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局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年)

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1、法制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拟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标准及考评细则;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对本系统或部门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工作。 2、对本系统行政执法机构、受委托执法单位和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3、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由行政执法机构、单位填写《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表》,执法岗位人员填写《行政执法岗位评议考核表》,并由法制工作机构组织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检查或者抽查有关台账资料及行政执法案卷;现场督察行政执法情况;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上级确定的其他评议考核方式。 分管局长对所分管的行政执法机构或者单位和责任人的自评意见提出评议意见;法制工作机构根据自评意见、评议意见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意见,报局长会议讨论确定。 法制工作机构将确定后的考核结果告知被考评者,或受委托单位被考评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无异议的应签名确认。 自评意见、评议意见、综合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也可以记实性。 4、考评内容包括: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效能、参加法制培训和行政执法形象四类内容。⑴四类考核内容综

合评定全部为优秀的,应当定为年度考评优秀等级;⑵四类考核内容中,三分之一以上不合格的,应当定为不合格等级。 ⑶除本条⑴、⑵项和本制度第5条的规定外,可以定为合格等级。 5、行政执法人员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评为不合格:⑴被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⑵超越行政职权,进行审批、许可等行政行为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⑶被执法监督调查后受到通报批评或者其他行政处分的;⑷违反行政执法制度,无正当理由未及时纠正的;⑸被投诉或被查实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以权谋私、收受财物、挟私报复以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⑹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制培训,或者在培训期间无故缺席超过培训时间三分之一的。 6、对评议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机构或者单位、个人分别予以通报表扬和单项奖励。评议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机构或者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个人评议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或有本制度第5条所列情况的,收缴行政执法证件,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渝农发[2014]21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8.25 【实施日期】2014.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渝农发〔2014〕2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员会(局),果业局,蔬菜局,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有关单位: 设施农业是综合应用工程装备技术、生物技术和环境技术,按照动植物生长发育所要求的最佳环境,进行动植物生产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显著标志,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为有效保障我市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季节性均衡供应,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市设施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标准化程度较低;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集成运用不够;资金投入

不足,基础设施、机械装备和生产条件不配套;支持措施不尽完善,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效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设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设施农业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设施农业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设施农业通过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按照动植物生长的要求控制最佳生产环境,具有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周年生产的特点,实现了集约化、商品化、产业化,具有现代农业的典型特征,是技术高度密集的高科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设施农业可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 (二)发展设施农业是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设施农业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生物潜能,在大幅提高单产的情况下保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具有较高的比较效益、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仅是城镇居民的“菜篮子”,也是农民的“钱袋子”。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发展设施农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的重要手段。资源短缺和生产环境恶化是我市农业发展必须克服的问题,发展设施农业可减少耕地使用面积,降低水资源、化学药剂的使用量和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量,显著提高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效率。设施农业技术与装备的综合利用,可以保证生产过程的循环化和生态化,实现农业生产的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发展设施农业是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食物安全的有力措施。优质园艺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供应与消费,是衡量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农业基础地位和战略意义的具体体现。设施农业可以通过调控生产环境,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障食物安全,保证农产品的鲜活度和周年持续供应。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 设 项目采购书 二○一八年五月

目录 一、项目背景 (3) 二、系统现状 (3) 三、系统建设内容 (3) 四、系统功能需求 (4) 4.1 三资清理核实系统 (4) 4.2 市级三资监察同步监督系统 (7) 4.3 农村集体资产微信发布系统 (7) 4.4 资产管理系统管理升级改进 (8) 4.5 层级统计系统升级改进 (9) 4.6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系统升级改进 (9) 4.7 土地流转系统 (10) 4.8 数据对接 (10) 五、项目建设原则与技术路线要求 (11) 5.1 建设原则 (11) 5.2 技术路线要求 (12) 六、项目实施服务要求 (12) 6.1软件开发实施 (12) 6.2人员要求 (14) 6.3项目运维服务要求 (14) 6.4项目培训要求 (15) 6.5实施要求 (16) 6.6知识产权 (16) 6.7项目进度要求 (17) 6.8项目验收 (17) 6.9售后服务 (17) 七、投标人要求 (18) 八、付款方式 (18) 九、评分标准 (18) 商务评分表 (18) 技术评分表 (19)

一、项目背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在已建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服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监管平台的基础上资源整合,优化升级,建立全区一体化、数据完全整合的大数据平台,实现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的宏观监管,提供全区农村农村集体资产的统计分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部分,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建立区、镇(街)、村(联社)、经济社四级直通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构筑“村社自治、镇级代理(街道监管)、区级监管(监督)”的监管模式,从机制上和技术上彻底掌控农村集体资产的基本情况,规范农村经营管理制度,杜绝农村集体经营的违规行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切实保护农民的集体经济收益。 二、系统现状 从化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是2012年开始建立的,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完成了村组集体资产台账、合同台账的清理核实和登记,建立了集体资产出租和发包的公开交易流程监管制度,规范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确保资产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为从化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建立良好的基础,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 1.平台没有提供资产转让/出让、合作开发等其他方式的资产交易方式,也没有提供上述合同类型的处理 2.没有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土地流转的功能; 3.在互联网+年代,没有提供基于移动终端、智能手机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发布新手段; 三、系统建设内容 (1)清理核实系统:因应省三资平台每年或每三年进行的清理核实处理,由区级平台进行每年度或每三年一次清理核实的基本处理,并确保与省平台的指标和监测体系保持同步,将清理核实的结果同步到省平台,通过清理核实系统及时对既有资产和合同、资金情况等进行盘点清查,保证各类台账数据的准确性。 (2)市级平台对接同步监管系统:市级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的作用在于监管,区级平台的作用在于业务操作和监管于一体,通过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的对接实现两级同步监管。

《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7 年第 3 期部分材料参考价格

《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7年第3期部分材料参考价格 说明: 1.本价格表为《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7年第3期节选的部分材料参考价格; 2.如本价格与《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7年第3期中所刊登的材料参考价格不同时,以《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7年第3期所刊登的材料价格参考为准。 3.本参考价格是我站经过收集、调查、分析、整理完成的,力求反映市场的价格情况,并非“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4.本价格为含税价,已综合考虑了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含损耗)和采购保管费等。 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及型号单位价格(元)备注 BHZ0008 圆钢(盘元)(HPB300) Ф6.5-10mm t 4050.00 BHZ0010 圆钢(HPB300) Ф10mm外 t 4150.00 BHZ0047 螺纹钢Ⅲ级(HRB400) Ф10mm t 4200.00 螺纹钢Ⅲ级(HRB400) Ф12-14mm t 4200.00 螺纹钢Ⅲ级(HRB400) Ф16-25mm t 4100.00 螺纹钢Ⅲ级(HRB400) Ф28-32mm t 4180.00 BDB0078 角钢 综合 t 4170.00 钢板 8mm t 4480.00 镀锌钢板 0.5mm t 4700.00 镀锌钢板 1.0mm t 4500.00 不锈钢板材 t 26800.00 BFD0023 铝合金门窗型材银白氧化kg22.00 BCC0006 普通水泥(国产) 42.5(R) t 435.00 散装 BKE0020 (商品 )普通混凝土 C30,骨料最大粒径31.5mm m3429.31 BKE0021 (商品 )普通混凝土 C35,骨料最大粒径31.5mm m3450.45 BKB0005 (商品 )泵送混凝土 C30,骨料最大粒径31.5mm m3447.81 BKB0007 (商品 )泵送混凝土 C35,骨料最大粒径31.5mm m3465.24 杉原木 m31525.00 松原木 m31275.00 松木枋 50×100×2000 一级 m32400.00 BZR0015 中砂 m3130.00 BFG0042 碎石 20-40mm m3 140.00 BFG0040 碎石 5-25mm m3140.00 BKL0003 块石 m3 95.00 BKL0008 毛石 m385.00 BFG0028 加气混凝土砌块 3.5MPa m3260.00 浮法白色玻璃(国产) 5mm m225.00 第1页,共3页

商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商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务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商务管理系统正确行使职权和全面履行义务,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办法,对本局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情况、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各类商务监管行为。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评议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社会各界对商务管理机关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所进行的评价。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考核是指行政执法考核领导小组对下级机构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评定。 第四条局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关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执法目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机关的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行政执法目标的完成负主管责任;机关内设机构和所属执法机构的主要责任人,对涉及本机构执法目标的完成负直接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执法岗位,对有关具体执法目标的完成负具体责任。

第五条局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对执法机构的评议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考核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中一并进行。 第六条评议考核应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自我考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内部考评与外部考评相结合,综合考评与案卷质量考评相结合。 案卷评查是考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执法质量的重要 依据。 第七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 (三)行政执法适用的依据是否合法准确;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执法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案卷归档是否及时完整; (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赔偿工作情况; (八)行政执法效能建设情况; (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根据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年终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局各行政执法科室、事业单位依法行政情况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要求: 1、行政执法个体合法。 (一)执法人员经过上岗培训,申领《行政执法证》。 (二)具备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 (三)执法时凭证亮证执法。 2、行政行为内容合法、适当。 (一)本部门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明确。 (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和内容合法。 (三)对本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履行,无放弃、推诿和拒绝履行等情况。 (四)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规定。 (五)作出处罚、许可、收费、检查或采取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 (六)具体行政行为属职权范围。 (七)具体行政行为公平、公正、适当。 3、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 (一)公开本部门的办事制度和执法程序。 (二)具体行政行为具备了法定形式。

(三)具体行政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的。 (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告知当事人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六)拟作出的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告之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七)行政处罚文书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八)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4、依法行政各项监督制度落实、完善。 (一)带头学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知识,定期参加专业法律和业务培训的。 (二)及时接受群众投诉,及时答复。 (三)有复议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复议案件。 (四)本部门作出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时报告。 第四条评议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各执法科室和事业单位在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书面总结,报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可结合公务员年终考核工作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评定晋升级别和奖励的条件之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农发〔2017〕154号)_0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农发〔2017〕154 号) 【发布单位】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渝农发〔2017〕154号 【发布日期】2017-06-19 【生效日期】 【效力】 【备注】http:///?topicId=684594&ci=501&psi=32 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局、果业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按照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现就加快发展全市“三品一标”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三品一标”发展的重要性 “三品一标”是重要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近年来,全市“三品一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存在总量不足、规模不大、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和绿色食品续展认证率低等

问题。新形势下,发展“三品一标”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众消费升级需求,增加安全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和品牌战略的主要抓手。全市农业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快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二、准确把握“三品一标”发展的总体要求 发展思路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推动作用,以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三品一标”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立足安全管控,在强化产地认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产地准出功能;绿色食品突出安全优质和全产业链优势,引领优质优价;有机农产品彰显生态安全特点,因地制宜,满足公众追求生态、环保的消费需求;农产品地理标志突出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带动优势地域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创立。 基本原则 一是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依托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围绕“371+X”农业产业体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规范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工作,建设层次分明的农业公园梯队发展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农业公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粤农农规〔2019〕1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农业公园”是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将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农业科技应用、农业田园风光等属于农业范畴的经济资源、活动,与游憩休闲、科普教育等服务功能融为一体,地域范围明确并有经营管理主体的规模化乡村旅游综合体。 市级农业公园不包括以下对象:一是以农村居民区或农村特有民间文化、地方习俗、民俗风情等为主要观赏对象的村镇;二是以自然植被景观为主体的森林公园或名胜风景区;三是以地质地貌为主要景观的地质公园;四是以保护珍稀物种、群落、生态系统和景观为主要目的自然保护区;五是没有适当边界、面积很大、观赏期非常短的田园式赏花区域。 第三条广州市级农业公园的申报主体为园区的投资经营管理主体,可以是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协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第四条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评定工作采取园区投资经营管理主体自愿申报、属地镇街推荐、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农业农村局评审认定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园区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建设主体明确,具备满足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经营主体近三年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农业是园区产业结构的重要方面,园区面积不少于50亩,农业生产区面积应达到50%及以上。 (三)园区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指引标识等方面具备开展休闲观光旅游的基础。 (四)园区的运营管理应符合土地、规划、建设、公安、安全、卫生、文化和环境保护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认定标准及等级划分:农业公园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星级为起评等级。按照《广州市级农业公园认定评分表》(详见附表)进行评分,园区被评为国家级农业公园或总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五星级农业

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景德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二大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金秋十月时,瓷都景色秀。首先,我代表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景德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二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大队督导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大队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指导帮助。现在,就我大队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大队基本情况 景德镇高速路政支队二大队,由原江西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一支队浮梁路政大队和部分原稽征划转人员合编而成,内设路产、路权、路面、排障四个外勤中队和一个内勤中队,现有干部职工13人(其中党员5人),平均年龄35岁,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均取得了交通行政执法资格。 大队主要担负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七纵九横”中第四纵——济广高速公路940KM—990KM路段共50公里的路政管理工作,管辖路段穿过区域多为山岭重丘地形,有各类桥梁39座,其中大中型高架桥33座;有隧道11座,总长达11公里,加上山区低温、浓雾气候时间长,大队管理任务较重。为方便工作,保障快速出警,大队还在高速公

路经公桥收费站内设置了一个外勤中队驻点,实行外勤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守、执勤。 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大队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出发点,以创建“服务型路政大队”为奋斗目标,坚决落实总队“保畅通、保安全、保稳定、保形象”的要求,认真履职。截止2011年10月底,队员上路率达到100%,累计巡查9635人/次,巡查里程35万多公里,并先后针对在控制区内违法建设、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人为破坏公路附属设施、行人牲畜上路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了多次法律宣传及专项整治行动,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办理行政许可12起,审批路面施工20起,制止在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设行为2起,劝离行人上路近百起,查处交通事故损坏路产设施案件183起,收取路产赔偿金额84万多元,结案率达99.6%,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路政管理工作。 三、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 按照省厅、总队和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大队实际,制定了《景德镇高速路政二大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粮油产业结构的意见(渝农发〔2017〕88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委员会,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粮油产业结构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优化调整粮油产业结构的必要性 2016年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166万吨,连续9年稳定在110 0万吨以上,口粮安全得以稳固。油料作物继续增加,油菜实现“十连增”。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七大特色产业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全市粮油结构调整初见成效。一是调优品质。优质稻比重达到43%。品质较好的菜用马铃薯销售势头良好,效益较好的甜糯玉米、青贮饲料玉米面积有所增加。二是调减低效作物。2016年调减普通籽粒玉米和小麦40余万亩,为发展特色效益经济作物提供了空间。 近年来,我市粮油虽连续多年稳定增产,但主要农作物结构性矛盾开始凸显,品质不优,特色产品不足,品牌建设滞后,导致价格偏低,种植效益低下,严重制约了粮油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下大力气调整粮油产业结构。 二、优化调整粮油产业结构的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五大发展新理念为统领,推进粮油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新形势下“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展战略,坚持市场导向、科技支撑、生态优先,巩固提升粮食产能,转变发展方式,改革生产经营体系,提高机械化水平,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品质效益,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逐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粮油产业现代化道路。 (二)发展目标 2017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要实现基本稳定,其中: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以稻谷为主的口粮作物产量稳定在500万吨以上。油料稳定在55万吨。同时要以效益为中心,市场为导向,大力调整产品结构,调减普通籽粒玉米,优先发展中高档优质稻,因地制宜发展甜糯玉米、青贮饲料玉米;适度发展优质、菜用、保健的马铃薯、甘薯、荞麦、杂粮杂豆等。力争2017年全市特色效益粮油作物种植面积达到900万亩,亩均增收200元以上。 三、全市主要粮油作物结构调整布局

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信息化项目2019年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需

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信息化项目2019年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需求书 一、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要求的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测评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工期要求 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要求分别签署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合同,每个合同的服务期自双方合同签字之日起至项目验收测评服务完成,并出具验收测评报告为止。 三、服务要求 (一)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目标 中标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以及建设方的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合同文件,按照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信息化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工作的要求,本着科学、公正、严格、守信、守纪、守法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第三方验收测评管理和专业技术经验,对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信息化项目开展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提交信息化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报告。 1、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制订测评方案,进行项目验收测评服务,出具权威的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报告。 2、中标单位对其实施测评的信息化项目进行客观、专业的测试,并提供权威的测评结论。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项目建设问题和漏洞应向采购人主动提出,

待整改完成后免费进行回归测试。 (二)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的内容 1、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对信息化项目进行第三方验收测评。 2、中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1名相对固定的项目联系人负责项目的沟通与协调,同时提供2-3名相对稳定的测试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并提供其有关的资质和证明材料等。 (三)验收测评工作技术要求 按照《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执行。 (四)服务内容 每个项目的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分别报价。 四、测评单位要求 (一)测评单位的资质要求 信息化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该机构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1、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证照副本复印件。 2、中标单位必须是符合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要求的信息化项目第三方测评机构,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中标单位相关测评服务人员应该具备所信息系统项目验收测评专业技术

2020年广州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doc

2020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xxxxxxxxx》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丁方: 地址: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及共同申请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相关事宜,甲方为项目的主申请单位,乙方、丙方和丁方为项目的合作单位。四方遵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备注:写清楚各方合作的必要性,合作研究的内容。 二、工作分工 备注:写清楚各方分工以及任务完成的可行性。 三、各方投入

备注: 1、写清楚申报经费额度、双方经费分配比例,原则上中山大学作为项目申报单位所分配政府支持经费额度应为相对大部分。如合作方有企业,且专项指南要求企业自筹的,请写明自筹额度及由谁负责。 2、经费划拨的单位开户行、单位名称及银行帐号,方便划拨经费。如果中大作为参与方,根据合同书的总预算写清楚中大方的经费预算,详细预算说明可以附在合作协议后面,这样就可以避免立项进账时再一次找甲方签字盖章。 3、特别提醒:在经费预算中,无论中山大学作为主持或参与方,学校方的间接经费必须按照申报总通知中的要求做足上限比例,不然在审核中将会被退回。 四、预期目标和要求 注:项目执行的预期目标。 五、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分配 备注: 1、合作过程中:独立完成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技术成果归完成方独有;多方合作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技术成果归合作各方共同所有,根据各方在合作研究工作中的实际贡献大小,确定共同完成成果的比例。 2、该项目所发表的论文或申报的成果均应注明获得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助。 六、合作期限及工作进度

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为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评议考核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考核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考核对象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 三、评议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罚分明。 四、评议考核内容 1、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情况。 2、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情况。 3、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五、评议考核方法 1、实行部门、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市国土资源局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行使行政职能科室进行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对本科室执法人员进行考核。 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跟踪

评议考核相结合。市国土资源局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行政执法科室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行政职能科室对本科室执法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在评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上报上级备案。 3、实行全年百分考核,年终根据科室(个人)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共评出4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90分);合格(70分—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4、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具有一票否决权。被评为良好以上的科室(或个人),才具有参与先进科室(或个人)的评选资格。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不合格科室的负责人(或个人)应调离领导或执法岗位。 六、考核标准(100分) (一)部门 1、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学习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2、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大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得10分。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3、按要求及时完成各次立法、法规、规章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得10分。无故未完成的每项(次)扣1分。 4、坚持原则,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的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发现一次应强制执行而未强制执行的扣10分。

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

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 (渝农发[2005]48号) 渝农发[2005]48号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 《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引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局: 《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引种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11月15日由重庆市农业局第十八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12月28日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编号分别为渝规审发[2005]1号、渝规审发[2005]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一月五日 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植物选育、生产单位和个人的植物检疫管理,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根据《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农业植物检疫范围的粮、棉、油(不含木本油料)、麻、桑、茶、糖、菜、烟、水果(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草本中药材、草本香料、食用菌、牧草、绿肥等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种子、块根、块茎、球茎、鳞茎、接穗、砧木、试管苗、细胞繁殖体等繁殖或种用材料均属农业植物检疫登记范围。 第三条凡生产、繁育前条规定范围的繁殖或种用材料的,应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办理植物检疫登记。 所在地未设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的,向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办理植物检疫登记。 第四条植物检疫登记的内容、格式和有效期限由重庆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统一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五条登记单位应确定1名植物检疫报检员,代表本单位向植物检疫机构申办有关检疫事宜: (一)报告本单位应施检疫植物生产、繁育计划及有关情况,办理植物检疫登记; (二)申报应施检疫植物生产期间产地检疫,协助检疫机构做好产地检疫工作; (三)申请办理应施检疫植物调入、调出植物检疫手续; (四)申请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协助做好隔离试种期间疫情检测和疫情处理等工作; (五)负责实施本单位有关检疫措施。 第六条植物检疫机构对登记的生产、繁育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检疫规程,搞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召开报检员或单位领导会议,总结交流情况,通报存在问题,部署工作任务,深入单位检查、督促检疫工作落实情况。 第七条植物检疫登记的生产、繁育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市植物检疫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凡需调出或调

宿迁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宿迁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宿政办发[2008]140号 【发布部门】宿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08 【实施日期】2007.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宿迁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宿政办发〔2008〕140号2007年7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及《江苏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关对评议考核对象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的检验、评价和奖惩等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制机构、编制部门、监察机关、人事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共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日常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实施。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在本部门的领导下,会同上述相关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评议考核机关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考核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上级管理部门的评议意见。 第八条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由其上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并充分听

执法评议考核情况汇报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执法队伍整顿 治理情况汇报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执法队伍整顿治理 情况汇报 交通运政执法是我处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处多年来一直对执法建设予以高度的重视,在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行为规范、督查、执法车辆设备配备上均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使我们的执法建设近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处的主要执法管理监督部门----稽查支队在全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中被授予交通行政执法示范单位,2010年被交通运输厅表彰为“十佳文明执法窗口单位”。2011年我处按照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1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整顿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我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行政执法队伍整顿治理专项行动方 案》,进一步健全组 织、完善制度、细化 措施、落实责任,采 取多种措施,扎实推 进运政执法工作的 深入开展。 在组织领导上,我系统每级管理部门都由一把手亲自抓

执法评议考核及行政执法队伍整顿治理工作,确保经费、人员、工作的落实到位。并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执法建设专项工作,定期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在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及执法行为规范上,我系统各单 位均经常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及考试,2010-2011年全市运管系统组织开展了4次以《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道路运输条例》及各交通运输部令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培训及考试。市处还先后组织7批系统内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和全国性的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使广大执法人员加深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从而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加强了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资格管理,经常进行执法人员在岗知识更新培训及考试,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领证、执法。做到了执法人员持证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等重要精神,深入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的“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重要部署,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等文件工作要求,扎实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加快构建全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我委制订了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以下称“五大行动”)方案,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是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要把实施好“五大行动”,作为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渔业渔政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广泛开展“五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积极探索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 二、统筹协调,细化分工 我委渔业处牵头组织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实施“五大行动”;各区县渔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抓好“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联动协作,构建渔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把方向、出政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水产科研、教学等相关机构积极配合,各类企业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五大行动”工作机制。 三、把握进度,有序推进 (一)部署准备(3—4月)。各区县根据2020年重庆市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方案(见附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积极选择确定推广点,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实施阶段(5—10月)。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对推广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开展推广基地遴选、集成熟化技术模式,对推广基地技术模式进行改进完善。通过科技咨询、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项行动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指导示范户开展对比试验,评估替代成本,评价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后养殖品种的营养品质,研究建立相关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的应用技术操作标准规范;建立健全

广州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广州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广州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阶段,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经受严峻考验的五年,也是改革创新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目标,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积极推进中心镇和新农村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农业抗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标准化改造农田4万公顷、鱼塘0.67万公顷,在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粮食考评任务,蔬菜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保持较高的自给水平,生猪、水产品产量比“十五”期末分别增长8.7%和13.7%。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实施种苗增殖放流措施和“沃土工程”,建成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个,农药、化肥使用量比“十五”期末分别减少35%和25%。201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农产品出口额分别达到322.1亿元、188.6亿元和6.2亿美元,比“十五”期末分别增长12.0%、11.0%和15.9%,农业经济规模、土地产出率、主要鲜活农产品产量等指标居全省前列。 (二)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确立。 蔬菜、水果、花卉、畜牧、水产等传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优质水产品产量比重从2005年的35.6%提高至2010年的49.5%,畜牧规模化健康养殖比重和名特优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量比重稳步提高。农林牧渔服务业、种子种苗产业、观光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其中建成农业乡村旅游景点(区)106个,年接待游客600多万人次。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四大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蔬菜、水产、观赏植物、生猪价格成为全国指示性价格。2010年全市都市型农业总产值达1076.7亿元,其中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产值达754.6亿元。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分别达到9家、26家、80家,比“十五”期末分别增加5家、17家和30家,其中1家龙头企业已培育上市,实现了我市农业上市公司零的突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建成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30个,其中省部共建现代农业园区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