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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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南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南昌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

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行为,充分利用社会专业组织机构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社会效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外省关于项目代建管理经验,结合南昌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项目投资主体单位或建设单位依照规定的程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项目建成后交付给建设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实行代建制度管理的局属学校(单位)新建、迁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第四条南昌市教育局对局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工作进行指导,项目学校(单位)委托代建单位,接受委托的代建单位组织实施代建工作。

第五条实行代建制的局属学校(单位)项目,可以采用全过程代建或者阶段代建的方式。

全过程代建,是指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移交,对项目进行全过程代建管理的方式;阶段代建是指从初步设计批复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移交,对项目进行阶段性代建管理的方式,可分为前期工作代建和建设实施代建。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委托

第六条代建单位具备的资质及基本条件

(一)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独立履约能力;

(二)须在本市注册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具备相应的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三)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在同类工程服务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和行业声誉。

第七条代建单位人员配备

代建单位在项目实施前编制代建实施大纲,大纲应附项目组成员明细表,人员名单由项目所涉及到的不同阶段的相关专业组成,并需具备相应职称,其中须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项目组成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项目学校(单位)同意。

第八条代建单位的确定

通过政府授权、采购、招标等方式确定代建单位。

第九条代建合同的签署

(一)代建合同应根据具体项目,明确代建项目的范围、内容、标准、时限、安全、质量、造价控制、双方的权利义务、奖惩及其他尚需约定的条款等内容。

(二)代建合同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签署,并报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章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根据项目需求和功能定位提出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建设标准;

(三)参与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审查,对设计及变更的合理性提出建议;

(四)协助项目代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五)对项目代建单位依照本办法规定代编并提交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进行审核、审定,以及上报;

(六)筹措资金;

(七)根据经审定的项目建设支出预算拨付建设资金;

(八)监督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工程验收;

(九)应承担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项目法人的主要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在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主要有以下工作:

(一)制定代建项目管理目标,并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督促、指导和管理,项目竣工后对代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代建单位上报材料的审核、审定,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定期编制项目建设的进度简报,并上报相关部门;(四)根据校园整体规划,编制设计任务书;

(五)提出项目建设标准;

(六)根据设计文件、建设标准,对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七)配合代建单位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商沟通工作。

第五章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项目前期工作代建单位应当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与该阶段相关的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行政许可手续;

(二)依法组织项目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并将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法人备案;

(三)依法和项目法人作为共同一方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四)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五)代办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消防等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六)项目其他前期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单位应当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在代建工作启动之初编制项目管理规划方案,并报项目法人批准。

(二)组织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与项目法人沟通协调,保证在功能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法人的需要;

(三)负责组织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作,经项目法人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批;

(四)依法组织项目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并将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法人备案;

(五)依法和项目法人作为共同一方与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项目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法人备案;

(六)代编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交由项目法人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按批准的投资计划和政府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提出项目用款申请,由项目法人审查后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申领资金;

(八)按月向上级监管部门和项目法人报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代编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九)代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必须履行的报批手续和消防、人防、市政等竣工验收前必须履行的报批手续;

(十)组织项目施工,负责代办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报批手续;

(十一)协助监理单位组织项目中间验收,会同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

(十二)负责代编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经项目法人审查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十三)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市财政局批准的资产价值,根据项目产权归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四)办理代建项目资产移交手续后,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报送项目代建总结报告。

第六章代建单位的主要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审

(一)代建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代建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局报市发改委审批。

(二)代建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上报时,应完成项目规划选址、动拆迁初步评估、用地权属、环评审批、主要设备和水电气等配套工程的征询和询价等工作,并附相应资料。

(三)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发改委批复后,代建单位将相关资料一并报项目学校(单位)备案。

代建单位必须在项目建议书批复一个月内上报代建项目进

度计划安排表。

第十五条土地手续办理

代建单位负责做好“土地意向书”签订、定界、“土地划拨协议”签订等工作,负责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前期相关手续。协调动迁主体单位完成项目用地涉及的动拆迁及“三通一平”等工作。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招标

(一)工程设计、勘察、监理如采用公开招标,代建单位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信息表、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审定通过后上网发布招标信息;进入招标程序后,代建单位应及时上报项目学校(单位)关于投标单位的报名、发标、开标等相关信息。

(二)工程设计、勘察、监理如采用邀请招标,代建单位必须把招标邀请名单、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报招标监管部门审定通过后方能发标。

(三)评标完成后,代建单位负责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文件等完整的招投标资料交招标办存档。

(四)设计、勘察、监理合同须经项目学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

(五)设计招标完成后两周内,由代建单位根据专家评标意见完成设计方案的优化;代建单位会同项目学校(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召开设计方案审核会,审核通过后,由建设单位对设计方案盖章认可,由代建单位交项目学校(单位)报市教育局审定。

(六)代建单位负责将审定后的项目设计方案报市规划部门审批。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后如有重大修改、外立面有明显调整变化的,代建单位必须将修改后的项目方案交项目学校(单位)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七条扩初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和报审

(一)代建单位应根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建设投资、建设规模、内容和建设标准以及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扩初设计并编制概算,编制深度应达到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完成后,代建单位应组织内部会审,概算投资额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投资额发生变化的,须提交投资分析报告,附由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代建单位公章后的会审单,一并报项目学校(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如需调整,代建单位须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扩初设计、概算落实修改工作,视项目具体情况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三)建安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扩初设计和概算应当采用专家预审会形式组织预审。代建单位根据预审会各专家意见,负责落实扩初设计和概算的修改工作,修改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对于市发改委下达的概算批复及概算审核对比表,代建单位须及时报项目学校(单位)备案。

第十八条施工招投标管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代建单位须负责具体协调配合工作。

(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前,代建单位应将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及完成情况表报项目学校(单位)。当工程项目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后,代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三)代建单位须将招标信息表、经审图公司盖章后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代建单位内审后的招标文件(附会审单)及工程量清单报项目学校(单位)审定后,再上网发布招标信息。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在已审查施工图的基础上,力求全面、完整,同时应严格限制招标文件中的暂估价。

(四)代建单位须把投标单位报名、发标、开标等有关信息报项目学校(单位)备案,并提前通知项目学校(单位)评标时间、地点。商务标回标分析工作由招标代理单位完成后,须报项目学校(单位)再进入后续招标工作。

(五)评标完成后,代建单位负责将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施工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等完整的招投标资料交项目学校(单位)存档。

(六)对于暂估价的招标,代建单位须将具体采购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内审后的招标文件(附会审单)、技术参数、招标控制价、图纸等报项目学校(单位)审核后方可上网发布信息。评标完成后,代建单位须将完整的招投标资料交项目学校(单位)存档。

第十九条施工合同管理

(一)工程施工招标完成后,代建单位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投标文件承诺条款及最终报价,及时组织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安全合同及廉政协议的签约工作。代建单位须对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价款、结算方式、施工优惠承诺、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及处罚条款等内容进行预审。

(二)代建单位须将预审后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报项目学校(单位)审核确认后再签订。

(三)暂估价中的分包工程待招标完成后,由代建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组织合同的签约工作,代建单位须对分包合同严格审核,分包合同结算条款必须服从总包合同,并将审核后的分包工程合同报建设单位和市教育局审定备案。

(四)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为合同甲方,代建单位作为建设单位代理人一并签字盖章。

第二十条工程施工管理

(一)项目正式开工前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施工前,代建单位须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程项目中有关图纸设计交底、基础验收、隐蔽工程及主体验收等重要工作环节,代建单位须通知项目学校(单位)派人参加。特别对于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例如基坑工程),代建单位除通知项目学校(单位)参会时间外,另应提前上报有关专项评审方案,并在论证会后将专家审查结论报告报项目学校(单位)备案。

(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代建单位须根据项目要求和代建投标承诺,委派相应专业人员负责现场管理及协调工作,同时应参加监理单位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并及时将相关会议纪要报项目学校(单位)。

(三)代建单位须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管理目标要求,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使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上形成较为完整的管理机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四)代建单位须对本单位代建的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对在建工地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高空坠落等危险源以及文明生产、工地值班和安全台账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要督促受检单位及时整改。

(五)代建单位须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控制和执行。如发生延期的,应找出延期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调整进度,使工期得到有效控制。每月25日前,代建单位须向项目学校(单位)提交各阶段项目进度报表。

第二十一条投资控制

(一)代建单位负责对估算、概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阶段决算、竣工决算进行全面审核。

(二)代建单位须严格按照工程概算批准内容、经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工程合同实施项目建设。

(三)代建单位在施工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由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并

签字,加盖代建单位公章后上报项目学校(单位)。

(四)代建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把好材料进货、质量、价格关,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签证的审核工作,并做好材料的封样工作。施工现场签证凡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五万元以下须经代建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代表)以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实施;五万元以上须由上述四方签字确认后附签证事由及原因、附图纸及详细清单报项目学校(单位)审定后实施。否则在结算时不予认可。

(五)若因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内容超出概算批准范围的,致使工程投资发生变化,代建单位必须将工程内容调整预算书上报项目学校(单位)审核,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代建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概算内容组织施工,否则调整内容在工程决(结)算审计中不予认可。

(六)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概算批准范围内提出的必要的设计变更,代建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编制调整预算,并组织专业人员分析变更对项目造价的影响,按影响程度对照相关规定办理。

(七)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室外总体等各阶段竣工后须编制阶段决算,如与预算指标比较存在偏差,代建单位必须分析原因,并在各阶段完成后三周内报项目学校(单位)审核。因代建单位管理原因造成的偏差,工程审价不予确认。

第二十二条工程价款支付

(一)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款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项目的建设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账户管理单位与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资金申请、拨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并接受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

(二)代建单位应根据相关工程合同约定,委派有资质的造价人员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核准后经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在每月20日前将资金申请用款表、工程量月报表及审批表一并报项目学校(单位)审定,在市财政局批复的资金计划额度和内容范围内办理支付手续。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

2、工程进度款申请应由建设单位、代建、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办理;

3、项目费用中涉及到需要先行垫付的现金,需遵照现金支付管理条例,不得随意支付现金。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

(一)工程项目竣工后,代建单位应负责完成竣工备案制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代建单位应通知项目学校(单位)派员参加。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代建单位负责将工程全部竣工资料报项目学校(单位),项目学校(单位)组织内审工作。

第二十四条项目资产入账、权证办理和资料归档

(一)资产入账。代建单位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通知单交给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固定资产入账工作。

(二)权证办理。代建单位负责做好项目权属登记工作。

(三)资料归档。代建单位负责将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报新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同时报建设单位。

第七章代建服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代建项目的代建服务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在工程待摊投资中列支并在《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中约定。代建服务费用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结算、审计等阶段的管理成本、人员工资及福利、应缴税费和合理利润、创新创优成本等。代建服务费按项目概算总投资计提,费用标准见附件。

第二十六条实行分阶段代建的项目,概算中的代建管理费原则上按前期工作阶段占 30% 、建设实施阶段占70%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比例由项目法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代建单位确定方式而定。

项目代建管理费不包括代建单位自行承担的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代理、预算编制等服务费用。代建单位直接承担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代理、预算编制服务的,由项目法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具体费用在项目代建合同中约定。

第八章代建单位的考核

第二十七条代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建立代建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由项目学校(单位)、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代建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建立代建单位绩效档案。

第二十八条代建绩效考核分为优、良、中、差四等,考核为优、良的按代建管理费的10%以内进行奖励,考核为差等的按代建管理费的10%以内进行处罚,具体考核办法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九条在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串通舞弊、索贿受贿、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室或其他有权机关追究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代建单位不得从事其代建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监理、监测、施工、材料供应等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业务。代建单位负责人对建设项目实行责任终身制。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须按照国家、南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本办法与上级代建制管理办法有冲突的,以上级管理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南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体艺字[2009]48号关于“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 影评大赛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民办学校: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于2009年10月在南昌举办,为了加强中国电影与少年儿童的联系与沟通,点燃少年朋友对中国电影的关注热情,为中小学生提供电影评论的平台,丰富中小学生的校园生活。根据电影节执委会总体方案的要求,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南昌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 全市中小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的通知》(洪教体艺字[2009]21号)文件精神,组织学生在观看《买买提的2008》、《长江七号》、《梅兰芳》、《高考1977》等十一部优秀国产影片的基础上,通过撰写文章的形式,表达出自己对影片人物及电影表现手段的感悟和理解。各中小学校密切配合,组织参赛人数近10万余人,共选送优秀影评文章1200余篇。经过专家认真评审,共评出特等奖9名,一等奖21名,二等奖45名,三等奖60名,优秀组织奖15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影评大赛获奖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在此次大赛中获奖的同学们今后还将继续努力,多角度观察生活、多渠道汲取优秀文化营养,使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文化修养不断得到提高。 附件:“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获奖名单 二00 主题词:教育中小学生影评活动获奖情况通报 抄报:第十八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 “金鸡百花杯”南昌市中小学生影评大赛活动获奖名单 特等奖(9个) 小学组 一等奖(7个) 二等奖(15个)

思路渗透南昌教育局,误伤北师大主站

作品:思路渗透南昌教育局,误伤北师大主站作者:A11riseforme 来自:法客论坛– F4ckTeam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e17368112.html,/

其实我这次依旧是个标题党,虽然说是思路党,但还是用了点工具的。。我来想想。。有cmd,nmap,浏览器,应该就没了。。。 这个站前前后后大概搞了将近两个星期的样子,差不多就是每天放学回来撸一撸,然后慢慢搞的。。。只可惜最后还是没搞下来,如果再细心点的话应该就差不多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在搞这个站的过程中,不小心就把北京师范大学主站给OOXX了(真的是不小心。。。) 搞这个站完全是没有恶意的。。只是想起来初中的时候每次都是期中期末考试十五分钟之后,考试答案准时出现在这个网站上,我就很好奇,答案是早就放在这个服务器上还是十五分钟之后管理员才用U盘拷上来的。。好奇害死猫,于是我这次就好奇的想进服务器看一看,最后的结果是虽然没有拿到服务器权限,但是依然获得了浏览服务器全盘及下载的权限,以后要是答案先发出来了,我把它下载下来,嘿嘿。。。。。。 直接说目标站好了,百度搜南昌教育局,第一个就是他了,https://www.360docs.net/doc/8e17368112.html,/index.htm 再说个题外话,当时我的电脑给放起来了,只好用我爸那台06年的电脑来搞了,开着酷狗还有个chrome就差不多把内存给占完了、、、实在没有工具,临时下了个nmap,这个工具应该不算差吧。。 还是老规矩,点开网站到处撸一下,把基本的信息收集到。 https://www.360docs.net/doc/8e17368112.html,/fucker

Apache/1.3.41 Server at 218.64.77.2 Port 80 1.3.XX版本,这么老的apache想不到市级教育局在用。 换个大小写就返回404,说明不是windows的 乱撸了一阵,发现整站都是静态的,没有任何参数点传入,不过有一个小小的问题。。。http://218.64.77.2/images/ 它允许列目录了。。。 虽然现在没啥用,留着。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开展年轻干部双向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开展年轻 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党字[2014]13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4.04.01 【实施日期】2014.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开展年轻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的通知 (洪教党字[2014]13号) 各直属学校党组织,局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提高市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拓宽干部培养渠道,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拓展工作视野,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担重任的年轻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关于在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开展年轻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的意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市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学校选派年轻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局机关下派基层学校挂职锻炼对象为年龄在40岁以下的科级及以下干部;学校上挂局

机关锻炼的干部,原则上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的副校级后备干部或45岁以下的校级干部(因工作需要,个别特殊岗位可放宽条件)、身体健康。 二、挂职锻炼的名额和时间 今年局机关下派基层学校挂职锻炼的名额为2名,学校上挂局机关锻炼的名额为4 名,时间为一年。 三、选派办法和要求 1、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学校党组织根据文件要求,按照选派条件,确定合适人选,并将推荐材料和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有关材料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2、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从局机关各处室、各学校推荐人选中提出建议挂职人选和挂职岗位,报请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3、各处室、各学校党组织要严格把好选派关,坚持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举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附件:挂职锻炼干部推荐表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 附件 挂职锻炼干部推荐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南昌市第二届小学教师优质课比赛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南昌市第二届小学教师优质课比赛活 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技字[2013]12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3.05 【实施日期】2013.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南昌市第二届小学教师优质课比赛活动的通知 (洪教技字〔2013〕12号) 各县(区)教体局、新区(开发区)教办,市属、民办、事业单位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现代教学技能的整合,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同时选拔优秀教师参加江西省2013年小学优质课比赛活动,南昌市教育局定于2013年4月 16-18日举办南昌市第二届小学教师优质课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南昌市在岗的小学教师。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3月31日截止 报名地点:各类学校到所在辖区报名 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学科、内容、赛课安排和方式 1、比赛学科 比赛每年设定4门学科,语文、数学为保留项目,其他学科隔年轮换。2013年的比赛学科为语文、数学、思品、音乐。 2、教学内容: 参加评选的优质课内容由参评教师确定。数学侧重“起始”课或相对独立的内容;语文课、音体美的课型选择不限,但教学内容应适宜异地现场教学。 3、赛课安排 现场上课: 40分钟 综合才艺表演: 5分钟 4、比赛方式 (1)预赛: 各县区教体局电教站组织安排进行预赛选拔,各县区每个学科可以推荐一名参赛教师参加市级比赛。市直学校南师附小每个学科推荐一名参赛选手参加市级比赛。 (2)市级比赛: 通过预赛选拔参赛选手进入市级比赛。市级比赛,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并根据成绩选出二名语文、数学选手参加江西省2013年小学优质课比赛活动。 5、评课标准 1.体现教师先进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思想; 2.体现教师充分运用现代教学技艺,构建优质课堂;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妇女联合会 洪教政字[2007]18号 关于建立南昌市网上家长学校的决定 各县区教体局(社发局)、妇联、市属学校、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重要作用,帮助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解决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家长素质,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妇联决定建立南昌市网上家长学校,搭建起一个开展家庭教育的工作平台、宣传平台○和学习平台。 南昌市网上家长学校由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妇联、苏州东大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三方组建,隶属南昌市家长学校分校。南昌市网上家长学校校部设在南昌市第三中学高中部内。 南昌市网上家长学校将通过多种有线无线网络技术,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体系,为家长提供各种

教育子女的现实教材,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家教基础。它将成为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又一重要载体。 附件:1.南昌市网上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名单 2.南昌市网上家长学校专家名单 3.南昌市网上家长学校指导教师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妇女联合会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决定 抄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妇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宣传部 雷武江副书记、周关常委、姚燕平副主任、罗慧芬副市长、 侯捷副主席 抄送:市文明办、团市委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65份)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技字[2007]24号关于2007年度南昌市中小学网上冬令营活动 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教体局、市属学校、厂办学校、民办学校:为了拓展中小学生网络活动和交流的空间,进一步丰富广大中小学生寒期生活,根据市教育局(洪教技字[2007]3号)文件精神,我局成功地举办了2007南昌市中小学网上冬令营活动,得到了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和大年度力支持。据不完全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有一百多所学校的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共上传作品4200余件,其中不少为优秀作品。 本次活动经专家组认真评选,根据各校获奖作品数量的多少,共评出先进集体12个,优秀指导老师184名,获奖作品290件。其中:作文一等奖20名,二等奖78名,三等奖112名。绘画一等奖13名,二等奖19名,三等奖37名。智慧大冲浪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5名。 希望各获奖选手再接再厉,充分利用好南昌市教育信息网“绿色上网”通道,积极参与南昌市教育信息网举办的各项活动。 附1:2007年度南昌市中小学网上冬令营活动先进集体名单 附2:2007年度南昌市中小学网上冬令营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名单附3:2007 二 主题词:教育中小学网上冬令营通报 抄报:江西省电教馆、江西省装备仪器站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8份)

附1:2007年度南昌市中小学网上冬令营活动 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区 西湖区教体局 东湖区教体局 二、先进学校 南昌市羊子巷小学 南昌市珠市小学 南昌外国语学校 南师附小 洪都中学 南昌市第二十三中学 南昌市松柏小学 邮政路小学 育新学校 滨江学校

附2:2007年度南昌市中小学网上冬令营活动 优秀指导老师名单 一等奖 邓桂芳邮政路小学 张强南昌市桃花一村小学 杨娜南昌市上河街小学 洪皓南昌市第十中学 黄斌育新学校 赵晨伟南昌市二职 李琳邮政路小学 李姗珊南师附小 李云桥南师附小 熊琳邮政路小学 徐文峰育新学校 曹丽南昌市朝阳小学 涂莉青山湖学校 涂毛毛右营街小学 涂程煌南昌市广南学校 熊美兰银星艺术学校 陈莹洪都中学 凌惜墨南昌外国语学校

南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六: 南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南昌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 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行为,充分利用社会专业组织机构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社会效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外省关于项目代建管理经验,结合南昌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项目投资主体单位或建设单位依照规定的程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项目建成后交付给建设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实行代建制度管理的局属学校(单位)新建、迁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第四条南昌市教育局对局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代建工作进行指导,项目学校(单位)委托代建单位,接受委托的代建单位组织实施代建工作。 第五条实行代建制的局属学校(单位)项目,可以采用全过程代建或者阶段代建的方式。

全过程代建,是指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移交,对项目进行全过程代建管理的方式;阶段代建是指从初步设计批复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移交,对项目进行阶段性代建管理的方式,可分为前期工作代建和建设实施代建。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委托 第六条代建单位具备的资质及基本条件 (一)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独立履约能力; (二)须在本市注册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具备相应的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三)须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在同类工程服务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和行业声誉。 第七条代建单位人员配备 代建单位在项目实施前编制代建实施大纲,大纲应附项目组成员明细表,人员名单由项目所涉及到的不同阶段的相关专业组成,并需具备相应职称,其中须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项目组成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项目学校(单位)同意。 第八条代建单位的确定 通过政府授权、采购、招标等方式确定代建单位。 第九条代建合同的签署

南昌市直属学校2019年全省中小学

南昌市直属学校2019年全省中小学 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教育局《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南昌市中小学(幼)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1.入闱面试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入闱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材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2019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

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4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由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学校解除聘用关系。2019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4.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具备有效成绩但未入闱的人员(含原报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已调剂入闱人员不再具备原报考岗位的递补资格。考生在原报考岗位与调剂岗位均可递补时,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不再继续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7月16日公布)。

南昌市教育局第二学期校历安排

南昌市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日制中小幼校历安排星期 月日 周次 一二三四五六日说明 1 20/ 2 21 22 2324 1、本学期中小学幼儿园于2013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一)正式上课。小学、幼儿园于6月28日、中学于7月4日放暑假。 2、期中考试时间:中学可安排在4月24日—26日(第10周)举行;期末考试时间:中学可安排在6月26—28日(第19周)举行;小学可安排在6月25—26日(第19周)举行。小学毕业考试可安排在6月21日举行。 3.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按省定时间进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按省规定时间即6月17日—19日进行,中考体育、理化实验操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各县区要继续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南昌市学前教育三年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3年)》,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抓好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六个校园”建设工程,开展“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做好“创文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好“尊师爱生”主题教育活动、“弘扬雷锋精神、建设心灵家园”主题读书活动、“素质教育月”活动、“中华经典诵读—豫章诵大赛”活动和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体育节活动;切实加强教师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做好第四届班主任技能竞赛活动。各幼儿园要认真学习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好、用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幼儿园继续实行办园水平等级评估。 4、节假日休息按上级规定执行。 5、下学期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13年9月1日开学上课。 6、本安排如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不符,则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执行。 2 25 26 27 28 1/ 3 2 3 3 4 5 6 7 8 9 10 4 11 12 13 14 1 5 1 6 17 5 18 19 20 21 22 23 24 6 25 26 2 7 2 8 2 9 30 31 7 1/4 2 3 4 5 6 7 8 8 9 10 11 12 13 14 9 15 16 17 18 19 20 21 10 22 23 24 25 26 27 28 11 29 30 1/5 2 3 4 5 12 6 7 8 9 10 11 12 13 13 14 15 16 17 18 19 14 20 21 22 23 24 25 26 15 27 28 29 30 31 1/6 2 16 3 4 5 6 7 8 9 17 10 11 12 13 14 15 16 18 17 18 19 20 21 22 23 19 24 25 26 27 28 29 30 20 1/7 2 3 4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贯彻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约谈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党字[2017]10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3.07 【实施日期】2017.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履责约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教党字〔2017〕10号)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南昌市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约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南昌市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约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四必谈”专项行动要求,推进局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进一步推进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约谈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任务 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各直属学校(单位)班子进行专题调研,专题调研做到全覆盖。调研后,约谈各学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反馈调研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提出工作要求。 二、内容步骤 第一阶段:对各直属学校(单位)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4月底前完成,内容如下: 1.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情况; 2.落实局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情况,各学校(单位)班子、党组织书记对落实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技字[2008]32号关于南昌市初中物理教师实验教学技能竞赛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全省初中物理教师实验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赣教装字〔2008〕20号)文件要求,南昌市教育局于2008年9月举办了全市初中物理教师实验教学技能竞赛。此次竞赛激发了全市广大教师参与实验教学研究的热情,同时对全市初中物理教师的实验教学技能进行了一次检验。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其中,初赛由县区教体局自行组织进行,复赛和决赛由南昌市教育局组织进行,竞赛项目有笔试、实验操作和自制教具三种。此次活动得到了各参赛学校的高度重视,广大教师精心准备,积极参与,充分展示了南昌市各学校物理实验教学的实力和水平。此次竞赛中涌现部分教师的自制教具构思巧妙,设计新颖,获得评委们一致好评,竞赛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同时此次竞赛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部分教师基本功还不够扎实、实验操作技能有待提高,有些报送的自制教具简单粗陋,不符合教学实际,自制教具精品不多。希望学校能够继续重视

并认真抓好实验教学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校内实验操作竞赛和自制教具活动,为提高全市的实验教学水平做出更大的成绩。 全市共有28个学校100余名教师参加了此次物理实验操作竞赛的复赛和决赛,现将竞赛结果通报如下: 一、团体组织奖(8个) 东湖区教学仪器站西湖区电教仪器站 安义县区电教仪器站湾里区电教仪器站 青云谱区电教仪器站青山湖区电教仪器站 英雄开发区电教仪器站红谷滩区电教仪器站 二、团体总分奖 一等奖:育新学校、洪都中学、南昌二十九中、 二等奖:南昌外国语中学、豫章中学、南昌铁路一中、南昌三中、八一中学、西湖区桃花中学、安义二中、 三等奖:南昌十六中、南昌二十中、湾里二中、南昌二十一中、青山湖区南钢中学、英雄开发区第二学校、 三、个人总分奖 一等奖: 南昌铁一中张洁南昌市洪都中学刘艳 南昌市远航学校陈志强东湖育新学校谢晨莉 南昌外国语学校张莉娟东湖育新学校董涛 南昌二十中杨雁豫章中学熊俊芳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关字[2015]1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1.28 【实施日期】2015.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洪教关字〔2015〕1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市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简称关工委)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青云谱区教科体局关工委等98个单位“南昌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罗萍华等100名同志“南昌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富有成效的工

作投身关心下一代事业,为努力推动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南昌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2.南昌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8日附件1: 南昌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南昌县莲塘一中莲塘四小莲塘一小 莲塘二中莲塘四中金沙路小学 莲塘三小莲塘七中莲塘五中 振兴路小学 进贤县进贤县教体局进贤三中张公学校 进贤县实验学校民和一小进贤二中 进贤一中李渡镇中心小学三里中心小学 新建县新建县教体局新建县实验小学新建县二中 新建县百兴学校新建县一中新建县竞晖学校 新建县五中新建县特殊教育学校新建县一小 安义县安义中学逸夫小学龙津小学 安义二中龙津学校 东湖区东湖区教科体局滕洲小学东湖小学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共青团南昌市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表彰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共青团南昌市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表彰2015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党字[2016]30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共青团南昌市委 【发布日期】2016.05.17 【实施日期】2016.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共青团南昌市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表彰2015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 (洪教党字〔2016〕30号) 局直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和共青团南昌市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评选2015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洪教党字〔2016〕20号)文件精神,南昌市教育系统2015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推选工作顺利结束。经过严格规范的评审,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和共青团南昌市委

决定授予彭子昱等35名同志为“全市优秀共青团员”,授予成晓龙等23名同志为“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授予南昌一中高二(8)班团支部等15个团支部为“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授予共青团南昌市第十中学委员会等4个团组织为“全市五四红旗团委”。(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各学校大力宣传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广大师生团员向榜样学习,形成人人争先的良好风尚。也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南昌市教育系统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南昌市教育系统2015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表彰名单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委员会 共青团南昌市委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南昌市教育系统2015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表彰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思政字[2017]10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3.06 【实施日期】2017.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 班集体的决定 (洪教思政字〔2017〕10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局直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洪教思政字〔2017〕3号)要求,经民主评选推荐,我局审核批准,决定分别授予南昌一中初二(1)班李蔓婷等796名同学、南昌县八一中学九(1)班涂梓琪等162名同学

和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二(9)等176个班级2016-2017学年度南昌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现将表彰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全市中小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发奋图强、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个人成长成才而努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附件:南昌市2016-2017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 南昌市2016-2017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 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技字[2017]14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3.24 【实施日期】2017.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洪教技字〔2017〕14号) 各县(区)教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全面深入推进南昌市“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实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全方位创新,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编制《南昌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昌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南昌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4日附件: 南昌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推进南昌市“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教育理念、方法和手段全方位创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分析 近年来,南昌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本着“系统规划、顶层设计、示范带动、逐步推进”的原则,南昌教育信息化投入不断加大,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合作机制不断创新,信息化教学应用不断深入,各项信息化竞赛水平名列全省前茅。目前,南昌市教育城域网已经实现万兆主干及互联网出口,全市宽带网络接入率达99.51%,教室多媒体覆盖率达91.22%,优质资源班班通覆盖率达76.41%,网络学习空间学校开通率84.42%,教师开通率达75.2%,学生开通率达44.2%,南昌教育信息化整体发展蒸蒸日上。 虽然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尚需完善;二是优质网络教育资源仍显匮乏;三是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升;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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