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资料汇编标准汇总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资料汇编标准汇总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资料汇编标准汇总

1电动汽车标准

1.1电动汽车标准

1)GB/T 18388-2005 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2)GB/T 18385-2005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3)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4)GB/T 18384.1-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

5)GB/T 18384.2-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6)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7)GB/T 18386-2005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8)GB/T 24347-2009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

9)GB/T 18488.1-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10)GB/T 18488.2-2006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第2部分:试验方法

11)GB/T 19751-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12)GB/T 19836-2005 电动汽车用仪表

13)QC/T 838-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14)QC/T 839-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供电系统

1.2电池标准

1)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2)QC/T 744-2006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3)QC/T 742-2006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4)QC/T 840-2010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2充换电站标准

2.1整站规范

1)Q/GDW236-2009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2)Q/GDW237-2009 电动汽车充电站布置设计导则

3)Q/GDW238-2009 电动汽车充电站供电系统规范

4)Q/GDW486-2010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技术导则

5)Q/GDW487.1-2010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6)Q/GDW487.2-2010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

源的连接要求

7)Q/GDW487.3-2010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

机(站)

8)Q/GDW488-201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9)Q/GDW Z 423-2010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典型设计

2.2充换电设备

1)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2)GB/T 18487.2-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

的连接要求

3)GB/T 18487.3-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

机(站)

4)GB/T 20234-2006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

辆插孔通用要求

5)QC/T 841-2010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

6)QC/T 842-2010 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

7)NB/T 33001-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8)NB/T 33002-2010 电动汽车充电桩技术条件

9)Q/GDW233-2009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技术要求

10)Q/GDW234-2009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规范

11)Q/GDW235-2009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信规约

12)Q/GDW485-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2.3配电系统

1)GB 50053-1994 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2)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GB 50052-19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4)GB 50060-2008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5)GJB 3855-1999 智能充电机通用规范

6)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7)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8)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9)DL/T 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10)JB/T 5777.4-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11)JJG 842-1993 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12)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13)GB/T 17215.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

14)GB/T 17215.322-2008 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

15)GB/Z 17625.6-2003 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

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

16)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2.4土建技术

1)GB 50007-2002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2)GB 50037-1996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3)GB 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 年版)

4)GB 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5)GB 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6)GB 50345-200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7)GB 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

8)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5验收规范

1)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

规范

4)GB 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 5025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J 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GB 50575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9)GB 50202 建筑地基施工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GB 50207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4)GBJ 97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3其他参考

3.1深圳地方标准

1)SZDB/Z 29.1-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2)SZDB/Z 29.2-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

电桩设计规范

3)SZDB/Z 29.3-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

4)SZDB/Z 29.4-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

5)SZDB/Z 29.5-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

6)SZDB/Z 29.6-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

管理系统

7)SZDB/Z 29.7-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7部分:非车载充电

机电气接口

8)SZDB/Z 29.8-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8部分:非车载充电

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9)SZDB/Z 29.9-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9部分:城市电动公

共汽车充电站

3.2南方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1)Q/CSG 11516.1-2010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

2)Q/CSG 11516.2-2010 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3)Q/CSG 11516.3-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技术规范

4)Q/CSG 11516.4-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规范

5)Q/CSG 11516.5-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接口规范

6)Q/CSG 11516.6-2010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

通信协议

一张图秒懂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新国标概要

一张图秒懂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新国标 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建成充换电站3600座,公共充电桩4.9万个,较上年增加1.8万个,同比增速58%。 作为实现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的基本要素,电动汽车充电用接口及通信协议技术内容的统一和规范,是保证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技术基础。 2015年12月底,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在京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等5项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国家标准。新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有何亮点? 此次5项标准修订全面提升了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在安全性方面,新标准增加了充电接口温度监控、电子锁、绝缘监测和泄放电路等功能,细化了直流充电车端接口安全防护措施,明确禁止不安全的充电模式应用,能够有效避免 发生人员触电、设备燃烧等事故,保证充电时对电动汽车以及使用者的安全。 在兼容性方面,交直流充电接口型式及结构与原有标准兼容,新标准修改了部分触头和机械锁尺寸,但新旧插头插座能够相互配合,直流充电接口增加的电子锁止装置,不影响新旧产品间的电气连接,用户仅需更新通信协议版本,即可实现新供电设备和电动汽车能够保障基本的充电功能。交流充电占空比和电流限值的映射关系与国际标准兼容,并为今后交流充电的数字通信预留拓展空间。 新标准有何意义? 目前,我国电动汽车直流接口、控制导引电路、通信协议等国家标准与美国、欧洲、日本并列为世界4大直流充电接口标准。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投资主体及运营模式分析

一、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模式 (一)政府主导模式 即政府作为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投资主体,负责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按照政府建设与运营方式不同,此种模式可以有两种具体操作方式:一是直接主导方式,即由政府直接出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后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经营管理;二是间接主导方式,即由政府出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后移交给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经营管理。 政府主导模式的优点:引领和推动电动汽车及其充电站建设有序发展;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统一规划和集约化发展。 政府主导模式的缺点:增加政府财政压力;运营效率低下;不利于电动汽车充电站大规模集约化建设与运营。 (二)企业主导模式 即由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投资与运营电动汽车充电站。 企业主导模式的优点:能保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所需的资金投入;可以有效提高充电站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企业主导模式的缺点:容易导致充电站建设的无序发展;影响或制约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与相关领域的协调性不足。 (三)用户主导模式 即电动汽车用户为满足自身车辆运行需要,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汽车用户投资充电站,是将其视为电动汽车的一项配套设施,避免受制于外部充电站以及由此给电动汽车运行带来不利和不便影响。 该模式的优点是电动汽车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建设充电设施,实现充电设施与其自身的电动汽车有效衔接,其缺点是电动汽车用户不仅要承担高额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更为重要的是会导致充电设施利用率低和造成重复建设。 二、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投资主体

目前我国充电站市场是由具有行业优势的几家大型企业首先涉入而发展起来的,拥有电源和输配电优势的电网企业开始自建自己的大型充电站;拥有网络优势的石油巨头,利用现有的加油、加气站,改建成加油充电综合服务站,并计划将这一种综合运营模式扩展至全国各地区;掌握土地资源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商也利用占地优势与电力公司合作,开展充电桩布局。目前,四大运营商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投资的大军,引导着我国充电站行业的快速发展。随着2013年充电站市场政策放开,国家电网逐渐开放充电站和充电桩市场运营,充电站和充电桩市场将更加市场化,美国电动汽车巨头特斯拉的进入,也将激活国内充电站市场。 电网公司:探索中定位发展方式与布局重点 我国电网公司拥有电源和输配电优势,较早在充电站市场上开始试点工作。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作为两大电网集团,在国内具备了建设充电站的先发优势,在行业标准制定上也存在一定的优势。在新能源汽车亟需政策拉动的背景下,政策支持将是决定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产业的重要推动力,拥有政策支持优势的电网集团将是充电站行业竞争的两大主体。然而经过几年的探索运营,2014年南方电网的投资计划中已不再包括对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投资,这意味着南方电网将退出充电站竞争市场,仅作为充电站市场的电力提供商。国家电网则重新确立了充电为主的模式,从而实现了纠偏改向,也符合当前国际上的主要趋势。 能源公司:致力于成为综合能源供给基地 对于中石化等能源企业,在快速直充的电力安全控制方面有着先天性不足,必须要与电力公司合作才能顺利完成充电站的建设,其发展和获利能力必然受制于上游的电力供应商。但借助其原有的加油站网络布局优势,在加油站附近设置快速充电电源系统,进行“充电服务”的实证试验,是未来实现电动汽车商业化的真正探索者,采用共站的方式,未来加油站会转换为综合能源供给基地,能够综合为传统汽车、混合电动汽车以及纯电动汽车提供动力,是未来充电站市场主要的运营商。 在运营模式上,能源企业将与电网公司互相合作,能源企业最大的优势是省去了圈地布局的麻烦,而且在下游市场的相关渠道、服务等方面更加成熟,而电网公司最大的优势是对电网的控制权,这也是能源企业建设充电站所不可缺少的。据统计,2011年,中石化分别在北京、深圳建设2座充电站,在上海、安徽有6座加油站示范点,主要是加油站与充电一体站。截至2013年中石化已在上海、武汉、河南等地展开了基于加油站网络充电桩约500个,对上述地区原有加油站网络的覆盖率亦超过了三地加油站总保有量的3%。 商业地产:联手电动汽车企业进入充电市场 目前比亚迪已经取得万科旗下所有物业支持安装个人充电桩的许可,并正在试图与万达、恒大这些大型商业地产合作建充电桩。宝马也与万达、万科达成合作。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资料汇编标准汇总

1电动汽车标准 1.1电动汽车标准 1)GB/T 18388-2005 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2)GB/T 18385-2005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3)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4)GB/T 18384.1-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 5)GB/T 18384.2-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6)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7)GB/T 18386-2005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8)GB/T 24347-2009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 9)GB/T 18488.1-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10)GB/T 18488.2-2006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第2部分:试验方法 11)GB/T 19751-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12)GB/T 19836-2005 电动汽车用仪表 13)QC/T 838-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14)QC/T 839-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供电系统 1.2电池标准 1)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2)QC/T 744-2006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3)QC/T 742-2006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4)QC/T 840-2010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2充换电站标准 2.1整站规范 1)Q/GDW236-2009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2)Q/GDW237-2009 电动汽车充电站布置设计导则 3)Q/GDW238-2009 电动汽车充电站供电系统规范 4)Q/GDW486-2010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技术导则 5)Q/GDW487.1-2010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新国标电动汽车充电CAN报文协议解析.

新国标电动汽车充电CAN报文协议解析 说明: 多字节时,低字节在前,高字节在后。 电流方向:放电为正,充电为负。 一、握手阶段: 1、ID:1801F456(PGN=256 (充电机发送给BMS请求握手,数据长度8个字节,周期250ms BYTE0辨识结果(0x00:BMS不能辨识,0xAA:BMS能辨识 BYTE1充电机编号(比例因子:1,偏移量:0,数据范围:0~100 BYTE2充电机/充电站所在区域编码,标准ASCII码 BYTE3 BYTE4 BYTE5 BYTE6 BYTE7 2、ID:180256F4(PGN=512 (BMS发送给充电机回答握手,数据长度41个字节,周期250ms,需要通过多包发送,多包发送过程见后文

BYTE0BMS通信协议版本号,本标准规定当前版本为V1.0,表示为: byte2,byte1---0x0001,byte0---0x00 BYTE1 BYTE2 BYTE3电池类型,01H:铅酸电池;02H:镍氢电池;03H:磷酸铁锂电池;04H:锰酸锂电池;05H:钴酸电池;06H:三元材料电池;07H:聚合物锂离子 电池;08H:钛酸锂电池;FFH:其它电池 BYTE4整车动力蓄电池系统额定容量/A·h,0.1A·h/位,0A·h偏移量,数据范 围:0~1000A·h BYTE5 BYTE6整车动力学电池系统额定总电压/V,0.1V/位,0V偏移量,数据范 围:0~750V BYTE7 BYTE8电池生产厂商名称,标准ASCII码 BYTE9 BYTE10 BYTE11 BYTE12电池组序号,预留,由厂商自行定义 BYTE13 BYTE14 BYTE15

电动汽车充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工程 项 目 建 议 书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公司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负责人: 编制人员: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理由 (7) 第三章项目选址 (10) 第四章总图布置与项目建设内容 (12) 第五章节能 (13) 第六章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 (14) 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8) 第八章组织机构、实施保障和项目招标方案 (22) 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与工程管理 (24) 第十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26) 第十一章效益分析 (28) 第十二章项目社会效益评价 (29) 附件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工程总平面图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1.1.2项目建设单位 ***** 1.1.3项目建设地址 **工业区 1.1.4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5943.09平方米 1.1.5项目负责人 王华慧 1.1.6编制单位 **公司 证书编号:******* 1.2建设单位简介 **全市土地面积8256平方公里,下辖五县(市)一区,现有乡镇94个、行政村2222个。2010年末人口438.91万人。 **电力局是承担全市五县(市)一区的供电营业和电网建设任务的国有大型供电企业。下辖七个供电单位,即:部属企业三个:用电管理所、

**供电分局、**供电分局;省属企业一个:**供电局;代管县局三个:**市供电局、**市供电局、新昌县供电局。截至2010年底,全市拥有35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所192座,变电容量2871.82万千伏安。其中500千伏变电所5座,变电容量975万千伏安;220千伏变电所23座,变电容量930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所101座,变电容量843.02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所63座,变电容量150.62万千伏安。输电线路426条,总长4996.273公里。其中500千伏线路25条、963.24公里;220千伏线路74条、1305.88公里;110千伏线路170条、1542.05公里;35千伏线路157条、1185.103公里。 1.3编制依据和范围 1.3.1编制依据 1、相关标准 a、电动汽车技术标准 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GB/T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GB/T18487.3-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T 19596-2004《电动汽车术语》 GB/T20234-2006《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国标 国标针对动力电池系统,建立了常规性能和功能要求——容量、能量、功率、效率、标准循环寿命、工况循环寿命、存储、荷电保持、容量恢复、倍率性能、高低温性能等,建立了安全防护要求——操作安全、故障防护、人员触电防护、滥用防护、环境适应性、事故防护、用户手册和特殊说明等,范围覆盖了电芯、模组、动力电池包、动力电池系统这4个层级,产品类型包括混合动力、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纯电动乘用车和商用车,已基本上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一、构建标准体系 电动汽车早期的发展过程中,GB或GB/T国家标准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的良莠不齐和鱼龙混杂。仅依靠汽车行业的QC/T推荐标准作为一种参考,并不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整车企业和电池企业要么茫无头绪,要么各行其是、各执一词,缺乏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 随着2015年新版GB/T国家推荐标准的陆续发布,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围绕动力电池系统已基本上构建了完整的标准体系,形成了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和优胜劣汰。 新国标在2015年5月颁布(部分标准将在10月份或年底颁布),与旧标准之间有一年的过渡期,从2016年开始,相关企业都将遵循新的标准进行相关检测。新国标与工信部2015年3月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一起,将 加速动力电池行业的洗牌,提高行业集中度水平。序号 1新标准旧标准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QC/T743-2006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2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QC/T743-2006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3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QC/T743-2006电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431467.1-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 1部分:高功率应用测试规程 531467.2-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

纯电动车充换电站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书

纯电动车立体车库智能充换电站项目 规划实施方案

一、概述 1、背景 随着燃油产品的价格走高以及不可再生、环境恶化等各种因素的联合推动下,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政府、汽车生产厂家以及用户的共同心声。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终极目标是纯电动汽车。 2、必要性 纯电动汽车要推向社会,走进寻常百姓家,除价格适中外,还必须建设完善的配套设施,首当其冲的便是充换电站。充换电设施是新能源汽车示推广的重要配套设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示推广成效。因

此,为有序推进纯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政府各级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确定布点方案及实施要求。 3、目标及展望 计划三年在市区(含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萧山、余杭等八个城区)以及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建设超过500-1000座带智能充换电装置的立体车库,可为约10万辆车提供充电、换电、停车以及维修保养服务。 二、技术支撑 本方案主要是基于带充换电服务的立体车库以停车、充电、换电为基础,提出三位一体化立体车库的运营模式。以自动化设备、电气自动化控制理论、计算机控制为基础,依托相对成熟的电池仓库系统、自动化立体车库系统、全自动智能视觉换电系统,建设集自动更换电池、电池充电、停车为一体的立体车库。采用集约方式运营,可以有效降低全过程成本。还可根据“智慧城市”的全新理念,利用各种包括车载终端应用、实时路况信息采集、车况信息采集、GPS导航、3G移动技术、RFID无线射频等技术整合应用研究以及通过接口方式

反馈给运营管理平台。为运营管理平台省级运营、多级监控、智能配送等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基础。 1、电池仓库及自动换电技术 电池仓库系统主要包括两部分组成:电池充电装置、电池自动移载机(电池存取机构)。 自动化电池仓库,是由多层货架、运输系统、计算机系统和通讯系统组成的,集信息自动化技术、自动导引小车技术、机器人技术和自动仓储技术于一体的集成化系统。 电池入库存储是在入库接驳站台上进行的,双向换电机器人将电池送到入库站台,入库过程自动完成。电池自动移载机在入库接驳口将电池送到由主控计算机预先分配好的货位上进行存储。 电池的出库是由生产管理人员或相应系统向主控计算机输入出库指令,计算机按一定的原则生成出库单,控制电池自动移载机将相应的库存电池从货位上取出。送到出库站台,双向换电机器人接收电池。 全自动换电机构由汽车旋转平台、双向换电机器人等两大部分组成,以汽车旋转平台为初定位,机器视觉为二次精确定位,避免不同车停放位置,胎压不同,车辆差异等诸多因素,使整个自动化换电作业流程实现精准、可靠、高效、安全,目标定位误差率≤±2mm,定位运算时间≤500ms,单次换电时间缩短为45秒/车次。 2、立体车库技术应用

中国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

中国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 ——2011《汽车与配件》-平安证券新能源汽车研讨会系列报告(二) 何云堂:教授级高工,全国标委会电动车分委会委员、灯光分委会主任委员、全国燃料电池标分委委员、联合国《燃料电池汽车全球技术法规》(HFCV-GTR)专家组中方负责人、联合国灯光专家组(UN/ECE/WP29/GRE)中方负责人、ISO标准《电动摩托车术语》负责人、起草人。 电动汽车标准体系 电动汽车标准体系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整车标准,有纯电动车、混合动力车、燃料电池车和电动摩托车;二是电动汽车部件标准主要是储能装置——蓄电池、超级电容器、燃料电池,还有电机及控制器;第三部分是基础设施标准,有能源动力、站车通信及接口、能源补给(见图1)。 在制定我国电动汽车标准时应做一下分析: ·电动汽车标准是汽车标准体系新的组成部分,传统燃油汽车及部件标准也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各类电动汽车。 ·以现有的国际标准法规(ECE、ISO、IEC)和应用较广泛国外先进标准(如SAE、EN、JEVS)为参照,结合我国电动汽车产品研发情况制定。 ·针对燃油汽车标准不适用电动汽车的结构、部件特点,除提出基础标准、结构安全要求及部分部件性能要求,大部分为测试方法标准,避免对产品设计和技术发展的限制。 ·标准仍有待完善和提高,依赖于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 ·积极跟踪,参与国际标准法规的制定,如燃料电池汽车标准在国际上非常少,很多是国家自行制定的。 因此,制定电动汽车标准是环境保护及能源安全需要,是节约能源和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需要。国家在“九·五”和“十·五”期间重点进行燃气汽车、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初步建立了我国技术标准体系,并进行了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的研究,“十一五”期间重点进行燃料电池汽车、替代燃料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及基础标准的完善。 我国在制定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时得到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国家标委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国家多项政策制定,促进和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标准制定工作。 电动汽车标准制定机构和制定 1.电动汽车标准制定的组织机构(见图2)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下设29个分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使其中的一个。 ·1998年经过国标委批准,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组建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7)。 ·负责全国电动车辆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 *电动汽车标准体系研究。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电动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标准的研究制定。 *对口ISO/TC22/SC21(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技术委员会/电驱动道路车辆分委会),TEC/TC69(国际电工委员会,电驱动道路车辆和电动工业用载货车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资料标准汇总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资料汇编标准汇总 1 电动汽车标准 1.1电动汽车标准 1) GB/T 18388-2005 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2) GB/T 18385-2005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3)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4) GB/T 18384.1-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 5) GB/T 18384.2-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6) 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7) GB/T 18386-2005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8) GB/T 24347-2009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 9) GB/T 18488.1-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10) GB/T 18488.2-2006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第2部分:试验方法 11) GB/T 19751-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12) GB/T 19836-2005 电动汽车用仪表 13) QC/T 838-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14) QC/T 839-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供电系统 1.2电池标准 1) 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2) QC/T 744-2006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3) QC/T 742-2006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4) QC/T 840-2010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2 充换电站标准 2.1 整站规范 1) Q/GDW236-2009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2) Q/GDW237-2009 电动汽车充电站布置设计导则 3) Q/GDW238-2009 电动汽车充电站供电系统规范 4) Q/GDW486-2010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技术导则 5) Q/GDW487.1-2010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6) Q/GDW487.2-2010 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7) Q/GDW487.3-2010 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8) Q/GDW488-201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9) Q/GDW Z 423-2010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典型设计 2.2充换电设备 1) 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2) GB/T 18487.2-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3) GB/T 18487.3-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4) GB/T 20234-2006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 5) QC/T 841-2010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 6) QC/T 842-2010 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

全国各地低速电动车政策大汇总(上)

全国各地低速电动车政策大汇总(上) 又到年中,纵观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业,标准未定,政策未出,前景似乎不是十分的明朗。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直以来,整个低速电动车顶住来自各方的压力,层层突围,表现了强劲的市场生命力。那么在旺盛的市场生命力下,低速电动车在全国各地的的政策“待遇”究竟怎样呢?接下来中国电动汽车网将连续二期为大家盘点全国各省市低速电动车政策详情,为大家呈现出低速电动车行业政策全景。请各位看官按照各省首字母查找,行业政策大事,应有尽有。首字母A 安徽省关键语句总结:满篇红中一点绿NO.1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21日发布《关于规范四轮电动车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告》。通告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质检报告的非法四轮电动车,严禁四轮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违反者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法规要求广大市民购买合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车,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做到不购买不符合车辆登记条件的各类电动车;已购买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和司法途径等,开展相关维权活动。NO.2 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取缔上道路行驶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通

告》。通告规定凡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牌证的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一律不得在全市范围内上道路行驶。对违法销售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经营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要求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不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各类电动车。NO.3 安徽省阜阳市:2009年3月24日,安徽阜阳发布《阜阳市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需要上道路行驶的电动汽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标准式样制作相关临时牌照,可加入电或电动字样,以区别其他车辆,便于管理。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机动车驾驶相关证件。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前,为支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电动汽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规定。NO.4 安徽省淮南市:2014年5月12日上午,淮南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市开展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整治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要细致开展工作,摸清底数,分清人员,区别对待;要完善方案,联合执法,综合施策;要坚持属地管理,县区统一行动,依法联合整治,确保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建章立制,实现常态化管理。首字母B 北京及周边地区关键语句总结:国字号发声,春天还会远么?NO.1 北京地区:2013年9月17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安全操作规范

山西省电力公司智能充换电分公司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安全操作规范 智能充换电分公司 2011年9月

前言 为了保障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安全运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行维护队伍,保证电动汽车充换电操作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本规范中的充换电站工作人员均为电动汽车充换电专业工作人员。电动汽车充换电专业工作人员是指经山西省电力公司智能充换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充换电分公司)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具有相应电动汽车充换电上岗证的工作人员。 本操作规范中的车辆均为参加运营的电动汽车。 本操作规范最终解释权归智能充换电分公司。 本操作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安全操作规范 一、总则 1、本规范是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操作、维护的安全操作制度。操作范围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仪器、动力电池,电动汽车及其系统部件。所有相关工作员工需熟记本操作规范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安全应急预案,并按照操作规范工作。 2、参加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行维护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行维护规范与国家相关法规,确保充换电站运行维护工作的安全进行与电动汽车充换电操作状况的准确记录。 3、若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或事故,应按照安全应急预案的相关措施执行。 二、换电机器人安全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知国家有关用电安全规定和触电急救法。 2、操作人员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3、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在潮湿区域工作时应注意做好安全措施。 4、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工具的绝缘情况,正确使用各种仪器、仪表。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任务来源 为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年月启动了本强标的立项和编制工作。 、主要工作过程 根据有关部门对电动客车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系统开展电动客车安全要求标准的制定工作。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于年底完成立项(计划号),年月日在南充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工作组会议上组建了标准制定的核心工作组,启动了强标制定工作,并由起草组代表介绍了标准的背景、编制思路、以及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关系。 ()年月月,基于已开始执行的《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工信部装[]号,以下简称《条件》)的工作基础,工作组向电动客车行业主要企业、检测机构等家单位征求《条件》的实施情况反馈与强制性国标制定建议。 ()年月日,工作组在重庆组织召开标准制定讨论会,会议对《条件》制定情况进行了回顾,对收集到的《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根据讨论结果,针对共性问题形成了专项征求意见表。 ()年月月,工作组根据重庆会议讨论结果向行业进行强标制定专项意见征求意见。 ()年月日,在株洲召开工作组会议,会议对专项征求意见期间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年月月,工作组依据意见反馈情况和会议讨论结果进行标准调整。 ()年月日,在天津举行的电动汽车整车工作组第三届第七次工作会议上,对调整版本进行了通报,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草案。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 2020)2015109

附件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年)

目录 一、前言 (1) 二、发展基础 (1) 三、问题挑战 (3) 四、需求预测 (5) 五、指导思想与原则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六、发展目标 (8) (一)总体目标 (8) (二)分区域建设目标 (11) (三)分场所建设目标 (12) 七、重点任务 (14) (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14) (二)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 (16) (三)加快标准完善与技术创新 (17) (四)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 (18) (五)开展相关示范工作 (19) 八、保障措施 (20)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特制定本指南,期限为2015-2020年。 二、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取得了突破,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为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有关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除部分大型央企外,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也逐步参与到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与运营的思考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与运营的思考 摘要:随着油价的上涨以及新能源的日益推广,电动汽车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欢迎,电动汽车的主要问题就是充电问题,本文针对于电动汽车的充电及其充电站建设运营做了简要探讨。 关键词: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运营 一、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充电模式 根据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的技术和使用特性,电动汽车的充电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别。对 于充电方式的选择,现今普遍存在常规充电、快速充电和电池组快速更换系统三种模式。 1.常规充电 蓄电池在放电终止后,应立即充电(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应超过24h),充电电流相当低,大小约为15A,这种充电叫做常规充电(普通充电)。常规蓄电池的充电方法都采用小电流的恒压或恒流充电,一般充电时间为5-8小时,甚至长达10至20多个小时。 常规充电模式的优点为:尽管充电时间较长,但因为所用功率和电流的额定值并不关键,因此充电器和安装成本比较低;可充分利用电力低谷时段进行充电,降低充电成本;可提高充电效率和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常规充电模式的主要缺点为充电时间过长,当车辆有紧急运行需求时难以满足。这种充电模式通常适用于:设计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尽可能大,需满足车辆一天运营需要,仅仅利用晚间停运时间充电;由于常规充电以相当低的电流为蓄电池充电,因此在家里、停车场和公共充电站都可以进行;常规充电站一般规模较大,以便能够同时为多辆电动汽车进行充电。 2.快速充电 快速充电又称应急充电,是以较大电流短时间在电动汽车停车的20分钟至2小时内,为其提供短时充电服务,一般充电电流为150~400A。 快速充电模式的优点为:充电时间短;充电电池寿命长(可充电2000 次以上);没有记忆性,可以大容量充电及放电,在几分钟内就可充70%~80%的电;由于充电在短时间内(约为10-15分钟)就能使电池储电量达到80%-90%,与加油时间相仿,因此,建设相应充电站时可不配备大面积停车场。这种充电模式适用情况为:电动汽车续驶里程适中,即在车辆运行的间隙进行快速补充电,来满足运营需要;由于相应的大电流需求可能会对公用电网产生有害的影响,因而快

电动汽车充电桩目前存在的五种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桩目前存在的五种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补贴标准政府在慢慢的落实,所以大家对于充电桩设备也更多在关注,但是市面上面的还没有同意的充电设施通讯标准,不过在未来的话,中国电动汽车会采用相同的交流慢速充电和直流快速充电系统进行充电,不过对于高成本的直流快速充电发展会相对落后交流慢速充电。 那针对市面目前存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标准,守源电动汽车充电桩为大家梳理下: 1 chademo 快充插座 支持是日本日产及三菱汽车等,之中直流快充插座可以提供最大50KW的快充电量。 2 combo插座 可以允许电动车慢充和快充,是目前欧洲应用最广的插座类型,包括包括Audi、BMW、Chrysler、Daimler、Ford、GM、Porsche以及Volkswagen 都将来配置SAE所制定的充电界面。而且此类插座还可以和Mennekes类型兼容。 SAE的这套标准来自很多家大汽车制造商,因此它们的目标是希望这套快充装置的充电时间能够与加油时间不相上下,那就是在DC直流电下可以10分钟内完成充电。这就需要充电站可以提供电压500V最高到200A的电流。 3.Tesla插座 特斯拉公司号称是能在30分钟充满可跑300公里以上的电量,因此它的充电插座最高容量是可以达到120kw,最高电流可达80A。

4.Mennekes 快充插座 是交流快充插座,在欧盟是比较普遍,这种三相交流电的充电最高可支持44kw的容量。 5.CEE 标准充电 “联合充电系统”(Combined Charging System),即“CCS”标准,几乎是应用的最广泛的电气插座,由欧美汽车公司主导推出。参加制定这一标准的汽车品牌包括大众、奥迪、宝马、戴姆勒、通用、福特、克莱斯勒和保时捷,7月9日活动当天,默克尔身后的奥迪A3 e-tron、宝马i3、大众e-up均属于“CCS”标准阵营。家庭和户外充电桩都可以使用此类12kw作用的可以提供最大32A 的交流充电插座作为慢充方式。 哪一张才可以作为标准呢!从国际上面的充电桩我们得出的经验是: 1.快充一般使用直流,慢充使用交流。 2.交流和直流未来使用统一接口标准是趋势。 3.快充一般在半小时左右最大也只能充到80%以保护电池。 4.无论何种充电方式,充电桩与电动车的电池之间的通讯与信息交换至关重要。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模式及服务模式全面分析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模式及服务模式全面分析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模式 (一)政府主导模式 即政府作为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投资主体,负责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按照政府建设与运营方式不同,此种模式可以有两种具体操作方式:一是直接主导方式,即由政府直接出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后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经营管理;二是间接主导方式,即由政府出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后移交给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或者委托专业机构经营管理。 政府主导模式的优点:引领和推动电动汽车及其充电站建设有序发展;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统一规划和集约化发展。 政府主导模式的缺点:增加政府财政压力、运营效率低下、不利于电动汽车充电站大规模集约化建设与运营。 (二)企业主导模式 即由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投资与运营电动汽车充电站。企业投资电动汽车充电站,可以实现传统能源企业逐步向新型能源企业转变。电网企业将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纳入智能电网有机组成部分,既可催生储能技术,又可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实现电力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 企业主导模式的优点:能保证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所需的资金投入;可以有效提高充电站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企业主导模式的缺点:容易导致充电站建设的无序发展;影响或制约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与相关领域的协调性不足。 (三)用户主导模式 即电动汽车用户为满足自身车辆运行需要,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汽车用户投资充电站,是将其视为电动汽车的一项配套设施,避免受制于外部充电站以及由此给电动汽车运行带来不利和不便影响。 该模式的优点是电动汽车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建设充电设施,实现充电设施与其自身的电动汽车有效衔接,其缺点是电动汽车用户不仅要承担高额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更为重要的是会导致充电设施利用率低和造成重复建设。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服务模式 (一)换电站(电池租赁)模式 电池租赁,是指电动汽车与电池销售分开,部分厂商出售电动车裸车,部分厂商经营电池租赁业

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建议书

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建议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工程 项目建议书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 内蒙航天动力机械测试所

目录 第一章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控规中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布局与选址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设计建设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操作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节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项目实施进度与工程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项目社会效益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充电站(桩)的市场开发价值............................................................................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电动汽车换电站的完善与发展

电动汽车换电站的完善与发展 目前,当电动汽车行驶一定里程,汽车内动力电池电量降低,进行电量补充分主要为充电和换电两大类模式。相比较于充电模式,换电模式是直接采取对车内电池进行快速更换,能够使电动汽车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得到电量补充。采用换电模式时,整个换电时间通常都在10分钟以内,而常规充电模式,根据充电电流倍率不同分快充慢充,一般需要30分钟至3小时不等。换电完成后,车辆可以继续行驶,对于需要长途行驶或者持续性运营的车辆,换电模式相对来说会合适的多。 标签:电动汽车;换电站;发展 1 换电设备设计的变更和改善 1.1 两步式电池更换系统(早期设计) 两步式电池更换系统电池更换设备在换电车辆两侧各一套,对称布置,每套设备包括:电池架1组、有轨巷道堆垛机1台、机械手2台、摆渡穿梭车2台及控制柜系统1套。更换过程:有轨巷道堆垛机、机械手和摆渡穿梭车配合共同完成。其中,有轨巷道堆垛机和机械手各在电池架的一侧,穿梭车在电池架下方。有轨巷道堆垛机负责从电池架上取放电池,机械手负责从车上取放电池,而摆渡穿梭车位于电池架的下方,作为在两者之间传递电池的通道。三种设备互相配合,流水线操作,完成大巴车电池的更换。取放电池能力方面,堆垛机、机械手每次最多取放1箱电池,穿梭车上有2个电池位,用于堆垛机和机械手电池的交换。堆垛机、机械手都具有升降、沿轨道行走和取放电池三个方向动作,穿梭车只有沿轨道行走一个方向动作。 1.2 一步式自旋转更换系统(中期设计) 一步式自旋转更换系统电池更换设备也是在换电车辆两侧各一套,对称布置,每套设备包括:电池架1组、自旋转换电机器人1套。更换过程:自旋转换电机器人可独立完成整个换电过程。自旋转换电机器人可依次从电池架上和车上取电池,每次最多可以取4箱,取完后,除底座外,整体在水平方向旋转180°,然后依次把电池存入电池架上或装入电动大巴车内。取放电池能力方面,自旋转换电机器人每次最多可以同时取放4箱电池,而且车上取下后,还可以继续从电池架上取,也就是说,换电机器人上最多可以同时有8箱电池。自旋转机器人具有升降、沿轨道行走、取放电池和水平方向旋转四个方向动作。 1.3 一步式内旋转更换系统(终期设计) 一步式內旋转更换系统电池更换设备也是在换电车辆两侧各一套,对称布置,每套设备包括:电池架1组、内旋转换电机器人1套。更换过程:内旋转换电机器人独立完成整个换电过程。内旋转换电机器人有两个取放电池格位,每个

国家电网电动汽车充电桩企业标准

ICS29.240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485-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tication for e 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pot 2010-08-30发布2010-08-30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一、编辑背景 为了适应电动汽车的发展和应用,支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师范试点建设,在国家电网公司的领导下,开展了充电设施标准化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2008年12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第一批企业标准。包括《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等六项标准;2009年12月发布了弟二批企业标准。包括《电动汽车车载充放电装置通用技术要求》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能源供给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指导,2010年,根据充电设施建设的要求,并结合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国家电网公司启动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体系,为充电设施示范试点建设的大范围开展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持。 二、编辑主要原则及思路 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结合充电设施示范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考虑五年内充电设施的技术发展和建设要求,编制本标准。 2.本标准规定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功能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标识等。 3.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用于指导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三、条文说明 1.范围 标准涵盖了交流充电桩的基本构成、主要功能要求、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等,是交流充电桩设计和生产的基本要求,也可作为交流充电桩采购和验收的基本条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交流充电桩是一种低压交流设备,根据其基本特点,本标准重点参考了GB725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和GB7251.3200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部分对专业人员可进入场地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配电板的特殊要求》,引用了其中部分电气、安全性能指标及实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交流充电桩,在有些标准中又称为交流供电装置。 4.基本构成 本标准列出的“桩体、充电插座、保护控制装置、计量装置、读卡装置、人机交互界面等”是交流充电桩的基本构成。应允许生产厂商按照要求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辅助结构、 5.功能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交流充电桩的主要功能,包括人机交互、计量、刷卡付费、通讯、安全防护、自检等。 5.1.1根据使用环境和显示数据量,可选择配置数码管和液晶显示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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