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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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力公司

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试行)

1.总则

1。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等制定。

1。3 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浙江省范围内电力用户可参照执行。

1。4 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制定;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生产部、基建部、农电部、调通中心和系统各单位分级实施;安全监察部负责防误操作组织监督。

1.5 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

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6 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2.管理职责

2。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公司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任组长,生产、安监、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生产部、农电部设立专责(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防误操作管理;安监部设立专责(职)监督人员,负责对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的防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职责为:

2。1。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1.2 定期组织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1.3 组织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2.2 安全监察部职责

2.2。1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2.2。2 负责监督各部门、各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和防误装置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2.2.3 负责向国网公司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事故分析报告。

2.3 生产部职责

2。3。1 负责全系统防误装置技术管理,制定防误装置管理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

2。3.2 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防误装置的技术改造、选型、设计审查,并做到“三同时".

2。3。3 负责制定操作票、倒闸操作、防误装置、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管理规定、技术措施。

2。3.4 负责防误装置技术监督、技术培训、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每年二月底前发布公司防误装置年度分析报告。

2。3.5负责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分析、交流、总结防止电气误操作和防误装置工作。根据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补充制定防误操作规章制度相应的条款,并定期组织修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2.3.6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事故分析报告。

2。4 农电工作部职责

2.4.1 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防误装置的技术改造、选型、设计审查,并做到“三同时”。

2.4。2 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措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4。3 负责防误装置技术监督、技术培训、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定期组织分析、交流、总结防止电气误操作和防误装置工作。

2。4。4组织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2。5 调通中心

2。5。1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电网调度运行管理规定,按照《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规定进行调度运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指导市、县调度部门做好防止误调度、误操作的各项管理工作.

2。5。2 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电网稳定管理和运行方式管理规定,按照《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电网运行方式编制、设备检修管理、新扩建设备投入电网、频率、电压、稳定等管理规定进行电网运行管理,精心安排电网各类运行方式,并指导市、县调度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5。3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电网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定,按照《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电网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调度管理规定,做好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整定、管理及反措等工作,并指导市、县局做好相关工作.

2。5。4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电网通信及自动化运行管理规定,按照《浙江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电力通信

及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做好电力通信及调度自动化检修、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并指导市、县局做好相关工作。

2.6 相关部门职责

有关部门应对所从事的基建、生产、电网运行、营销等管理和技术过程中涉及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负责。

2.7 各市电力(业)局、发电厂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营销、调度等相关部门参加,并在生产、农电部门设立专责(职)管理人员,在安监部设立专责(职)监督人员.工作小组应做好如下工作:

2。7。1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7。2 定期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7。3 负责本单位防误操作和防误装置日常管理.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7.4 每年一月底前省公司上报上年度专业工作总结、事故分析报告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2.7.5 将防误装置大修、维护和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本单位反事故技术措施。

2。7。6 组织防误装置技术培训.

2.7.7 参加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选型、设计审查、投运前验收工作。

3.管理措施

3。1 设备停复役申请

电气设备停复役申请应充分考虑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的安全要求,其工作流程应满足各级调度部门和现场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

3.2 操作票管理要求

3.2.1 操作票的填写、审核和使用及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人员按预先布置的操作任务(操作步骤)正确填写操作票。

3.2.2 倒闸操作典型操作票的编写、审核、批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和公司变电运行倒闸操作“六要、七禁、八步、一流程”作业规范.

3。3倒闸操作基本条件(简称六要)

3。3。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名单。

3。3。1.1操作人和监护人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包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

3.3.1.2操作人员是指经上级部门批准并公布的值长(含副值长,下同)、正值、副值。

3.3。1。3两人进行监护操作时,由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副值不得担任操作监护人。

3.3.1.4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宜由正值操作,值长监护。

3。3.1。5跟班实习运行值班人员(指经过现场规程制度学习和现场见习后,已具备一定运行值班素质的新人员)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允许在操作人、监护人双重监护下进行简单的操作。

3.3。2要有明显的设备现场标志和相别色标

3。3。2。1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箱)均必须有规范、醒目的命名标志.

3。3。2.2现场一次设备要有相应调度命名的设备名称和编号。

3.3.2.3现场一次设备应有相别色标,闸刀操作部件上应有转动方向,接地闸刀机械操作杆上应有黑色标志。

3.3.2。4现场二次转换开关、电流切换端子、切换片等应有切换位置指示。

3。3.2.5现场需要操作的一、二次设备命名应与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内命名相一致。

3。3.2.6同屏上有两个及以下单元(回路),应标明该单元(回路)名称;多单元(回路)的可标明大名称,屏前、屏后均应标明。

3。3.2。7控制KK开关旁应有完整的开关命名,回路(间隔)命名不能替代开关命名.

3.3.2.8多单元(回路)控制、保护屏后应有明显分隔线并标明该单元(回路)名称。

3。3.2.9控制、保护屏后每一单元(回路)的端子排上方,应标明该单元(回路)名称.

3.3.3要有正确的一次系统模拟图

3.3。3.1变电所控制室应具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板。

3。3.3.2集控站应具有与管辖变电所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板(或计算机模拟系统图,但该系统图应具有模拟操作功能和显示标示牌功能,并与实际一次设备相符)。

3。3.3.3一次系统模拟图板或计算机模拟系统图上应标明设备间隔的名称和编号,能确切标明设备实际状态,能标明接地线的装设位置和编号.

3。3。4要有经批准的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

3.3.4。1变电所应制订《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和《变电所典型操作票》,并经上级审核批准,其内容必须与现场设备相符。变电所现场应具有本所的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

3。3.4.2集控站应制订《集控站运行规程》并经上级审核批准,其内容必须与现场设备相符。

3.3。4。3集控站应具有管辖变电所的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

3。3.4。4接受调度命令、向调度汇报时,应使用统一、确切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应使用普通话.

3。3.5要有确切的操作指令和合格的倒闸操作票

3。3。5。1调度指令应符合现场设备状态,多个指令应符合顺序要求,下发正令时应有指令时间。

3。3.5。2变电所自行掌握的操作,必须由当班值班负责人发令,按规定开操作票进行操作。

3。3。5。3操作前应正确填写操作票.事故应急处理时可不填写操作票,但应使用典型操作票或事故应急处理操作卡.事故应急处理的复役操作应根据调度指令填写操作票.

3。3。5.4操作票原则上由副值或操作人填写,经正值、值长审核合格,并分别签名。拟票人和审票人不得为同一人.

3.3.5.5跟班实习运行值班人员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允许在拟票人的指导下填写操作票并签名.

3.3。5.6应使用统一编号的操作票,编号应连号且自动生成或预先印制,按编号顺序使用。每个变电所或集控站在一个年度内不得使用相同编号的操作票。

3.3.5.7经计算机打印后的操作票,不论是否执行,均应保存;发令人、接令人、发令时间、操作时间、人员签名不得用计算机打印,应手工填写.

3.3。5。6直接应用的操作卡应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有相应管理制度。

3。3。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和安全工器具

3.3.6.1变电所安全用具应按规定配置验电器、绝缘棒、绝缘靴、绝缘手套、梯子等,并定期试验合格,使用前应检查完好。

3.3。6.2变电所应具有操作杆、扳手、电压表等操作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完好,适宜于操作。

3。3。6.3接地线数量应满足要求,集控站接地线应统一编号,在固定位置对号放置,规格符合现场实际,应定期试验合格,使用前应检查完好。

3。3。6。4变电所应具有完善的防误闭锁装置,对不具备防误闭锁功能的点应采取组织措施加以防范。

3。4 倒闸操作禁止事项(简称七禁)

3。4。1严禁无资质人员操作

3。4.1。1非经上级部门批准公布允许操作的人员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3.4.1。2因故脱离运行岗位连续三个月以上者,未经重新考试合格,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3。4.2严禁无操作指令操作

3。4。2.1没有值班调度员的操作指令,不得擅自对调度管辖设备进行倒闸操作.

3.4。2.2没有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操作指令,不得擅自对变电所自行管辖设备进行倒闸操作。

3.4。2。3事故应急处理可按调度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执行。

3。4.3严禁无操作票操作

3。4.3.1严禁正常操作时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3.4。3.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和事故应急处理可不用操作票,但应作好记录。

3.4。3。3事故应急处理可不用操作票,但应使用典型操作票或事故应急处理操作卡并逐项打勾。

3。4。4严禁不按操作票操作

3。4。4。1严禁不按操作票步骤进行跳项、漏项和打乱顺序操作。

3.4.4.2严禁不按每操作一步打一个勾的原则进行操作.

3。4。4.3操作过程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

3。4.4.4操作过程中因故中止操作,应在操作票相应栏目盖章并在[备注]栏内说明中止原因。

3。4.5严禁失去监护操作

3。4。5.1严禁监护操作时失去监护进行倒闸操作。

3。4.5.2单人操作应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规定执行。

3.4.6严禁随意中断操作

3.4.6。1严禁在操作过程中随意中断操作,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

3.4.6.2确因故中断操作后,恢复时必须重新核对当前步的设备命名(位置)并唱票、复诵无误后,方可继续进行。

3。4。7严禁随意解锁操作

3.4。7。1严禁未经批准解除防误闭锁装置进行操作,单人操作严禁解锁。

3。4。7。2操作过程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不准解除防误闭锁装置进行操作。

3.4.7.3动用紧急解锁钥匙应经直属单位运行工区(包括超高压公司)生产领导或县局分管生产领导批准,并待地区局生产处防误专职人员到现场后才能进行紧急解锁.

3.4。7。3 严禁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未经工作许可人许可改变设备状态。

3.5 倒闸操作基本步骤(简称八步)

第一步:接受调度预令,填写操作票;

第二步:审核操作票正确;

第三步: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第四步:接受调度正令,模拟预演;

第五步:核对设备命名和状态(注);

第六步:逐项唱票复诵操作并勾票;

第七步:向调度汇报操作结束及时间;

第八步:改正图板,签销操作票,复查评价.

注:核对设备状态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第2.3.4。3条之规定,检查每一设备位置状态到位,并将检查步骤写入操作票。

3.6倒闸操作流程(简称一流程)

倒闸操作流程见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电气倒闸操作规定》附录A。

3。7倒闸操作细则

根据倒闸操作基本步骤和倒闸操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实施细则,见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电气倒闸操作规定》附录B。

3。8操作工器具使用要求

根据倒闸操作的需要,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明确安全帽、绝缘靴等10类主要操作工具、安全用具的具体使用要求,见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电气倒闸操作规定》附录C。

3。9 接地

3。9.1 接地的定义

3.9.1.1 操作接地是指改变电气设备状态的接地。操作接地由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3.9。1。2 工作接地是指在操作接地实施后,在停电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对可能来电(含感应电)的设备端进行的保护性接地.

3。9.2 操作接地线的使用和管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变、配电站内操作接地线的挂设点应事先明确设定,并实现强制性闭锁.

3.9.3接地线定位原则(我个人理解定位:确定的位置,唯一的位置)

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对于防误功能不完善的检修设备接地,应采用接地线定位的方法来有效防止带电装设接地线和带接地线合闸的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3。9。3.1接地线定位的基本要求

3.9。3。1.1接地端定位要求

户外接地端应具有防止带电挂接地线和带接地线合闸功能(如装设防误档板等),主变引线桥下方适当位置可单独设置一处接地点,同一部位接地点必须保证唯一性.

户内接地端应设置在开关柜、网门(可设置在开关柜边门内)外,防止整副接地线在开关柜(网)门内或外,特殊情况设置在开关柜内必须具有防误功能。

3。9.3.1。2导体端定位要求

尽可能考虑导体端与接地端间防误闭锁功能,否则应尽量设置在值班员明显可视位置。对于同一类型接线方式的设备,导体端应相对统一。

根据接地线定位的基本要求,明确户内、户外设备检修时应装设接地线的具体位置,参见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电气倒闸操作规定〉附录E。

3。9.4 防误装置解锁管理

3。9。4。1 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解除防误装置功能的电气操作,均视作解锁。

3.9.4。2 防误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或备用解锁工具(钥匙)必须有专门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内容包括:倒闸操作、检修工作、事故处理、特殊操作和装置异常等情况下的解锁申请、批准、解锁监护、解锁使用记录等解锁规定;微机防误装置授权密码和解锁钥匙应同时封存.

3.9.4。3 正常情况下,防误装置严禁解锁或退出运行.

3.9。4。4 特殊情况下,防误装置解锁执行下列规定:

1)防误装置及电气设备出现异常要求解锁操作,解锁批准权限应设置在地市局变电运行工区生产副主任或县局生产副局长及以上领导,并且对解锁操作必须由变电运行管理专职到现场就地核对无误、确认需要解锁操作、同意并签字后,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告知当值调度员,方可解锁操作。变电运行专职应每年进行培训考试,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2)若遇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解锁操作,可由变电站当值负责人或发电厂当值值长下令紧急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并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报告当值调度员,记录使用原因、日期、时间、使用者、批准人姓名.

3)电气设备检修时需要对检修设备解锁操作,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值值长批准,并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监护下进行。

3.9.5 防误装置日常管理要求

3。9。5。1 防误装置日常运行时应保持良好的状态;运行巡视及缺陷管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检修维护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和专门单位负责;检修项目与主设备检修项目协调配合.

3.9。5.2 防误装置整体停用应经电力(业)局或发电厂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涉及到防止电气误操作逻辑闭锁软件的更新升级(修改)时,应首先经运行管理部门审核,结合该间隔断路器停运或做好遥控出口隔离措施,报相关电力(业)局或发电厂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升级后应验证闭锁逻辑的正确恢复,并做好详细记录及备份。

3.9。5.3 运行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做到“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3.9。5。4 防误装置管理应纳入厂站现场规程。防误装置投运前,应制定现场运行规程及检修维护制度,明确技术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和巡视内容等。运行和检修单位(部门)应做好防误装置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误装置的基础资料、台帐和图纸.

3。9.5.5 防误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验收投运,对于未安装防误装置或防误装置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运行单位或有关部门有权拒绝该设备投入运行.

3。10 设备检修中的操作规定

3.10.1设备检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的操作,不得改变运行系统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并且一般应采用常规操作方法在安全措施范围内进行.若采用非常规操作方法,应经现场当值运行人员许可并在监护下进行。

3.10.2 若进行集中检修时,必须建立设备状态交接验收卡制度,因工作需要在原先安全措施范围内改变某一设备状态前必须得到运行人员的许可,在工作结束时,必须逐项、分步骤检查设备状态,将该设备状态恢复至运行人员许可工作时状态。

3。11 工作接地线的管理

3。11。1 在变、配电站内工作,外部人员不得将任何形式的接地线带入站内.工作中需要加挂工作接地线,应使用变、配电站内提供的工作接地线。运行人员应对本站内装拆的工作接地线的地点和数量正确性负责。

3.11。2在线路上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对本作业班组装拆的工作接地线的地点和数量正确性负责。

3.12 防误装置管理原则

3。12。1 防误装置选用原则

3。12。1.1 防误装置应简单、可靠,操作和维护方便.

3。12.1.2 防误装置应实现“五防”功能:

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手车触头;

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12。1.3 “五防”功能除“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现阶段因技术原因可采取提示性措施外,其余四防功能必须采取强制性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强制性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指:在设备的电动操作控制回路中串联以闭锁回路控制的接点或锁具,在设备的手动操控部件上加装受闭锁回路控制的锁具,同时尽可能按技术条件的要求防止走空程操作。

3.12.1.4 防误装置应选用符合产品标准,并经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鉴定的产品。通过鉴定的防误装置,必须经试运行考核后方可推广使用。新型防误装置的试运行应经国家电网公

司、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同意。

3.12.1.5 变、配电装置改造加装防误装置时,应优先采用

微机防误装置或电气闭锁方式。

3。12。1。6 新建变电站、发电厂(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防误装置优先采用单元电气闭锁回路加微机“五防”的方案;无人值班变电站采用在集控站配置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时,应实现对受控站远方操作的强制性闭锁。

3。12。1.7 高压电气设备应安装完善的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装置的性能、质量、检修周期和维护等应符合防误装置技术标准规定。

3。12.1.8 成套高压开关设备应具有机械联锁或电气闭锁;电气设备的电动或手动操作闸刀必须具有强制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功能.

3.12。2 防误装置的构成及使用要求

3.12。2.1 微机防误装置

1)微机防误装置应满足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和《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687—1999)》的要求。

2)应做好微机防误装置一次电气设备的有关信息备份。当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备份,以满足防误装置发生故障时的恢复要求。

3)应制定微机防误装置主机数据库和口令权限管理办法.

4)现场操作通过电脑钥匙实现,操作完毕后应将电脑钥匙中当前状态信息返回给防误装置主机进行状态更新,以确保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对应。

3.12。2.2 电气闭锁

电气闭锁是将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等设备的辅助接点接入电气操作电源回路构成的闭锁。接入回路中的辅助接点应满足可靠通断的要求,辅助开关应满足响应一次设备状态转换的要求,电气接线应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的要求。

3.12.2。3 电磁闭锁装置

电磁闭锁装置是将断路器、隔离开关、隔离网门等设备的辅助接点接入电磁闭锁电源回路构成的闭锁。接入回路中的辅助接点应满足可靠通断的要求,辅助开关应满足响应一次设备状态转换的要求,电气接线应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的要求。

3.12.2。4 机械闭锁装置

机械闭锁装置是利用电气设备的机械联动部件对相应电气设备操作构成的闭锁.机械闭锁装置应满足操作灵活、牢固和耐环境条件等使用要求.

4.技术措施

4.1 防误装置的技术原则

4.1.1 高压电气设备的防误装置应有专用的解锁工具(钥匙)。

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发文)

附件: 浙江省电力公司 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试行) 1.总则 1。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等制定。 1。3 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浙江省范围内电力用户可参照执行。 1。4 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制定;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生产部、基建部、农电部、调通中心和系统各单位分级实施;安全监察部负责防误操作组织监督。 1.5 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

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6 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2.管理职责 2。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公司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任组长,生产、安监、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生产部、农电部设立专责(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防误操作管理;安监部设立专责(职)监督人员,负责对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的防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职责为: 2。1。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1.2 定期组织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1.3 组织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2.2 安全监察部职责 2.2。1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2.2。2 负责监督各部门、各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和防误装置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某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doc 19页)

附件: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电气误操作事故严重威胁着电业生产安全,其后果将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为加强管理,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以及《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防误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在严肃组织措施、严格“两票三制”的执行和提高人员素质的同时,必须抓好技术措施的完善。 第三条防误闭锁装置作为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技术措施,对于减少误操作事故,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起到了重要作 3 / 24

用,必须切实做好防误装置的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等工作,使其在电网运行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是: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电网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 第六条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的电力企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单位(含多经企业)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同时各发供电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防误工作机构设置。 1.省公司安全监察部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 2.各发供电单位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防 4 / 24

误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技、运行、检修、调度、基建部门参加,并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设于安监或生技部门)。 第八条省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防误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防误工作的规定和指示精神,负责防误工作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和修订。 2.制定公司系统防误专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工作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3.每年二月底以前向上级报送上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 1.审核各发供电单位年度防误装置技术改造方案及年度防误工作计划。 2.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变电项目防误装置技术实施方案及设计施工图审查。 3.组织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4.监督各项防误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5.负责所辖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 5 / 24

变电所防误操作闭锁逻辑规范

110~500 kV 变电所防误操作闭锁逻辑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电网110~500 kV变电所双母线、单母线、内桥、3/2接线等典型电气主接线的防误操作闭锁逻辑。 本标准适用于110~500 kV变电所新、扩、改建或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微机防误装置改造中有关防误操作闭锁逻辑的设计、安装、验收。35 kV变电所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网安监[2005] 83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生[2003] 243号关于印发《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网安[2006] 904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华东电安[2002] 272号关于发送《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 通知 浙电生[2004] 1473号关于印发《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电安[2008] 592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3 防误闭锁逻辑技术原则 3.1 防误闭锁逻辑应满足“五防”功能 a) 防止误分、合断路器; b)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手车触头; c)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闸刀); d)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闸刀)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e)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2 防误闭锁逻辑实现方式及技术要求 防误闭锁逻辑目前浙江电网一般通过五种防误闭锁装置实现,防误闭锁装置应满足简单、可靠的技术要求。 3.2.1 机械防误闭锁 机械防误闭锁是利用电气设备的机械联动部件对相应电气设备操作构成的闭锁。一般用于电气设备间隔内部的防误闭锁,以下电气设备之间的闭锁可具备机械联锁功能: a) 闸刀与接地闸刀之间; b) 手车与接地闸刀之间; c) 接地闸刀(接地线)与柜门之间; d) 断路器与闸刀之间; Q/GDW-11-154-2009 2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目录 1.总则 (1) 2.职责 (2) 3.操作要求 (3) 4.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 (7) 5.二次设备防误管理 (14) 6.专业工作 (17) 7.附则 (2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等制定。1.3本规定中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包括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和二次设备防误。 1.4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功能: (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开关);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进、出手车; (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5二次设备防误应做到: (1)防止误碰、误动运行的二次设备; (2)防止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3)防止误整定、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 (4)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操作顺序错误。

1.6本规定适用于3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3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1.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维(制造)单位需遵守本规定,并根据本规定在设计、物资、建设、运检、调控等环节细化实施细则。 2.职责 2.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标准、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召开专业会议。 2.2中国电科院高压所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完成防误专业年度工作报告。 2.3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及防误装置日常运行维护等专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各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1)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地市公司级及以下单位应在安监部、运检部、调控中心设立专责(职)人员。 (2)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所属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和考核计划落实情况;负责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

变电站防误解锁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变电运行工区变电所防误解锁 管理规定的通知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办法》、局《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防误解锁的管理及使用,切实杜绝误操作事故发生,有效地落实好防误操作管理措施,特对变电站防误解锁管理规定进行重新修订,从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原宁电运行办【2009】47号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1、变电运行工区变电站防误解锁管理规定 (2009修订) 2、变电运行工区防误解锁批准人、申请人、 监护人名单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防误解锁管理规定通知 宁波电业局变电运行工区办公室2009年10月19日印发

变电运行工区变电站防误解锁管理规定 (2009年修订) 1总则 1.1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工作,使变电运行工区防误解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由变电运行工区生技科负责编制,生技科科长、安监科长校核,工区分管领导审核,报局生 产处及安全监察处审定,工区主任批准。 1.3本制度适用于变电运行工区所辖变电站。 2引用制度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6〕904号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生【2003】243号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国家电网生[2006]512号 浙江省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办法》浙电生[2004] 1473号 浙江省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 Q/ZDL 24107001-2000A 浙江省公司《电气倒闸操作作业规范》 Q/ZDJ 56-2006 浙江省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宁波电业局《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管理制度》宁电生〔2008〕331号 宁波电业局《关于防误解锁钥匙管理箱使用管理的联系单》宁电生字第 2142--0823号 3防误解锁管理基本规定 3.1防误解锁钥匙的管理 3.1.1 变电站内每把解锁钥匙都必须按顺序单独放入防误解锁钥匙箱对应#1至#6小箱内,并根据防误解锁钥匙命名进行定置。防误解锁钥匙箱面板上必须附有本所各类解锁钥匙的清单。 3.1.2动用解锁钥匙必须使用解锁钥匙管理箱,在授权申请成功确定解锁后取用解锁钥匙进行解锁操作,解锁钥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放回防误解锁钥匙箱。 3.1.3任何人在未经授权申请成功情况下,一律不得擅自强制打开解锁钥匙箱动用解锁钥匙。若遇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解锁操作,可由变电站当值负责人下令敲碎相应箱门玻璃紧急使用解锁钥匙,并及时汇报主管生产领导,事后应详细记录使用原因、日期、时间、使用者等信息。 3.1.4 原则上一次申请只能开启所申请的唯一解锁对象。若特殊情况需一次申请多个解锁对象的,则仅限于同一操作任务、同一间隔、连续操作的几个对象。解锁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向解锁批准人说明全部解锁对象,并由值班负责人在运行日志中做好记录。 3.2防误解锁钥匙箱的使用和维护 3.2.1正常时不能断开防误解锁钥匙箱的电源及网线,当特殊情况下需要断电时,请使用八节二号电池对钥匙箱供电。 3.2.2 防误钥匙箱解锁时,解锁密码输入后,请在10秒内打开箱门,超过10秒需重新申请解锁。 3.2.3防误钥匙箱箱门打开,拿出解锁钥匙后,请不要立即关闭箱门,需在钥匙使用完后,放入防误钥匙箱内才能关闭箱门。 3.2.4各班组需准备八节二号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在所用电失去等特殊情况下以保证解锁钥匙箱可正常使用。 3.2.5 各班组应结合设备巡视检查钥匙箱电源、通信等指示灯是否正常。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3篇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3篇 【第1篇】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制度 为做好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做好防误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是保证变电站运行操作的保障,要求变电值班员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坚持正确的使用防误装置,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准随意停用。 2、应装未装防误的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3、加强周期性巡视检查质量、发现防误装置不能投运或故障必须 及时汇报运行主管。 4、每次操作完毕,在检查设备的同时,应检查防误装置是否可靠完好。 5、检修设备同时检修防误装置,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防误装置应具有下列“五防”功能: 1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 4防止带地线(接地刀)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7、凡能引起断路器分闸的控制把手、按钮、均应加设防误操作罩(采用微机闭锁者可不做要求)。 8、对防误装置得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变电站应有防误装置使用

说明书、原理接线图等技术资料。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操作程序。 9、防误装置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正常投运,不得随意停用或解锁操作。全站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或检修工作需要停运时,必须履行书面申请手续,经厂领导批准后方可退出。遇有紧急情况或倒闸操作过程中闭锁装置出现问题时,变电站应经站长或者分厂领导批准,并在运行记录上做好相关记录,才能允许解锁操作。 10、解锁钥匙应妥善管理,不得与其他钥匙混放,应采取封存等措施办法,按值移交。 【第2篇】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为杜绝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特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 变电站应建立防误装置台帐,防误装置的检修、解锁及发现和消除缺陷均应记入台帐。 3 变电站应有防误装置使用说明、原理结线图等技术资料,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功能。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4 防误装置应经常保持在完好状态,正常投用,不得随意退出或解锁操作。全站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或检修工作需要停用时,必须履行书面申请手续,经本单位生产副局长批准后方可退出。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保障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订立本规定。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的工作实际。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二章电气误操作的定义和分类 第三条定义 电气误操作是指在电气设备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的错误行为、失误或疏 忽等原因导致的不安全事件。 第四条分类 电气误操作可分为以下几类: 1. 误操作开关类:包含操作错误开关、操作错误 配电盘等情况; 2. 误操作插拔类:包含错误插拔电源插头、错误拔出设备插线等 情况; 3. 误操作接地类:包含错误接地、错误拔掉接地线等情况; 4. 误操作复位类:包含错误复位电气保护装置、错误恢复供电等情况。 第三章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条从业人员培训 国家电网公司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电气安全方面的培训,包含但不限于: 1.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2. 电气设备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3. 电气设备安全维护知识。 第六条操作人员资质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资质认证,并明确限定操作人员的操作范 围和权限。操作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相关电气安全知识和技能; 2. 熟识 操作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 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电气设备标识 国家电网公司应对电气设备进行标识,包含但不限于: 1. 设备名称和型号; 2. 额定电压和电流; 3. 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 国家电网公司应在操作区域和设备上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标识,提示从业 人员注意操作规程和安全事项。 第九条电气设备维护保养 国家电网公司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维护保养包含但不限于: 1. 定期巡检设备; 2. 清洁设备表面和排出杂物。 第十条事故报告和分析 国家电网公司应建立电气误操作事故报告和分析制度,对发生的电气误操作事 故进行报告和分析,找失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和防备。 第十一条多重安全保障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应采取多重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包含但不 限于: 1. 设备配备过载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2. 设备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 需穿着必需的防护用品; 3. 设备依照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布线,排出电气隐患。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从业人员,国家电网公司将采取相应的行政或纪律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 1. 警告; 2. 记过; 3. 罚款; 4. 停职; 5. 辞退。 第十三条法律追责 对于因电气误操作导致的事故,国家电网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从业人员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同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组织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各级部门应组织实施本规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以适应电 气安全管理的要求。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电厂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业场所,其中涉及的电气设备和操作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引发事故,保障电厂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电厂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规定的适用范围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电厂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包括电厂员工、合作单位人员和维修人员等。 二、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目标 1. 确保电厂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电气误操作而引发设备故障; 2. 降低电厂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 提高电厂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增强其对电气设备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的认识。 三、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1. 完善的操作规程:电厂应编制完善的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明确电气设备的操作步骤、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 人员培训:电厂应定期开展电气设备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电气安全知识、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等,培训人员应考核通过后方可操作电气设备。 3. 防误操作措施:电厂应在关键位置设置防误操作装置,如限位开关、互锁装置等,避免人为误操作造成事故。 4. 操作票管理:对于需要进行复杂操作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操作票,明确哪些人员可以进行操作,并编制详细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5. 安全检查和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6. 事故记录和分析:对于发生的电气事故,电厂应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教训,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紧急救援准备:电厂应建立健全的紧急救援机制,对电气事故进行快速反应和处置,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责任与处罚 1. 电厂应明确电气设备操作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对责任人进行相关培训,并确保其履行相应的责任。 2. 对于违反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电厂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操作资格等。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一、前言 电力系统是一项具有危险性,甚至是致命的领域,在日常运行中,出现电气误操作的风险是非常高的。为了确保运行安全,减少 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防止电气误操作安 全管理规定》。本文对该规定内容进行解析。 二、管理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电气误操 作的预防、监督和整改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1.组织架构 国家电网公司将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纳入整个企业管理体系, 设立了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部门,建立了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各项管 理制度和流程,确保企业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效率。其中,电气误操 作安全管理部门协调各单位、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管理 制度和标准、规范,并监督检查各级单位、部门执行情况。各单位、部门要将电气误操作的管理纳入自身的日常安全管理中。 2.人员培训 培训是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对 电气误操作可能影响到的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工作流程、安全 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应急处理等。对新员工要进行 签订知情协议,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各级管理人员要

督促员工认真学习电气误操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加强教育宣传,提 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安全意识 国家电网公司认为,安全意识是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关键。为此,该公司规定了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相互协力,推广企业安全文化,并 且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重要任务来认真贯彻。同时,要注 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能够认真思考、谨慎行事,从而避免电气 误操作的发生。 三、管理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在防止电气误操作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 规范。 1.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针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都进行了规定,详细说明了 电气设备的各个部分、功能、日常维护和操作记录。对于重要的、 关键的设备进行了详尽的操作标准和细致的操作要求,并对特殊工 作的电气设备,要有专门的施工和操作规程,减少电气误操作的发生。 2.安全管控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针对电气误操作具体管控标准,主要包括 开关操作规范、带电作业安全规则、设备维护维保规程等。其中, 带电作业标准要求套用互锁、操作权限管控等技术手段加强防漏检 等管控措施,确保带电作业过程中,不会发生电气误操作。

电力集团公司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气、热控运行、维护人员操作规范性管理,杜绝人员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止人员误操作主要包括防止电气误操作;防止电气、热控二次系统三误。 电气误操作是指:误分、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合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其中后三类因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称为恶性误操作。 电气、热控二次系统三误是指:继电保护、热控、电控、仪控二次系统中保护、测量、控制、自动回路作业时的误碰、误接线、误整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系统防止人员误操作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监督检查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的落实情况;

(二)及时通报集团公司系统有关情况,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专项反事故活动; (三)对在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职责 (一)组织所管理和所属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防止人员误操作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二)保证所管理和所属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所需费用的落实; (三)组织所管理和所属企业落实集团公司开展的专项反事故活动; (四)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信息,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在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基层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责任制 (一)行政正职是本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 (二)生产副职是本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健全和完善本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责任制、防误闭锁装置维护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两票三制”的标准化作业、组织开展专项反事故活动; (三)总工程师是本企业防止人员误操作工作的技术管理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范文(2篇)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中的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机、开关箱、配电箱、断路器、电缆线等。 第二章电气设备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制定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3. 组织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4.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电气安全培训; 5. 管理公司内的电气设备购置和验收; 6. 对电气设备的停用、报废和更新进行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如下: 1. 使用电气设备的员工应遵守本管理规定,正确使用电气设备; 2. 使用电气设备的员工应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3. 发现电气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机,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4. 各部门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5. 公司领导部门应对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使用电气设备的员工应按照下列规程进行操作: 1. 在使用电气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是否有异常,保证设备运行的正常; 2. 使用电气设备时,应避免淋雨、强光直射或潮湿环境,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3. 使用电气设备应佩戴好个人防护器材,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4. 在清理电气设备时,应注意断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 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声音或异味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6.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电气设备维护保养 第七条定期维护保养电气设备是保障设备运行安全的重要环节。具体规定如下: 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制定电气设备的维修计划和保养周期;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 定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内部的电气操作行为,防止电气误操作事 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设备的安全,特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内部全部从事电气操作工作的员工,包括维护、操作、检修、调试等相关人员。 三、电气误操作的定义 电气误操作是指在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等过程中,由 于降低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认得水平,操作不规范、疏忽大意,没有 依照操作规程和要求执行操作,从而引起的事故。 四、安全管理规定 1. 责任制度:公司领导层负责相关安全管理的宣扬和监督。电 气操作人员必需履行相关职责,认真学习电气操作安全规程并按要 求执行,同时注意自身的安全保护工作。 2. 设备检修管理:在设备检修前,操作人员必需认真查看设备 运行情形,对电缆、电线、电抗器、断路器等设备进行检查,防止 设备的灰尘、油污沉积,保证设备的清洁与干燥。

3. 操作规程:电气操作人员必需依照订立的操作规程执行相关操作。操作前必需对操作区域进行查看和整理,对设备运行情形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再拆卸或更换设备。 4. 安全设备:在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需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防呛面具等,特别是在进行高电压操作时尤为紧要,必需配备相应的高压隔离工具和安全带、安全防护绳等安全设备。 5. 外围情况掌控:在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需对外围环境进行管控,例如在雨季操作时,必需加强安全防备工作,同时在地面设立相应的安全障碍物,防止由于雨水与电气设备形成的电流回路。 6. 各项操作的复查:在完成电气操作后,必需对操作区域及设备进行检查并确认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反思操作中的不良行为和误操作,适时修正和改进。 五、应急处理 1. 电气操作事故的应急抢救措施:一旦发生电气操作事故,应立刻切断电源,帮助伤员从不安全区域移出,并立刻进行急救。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训练操作人员对突发电气事故进行应急处理,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削减事故损失。 六、违反规定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国家电网公司将依照公司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从而切实维护公司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七、总结 本规定对国家电网公司内部的电气操作安全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规范电气操作行为,从而充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公司领导层必需落实安全意识,重视电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管理,做好防误 装置的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使其在电力安全生产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防误装置是防止工作人员发生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变电站、换流站、发电厂(公司)等防误装置的管理。 第四条各区域、省(区、市)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按照本规定,结合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条防误装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工作归于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技术工作归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和运行维护工作由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分级实施,并配备防误装置专责人员。 第六条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误装置进行试验、检查、维护、检修,以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对新建或更新改造的电气 设备,防误装置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 第七条各级负责防误装置管理工作的领导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均应熟悉

本规定,并在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第九条防误装置技术标准根据技术发展和用户技术需求,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防误操作年度技术报告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写。 第十条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工作。 1.制定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计划落实情况。 2.省(区、市)电网公司每年二月底向区域电网公司上报三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附统计报表),同时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区域电网公司汇总后于三月底前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3.定期召开防误装置专业会议。 4.审定直(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 5.参加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6.负责所辖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 第十一条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 1.制订防误装置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 2.每年一月底前上报上年度防误工作总结、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及相关电气误操作统计表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___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___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___制定了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旨在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以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而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安全___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而生产部负责装置管理及技术标准。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则由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___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___负责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并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___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并每年三月底前发布防误装置年度分析报告。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___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安监部或生产部设立专责(职)人员。工作小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

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定期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每年二月底前向___ 上报上年度专业工作总结、事故分析报告及本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抄送___。每年召开一次防止电气误操作专业会议。审定 所辖(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或 参加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负责所辖(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 管理原则 在电力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过程中,防误装置是必不可少的。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遵循以下管理原则。 3.4.1 防误装置选用原则 防误装置应该具有简单、可靠、操作和维护方便等特点,并应实现“五防”功能。这五种功能包括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手车触头、防止带电挂(合)接地 线(接地刀闸)、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2篇)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创建一流企业,培养一流的运行队伍,为切实保障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杜绝一切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一切操作、监护操作必须落实以值长、值班员(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组的互保作用,确保安全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1.3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____,规范操作行为,使一切操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1.4操作、监护人员,应做到规程熟悉、图纸熟悉、现场设备熟悉、防范措施熟悉。 1.5电气运行人员,要熟悉微机闭锁、机械闭锁、电气闭锁等闭锁装置的功能、作用和原理。闭锁装置处于常闭锁状态,并列入巡回检查范围,发现缺陷,应立即汇报联系消除,不得随意解除(拆除)闭锁装置。 1.6微机强行解锁钥匙必须严格管理,需要强行解锁时,必须经当值值长批准,专职人员同意,并严格履行借用、归还登记手续。不准外借强行解锁钥匙,严禁擅自强行解锁操作。 1.7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操作责任心,一切操作,都应做到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积极投入。 1.8对值班人员的操作要定期分析评价,交流和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推荐操作能手。

9任何人员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1.10为规范监护、操作人员的行为,坚决杜绝电气误操作,凡遇系统一次系统有操作,专业管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跟踪操作,动态实行防误管理。 1.11对一贯认真执行操作监护制度,圆满完成各项操作任务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操作视情节、性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2本规定由发电部负责实施和解释。 2适用范围 2.1.依据《电气设备倒闸操作规范》及我厂的具体情况,本规定规定了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基本步骤、以及操作票的规范管理等。对倒闸操作的发受令、填票、审核、执行、复查、总结等全过程作了具体的规定。 2.2倒闸操作是电气设备状态的转换、变更一次系统运行结线方式、 继电保护定值调整、装置的起停用、二次回路切换、自动装置投切、切换试验等所进行的操作执行过程的总称。 2.3本规定适用于发电部管辖范围所有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及管理。 2.4本规定与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标准等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引用标准 3.1原电力部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2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2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3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4常用操作术语 4.1常用操作标准设备名称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能源安保〔1990〕1110号

F 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 L U S E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1991年1月4日能源安保(1990)111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专业管理,做好防误装置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压发、供、用电的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 第三条各网、省(市)电力局所属发电厂、供电局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和现场情况,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与有关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结合起来,并及时总结,反映实施情况。 第四条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由能源部安全环保司领导,日常工作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管理。 第五条运行、设计、施工、制造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各级主管领导应负责本规定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防误装置是防止电气误操作有效技术措施,应纳入各单位的反事故措施计划。 第七条应在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基础上,积极装设防误装置。 第二章网局、省(市)电力局防误专责人的职责 第八条负责本局防误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全局的防误工作专业会议,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布置工作,及时处理防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防误工作计划,确定防误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定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每年三月底前上报上年度防误工作总结(含事故分析);报送能源部安全环保司、电力司、并抄送电力科学研究院。 第十一条对本地区生产和使用的高压电气设备的防误装置进行质量监督和信息反馈。 第十三条参加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第十四条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发、变电工程中有关防误操作装置的设计审查和投运前的验收工作。 第三章防误装置的设计和使用原则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本(四篇)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单位的电气设备操作与维护工作。 第三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本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步骤,确保操作安全。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与专业技能。 第二章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第五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应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操作工作。 第六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并定期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七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得在操作工作中饮酒、吸烟或使用药物。 第八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操作要求。 第九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工作票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票中的内容。 第十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得一次性跳过多个步骤。

第三章电气设备操作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在电气设备操作前,应先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电气安全控制措施,确保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安全操作。 第十三条在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要求使用工具、设备和仪器,不得随意替换或使用损坏的设备。 第十四条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电气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电气设备操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和操作规程的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因电气设备操作人员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因电气设备操作人员故意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解释,并于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国家电网公司所有。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最新版) 1总则 1.1操作票制度是保证运行人员进行正确操作,防止发生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之一,要求所有运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要操作必须认真填写操作票,并依票操作。 1.2各级领导,包括部门主任(助理)、主管、值长,必须严肃认真地负责督促贯彻本规定。 2管理内容 2.1值长、值长、主值班员发布操作命令时要明确指示操作目的。 2.1.1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编号。 2.1.2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姓名。 2.1.3值长接受和发布的命令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命令)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2.2受令人(可以是:值长、值长、主值班员)需复诵操作命令,确认无误后通知操作人,开始相关准备工作。 2.3操作人员必须清楚操作目的和要求,然后按操作顺序认真填写操作票。 2.3.1操作票填写内容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规程》执行。 2.3.2汽机、锅炉、电气、化学专业重大操作也应填写操作票或使用典型操作。 2.3.3操作人员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应清楚、整洁、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如写错应重新填写(包括操作项目颠倒或漏项)。 2.4由操作票监护人员核对操作票相关内容,值长审核、批准,如遇重大操作,必须由部门有关领导及电气主管、技师在场监督。 2.5依据操作票有关要求,操作监护人、操作人各自进入操作位置。 2.5.1操作时要严格执行监护、唱票、复诵制,应做到“一指二比三操作”。 2.5.2每项操作完成,应在操作票上打“√”;全部操作完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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