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强师工程”省级中小学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强师工程”省级中小学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7.13

•【字号】粤教体函〔2016〕63号

•【施行日期】2016.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强师工程”省级中小学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粤教体函〔2016〕63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精神,培育一支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队伍,推动学校切实执行国家学校音乐、美术课程计划,促进全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加快发展,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现决定开展2016年“强师工程”全省中小学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培养全省中小学骨干音乐、美术教师团队为目标,以增强理论修养与科研能力、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课外辅导组织能力、强化美育工作要求等为主要内容,使通过培训后的教师能够在本地区的艺术教学、实践等工作中起到示范与引领作用。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及工作热情。

(二)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实施和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好的学科素养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三)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相关,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龄2年以上,在教学第一线任教的在职音乐、美术教师。

(四)参加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培训项目的高等教育专业学历。其中,语言艺术类项目可选派表演类专长或相关学历背景(播音主持、声乐、中文或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的教师参加。

三、项目安排

本次培训以参培教师专业背景划分项目,每期培训时间为7-8天,培训项目分别为:声乐班、器乐班、舞蹈班、语言艺术班;绘画与影视班、书法与篆刻班、工艺与设计班;教学与科研班等(各班培训内容与分组安排报到时领取)。具体安排如下:

四、组织管理

本年度培训委托星海音乐学院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参培教师纳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按48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培训方案及参训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教师,核发培训证书。

五、名额分配

以地级市、顺德区为单位,按培训对象条件要求选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欠发达地区“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工作

的通知》(粤教体函[2016] 54号),由于我厅今年在东莞教师进修学校同时开展2016年欠发达地区(13个地级市)“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美术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工作,因此本次培训名额分配向珠江三角洲地市倾斜。已参加今年在东莞教师进修学校“强师工程”艺术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一)美术:

前4期(教学与科研班、书法与篆刻班、绘画与影视班第1期、绘画与影视班第2期),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清远、河源、韶关、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汕尾、肇庆各市每期4人,顺德区每期2人,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华师附小每期1人,其他地级市每期各7人。

第5期(工艺与设计班),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清远、河源、韶关、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汕尾、肇庆各市8人,顺德区4人,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华师附小1人,其他地级市各14人。

(二)音乐:

1、教学与科研班: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清远、河源、韶关、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汕尾和肇庆各市4人;顺德区2人;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华师附小每期各1人;其他地级市每市各7人。

2、舞蹈班: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清远、河源、韶关、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汕尾、肇庆各市3人;顺德区3人;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华师附小每期各1人;其他地级市每市各6人。

3、声乐班: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清远、河源、韶关、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汕尾、肇庆各市10人;顺德区6人;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华师附小每期各1人;其他地级市每市各14人。

4、器乐班: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清远、河源、韶关、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汕尾、肇庆各市5人;顺德区5人;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华师附

小每期各1人;其他地级市每市各10人。

5、语言艺术班: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清远、河源、韶关、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汕尾、肇庆各市3人;顺德区3人;广东实验中学、华师附中、华师附小每期各1人;其他地级市每市各选派7人参加培训。

六、经费安排

本次培训资金主要来源于2016年“强师工程”全省中小学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专项补助。参加培训的教师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学习期间食宿安排、培训费、材料费等由实施单位负责。

七、报名要求

请各地认真填写附件表格,于2016年7月29日前,按培训项目,将学员名单报送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音乐学科:*****************,联系人:虞环

歌135****8686;美术学科:***************,联系人:马永建,

135****1848。

八、有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邓扬阳,************

星海音乐学院联系人:虞环歌,135****8686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联系人:马永建,135****1848

附件:2016年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3日附件

“强师工程”音乐、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____________(地级)市教育局(公章)

注:请以地市为单位填写本报名表,并于2016年7月29日前报送。

学校新教师培训活动方案(12篇)

学校新教师培训活动方案(12篇) 学校新教师培训活动方案篇1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培训,使全体教师掌握教师英语---句,并养成广泛应用英语的习惯。 2、本学期掌握--句,使各位教师具备听、说、读的能力,形成使用英语的风气。 二、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每周三下午第三节课,校多媒体教室。 2、学习材料:--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教师英语---句》。 三、培训措施 1、严格培训过程和结果管理: 培训过程中切实做到“六认真”,做好每次的签到工作,阶段培训结束,每位教师须到指定教师处过关。 2、营造英语学习的环境: (1)要求每位教师明确培训目的,要求和安排,调动学习英语的积极性。 (2)建立自主合作学习小组。 (3)要求各位教师带头在学校大胆使用英语进行交际。 四、内容安排 三月份:Greetings 四月份:Introductions 五月份:Making Telepohe Calls 六月份:Askingtheway Doing Some Shoppings 七月份:考试 学校新教师培训活动方案篇2 一、培训对象与目的 1、培训对象:0—1年教龄的教师:于翊、郭琳莎、王晓璐、高雪楠。

2、培训目的:使新任教师热爱教师职业,形成专业发展的自我目标,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二、培训方式 坚持校本研训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指导与自学、岗位培训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学校为每名新任教师确定2名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水平较高的教师为指导教师,主要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具体指导新任教师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学分 说明: 1、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应按规定接受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30学时。 2、集中培训30学时的具体分解。 ⑴、学习理解掌握课程标准(8学时)。 ⑵、听教学常规讲座(8学时)。 ⑶、教学观摩研讨(8学时)。 ⑷、备课、上达标课(6学时)。 四、培训具体内容 1、师德教育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本地有关师德的具体范例为主要学习内容,促进新任教师巩固专业思想,提高教育教学热情,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育政策法规 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任职资格条例》等法律内容。新任教师必须熟悉以上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树立依法执教的思想观念,初步具备依法执教的实践能力。 3、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 了解本地区的自然概况、人文概况、教育现状和发展规划及教育改革状况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1.08 •【字号】粤教师函〔2016〕3号 •【施行日期】2016.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 第三批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6〕3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105号)和《关于推荐遴选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16号),经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和省直有关学校(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经公示程序,现确定邓小华等771人为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李悦新等208人为广东省省级骨干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附件)。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顺德区教育局要统筹负责本地区省级骨干教师、校长的培养工作,加强与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合作,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培养方案,建立本地区省级骨干教师、校长示范引领平台,统筹安排省财政补助经费并落实相

应支持经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培养对象的具体培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帮助培养对象组建研修团队和教学指导团队,积极协调本级财政安排相应支持经费,用于培养对象进修学习和开展有关教育管理、教学教研及培训工作。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应为培养对象专业发展、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学校)须于2016年3月底前将第三批培养对象培养方案,以及第一、二批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和省财政支持经费使用情况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培养对象应珍惜机会,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有关培养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教育教学风格或学校管理特色,并在当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促进本地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附件:1.广东省省级骨干教师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名单 2.广东省省级骨干校长培养项目第三批培养对象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月8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七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七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09.28 •【字号】粤教体函〔2015〕87号 •【施行日期】2015.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七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 基本功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 粤教体函〔2015〕87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顺德区教育局: 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广东省第七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大 赛”9月16日上午在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圆满落幕。此赛事为三年一届,是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师展示技能、交流技艺最具权威、最大规模、影响最广的教学赛事。 本次大赛是对近年来开展的“强师工程”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效果的大检阅,其亮点纷呈,规模创历史新高(参赛和观摩教师总人数近500人)。各地各级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这次比赛,社会参与度和关注度高,参赛选手均通过学校、县(区)、地市教育部门层层选拔,参赛教师在比赛中展示了高超的专业水平和艺术素养;比赛为艺术教师展示综合教学能力提供交流平台,除按往届比赛惯例进行分科分组的精英组(A组)展示外,扩大了参赛教师范围,专门设立了普通艺术教师组(B组);组委会聘请高校、省音协、省美协、专业院团等单位的30多位艺术

专家、教授担任评委,比赛全程录像,还同时专门设立“赛事监审组”监督,为比赛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保障。但本次比赛中也显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公共理论考试成绩整体偏低;珠海、汕尾、阳江、潮州四地区均只派出了精英组(A组)选手参赛,而普通艺术教师组(B组)却未能派出队伍参赛。 现将本次展示比赛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希望各地各学校以此为契机,切实重视和加强艺术教育,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促进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 附件:第七届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大赛获奖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8日

广东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

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 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培养工程)。为加强管理,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86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条培养工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打造我省中小学高层次领军人才为目标,力争到2020年,培养一支规模与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具有高尚师德和先进教育理念,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教育家队伍,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促进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培养工程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竞争择优。制定标准条件,通过竞争性方式择优遴选培养对象和培养单位。 (二)师德为先。培养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在推荐、遴选和培养过程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分类指导。按培养对象自身条件和学科、学段、地区等因素,分地域、分层次、分类型、分学科进行培养。 (四)均衡发展。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培养对象遴选适当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五)公平公正。严格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遴选结果和培养过程公正、公平。 第四条培养工程按培养对象分为名教师、名校长、教育家等具体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培养项目)。 各培养项目分批次开展,其中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周期为3年,教育家培养周期为4年,每批次结束后开展下一批次培养。 第二章培养对象遴选 第五条各培养项目培养对象的遴选范围为省内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等在职在岗的教师、校长和教研员。其中名校长培养对象应是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 第六条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1.09.15 •【字号】粤教继函[2011]22号 •【施行日期】2011.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粤教继函〔201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级教师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 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十二五”

时期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任务。加强教师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内在需要和愿望。“十一五”期间,我省教师培训工作依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大力开展以“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全员培训以远程为主,骨干培训以集中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为主和“面向全员,倾斜农村,突出骨干”的培训工作新格局,全省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学历层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为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师资保障。但从总体来看,我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师培训工作与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仍不相适应。目前,我省教师培训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均衡,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制约我省教师培训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我省要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必须加速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因此,大力加强教师培训,是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二)“十二五”时期,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逐步构建起适应教师终身学习的开放灵活高效的培训体系,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明确教师全员培训任务,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 和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6.09.29 •【字号】穗教发[2006]10号 •【施行日期】2006.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 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教发〔2006〕10号) 广州大学,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径直向我局组织人事处反映。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2004-2007年)》(粤教继〔2004〕16号)和《2006-2007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穗教组人〔2006〕3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现就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选拔认定一批市、区(含县级市,下同)、校三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并采取相应的培养措施,建立起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显著的教学成果、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以此促进和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培养目标: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为500名左右,区级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分别占本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5%左右,校级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分别占本校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二、培养对象范围 全市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在职教师。 三、选拔条件 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二)教龄6年以上,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具备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达到中级或以上水平。 (五)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教育教学效果好,并承担过区级以上的公开课。 (六)参与区(县级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市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5―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3.24 •【字号】粤教师函〔2016〕19号 •【施行日期】2016.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5―2020年)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6〕19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3号),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体要求,我省将于2018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当前,乡村教育是我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短板;要补齐这个短板,重点在教师队伍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43号、粤府办〔2016〕3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优先发展战略。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应负总责,并明确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统筹相关工作,同时指定专门

部门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联系,建立完善部门间定期沟通机制,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切实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在实处。 二、统筹谋划 2016—2020年期间,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将是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下同)教师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谋划乡村教师队伍各方面工作,将乡村教师队伍作为教育发展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工作调研,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将国家和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要细化工作目标,包括2020年远期目标、2017年中期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并按计划分步推进;要注意年度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的相互衔接、相互协调。要准确把握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与推进实施“强师工程”、教育“创强争先”工作的关系,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强师工程”“创强争先”工作统筹推进。 三、突出重点 当前,我省乡村教师队伍还存在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整体素质不高等困难和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抓住重点,切实加强乡村教师待遇保障、补充配置和专业发展等工作。一是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补充。要对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紧缺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学科教师补充计划,明确补充任务和时限要求(附件2)。对暂时不能招聘引进新教师的,应通过转岗培训、全科培训,或走教、支教等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紧缺学科教学一线,保证乡村学校开齐开足有关课程。三是大力加强乡村教师培训。要做好乡村教师培训规划,按照教育部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送教下乡、乡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 训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4.13 •【字号】粤教继函〔2016〕13号 •【施行日期】2016.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 的通知 粤教继函〔2016〕13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厅〔2016〕1号,以下简称《指南》,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学习贯彻《指南》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粤府办〔2016〕3号)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省各地改进乡村教师培训模式、规范培训操作、提升培训实效的有效途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要把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指南》精神作为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点来抓,深刻领会《指南》对我省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用《指南》指导新时期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化,提升培训质量,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水平。

二、结合实际,扎实稳步推进。各地要把执行《指南》和全面实施“强师工程”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开展乡村教师培训工作。欠发达地区应以乡村教师为重点,按照《指南》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送教下乡、乡村教师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等培训项目,同时在开展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培训计划项目时,培训计划和名额要向乡村教师倾斜;发达地区应以《指南》为指导,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积极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教师工作坊研修、培训团队专项研修、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培训等,建立区域教师全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同时,建立对口帮扶教师队伍培养培训机制,发达地区在制定本地区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的同时,要同步将帮扶市乡村教师培养培训纳入计划,每年将不低于5%的培养培训名额用于欠发达地区乡村教师,积极开展学校结对、教师支教跟岗、送教下乡、网络研修指导等活动,切实提高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乡村教育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三、加强统筹,强化指导督查。建立省级示范、市县为主的乡村教师、校(园)长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各地要加强统筹,明确工作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充分发挥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作用,整合教师培训、教研和电教等部门资源,分层、分类组织实施乡村教师培训计划项目。要按照《指南》的要求,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过程监管,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培训质量。省将乡村教师培训情况纳入“强师工程”和教育“创强争先”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推进实施情况作为“强师工程”地方奖补资金安排的重点考察因素;各地市、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督导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乡村教师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5.08.14 •【字号】粤教思函〔2015〕41号 •【施行日期】2015.08.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5〕41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将开展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示范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建设项目 子项目(11个): 1.分课程类。分层次(本科、高职高专)、分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

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承担广东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活动,如“本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培训、教学研讨”即为1个子项目,共8个。 2.综合类。全省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微课资源开发和社会实践活动;全省高校思政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新任教师培训;实施优秀青年教师团队培养计划。共3个子项目。 承接以上11个子项目的单位确定为示范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建设周期为四年,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给予下一年资助经费。 申报对象: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名义申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须为直属学校党委领导、独立设置的教学科研机构,项目负责人应为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广东高校宣传思想引领工程建设项目 子项目(4个): 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骨干培训、高端研讨;高校新媒体平台展示;高校理论舆情热点研究;广东高校网络意识形态问题专项研究。 申报对象:以高校党委宣传部门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名义申报,项目负责人为部门负责人。 (三)高校辅导员能力提升项目 子项目(3个):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含辅导员)培养、培训及交流,指导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组织评选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高校实践育人高端研讨。 申报对象:以高校二级单位,教育部或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的思想政治教育或辅导员相关的基地(中心)名义申报。 (四)第三批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 申报指南见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 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5.05 •【字号】粤教继函〔2016〕19号 •【施行日期】2016.05.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工 作的通知 粤教继函〔2016〕19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6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竞争性申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5〕54号),经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已确定我省2016年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不含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及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为认真落实相关培训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安排及参训对象条件 2016年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省培项目”),包括“京苏粤”跨区域合作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校长工作室学员入室培养、中小学校长培训者赴台交流研修、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赴台湾学习交流、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负责人教育领导力提升培训(赴芬兰)、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等7个项目。本次培训安排主要开展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

习、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2个项目,其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1。其它5个项目的培训工作另文通知。 二、各项目任务及名额分配 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项目200人(其中小学校长70名、初中校长80名、高中校长50名);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100人。 各地市具体名额安排见附件2。 三、承办机构及时间安排 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项目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承担;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由华南师范大学承担。 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时间为21天,计划在2016年6月(小学校长跟岗学习)和9-11月(初中、高中校长跟岗学习)举办;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时间为12天,计划在2016年9-11月份举办。具体培训时间及有关报到事宜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中小学校长省外跟岗学习项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450元/人/天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项目,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等开支。学员往返交通费及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薄弱高中学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350元/人/天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项目,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开支,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预算情况和本地物价水平对伙食费给予补助。学员往返交通费及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考核与学时登记 培训结束时,由培训机构负责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广东省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合格证书》,并通过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 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10.19 •【字号】粤教继函〔2016〕36号 •【施行日期】2016.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 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 粤教继函〔2016〕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通知》(教师〔2013〕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的通知》(教师〔2015〕2号)精神,为促进我省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下同)专业化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任职资格培训工作,落实校长持证上岗要求 任职资格培训对象为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校长、园长(含副校长、副园长)或拟任校长、园长(含副校长、副园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小学校长、园长任职条件要求,认真做好任职资格培训对象条件审核工作,遴选符合条件的校长、园长参加培训,落实校长、园长持证上岗要求。 二、明确培训目标,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进一步明确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目标和任务要求。要通过培训,使中小学校长、园长学习掌握新时期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具备履行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岗位必备的基本理念、知识和能力,提升教育理论素养、树立科学教育理念、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切实担负规划学校(幼儿园)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保育教育)、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的专业职责。 三、优化课程设置,提高培训针对性 任职资格培训以形成校长、园长的专业理念与认识、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为主要内容,课程设置以“应知”“应会”为重点,做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结合,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可采取分段实施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学习、跟岗实践、网络研修和案例研究四个模块,具体如下: 理论学习(150学时):系统学习《教育政策与法规》《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学校领导与管理》《素质教育理论、方法与实践》《现代学校校长专业理念》《学校开办与发展规划》、《现代学校文化建设》《学校管理科学研究》和《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和管理创新》等课程。 跟岗实践(90学时):赴省内外校长培训实践基地和优质学校考察、跟岗实践。

广东省中小学音乐教师继续教育需求的调查研究

广东省中小学音乐教师继续教育需求的调查研究 作者:虞环歌 来源:《黄河之声》2017年第19期 摘要:广东省2016年“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培养全省中小学骨干音乐教师团队为目标,以增强音乐理论修养与科研能力、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课外辅导组织能力、强化美育工作要求等为主要内容,力图让通过培训后的教师能够在本地区的艺术教学、实践等工作中起到示范与引领作用。本文以问卷调查、实地回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参训学员的继续教育培训需求和意见进行了收集、整理,意在总结出广东省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需求情况,并对进一步满足中小学音乐教师继续教育需求提出反思与建议。 关键词:广东省;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继续教育 伴随着中国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的日新月异,当今社会对人才的定义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造就了当下国民素质教育正以其前所未有的重要性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中小学音乐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仅是艺术教育中的一门重要学科,而且具有重要的美育意义和作用。音乐教育尤其是中小学音乐教育在我国仍处于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直接决定着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质量,而作为提升音乐教师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继续教育,应当如何满足和适应当前中小学音乐教师提升教学与实践技能的需求,成为一个值得探究的课题。鉴于此,笔者作为广东省2016“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全程参与者,经历三期完整培训,接触了本省21地市共计700余名参训学员,了解、掌握与积累了大量一手情况,以此总结概括了广东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对继续教育的主要需求,拟就如何有效提升广东省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实践能力、满足中小学音乐教师继续教育需求提供合理化建议。 一、广东省2016年“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情况概述 (一)培训项目背景 广东省“强师工程”于2012年启动,旨在建立教师教育新体系、创新教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提升教师师德水平和专业素质为核心,推动教师队伍规模、质量、结构协调发展,整体素质和执教能力全面提高,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广东省2016年“强师工程”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培养全省中小学骨干音乐教师团队为目标,以增强理论修养与科研能力、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课外辅导组织能力、强化美育工作要求等为主要内容,力图让通过培训后的教师能够在本地区的艺术教学、实践等工作中起到示范与引领作用。为保证培训效果,由广东省教育厅指导并委托华南地区第一音乐学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 性项目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6.20 •【字号】粤教继函〔2016〕26号 •【施行日期】2016.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 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粤教继函〔2016〕26 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有关省属中小学校、培训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22号)的要求,我省需选派1335名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和培训机构培训者参加该项目培训。现结合我省实际,将名额下达各地和相关院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训任务、对象及遴选条件 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主要有培训团队专项研修、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网络研修创新和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四大类项目,包括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专职培训团队研修、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今年该项目我省无参训项目区县)、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和优秀青年教师助

力研修等12个子项目(后两项为持续开展项目,2016年无新增名额)。各项目培训任务、对象及遴选要求见《“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学员遴选指南》(见附件1)。 二、培训项目及名额安排 我省培训项目及名额安排为: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项目244人;专职培训团队研修项目97 人;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研修项目35人;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5人;体育美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23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1人;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32人;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62人;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600人;推荐6名一线优秀教师、骨干教研员和高校专家申报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工作坊主持人。以上项目参训人数共1335人。 各地市(院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院校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院校由教育部遴选确定。培训团队专项研修和紧缺领域骨干教师培训两类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7月至11月,集中培训5-10天;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集中面授不少于15天;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培训周期为2-3年(我省项目于2014、2015年启动,今年继续开展),集中面授不少于15天。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培训任务承办院校(机构)通知。 四、培训经费 教育部、财政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参训学员培训费、资源费和食宿费补助等。学员参加培训的食宿费不足部分、往返交通费等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遴选推荐。各地市教育局、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各项目参训学员的选拔条件和名额分配,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 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8.26 •【字号】粤教师函〔2016〕89号 •【施行日期】2016.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 知 粤教师函〔2016〕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15〕5号),省教育厅决定在今年9月份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主

题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今年五一节前夕在同知识分子等群体座谈时的重要讲话以及2014年教师节前夕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内容,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思想动力,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根本要求,旨在通过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大力弘扬和培育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良好职业道德,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尤其是教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2013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2014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提出,好教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2015年教师节,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国培计划(2014)”北京师范大学贵州研修班全体参训教师的回信中,勉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既是对广大教师的厚爱和殷切希望,也为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确立了标杆,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提出了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地各学校要把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师德教育月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德立教、德识相长”教育理念,自觉加

最新音乐教师培训方案

音乐教师培训方案 为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xx〕99号)、《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xx〕10号)和《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xx〕86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实施广东省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并制定培训项目管理规定如下。 一、主要内容 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具有教学实践经验的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骨干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其应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其课外体育活动、艺术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科学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使其具备培训当地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的能力;促进形成特点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及学校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特色,使他们成为相应学科的带头人,全面带动和促进全省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二、绩效目标 从20xx年起,分批次开展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每批遴选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各约1000名。充分发挥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示范作用,引导各市、县两级相应地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机制,省、市、县共同形成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培训体系,促进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三、实施周期 每年举行体育、音乐(美术)各一批次培训,每批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分3至7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为8—10天。 四、遴选范围 体育、音乐、美术骨干教师的遴选范围为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含非完小、教学点,下同)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以及各级教研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研员。 五、遴选原则 (一)竞争择优。各地市根据遴选条件,结合实际,通过竞争性方式择优报送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对象。 (二)师德为先。遴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在审核、推荐遴选过程中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

强师工程实施方案

强师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强师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4〕37号〕要求,为全面提高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学院拓宽办学领域、深化教育改革的实施,推动学院人才培养和效劳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师资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师资队伍现状 学院目前共有教师262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130人、校内兼课教师17人、校外兼职教师11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37%;具备双师素质87%%。与省教育厅提出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二〕师资队伍存在问题 1.重点专业、特色专业专业带头人缺乏,骨干教师不强。

2.青年教师队伍庞大,职称、学历提升缓慢。 3.高水平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缺乏。 4.随着学院附属竞技体校升格,原作为师资共享的26名体校教练员从专任教师队伍中别离,导致专任教师队伍出现技能型应用型师资短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降低的问题。 5.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教育厅“创强争先建高地〞的中心工作和省体育局“全面深化体育改革、加快转变开展方式〞的战略部署,从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高度,按照省教育厅“强师工程〞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学院教育事业开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凝炼特色,进一步加快推进“强师工程〞,努力为学院拓宽办学领域、深化教育改革提供师资保障。 三、总体目标 〔一〕师资队伍规模满足高职教学、科研的要求。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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