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对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

网络谣言 全球喊打https://www.360docs.net/doc/6414878970.html,/special/2011dd/2011wlyy/wlyya/201204/t20120417_151436.htm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08:46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 李雪梅等 我要评论
字号:【 大 中 小】【打印】 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 互联网及其新应用的飞速发展为人们生活带来极大的便捷,并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但与此同时,各类谣言也借助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对社会秩序构成极大的危害。对此,各国或出台相关法律、或采取多重措施,全力打击网络谣言这一全球“公害”。
谣言有害
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络等新媒体的兴起,网络谣言层出不穷,造成的恶劣影响令各国深受其害。
今年3月2日,一则消息通过社交网站“脸谱”、“推特”、手机短信等媒介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吉拉德高中迅速传播。消息称,该校17岁男生奥斯汀·卡纳将于次日、也就是该校发生校园枪击案一周年纪念日之际携枪上学。第二天,卡纳所在班级半数学生选择留在家中或从学校早退。当地警方随即前往卡纳家中调查取证,最终判定传言不实。然而谣言的影响已然形成:卡纳在公共场合被人指指点点,他的父母担心孩子心理受到严重伤害。
无独有偶,2011年8月,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州两名少年在“推特”上发布32条消息,声称当地一所学校发生枪击案,有学生在事件中受伤。当局经过调查发现,此事纯属子虚乌有,但两名少年发布的信息已在当地居民中引发恐慌。
普通人为谣言所害,公众人物更是无可避免地成为网络谣言攻击目标。以美国总统奥巴马为例,据民间组织“事实核查”网站统计,自2008年3月到今年3月,至少有30余则关于他的不实消息通过网络等途径广为传播,其中“奥巴马并非美国公民无资格竞选总统”的消息甚至迫使其竞选团队公布他的出生证明材料进行辟谣。
被谣言“击中”的还有法国总统萨科齐。2010年3月10日,法国《星期天日报》网站刊登一篇博客,称萨科齐和妻子布鲁尼婚姻亮起“红灯”。在英美等国多家媒体的大肆炒作下,事件引起全球关注,以至于法国情报部门介入,对谣言制造者展开调查。
法律严惩
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的言论无所约束。一旦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就会受到法律严惩。
法国法律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社会动乱、煽动种族歧视、损害他人名誉、侵害他人隐私、鼓动和推介反社会道德(例如推介自杀方法等)、不实广告宣传等行为均要受

到法律制裁,最高可被判处3年徒刑和4.5万欧元的罚款。
据纽约资深律师黄晓夫介绍,在美国,即便不知道诽谤者姓名,受害者同样可以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则有权要求网络公司根据IP地址提供被告的通讯记录。如果经裁决确属诽谤言论,原告可以要求法庭发出禁令,要求被告和网站不得继续发表诽谤言论,撤销已经发表的诽谤言论,否则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网络言论,美国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等部门的网络监管机构可依法调查。
《德国刑法典》第276条明文规定,凡是明知传闻有误、并会在广大人群范围内产生不安、由此危害公共秩序,还有意散布者,应被处以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如果这一行为造成多人死亡,违法者应受到最高5年监禁的处罚。
肯尼亚法律规定,通过电信网络发送明知为虚假的消息,且以令他人烦扰、不便、焦虑为目的的,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将面临5万先令(约合600美元)罚款和3个月拘役。通过无线电通信手段发送或试图发送任何据其本人所知是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并可能损害任何与人身安全有关的服务,或危及任何人、交通工具的安全,即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将面临100万先令(约合1.2万美元)罚款和5年有期徒刑。
泰国于2007年出台《电脑犯罪法》。其中第14条规定,在计算机系统上传播、散布虚假信息,对他人或者公众造成损失,或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引起公众恐慌,或违反刑法有关危害国家安全条款者,将被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最高10万泰铢(约合3240美元)罚款或二者并罚。第15条则规定,网络运营商如故意支持或允许在自己管理范围内发生第14条规定的情形,将以同罪论处。
法外监管
虽然各国纷纷出台法律,对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加以惩处,但与此同时,立法争议及可操作性等问题随之而来。在这种情况下,网络监管、网民自律已成为相关法律的重要补充。
美国国防部、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等部门均设有网络安全监管机构。奥巴马担任总统后,成立了白宫网络安全办公室。美国联邦政府多个部门则通过设立社交网络监控中心等措施,对网络论坛、博客、留言板等进行常规监控。
泰国政府近年来加大了网络信息监管的投入和力度。泰国国防部、信息与通讯技术部、文化部、内政部等部门相继成立网络监管机构,对网络谣言和不良网站进行隔离、删除和关闭。
在制止网络谣言方面,墨西哥政府部门选择的方法是及

时公开、公布信息。除总统卡尔德龙、墨西哥城市长马塞洛·埃布拉德外,墨西哥政府内阁各部门及部长也都拥有自己的“推特”或“脸谱”账号,,利用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消息,解疑释惑,以正视听。
面对网络谣言,不少国家的媒体和民众也加入打击的行列。法国主流媒体有不成文的“行规”,即不传播谣言。如果有不能确定的热点事件,一定要公开消息来源,没有消息来源决不刊发传播,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而在美国,网络谣言的泛滥催生了一批“辟谣网站”,有的不乏政治团体背景,有的自称民间独立团体,其主要功能都是针对广泛流传的不实消息加以澄清。
对于各类网络信息引发的社会及法律问题,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知名法学教授丹尼尔·索洛夫曾于2007年出版著作《未来的声誉:关于互联网上的流言、谣言和隐私》。他认为,应该在捍卫言论自由和保障个人隐私权的“两难境地”中找到新的平衡,网络监管既不能全盘扣杀也不能放任自流。他还特别建议,应推动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最终实现“增强网络内容发布个体的责任感、阻止谣言在网络空间肆意传播”的目标。(新华社执笔记者:李学梅;参与记者:陈寅、郭倩、梁希之、刘向、史先振、宋晨、孙浩、王丰丰、郑甦春,报道员李大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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