这个趋势就强调了监狱建设中心理健康辅导和矫治的专业化进程。但较之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监管理论等内容,关于监狱工作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的辅导和培训很薄弱,其课程针对性差、缺乏职业特征、流于形式,教学手段落后。此外,由于工学冲突导致精力有限,监狱所在地点偏僻且封闭导致上进心不足,待遇一般、生活清苦,加之一些警察的自律意识、公仆意识淡薄,总之相当一部分警察对再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不强,这可能也是职后培训效果不佳的原因。 (二)(一)帮助完善硬件设施。分别开设针对监狱警察和服刑人员的个案咨询室、团训室,添置沙盘、团训包等器材。 (二)针对监狱警察和监狱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健康辅导、矫治方案: 1、专题讲座或网络课程。内容涉及职业取向、个人生活取向、专业能力取向;并编写、分发相应教材作为随身小手册以备翻阅。培训具体内容请见表1。 2、建立狱警的心理档案和心理危机防控、干预机制。协助监狱心理咨询师为每位监狱警察建立心理档案,周期性地心理测评、行为评估、自我报告等方式记录并分析狱警的心理健康状况,把握狱警的心理发展动态,从而防范心理危机,并不断调整狱警的辅导方案,保证辅导效果的最优化; 协助建设针对狱警的心理危机防控、干预机制。

某监狱从事罪犯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女民警竟争上岗演讲稿

某监狱从事罪犯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女民警竟争上岗演讲稿某监狱从事罪犯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女民警竟争上岗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我叫##,现年##岁,本科学历,现为###与竞争的岗位是####。今天能够有这样一个机会站在这里,参加监狱组织的竞争上岗活动,我的心情很激动。首先,我要感谢监狱党委和各级领导对我们女民警的关心和支持,感谢你们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和抱负的舞台。##年参警以来,我努力向英模人物学习,向本系统老一辈学习,学习他们勤勤恳恳、爱岗敬业的精神,使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角色的转换,掌握了教育改造罪犯必备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加省局举行的“###比赛,荣获二等奖;###监另外两位民警组成的##监狱代表队夺取了全省监狱系统建党80周年知识竞赛第一名,为监狱争得了荣誉。参加工作十多年来,我一直在##事罪犯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在关押男性罪犯的监狱里,有人认为,女民警只适合搞财务、当内勤,在罪犯的改造中不能够有多大的作为,但我并不同这种观点。因为在押犯中,很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社会适应能力低,情绪波动大、焦虑、抑郁、自控能力差、人格偏执等心理障碍和人格障碍,罪犯的总体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社会正常人群。这是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和影响自身改造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女民警能够在罪犯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中充分运用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和亲和力的优势,弱化罪犯的戒备、抵触心理,积极营造一种平等、尊重、宽松、亲切的氛围,使服刑人员能够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帮助他们走出心理的误区,增强改造和生活的

信心,时刻保持一个良好的健康心态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认为女民警在罪犯的改造中大有作为,具有“以柔克刚”和“细雨润无声”的特殊功效,同样能为教育改造罪犯作出一定的贡献,实现自我价值。也正因为如此,我非常热爱这项工作,并尽心尽力做好这项工作。10余年来,我一方面努力钻研心理学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并于##我监第一位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另一方面,我始终坚持不懈地在罪犯中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已被越来越多的服刑人员所接受和认可,受到广大基层民警的一致好评,这更加坚定了我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今天参加竞岗,我是希望自己能够在服刑指导中心这个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为维护我监监管改造的安全与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这次竞岗成功,我将努力做到: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 二、继续加强法律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把自己积累的工作经验传授给服刑指导中心的其他同志,进一步提高我监服刑指导中心整体工作水平; 三、牢固树立热情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在罪犯中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积极为基层监区排忧解难,做到基层有求,我们必应; 四、对顽危犯、重点犯建立专门心理档案并进行跟踪矫治,及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配合监区做好顽危犯的教育转化工作;

罪犯心理矫治

对在押犯中的暴力型罪犯心理矫治 对策探折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 罪犯心理矫治成为适应断形势的一个重要改造手段我国幕力犯罪的数量不断增多, 在给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的同时, 也给矫治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监内在钾犯中暴力型罪犯所占的比例日趋加大, 已成为监狱改造中的突出问题对基力型罪犯进行心理矫治, 应结合其在服刑期间的心理特点采取适宜的心理娇治模式在监狱改造工作人员的帮助下, 充分发挥暴力犯的主观能动性, 进行积极主动的改造并且将心理娇治与犯罪习性娇治进行有机结合, 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引导, 消除其主观恶性, 促使罪犯重新社会化 [关键词]:暴力型罪犯心理特点矫治对策 随着社会上暴力犯罪的增多, 监狱内在押犯中暴力型罪犯所占的比例也日趋加大。暴力型罪犯在改造中所具有的攻击性, 正日益成为影响监管安全的主要隐患。对暴力型罪犯教育改造的好坏, 直接影响着监管改造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暴力犯的改造中, 心理矫治处于主导地位和决定性作用。所以, 更有效的对暴力犯进行改造, 应首先对其心理加以矫治。加强对暴力型罪犯的心理改造, 对确保监狱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高改造质量,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暴力型罪犯在改造中的心理特点 1.1、固执、偏激、抵触心理强 由于暴力犯长期受不健康心理的支配, 对现实社会尤其是社会制度不满, 在思想上表现为顽固不化、固执己见, 在行为上表现为反抗、怀疑、消极等, 因此在改造期间认罪悔罪意识差。由于认知水平低下, 对事物的全部和实质不能正确把握和认识, 辨别是非的

顽危犯的心理矫治

顽危犯心理矫治的探讨 文章摘要:近年来,监狱系统对服刑罪犯,尤其是顽危犯的心理改造越来越重视。本文从顽危犯的心理特点为切入点,认为顽危犯具有主观恶习深,反社会、反改造心理强烈,反改造活动明显并且持续,抗改或者是丰富的作案经验等特点。根据顽危犯的特点,文章浅谈了顽危犯心理矫治手段。 关键词:监狱顽危犯心理矫治改造心理健康教育 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中,第七章中的第七条阐述了“监狱应当开展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 十年来,监狱系统越来越重视对犯罪分子的心理改造,监狱中已经开始普遍引进心理矫治的手段。现阶段的实践证明,心理矫治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尤其是对顽危犯的转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心理矫治概述 心理矫治是一个复合概念,包含了两个基本概念,“行为矫正”和“心理治疗”。它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原理与技术,对人的心理与行为障碍进行矫正和治疗。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含义 罪犯的心理矫治是指监狱劳教所在教育改造犯人的工作过程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入犯罪心理学

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心理测验和心理评估,掌握罪犯劳教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其主要目标是关注罪犯复杂的个性心理需求,激发罪犯的内在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二)罪犯心理矫治的内容 罪犯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此我们要根据其特殊的心理特点,来制定心理矫治的基本内容。相关研究表明,监狱罪犯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水平低,认知失调,较多的消极情绪以及不良的生活及行为习惯等等。 罪犯心理矫治的基本内容包括:①增强罪犯的思想认识水平;②帮助罪犯改变认知结构和思维模式。首先使罪犯增强对自己心理及行为的了解,正确认识到他们的性格特点、社会性质和产生原因;其次要帮助罪犯改变不正确的认识观念和不恰当的认知结构,提高他们对自己、他人、社会的正确认知能力,而且也要使罪犯能够正确地看待生活中发生的现象和遇到的问题。③疏导罪犯的消极情绪。通过心理矫治活动,对罪犯进行适当的疏导,帮助罪犯消除疑虑、紧张、焦虑、抑郁、绝望等心理现象,宣泄罪犯消极情绪,恢复情绪平衡,并在过程中帮助罪犯形成良好的情绪反应模式。④培养罪犯的自我控制能力。通过相应的疏导,促使罪犯学会

关于加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心理矫治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好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充分发挥心理矫治在教育改造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促进监狱和谐发展、推动“平安监狱”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监心理矫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心理矫治工作“三级网络”。 1、监狱设“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指导各监区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管理专兼职咨询人员;安排部署并检查落实全监狱心理矫治各项工作的开展。 2、监区、分监区设“心理辅导站”,具体负责本监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需求的申报以及“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由教导员(或指导员)负责、女内勤协助开展工作。 3、监区、分监区配备一定数量(每层监舍楼2名)心理互助员,由符合条件(参见曲监发[2011]1号《曲沃监狱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服刑人员担任。行政上由“监区心理辅导站”管理,业务上由“中心”指导和考核。因出监或其它原因减员,监区应及时补充,并报“中心”备案。 二、加大对“各级”人员的管理力度。 1、“中心”的兼职咨询师,要把心理矫治工作当做自己本职岗位工作的任务之一,做到“形式上兼,本质上专”。完成好“中

心”安排的咨询任务,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心”要对所有咨询师的工作进行统一考核,并报监狱考核办,纳入监狱对民警的绩效考核成绩。同时,年终根据业绩和贡献评选出优秀心理咨询师,给予嘉奖。 2、各监区、分监区心理辅导员,要积极协助本监区做好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开展以“心理游戏”为主的团体心理放松和心理辅导活动,做好心理矫治工作的“上传下达”。 3、服刑人员心理互助员,要积极开展好所属区域服刑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收集、反馈罪犯对心理矫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报告罪犯心理异常情况,按规定要求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为了充分调动互助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互助员的工作要进行考核和奖惩,实行月考核,每半年评出工作突出的互助员20名,给予嘉奖一次。 三、规范心理咨询工作程序 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心理咨询的程序不能完全按照社会一般心理咨询机构的程序进行。根据一年来的摸索和实践,对我监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工作程序暂定如下: 1、对有咨询需求的服刑人员,填写《曲沃监狱服刑人员心理咨询登记表》。包括:罪犯基本情况、咨询事由、监区意见、“中心”意见、咨询效果等内容。 “咨询需求”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服刑人员自愿要求心理咨

如何对吸毒者进行心理辅导与矫治

如何对吸毒者进行心理辅导与矫治? 如何对吸毒者进行心理辅导与矫治?心理辅导专业化与管教相融合。专业化是将心理矫治工作看作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专职的心理医生(辅导员)是心理矫治的实施者。 当今毒品犯罪遍及全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严重公害。据联合国统计:全球目前吸毒人数已超过2亿,每年非法毒品交易额高达1万亿美元,居各类交易之首。每年因吸毒而死亡的人数在10万人以上,因吸毒致残的有200万左右[1]。在我国,自80年代以来受国际毒品泛滥的影响和境外毒品的渗透,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又开始滋长并呈蔓延之势。在当前严重的国际、国内毒品犯罪的背景下以及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我省女性涉毒犯罪增长速度惊人,形式严峻。 通过观察涉毒服刑人员日常行为表现,发现不吸毒涉毒服刑人员与其他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差别不大,而有吸毒史服刑人员在遵守监规狱纪、接受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等方面比普通服刑人员要差的多,尤其是经常发生顶撞警察现象,是监管安全和教育改造的难点和重点;毒品的价格昂贵,一般毒瘾每天为了吸毒要付出5、6百元的代价,一般的经济收入是不能支付得起如此昂贵毒资的,由吸毒而引起犯罪,如抢劫、盗窃、贩毒等犯罪是必然的,不能很好的改造有吸毒史服刑人员,就很难提高改造质量、降低再犯率。 一、吸毒人员心理 (一)认知水平低

缺乏对毒品的认识是青少年吸食毒品首要的心理原因。从总的来看,初吸毒者对毒品的无知心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毒品的概念、性质、种类、功能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多数人甚至根本不知,甚至把毒品等同与一般的香烟等。2、对吸食毒品的害处及因此而导致的对个体身心伤害和对社会危害的认识不足。3、对国家关于毒品问题的政策、法规不了解,没能形成一种意识,即缺乏法制观念,等等。例如:苗某某,例假期间腰疼,一位朋友(也是毒贩子)就告诉她吸毒可以治疗腰疼,她想着自己自制力强,只是在例假期间吸,且少量的吸不会上瘾,没想到毒瘾越来越大。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后来因贩毒被抓。初吸毒者由于没有或严重缺乏关于毒品方面的知识,导致判断失误而发生盲目涉毒行为。有调查表明,在青少年吸毒者中,有80%以上是在对毒品无知的情况下吸毒成瘾的。 (二)好奇心理 好奇、寻求刺激心理是吸毒的重要诱因,城市青少年吸毒者中表现明显。好奇是青少年最重要的一个心理特征,由于正准备或刚刚涉足社会,对社会上的许多现象和事物不甚了解,总是充满着神秘感和新鲜感,因此他们的好奇心无论是从广度或是深度来讲,都比中、老年人强烈得多。由于是非辨别能力较差、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容易不顾一切去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理,什么都想试试。可能也就是一次的尝试误入了吸毒的深渊。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不再列举。 (三)自我毁灭心理 女性是重感情动物,把感情看作生活的唯一,不能拿得起、放得下,一旦感情受挫就会自暴自弃。觉得活着失去了意义。借吸毒来麻醉自己的精神世界,借毒品来解脱心理的压力和压抑。例如:刘某某,丈夫感情出轨后提出离婚,刘某某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先是以泪洗面,后经常光顾迪厅、歌厅。在迪厅里认识了入狱前的男朋友,不成想是个“瘾君子”,在他的一次又一次诱惑下开始吸毒。后因贩毒入狱。 (四)不良群体心理 青少年女性吸毒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就是受不良交往对象负面作用影响的结果。绝大部分吸毒者在吸毒前或多或少的交有吸毒的朋友,她们的“第一口”或“第一针”常常是在朋友的怂恿下开始的。不良群体心理的作用加速青少年吸毒心理的强化和形成。因此,个别青少年女性便很自然地或“很有理由”地加入到吸毒团伙中去。如有的是被迫于吸毒团伙的影响和压力,力求从心理和行为上与群体的心理保持一致;有的是对群体中某一或某些成员的崇拜,而盲目地模仿他们的各种思想和行为,包括吸毒理念和行为;有的是因挫折而在吸毒群体中寻找安慰和支持,自由地表达自己诸如因吸食毒品而产生的幻觉和兴奋,从而实现心理平衡。众多的青少年涉毒团伙所形成的群体心理已具有强大的负性辐射力量,严重毒害了一部分青少年。例如苏某某,父亲忙于生意,没有时间管她,经常用钱打发她;母亲忙于家务,管不住她;两个哥哥溺爱她,疏于对她的管理,都经常给她钱花。她就和一些“小混混”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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