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苏州胥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

胥口镇北临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木渎镇,南面太湖,西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绕城高速在镇域西侧通过并有两个互通立交与胥口镇域道路相连,因此胥口镇交通及区位优势突出,具有极大的发展机遇。

我局于年初组织编制了胥口镇总体规划修编,确定了其“中国书画之乡,外向型和民营经济发展并重的文化旅游服务性城镇”的功能定位。为了促进胥口镇的综合协调发展,指导胥口镇的建设更加科学、有序的进行,根据市政府要求以及我局计划,我局将组织编制苏州胥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根据胥口镇总体规划,镇区总面积为17.5平方公里,其中北区范围为北至新苏福路,南到子胥路,东至灵山路,西到于度假区交界,总面积为15.2平方公里;南区范围为北至吴中大道,南至东太湖路,东至东山大道,西至浦阳路,总面积为2.3平方公里。

二、总体要求

1.规划应在苏州市胥口镇总体规划及各部门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 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镇村统筹安排,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土地(尤其是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镇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全镇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 规划应充分重视胥口镇在苏州环太湖地区体系中的定位和职能,尊重现有的地形、地貌和生态、水域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促进全镇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4. 规划应以“节能环保、高效便捷、安全舒适、公平有序”为指导思想,构建多层次的综合交通网络,使镇区内部交通体系完整通达,镇区对外交通衔接便捷。

5. 空间形态设计、绿化景观系统应充分体现生态保育原则和地方特

色,建立城镇与自然协调统一的空间格局,构筑富有特色的城镇形象。

三、深度要求

1. 规划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用地分类以小类为主。

2. 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完善地区用地功能结构、布局和功能配臵。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3. 明确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及相关的规定性指标,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高度、色彩、风格等要求。

4. 建立合理的交通体系,确定各级支路的走向、红线位臵、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合理配臵公交站点线路和站场、站点位臵及公共停车场布局。确定河道系统,明确河道断面和河道蓝线,提出沿河两侧建筑和景观控制要求。

5. 根据规划功能布局和人口容量的分配,从整体的角度完善规划用地范围的公共设施配套,用地规模、位臵和界域。

6.结合现有山体、水域等自然条件组织生态和景观系统,创造与第一自然相融的镇区景观。分析确定本区域内可建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环境容量控制指标,提出治理环境污染的要求。

7.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规划控制廊道,落实各市政配套设施用地,规定其服务规模、建设位臵、用地范围。

8.对重点地段(一箭河地区、胥江两岸、太湖沿线)进行城市设计,对地段内的特征要素:如建筑物高度、道路街巷格局、景观节点、整体风貌等进行分析,提出具体塑造方案,在凸现特色的同时,保证地区景观的整体性、延续性和协调性。

9.规划应深化、细化“6211”的内容(“6”即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文物保护紫线和城市紫线、河道保护蓝线、高压走廊黑线、轨道交通橙线,“2”即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1”即高度和特色意图区),要求“6211”需达到可以直接出技术条件的深度。

10.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技术控制要求,特别是土地适建性的规定、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

四、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1.规划设计成果内容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2.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3. 规划图按《苏州市规划图数据格式标准》要求进行编制。数据标准从苏州市规划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97475719.html,)下载。

4. 纸质文件包括文本、说明书、设计图纸和图则。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设计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图纸内容必须全面。设计单位应提供设计说明书及文本20套,规格为A4。

5. 设计图纸要求

(1)区位图比例自定

(2)用地现状、规划图 1:1000-1:2000

(3)土地适应性评价图 1:1000-1:2000

(4)建筑质量现状评价图 1:1000-1:2000

(5)建筑保护与更新方式评价图 1:1000-1:2000

(6)道路系统现状、规划图 1:1000-1:2000

(7)地块划分编号图 1:1000-1:2000

(8)公共与配套设施规划图 1:1000-1:2000

(9)河道系统现状、规划图 1:1000-1:2000

(10)绿化系统现状、规划图 1:1000-1:2000

(11)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图 1:1000-1:2000

(12)重点地区建筑形态布局示意图 1:1000-1:2000

(13)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分析图 1:1000-1:2000

6.计算机文件要求

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R14的DWG格式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6.0以上的格式文件。电脑渲染图的计算机文件应采用国内较为普及、通用的计算机软件,提交以上

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

五、时间进度要求

2009年12月下旬设计单位开展工作。

2010年3月下旬进行方案初审。

2010年5月下旬进行方案论证。

2010年6月下旬提交最终成果。

六、报送与审查规定

1.我局分两次对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和整理会议纪要,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方案介绍。

2.规划论证后,设计单位应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规划成果,并按规定时限报送我局。

七、相关设计资料

1.规划设计任务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2006-2020)

6.《苏州市城市规划若干强制性内容的暂行规定》

7.《吴中分区规划暨区域城乡协调规划》

8. 《苏州胥口镇总体规划》(2009-2030)

八、附则

1.我局负责协助设计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设计单位间以及相关规划设计间的协调工作。

2.规划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我局所有,我局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3.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4.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电或函我局,我局将做出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

5.设计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

⑴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

⑵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⑶未经局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

6.本任务书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苏州市规划局

苏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信息)中心 2009.11.11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佛规通[2008]81号) 各分局: 为了提高规划管理行政效能,规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由各区负责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明确如下: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程序 (一)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后,由属地规划分局组织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工作。 (二)区政府审查阶段:属地规划分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府审批阶段: 1.市规划局审查阶段: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启动审批程序,由市规划局牵头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审查意见。 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市规划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3.市政府批准阶段: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四)批后公告和备案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属地规划分局应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告,并做好备案和存档工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由属地规划分局提出对控规调整的报告,经市规划局同意调整后,由具备相应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并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批。 请你们按照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和修改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实施管理。今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有新的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流程示意图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苏州近期发展规划(2012-2015)

《苏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5)》 为深化和落实《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11]31号),我局委托编制了《苏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5)》。现将成果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所确定的中心城区以及外围近期重点发展区域(西部生态城科技城、南部吴中区太湖新城、北部高铁新城及苏相合作区),总面积约为777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近期建设规划基准年为2011年,规划期限为2012年至2015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期限保持一致。 三、近期城市建设目标 经过三至四年的努力,使苏州市的城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历史文化特色更加凸显;人居环境条件得到更大改善;城市内外交通体系基本建立;“一核四城”格局初步形成;城市综合功能和区域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使苏州真正成为长三角地区具有重要地位的区域中心城市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名城。

四、近期发展规模 1、近期人口规模 至2015年,规划范围内常住人口总量36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81万,暂住半年以上人口179万人。 2、近期用地规模 苏州市近期用地规模 苏州市近期用地规模 至2015年,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总量将达483KM2左右。城市新增可建设用地66 KM2,其中净增建设用地约35KM2,已批未建用地约15KM2,挖潜建设用地16 KM2。 五、近期城市空间结构 至2015年,规划区将基本形成“一核四城、两轴三环五楔”的总体结构。 六、近期建设重点地区 1、重点提升地区:为苏州古城区。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金沙湾片区位于西海岸粤海铁路火车站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536.5公顷。目前已完成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功能定位 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总体发展目标,依托滨海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旅游度假和时尚海岸居住,建设旅游度假与城区相融的滨海旅游新区。 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区功能定位及道路网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七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是指沿滨海发展的海岸。 “七区”是指七个功能组团。 海湾度假区----布局于滨海第一层面,充分发挥临海优势,发展旅游度假相关的酒店、度假设施以及商业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商务社区----规划于片区北部,以铁路西广场大道为轴线,发展商务、贸易、酒店、会务,以及酒店式住宅、商业配套等功能,形成综合型的商务社区。 国际社区----规划于内河北段周边,发展面向国际的高档居住社区,配置国际医院、国际学校以及多元化的商业文化服务,吸引国际化人群的居住度假需求。 游艇社区----布局于琼海大道南部、临海路东南侧部分,利用内湖两岸的水域和空间资源,建设游艇社区,并配置相关配套设施。 安置社区----规划于滨海大道以东,琼海大道两侧,设置集中的动迁安置小区,配备完善的社区及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社区生活水平。 风情小镇区---位于片区中部,规划碧海路、荣山路周边,通过丰富多样的商业文化设施格调独特,别具风情,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形成具有活力和特色的滨海休闲游览区域。 生态保育区----位于片区南部,规划作为结构性的生态用地,并通过高尔夫等以绿地为主的开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国际度假功能互为结合。

金沙湾片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

浅谈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及指标体系探讨(一) 论文关键词: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内容指标体系 论文摘要: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解决多方面的问题,包括保护旅游资源,统筹土地使用,控制和引导开发建设,完善旅游区管理等方面内容。本文以丽江宝山石头城旅游区为研究对象,探讨以旅游开发为目的的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规划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为其他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借鉴。 1.问题的提出 1.1.旅游区控规编制方法缺失 我国现阶段旅游区控规的基本依据《旅游规划通则》(2003年),该通则对旅游区控规的规定过于参考城市控制,对旅游区的控制过于笼统、模糊,未对规划编制提出明确要求,未制订相应的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对旅游区资源保护、旅游开发建设特征缺乏针对性的思考,对旅游区的要素控制不够。 1.2.旅游区控规缺乏明确控制内容和合理的指标体系 《旅游规划通则》(2003)中旅游区控规的控制内容主要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控制内容完全效仿城市控规2]。目前少量的旅游区控规及其相关研究大多都是停留在对旅游区单个因素进行研究控制,没有落到具体的空间或者仅对旅游区单个片区进行规划控制,难以指导整个旅游区控规的编制。 1.3.旅游区开发和管理混乱 旅游区开发之所以杂乱无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旅游区管理的乏力,缺少保护旅游资源和环境,控制旅游开发的一系列措施,缺乏明确的管理尺度。编制合理有效地旅游区控规,引导旅游区合理的开发建设,是实现旅游区可持续开发和高效管理的关键。 2.旅游区控规的重点 旅游区是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旅游区控规的控制重点主要围绕旅游及相关因素展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保护旅游资源 随着旅游区开发建设在我国的迅速发展,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破坏的现象也日趋严重。本文认为如何对旅游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是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得到有效的保障,自然就成为旅游区控规的首要问题。 2.2.引导和控制旅游开发建设 旅游区总体规划缺乏对具体开发建设项目控制,使得旅游区具体的开发建设往往脱离了旅游区总体规划的初衷。旅游区控规应具体的旅游开发建设提出具体指导实施的控制内容和指标体系,引导和控制旅游区开发建设。 2.3.协调旅游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旅游开发的最终目的是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协调旅游相关利益者的是旅游区控规实施的重要保障。旅游相关利益者包括当地政府、旅游投资商、当地居民等。旅游区控规应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特别是要关注当地居民的利益,提高当地居民的旅游参与程度,为旅游区控规实施提供保障。 3.宝山石头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3.1.宝山石头城旅游区概况 宝山石头城旅游区距丽江市区132km,交通极不发达。整个旅游区以宝山石头城为核心景点,集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为一体,旅游价值极高的综合旅游区。 宝山石头城包括内城和外城,内城建于金沙江边一块独立的蘑菇状岩石,三面均是悬崖绝壁,一面紧临金沙江,整个石头城只有南门和东门可供出入。宝山石头城是纳西族发展的重要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吴中太湖新城规划

区域控规 苏州太湖新城总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其中,苏州吴中太湖新城规划陆地面积30平方公里,启动区规划陆地面积1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20平方公里。 吴中片区规划用地面积30平方公里,北至苏州南绕城高速公路,西至木东公路,东部与南部至苏州湾。 总体布局 由“一湾、一带、两轴、四区”架构而成。 一湾:苏州湾公共城市港湾——新城商业中心、景观中心、活力中心 一带:沿湖生态景观带——生态景观带、开放空间带、休憩活动带、慢生活带 两轴:中央大道轴——南北向中央景观带、商业购物活动带、地下空间核心利用带、

东太湖路景观轴——新城东西向景观大道 四区: 中心商业商务区:商务金融、商业贸易、旅游服务、会议展览等功能的密集发展区,城市经济生活最活跃地区。该区将围绕天鹅港建设一系列地标建筑或建筑群,打造富有活力和特色的都市港湾。 湾西区:旅游服务、文化休闲和居住等多功能复合发展区,新城中心支撑区。临湖为公共服务带,中间为居住社区。北部为新城医疗用地。 湾东区:旅游服务和居住等功能复合发展区,新城中心支撑区。临湖为公共服务带,东太湖路两侧为混合使用区,苏震桃一级公路西侧为办公用地,其余为居住社区。 吴郡绿岛:滨水现代高层居住社区。北侧为永旺梦乐城商业综合体,苏震桃一级公路东侧为办公宾馆用地,其余为居住用地。 启动区规划 旺山路以东的10平方公里为启动区,其中,公共配套用地约6800亩(含公共绿地2300亩)、居住用地约2800亩、商业用地约1800亩、生活配套用地约830亩(包括医院、学校和邻里中心)、文化设施用地约270亩。启动区东至东太湖,南至东太湖,西至旺山路,北至绕城高速及友翔路一线。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项目名称和规划范围 1、项目名称 樟树市閤皂山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1)规划范围的原则:旅游区的界线范围,是根据旅游资源条件和区域旅游发展构想,确定合理的旅游区管辖范围而划定的,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和景观完整性是划定旅游区范围的主要依据,首先考虑到以自然的地貌、水文、植被等环境单元为基础,同时,为方便于管理,适当参考行政界线,并尽量少包括村镇建成区。 (2)閤皂山旅游区的边界与面积:閤皂山旅游区规划范围为樟树市京九铁路线以东,含福地景区、梦湖景区(店下水库)和玉华景区三个景区,面积约6860公顷,以福地景区为规划重点。涉及到閤山乡(含閤山林场)、店下乡、店下水库管理局,共20 个行政村,总人口35275人。其界线范围为:北以京九铁路为界,东部与丰城市接壤,西南与新干县交界。 二、规划编制依据 1、《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 2、《旅游规划通则》(国家旅游局); 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GB/T17775—2003);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0、《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 11、《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 12、《江西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3、《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4、《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赣府(2003)60号); 15、《樟树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6、樟树市相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等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依托閤皂山深厚的道教文化底蕴、绝佳的生态环境和山水灵气,将閤皂山建设成为樟树市的龙头景区,全国一流的养生保健旅游、生态旅游、疗养旅游的著名旅游区。 2、旅游发展目标 全面构筑环境资源保护系统、游览服务系统和经济支持系统。 近期目标:到近期末(2010年),閤皂山旅游区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31万人,旅游收入18600万元。 中远期目标:到远期末(2020年),閤皂山旅游区接待旅游者人数达到40万人,旅游收入40000万元。 3、总体形象目标: 药都福地,养生佳境。 閤皂山是一座集道教文化与中药文化为一体的古代名山,是“药都”的奠基之山。道教关于天人相符的观点,促进了我国中医药学和人体科学的发展。以閤皂山和“药都”为依托,道教养生健身和中医药有机结合,为樟树发展养生健身保健旅游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4、资源保护目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整理版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第十五条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_齐奕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    齐奕      摘 要:旅游度假区规划介于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包含旅游发展与城镇建设双重职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范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对旅游度假区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指引,使得规划实施过程难免出现规划失效,早期建设的大部分度假区面临城镇化趋势,旅游度假职能发展受限。本文探讨了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提出度假区控制指标体系应包含基本指标控制、旅游设施控制、城市风貌引导三个方面内容,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并通过三个层次的指标细分尝试提出控制指标体系的构成。本文以武夷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规为例,阐述了通过多层次、多类型控制指标体系妥善处理山水城的融合,旅游度假功能的完善和休闲度假环境的营造,提出了旅游度假区控规编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1 前言  旅游度假区是依托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大的旅游开发形式,是最小单元的旅游目的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开发区,集中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刘爱利,刘家明,刘敏,郑斌,2008)。我国旅游度假区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产生,1992年开始建设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今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  早期我国的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依据,通常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03年2月国家旅游总局发布《旅游规划通则》,其主体借鉴了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界定了旅游区规划的层次及内容,首次规定了旅游区控规的具体内容和适宜程度。意味着旅游度假区规划第一次有针对性的规范指引。但《旅游规划通则》在具体控制指标体系方面与一般城市规划类似,主要包括针对土地利用和环境容量的一般性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缺乏对度假区的特色要素有针对性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指标体系是控规中的核心内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针对旅游度假区而言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难以体现规划的实效性。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考虑度假区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诉求,在控规中建立有针对性的控制指标体系,有效引导其发展。

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

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根据旅游区的发展目标,旅游区的功能定位包括目标市场定位、接待功能定位、“旅游产品”档次定位和旅游区特色定位等。 (2)旅游区形象规划是在特色定位条件下的营销口号策划、风格选择及视觉体系规划。形象应反映主题,惟我独有的内容和形式、鲜明独特的个性和服务风格是提高旅游区吸引力、保持旅游地生命力的关键因素。修建性详细规划层次的形象规划主要是针对视觉形象而言,强化旅游吸引物体系的差异性、服务设施体系的地域性。对重点地段的吸引物场地及设施应在平面布局、立面、剖面等方面做一些意象性的设计,如果仅靠文字说明,其视觉形象是很难控制的。 (3)旅游项目规划要对旅游项目的活动方式及其组合进行具体安排。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依托旅游资源进行规划;二是依托现代技术进行规划。前一种规划是在对旅游区自然资源进行整合、对人文资源进行挖掘的基础上,通过对空间组织和活动秩序的编排,为游客创造特殊的旅游经历。这样的旅游项目丰富多彩、优势明显,就体验程度而言有观赏型、参与型两种类型,就项目性质而言有生态型、文化型两种类型。后一种规划则主要依托现代技术和资金,创造一系列“新、奇、特”的旅游项目,一般出现在主题游乐园。 (4)旅游服务设施体系规划。旅游服务设施体系是为旅游者的游憩、观光以外的活动提供服务所需的物质条件。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应根据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确定用地规模、建筑面积、空间布局、立面风格等要素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旅游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应配合游览线路的组织、土地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因地制宜,坚持特色原则及和谐统一的原则,并努力达到对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目标,尽量应用环保技术、洁净能源技术、废弃物的资源化技术、本土化材料技术、生态建筑技术,将建筑工程设施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5)游览线路与道路交通规划。游览线路与道路交通设施决定着旅游者进入旅游区的方式,规划应因地制宜地运用进而不入原则、安全可识别性原则、游旅结合原则、地方特色原则和自然美原则。在旅游区内,游览线路发挥着纽带功能,将各旅游项目、娱乐设施和服务点连接并形成一个整体。每条游览线路应有效地组织第一印象场域、最后印象场域、光环效应场域、主题场域等,并根据旅游项目和环境的不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二.成果:(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 两项可单独绘制)。(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指导性指标:入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其他环境要求。意义:62. 容积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CBA08G-0303-2008-00073 [信息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信息种类]规划信息---区域规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建设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8-01-31 [内容描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规划包括:规划范围、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的作用和地位、规划单元的确定。 [正文]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即由泰达大街(北),南海路(西),北海路(东),津塘四号路(南),所围合的各项城市用地,用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 规划原则: 1. 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控制为重点,协调规划设计、规划管理需求与物业开发三者的关系,使规划管理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2. 根据目前开发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与可能对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进行优化利用的调整; 3. 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和服务水平;

4. 通过土地、利用的规划调整,改善规划范围的环境质量、景观面貌,实现开发区生态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平衡; 5. 遵循开发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调整好各开发阶段的关系,更好满足土地拨划的要求; 6. 应有利于开发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开发区当前与长远的有序发展。 (二) 规划目标 1. 形成完善、统一、和谐的中心区商务系统,营造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商务运作体系,营造轻松、舒适、娱乐的商业休闲体系; 2. 形成若干具规模的高档住宅区和住宅小区,并形成完善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3.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绿地率的严格控制,扩大绿色开敞空间,从而改善建筑景观与风貌; 4. 严格控制建筑退后红线及街面设计,形成具有韵律感、亲切感的街面景观; 5. 通过城市设计有重点的控制第一、第二、第三大街沿线的建筑景观、风貌及建筑细部小品的处理; 6. 保证规划范围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交通、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与合理位置,确保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承载能力,满足开发区可持续有机发展的需要; 7. 形成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控制体系,强化规划的控制、引导功能,保证中心城区合理有序的进行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于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规划概况 规划区范围和面积:东起乐东与三亚交界的石柱岭,南到海滨,西至望楼河,北靠九所镇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约2470hm2。其中建设用地约1660.49hm2。 规划目标: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别具特色的热带海滨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社区。 总体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布局,形成“一带、两廊、四轴、五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主要内容包括: 一带:滨海岸线形成的休闲旅游带。 两廊:由清塘河和抱套河等两条河流及沿河防护林带形成的景观廊道。 四轴:由东西向的滨海路,南北向的九龙大道——滨海路、九所公园——滨海路、西线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等四条道路形成的交通轴线。 五区:以望楼河、清塘河、鸭母溪、抱套河、石柱岭等自然地貌互相分隔形成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规划区内由西至东依次为西部的望楼港组团、北部的罗马组团、南部的龙栖组团、中部的抱套组团、东部的石柱岭组团。 规划区内总人口控制在6.80万人。 二、区域环境现状 (1)该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 2、NO 2 、TSP、PM 10 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版)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望楼河、鸭母溪及抱套河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体已受到严重的污染,水体环境现状质量已达不到相对应的水体功能,造成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河道内有大量的畜禽养殖;二是水体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等有很大的关系。 地表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 (3)地下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其中1#监测点氯化物、氨氮、硫酸盐、锰、总大肠菌群超标、2#监测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超标、3#监测点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造成以上几个监测因子超标的原因主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审查前应进行预审,预审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第十一条由市规划、环保、国土房管、文物、园林、交通管理等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组,对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汇总《市区控规》每年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市区控规》进行综合修订。

旅游区控制性规划编制要求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4.1规划编制的依据、范围与技术指标 4.1.1规划编制的依据 在旅游区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指导下,参照旅游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规划技术依据。 4.1.2规划范围的确定 根据旅游区实际情况,确定旅游设施与建筑重点布置的区块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范围。 4.1.3规划技术指标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指标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性质控制、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旅游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三个方面。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须明确旅游区内各地块的利用功能、规模与具体位置,必须做到定性、定量、定位;定性即明确地块的使用方向,定量即确定旅游项目与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量,定位即确定建设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即限定建设地块的建筑规模与容量,以减少对旅游区内良好自然环境的破坏,使旅游区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 旅游综合环境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内外道路关系控制、环境景观控制、工程管线控制。 主要控制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后退红线、建筑间距、建筑体量、尺度、色彩、风格、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等。 4.2规划文本的表达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主要以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形式反映规划说明的各项控制指标与控制要求。 4.3规划图则的内容与要求 431规划图则的基本要素

规划图以地形图为底图,现状地形图比例为1/2000。规划图纸要标明项目名称、图名、图例、风玫瑰、比例尺、规划期限、规划日期、编制单位等内容。规划图纸应与规划内容相一致,要素表示必须明确无误。 4.3.2基本图件及要求 规划用地区位图:表示规划用地与周围环境、城市及主要交通干道的关系。规划用地现状图:展示现状地物要素,比例 1: 2000。 规划总平面图:标注各类建设项目与设施的空间布局、建设规模等,比例为1:2000~1: 5000。 道路交通规划图:表示旅游区内的路网结构,标注道路坐标、标高、道路断面形式,比例为 1: 2000~1: 5000。 绿化规划图:特色景观的展示与培育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比例为1:2000~1:5000。 工程管线规划图:标注各类工程管线的管径、平面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比例为1:2000~1: 5000。 土地利用规划图:标注土地使用性质与使用强度,包括使用密度与容积率,比例 为 1: 2000~1: 5000。 局部效果图:形象展示主要建筑与设施的空间关系。 4.3.3备选图件 旅游资源评价图、市场分析图、功能分区图、游览线路组织图、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图、景观分析图、景象构思图、环境小品示意图、建筑方案选样图等。 4.4规划附件的内容与要求 4.4.1规划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主要应反映以下内容: (一)旅游区现状 (二)规划依据、性质、范围 规划构思与空间布局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0522053656)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 110015/ZK-2008-00066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信息名称《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开日期2008-12-09 关键词中心城控制性规划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文号 载体类型纸质 记录形式文本图表信息有效性有效 公开形式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本次《规划》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为建设北京“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 宜居城市”搭建综合平台。本次规划中心城范围为1088平方公里。遵循总量控制,划分片区,系统优先,落实城市公共设施,保障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综合及高效利用土 地的原则,逐步建立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增加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备注 公开日期:2008-12-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虽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以及近年来陆续编制的中心城部分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北京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 进作用,但是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新的城市规划管理文件指导北京的建设。为实现北京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该规划于2005年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的相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特编制《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 科学发展观,明确并强化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保障中心城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规划目标和原则 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

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

附件1: 《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任务书 1、项目名称 《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 2、研究范围 (1)规划研究范围:太湖新城启动区范围,并可视需要作适当拓展。 (2)重点评价范围:西至旺山路,北至绕城高速-友翔路一线,东至苏州湾大道,南临太湖。 图1 本项目重点评价范围 3、规划目标 在对控规单元交通规划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基础上,按照(1)区域交通影响评估;(2)交通整合详细规划及咨询,两个阶段开展本次项目的编制工作。以在实现对控规单元进行区域整体交通分析、地块交通外部条件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整合、细化安排各地块建筑设计方案与交通影响评价方案,统筹协调交通设施、交通组织及项目开发安排,最终形成交通设施、交通组织一张图,并对项

目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提出实施安排及建议,以指导项目建设管理。 4、规划依据以及参考资料 (1)《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2)《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苏州市综合交通规划》 (4)《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5)《苏州市太湖新城有轨电车线网规划》 (6)其他相关规划资料 5、主要工作内容要求 5.1 第一阶段:区域交通影响评估 (1)现状分析及规划条件梳理: 全面梳理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现状,把握未来规划用地结构、功能布局、土地使用、道路交通系统、综合交通设施配套等规划思路及建设发展要求。 (2)交通模型需求预测与分析评价: 对背景交通量、诱增交通量以及不同交通方式交通的出行需求进行总体预测,并对重要节点、路段进行细化分析。 (3)区域交通发展目标及策略提出: 基于区域总体发展要求及交通运行特征,确立道路、公交、停车等各系统的整体交通发展目标及策略,提出相应量化指标体系要求。 (4)区域用地及交通组织、交通设施优化: 在统筹考虑内外、快慢以及多种交流流线组织方案基础上,提出区域内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静态交通等网络、设施布局的优化方案。 (5)地块外部条件分析及优化 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研究、分析区域内各地块的外部出让条件,对控制要素进行分析校核,并进一步优化和明确各主要指标和控制要求。 5.2 第二阶段:交通整合详细规划及咨询 本阶段工作需根据区域内地块开发情况提供两年技术服务,主要对(1)地块交通设施整合及优化;(2)地块交通组织整合及优化;(3)交通改善方案梳理;(4)实施安排及建议等,进行细化安排及考虑,以实现一张图管理的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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