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x〕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x政办发〔x〕28号)和《中共x 州委x州人民政府印发〈x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x委〔x〕7号),推动我州水利工程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重要性

x州地处滇中干旱少雨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工程性、结构性缺水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x州多年平均降雨量仅850毫米,水资源总量68.6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562立方米,仅为全省人均水平的一半。水资源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瓶颈之一。

水价是调节水供求关系、优化水资源消费结构、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最核心的经济杠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节用水需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确保全州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对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办发〔x〕2号和x政办发〔x〕28号文件要求,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协同发力,从适当提高水利工程水价、加强需求分类管理、拓宽资金渠道和推动结构调整等方面入手,以促进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着力深化水价改革工作。

(二)改革目标。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合理核算供水成本,探索实行分类用水价格政策。逐步建立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管理、运营。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供水服务能力和用水管理水平。

(三)改革原则。一是调整水价水平与理顺水价结构相结合,按照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区别农业与非农业供水对象实行不同的水价政策,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建立与我州水资源状况联系更加紧密的价格机制。二是促进水价改革与水务事业建设相结合,统筹考虑供用水各方利益关系,科学合理核定用水价格,建立和培育水资源开发利用市场,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供水设施建设,促进节水工程建设和技术推广。水利工程公益性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逐步建立和完善水价改革与困难群体生活补偿机制。三是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按照改革目标、责任与权利统一,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四是水价改革与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强化供水成本约束,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

三、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科学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将非农业用水价格尽快调整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水平。综合考虑节约用水和农民承受能力,在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费计收机制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农业用水价格,逐步达到保本水平。通过水利工程调用的城市环境用水及其他生态用水,按照不高于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合理核定。

(二)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认真测算农业供水成本,并综合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至少达到补偿运行维护费用水平,力争达到保本水平;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供水价格达到保本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达到补偿成本适当盈利水平。积极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推进农业用水实行国有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加末级渠系(管网)管理维护费的终端水价制度,逐步取消按亩收取水费的行为,终端水价计量点应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与农民结算的计量点。末级渠系维护费由各县市在统筹核算的基础上确定最高标准,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按照民主协商的原则,与用水户双方协商自行确定,并报县级发改、水务部门批准后执行。

对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实行分类定价,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奖励与粮食种植精准补贴机制,逐步将农业水价调整到补偿成本水平。

各县市x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报州水务、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分类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用水户承受能力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因素,对水利工程供水实行分类定价。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供水对象分为农业用水价格和非农业用水价格。农业用水按照粮食作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汇编

目录 上册 法律 xx水法(1988年) xxxx法(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93年修订) xx公司法(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订) xx防洪法(1997年) xx建筑法(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 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xx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983年) xx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983年) 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黄河长江、淮河、 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报告》的通知(1985年)附注:有关xxxx调度文件目录

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1985年) 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 纲要》的通知(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国务院批转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建设部水利部 《关于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89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 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1990年)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 水库xx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1991年)xx防汛条例(1991年)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1992年) 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1993年) 取水xx制度实施办法(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1993年) 国务院关于海河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1993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

03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1998年09月23日计价格[1998]1810号)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价格,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计价格【1998】1810号文印发了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城市供水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供水价格行为。 第三条城市供水价格是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商品水价格。 污水处理费计入城市供水价格,按城市供水范围,根据用户使用量计量征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供水价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价格分工管理目录执行。 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二章水价分类与构成 第六条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可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等五类。各类水价之间的比价关系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成本和费用按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核定。 (一)城市供水成本是指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电费、原材料费、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直接工资、水质检测、监测费以及其他应计入供水成本的直接费用。 (二)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税金是指供水企业应交纳的税金。 (四)城市供水价格中的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一、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去年以来,围绕改革工作目标,我省重点抓好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一)进一步部署落实。2020年分别组织召开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的七大任务,同时针对省内各地改革进度上的差异, 因地制宜下达了地区改革目标。各地对照省厅的具体要求,着手制定了新一轮的改革工作 计划和方案,倒排时间,抓住突出问题,攻艰克难。去年12月份,在对盐城市改革工作 进行省级验收之际,又专门召开了验收现场会,组织部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地区到会学习 交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求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市县要进一步做好经费逐额落实及 深入开展管养分离工作;未完成地区则要抢抓时机,突破重点难点,力争尽早完成改革任务。2020年年初,在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会上,明确提出把今年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列入市县水利局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今年8月结合苏州、镇江水管体制改革省级验收,又 召开了部分市分管局长参加的水管体制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效促进改革深入全面开展,确 保今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强督查指导。为了加强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经厅长办公会研究,从去年8月份去年底,由厅领导带队,分三个小组多次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的水 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此过程中,督查组针对各地实际情况,与地方 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剖析当地改革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帮助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定期 将全省面上督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同时结合防汛检查、全省水利工程普查等有利时机,主 动积极对各地水管体制改革进行有效指导,确保把改革工作做好做到位。 (三)强化改革宣传。省厅在抓好面上督促指导的同时,加强了对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在江苏水利网站上调整了《水利工程管理改革》专题中的栏目,宣传改革的政策法规 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交流全省各地开展改革的实践经验。适时编写刊发水管改革专题 《水利简报》16期,定期通过改革进展情况,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对典型市县的宣传推广,带动和促进了全省改革工作。在宣传过程中,我们不仅加强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的宣传、沟通和汇报,取得政府领导和有关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而且着重做好全省各级水 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内部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改革必要性和 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还注重加强对 社会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对水管体制改革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四)抓紧改革验收。为规范改革验收工作,2020年,省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指导意见的通知》,就验收范围、组织单位、主要内容及相应资料、验收委员会组成、验收时间安排等作出明确规定。去年以来,省里对部分改革基础相 对较好,改革工作进展速度较快,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地区,陆续分批分期地进行了验收。其中,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以市为单位逐一进行验收;市水行 政主管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市直属水管单位和所辖各县以县为单位逐一进行验收;一个县境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大全记录文本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承包[2015]技交001号)

1.2.2平面控制网的布设 根据本工程的结构形式和特点,建立二级平面控制网来控制工程的整体施工。 首级控制采用建筑方格网;再根据建筑方格网加密成各单体的建筑物平面控制网,作为二级控制。两控制网等级均确定为二级。 (1)城市坐标系统的引测及首级控制的测设 (2)建筑物定位桩测设 经测量人员对建筑物定位桩的角度、距离关系进行复测,精度符合规范要求。 1.2.3主轴线控制网测设 以建筑物定位桩为基准,测量人员使用TOPCON-601全站仪以极坐标法测设本工程主轴线控制网。 在土方开挖完成,进行结构施工时,以主轴线控制网为依据,进行轴线控制加密以满足结构施工的需要。 1.2.4平面控制网精度 平面控制网的精度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3高程控制网的建立 1.3.1测设方法

轴线测放完毕并自检合格后,以轴线为依据,依图纸设计尺寸放样出柱边线、洞口边线等细部线

2.人员组织及设备配置 1.10.1人员组织 根据本工程测量放线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本工程的测量人员安排如下: 测量工长1名,负责工作组织安排,设备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工作进度以及测量技术资料的编制。 测量放线工6名,负责测量放线操作,在本工程测量放线操作的人员须具有测量放线工作经验, 至少3人具有测量放线岗位证书 1.10.2设备配置 3、质量控制 2.1质量过程控制 (1)测量项目经理要按照施工进度和测量方案要求,安排现场测量放线工作,作好施工测量日志' (2)现场使用的测量仪器设备应根据《测量仪器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检校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后立即将仪器设备送检。

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及费用核算实施细则【最新版】

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及费用核算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核算对象 第三章项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第四章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核算对象 第三章项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第四章核算办法 第五章附则 各市、县(区、市)水利(水务)局、物价局: 为了规范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定供水价格提供依据,特制定《广东省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价格和水行政主管,要按照《价格法》和《水利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定价成本、费用审核,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广东省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促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为核定供水价格提供依据,根据财政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清产核资办法》和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管理。 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是指供水单位将地表水或地下水通过栏、蓄、引、提(抽)等水利工程设施向用水户直接提供生产、生活以及其他用水的生产成本、费用。

第三条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的基本原则是:客观地归集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在各供水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及时核算供水生产成本、费用。 第四条水管单位必须加强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成本费用核算制度,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完善供水计量设施,确定供水计量点,落实各供水对象的供水量,建立健全成本费用责任制。 第二章核算对象 第五条水利工程供水应当按不同用户分为农业、工业、生活、水力发电,自来水厂及其他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对象。 第六条水管单位实行统一核算但内部又分环节(或级次)管理的水利工程供水,可按管理环节(或级次)确定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对象。 第三章项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第七条为了归集和分配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准确核算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水管单位应在设置的“供水生产”、“营业费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x〔x〕1号)、《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x〕169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作用,现结合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为抓手,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广泛征询意见,民主决策,确保群众利益,明确工程管护责任,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2.责权一致,有机统一。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处理好责、权、利关系。 3.科学发展,探索创新。凡符合中央精神,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管理模式,均可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现有管理模式,不搞“一刀切”,实行宜包则包、宜租则租等运行管理形式,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5.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按照“成熟一个、颁发一个,完善一个、移交一个”的程序,逐步推进改革工作。 (三)目标任务 到x年底,基本扭转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缺位,管护责任不明确,工程效益不能正常发挥的局面,建立适应区情、水情与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一是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 二是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三是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四是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经费保障机制;五是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管理监督机制。 二、改革范围 区级、乡镇人民政府及以下管理的各类小型水利工程(不含当年新建和在建小型水利工程),具体如下: 1.公益性工程:小型水库4座,防洪堤防15处,黄河堤防1处,控导工程17座,灌排泵站27座,抗旱机井296眼,中小型x5座,支沟76条226公里,斗沟121条9 2.53公里,农沟1782条1367.31公里,各类配套建筑物4680座。 2.准公益性工程:支渠120条471公里,斗渠51条179.03

浅谈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工程管理

浅谈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工程管理 水利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之一,发展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工程建设管理也在不断提高,并逐渐由传统型的经验管理模式转换为现代化的管理模式。 标签: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1 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首先,可以确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全部落实到位,为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保驾护航,进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其次,有效节约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资源,促进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的持续进步;最后,保证水利工程的实际作用可以有效发挥,为民众生活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 2 水利工程建设前期的要点分析 2.1 施工准备的要点分析 基于水利工程点多面广的特征,需要结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同时要做好物资和材料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规格型号储备石料、砂、石子、水泥等建筑材料,并提前配送原材料到有资质的试验室,做好原材料检验和砂浆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试验,为主体施工做好充分准备;还要提前做好测量放样工作,按监理提供的测量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校测其基准点的测量精度,进行施工区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地形复测及各开挖控制点,开挖边线的放样;还要做好施工料场、仓库等临时建筑和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机械设备要有备用数量,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 2.2 做好建设施工前的勘察规划设计 (1)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要点的分析。进入水利工程现场勘测和观察时,不仅要查看工程地点情况,还要对周边区域做好考察,特别是要了解当地的地势、地形、环境、土壤等,对工程建设中,容易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梳理,把一些容易出现的问题事前解决,避免出现临时处理,仓促上阵的不利局面,保证施工符合实际,满足生产生活。(2)做好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前需要进行实地考查,了解当地基本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做好前期规划与设计。 3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水利建设管理和管理权力和责任不明确 政府是水利建设的重要部门,也是整个水利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的重要角

张掖市水价管理办法(2020)

张掖市水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促进我市供水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类供水价格行为。包括:农业灌溉、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国营农牧场、利用水利工程供水的其它单位以及城市供水企业管网范围内的居民生活、工商业、行政事业、特种行业等用水。 第三条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第四条价格制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遵循保护资源、保障基本、节约用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市发改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县区发改部门负责辖区内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第五条用水定额按照《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执行。 第六条城市供水价格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七条建立与取水许可制度相配套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各供水单位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水资源费核入供水价格收取。 第八条建立与排污许可制度相配套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污水处理费按城市供水范围,根据用水户的实际用水量随供水价格一并计量收取。 第二章水价的制定 第九条水价实行季节水价、阶梯式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等形式。 第十条水价的制定和调整,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执行。不跨市州省属、市属跨县区的水利工程用水价格,由市发改部门、水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不跨县区的市属水利工程和县区属水利工程用水价格,由县区政府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价格,由县区政府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对已实行产权改革的民办、民营中(小)型水利工程中的用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县区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具体价格水平由供用水双方在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各类用水实行定额管理,定额内用水执行标准水价,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及价梯式水价等形式。对供水水源受季节影响较大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可实行丰枯季节水价或季节浮动价格。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 (试点)县绩效评价办法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和中央、省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系列重要部署,按照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粤水建管〔2014〕69号)中确定的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为进一步检验、巩固改革的成果,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全省的改革任务,实现小型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标和原则 本办法所称的绩效评价是指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中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经费、探索工程管理模式、工程管护情况等绩效目标,通过一定的评价方法和统一的评价标准,综合评价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承担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全国示范县和全省试点县(市、区)。

对每个有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县(市、区)单独进行整体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内容、方法和结果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改革的工程覆盖率、产权明晰、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管养经费保障、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管理工作运行现状及探索工程管理模式等方面。 绩效评价采用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具体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评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优秀)等级;得分70分(含70分)-84.9分,为合格等级,3个月内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得分70分以下的,公益性水利工程“两费”(工程管养经费和管理人员经费)落实率不足90%的,一票否决,为不合格等级,将全省通报批评,并采取惩戒措施,责令6个月内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四、绩效评价程序 (一)申请:凡符合评价范围和条件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根据水利部和省的要求一并提交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及其它绩效评价佐证资料。 (二)绩效评价: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绩效评价申请报告后,应于20个工作日内会同级财政部门组织绩效评价。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及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王家鹤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及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王家鹤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水利工程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水利工程建设能够在 很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能够保障水利工程的用水,因此进一步加 强对其的研究非常有必要。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施工技术以及管理非常重要,但是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在实际应 用中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优化,从而能够更好的确保工程的质量,促进社会 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问题及管理措施。 关键词:水利工程;技术施工;管理措施 前言: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较为复杂,现场管理工作难度也较大。企业应当进一步提 升对现场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人员重视对技术人员和施 工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及安全教育,结合不同工种,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保障每个 工种均了解自身工作职责,促使每个环节的工作均达标。此外,还需要对施工进度 进行合理管理,管理部门和不同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促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作用 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1、水利工程的施工特征 1.1地质环境对施工要求很高 我国水利工程一般位于河流湖泊附近,地质环境比较复杂,而水利工程建设 对地质环境、气象气候和水文条件要求较高。例如,为了不影响原有的水面建筑物,有必要保护原有建筑物,并采用围堰来维持原有地基,采用分流方式分流下 游水,施工后进行水资源分流和水运。可以开始建设。 1.2提高施工质量的重要保证 建筑的数量通常很大。由于我国建设相对落后,大部分水利工程为单项工程,因此每项工程的建设都会增加建设工作量。如果工程种类繁多,由于受到强度工 程或自然环境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将更加困难。合理的施工前规划和布局,完 善的管理制度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合理的规划和有效的施工是提高施工 质量的重要保证。 2、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制度不健全及监管力度不够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面的不健全也是监管力度不够的主要原因。该行业 没有成型的管理体系、安全规范,让监管的部门没有奖惩的依据,对企业进行相应 的惩罚处理也是“师出无名”。制度的不健全、监管力度的低下,使得水利工程行业 进入门槛较低,行业进驻较为简单,导致水利工程企业能力参差不齐,这也很大程度 上滞缓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发展。 2.2行业安全意识低 水利工程需要施工的场地复杂多样,难以从客观上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的多发也让许多技术人才在选择从事这项工作时望而却步。其次,水利工程属于新兴 行业,许多企业并不重视,也没有看到水利工程未来的发展,看不到利益,就希望降低 成本,在工程中用一些劣质材料,这极大程度上会给人民生活带来安全隐患。所以, 提高行业的安全意识,重视水利工程安全是很有必要的。 2.3技术管理水平低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

水利部文件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 2007年11月20日以水财经[2007]470号文印发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行为,准确、科学地核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是指供水经营者或政府有关部门在科学、合理确定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核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行为。 第二章水价构成 第四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 第五条供水生产成本是指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工薪酬、直接材料、其它直接支出、制造费用以及水资源费等。 1、职工薪酬。是指水利工程供水运行和生产经营部门职工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

资(指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货币报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基本保险费。 2、直接材料。包括水利供水工程运行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原水、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以及其它直接材料等。 3、其它直接支出。指水利供水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除职工薪酬、直接材料以外的与供水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供水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观测费、临时设施费等。 4、制造费用。包括供水经营者所属生产经营、服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运输费、设计制图费、监测费、保险费、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试验检验费、季节性修理期间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5、水资源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和核算。 第六条供水生产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合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在供水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资料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分析及应用优选稿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 分析及应用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分析及应用摘?要:水利水电工程是综合利用水资源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水利水电工程是国家基础建设中重要的一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水利水电工程具有规模大、投资大、施工周期长、社会影响效应大的特性。因此,为促进国家水利事业的发展,加强水电能源建设,就必须强化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的基础工作,对工程的“四控制,两协调”进行多元化管理,从制度、人员、技术等多方面进行考虑。以此才能使水利水电建设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和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对于“四控”管理国家相应的法规、管理课件、论文阐述的较多,再不探讨,本文主要结合以水利水电建设期现场实际管理做为研究课题,对工程建设期内场建设管理进行研究和讨论。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能源需求的日益增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也逐步走向高速发展的道路。随着建筑产业高标准发展要求,以往的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期的管理模式已然与当前的市场要求渐行渐远,所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急待加强和改进,必须强化最基本的管理环节、安全投入工作以及工程建设期各项作业环节“四控制和两协调”以

此才能使水利水电工程达到预期的目标,实现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一、加强招标和合同细化管理,未雨绸缪,全面考虑 工程开工建设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工期较长,施工环境复杂多变,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会接憧而来,应接不暇。做为工程建设的管理者,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施工、监理、设计等等各个参建单位为了完成各自的任务,或多或少的会不停的推卸自己的责任,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在某种角度讲,是一项互相推卸责任的过程,在工程建设前的招标和合同签订时,就应该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进行详细的考虑,细化其中的条款,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的前提下,充分了解工程实际情况,确保各项条款全面、真实、有效果。 二、加强设计比选、设计优化 工程前期设计建设单位要多方必选,一个好的设计方案、设计优化思路以及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仅关系到工程的质量保证和投资收益,还是工程是否顺利开展的一个关键重要因素。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层出不穷,如果设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经验较为丰富,设计的工程,简洁美观,经济实用,就会使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降到最低,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附件 1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镇供水价格行为。 第三条城镇供水价格是指城镇公共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商品水价格。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镇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地方定价目录的规定执行。 1

第二章水价制定和调整 第六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第七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供水准许收入。应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各类用户用水价格。 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第八条供水企业准许成本包括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由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核定。 第九条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其中:(一)有效资产为供水企业投入、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可计提收益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不包括与供水业务无关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不能提供价值有效证明的、由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的资产,以及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 (二)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其中:权益资本收益率,按本定价周期初始年前一年国家10 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3 个百分点核定;债务资本收益率, 2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情况调研报告 一、落实文件精神工作概况 按照国务院《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滨州市灌区管理体制及经营机制改革意见》的要求,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博兴县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处于2003年在全处实行了“定员、定岗、定责、定酬”的管理模式,建立职责明确、政事分开的工程管理体制。将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激励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自2003年以来对打渔张引黄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灌区工程节水效益显著。 二、地方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改革性文件 滨州市人民政府以滨政发[2003]46号出台了《关于灌区管理体制及经营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博兴县水务局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打渔张引黄处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灌区主管单位——博兴县打渔张引黄灌溉管理处以博水灌字…2003?7号出台了关于在全处进行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有关制度、办法。 三、地方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拟采取的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滨州市水利局以滨水农字…2003?12号下达了关于灌区

管理体制及运营机制改革的意见。市府灌区改革意见中规定:灌区实行用水计量和按方收费制度。灌区供水中心向县(区)供水中心一律实行计划供水、订单供水,申请用水要预付费用,结算按双方核定的实际供水量计收水费,实行“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制度,提高水费计收管理的透明度。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水市场体系,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改革成效及政策性建议 ㈠、改革成效 1.工程管理改革: 近几年来,博兴县紧紧抓住国家对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有利机遇,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努力增加投入,大力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提高灌区综合效益。 2.人事管理改革: 打渔张引黄处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了职工的 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探讨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破除了“只上不下”的人事安排体制和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机制,逐步建立职工工资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 2、政策性建议: 目前,灌区管理单位性质界定为准公益性单位。多年以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doc 9页)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doc 9页)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发改价格[2006]31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 为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二)合法性原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供水成本。 (三)相关性原则。凡与供水经营无关的费用,一律不能计入供水成本。 (四)分类核算原则。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按供水对象和供水环节分类核算。供水对象分为农业、工业、自来水厂、水力发电、社会公益等;分环节(或级次)管理的水利工程供水,可按供水所分的环节(或级次)确定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对象。 第五条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必须以经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帐册为基础,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合理。 第六条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由合理的供水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 第七条供水生产成本是指水利工程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支出,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指水利工程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水资源费、水质检测费、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其他制造费用等。

陕西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 2004-6-4 9:56: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水事业的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供水条例》和《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内各地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及县级市供水价格行为。 第三条城市供水价格是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商品水价格。 污水处理费计入城市供水价格,按城市供水范围,根据用户使用量计量征收,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城市供水价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价格分工管理目录执行。 制定或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二章水价分类与构成 第五条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城市用水可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等五类。各类用水包括的范围为: 1、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 2、工业用水:工业生产企业用水。 3、行政事业用水: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用水。 4、经营服务用水:商业、宾馆、招待所、餐饮、物资、粮食、供销、外贸、信息、金融、房地产、书店、洗浴等用水。

5、特殊行业用水:桑拿、冲浪、足浴、室内游泳池、洗车、美容、舞厅等用水。 以上未包括的行业按使用性质划入相应用水类别。 第六条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成本和费用按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核定。以会计报表作为计算依据。 〈一〉供水成本是指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实际发生的购水费用)、电费、原材料费、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直接工资、水质检测和监测费以及其它应计入供水成本的直接费用。 〈二〉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三〉税金是指供水企业应交纳的税金。 〈四〉城市供水价格中的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 净资产=报告期资产-资产负债 净利润=净资产×净资产利润率 第七条输水、配水等环节中的水损可合理计入成本。 第八条污水处理成本按管理体制单独核算。 第三章水价的制定 第九条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第十条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为净资产利润率8~10%。具体利润水平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征求同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分别确定。 〈一〉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6%。 〈二〉主要靠企业投资的,包括利用贷款、引进外资、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方式

浅谈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及措施

浅谈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及措施 水利工程一般是对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合理科学的控制和调配,其施工周期长,受自然影响大。文章主要从水利工程的施工技术内涵和特点出发,主要总结了施工技术的关键措施和主要的施工技术等内容,为同行工作提供一些借鉴。 标签: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内容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对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很多施工技术在水利工程项目中获得不断的开发创新,促进了我国水利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水利工程施工受到自身特有属性和自然环境的双重影响,其施工建设呈现出明显特征,相关参建人员应还重视对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本文即对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探讨。 2 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及其特点 水利工程作为一项复杂性高、系统性强的工程,其设计涉及领域多、囊括部门繁杂,决定了其施工过程需要多种多样的工种和单位进行联合作业。其水利工程的施工现场多位于自然地理条件复杂的偏远山区,施工工况面临的问题多。水利工程施工技术的主要特点包括:(1)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场地一般是河流、湖泊,其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复杂,对水利工程的安全性能要求高,故需消除水利工程的施工隐患,降低施工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对地基进行相应的特殊处理,保护下游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由于水利工程自身构造结构的复杂性高,每一个施工环节对工程质量的影响都十分重要,故其施工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施工规范和施工标准,特别是水利工程建筑的防渗、承压及耐磨质量都必须符合相应标准,从而保证整个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3)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具有变化发展性质,其施工技术易受到高科技和新发明、新设备和新标准的影响,施工面貌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新型施工自动化机械的发明和应用,使得工程施工的机械化程度得到极大的提升,水利工程施工进入自动化施工的程度越来越高。(4)水利工程施工一般在河流之上进行施工,受到季节、温度的影响明显,且冬季施工的施工环境相对恶劣,水利工程施工方式方法受到一定的限制。其施工工期一般选择河流的枯水期,故水利工程冬季施工技术水平要求高,其需要保证较高的工作效率并在枯水期完成施工。施工前,选择的施工时间应避开汛期,建立并完善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从而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完成。 3 水利工程施工关键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关键技术是水处理措施,具体包括防渗技术、防水措施和堵漏措施。若水利工程基面四周基坑降水达不到应有水平或为抢进度,强行在不具备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行为,准确、科学地核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是指供水经营者或政府有关部门在科学、合理确定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核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行为。 第二章水价构成 第四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 第五条供水生产成本是指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工薪酬、直接材料、其它直接支出、制造费用以及水资源费等。 1、职工薪酬。是指水利工程供水运行和生产经营部门职工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指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货币报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 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基本保险费 2、直接材料。包括水利供水工程运行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

的原材料、原水、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以及其它直接材料等。 3、其它直接支出。指水利供水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除职工薪酬、直接材料以外的与供水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供水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观测费、临时设施费等。 4、制造费用。包括供水经营者所属生产经营、服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运输费、设计制图费、监测费、保险费、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试验检验费、季节性修理期间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5、水资源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和核算。 第六条供水生产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合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在供水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资料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销售服务费,代收水费手续费,销售部门职工薪酬、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2、管理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的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供水经营者管理机构经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土地(水域、岸线)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镇供水价格行为。 第三条城镇供水价格是指城镇公共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商品水价格。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镇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地方定价目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水价制定和调整

第六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第七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供水准许收入。应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各类用户用水价格。 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第八条供水企业准许成本包括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由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核定。 第九条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其中:(一)有效资产为供水企业投入、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可计提收益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不包括与供水业务无关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不能提供价值有效证明的、由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的资产,以及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 (二)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其中:权益资本收益率,按本定价周期初始年前一年国家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3个百分点核定;债务资本收益率,参考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与供水企业实际融资结构和借款利率核定;资产负债率参照本定价周期初始年前3年企业实际资产负债率平均值核定。政府投资供水项目准许收益率从低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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