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作业操作规范

设计变更作业操作规范
设计变更作业操作规范

1.目的

为使设计与开发变更作业能循一定程序执行,以维护技术数据之正确性及产品质量的可靠度,同时规范设计与开发变更之识别、记录、审查、核准与传达等相关事项,特制定本流程。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其附属之原物料、零组件因功能需求、客户要求、设计错误、制造或组装问题等,而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加强之设计变更均适用之。

B.设计变更后,督导生产单位、仓储单位管制设计变更前后物料,避免混料。

(4)采购单位:

A.协助调查厂商处待设变之物料状况。

B.设计变更后,应对厂商发行设变后工程图面,回收设变前图面,同时督导厂商处理设

变前之物料。

(5)生产部门:

A.依ECN规定管制设变前后物料,避免混料。

B.设计变更后,修订相关作业标准及治工具。

(6)品管部门:

A.协助生产单位管制设变前后物料。

B.设计变更后,修订相关检验标准及治具。

4.2本流程由工程单位负责制定,推动与检讨改善。

5.内容:如作业流程所示。

设计变更作业流程

流程图权责单位作业重点使用窗体

权责单位 作业重点

使用窗体

工程单位3.设计变更案件进行可行性分析时,应确实掌握设变问题,原因分析,要因项目及设变对策,可填制「问题检讨追踪表」作为日后执行的依

据。

4.设计变更案件经可行性分析判定不可行者,责任工程师应于申请单上注明理由,经工程单位主管批核

1.设计变更申请

(ECR)权责单位作业重点使用窗体

1.设计变更案件经客户同意变更后,

责任工程师即可展开设计变更作

业。

权责单位作业重点使用窗体

1.设计变更作业经试模试作作业检

1.设计变更作业完成后,样品需送

客户承认时,另依“产品送样作

业流程”之规定办理。

2.设计变更后的样品经客户承认

后,再按下列步骤处理之。

设计变更作业流程

设计变更作业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1.目的 为使设计与开发变更作业能循一定程序执行,以维护技术数据之正确性及产品质量的可靠度,同时规范设计与开发变更之识别、记录、审查、核准与传达等相关事项,特制定本流程。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其附属之原物料、零组件因功能需求、客户要求、设计错误、制造或组装问题等,而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加强之设计变更均适用之。 3.名词解释: ECR: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设计变更申请。 ECN: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设计变更通知。 4.权责: 各单位权责 (1)设计变更的申请: A.本公司内部任一单位若有设计变更之需求时,皆可依本设计变更的申请流程提出申请。 B.客户要求设计变更时,由业务单位提出申请。 C.本公司第三方建议设计变更时,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 (2)工程单位: A.负责受理设计变更之申请与编号,并做必要性可行性与影响性的评估与判定。 B.实施与督导设计变更案件的进行。 C.设计变更案件执行后,应将信息传达本公司各相关单位。 (3)生管单位: A.协助调查厂内待设变物料状况。 B.设计变更后,督导生产单位、仓储单位管制设计变更前后物料,避免混料。 (4)采购单位: A.协助调查厂商处待设变之物料状况。 B.设计变更后,应对厂商发行设变后工程图面,回收设变前图面,同时督导厂商处理设变前 之物料。 (5)生产部门: A.依ECN规定管制设变前后物料,避免混料。 B.设计变更后,修订相关作业标准及治工具。 (6)品管部门: A.协助生产单位管制设变前后物料。 B.设计变更后,修订相关检验标准及治具。 本流程由工程单位负责制定,推动与检讨改善。 5.内容:如作业流程所示。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工程变更的类型 1.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 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 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 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 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1.3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 2变更设计审批层次 2.1重大设计变更 本工程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经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审批。

2.2较大设计变更 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2.3—般设计变更 (一)a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由建设公司对变更进行核实后转报省交通集团审批; (二)B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对变更进行审批; (三)C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低于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低于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低于50万元的,由项目业主对变更进行审批。 (注:上述同一项目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变更是指同一项目中同一时间确定全线统一的变更,如软土地基处理、路面工程等)3设计变更建议的审查及报批 3.1工程设计变更建议可由项目参建各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建议提出后,监理人、业主对变更建议进行初审、确定变更类别,及时开展变更设计技术、经济论证工作。 3.2设计变更建议报批前分级审查 (一)重大、较大变更,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或授权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审查,省交通运输厅、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省交通集团、建设公司、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二)一般(A类)变更,原则上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审查,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三)一般(B类)变更,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或授权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参加审查; (四)一般(C类)变更,由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 设计变更建议审查意见或会议纪要或专家咨询意见将作为上报设计变更建议和设计变更文件的依据。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设计变更

1 设计变更 1.作业目的 尽管在开工前施工图已经过内审和会审,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会不断发现设计中存在错误或不妥以及不够经济合理之处而需要修改,以避免返工和永久性的工程缺陷。 2.主管岗位总经理 主办岗位项目经理 3.作业描述 设计修改最有利的时间阶段在设计阶段,操作细则详见作业指导书《施工图会审》。 3.1设计单位责任的修改 是指设计不合理甚至错误而导致的修改。 3.1.1不管是设计单位主动提出的(这种情况实际发生的很少)还是图纸使用单位提出的, 设计单位都必须出具八份(有约定的按约定)修改图纸或修改说明。并在图纸或说明上注明相应作废的原图纸图号及内容。牵涉本工种其他图纸修改的,必须一一详列。牵涉其他工种图纸修改的,必须由相关工种的原设计师出具相应的修改图纸。凡修改图上出现类似“相关工种的对应图纸均按此调整”等不确定含义的文字必须坚决退还设计单位重新出图。 3.1.2设计单位责任的修改由设计管理受理,并立即转达现场项目组,如项目经理决定向设 计单位提出索赔,则按作业指导书《索赔》程序操作。 3.2甲方提出的修改 为适应市场的变化,甲方经常需要对建筑标准,设备使用标准,功能设置,甚至规划布局,建筑立面进行调整和修改,特别是前期设计阶段很匆忙的工程更是如此。 3.2.1甲方提出的设计修改,甲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能转嫁或摊派到施工单 位身上。 3.2.2来自客户的修改要求,由销售部门直接与项目经理联系,项目经理在确认不涉及承重 结构和外立面的改变,不对其他户室造成影响的前提下指令土建或设备工程师编制工程联系单经设计单位签字认可后交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 3.2.3来自公司内部各部门的修改建议均由设计管理岗位接收处理落实。该岗位经分析权衡 后,编写《设计修改报告书》提交总建筑师批准后执行。重大修改须协助总建筑师组织论证。 如涉及结构和设备变更的应征求总工程师的意见,如可能涉及现场拆除返工的,应尽早与项目经理沟通,尽量减少现场损失。

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与流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2346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 Design Change Management Work Procedur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1目的 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验证与确认,保证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图完成后的设计变更管理。 3术语和定义 设计变更:指由设计单位或设计部对设计成果进行的修改。 4职责(由各单位自己决定,以下为参考职责) 4.1设计部 4.1.1设计变更信息收集、整理;

4.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变更进行设计技术论证; 4.1.3负责设计修改和设计单位的联系管理; 4.1.4填写设计变更单下发项目经理部同时送现场销售备案; 4.2工程管理部:参与设计变更的技术论证; 4.3成本管理部 4.3.1负责变更成本测算; 4.3.2成本管理部经理负责审定单项大于2万元的变更; 4.4公司管理层:负责审定单项金额大于5万元的变更。 5程序 5.1设计变更的一般来源: 5.1.1设计缺陷或设计错误引起的设计变更。 5.1.2客户需求变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来自营销、业主、物业管理等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的变更设计。 5.1.3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错误、材料/设备变更、施工现场条件误差、施工工艺技术等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 5.2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5.2.1事先变更原则:不管是设计缺陷与错误、客户需求,还是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尽量在需要变更的部分施工之前进行变更,避免返工、浪费成本和影响工期。 5.2.2先算后做原则:对设计变更必须事先测算成本,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 5.2.3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完工后必须予以确认,避免重复计算或“变而不做或少做”。 5.3设计变更流程(由各单位自己决定,以下为参考职责) 5.3.1设计部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设计变更或接受其它部门的“设计变更申请单”。 5.3.2设计部组织相关工程师进行技术论证,做出是否可行的结论,如可行,由现场成本组进行成本测算;测算结果在2-5万元的变更,需成本管理部经理审定,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单》,设计部经理签字确认。 5.3.3测算结果大于5万元的变更,需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管理层不批准的则不通过。公司管理层批准的,审批过程结束。 5.3.4设计部发《设计变更单》或将变更要求提供给设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行为,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工 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工 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 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与费用的调整; (六)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引起的变更; (七)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 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书面或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具体内容应与招 - 1 -

标文件、施工合同相一致,不得签订与主合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补充合同。不得以工程变更名义,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中,遇暗沟、古墓、软基等地质实际 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及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额在 50 万元以上(不含 50 万元)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变更审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建设单位应在应急处理后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程序: (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 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 (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 位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参与洽商各方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章; (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涉及重大设 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变更洽商一致后,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 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 - 2 -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

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

工程变更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影响产品实现的工程变更进行管理,根据变更评价管理,使之适合规定要求事项。 2、范围 关于产品/过程的变更,含对产品、工艺、工模等的变更。 3、定义 变更点:指产品、模具、工装,自制检具和辅助设备在批量生产阶段,对其材料、生产设备,模具关键尺寸和工艺参数,或其它方面的变更而影响产品性能、质量、用途,而需对原设计内容进行的变更。 4、职责权限 4.1 销售部负责将外部(客户)变更要求输入到开发部。 4.2 内部变更要求由要求变更部门申请变更。 4.3 开发部负责组织产品/过程变更要求的评审和变更方案的评审。 4.4 质保部负责变更设计和变更验证及资料的变更。 4.5 生产车间负责变更时在制品的控制和库存品的处理。 4.6 销售部负责与客户的联络。 5、输入 相关部门公司内部要求 顾客顾客要求

6、流程 1、顾客 2/3/4 开发部 5 质保部 6 车间 7 销售部 8 车间/物流 9 相关部门 10 开发部 11 开发部 12/13 销售部/ 责任部门 流程 ←输入/→输出 ←顾客要求 ←公司内部要求 →设计评审报告 →文件更改通知单 →工装设备维修申请表 →文件 ←文件更改申请单

7、说明 7.1 变更要求 7.1.1 当客户有变更要求时, 销售部与客户就变更有关事项进行协商, 协商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变更项目、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和建议方案、变更时机以及在制品和库存品的 处理等。并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送往开发部。有关技术事项的协商必要时可由开发部协助进行。 7.1.2 当内部有变更要求时,要求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送往开发部。 7.1.3 由开发部根据客户要求更改相关的图纸和文件,并定义新的零件号. 7.2 变更方案评审和确认 7.2.1 对顾客要求更改的,开发部应在接到《文件更改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 部门或当事者,对变更方案进行评审,并在《设计评审报告》中填写。 7.2.2 变更的评审应包括评价变更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7.2.3 更方案获得批准后,开发部应以《设计更改通知单》方式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在制品 和库存品)。 7.3 产品/过程变更的执行和控制 7.3.1 开发部更改相关的图纸和文件.并定义新的零件号,并下发,修改ERP系统,修改相应 的文件记录 7.3.2 会引起影响产品、制造过程、测量、物流、供方货源或FMEA的任何变更其控制计划 必须评审及更新。 7.3.3 由开发部根据需要决定修改工装、夹具或装配/注塑工艺 7.4 变更的验证 7.4.1 质保部负责变更后的验证并做相关的记录. 7.4.2 变更后的过程须重新进行过程能力测试,必要时进行过程审核 7.5 在制品的处理 7.5.1 生产车间根据设计更改通知单处理在制品和库存品。 7.5.2 当变更涉及已交付产品时,开发部、质保部、销售部及时进行评审,如交付品为可疑 品和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7.6 采购物流部根据顾客要求的时间计划 7.7 记录方式 7.7.1 资料以换版的方式重新输出:被变更之项目、内容处,注明变更记号,并填写好变更 栏中所要求的各项内容。 7.7.2 电子文档作相应修改,旧资料存放在“作废资料夹”。

设计变更作业流程

1.目的 为使设计与开发变更作业能循一定程序执行,以维护技术数据之正确性及产品质量的可靠度,同时规范设计与开发变更之识别、记录、审查、核准与传达等相关事项,特制定本流程。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其附属之原物料、零组件因功能需求、客户要求、设计错误、制造或组装问题等,而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加强之设计变更均适用之。 3.名词解释: 3.1 :,设计变更申请。 3.2 :,设计变更通知。 4.权责: 4.1各单位权责 (1)设计变更的申请: A.本公司内部任一单位若有设计变更之需求时,皆可依本设计变更的申请流程提出申请。 B.客户要求设计变更时,由业务单位提出申请。 C.本公司第三方建议设计变更时,由采购单位提出申请。 (2)工程单位: A.负责受理设计变更之申请与编号,并做必要性可行性与影响性的评估与判定。 B.实施与督导设计变更案件的进行。 C.设计变更案件执行后,应将信息传达本公司各相关单位。 (3)生管单位: A.协助调查厂内待设变物料状况。 B.设计变更后,督导生产单位、仓储单位管制设计变更前后物料,避免混料。 (4)采购单位: A.协助调查厂商处待设变之物料状况。 B.设计变更后,应对厂商发行设变后工程图面,回收设变前图面,同时督导厂商处理设变前 之物料。 (5)生产部门: A.依规定管制设变前后物料,避免混料。 B.设计变更后,修订相关作业标准及治工具。 (6)品管部门: A.协助生产单位管制设变前后物料。 B.设计变更后,修订相关检验标准及治具。

4.2本流程由工程单位负责制定,推动与检讨改善。 5.内容:如作业流程所示。 6.附则: 本作业流程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7.附件: 7.1设计变更申请单()(2-3-01-01) 7.2设计变更管制记录表(2-3-01-02) 7.3物料调查表(2-3-01-03) 7.4设计变更通知单() (2-3-01-04) 8.相关文件: 8.1试模试作管理办法 8.2图面管理办法 8.3厂商管理流程 设计变更作业流程 流程图权责单位作业重点使用窗体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 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 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 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

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以及现场确认工作; 2、负责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的报批工作,负责协调重大工程变更的跟踪审计工作; 3、对本项目工程变更方案进行确认及费用增减进行审核,涉及变更权限应按贵安建投公司有关变更审批程序执行,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还须报原审批机关审定认可; 二、设计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变更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参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进行现场签认; 3、对已下发的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碰、漏及时予以更正或

最新产品和过程变更管理程序资料

1.目的 1.1.为明确产品与过程变更的责任和流程,做到实时有效的变更管理,确保并符合客户要求,特订定本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的变更,包含4M变更及任何客户和供应商所引起的变更。 3.名称定义 3.1.4M变更:是指产品制造中,涉及的人(Man)、机(Machine)、料(Material)、法(Method,含环境场所),内容包括:规格、材料的变更;机器、设备的变更;制造方法、工艺的变更;作业者变更。 3.2.ECR: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工程变更申请单。 3.3.ECN: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工程变更通知单。 4.权责 4.1.采购部:材料(含构成部件)\材质变更的申请和实施。 4.2.生产部:负责相关过程变更的申请和实施,即设备、工艺方法、作业人员变更。 4.3.销售部:负责客户提出的变更受理,收集和内部反馈客户的确认结果。 4.4.技术部:负责产品相关设计变更的申请和实施。 4.5.质量部:负责召集各部门评审变更和提交给客户确认,并实施相关文件的变更。 4.6.物流部:负责生产计划、采购计划变更和库存品、在制品的处理。 5.内容 5.1.变更的提出: 5.1.1.当公司内部发生产品和过程变更需求时,由各责任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 5.1.2.申请部门需将变更项目、变更原因、变更前与变更后等内容详填于《工程变更申请单》中,必要时需附图面、佐证资料、样品等,经申请部门主管核准后,交质量部确认。 5.1.3.当客户针对机构设计、规格尺寸、工艺流程、材质等提出设计和过程变更需求时,由销售部提出变更申请,各部门进行评审和执行,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工作周。 5.1.4.当供应商针对材料、工艺等变更需求时,由采购部接受和提出供应商的变更申请。 5.1.5.当产品需要设计变更时,由技术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当工艺流程、设备、方法等过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ECN变更作业流程

目的 为使本公司EC变更流程化、系统化,特制定本作业标准 1.2 使工程变更的各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品质,生产效率提 升和生产成本下降范围 适用所有工程变更申请单、工程变更通知单。包括(对旧产品工程、 性能、结构、物料、工艺、制程条件等方面的变更管理、新产品设计变更定义 工程变更申请单通知( 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 Notice) ): 是指通常使用于新产品完成后,非工程单位就本身之需要发出工程变更申 请,交工程单位、项目组研究设变可行性,由申请者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变 更内容包括:设计更改、改进、供应商改变供应商制造过程改变、零件图纸 更改、尺寸更改、客户端零件更改等 职责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变更团队,评审变更的可行性 工程变更申请者提出申请,并会签到各相关部门:技术、前期采购、 项目、工艺、物流、质量、销售、技术总监、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对所会签的变更单负责 物流部门负责协调零件的断点:供应商断点及客户端断点、新旧零件

库存统计、设变后产品/零件的交付实施 质量部门负责变更零件/产品的检验、特殊标识及记录的实施 SQE/前期采购负责设变阶段的样件追踪,OTS认可后转入量产的由物料 计划追踪 ECN协调员协调所有相关环节的进度:包括库存统计进度、零件设变 后在QA更改进度(包括物流参数重新设置)新旧零件库存结转进度 前期采购负责QA系统设变后新件号采购日程维护、采购百分比维护产品部负责E-BOM修改、更新及图纸更新 工艺部负责M-BO修改、更新 IT负责依照已发布的设变单更新QAD系统BOM状态释放,并邮件通知各部门QAD BOMg新结果 财务负责依照已发布设变后新件号成本卷积 QE依照已发布设变后新件号更改检规 SQE提交设变后新件号PPA认可单5作业流程 参见流程图第2页/第3页 序号作业流程 (申请ECN I —ES ¥核 ECN申客 户核丁 依据文件或说明 职责 使用表单 责任 部门 支 持 任何部门可以就以下方面目的提出工程 变更申请,从而变更产品功能、性能结构、物料、工艺、制程 条件等:客户要求、降低成本、产品改良、采购需求、制程改 善 提交设 变单位 各部门工程变更申请单不同意变更时应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部门提交设技术产工程变更申请单出 NG 提 2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

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2.10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提出变更。 2.11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或其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确认。 第三章设计变更立项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设计单位、业主等提出。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编报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总监办审核后附立项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附备设计变更立项审查表并完善相应填报内容,并提交设计代表完善相应手续后转报指挥部现场工程部门办理立项申请;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出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工程变更管理作业程序

文件名稱:工程變更管理作業程序文件編號:SV-27-13 制訂部門:工程部 制訂日期:20070305 文件制修訂記錄

1. 目的: 為满足客户对产品的进一步需求或优化供应商之制作工艺流程,确保产品变更全过有得到有效地 管制,特制定本程序。 2. 範圍: 有關產品的生產條件變更、圖紙、技術資料修改、包裝方式等均適用。 3. 權責: 開發工程:通知各相關部門之變更內容,修改 BOM 圖面。 制程 PE 修改作業指導書。 制造部:依變更通知內容配合執行作業。 品保部:變更作業品質確認及追蹤。 業務部:客戶需求之工程变更提出以及追踪; 采购课:涉及供應商变更聯絡執行。 4. 定義: 永久工程變更:所有因生產需要而對生產現狀作永久變更之作業。 臨時工程變更:所有涉及到生產條件、生產流程、作業方法只作臨時變更之作業 (以三个月为期 限,如客户有要求则按客户要求期限作为有效期)。

公司內部變更評估:工程部對各部門提出的更改方案評估0K之後,則開始變更動作

5.5.1〖ECN經核準後由提出部門蓋“工程發行章”後交與文管中心分發到相關部門。 5.6變更作業: 5.6.1相關部門需依〖ECN內容配合執行作業。 5.6.2臨時變更作業:製造部需作臨時變更作業品質記錄,並交由品管人員記錄追蹤。 5.6.3因變更作業產生的舊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處理方式:依【清倉管理作業程序】處理,涉 及舊物料報廢處理時需提出〖報廢申請單〗進行報廢。 5.6.4外部變更由業務部須將工程變更內容通知客戶。 5.6.5如有需要,由採購課須將工程變更內容通知供應商,並將舊物料作相應處理(報廢或分隔 保存)。 5.6.6工程部對變更後的產品送樣給客戶承認。 5.7變更追蹤: 5.7.1工程變更之追蹤:品保部; 5.8資料存檔: 5.8.1資料管理的相關記錄依照【品質記錄管理作業程序】進行保存管理。 6.相關文件: 6.1【清倉管理作業程序】SV-27-14 6.2【品質記錄管理作業程序】SV-24-02 7.使用表單: 7.1 〖ECN SV-47-13-01 7.2〖報廢申請單〗SV-47-10-08 8.附件: 8.1工程變更作業流程圖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2)

XXXXXXXXX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

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九条项目公司控制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负责资料完善和传递,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洽商、初审、审核审查论证,负责跟踪、检查、督办、监督变更实施,建立变更管理内部台帐等。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现场应急、抢险、突发的、急需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变更,项目公司可事先口头或书面向工程技术部报告,经同意后先行紧急变更,事后及时完备图纸等工程变更资料,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确定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都应遵照执行并承担超限责任。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高新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使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苏高新办[2008]101号《苏州市高新区建设工程工程量变更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新区市政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程变更类型 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业主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或设计原因等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新区市政工程变更一般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1、工程量清单变更:在工程按施工图施工过程中,发现工 程量清单漏项或清单主要项目实际数量大于提供清单数量,造成工程量增加; 2、可预见发生但数量无法确定的项目变更:如综合管线加 固、局部雨污水管改道等需现场签证计量和决算; 3、施工图设计变更:由于施工图设计本身原因,必需进行 变更设计或设计补充而造成工程量增加; 4、施工条件变更: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情况或施工条 件发生实质性变化(如地质条件局部突变、外部环境约束等,但不包括由于承包商施工操作不当而引起变化),无法按施工图设计实施,必须采取变更而造成工程量增加。5、业主要求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提高或增加某项

功能和为服务沿线企业而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增加,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为加快进度而需要采取的变更措施。 二、工程变更实施原则。 1、实行“先确认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实施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并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后方能实施。 2、工程变更的签证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 变更实施过程中,变更预算中的工程量必须经总监、业主代表的书面审核确认。工程变更单价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3、变更工程量现场确认的原则。 工程量变更增减必须经施工、监理、业主代表三方(必要时邀请财政、审计)参加的现场量测,并在现场原始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对工程变更实施前、中、后进行全程拍照或摄像,并对影像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及相应照片或摄像的,办理签证手续时将不予认可。4、特殊情况下,可以边施工边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如工程抢险及其它必须立即实施的项目。 三、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变更程序一般分为简易程序和会审程序。简易程序主要指工程变更增减造价相对较小,技术相对简单,参建各方直接在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作为变更实施依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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