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标后办证(各种手续)指南

工程中标后办证(各种手续)指南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 M 新项目办证指南

当工程中标后,有以下证件需要办理和备案:

1、环保审批手续:到区环保局先领申请表办理。带施工许可证、开工证、法人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环保审核意见书办理

2、施工安全许可证:到区经委办理。带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办理。

3、施工暂设审批手续:到规划局办理。带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证、法人营业执照、施工暂设平面图、地形图(到市设计院购买)、申请报告、承诺书办理。

4、卫生许可证:到区卫生局先领申请表办理。带上炊事员体检证明、食堂平面

图、食堂立面图办理 5、消防安全许可证:到区消防局先领表办理。带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标明消防车道消防器材)、消防方案及措施、消防管理制度、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证、法人营业执照,甲乙双方签定的消防协议书、甲方提供的消防审核意见书、消防平面布置图办理。

6、夜间施工许可证:到街道办事处领表办理。带上环保审批手续、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

7、城管备案:带上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施工暂设审批手续、节水三同时协议书

8、派出所备案:带上劳务协议书、营业执照

说明:

1、属甲方提供的有: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核意见书、环保审核意见书、地形图、节水三同时协议书。

2、外地建筑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由人事部办理。

房地产项目开发需办的证件及流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3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6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律师执业证申领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

律师执业证申领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 (广州市司法局只在周一收材料、周三补材料。“机构、人员证照组人员分工及电话:詹蔚莹:83100141、李艳 83100145、郑蕾83100147”正确性不作保证,呵呵) 一、申请专职律师执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证审批表》一份、《律师执业证呈报表》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有签名的地方均须本人亲笔签名)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非本市户籍的,提交有效期为半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复印件两份; 3、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两份。 4、近期大一寸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中,另一张的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所名并粘贴在《律师执业证呈报表》的左上角);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 (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1、实习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律师协会核对章) 2、《实习人员考核鉴定书》复印件两份(加盖律师协会核对章); 3、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两份; 4、《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无其他职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两份: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应提交原单位批准辞职的正式文件(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其他从业人员,应提交已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协议书、证明书(由原单位人事部门与申请人共同签订); 3、城镇无业人员,应提交失业证、待业证或未从事其他职业的证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4、农村无业人员,应提交未从事其他职业的证明(由所在乡镇以上政府出具); 5、离岗退养或退休人员,应提供离岗退养正式批文或退休证复印件; 6、军队转业、复员、退伍人员,应提交转业证或自主择业证、复员证、退伍证。 以上1-4类人员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的,还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如果报到证是派遣到具体单位的,还必须提交与该单位解除合同的有关证明。(七)新执业人员应将人事档案挂靠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并提交相应人事档案保管合同书及缴费凭证复印件两份。 (八)计划生育证明两份(60周岁以上男性或50周岁以上女性及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免交);

新建项目所需手续办理流程

新建项目所需手续办理流程 一、土地预审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选址意见书(辖区企业由城建分局提供) 5、项目建议书(企业提供) 6、土地预审申请书( A4 纸,由企业盖章,镇国土所、镇政府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填写《提地预审意见审批表》(政务大厅二楼国土局窗口领取)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报政务大厅国土局窗口 二、项目立项 (立项须在土地预审完成后办理)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土地预审意见(复印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提供,两本,上报一本,镇生存档一本) 3、立项报告(政府以上行文向区发改局提交立项申请报告) 4、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 料准备齐全后,报政务大厅区国土局窗口办理。

三、项目环评 待项目由是发改委批准立项后办理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立项批复 2、环评书(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 3、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环评报告资料准备齐全后,由环评部门评审后做出批复。 四、项目用地报批 待项目环评得得到批复以后办理 准备报件所需资料: 1、用地申请(企业加盖公章、政府、镇国土所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 2、立项批复(原件) 3、环评批复(原件) 4、土地预审意见(原件) 5、宗地图(国土局勘测定界,付费后在区国土局三楼规划局领取) 6、选址意见书(原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8、规划许可证条件通知书(原件) 9、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报政务大厅区国土局窗口办理。 五、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待项目用地批复下来后办理。须先交纳土地费用,市财政局办

食品生产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办证指南

食品生产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办证指南 一、项目名称:食品生产小作坊准许生产证 二、受理机构: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三、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四、申办条件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加工场所和生产经营设备、设施; 2、具有相应的消毒、通风、照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剂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3、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4、生产加工人员应当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 五、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申请书; 2、申请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3、拟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部门出具); 4、生产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5、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7、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8、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省级卫计部门备案登记的企业标准); 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以县疾控中心出具的为准); 1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 六、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受理----核查小组实地核查----产品抽样与检验----审批----发证。 七、办理时限 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经审核,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作出《生产许可决定书》,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核发《食品生产小作坊准许生产证》。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不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生产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广东省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5 年试行版-广东)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 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 第四章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第一节专利行政调解及查处第二节专利行政诉讼法律业务第三节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 第五章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律师从事专利法律服务业务,减少执业风险,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指上所称的专利法律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各类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无效,专利侵权判定,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等方面的非诉讼业务及诉讼业务。 第三条专利业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 (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专利审查指南》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四条本指上旨在为律师从事商标法律服务业务提供最基本的指引,律师还应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丰富及完善各项业务操守。 第五条本律师协会在处理本会会员执业经律和纠纷案件时,涉及专利法律业务的案件,参照本指引。 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 第六条专利非诉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各类国内、涉外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无效宣告;专利转达让及实施许可;提供专利保护整体战略规划分析,侵权判定分析等法律资询。 第七条律师代理各类专利申请业务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一、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1、立项 2、环评、交评、可研、安评 3、项目策划定位、委托设计院做平面方案 4、规划、消防窗口总平方案审批 5、出蓝图 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单体建筑物三个以上设计方案 8、设计方案审批 9、出施工图 10、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图纸审查 12、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3、建设工程招标 14、安全监督手续 15、质量监督手续 16、办理《施工许可证》 17、开工建设 18、消防验收 19、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 20、质监站竣工验收备案表 21、节能建筑验收 22、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备案 2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4、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 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政府批复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缴纳证明 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地籍测量的数据及图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计划批准文件 3、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划图 4、规划设计条件或及附图 5、划拨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6、已批准的总平面图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批文 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5、施工图三套(含建设项目总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及竖向设计、管线综 合、绿化及做法施工图) 6、放线(测绘)资料 7、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 五、施工图设计审查 1、施工图审查设计任务委托书、申请表 2、施工图图纸4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勘察报告技术审查任务委托书 六、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建筑工程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总平面定位图 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 1、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九、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中标通知书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 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花名册

律师办证指南1

关于办理律师执业证相关问题 一、实习期满申请办理律师执业证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由本人填写的《律师执业登记表》;(可在武汉司法行政网上下载,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8313323305.html,) 2、律师协会出具的实习考核意见; 3、《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如在外地考取的资格,需调取资格档案) 4、人事关系证明: (1)辞职人员提交辞职文件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公务员必须提交辞职文件) (2)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农业户口人员提交《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退休人员提交《退休证》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的《健康体检表》; 4、兼职人员提交《工作证》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兼职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单位出具的证明应包括其从事的工作岗位) 5、品行证明 (1)无业人员、农业户口人员提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品行证明: (2)辞职人员、兼职人员、退休人员提交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品行证明;

非武汉市地区户口的人员同时还应当提交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品行证明。 6、市局人事代理服务站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特殊情况除外) 7、《律师实习证》复印件(包括实习证号页和基本情况页); 8、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武汉地区的应当同时提交《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9、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10、《聘用合同》; 11、二寸蓝底正装近期彩色相片三张。 曾经持有执业证后中断执业,再申请执业证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不包括第2、7项),还须提交本人书写的未连续执业原因的书面材料。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执业,需换发执业证的,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1、本人填写的《律师执业登记表》; 2、《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表》;(财务、业务是否结清。可在武汉司法行政网上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313323305.html,) 3、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证明; 4、是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应提交原律师事务所办理变更登记的复印件; 5、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6、聘用律师的提交《聘用合同》,合伙人的提交《入伙协议》;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 案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10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13个工作日) 招投标报建(即办)、国有投资项目公开 招投标 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 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 日) 场地平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住建部门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13

《律师实习证》办证指南(新版)

律师实习证办理指南 1、《实习证审批表》(注意贴照片); 2、《实习申请表》; 3、《实习人员登记表》; 4、《实习协议》(至少一份原件); 注意事项:条目要清晰,内容不能有空白,注明签约时间和日期,签约时间必须是近期,不能相隔太久。 5、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符合实习条件和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个人保证书》、《承诺书》,要求本人签字; 6、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的复印件; 7、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8、存档证明(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注意事项:开具存档证明的时间必须是近期。 9、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近半年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注意事项:必须是户籍所在地,如有居住证的则是居住地所在公安机关。 10、所在律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11、(1)实习前没有参加工作的人员申请实习的,应提供毕业院校的派遣证(报到证)或者是提交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2)已参加工作的,应提供辞职(退)、离职、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2、外籍实习人员须提交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复印件; 13、1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照片5张、制证2寸1张。 还需要补充的是:【兼职人员除提交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科研工作的证明和同意兼职的证明;教师资格证、工作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还需提交正式退休文件或本人的《退休证》。 特别声明: 以上材料全部一式三份,根据要求需要提供原件的,另外两份可以是复印件。所有送来办证的相关材料,现场审核原件并当场退还。分数条申报不予受理。 --------------------------------------------------------------------- 第一步骤:到律协(区局无法)同时开具档案协办函; 第二步骤:到其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第三步骤:按照上述要求,根据顺序整理好材料,送至律管科,进行审核盖章。再次到律协递交材料; 第四步骤:到律协领取律师实习证。

律师办理PPP业务操作指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全流程指引 甘肃中天律师事务所 王军律师 免责声明:鉴于撰写人未有PPP业务的实践经验,也无现成的律师PPP业务操作规范,本撰写人仅能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参考其他律师同行对该类业务的经验著述,编写本业务操作流程。本业务操作流程仅是撰写人个人的单独理解和体会,未经过任何实践检验,撰写不足之处,请各位老师及同事们批评指正,以便使PPP业务的操作流程更加得以完善,更具实务操作性。 第一部分:概念概述 一、项目融资概述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系政府对外融资的一种模式,要想讲清楚PPP模式,就必须先从基础概念“项目融资”讲起。广义的项目融资是指为特定项目的建设、收购和债务重组等进行的融资活动,即“为项目进行融资”;从金融学而言,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抵押资产以外的资产享有100%追索权的融资活动;这其实更多的就是传统的企业融资(Corporate Finance)。狭义的项目融资是“通过项目去融资”,具体而言,就是通过项目(如基础设施)建成后所能产生的期望收益、项目资产和有关合同权益来进行融资的活动。因为狭义项目融资最适用于基础设施(路、桥、港口等)、公用事业(电、水、垃圾处理等)、社会事业(学校、医院、养老院、监狱等)或自然资源开发(采油、气、矿等)项目,而这些项目往往都需要政府的特许经营授权,因此,狭义项目融资也常常称作“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所以PPP模式属于狭义的项目融资范畴。 二、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的概述及内容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根据PPP模式的项目融资模式的不同,PPP模式包含如下内容: 1、BT 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BT是Build(建设)和Transfer(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其含义是:政府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企业法人投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企业法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建设期满,政府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向企业法人协议收购的商业活动。 2、BOT BOT 是英文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从内容上看,BOT 是一种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融资方式。BOT 投融资模式的典型形式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私人企业所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 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简而言之,BOT一词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征的简要概括。 3、BOOT 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4、BTO BTO(Build-Transfer-Own)形式: 这一模式与一般BOT 模式的不同在于“经营(Operate)”和“转让(Transfer )”发生了次序上的变化,即在项目设施建成后由政府先行偿还所投入的全部建设费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办证指南

《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换证手续办理指南2013-06-21 (申请人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时,应原件与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经核对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由日照市港航管理局留存) 一、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的 1、《港口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含交通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港口码头岸线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其中由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港口设施或建设项目,只提供港口设施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5、码头设施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新建码头设施投入试运行的,提交试运行备案文件复印件;《港口法》实施前建成投入使用且没有竣工验收资料的老码头,提交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 6、码头平面布置图及港口码头泊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 7、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8、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9、与港口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1、环境污染事故急应预案;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设备证明,委托专业公司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包括相应污染应急处理)的,提交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协议以及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12、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业务的,提交《外商投资港口经营人登记表》(附件3)。 13、为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码头,提供对外开放资格证明; 14、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的,只提供一份): (1)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申请表; (2)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区、储罐的平面布置图; (3)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文件; (4)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剧毒化学品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重大危险源定期安全评估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执行) (5)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6)符合国家规定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设施设备、应急设施设备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律师、律师事务所办理行政许可的材料

关于律师、律师事务所 行政许可(办事)事项须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一、申领律师执业证。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律师执业登记表》 3、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实习证复印件; 5、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员实习满一年考核合格的 证明; 6、律师事务所与申请人的聘用协议或人事部门的调 入证明; 7、申请人的人事关系证明: (1)辞职证明、或者解除合同的文件、失业证、待业证、退休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2)除退休人员外,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委托协议; 8、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身份证,持本市行政辖区以外的身份证的,还须提交 暂住证; (2)最高学历证书; 9、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品性 证明; 10、蓝底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11、申请兼职律师的除提交上述1、2、3、4、5、6、8、 10项材料外,还应提交: (1)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职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转所)。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原执业机构所在县级司法局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3、与原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或合伙关系,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4、申请人与拟转入律师事务所的聘用协议; 5、身份证,持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身份证的,还须提交暂住证; 6、如系原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或派驻分所的律师,须先办结负责人、合伙人或派驻分所律师变更或者备案手续; 7、执业经历证明材料(从领取执业证之日算起); 8、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人事档案存放地与执业地一致); 9、执业证原件: 10、蓝底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三、补办或换发律师执业证。 1、补发(换发)律师执业证申请书;

安徽省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证书 办证指南

<安徽省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证书> 办证指南 一、办理机构安徽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二、办理依据《安徽省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证书管理办法》 三、申报资料 (一)新项目申报 1、《安徽省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评估申请表》(外省申报项目可不填); 2、《安徽省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申请表》(需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盖章;外省来皖申报的需当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3、技术研究报告(设计计算的附计算书);★ 4、生产总结报告;★ 5、产品执行标准(无国家、行业标准的,需提供经市级以上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6、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经济技术指标比较报告;★ 7、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8、省级以上(含省级)法定检测部门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无此项请与我中心联系开具委托抽检函); 9、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设备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启用日期、附设备图片);★ 10、检测设备清单(设备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启用日期,附设备图片),近期产品出厂检测报告★ 11、近两年工程应用项目表、两份以上用户使用反馈意见; 12、施工操作技术规程;★ 13、产品图样、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14、原材料及外协产品清单(名称、型号、生产单位),附检测报告及购货合同; 15、生产管理办法、质量控制手段及管理办法或ISO9000认证证书;★ 16、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17、营业执照、总代理合同复印件; 18、企业及法人代表简介; 19、外省项目需提供本省推广证书及鉴定(评估)报告。 注:申报时提供以上技术文件(一式三份),打印装订成册。同时需将营业执照、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原件报送核验,核验后当场退还。 (二)换证申报 1、《安徽省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申请表》(需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总代理合同复印件; 3、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简介; 4、安徽省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鉴定证书或评估报告及全套鉴定或评估材料; 5、产品执行标准(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提供经市级以上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6、施工操作技术规程、产品说明书; 7、省级以上(含省级)法定检测部门的抽样型式检测报告(无此项请与我中心联系开具委托抽检函); 8、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设备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启用日期、附设备图片); 9、检测设备清单(设备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启用日期,附设备图片),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蓝图;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核许可证》;(含交费);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含交保证金) 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立项报告》;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附图。(设计部门编制规划详规)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川省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指南(试行)

省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指南(试行) 一、申请人资格 (一)申请人主体条件 1.申请人应持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可以为企业法人、合作社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申请人持有负责人营业执照的,应携带其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文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的注册地(即住所)和生产场所均应在本省行政区域。 (三)申请人应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其经营围应当覆盖生产所申请许可的食品类别。 (三)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许可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所有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负责人签名(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适用),所提交的材料均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新办)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治理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明或明复印件; 3.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并附生产加工场所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①使用自有建筑物的,提供房产产权证明,如该建筑物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准予企业作为生产场所使用的证明; ②租用建筑物的,提供依法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经公证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准予企业使用的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已明确租赁用途为生产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除外);③除上述情况外,须提供该场所所在乡镇街以上政府有关同意该场所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证明材料]; 5.生产和检验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其中委托检验的,附委托检验合同),并附生产和检验设备、设施购置资产证明(正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手续流程图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手续流程图

申请人携以下申请资料到中心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 一、招标文件备案提供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报建表 3、审图报告和施工图纸(图纸必须审查合格且按照审图报告要求修改完毕) 4、资金落实情况(验资报告或银行资金证明) 5、工程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6、完整的招标文件 二、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提供材料: 建设单位办理质监手续所需资料: 1、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地质勘察报告 5、完整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审查合格书 6、监理备案表、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7、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 施工单位办理质监手续所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总监审核签字并加盖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由质监站颁发,一式四份) 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提供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备案表(一式两份) 2、中标通知书 3、现场勘验结果 4、总分包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留复印件 5、建筑施工企业(含分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押原件,人员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6、查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7、各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源清单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按规定提交专家论证报告,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8、中标文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清单或合同中相关内容(留复印件),建设单位预付安全生产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文件(预付比例不少于50%,审票据原件,留复印件) 9、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审原件留复印件) 10、交纳安全保证金单据(审原件留复印件) 四、建筑节能备案所需材料 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 2、建筑节能施工图。(原件) 3、建筑节能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提供) 收费标准

采矿证办理流程及指南

A00302 《事项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权限内矿产资源开采许可(采矿权新立) 二、办理依据 (一)《矿产资源法》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 (四)《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 (五)《贵州省采矿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黔国土资发[2002]203号) (六)《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八)《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6]96号) (九)《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69号) (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十一)《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 〔2012〕18号) (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十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资料要件完整; (二)矿区划定经批复同意,符合国家和我省当前产业政策(如最低建设生产规模等);(三)采矿权申请人具有与矿山建设生产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 (四)与其他探矿权采矿权范围不重叠; (五)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及其他规定需缴纳矿业权价款情形的,已进行价款处置; (六)按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缴存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七)开采煤炭、金矿、地热、矿泉水等矿种的已经相关部门批准; (八)符合采矿权新立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办理指南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办理指南 第一条申请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 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把申请人的资料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上登记备案 二、提交纸质材料 市直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各市(区)律师事务所向所属市(区)司法局提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由各市(区)司法局审核盖章后再提交市律师协会。纸质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由律师事务所核对原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由核对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同时,须将原件统一提交市律师协会核对。 三、审核 市律师协会自收到申请登记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实习人员、指导律师、拟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条件的审核。材料先由秘书处接收及核对,然后交由秘书长审核。 四、发证 申请符合条件的,呈会长审批,准予登记,颁发《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由申请人本人带身份证前来律师协会领证,并在网上公示。 第二条申请条件 一、实习人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4、能够专职实习,或符合申请兼职律师条件并能够保证实习时间; 5、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6、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注意事项:专职实习要求申请人辞去原来职务专职参加实习,兼职实习要求申请人是在本市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 二、按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条件: 1、设立满一年; 2、具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 3、管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具有供实习人员实习的固定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 4、有满足实习人员需要的完备的实习指导计划和实务训练。 5、未受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 6、受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已满六个月; 7、受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届满后已满一年。 三、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指导律师条件: 1、执业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品行良好。 第三条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审核登记呈报表》;

【2018-2019】佛山办理居住证指南-精选word文档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佛山办理居住证指南 在佛山居住应该如何办理居住证呢?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为你整理出佛山居住证办理指南,要办理居住证的人员,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条件: 已在本市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视为同时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其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来本市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在本市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 1.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5)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2.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至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办有效期1年(不含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就业证明需由镇级以上就业登记管理机构确认或出具;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自有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齐资料到流管服务站 2、受理后上传数据到派出所 3、派出所制证返回流管服务站 办理地址: 禅城区流管办 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区政府岭南大院1号楼401室) 电话:82321916 南海区流管办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18号 电话:86399522 顺德区流管办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办公大楼西五楼 电话:22832715 高明区流管办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 电话:88638133 三水区流管办 地址: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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