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个体工商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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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税收定额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签】税收定额调整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黑地税函﹝2011﹞71号

【发文日期】2011-08-23

【实施时间】2011-08-2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了配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46号)等相关文件。为贯彻落实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提高扣除标准后涉及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定额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工资薪金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扣除标准提高后,影响到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变化。我省核定征收方式主要有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的应纳税额都因扣除标准的提高而下降。定额征收的,要调整纳税人原核定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定额或所在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定率征收的,要调整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征收率。

二、调整方法

(一)调整定额和降低应税所得率。对直接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定额的,应通过测算,按照新的扣除标准和税率进行定额调整。对使用应税所得率计算出应纳税定额的,要开展典型调查,分行业、分经营规模,按照新扣除标准结合新税率级距测算一定数量纳税户的应税所得率,以此确定本地区、不同行业适用的新应税所得率。新应税所得率原则上应低于原应税所得率一定幅度,使国家的惠民政策得以体现。原采用省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黑地税发〔2005〕50号)规定应税所得率最低档的,根据测算结果仍应

下调。涉及饮食业、洗浴业、娱乐业等电脑定税的行业,测算调整后的应税所得率由信息部门输入电脑定税软件,由电脑程序重新生成应纳税定额。

(二)调整综合征收率。目前,采用综合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是饮食业超定额领购发票业务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代开发票业务。各地应按新税法重新测算和确定本地适用的综合征收率,并从9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综合征收率执行。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可以按照上述要求,采取分行业、分经营规模,结合税率级距逐一进行测算调整。为节省时间,还可以按照扣除标准降低的幅度,结合税率级距的变化统一测定一个平均降幅,在所有定额征收户、定率征收户中统一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纳税定额调整,实质上是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确保新法的如期实施,体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因此,各地要迅速行动,认真落实总局文件精神,做好新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督办、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征管、税政、信息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调整工作。

(二)本次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抓紧时间,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调整任务,并重新下达《定额核定(调整)通知书》,通知到纳税人,确保在10月份征期按调整后的定额征收9月份应纳税款。

(三)各地应认真执行新的扣除标准,对于经测算在一定经营收入限额以下没有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应再核定个人所得税定额,在核定定额时不应简单用应税所得率计算核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经营限额由各市(地)局测算确定。

个人所得税及个体工商户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税前工资-2000 a:若>0,则直接用年终奖金额/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 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 = 应扣个税 b:若<0,[用年终奖金额 - (2000-税前工资)]/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 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税前工资-2000)= 应扣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不超过500元 5 0 二超过500元至2000元10 25 三超过2000元至5000元15 125 四超过5000元至20000元20 375 五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25 1375 六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30 3375 七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35 6375 八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40 10375 九超过100000元45 1537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 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不超过5,000元的 5 0 二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10 250 三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 1,250 四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 4,250

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2019年个人所得税新税制知识测试题 姓名: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施行日期:。() A、2019 年1 月1 日 B、2019 年2 月1 日 C、2018 年12 月1 日 D、2019 年6 月1 日 2、个税改革后,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A.烈属取得的经营所得 B. 洪涝灾害但损失不大的 C.残疾人张三的赌博收益 D. 孤老人员的利息所得 3. 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 经营所得 4. 下列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有:() A.“三险一金” B. 大病医疗 C.商业健康险支出 D. 保险赔款 5、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A、五 B、十 C、十五 D、二十

6、下列各项中, 不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股息、红利所得 B. 中奖、中彩所得 C.金融债券利息 D.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 7、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专利权所得 B.著作权所得 C.稿酬所得 D.非专利技术所得 8、下列所得项目中,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法定费用的是( ) 。 A.红利所得 B. 股息所得 C.中奖所得 D. 租赁财产所得 9、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 B.提供电影剧本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10、个税改革后,下列属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 () A.稿酬所得 B. 偶然所得 C.其他所得 D.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5. 个税改革后,下列所得项目中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项目有() A.工资薪金所得 B. 偶然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 经营所得 —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课税对象数额达 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的,按全部数额征税。显然,某税种 法定起征点标准的高低,直接关系该税种征税范围的大小、纳税人的多少。我 国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中都有起征点的规定,目的在于将销售额或营业额 过少的纳税人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给予其税收优惠。比如,营业税的起征点 幅度原来规定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元~800元,按次纳税的 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在上述规定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2003年将上述起征 点修订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元~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 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这一政策调整使得从事小额经营的纳税人得到了 实惠,帮助众多个体经营者渡过了难关。 费用扣除标准则是指税法规定的准予在课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标准 数额,即对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数额中固定免予征税的部分。凡是规定有费用 扣除标准的,对费用扣除标准以内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部分 征税。比如,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2006年1月1日起为1600元、2008 年3月1日起为2000元。如果某人每月取得工资收入2000元,2006年时应以400元(2000元-1600元)乘以5%计算纳税,2008年3月1日起则不纳税。 可见,费用扣除标准与起征点不同。从范畴看,费用扣除标准属于费用, 不是所得,不属于征税范围。起征点则是应税收入,属于征税范围。规定费用 扣除标准,是指无论课税对象的数额实际达到多高的水平,费用扣除标准以内 部分都不会被列入课税对象的应税数额,而仅就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部分计算 缴纳税款。费用扣除标准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某税种的计税范围、计税金额的大小。规定起征点,则是指当课税对象的数额实际达到起征点标准时,连同起征 点在内的全部课税对象数额都应该依法计算纳税。 把费用扣除标准说成是起征点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容易误导 税收政策意图。起征点是对一部分人的特殊照顾,而费用扣除标准则是一种普 遍性的优惠措施。起征点体现国家对收入较少的纳税人的特殊照顾,费用扣除 标准则体现国家对纳税人的基本需要的照顾。把个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说 成起征点,把本属于纳税人普遍享受的税收政策说成是一部分纳税人享受的税 收政策,不利于税收政策意图的实现。另一方面,给税收政策的落实形成障碍。假如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按照起征点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就会 多扣纳税人的税款,而不明就里的纳税人则会遭受利益损失。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重新发布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令第35号,以下简称新《计税办法》),大连地税对此项业务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问:个体工商户2020年年度汇算申报时,是否可以按此次发布的新规定执行? 年终奖该如何计税?国税发[2020]9号文件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答:新《计税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在2020年3 月底之前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其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不适用新《计税办法》,申报时应当继续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 通知》(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问:核定征收方式以及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能否适用新《计税办法》? 答:新《计税办法》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 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南方日报报道:英国各高校马上就开始放假了,很多学生在筹划利用假期打工来补 贴学费和生活费。不过英国政府近日发出通知,为鼓励同学打工,克服目前的经济困难, 政府将在这个财政年度给学生税收优惠:凡学生自2020年5月至2020年4月5日期间, 不管是全职或是兼职,只要全年收入在6475英镑以下的,就不需要交任何税。 因此,对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管理的纳税人,不适用新《计税办法》。 问:个体工商户都包括哪些纳税人? 答:新《计税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 (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所谓原则,就是观察分析、处理问题时所要遵守的准则。原则是人们说话行事所依据 的法则或标准,是为人处世的根本。敢于讲原则,是共产党员保持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 共产党员永不消褪的底色。 问:个体户业主本人的私人车辆发生的油费、修理费等是否允许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

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

个税住房租金税法规定扣除标准

个税住房租金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租了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租金支出。 (2)结合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本人以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均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

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标准 和实际租金支出无关,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不同而不同。大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中等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小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扣除停止时间为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当月。 案例:李某长期在北京工作,且夫妻双方在北京均无自有住房,李某租房居住。

签订的租房合同是2019年1月-12月,但是2019年9月李某在北京买了一套住房,合同于9月终止。则李某可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的期间为2019年1月-9月,从10月起不能再扣除。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8修正)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8修正) 【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8.06.15 【实施日期】2018.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 (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第二章计税基本规定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第九条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的政策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这是人们都关注的问题。下面为你介绍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希望对你有用!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 3500) 3% 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体工商户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

体工商户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经营] 个体工商户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 (1)哪些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①工资、薪金所得;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④劳务报酬所得;⑤稿酬所得;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⑧财产租赁所得;⑨财产转让所得;⑩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哪些规定? 我国税法对个人的各项所得具体规定了两种税率,一种是超额累进税率,另一种是比例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①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税率表见后)。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个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见后)。 ③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④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若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

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⑤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附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万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万元至6万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万元至8万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条件及标准2018.12.20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一、子女教育: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

度内不变 四、住房租金: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五、赡养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最新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200523205321)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 法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 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 (一)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二)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 (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 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第二章计税基本规定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 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第九条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十条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十一条税金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 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第十二条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 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 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 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第十三条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个体工商户在生产 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 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 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前款所称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除税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体工商户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 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新2019)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报送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预扣、代扣税款当月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者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为非居民个人的,根据合同、任职期限、预期工作时间等不同情况,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或者“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不填默认为“否”。 其中,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的,当年在境内实际居住超过90天的次月15日内,填写“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者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收入额=第8列-第9列-第10列。 ①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取得其他各项所得时无须填写本列。居民个人取得上述所得,每次收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法规类别】土地增值税 【发文字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1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6.03.25 【实施日期】2016.04.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的公告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为提高我省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质量,统一税收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预缴税款申报缴纳期限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地税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审核结论通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于每月终了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二、关于普通标准住宅认定问题 自2014年11月28日起,我省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及以下的住房。判定时间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关于取得销(预)售许可证满3年起始计算时间问题 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次取得多个销(预)售许可证的,“销(预)售许可证满3年,地税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规定中的“满3年”,以其取得最后一个销(预)售许可证的时间算起。 四、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认定问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国家有关部门(以规划部门为主,结合发改委、建设部门的相关项目资料)审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 五、关于扣除项目金额的归集和分摊问题 (一)扣除项目金额中,凡是能够明确归属于某一项目或某一类型房地产所直接发生的成本和费用,要予以单独归集;对于共同发生、无法单独归集的成本和费用,除本条第二款外,一律按各项目或各类型房地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8修正)

个体工商户代账会计 最近,有部份个体工商业户打电话咨询,做代账报税的事情,有些认为不建账,不报税,但根据国税总局规定,有部份个体工商户仍然需要建账哟。 亲在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规定: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

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谈了建账的情形,下面渝中区代账会计再来研究一下几个定义的事情哈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代账会计核算。当下,代理记账是时下小企业比较流行的财务管理方式,代理记账的优点就是是因为专业代账会计服务不但能够节省费用,还能够提供专业的服务,也符合政策要求与经营需要。----那么代理记账的优点有哪些呢,重庆代理记账哪里好呢,冯悦会计服务作为代理记账专业公司指出,代理记账的优点主要是这几点: A、节省费用按财务制度要求,一般企业财务公司人员设三人,出纳一人,会计两人。委托会计公司代理记帐后,企业只需设一名出纳,减少了两名会计,而代账会计服务代理收费往往不及一名财务人员的工资费用。 B、服务专业有些单位经常发生因违反财税法规而被罚款

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新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请参考 >>> 新个人所得税法全文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3月1日起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8年02月22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同时明确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专门下发文件。文件指出,“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08年3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08年3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每月16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强调的是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而不是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的归属期间,这与当前我国各单位每月工资、薪金发放时间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有关,也符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的原则。 目前,我国各单位工资、薪金发放时间不一,有的月初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底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初发放上月工资、薪金,有的月底发放下月工资、薪金,而单位还可以调整发放时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时间来判断是否应该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对所有纳税人都是一致的,体现了对所有纳税人的公平原则。 此外,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时间来判断是否应该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有利于平衡纳税人的税负。如果某单位将2月份的工资、薪金延迟到3月份发放,尽管可以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但纳税人3月份的工资、薪金也要相应延迟到4月份发放(以此类推),否则3月份就存在同时取得2月份和3月份两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将当月的全部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纳税,这样事实上加重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相关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现就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纳税人识别号: 所得年份: 年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 任职、受雇单位任职受雇单位 税务代码 任职受雇单位 所属行业 职务职业 在华天数境内有效 联系地址 境内有效联系 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此行由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写 经营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经营单位 纳税人名称 所得项目 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已缴(扣) 税额 抵扣税额减免税额 应补税 额 应退税额备注境内境外合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 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其中:股票转让所得———————个人房屋转让所 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合计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保证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 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理申报税务机关名称(盖章): - 2 -

填表须知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年度自行申报。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三、填写本表应当使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纳税人识别号:具体填写纳税人办理自然人注册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人识别号。 2、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 所得年份: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 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3、身份证照类型: 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4、身份证照号码: 填写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 5、任职、受雇单位: 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全称。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6、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非必填项):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登记的编码。 7、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非必填项):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属的行业。其中,行业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一般填至大类。 8、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担任的职务。 9、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要职业。具体分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 - 3 -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体工商户纳税起征点如下 增值税: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营业税: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注: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 2.个人所得税 (1)单项带征率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带征率 单项带征率: 专营农副产品(含粮、油、肉、禽、蛋,不含水果、水产)为0.5%; 专营黄沙、石子、砖瓦、石灰的为0.5%; 专营烟、糖、杂货的为1%; 专营复合饲料的为1%; 专营水果、水产的为2%;

专营卤味、熟食的为2%; 租柜经营的为3%; 专营鲜花的为6%; 专营西菜、西式点心、咖啡类的为6%; 专营酒吧的为8%; 专营出租汽车的为6%; 专营汽车(拖拉机)货运业的为6%; 专营水上运输业的为4% 专营装卸、搬运的为4%; 承接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业务的为2%; 专营美容、烫发的为7%; 专营电子游戏机的为12%; 对纳入中介机构管理的个体经纪人的,为佣金收入的8%。 (2)综合带征率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带征率-速算扣除数 (3)纯益率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或营业额)×纯益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专营饭菜、点心类的个体工商户,采用核定纯益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纯益率为营业额的22%。 (4)查帐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按税务机关要求设置帐簿,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体工商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可按查帐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3.所得税起征点 (1)查帐征收、核定纯益率征收的纳税户不适用起征点。 (2)对采用综合带征率方式的带征户的起征点: 从事工业、手工业、商业的起征点为1500元;其他的为800元。 (3)采用单项带征率征收的,适用增值税、营业税同一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 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 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 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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