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文件2017年

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文件2017年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

2.2017 年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文件的主要内容

3.待遇文件对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影响

4.结语

正文

一、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

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年儿童的引路人,肩负着培养祖国花朵、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职责。他们在学校、社区等场所,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因此,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对于培养新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2017 年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文件的主要内容

2017 年,我国发布了一份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待遇的文件。这份文件明确了少先队辅导员的工资待遇、职务晋升、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少先队辅导员的工资待遇应与其职务、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相适应,确保其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务员相当。

2.少先队辅导员在职务晋升方面,享受与教师相同的待遇。表现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应予以优先考虑。

3.少先队辅导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培训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待遇文件对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影响

2017 年待遇文件的发布,对于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文件明确了少先队辅导员的待遇问题,使得他们在生活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投身于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另一方面,文件强调了对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和选拔,有助于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促进少先队事业的发展。

四、结语

总的来说,2017 年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文件的发布,对于保障少先队辅导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推动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完成少先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队章》)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是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典范。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 第八条:市、县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县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少工委办公室。县总辅导员应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 第九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推荐、上级团委聘请、从事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在配备与管理上应做到: 1.有15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应至少配备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的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或团委副书记兼任。

云南教师生活补贴标准2017

云南教师生活补贴标准2017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云南教师生活补贴标准相关整理,欢迎阅读 城市老师服务乡村有补助 我省计划扩大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确保特岗教师与在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各地自主实施以补充乡村幼儿园教师为主的当地“特岗计划”。 《计划》提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边境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的,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鼓励县及县以上所属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到乡村学校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从到乡村学校服务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岗位补贴。 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鼓励乡村学校联合聘用或单独招聘符合条件的音体美专业社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 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计划》提出,将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

活补助政策,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村小及教学点倾斜。 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关心教师健康,每年为乡镇及以下学校教职工提供1次免费常规体检。 加快实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并优先向乡村女教师倾斜。 把改善乡村教师住宿、食堂、办公条件与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工程相结合,因地制宜,整体推进。 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专业培训全体乡村教师 《计划》提出,到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和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专业化培训。 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统筹各级各类培训项目,加大送培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教师工作坊、信息技术能力应用等培训模式实施力度,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学科教学能力。 立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面实施

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文件2017年

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文件2017年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 2.2017 年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文件的主要内容 3.待遇文件对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影响 4.结语 正文 一、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 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年儿童的引路人,肩负着培养祖国花朵、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职责。他们在学校、社区等场所,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因此,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对于培养新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2017 年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文件的主要内容 2017 年,我国发布了一份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待遇的文件。这份文件明确了少先队辅导员的工资待遇、职务晋升、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少先队辅导员的工资待遇应与其职务、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相适应,确保其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务员相当。 2.少先队辅导员在职务晋升方面,享受与教师相同的待遇。表现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应予以优先考虑。 3.少先队辅导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培训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待遇文件对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影响 2017 年待遇文件的发布,对于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文件明确了少先队辅导员的待遇问题,使得他们在生活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投身于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另一方面,文件强调了对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和选拔,有助于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促进少先队事业的发展。 四、结语 总的来说,2017 年少先队辅导员待遇文件的发布,对于保障少先队辅导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推动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是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 第二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学校德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团结、教育、保护广大少年儿童的责任。少先队辅导员根据党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教育纲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和争当“四好少年”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引导少先队员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优良品德,培养过硬本领,锻炼强健体魄,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努力把少先队员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少先队辅导员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心少先队工作,按照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辅导员的配备 第四条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少工委,为少先队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共青团和教育行政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优秀辅导员、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代表等共同组成,设少先队专职总辅导员。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省、市少先队总辅导员设在同级团委,为中层正职,专职专用;县(市、区)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层正职;乡镇总辅导员设在中心学校,为中心校副校长级,专职专用。 第五条初一、初二年级8个(含8个)以上教学班的中学和13个(含13个)以上教学班的小学均设少先队专职大队辅导员1名,初一、初二年级7个(含7个)以下教学班的中学和12个(含12个)以下教学班的小学设兼职大队辅导员。有条件的地方可设副大队辅导员,协助大队辅导员工作。 第六条学校以班为单位设少先队中队,配备中队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 行)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农村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和乡(镇)总辅导员应具有中师以上(含中师)文化程度。城区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和省(区、市)、市(地)、县(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大队辅导员和乡镇总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省(区、市)、市(地)、县(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的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 第八条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乡(镇)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省级、市级总辅导员应设在同级团委,县(市、区)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也可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省(区、市)、市(地)、县(市、区)总辅导员应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乡(镇)总辅导员由中心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兼任。 第九条大队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推荐、上级团委聘请、从事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优秀教师担任。在配备与管理上应做到: 1.有15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应配备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的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或团委副书记兼任。 2.大队辅导员在已与学校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队章的规定聘请,三年一聘,聘请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如不合格则随时解聘,工作业绩突出者可续聘。学校对大队辅导员进行调整时,需征求上级团委意见,并做到随缺随补。团组织聘请辅导员应举行仪式,颁发聘书。

少先队辅导员津贴项目绩效

少先队辅导员津贴项目绩效 1. 引言 少先队辅导员津贴项目是一项旨在鼓励和支持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政策。通过为少先队辅导员提供津贴,旨在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升工作绩效,进一步推动少先队工作的发展。本文将详细介绍该项目的绩效评估方法和关键指标,以及如何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的绩效。 2. 绩效评估方法 为了准确评估少先队辅导员的绩效,我们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绩效评估方法: 2.1. 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评估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绩效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根据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例如,可以考核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态度、组织能力、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的表现。 2.2. 学员评价 学员评价是评估少先队辅导员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征求学员对少先队辅导员的评价意见。学员的反馈能够客观反映少先队辅导员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工作态度。 2.3. 上级评估 上级评估是对少先队辅导员绩效进行全面评估的重要手段。上级可以通过定期考察、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评估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表现。上级的评估意见可以从整体上反映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和绩效水平。 3. 绩效评估指标 为了更加科学地评估少先队辅导员的绩效,我们需要确定一些关键指标。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绩效评估指标: 3.1. 工作态度 工作态度是评估少先队辅导员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从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热情、责任心、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估。一个积极主动、乐于奉献的少先队辅导员往往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对学员产生积极影响。

3.2. 组织能力 组织能力是评估少先队辅导员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从少先队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等方面进行评估。一个具有良好组织能力的少先队辅导员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少先队活动,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3.3. 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教学水平是评估少先队辅导员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从少先队辅导员的教学方法、教育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一个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少先队辅导员能够更好地引导学员积极参与学习和活动,并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4. 提升绩效的方法 为了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的绩效,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4.1. 加强培训 通过加强培训,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可以组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帮助少先队辅导员不断学习和成长,提高工作绩效。 4.2. 提供资源支持 为少先队辅导员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资源和活动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可以提供教材、教具、活动场地等资源,为少先队辅导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升工作绩效。 4.3. 引导互助合作 通过引导少先队辅导员之间的互助合作,促进经验共享和团队精神的形成。可以组织少先队辅导员交流会议、团队建设活动等,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合作,提升整体工作绩效。 5. 结论 少先队辅导员津贴项目绩效评估是提升少先队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关键指标,可以全面客观地评估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绩效。同时,通过加强培训、提供资源支持和引导互助合作,可以进一步提升少先队辅导员的绩效,推动少先队工作的发展。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和提升工作绩效,少先队辅导员津贴项目将为少先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导员政策文件

辅导员政策文件 一、职业定义和职责范围 辅导员是指在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中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发展指导、心理咨询等工作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专业背景: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学生教育和管理相关工作。 技能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 其他要求: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招聘与选拔 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应通过官方网站、招聘会等渠道公开发布。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

面试流程: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需参加面试,面试应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选拔标准:根据申请者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技能表现、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选拔。 四、培训与发展 入职培训:新入职的辅导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入职培训,熟悉工作内容和流程。 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辅导员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岗位交流:鼓励辅导员之间进行岗位交流,拓宽工作视野和经验。 学术研究:支持辅导员参与学术研究,提高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 五、考核与评价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方面。 考核方式:采用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评价标准: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激励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制定激励措施,鼓励辅导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试行)

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部 •【公布日期】1983.02.24 •【文号】[83]中青联字05号、[83]教初字004号 •【施行日期】1983.0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试行) ([83]中青联字第05号、[83]教初字004号 1983年2月24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发布)建国以来,全国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忠心耿耿,任劳任怨,满腔热情地工作,为少先队工作倾注了自己的心血,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为了肯定他们的工作成绩,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少先队工作蓬勃开展,鼓励少先队辅导员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作出新的贡献,特制订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奖励条例。 一、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刻苦钻研少先队业务,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够较好地掌握少先队教育工作的规律,成绩显著,富有创造精神。 3.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经常开展有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的少先队活动。在活动中善于发挥队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队员受到良好

的教育。 4.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 二、评选办法 1.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每五年评选一次。 2.评选工作要建立在经常考察的基础上,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特别要注意征求评选对象所在单位领导与群众的意见,使评选出来的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确实为大家所拥护。 3.评选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区团委负责,征求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意见,推荐名单报团中央批准,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表彰。 三、表彰与奖励办法 1.对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以精神鼓励为主,适当发给纪念品。给予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荣誉和奖励,应当与优秀教师和模范班主任同等对待。 2.被评为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者,由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颁发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证书和奖章,召开表彰大会,举行授奖仪式。 3.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要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进行广泛宣传。

少先队辅导员津贴项目绩效

少先队辅导员津贴项目绩效 少先队辅导员津贴项目绩效 在中国教育体制中,少先队辅导员津贴项目是一个关乎青少年教育的 重要议题。少先队辅导员作为承担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角色,他们的项 目绩效直接影响到少先队员的成长和发展。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 方面探讨少先队辅导员津贴项目绩效的意义和相关议题。 一、津贴项目绩效的意义 1.1 为辅导员提供相应支持 津贴项目是社会对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认可和鼓励,也体现了社会对 教育事业的重视。通过提供津贴,可以为辅导员提供一定的物质支持,使他们更加专注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1.2 激励辅导员投入更多精力 项目绩效的考核和奖励机制可以激励辅导员投入更多的精力和心血, 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辅导员在接受培训、组织活动、指导队员等方 面积极工作,将为队员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1.3 提升辅导员队伍素质 津贴项目的实施促使辅导员队伍的素质提升。通过项目绩效的考核和 奖励,可以选拔和推进那些教育能力和专业素养较高的辅导员。这将 进一步提高整个队伍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为少先队员提供更好的 教育环境。 二、津贴项目绩效的相关议题 2.1 项目绩效的设计与实施 津贴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直接关系到辅导员的工作动力和工作质量。在 此过程中,应注重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综合考虑辅导员的教育 能力、工作表现和队伍发展情况。需要确保评价机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人为干扰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2.2 支持体系建设与运行 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有良好的支持体系作为保障。包括加强培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鼓励辅导 员积极投入工作;完善监督考核制度,确保项目绩效的真实可信。

关于少先队辅导员任职标准的暂行规定

关于少先队辅导员任职标准的暂行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西城区少先队工作不断发展,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少先队辅导员的任职级别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认识 少先队在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提高学校 社会影响力,服务学校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少先队工作要始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组织优势、活动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少先队组织和富有成效的活动提高少先队员的综合素质。 二、党政齐抓共管,加强对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指导 1、学校在首次确定新任大队辅导员人选时建议选派35岁下,熟悉少先队工作,有正副班主任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管理、协调能力;工作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担任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并享受学校中层副职待遇。要关心少先队辅导员的成长,安排大队辅导员参加西城区少先队工作培训班的学习,为他们提供学习、发展的机会。 2、学校党政领导要支持学校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工作。知 道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抓住契机,在“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共产主义启蒙 “

教育”、少先队组织教育”等方面,不断穿心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深“ 入开展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3、学校党政领导要关心少先队工作,定期听取少先队工 作 的汇报,及时给予指导。 4、大队辅导员兼课不超过6节。 三、明确大队辅导员的职责,促进基层少先队工作的发展 1、抓好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在学校支持下配备好队室,建设好宣传、劳动、社会实践基地建立一支包括鼓乐队在内的少先队礼仪队伍和艺术、文学、科技、体育时间体验社团组织。 2、健全少先队组织协助少先队组织团结少年儿童,吸收全体适龄少年儿童加入到组织中,在组织中对他们进行教育。 3、组织开展少先队大队的各项活动。每学期倡导一个主题,开展一次大队集会活动。并经常向学校校务会汇报少先队工作情况,争取得到学校的支持。 4、协助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中队辅导员工作;培训中队辅导员;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把少先队作为学校德育的主阵地。 5、全面关心少先队员的成长。了解少年儿童的思想,品 德, 学习,生活等情况,关心队员的身心健康,反映他们的意见和成长中的需求。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可编辑范本】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完成少先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队章》)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是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典范.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 第八条:市、县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县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少工委办公室。县总辅导员应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 第九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推荐、上级团委聘请、从事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在配备与管理上应做到: 1.有15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应至少配备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的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或团委副书记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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