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呼格吉勒图冤案.

有感于呼格吉勒图冤案.

人生,没有如果,所以,无论说话做事,一定要谨慎。手握主宰民众生死大`权的司法工作人员,更应该慎之又慎。毕竟,一条清白鲜活的生命,极有可能因为你们的偏见及臆测而化为冤魂。---有感于呼格吉勒图冤案.

呼格吉勒图案的宪法反思

呼格吉勒图案的宪法反思 法治国家的宪法将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人权作为基本内容。我国宪法对刑事程序中的人权保障也作了相关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导致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这从新近发生的“呼格吉勒图案”中就可以看到。 该案的发生是违反我国宪法相关条款的严重后果。对此,本文认为有必要从宪法规范层面入手,深入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刻反思,从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相关领域的我国人权保障制度,促进我国的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 一、案情回顾 2014年12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供诉的犯罪手段与实体检验报告不符,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既有证据无法证实呼格吉勒图具有案件犯罪事实,作出再审判决,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使18年的冤案得以昭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呼格吉勒图案”为代表的23起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这些冤假错案大多数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的。这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司法程序的完善,促进科学、民主、人权保障观念的落实,加快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毛纺厂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卷烟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1996年5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呼格吉勒图提出上诉。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便被执行死刑。2005年,另一名叫赵志红的人主动坦白凶案是其所为。此后,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提出申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9日作出再审决定。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二、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反思——基于宪法规范的视角 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及改判无罪,体现了当前我国在倡导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依法作出改判,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彰显了宪法的基本精神。从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出发,我们在对此案进行反思的同时也要意识到制度和程序对司法的重要性,只有尊重和保障宪

呼格吉勒图案

呼格吉勒图案始末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 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2006年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未提“四·九”女尸案。2014年10月30日:内蒙政法委、公安厅等机构证实,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资料图:呼格吉勒图的墓地。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在家向记者展示这些年来为上访到北京留下的部分车票。 2014年11月20日中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就呼格吉勒图(以下简称呼格)案的再审决定,回答了记者关心的几个问题。 李生晨认为,目前媒体报道以及社会舆论多用“冤案、错案”这样的词语评价呼格案,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只有依法做出再审判决后,才能有定论。 呼格在1996年被执行死刑后,此案的转折点出现在了2005年,一名叫赵志红的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才是“真凶”,呼格案的申诉复查由此提上了议程。 李生晨介绍说,赵志红案件的一审是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赵志红案开过庭(2006年),但后来发现了新的情况,需要补充侦查,什么时候开庭要由呼和浩特市相关司法机关决定。” 李生晨表示,再审合议庭将对该案原审涉及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全面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原审被告人已经死亡,内蒙高院研究决定采取书面形式审理本案,但会对审理过程,裁判理由,裁判结果依法公开。 高院启动复查程序,是因为呼格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提出了申诉。在复查过程中,发现原来定罪量刑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些问题需要再审合议庭经过审理以后,最终依法确认,“我相信,在再审裁定文书中,会将这些问题一一列明。”(凤凰网) 呼格案案情回顾:

呼格吉勒图案:贪功之念、破案立功是如何冤死人的

呼格吉勒图冤案:贪功之念、破案立功是如何冤死人的 呼格吉勒图是因被认定为内蒙古“四九”女尸案的凶手而被执行死刑的。为了把这个19岁的孩子查办归案,费了当时呼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上下很大的力气,最后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呼格吉勒图案件被列为内蒙古严打期间的成功案例,媒体广泛报道,相关办案人也得到了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呼格吉勒图是如何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呢? 本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是报案人,但是他们遇到了一位英明神武的分局副局长马志明,只花了几分钟就把案子给“破”了。马志明“破案”的一刻,就发生在现场勘查时:“马志明副局长和报案人简单交谈几句乊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 “按常觃,一个公厕内有具女尸,被迚厕所的人发现,也许幵不为奇。问题是谁发现的?而眼前这两个男的怎么会知道女厕内有女尸?” “冯副局长等分局领导,会意地将目光一齐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两个男报案人,心里说,你俩演的戏该收场了。” 马志明的这一疑心,本来只是一种怀疑,说穿了其实也只是个偶然的念头。但是,一旦领导这个念头被“贯彻到底”,就成了血染的冤案。 “作为优秀的刑侦人员,现场的仸何异物都是珍贵的资料。而临场领导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即便是眉头的一起一伏,都是无声的命令。” 在领导无声的命令下,呼格吉勒图和闫峰被“归案”问话。 隔离审讯,呼格吉勒图和闫峰两个人的供词是一致的,大致经过是:两个人到工厂上“中班”,后半夜两点才下班。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呼格吉勒图出厂买点东西,中途去了公共厕所小便,听见女厕内有人喊叫,但是又没有声音了。他小便完临走,迚去看了一眼,发现有人横仰在那里,他就跑出来了。跑出来想,那女的是不是死了?于是又返回去,发现那女的是真的死了。呼格吉勒图回厂,跟闫峰说:“女厕所有个女人死了,你不去看看?”俩人就一起去看,见黑乎乎的一个人横在两个蹲坑乊间的矮隔墙上,于是闫峰说报案吧,两个人就报了案。厕所太臭,呼格吉勒图在报案路上还买了五块泡泡糖。 两边的供词是一致、流畅,没有矛盾的,马志明副局长最刜敏锐的怀疑已经得到了合情合理的解释。而且,距事发不过一两个小时,19岁的工人呼格吉勒图完全没有时间去扯谎,而且完全没有理由去拉上一个旁证,更没有理由突发奇想在作案后报案。 所以,马志明副局长关于“报案人即犯罪人”的这个念头,本来应该根据现有的新事实被消除。但是,他没有消除这个念头,反过来要消除“事实”,继续迚行审讯要定呼格吉勒图的罪。结果,侦查工作便由于呼格吉勒图的“狡猾抵赖”而极不顺利。 这时,另一位领导的到访,案件侦破过程再次发生了扭转。 10日,市公安局长王智到分局听汇报,听完了以后作出特别指示:要“一追到底”。 “局长的指示,极大地鼓舞了分局的同志们,在他们认真贯彻领导意图的情况下,审讯很快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 地方媒体报道说:“熬了48小时”以后,公安局获得了呼格吉勒图的“供词”。 这暗含机锋的语言背后是什么?根本的扭转是怎么发生的?干警是如何认真贯彻领导意图的?细思恐极,恐怕呼格吉勒图的妈妈一旦思量起48小时内发生过什么,就会哭昏过去很多次。 究竟是干警熬了48小时,还是呼格吉勒图没熬过48小时? 冤案的背后,都是上下齐心、唯领导马首是瞻,盯住目标不放松,艰苦奋战,取得突破。换句话说,冤案的形成,只有一个秘诀:未审先判、先断案再“调查”。

呼格吉勒图案案件的分析及预防措施

409案件心得体会 18年前,一个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8岁的如玉年华。1996年,呼格吉勒图涉嫌一起厕所奸杀案被捕,随后,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理由是其指甲里有被害人的血迹,疑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导致其死亡的。61天后,快速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结束、检察院公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执行程序,其便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判处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2005年,赵志红落网。让人感到震惊的是,他落网后交代的10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1996年案子,他交代的情节和具体做法与现场完全一致,其表述的准确程度远远超过1996 年已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其而当时所谓“凶手”已经被执行死刑9年。 虽然案件已经正式启动再审程序,真正的凶手绳之以法,呼格吉勒图的家属得到了国家赔偿,不过这些都不能挽回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从案发到嫌疑人被判处 死刑并执行仅61天,本应起到维护司法公正作用的一道道程序防线纷纷“失守”。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还是一个个案的悲剧?严打、快判、命案必破显然都不是一个法治国家所 应存在的,在一个法治不健全的时代中,在各种专项严打中,呼格吉勒图案注定将不会是个案,而会是一系列案件。 我们不禁长叹:为何冤案如此之多,怎么样才能防止发生冤假错案? 二。造成此案成为冤假错案的原因 2.1 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职能缺失(责任心) 公安机关仅仅61天完成了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执行等程序。 公安机关从速办理,核心物证不具备排他性,仅以口供作为主要 2.2 办案人员经验主义与自负心态 当地媒体刊发的《“四九”女尸案侦破记》记录了警方侦破该案的过程。报道称:“当冯志明副局长观察了现场后,他的脑海里已经像沙里淘金似的不知筛过了多少遍。而当他和报 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来现场时一路的思绪,已缕出了头绪。”,从这可以看出,当年的公安人员办案 存在经验主义与惯例性判罚,主观臆断,凭借个人意志与猜想构造证据链,过度依赖办案经验与惯例。导致案件出现致命错误。 2.3 环境背景与其他客观原因 公开的报道显示,当年侦破“四九”女尸案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多名警官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彰。‘从重从快’的严打指示,它一方面督促着办 案人员的办案速度,办案时间,一方面错误地把公,检,法本是三个相互制约的部门捏鼓到一块,只讲严打合作,不讲法律监督,这也是导致呼格吉勒图一案在仅仅61天走完了全

呼格吉勒图案观后感

呼格吉勒图案观后感 《狐狸与孩子》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被一只狐狸吸引,然后去追随,并渐渐和狐狸建立信任关系的故事。那么该影片对你有何启发呢? 狐狸与孩子观后感600字记忆中,我看过许多电影,但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狐狸与孩子,看完这部电影,我终生受益。 这是一部感人肺腑的电影,讲述了一位小女孩与一只狐狸的故事:在一个美丽的秋日早晨,一位小女孩发现了一只漂亮狐狸,被它的美所吸引了,小女孩渐渐地靠近狐狸,但狐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走了,女孩下定决心要去寻找那只狐狸。冬天过去,春日来临,女孩发现了狐狸的踪迹,便用食物去引诱它,不久,狐狸与女孩慢慢地认识了。女孩非常喜欢这只狐狸,每当狐狸遇到困难时,她都会不惜生命危险,千辛万苦地救狐狸、帮助狐狸。女孩实在太想驯养这只狐狸了,但到最后,女孩明白:狐狸是属于天生天养的大自然的。只有女孩吹起哨子时,它有时才会回应。 电影很有意义,让我懂得了怎样交朋友,又是因为什么而失去了最珍惜的朋友。通过电影,我还明白了:爱不是占有。如果当你想占有你朋友的时候,也是你们友谊结束的开始。狐狸之所以一开始不与人交朋友是因为它们知道人和狐

狸永远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这部电影也告诉我们大家:结交朋友要看人,还需要真诚和付出,不要强迫朋友做她(他)不想做的事,即便是为她(他)好也不可以;遇到困难要多思考,这样的友谊才能永存。狐狸与孩子观后感600字一个住在森林边上的小女孩,偶然间碰到一只迷人的狐狸,于是起了驯养它的念头。她是个自私的顽童,想把它据为己有,可是在森林里的惊鸿一瞥后,她再也没能看到它。它是只自由的精灵,在森林里自得其乐,并时刻保持着高度警戒,聪明地应对所有危险。 冬天,大雪覆盖了森林,所有动物的脚印显现出来,她哼着歌,独自去寻找心里念念不忘的狐狸。这个镜头温馨而可爱。森林里毕竟危机四伏,她被一阵可怕的声音吓到了,拼命奔逃,结果摔伤了双腿。整个冬天,她待在自己的阁楼里,听着外面的风声和各种动物的叫声,牵挂着自己的狐狸。 春天,冰雪消融,万物复苏。猎狐的人也肆无忌惮地行动了,她牵挂的狐狸要面对毒饵和猎-枪的威胁。她毅然扔掉拐杖,再次去寻找狐狸的踪迹。这次,她终于找到了它的小窝,而且发现它(她)竟然生了一窝小狐狸。机警的它意识到了威胁,连夜转移。她知道它带着狐狸宝宝走不了多远,于是天天在树上守望。在面包屑的诱-惑下,狐狸终于来到她所在的树下。 接近、逃避、追寻、引诱、观望、试探、亲近、玩耍、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始末及反思 《十八年后的无罪判决》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始末及反思《十八年后的无罪判决》 十八年后的无罪判决 【第一段落】解说词:2014年12月15日上午8点30分,一份再审判决书,送到了呼格吉勒图父母的手中,宣告他们的儿子无罪。为了等这一刻,他们已经等了18年。一切要从1996年的4月9日说起。那一天,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的公共厕所内,一名女子被杀害。当时,18岁的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到治安岗亭报了案。而公安机关经过一番调查认为,报案的呼格吉勒图就是“4·09”案件的凶手。经法院审理,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故意杀人罪和流氓罪,并执行了死刑。随后9年里,呼格吉勒图的家人一直在“杀人犯家属”的阴影下生活。直到2005年,事情发生了意外的转折。那一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他向警方供述,从1996年到2005年,自己先后作下多起强奸杀人案,其中就包括1996年4月9日晚上,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的公厕女尸案。赵志红的出现,让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坚信儿子是被冤枉的,并开始了长达9年的申诉、上访之路,要求重审“4·09”案件。这期间媒体也逐渐开始关注,呼格吉勒图案的种种细节,开始被公众瞩目。到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对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程序。经过20多天的审理,12月15日,

法院公布再审结果,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现场纪实】赵建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你们表示真诚的道歉,对不起。对于呼格吉勒图的错判,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们从今以后一定会吸取这个教训,决不能让呼格吉勒图这种悲剧再重演。解说词:在再审判决书中,法院认为,1996年的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们采访了再审合议庭审判长孙炜,他向我们一一列举了他认为哪些事实不清、哪些证据不足。孙炜(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合议庭审判长):证据工作没有尽到职责。列举的证据有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鉴定,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物证检验报告,证人证言和被告人的供述。现场勘查只描述了一个作案地点的情况,厕所的方位是怎么样的,里面的建筑结构是怎么样的,没有任何与呼格吉勒图有关联的内容。尸检鉴定也就是被害人被害的情况,身体损伤的情况,死亡原因的情况,这些都说明不了与呼格吉勒图有什么关联。这些证据里具有指向作用的,只有被告人口供和血型鉴定。解说词:孙炜说,虽然当年的案卷里列举了不少证据,但真正有一定实际意义的证据,就是物证鉴定。当时,公安在呼格吉勒图左手拇指指甲附着物中检出O型人血,这与被害人的血型相同,而呼格吉勒图本人血型是A型,这被当做定案的主要证据之一。但一个浅显的道理是,O型血的人很多,显

呼格吉勒图案

呼格吉勒图案(全国首例公开宣告纠正已执行死刑的错案):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因“一案两凶”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图已因“4·9”女尸案被枪决。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至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出现转机。 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此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呼格父母拒绝外媒采访:我们国家的事你们别管: 呼格父母拒外媒采访: 我们国家的事你们别管 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关于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立案再审的消息一公布,国内外媒体记者蜂拥而至,纷纷要求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夫妇接受采访。 依照常理,在法院已经立案再审的节骨眼上,李三仁夫妇借助媒体壮壮声势,接受中外记者采访,吐一吐积压多年的不快,绝对不会有人说长道短。可是,老两口没有这样做,他们只是接受了国内媒体的采访。对国外媒体记者的采访要求,李三仁先表示一下感谢,然后便客气地说:“这是我们国家的事、我们家的事,你们别管了。”至今,李三仁夫妇没有直接接受过外媒记者的采访。 蔡注:拒绝带节奏 针对:呼格母亲:感谢党和政府让我儿子得到清白判决, 12月16日,新京报以《呼格母亲:感谢党和政府,让我儿子得到清白判决》为题,发出一篇报道。其中,有一部分是对呼格吉勒图母亲尚爱云的访谈,开头是这样的:新京报:听到无罪判决,你的第一反应是?尚爱云:法律是那么的公正。感谢党和政府,感谢那么多支持我们的人,感谢这么多媒体,是大家的努力,让我儿子得到一个清白的判决。“感谢党和政府”,说实话,看到这位母亲首先说出的是这句话,我的内心伤痛极了。我不知道“党和政府”是否受得起这份感谢。面对这份感谢,我反倒觉得“党和政府”应该这样回答这位饱经创伤的母亲:“您别感谢我了,我没有保护好人民,我没资格接受这份感谢,我对您只有深深的鞠躬和道歉。”一个才18岁的少年被以堂堂正正的法律的名义冤杀,他的母亲得承受多大的悲痛?又历经18年之后,这个冤案才得以昭雪,这位母亲所承受的苦难岂能是语言所能形容?所以,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刻,真的,尚爱云,这位伟大的母亲,你可以不用感谢党和政府的!完全可以!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有以下十条理由来告诉这位母亲:第一,你是纳税人,党和政府是靠你和你一样的老百姓来供养的。它为你服务,那是应该的,你不用感谢它;它不为你服务,你不仅不用感谢它,还要监督它、批评它,这就更谈不上感谢它;第二,你供养着它,它却假“法律”和“正义”之名死了你无辜的18岁的儿子,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弥补你失去的儿子了,你为什么还要去感谢它呢? 第三,你的儿子死了,它漠视你的申诉,把这个冤案带给你的痛苦一直延续到18年之长,耗尽了你原本可以幸福的人生,摧折了你原本可以圆满的一家。它凭什么值得你感谢呢? 第四,要不是一个偶然事件,真凶赵志红承认了那起凶杀案是他所为,你儿子的冤案翻盘的可能性几乎为

呼格吉勒图案案件大讨论心得体会2

关于“1996.4.09”案件大讨论心得体会为认真贯彻***批示精神,深刻吸取“4.09”案件教训,根据***要求,*****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大讨论活动,通过单位讨论学习,本人谈点体会认识。 一、树立公安优秀形象,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很多重大的刑事案件在侦查的时候,侦查人员一方面由于立功心切,另一方面由于侦查思维的错误,甚至有一些明知道是假的,侦查人员为了立功采用了刑讯逼供的方法,使他们认为的嫌疑人认罪,最终导致冤案的酿成。这是公安队伍思想素质不佳的体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作为国家政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感受到自豪感和使命感,这样才能带着责任感完成每一个案件。这需要引导舆论使之配合和激活公安机关的自我宣传力量。 二、深化公检法权利独立化,形成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著名律师王振宇提到,“我们的司法制度尤其是公检法三家,我还是觉得公安机关侦查权力过大,检察机关实际上没有对侦查形成制约,仅仅61天完成了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执行等程序。这不一定违反程序规定,但这是非常不正常的。完成这些程序案件需要至少经历四个司法机关。正常情况下,文书在四个司法机关之间传送,61天都未必够用。能够在61天之内完成所有程序,可能有一个更高的机关在协调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这

样,法律苦心规定的层层过滤和监督的功能没有了。 三、协同兄弟部门研究非传统案例,拓宽思路,实现以理性思维代替经验思维。与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诊研判机制一方面,办案多了,容易产生疲劳感和惯性,同类型的案子多了,遇到不同类型的案件就有可能套用经验,措手不及。在平时的工作中,兄弟部门应当协同合作,碰面开展经验交流会,互通办案技巧,了解不同案件,通过不同地域,不同层级的交流,完善每个警员的自我法律运用体系,使得警员面对案件能多一种想法,少一种错误。另一方面,能者多劳,勇于担当。应将公安队伍中的办案精英组织起来,面对重大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以会诊的方式为案件再次把关。久而久之,建立一支稳定的重大案件疑难问题专家库队伍,方便公安机关调集精英力量侦查破案。 四、健全技术队伍与设备及经费保障,为有效固定物证提供良好条件。在平时办案中,办案警员要多思考,尽可能保护现场,为技术人员提取证据提供便利,没有把握之处要多打一个电话,询问专业人士。为案卷增加有力砝码。

呼格吉勒图案的宪法反思

呼格吉勒图案的宪法反思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法治国家的宪法将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人权作为基本内容。我国宪法对刑事程序中的人权保障也作了相关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导致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这从新近发生的“呼格吉勒图案”中就可以看到。 该案的发生是违反我国宪法相关条款的严重后果。对此,本文认为有必要从宪法规范层面入手,深入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刻反思,从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相关领域的我国人权保障制度,促进我国的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 一、案情回顾 2014年12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供诉的犯罪手段与实体检验报告不符,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既有证据无法证实呼格吉勒图具有案件犯罪事实,作出再审判决,判决呼格吉

勒图无罪,使18年的冤案得以昭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呼格吉勒图案”为代表的23起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这些冤假错案大多数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的。这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司法程序的完善,促进科学、民主、人权保障观念的落实,加快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毛纺厂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卷烟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1996年5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呼格吉勒图提出上诉。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便被执行死刑。2005年,另一名叫赵志红的人主动坦白凶案是其所为。此后,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提出申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9日作出再审决定。

独家深度报道:内蒙古“呼格案”背后的三个家庭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从1996年儿子被判死刑到2005年“真凶”出现,再到今天,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足足等了两个九年。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经历了哪些过程?再审重点是什么?难点在哪?会作出什么判决? 18年前,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当他赶到女厕时,女子已身亡。 呼格吉勒图随后被认定为“杀人凶手”。 61天后,法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2005年,“真凶”赵志红落网。在羁押期间,赵志红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偿命申请”。 原本要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刀下留人”。 此后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程序。 呼格吉勒图案背景 巨大问号|呼格吉勒图父母开始9年上访 1996年4月9日晚9时许,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宿舍大院57栋西侧的公共厕所内,发现一具半裸女尸。警方很快“侦破”此案,捕获此案“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报案人的呼格吉勒图。 呼和浩特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两级法院都认定呼格吉勒图犯了流氓杀人罪,呼格吉勒图被判处死刑。“4·9”命案从案发到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枪决,仅仅60多天就被“从重从快”地画上了句号。 9年后,这个句号却因另一起特大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件的告破变成了巨大的问号。 2005年10月23日,被称为“杀人狂魔”的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被警方擒获,他先后四次向警方供述在呼市毛纺大院厕所内奸杀一名受害妇女的详细经过。 参与侦破赵志红案的一位民警说:“赵志红乍一供述…4·9?案件是他所为时,所有了解…4·9?案情的干警都懵了。” 本就不相信自己儿子是“强奸犯”的老两口,从此开始了漫长“伸冤路”。从司法机关2006年开始重新审查案件,到启动再审程序,又一个9年过去了。 各方作证|关键“申请书”“刀下留人” 呼格吉勒图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真正在法律层面可为呼格吉勒图作证的,是他的生前好友闫峰。闫峰与呼格吉勒图同岁,两人于1995年进入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做临时工。他曾写下一份《关于“4·9”案件的经过》:“饭后我让他去买泡泡糖,我先回车间。十几分钟后,他回车间拉上我到了公厕附近。他说回家取钥匙时,听到女厕所有人喊叫,肯定出事了,让我陪他进去看看。这时来了两个老太太进女厕,一会儿就出来朝南走了。他担心女厕所有事,我俩决定进去。站在门口,他躲在我身后,我先向里喊了两声壮胆,再打开火机,看见女尸。我俩转身就跑,他要去报案,我说别了,他非要报。” 2006年3月,由自治区政法委负责组织的复核工作全面展开,公诉机关也认为当年起诉“4·9”案件凶手的证据不足,但法院认为没有新的物证仅凭杀人犯赵志红的口供不能重启审判程序。 “4·9”案件还没有结果,而杀了10条人命的赵志红因羁押期已到,却被以9条人命起诉。如果杀了赵志红,呼格吉勒图岂不永久沉冤? 2006年的12月20日,一封赵志红从监狱递出来的“偿命申请书”被送达高层,引起关注。最终,呼和浩特市中院对赵志红的一审判决“暂时”休庭—起到了“刀下留人”的作用。 再审难点|人已死重要实物证据没保存 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苗立认为,呼格吉勒图是否错杀,真凶到底是谁还要等待最后的再审宣判。“现在只能说,赵志红对…4·9案?的供述促使有关部门复核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判决,复核的结果是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认为,呼格吉勒图案再审的重点是重新核实证据、事实,来查明案件的事实客观真相,查清当时是怎样的证据认定呼格吉勒图杀人。包括证据是否合法,是否逼出来的;证据是否真实,证据之间是否能相互印证,构成锁链。 “再审的难点,一是呼格吉勒图已经被执行死刑,死无对证。二是当时被害人的身体上的一些证据,例如精斑等非常重要的实物证据没有保存。”陈光中说。 据介绍,在审理方式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将不开庭,采取书面审理方式,但书面审理并不意味着不公开,对审理过程、裁判理由、裁判结果,法院将依法公开。代理律师可以通过阅卷、提交代理意见等方式履职,法院也会严格依法保护所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包括代理律师的权利。

教学案例11:从“呼格吉勒图案”看权利救济

教学案例11:从“呼格吉勒图案”看权利救济 【案例呈现】 1996年4月9日晚19时45分左右,呼格吉勒图于当晚与同事闫峰吃完晚饭分手后,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后来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请求从轻处理等为由,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当时有关死刑案件核准程序的规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破获一起系列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赵志红在交代的十几起案件中,其中第16起就交代了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宿舍大院女厕所的一起命案。某记者接触后展开调查。最后确认赵志红是这起命案的真凶。在2005年10月30日,某记者采写内参,内参发出以后获得了中央领导的批示。2014年3月初,内蒙政法委成立了呼格吉勒图案件复查组。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9日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并依法进行审理。2014年11月20日,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案例点评】 此案例中涉及的权利救济形式较多,又是当今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例。其中,当事人“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请求从轻处理等为由,提出上诉”。属于司法救济;“某记者接触后展开调查,最后确认赵志红是这起命案的真凶”;“某记者采写内参,内参发出以后获得了中央领导的批示。2014年3月初,内蒙政法委成立了呼格吉勒图案件复查组”属行政救济。 公民在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或侵害时,有权利获得权利救济,救济的方式有多种,公民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某一种或者多种方式进行救济。 【教学建议】 第一,本案例可以用于第三节“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第二目“依法救济权利”的教学。 第二,使用本案例,旨在提高学生自己的维护权利意识。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手段、按照法律程序救济权利。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刑事判决书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刑事判决书 原公诉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李某某,男,1940年出生,蒙古族,系原内蒙古某厂退休工人,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系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父亲。 申诉人尚某某,女,1952年出生,汉族,系原内蒙古某厂退休工人,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系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母亲。 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男,1977年8月9日出生,蒙古族,系原呼和浩特市某厂工人,捕前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因本案于1996年4月12日被收容审查,同年5月10日被逮捕,6月10日被执行死刑。 辩护人苗立,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振宇,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呼格吉勒图父亲李某某、母亲尚某某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于2014年11月19日作出(2014)内刑监字第00094号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过阅卷,听取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的意见,现已审理终结。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6年4月9日晚20时40分许,被告人呼格吉勒图酒后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诺和木勒大街内蒙古某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外窥视,当听到女厕所内有人解手,便进入女厕所内将正在解手的被害人杨某某脖子搂住,后采用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强行将杨某某按倒在厕所便坑的隔墙上对杨某某进行流氓猥亵。当听到厕所外有动静,呼格吉勒图便逃离作案现场。杨某某因呼格吉勒图扼颈致窒息当场死亡。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证人证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物证检验报告、尸体检验报告、现场勘查笔录和呼格吉勒图的供述等。 一审判决对公诉机关提出的关于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在公共场所采取暴力手段猥亵妇女并扼颈致杨某某窒息死亡,应依法予以严惩的意见,予以支持;对呼格吉勒图辩护人提出的呼格吉勒图认罪态度好等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对呼格吉勒图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关于呼格吉勒图冤案的一点感想

关于呼格吉勒图冤案的一点感想 作者:求学者 强烈期盼,国家这次对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能够一追到底:从最初参与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使冤案成立的一手制造者,到当年二审该案的审判参与者,再到二审后为阻止吉勒图家上访申诉而对其实施监视、控制者,一直到十八年来冤案得以昭雪之前,本应有职责、有义务接受处理吉勒图父母的层层上访、不断申诉的国家法制机关付与的属于其本位职责却故意对其置之不理的不作为者,来一次彻底的大审判、大审查!因为这其中的某些人甚至比该案的真凶赵志红更可恨、更恶毒,赵是在偷偷摸摸的杀人,而他们却是拿着国家赋予的神圣权利“冠冕堂皇”地徇私枉法、是非颠倒地杀人!他们甚至于比封建社会的冤假错案的制造者们更恶劣!因为他们是在集体作案!而且在九年前真凶已经伏法、自首的铁的事实面前仍然不面对真相、承认错误,对于无辜的受害家庭依然然毫无愧疚、忏悔之心,反而对他们实施惨无人道的监视、控制,欲盖弥彰!且一拖又是九年! 国家赔偿也只能给十八年来的受害家庭一点经济上的补偿,而他们长期以来由于是非黑白颠倒受到的精神上的虐待、折磨又怎样能够赔偿!而且,即便是国家经济赔偿最终也是用广大劳动人民纳税的钱(这其中甚至也包括受害家庭纳税的钱)来为你们的罪恶埋单。所以,在此强烈建议,冤案的一手捏造者们,假如你们还有一点点良知,还有一点点人性,就请你们尽快站出来,主动去自首,给吉勒图家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给你们的良心一个交代!甚至真凶杀人狂魔赵志红还会良心发现:在九年前就已承认、不惜“多”承担他制造的十多条命案中的这一条。而你们这些手握国家赋予的事关人命生杀大权的“人”都干了些什么:一个涉世未深,甚至童心未泯的单纯、善良、正义不顾伙伴的极力劝阻一心要见义勇为去报案的十八岁无辜少年竟然被你们在短短六十二天内就“办案高效率“地“犯流氓罪、杀人真凶”“执行枪决”化了,而且你们中的大多数人还在这场弥天的冤案中得到了让你们足

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 一、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047580元;二、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0元;三、向赔偿请求人李三仁、尚爱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以上各项合计2059621.40元。 最新报道: 呼格吉勒图父亲:我们成功了! 法制晚报:今天上午9点50分,李三仁正式从内蒙古高院法官手里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并第一时间联系法晚记者说:“成功了!我们成功了!”当记者询问对数额是否满意时,李三仁夫妇称,尊重法院的赔偿裁定。(记者朱顺忠)

国家赔偿决定书部分截图 案情回顾: 呼格吉勒图案始末 18年前的1996年6月10日,当年18岁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职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案发9年后的2005年,真凶落网。此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最终,呼格吉勒图遭枪决18年后的昨天,内蒙古高院宣判其无罪。 京华时报记者怀若谷 □案情

发现凶案报警后被警察带走 1996年4月9日晚上,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一起在卷烟厂外的小饭馆吃饭喝酒。闫峰称,因厂子规定上班期间不许喝酒,在吃完饭后,他让呼格吉勒图去买两块泡泡糖,想要盖一下酒气,闫峰先回厂子了,“没过多长时间,他就回来了,给我两块泡泡糖,啥也没说就走到自己的机床那边去了”。但几分钟之后,呼格吉勒图又找到闫峰,让他一起出去一趟。 两人一起走到毛纺厂的女厕所附近,“他说他刚才回家拿钥匙去了,但路过女厕所时,听见有人喊里面出事了”,闫峰称,自己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建议说不进去了。 正当二人商量时,有两位老太太进了女厕,不久俩老太太就出来了,“我说她俩出来了什么事都没有,里面肯定没事儿,他说肯定有事儿,非要一起去看看”。两人进去后,里面没有动静,遂点亮打火机,“结果看见一个露着下半身的女尸”。 闫峰称,当时两人吓得调头就跑,呼格吉勒图进了治安岗亭报警,带警察走向女厕所。此后,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先后被警方带走。 呼格吉勒图被控杀人获死刑 到了新城分局后,两人被分别带进两间相邻的审讯室,民警反复问闫峰事发经过。闫峰称,当晚12点多时,“隔壁审讯室突然传来桌椅剧烈挪动的声音,伴随着呼格吉勒图痛苦的声音。桌椅动一下,他就喊一声,断断续续的。”闫峰感到非常害怕。 闫峰称,次日早上9点左右,他被一名民警带走找领导问对他的处理结果,这时他又见到了呼格吉勒图,“开门的一瞬间,我看见呼格吉勒图蹲在审讯室的暖气管前,双手伸到背后铐住,头上戴着没有面罩的摩托车头盔,脸色发黑。我经过的时候,呼格吉勒图用力抬头看了我一眼,我由于害怕,避开了他的眼神”。警方请示领导后,闫峰被放走,11日呼格吉勒图就被送到看管所了。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支持检方指控的“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 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称,当时开庭的时间并不长,“休庭没多久,法官就以故意杀人罪宣判我儿子死刑”。呼格吉勒图不服判决,但同年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核准呼格吉勒图的死刑,并在5天后执行。 人死之后,呼格吉勒图家属失去了希望,“我们上访都没有地方去,都说不归他们管,我们能怎么办?”尚爱云此前接受京华时报记者时称。

关于呼格吉勒图冤案的一点感想

求学者 强烈期盼,国家这次对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能够一追到底: 从最初参与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使冤案成立的一手制造者,到当年二审该案的审判参与者,再到二审后为阻止吉勒图家上访申诉而对其实施监视、控制者,一直到十八年来冤案得以昭雪之前,本应有职责、有义务接受处理吉勒图父母的层层上访、不断申诉的国家法制机关付与的属于其本位职责却故意对其置之不理的不作为者,来一次彻底的大审判、大审查!因为这其中的某些人甚至比该案的真凶赵志红更可恨、更恶毒,赵是在偷偷摸摸的杀人,而他们却是拿着国家赋予的神圣权利“冠冕堂皇”地徇私枉法、是非颠倒地杀人!他们甚至于比封建社会的冤假错案的制造者们更恶劣!因为他们是在集体作案!而且在九年前真凶已经伏法、自首的铁的事实面前仍然不面对真相、承认错误,对于无辜的受害家庭依然然毫无愧疚、忏悔之心,反而对他们实施惨无人道的监视、控制,欲盖弥彰!且一拖又是九年! 国家赔偿也只能给十八年来的受害家庭一点经济上的补偿,而他们长期以来由于是非黑白颠倒受到的精神上的虐待、折磨又怎样能够赔偿!而且,即便是国家经济赔偿最终也是用广大劳动人民纳税的钱(这其中甚至也包括受害家庭纳税的钱)来为你们的罪恶埋单。所以,在此强烈建议,冤案的一手捏造者们,假如你们还有一点点良知,还有一点点人性,就请你们尽快站出来,主动去自首,给吉勒图家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给你们的良心一个交代!甚至真凶杀人狂魔赵志红还会良心发现: 在九年前就已承认、不惜“多”承担他制造的十多条命案中的这一条。而你们这些手握国家赋予的事关人命生杀大权的“人”都干了些什么: 一个涉世未深,甚至童心未泯的单纯、善良、正义不顾伙伴的极力劝阻一心要见义勇为去报案的十八岁无辜少年竟然被你们在短短六十二天内就“办案高效率“地“犯流氓罪、杀人真凶”“执行枪决”化了,而且你们中的大多数人还在这场弥天的冤案中得到了让你们足

呼格案简介

呼格吉勒图案编辑呼格案一般指呼格吉勒图案 呼格吉勒图案是指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又称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1] a 2015年1月,中共新华社党组决定,对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予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2] 2015年1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得到证实: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已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对办案人员控告举报书。[3] 案件经过编辑 涉案时间轴 1996年04月0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 1996年0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996年06月0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0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 2006年0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2006年0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未提“四·九”女尸案。 2014年10月30日:内蒙政法委、公安厅等机构证实,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案情回顾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向警方报案,在烟厂附近的公厕内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48小时后,负责该案的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和办案人员认定,呼格吉勒图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致其死亡。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996年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距离案发仅62天。[4]真凶现身 2005年初,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接连发生数起奸杀惨案。 赵志红(资料图) 警方鉴定确认,案件系同一人所为。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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