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召回操作程序

医疗器械召回操作程序

1.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召回的控制管理工作,制定本操作规程;

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已购销医疗器械的召回管理。

4.职责:与医疗器械召回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5.内容:

5.1.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包括:

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5.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通知要求停止销售或使用的产

1

医疗器械召回控制程序.doc

1.0 目的 为使存在缺陷的产品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保障使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召回办法》”),特制订本控制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已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更新、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3.0 职责 3.1总经理 负责产品召回行为的决策、审批召回计划和召回报告。 并确保提供场地、设备、人力等适当的资源以适应产品召回的需求,确保产品召回行为的顺利实施。 3.2管理者代表 组织产品召回过程的审核,确保产品召回控制程序及召回行为的符合性。 3.3 售后服务部 负责及时收集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信息,对产品可能的存在缺陷及时报告公司。 3.4质管部 a.按《召回办法》第十二条对可能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进

行调查、评估; b.对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按《召回办法》第十七条编写调 查评估报告和制定召回计划,上报总经理及监管部门及 时召回缺陷产品; c.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召回产品重新进行风险分析、评估, 组织制定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缺陷处理措施); d.负责编写召回通知,召回通知必须符合《召回办法》第 十五条的要求; e.负责产品召回文档的归档管理和上报工作。 3.5 销售部 负责发放召回通知,并督促相关客户及时实施召回行为。 3.6 仓库 负责召回产品的存放、隔离、标识。 4.0工作程序 4.1对已收集的信息进行调查评估: 4.1.1《召回办法》所称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 a.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的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b.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的产品; c.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可 能存在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医疗器械运输操作规程20200427

医疗器械运输操作规程 一、目的:制定-一个医疗器械运输的程序,保证产品质量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影响,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58号)等法规,特制订本程序。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经营医疗器械的运输管理。 三、职责:仓库保管员、产品押运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四、操作规程: 1、需要冷藏、冷冻运输的医疗器械装箱、装车作业时,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1)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2)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装箱、封箱工作: (3)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2、运输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显示温度、自动调控温度、报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 3、运输员根据各库报送的装箱单,按购货单位进行整理归类,统计待运商品的件数,填写运输单。 4、按路程长短和需要送的单位与医疗器械产品件数合理安排车

辆,般情况下,做到待发产品三天内送达客户。 5、对特殊管理医疗器械产品运送应按规定办好有关出库手续,需保温或冷藏的产品应有保温冷藏设施,在运输时,配备必须的运输包装箱(如:冷藏箱或便携式车载运输冰箱等)。 6、常规类(无温湿度要求)的医疗器械运输要做好产品包装及运输防护,防止产品运输过程中损坏,在发货前到收货后需做好确认; 7、根据有关规定与客户办好货物交接手续,签回运输单据。 五、质量记录: 1、《运输交接记录表》 2、《装箱清单》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题答案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65分) 1、《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上市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上报的召回计划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第一类医疗器械召回的处理记录应当保存5年。 4、医疗器械的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责任主体,应当主动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 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作出医疗器械召回决定的,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7日内。 7、召回的医疗器械给患者造成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求赔偿。 二、判断题:(每题5分,共5分) 实施一级和二级召回的,医疗器械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中央主要媒体上发布;(×) 三、问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哪些? 答:(一)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产品; (三)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可能存在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四)其他需要召回的产品。 2、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简述各级医疗器械召回的含义。 答:(一)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3、什么是医疗器械召回。 答: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更新、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医疗器械操作规程内容

医疗器械采购操作规程 一、采购计划的制定程序 1、采购员根据实际库存消耗制定年度、季度或月份进货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提交质量负责人、修改、审定。 3、质量负责人对计划所列商品合法性及其供货渠道的质量信誉与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采购负责人审批后交采购员具体执行。 4、每月采购员与销售员沟通商品在销售、使用、储运环节中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购进计划。 二、合格供货单位的选择程序 1、采购员应协助质量负责人建立、健全和更新“合格供货方”资料档案。 2、首营企业按有关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3、对拟采购的医疗器械,查看其合法的产品注册证,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对拟采购进口医疗器械,收集国外厂商在我国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已注册的证书,收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进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质管机构的红色印章,进口医疗器械必须要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 5、根据购货计划表,以“合格供货方”档案中拟出需采购医疗器械的生产和供货单位。 6相同品名、规格的产品应择厂、择优、就近进货。 三、采购合同的签订程序 1、采购员应严格执行业务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2、标准合同应明确签订以下质量条款: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附产品合格证;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进口产品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购销协议要明确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 3、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供应商采取传真、电话等方式订货须建立非标准合同采购记录,对所订产品的质量有简明约定。 4、要求供货方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并明确产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负责期、包装标志、包装要求等合同条款。 5、按《经济合同法》签订一般合同条款。 四、首次经营品种的审批程序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召回的规定(2020版)

第十章医疗器械召回规定 第1条召回目的:对已交付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批次产品进行控制,并采取措施以确保此类产品对顾客造成的影响或伤害降到最低限度。 第2条适用于已交付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批次产品的召回管理工作。 第3条定义: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 第4条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第5条产品召回的判定和批准: (一)销售部经过走访调查、顾客反馈等方式收集产品质量信息,并将信息反馈到质管部。 (二)质管部根据销售部反馈,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不良事件信息或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和调查,翻阅产品各种记录和检验报告,将判定的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管理者代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6条产品缺陷的调查评估:公司收集、记录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医疗器械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调查和评估。必要时应要求产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配合公司的产品调查,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第7条对医疗器械缺陷进行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是否发生过故障或者伤害; (二)在现有使用环境下是否会造成伤害,是否有科学文献、研究、相关试验

或者验证能够解释伤害发生的原因; (三)伤害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和人群特点; (四)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伤害程度; (五)伤害发生的概率; (六)发生伤害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七)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 第8条销售部根据质管部调查评估报告中涉及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销售范围、受影响程度等制定《产品召回通知书》,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召回医疗器械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召回的原因; (三)召回的要求:如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产品、将召回通知转发到相关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等; (四)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方式。 第9条公司作出召回决定,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通知到有关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 第10条公司在作出召回决定后,应立即通知市或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在5日内填写《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与《调查评估报告》和《产品召回计划》一起上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11条在召回过程中,应当根据召回计划定期向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召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报告召回计划实施情况。 第12条如果是从医院污染区召回的产品,在存放、维修之前应对其进行污染控制,由生产部对其隔离、清洁、消毒后进入车间维修。 第13条对通过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销毁等方式能够消除产品缺陷的,可以在产品所在地完成上述行为。需要销毁的,应在销毁地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召回公司的产品由仓库进行隔离存放,并做有效标识。 第14条召回公司的产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医疗器械工作程序

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文件 1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质量检查程序 2医疗器械入库储存管理程序 3不合格产品的确认和处理程序 4医疗器械售后服务及质量事故控制工作程序

目的:建立医疗器械购进的标准操作程序,为了进一步保证所经营的医疗器械都是合法产品而且安全有效。 建立健全的医疗器械质量检查验收程序,以防止医疗器械产品数量短缺和假劣产品进入仓库,保证入库产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器械采购、入库质量检查验收环节。 责任:医疗器械购进人员、质量验证员对实施本程序负责。 操作内容: 1、医疗器械采购 1-1-1、采购员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数量编制采购计划。在系统“采购计划制定”中输入需要采购的医疗器械产品明细。 1-1-2、采购计划的编制还应考虑供应商运程和供货时间间隔因素。 1-1-3、采购计划的编制完成后,然后点击“打印”,打印采购计划。 1-2-1、采购计划的审核: 1-2-2、采购员打印采购计划后由经理签字审核。 1-2-3、采购员通过系统转单生成“采购合同”并使用本人权限对该采购合同进行信息补充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1-2-4、采购员查阅审核完毕的“采购合同”,对于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合同”,采购员通过点击“编辑”,对“采购合同”进行修正。 1-2-5、采购合同的实施:采购员按合同规定和具体的采购计划实施医疗器械采购。 1-2-6、采购员在到货之前,在采购合同模块里选择经审核同意的“采购合同”,点击“生成采购收货单”,并通知验收员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1-3、首营企业审核、首营品种的购进,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管理程序进行。 2、医疗器械的验收: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82号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0年6月2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缺陷,是指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 第五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主体,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安全负责。 第六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召回制度,收集医疗器械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召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医疗器械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 第七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使用单位为医疗机构的,还应当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设备操作流程图

心电图机操作流程向病人解释(清醒病人) 准备病人(平卧、四肢平放) 酒精棉球清洁导联接触部位 接上各导联线开启电源开关按START 键开始记录 关机,从病人身上取下电极 心电图纸上标导联并写上姓名、日期、时间 整理导联线放回原处 胸导联V1:胸骨右缘第四间V2:胸骨左缘第四肋间V3:V2与V4联线的中点V4:左锁骨中线与第五肋间相交处V5:左腋前线,与V4同一水平V6:左腋中线,与V4同一水平 肢导联右上肢:红右下肢:黑左上肢:黄左下肢:蓝

监护仪操作流程 着装整洁,洗手,戴口罩 准备用物 做好解释工作 评估周围环境及光照情况,有无电池波干扰 连接电源线,打开监护仪 暴露病人胸部,选择电极安放位置,局部用酒精脱脂将电极片连接至导线上,按标示贴电极片选择导联,保证监测波形清晰无干扰,主波向上 调整心电图的波形大小,QRS波形应>0.5mv 调节心率、血压、氧饱和度、呼吸上下限及血压间隔时间安慰体贴病人,交代注意事项

注射泵操作流程 接通电源 检查泵功能是否正常 按医嘱配好药物 连接输液延长管并排尽空气放入注射器槽内并妥善安装 打开总开关 按医嘱调节泵入药物剂量打开开始运行开关(绿灯亮)

输液泵操作流程

常规消毒液体瓶塞 连接好配套输液管并排气 将输液管置于输液泵槽内感应器处,并妥善固定 打开输液泵开关 设置液体输入总量(ml) 设置液体输入流量(ml/h),范围1-1000ml/h 按开始键启动输液泵 点滴通畅准确 及时处理报警现象——息音→排除故障→观察输液情况→息音键复位常见报警现象:管路中有气泡,堵塞,输液滴完,低电压,管路脱落 一次性用物归类消毒处理 呼吸机操作流程 治疗车,静脉泵等设备清点数后放回原处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ZA/ZY-03-14-2016) 1 目的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加强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召回存在缺陷的产品,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召回工作的管理。 3定义 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 缺陷,是指由于研发、生产、流通等原因可能使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因素。 4 职责 综合业务部负责已交付的批量不合格品的信息收集传递、制定召回方案并实施、隔离存放,以及相关档案归档。 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产品缺陷的调查评估、判定,以及相关档案归档。 常务副总负责产品召回的批准,负责召回方案的审批。 5 医疗器械召回程序 5.1产品召回条件 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能涉及产品的召回: (a) 顾客投诉;

(b) 主管部门检查的不合格产品; (c) 媒体报道的不合格产品或事件; (d) 公司内部检查或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 (e) 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规、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 产品质量或安全。 5.2 缺陷的调查评估 由技术质量部对产品缺陷进行评估,形成报告并交付公司常务副总,评估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是否发生过故障或者伤害; (b)在现有使用环境下是否会造成伤害,是否有科学文献、研究、相关 试验或者验证能够解释伤害发生的原因; (c)伤害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和人群特点; (d)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伤害程度; (e)伤害发生的概率; (f)发生伤害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g)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 5.3召回等级 技术质量部根据缺陷的评估,确定召回等级: (a)一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b) 二级召回: 使用该产品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 害的; (c) 三级召回:使用该产品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各种医疗器械的操作步骤

各种医疗器械的操作步骤 一:髌骨环手术 1.髌骨解剖复位,放置髌骨环,定位针定位(用定位钉持取钳) 2.用持钩钳夹取爪钩,可用爪钩塑形器塑形、 3.一字改锥开叉,用爪钩开叉钳或单向爪钩开叉钳开叉爪钩(过程中用加压钳加压) 二:空心松质骨螺钉手术(HA3.5/HB3.5) 1.钻入导针(放置导钻) 2.空心钻头钻孔 3.空心测深尺测深 4.空心丝锥攻丝 5.上钉(六方改锥) 三:颈椎前路带锁固定器操作 1.打孔,上定位针,用撑开器撑开椎体 2.定位导钻钻孔(手动调节钻调好刻度)也可用固定导向器 3.攻丝(丝锥) 4.上钉(用六方改锥) 5.用一字改锥紧锁住 四:U32器械 1,.钻孔(用手钻不可安电钻,且限深) 2.探针探锥体内壁是否完整 3.用模棒量需多长的横连棒,塑形,用剪棒钳,弯棒钳 4.上钉,用持钉器,顶丝器 5.用持棒钳持横连棒 6.上横连器,上之前松开上面的钉帽 7.必要时上紧锁块 五:DHS/DCS钢板器械 1.定位(定位器135/95度的),定位导针安装钻机打入,空心测深尺测深 2.取出定位器,用组合铰刀钻孔,限深度(用到软织保护期) 3.空心丝锥攻丝,安装快换手柄(用到丝锥保护器) 4.上髋/髁动力钢板 5.用推进扳手上主钉 6.主钉定位器上在主钉上,用钢板打入器打入钢板 7.上锁钉部分:导钻:钻头钻孔,用测深尺测深,用攻丝导钻,丝锥攻丝,用六方改锥上钉 六:下肢锁定钢板器械 1.定位针定位用到导针导钻 2.钻头钻孔,用到导钻,导钻扳手上紧导钻,限位器扳手上紧限位器 3.测深尺测深(用测深尺勾端勾住对侧皮质骨到钢板之间的距离) 4.找合适的螺钉用持钉六方改锥上钉,再用六方改锥上紧,最后用扭力改锥安装改锥头上死螺丝(不能反拧)

医疗器械召回规定

医疗器械召回规定 篇一: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质量管理部完成相关工作。 3、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 4、本公司应当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医疗器械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 5、公司经营产品售出后,经信息反馈发现医疗器械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 6、质量管理部门经确认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停止销售和使用,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7、质量管理部门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对于我公司销售的品种,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有关医疗器械缺陷的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对医疗器械缺陷进行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是否发生过故障或者伤害;

(二)在现有使用环境下是否会造成伤害,是否有科学文献、研究、相关试验或者验证能够解释伤害发生的原因; (三)伤害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和人群特点;(四)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伤害程度;(五)伤害发生的概率; (六)发生伤害的短期和长期后果;(七)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 9、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10、接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后,按照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由销售部及时通知使用单位或使用人。其中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通知到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 召回通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回医疗器械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二)召回的原因; (三)召回的要求:如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产品、将召回通知转发到相关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等; (四)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方式

医疗器械操作规程完整

医疗器械操作规程目录 1. 文件管理操作规程 (1) 2. 采购操作规程 (3) 3. 验收操作规程 (5) 4. 储存保管操作规程 (7) 5. 养护操作规程 (8) 6. 出库复核操作规程 (10) 7. 销售操作规程 (12) 8. 不合格医疗器械确认及处理操作规程 (15) 9. 售后服务操作规程 (18) 10. 售后退回操作规程 (20) 11. 诊断试剂购进操作规程 (21) 12. 诊断试剂验收操作规程 (23) 13. 诊断试剂储存与出库操作规程 (24) 14. 诊断试剂销售与售后服务操作规程 (26) 15. 诊断试剂运输操作规程 (28) 16. 诊断试剂销后退回操作规程 (29) 17. 不合格诊断试剂的确认及处理操作规程 (30)

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各机构及岗位能对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沟通意图、统一行 动的作用以及使得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完成公司制定的质量方针目标。 2.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医疗 器械流通法律、行政规章。 3.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经营管理文件以及活动的管理。 4.职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修订、换版、解释、培训、指导、 检查,统一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并对起草的文件进行审核;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审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总经理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执行;综合办公室负责行政文件的编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总经理批准行政文件的执行。综合办公室负责各类文件的分发、回收及销毁工作。 5.内容: 5.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计划: 5.1.1.质量管理部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审报告结果编 制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计划。计划的内容包含编写目的、编写要求、编写部门、编写内容、编写依据、完成进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分发至各编写部门。 5.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批准的文件编制 计划进行讨论、起草、修改并定稿。 5.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经质量管理部审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由质量 负责人对修改稿进行审核。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英文版

Ministry of Health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dinance No. The Regul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Recall Administration (Test) was approved by the Conference of Ministry of Health on June 28th 2010, and will be activated on July 1st 2010. The Regul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Recall Administration (Test) Chapter 1 General Guideline Article 1 For better supervision of Medical Devices, to guarantee people’s health and well-being, according to The Administr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and State Council: About the Special Rules for the improvement of Food and Food Safety, this legislation is drafted. Article 2 This regulation applies to Medical Devices sold within PRC. Article 3 The definition of Medical Devices recall refers to the actions taken to eliminate the defects of the already sold devices, such as warning, checking, re-labeling, fixing, amending, and completing user’s guides, software updating, replacing, recalling, and destroying of a certain line or model. Article 4 The defects mentioned above refers to the medical devices that may be of unreasonable safety or health hazards to people when operated under normal conditions. Article 5

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操作规程完整

专业资料整理分享 一、目的 本公司为求增进经营效能,为了保证客户的利益得到切实体现,加强售后服务的工作,提供“专业、高效、规范、热情”的服务宗旨。以创造品牌经营,提高企业知名度,促使顾客满意的服务准则和服务政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快捷的速度、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严格按合同要求及产品技术规范为客户提供周全服务,以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求。通过严格的服务规范、加强售后服务队伍建设,强大的技术支持力量和全面的服务承诺,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办法包括投诉渠道及方式、档案记录、调查与评估、处理措施、反馈和事后跟踪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要以身作则、管理有序带头做好部门的职责。 2、部门人员和新员工做好产品知识培训、技术培训指导。 3、公司及各地区经销商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负责公司所销售产品的售前宣传和售后服务工作。 5、兑现公司对客户承诺的售后服务体制,并建立好服务档案。 6及时把客户和行业的各种信息反馈给公司,及时搜集和发布各种相关信息。 7、严格控制维修材料、服务资料和保管好维护工具。 8、一流的服务态度,超值的服务质量,宣传公司文化,树立公司形象,做 到诚心、精心、细心。

9、服务及时、快捷,最短的保修响应、等待时间,最少的维修耗时。 10、认真听取客户的服务咨询、意见和建议反馈、投诉处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 11、公司及各地经销商对每一次来电、来访,接待人员均应详细记录填写登记表格,按规程和部门人员处理,紧急事件应及时上报。 四、内容 产品服务措施: 1 、保修期内: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上所承诺保修期限提供上门保修,产品质量一律实行保修、保换、保退服务。硬件保修范围不含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因素(自然灾害、地震、雷击、虫害等)造成设备的损坏,本公司将提供最低成本价有偿服务承诺。 技术部门应向合同归档部门领要产品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做好保修时间登记载要,以便产品保修范围、保修时间、保修措施等。 2、保修期外:提供终身维护的服务承诺,在保修期满后系统因用户操作人 员造成损坏的,并保证提供最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只收取适当的成本费、人工费和差旅费。 3、软件服务和软件升级:在保修期内由于系统原因造成破坏,均免费安装 或升级服务。保修期外重新安装或软件升级等服务只收取适当的成本费、人工费和差旅费。特定软件重新安装或软件升级等服务收费除外。同时保证升级后系统优于原有的系统,至系统运行工作正常。 4、提供备用机替换服务:不论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满后,设备在任何使用 过程中如出现故障的,技术部门应立即响应到达用户故障现场,所有服务作业,

医疗器械经营工作程序.doc

一寸光阴不可轻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目录 1. 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QMST-QP-001 2. 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2 3. 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3 4. 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QMST-QP-004 5. 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程序QMST-QP-005 6. 医疗器械运输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6 7. 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7 8. 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8 9. 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9 10. 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10 11. 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QMST-QP-011 12. 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QMST-QP-012

一、目的: 通过对质量管理运行过程中质量原始记录及凭证的设计、编制、使用、保存及管理 的控制,以证明和检查本店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规范文件管理,保证质量记录的可追 溯性,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 8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2014 年第58 号)等法规,特制订本程序。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店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所有部门。 三、职责: ①各有关部门按照质量记录的职责、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质量记录的设计、编制、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②质量记录的设计由各使用部门提出,报质量管理部审批后执行。质量管理部负责 设计确定企业所需的通用质量记录(服务质量管理,工作质量记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记录、表格,凭证等); ③质量记录由各岗位人员负责填写,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按规定期限归档; ④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全本店质量记录的日常检查,并对其中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措施。 四、内容: 质量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质量记录字迹清楚、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要更 改时应在更改处加盖本人名章,保证其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②质量记录可采用书面、也可用计算机方式保存,记录应易于检索。文字与计算机 格式内容应保持一致: ③质量管理控制过程中,需明确相关质量责任的关键环节质量记录应采用书面形式,由相关人员签字留存;

产品召回管理程序文件

产品召回管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围 1.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后的监督管理,控制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消除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交付后发现不合格品的响应与处理。 1.3发放围 本公司各职能部门。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程序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质量手册 YY/T 0287-2017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附录无菌医疗器械(2015年第101号)(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2015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附件2) 年9月25日发布实施)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9号)(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3.职责 3.1主责部门 本程序的主责部门为销售部,主管领导为管理者代表和分管领导。 ——负责依据本程序落实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主体责任,主动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 ——负责收集医疗器械安全相关信息,对可能的缺陷产品进行调查、评估; ——负责通知经销商,及时召回缺陷产品,对召回医疗器械进行标识、隔离及存储管理工作; ——管理者代表和分管领导负责召回过程的监督和上报。 3.2相关部门 各部门负责协助完成召回的处置。 ——生技部和质量部负责协助对缺陷产品的评估和纠正; ——质量部负责根据《产品信息告知程序》要求,发布忠告性通知,由管理者代表上报监管机构; 4.步骤和方法 4.1医疗器械召回的含义

医疗器械计算机系统的操作程序

计算机系统的操作程序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实现医疗器械质量及流通数据的可追溯。 二、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0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8号令)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局第58号令)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适用于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过程的控制管理。 四、职责:各部门在各环节计算机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 五、内容: 5.1基础信息维护 5.1.1首营审批:采购员索要完整资质后,根据资质内容,在首营品种审批表或首营企业审批表按照资质内容及效期逐条录入,录入后,存盘确认,资质资料提交质管部审核,质管部审核资质不合格,退回业务部,质管部质管员审查符合要求后,交质管部经理和质量负责人审核,质管部记录及质量负责人在系统首营品种审核或首营企业审核窗口点击审核确定操作分步审核确认。一旦审核确认,审核表不能修改。 5.1.2信息维护:质管员点击供应商或客户资料修改申请单或商品资料修改申请单窗口,根据资质修改基础信息内容。质管员完成基础信息更改后,点击修改时间,系统自动记录修改日期,由质管部经理审核后自动在系统中完成信息维护。 5.2采购环节 5.2.1采购员在采购订单窗口操作,依据系统基础数据库基础信息建立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 5.1.3医疗器械到货时,收货人员在收货管理窗口操作,调取收货单,对照实物及随货通行单进行查验后,填写数量、批号、效期等内容,生成收货记录,到货数量大于收货数量的,系统自动生成拒绝数量,收货人员填写拒收原因。

2017新版《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9号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7年1月25日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控制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消除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上市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更新、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前款所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指境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人或者备案人、进口医疗器械的境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 (一)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产品; (三)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可能存在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四)其他需要召回的产品。 第五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责任主体,应当主动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 第六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收集医疗器械安全相关信息,对可能的缺陷产品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召回缺陷产品。 进口医疗器械的境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应当将仅在境外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凡涉及在境内实施召回的,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积极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缺陷产品进行调查、评估,主动配合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及时传达、反馈医疗器械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缺陷产品。

医疗器械经营全套管理规定及工作程序

医疗器械经营全套管理规定及工作程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手册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 企业质量管理岗位职责 2.质量管理规定 3.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4.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5.仓库贮存、养护、近效期商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6.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7.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8.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10.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 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3.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15.购货者资格审查管理制度 16.医疗器械追踪溯管理制度 1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 18.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19.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0.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21.质量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22.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管理制度 23.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目录 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 2.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工作程序 3.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工作程序 4.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 5.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程序 6.医疗器械运输管理工作程序 7.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工作程序 8.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程序 9.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 10.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管理工作程序 11.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12.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在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中的规范、有效管理,特明确企业各岗位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1、保证公司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对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质量负领导责任,民事责任和经济、法律责任; 2、建立公司的质量领导小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制定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制度; 3、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纠正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确定各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能; 5、主持重大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6、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二、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有关医疗器械质量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加强质量管理,主持开展公司日常工作,对公司经营医疗器械质量负领导责任; 2、协助制定本公司质量方针、目标、规划,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支持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程序(含表格)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程序 (ISO13485-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控制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消除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需要召回的医疗器械的管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其生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负责主体,是召回的实施方,企业应当对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实施积极主动的召回。 3.0定义: 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更新、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 (一)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风险的产品;(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产品; (三)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可能存在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四)其他需要召回的产品。

4.0职责 4.1综合部负责已交付的产品的信息收集传递、发布《召回通知》并实施,以及相关档案归档。 4.2技术部、质量部负责组织产品缺陷的调查评估、判定。 4.3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批准,负责召回方案的审批。 5.0医疗器械召回程序 5.1产品召回条件 发生以下情况时可能涉及产品的召回: (a) 顾客投诉; (b) 主管部门检查的不合格产品或责令召回; (c) 媒体报道的不合格产品或事件; (d) 公司内部检查或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的; (e) 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产品技术要求或法规要求生产的产品,且已经交付的; (f)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规、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5.2 缺陷的调查评估 由技术部、质管部对产品缺陷进行评估,形成报告并交付公司总经理,评估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二)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是否发生过故障或者伤害; (三)在现有使用环境下是否会造成伤害,是否有科学文献、研究、相关试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