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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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氯管理制度

版本:C 安环办管理文件编号:AQ-2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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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加强对液氯生产、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明确液氯各个环节的责任人,规范液氯各个环节的操作,提高液氯管理的安全性,保障公司利益,特编制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液氯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使用管理。

3.职责

3.1氯碱分厂

3.1.1负责液氯生产、储存及现场区域的安全环保管理,对各类特种设备组织各类形

式检查;

3.1.2负责加强对液氯相关岗位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使各岗位员工掌握工艺、原理、熟悉本制度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会判断处理生产岗位异常现象;

3.1.3加强对液氯生产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现场规范;加强液氯安全检查监控,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3.1.4加强液氯相关岗位应急处理的模拟演练,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

3.1.5负责液氯自有钢瓶在公司内的日常管理,保证钢瓶附件配置齐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制度,对到期或故障钢瓶进行检测及喷涂安全信息,确保钢瓶的质量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

3.1.6负责钢瓶进厂现场数量核对,积极配合经营系统做好液氯销售环节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协助销售部开展液氯售后服务,包括故障钢瓶的处理。

3.1.7负责液氯钢瓶的储存管理及钢瓶在公司内部的转运;及时将钢瓶各类收费情况反馈销售部。

3.1.8 协助销售部指导客户安全正确使用液氯钢瓶及客户回访,对客户使用液氯过程中存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3.1.9协助物流部做好液氯槽车“一车一档”工作,对槽车各类隐患及时通知公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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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部门要求整改,对未及时整改车辆拒绝充装。

3.2 生产部

3.2.1负责液氯生产的总体协调;组织液氯泄漏及预案演练过程的生产及协调。

3.2.2负责液氯的特种设备及电仪、计量设备等管理工作;

3.2.3 负责办理钢瓶的登记注册和注销工作,并提出相应建议。

3.3 安环办

3.3.1负责液氯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液氯管理中重大问题组织协调;

3.3.2组织制定液氯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负责组织公司级液氯应急预案的演练。3.4 保卫队

3.4.1负责液氯运输车辆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管理工作。

3.4.2积极组织队员学习液氯生产、销售、流通及应急救援等环节的相关知识,负责公司内部液氯应急处置,协助氯碱分厂做好故障钢瓶处理过程中应急事故的处理工作。

3.4.3 承担公司应急专项工作,负责液氯事故应急救援及日常监督。

3.5 技术中心

3.5.1负责液氯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消防设计、审核及施工、验收等工作;

3.5.2 负责超装液氯槽车的控制,对于超装液氯槽车(500kg)通知氯碱分厂及时卸载,同时通知保卫队不予放行。

3.6 销售部

3.6.1负责液氯销售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员的液氯生产、销售、流通及应急救援等业务培训,严格按规定法律法规办理业务,确保各销售环节合法性;

3.6.2负责客户液氯安全告知和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负责客户单位在我公司充装液氯钢瓶外部漏氯事件的售后服务的组织和调查处理工作;

3.6.3负责托管钢瓶的管理工作。负责托管协议签订及资料收集和管理工作;负责客户各类钢瓶在公司处置的协调及收费工作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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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负责对液氯销售过程的全方位管理,严格购买凭证和相关资质的检查;

3.6.5负责自有产权钢瓶外部点对点周转,对超期未回的异常钢瓶做好追踪工作。3.6.6 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销售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液氯客户的走访,对液氯客户各环节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反馈并持续追踪,在公司各部门与客户之间做好沟通协调。

3.7 物流部

3.7.1 负责液氯运输过程安全环保管理。负责对液氯运输车辆及采购检验及安全等各类资质审查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液氯车辆及驾驶人员在公司内的综合协调。为客户提供运输条件,必要时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3.7.2 对液氯槽车做好“一车一档”并及时更新,及时将车辆信息反馈公司其他部门。

3.7.3 对公司其他部门反馈液氯车辆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协调及跟踪服务。

3.8质量检验中心

负责对液氯质量检验工作,负责液氯三氯化氮的分析,氯气每周一次,液氯每月一次,报告单报氯碱分厂、三氯乙烯分厂;

3.9 其他部门

负责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做好与液氯生产经营相关各项工作。

4. 液氯管理办法

本办法分液氯生产管理、液氯经营管理和液氯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救援。

4.1液氯生产管理

4.1.1 液氯生产工艺控制

1)液氯应符合GB5138-5139中规定标准及公司液氯生产岗位操作规程要求,含

氯纯度≥99.6%,含水≤0.04%;

2)液氯充装压力不得超过1.1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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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液氯贮槽、计量槽液氯充装量不得超过全容积的80%;事故储槽只能作为故障或事故状态下启用,不准作为生产贮槽使用,若要作为生产使用必须经公司书面审批后使用。

4)设备、管道和阀门必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固定式(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许可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根据尾气含氢量,调整尾气排放量,以保证尾气含氢小于3%;

6)加强安全防火管理,任何人进行检查或操作现场,严禁夹带火种等危险品,现场动火,需开动火证,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1.2液氯充装与装卸管理

1) 气瓶充装管理

a)认真贯彻执行气瓶充装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充装自有产权钢瓶。(按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目前托管钢瓶纳入自有产权钢瓶管理)。

b)充装前,应对计量衡器进行全面检查和校正。衡器外部检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c)气瓶在充装前,应由持证专职检查员负责逐只进行检查和进行充装前处理(如整瓶),保证气瓶充装安全;

d)充装前必须对气瓶进行皮重校核,实际皮重与钢印皮重之差超过1%时要送钢瓶检验站(5kg)查明原因后方可充装;如需检测必须强制检测后方准充装。

e)检查时要严格贯彻《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对问题不明的气瓶(如负压瓶),必须强制清洗检测后方可充装;

f)在充装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充装操作规程,控制充装压力小于1.1MPa,严禁超装;

g)充装后的气瓶要复磅,两次称重误差不得超过充装量的1%。复磅要换磅、换人;

h)充装前后的重量均建立台帐登记,入库前应标上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充装单位、瓶号、皮重、实际净重、充装日期、充装人与复磅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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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充装后的气瓶,应有复磅人专门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充装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②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③瓶体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泄漏等严重缺陷;

④瓶体的温度是否有异常升高的迹象;

检查时如发现以上情况,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给予处理,直至气瓶安全正常,符合出站条件。检查情况和处理情况都要如实记录,对检查出的异常情况应如实记录;

j)经检查后符合条件的气瓶,粘贴气瓶充装标签,送至规定区域;发货时必须由驾驶员或押运员检查签字确认后方准放行。检查签字后如有质量纠纷以签字为准,如质量有异议驾驶员或押运员可拒绝签字并通知相应业务人员解决。

k)气瓶有以下情况必须进行相应处理后给予充装

①漆色、字样和气体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类型。应重新进行钢瓶检测后进行充装;

②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应重新进行钢瓶检测后进行充装;

③超过技术检验期限。应重新进行钢瓶检测后进行充装;

④瓶阀上紧后,螺扣外露不足三扣。应更换瓶阀后进行充装;

⑤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应更换安全附件后进行充装;

⑥瓶体温度超过40度。应查明原因或重新进行钢瓶检测后进行充装;

⑦瓶内无剩余压力的。应重新进行钢瓶检测后进行充装;

⑧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进行检查的。应重新进行钢瓶检测后进行充装;

⑨氯化或强氯化性气体气瓶、杂物不能判定的。应重新进行钢瓶检测后进行充装;

⑩瓶内有负压或瓶内有残余气体、杂物不能判定的。应重新进行钢瓶检测后进行充装;

?钢瓶附件原则由公司每2年定期更换一次,对于一年内因客户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如:减震圈损坏或丢失、瓶阀顶针弄断、瓶阀丝牙非自然磨损损坏等),由氯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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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厂开出书面通知,经销售部确认后,公司安排更换,费用由客户承担。详细细则见公司《关于规范外单位液氯钢瓶清洗检测和附件》

?因客户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钢瓶故障,经客户请求公司可安排人员进行故障处理,但处理费用由客户承担。具体处理费用由保卫队或氯碱分厂书面分项确认,由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上缴公司财务。

2) 液氯槽罐车充装管理

a)罐车充装前

销售部将用户需液氯槽车开票通知单交至物流部,物流部负责槽车随车资料(《移动式压力容器登记许可证》和电子记录卡、《特种设备人员作业证》及有关部门从业资格、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对槽车最大荷载吨位及各类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销售部开出发货单,客户凭发货单及司磅通知单至氯碱分厂液氯工段登记核实液氯充装量,氯碱分厂必须有专人对罐车进行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

先进行妥善处理,使其能符合充装条件要求,否则严禁充装:

①汽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规程的规定或与实物不符,装卸液氯介质与核准

介质不符,随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资格书是否有效。车槽罐特种设备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②罐车未按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者(含车辆行驶部分);《移动式压力容器登记许可

证》和电子记录卡、《特种设备人员作业证》等不齐全的;

③罐车移动式压力容器铭牌俞各类标识、标志(包括颜色、环带、警示、液氯标识)

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液氯罐体的涂装标志与车体是否一致,或者颜色、字样、标记脱落而不易识别其种类者;

④外表腐蚀严重或有明显损坏、变形者;罐体的各密封面的密封是否泄漏。罐体与

走行装置及固定框架是否牢固可靠

⑤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液位计、切断阀等)不全、损坏、失灵或未经校验

及超期校验及检验不合格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⑥未判明罐内残留介质品种者或介质重量不明者;温度、压力充装量(或剩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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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要求的;

⑦返回的罐车其罐体内应留有不少于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1kgf/平方厘米)余压,最高不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蒸气压力;

⑧劳动防护用品、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携带者或不完好的;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凭证、准购证及运输许可证是否齐全。

⑨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罐车,如对罐体介质有置换要求的,不能

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

b)禁止槽罐车充装作业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液氯槽罐车立即停止作业:

①遇到雷雨、风沙等恶劣天气情况的;

②附件有明火、内部设备及管道出现异常工况等危险情况的;

③槽车的压力容器或者其安全附件、承压附件等有异常的;

④槽罐车充装证明资料不全、检验检查不合格、内部残留介质不详以及存在其他

危险情况的;

⑤其他有可疑情况的。

c) 槽罐车充装作业

①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设置罐车充装标识,并在汽车前后轮加防滑块,汽车前后加防护隔离栏杆;充装前驾驶员将发动机钥匙交充装人员。

②作业前应接好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充装人员待充装结束抽负压后拆卸连接管道,检查槽车与充装装置妥善分离、安全可靠后将发动机钥匙交驾驶员,方能驶离充装区域。

③作业时充装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及槽罐车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业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严禁在车辆上或附近躺卧休息、检修车辆、发动车辆,以免发生意外。各级安全及现场管理人员应进行各类巡回检查。

④罐车充装量必须严格按液氯充装系数执行(1.20kg/L),严禁超装,并以重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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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准同时做好记录。罐车充装量称重衡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如果经称量发现超装,必需对此槽车进行卸料处理;

d) 液氯槽罐车充装后检查

罐车充装完毕后,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关闭压力表座阀和紧急切断阀;槽罐车及操作阀门全部关闭。

②各密封面、阀门、接管等进行泄漏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③气、液相阀门加盲板;

④检查封车压力(不得超过罐内介质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力)、温度及充装量是否

符合要求;

⑤罐体与装卸平台所有连接件是否有效分离,检查质量流量计充装重量,如发现

异常立即卸料泄压,正常用汽车衡复检充装量,如发现超装等异常情况必须卸料泄压后方准离厂。

e)注意事项:

①充装物料设备和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管线应采取固定式金属管线;

②罐车的充装场所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用具

(如防毒面具等);

③罐车必须装设下列主要附件:

i装卸阀门;

ii全启式弹簧安全阀;

iii压力计装置液氯罐车用2.5级膜片压力表;

iv液面指示装置;

V紧急切断阀。

上述附件应齐全、灵敏、安全可靠。

3)、装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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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所有外来运输液氯车辆(含液氯槽罐车)进入厂区必须服从公司规章制度,

服从公司各级人员管理和指挥,否则公司依据有关管理制度对其违章违纪行为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

①保卫队负责公司内所有的公共区域交通及驾驶员、押运员现场管理。

②销售部负责驾驶员和押运员安全告知和教育,协助保卫队开展车辆及驾驶员、

押运员现场管理。

③物流部负责所有车辆的证件和资质审查,负责车辆发货顺序及驾驶员、押运员

综合管理,协助保卫队开展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现场管理。

④氯碱分厂负责液氯工段现场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管理。

⑤总经办、安环办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b) 钢瓶运输车辆现场及人员的吊装作业的现场控制

①进入公司的各类液氯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司指定线路、速度、停靠位置规范驾驶,

不得超速、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及违章停放,不得未经允许驶入作业区域。

②氯碱分厂液氯工段指定主操以上专门人员负责各类液氯运输车辆的现场管理,未

经上述人员同意,车辆不得驶入各作业区域。

③各类液氯运输车辆进入停靠区域后,凭发货单或司磅通知单及随车携带的相关资

质到液氯工段专门人员处登记核查,合格后由上述人员同意进入作业现场,进入现场时随车押运人员必须下车指挥车辆进入作业现场,同时液氯工段安排人员现场监护。

④液氯钢瓶车俩进入作业现场后,随车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安全帽可在登记时领取,签字时归还)按照公司行车吊装制度打开车厢板,听从现场操作人员指挥进行吊装作业。空瓶区钢瓶装卸完后根据现场情况由液氯工段专门人们指挥决定是否进入划定的包装区域,如有其它情况该车辆进入划定的等待区域待相关人员同意后再方准进入划定的包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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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进入作业现场的各类液氯钢瓶运输车辆在进行钢瓶装卸作业时不得将安全附件

(减震圈等)拆除,安全附件不齐全液氯工段作业人员可拒绝装卸作业并逐级汇报。

⑥液氯钢瓶满瓶装卸时只允许单层摆放,瓶口方向应向驾驶室右侧方向统一装卸。

⑦液氯钢瓶装卸车辆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区域必须服从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现场禁止

有吸烟、洗车、排水、检修、睡觉等不安全行为,未经液氯工段主操以上专门人员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车辆现场。

⑧液氯钢瓶装卸车辆在钢瓶充装前检查作业时,为了提高效率可采用先装满瓶后进

行安全附件更换签字的方式。液氯钢瓶满瓶装车结束后驾驶员或押运员必须进行确认签字后方准离开装卸现场。装卸作业时液氯工段必须使用吊钩秤复秤检查,否则车辆驾驶员或押运员可拒绝签字。驾驶员或押运员签字后对钢瓶质量问题负责,公司将不承担钢瓶的重量等问题追踪。

⑨液氯钢瓶装卸车辆进入公司现场必须服从现场和公司各类部门管理,如发生异常

情况必须服从安排执行后向公司各管理部门投诉,各级管理部门对于投诉应及时调查、沟通和反馈。

⑩氯碱分厂(含液氯工段)应强化液氯装卸现场控制,各类管理应加强装卸现场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对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可直接依据或比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处罚单经安环办确认后,交物流部执行,保卫队监督。对于现场管理不力工段及人员,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可给予考核和处罚。

C)、液氯槽车装卸现场管理

①进入公司的液氯槽罐车必须按照公司指定线路、速度、停靠位置规范驾驶,不得

超速、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及违章停放,不得未经允许驶入充装作业区域。

②氯碱分厂液氯工段指定主操以上专门人员负责液氯槽罐车的现场管理,未经上述

人员同意,车辆不得驶入充装作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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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液氯槽罐车进入停靠等待区域后,凭发货单或司磅通知单及随车携带的相关资质

到液氯工段专门人员处登记核查,合格后由上述人员同意进入充装作业现场,进入现场时随车押运人员必须下车指挥车辆进入充装作业现场,同时液氯工段安排人员现场监护。

④液氯槽罐车进入充装作业现场后,随车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等防护用

品(安全帽可在登记时领取,签字时归还),液氯槽车现场充装人员对槽车安全附件等软硬件检查合格登记后进行充装管道连接,禁止未经允许私自连接充装管道。

⑤具体现场充装程序执行管理制度槽罐车充装作业程序,等候区域车辆必须与充装

车辆保持较大安全距离,不得靠近充装车辆或碰撞防护措施。槽罐车驾驶员及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充装期间禁止离开充装现场。

⑥充装作业必须使用公司内专业管道,不得使用槽罐车随车装卸管道,连接必须可

靠,密封面试压后方准充装液氯;充装过程发现液氯泄漏等立即停止充装,必要时启动紧急切断装置并对管道内部液氯密闭回收至系统,各类系统回收作业时注意流速等指标控制,防止对其它系统造成较大压力波动或泄漏。

⑦充装管道连接后液氯工段指定的液氯槽罐车充装人员对剩余量、压力、温度、最

大允许充装量、液氯质量流量计底数等数据进行检查记录后,核实实际需要充装液氯量,在DCS输入实际需充装数值并打入自动状态,充装必须使用保装自动控制系统(含泵)防止出现超压、超装异常事故发生。

⑧液氯槽罐车充装结束后,关闭系统充装阀门及槽车上部气液相阀门,对充装管道

进行密闭抽空处理,抽空结束后关闭槽罐车上部所有阀门,拆除充装管道,如无正压停抽空系统,并关闭相应阀门。对液氯质量流量计底数进行抄表确认后检查放行,如有误差处理后检查放行。

⑨现场具体操作见现场槽罐车作业程序,交钥匙前液氯工段充装人员必须对槽罐车

连接部位与充装平台所有连接有效分离,否则责任由工段充装人员否则;对于不服从工段充装人员按照制度进行充装管理的可拒绝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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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液氯槽罐车随车人员对充装过程及结果确认签字后离开充装现场,磅房衡器复核重量后如有超重需返回卸料至合格范围方准离开厂区。泵房将不合格情况同时反馈至液氯工段及保卫队并追踪结果直至消除隐患,液氯工段槽罐车操作人员同时需对磅房衡器复核结果追踪至合格范围并记录。

⑾液氯槽罐车装卸作业未公司重大危险源操作,出现事故将造成难以预料后果,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含随车人员及外来人员),禁止对槽罐车进行维修等超范围作业,充装前、中、后加强检查和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上报,各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做好协调、检查及处罚工作,各级人员对责任未到位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4.1.3液氯钢瓶检测

1)由生产部负责联系协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钢瓶登记注册等工作;

2)由氯碱分厂钢瓶检测站负责钢瓶定期检验,保证钢瓶附件配置齐全;

a)公司实行对外钢瓶(含托管钢瓶)收费检测,到期自有钢瓶免费检测;

b)液氯钢瓶应喷涂安全信息;

c)在检验过程中,检验员发现受检钢瓶有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时,或用常规检验技

术不能完成检验任务时应及时向检验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d)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法规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根据相关条例判定不合格气瓶;

e)对不合格气瓶应填写好详细检查记录,并特别说明气瓶判废的原因和依据;

f)对不合格气瓶进行管理,指定专用区域堆放,以免合格气瓶、不合格气瓶混淆,造成安全隐患;

g)每月由氯碱分厂汇总不合格气瓶情况进行破坏性处理后报公司批准(指公司自主产权钢瓶,法规要求对所有检测到的不合格气瓶,检测站都应强制性破坏处理),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上报不合格气瓶经破坏性处理后的影像及资料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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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每月由氯碱分厂汇总外单位不合格气瓶情况进行破坏性处理后反馈至销售部,销售部及时通知客户报废钢瓶情况,客户交费后凭财务部交费单办理物资出门手续将报废钢瓶自主带回。

特殊情况下客户出具承诺书并经公司批准后,客户钢瓶可由客户自行带回。

4.1.4液氯钢瓶的储存

1)液氯钢瓶应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液氯钢瓶仓库必须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并对液氯钢瓶的入库和出库进行登记和巡查,仓库内的液氯钢瓶是否有泄露和有异样,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液氯钢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的热源,库房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4)液氯钢瓶库房内的实瓶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液氯工段日常加强液氯满瓶的周转,液氯满瓶原则日常应控制在300吨以下。

5)液氯钢瓶专用库房内不得存放其它气瓶,只能储存液氯钢瓶;

6)液氯钢瓶库房附近应避开放射源、腐蚀气体、瓶内气体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体;

7)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作好明显的标志牌,在库房的附近应配备防毒面具(隔离式的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

8)液氯钢瓶放置应整齐,附件齐全。卧放时应妥善固定防止滚动和塌陷,液氯钢瓶的瓶口应朝同一方向(尽可能防止物品撞击方向及方便处理故障)。

9)液氯钢瓶实瓶只准单层堆放,空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10)液氯钢瓶入库前必须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符合规定的气瓶才能入库,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

11)液氯仓库内应留有保证吊装运输的空间和过道,严禁占道堆放。

12)液氯钢瓶进出库房使用叉车搬运,叉车臂上应有橡皮垫作缓冲,防止钢瓶和叉臂直接碰撞。液氯满瓶禁止使用叉车上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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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液氯经营管理

4.2.1销售钢瓶租、借及托管钢瓶

1)公司销售员与所销售客户单位签订《液氯钢瓶租赁协议》,要求客户保证钢瓶不串换、不丢失,(租赁周期为一年)最长租用时间不超过1年。每只钢瓶收取押金,在公司财务交纳;公司对租用钢瓶提供无偿清洗服务。对于客户托管及公司钢瓶超过2个月未归还的,由销售部门对客户展开回访(氯碱分厂协助),超过3个月的加收10元/瓶.天的租金,直至钢瓶回公司解除租金状态。租金由氯碱分厂书面通知销售部和财务部,由销售部追踪上交财务,如一个月未上交由销售部书面汇报原因。

2)客户凭押金财务收据销售联和《液氯钢瓶租赁协议》复印件,到氯碱分厂租瓶;特殊情况下确需借瓶由销售人员办理借瓶手续,销售部负责追踪,在1个月内必须归还,超过2个月的加收10元/瓶.天的租金。

3)氯碱分厂根据《液氯钢瓶租赁协议》和账务部押金收据销售联复印件的借用的数量和现场钢瓶登记,将租给客户的钢瓶编号、提货车号、日期输入电脑并打印《液氯钢瓶租赁联系单》三联(客户联、氯碱分厂联和销售联),经提货驾驶员签字确认后,客户联提货驾驶员带回给客户,氯碱分厂联分厂留存,销售联返回销售部作为与客户核对租借钢瓶数量的依据;

4) 钢瓶带回归还时,由氯碱分厂将客户退回的钢瓶编号、送货车号、日期输入电脑并打印《自有产权钢瓶退回单》三联(客户联、氯碱分厂联和销售联),经提货驾驶员签字确认后,客户联提货驾驶员带回给客户,氯碱分厂联分厂留存,销售联返回销售部作为与客户核对租借钢瓶数量的依据。同时液氯工段根据客户借用的总数量和退回的数量,控制再借租用数量。再借用程序按上述操作。直到解除租用关系止;

5)钢瓶租、借达到《液氯钢瓶租赁协议》规定时间,应办理续借协议重新签订《液氯钢瓶租赁协议》;未办理续借同时未归还者,由销售部门追踪归还,借用期满,超过一个月未归还者,由销售部开出收取押金联系单,财务进行资产兑销;氯碱分厂整理钢瓶资料报生产部,由生产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钢瓶登记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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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定假日和液氯库存较多时,客户可先租用,氯碱分厂、销售部记录下钢瓶号,经客户代表确认。正常上班后,责任销售员在五个工作日内补齐所有手续。

7)客户钢瓶在公司托管管理纳入公司自有产权钢瓶管理范围,首次托管由客户将钢瓶原始资料交由公司销售部,销售部将原始资料整理后交氯碱分厂管理,签订托管协议由客户提供在正常检验期的合格钢瓶给公司检测,钢瓶检验编合格号后由生产部办理钢瓶的登记手续;对不在检验期或需清洗检验的客户钢瓶首次由客户承担清洗费用,报废钢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办理报废。

4.2.2销售程序(含发货)

1)业务员根据客户提供的剧毒化学品(液氯)采购证和《危险品道路通行证》(限自提车),开出液氯业务申请单,包括发货日期、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运输方式、申请人、经销售部经理审查两证后,批准交物流部。物流部车辆调度需复审《剧毒化学品(液氯)采购证》和《危险品道路通行证》。根据运输方式和审核情况,属自提的,车辆调度签字后交给开单员开发货单;

2)开单员根据车辆调度审核的业务申请单开发货六联单。节假日未办理液氯业务申请单,应有销售部和物流部经理电话通知,做好电话记录,事后补办手续;在发货司磅单上注明发货顺序号,由液氯工段根据发货顺序号安排包装及发货。

3)氯碱分厂根据产品发货司磅通知单数量发货;发货时把瓶号、日期、厂家、驾驶员姓名及时录入ERP管理系统;

4)提货驾驶员当天发货单未提到货的提货单,第二天需提货由业务员交销售部经理改单。

5)业务员不得向无购买凭证、准购证、《危险品道路通行证》(限自提车)或持有假证的单位销售液氯;

6) 销售部对每批液氯销售量、凭证号、购买单位、地址、承办人、身份证号码、运

输车牌号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身份证号码及上岗资质证号码等如实登记并存档至少一年。

版本:C 安环办管理文件编号:AQ-26-2011 修改:1 液氯管理制度页码: 16/20

4.2.3液氯运输管理

1)运输资质审查

a)所有运输液氯车辆应按照《剧毒化学品和公路运输许可证管理条例》(公安部第77号令)的要求,具备剧毒化学品运输资格。每年年初由物流部组织对每部已年审的液氯车辆所属公司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证进行审查,并将复印件建档,档案至少保存2年;

b)每年年初由销售部与液氯自提客户签订当年长期自提委托书;

c)所有运输液氯车辆须有醒目的“毒”字警示,危险品运输车辆顶灯,牌照齐全有效,押运员跟车,否则不允许运输液氯;

d)液氯钢瓶必须单层放置,并牢靠固定防止滚动,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处停留。

2)运输车辆人员控制

a)公司业务员应对运输液氯的驾驶员、押运员进行液氯产品性能、安全、应急等内容进行相关告知,并发放《液氯安全技术说明书》给驾驶员和押运员随车携带;

b)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和所装物品相符合。若发现不相符合者,销售部有权不向自提客户销售液氯;物流部有权拒开发货单。

4.2.4液氯钢瓶使用管理

1)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二十九条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只有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为此客户不得将其他单位的气瓶或技术档案不在我公司的气瓶带来充装液氯。

2)液氯钢瓶的使用年限为12 年,超过12年的钢瓶及时申请报废;原始钢印不清的钢瓶必须有原始资料作依据,否则按国家相关规定不能再进行清洗充装。

3)对使用中的气瓶要维护保养,杜绝违章操作,对使用到期的气瓶及时送检。钢瓶使用中,每二年必须检验一次。

版本:C 安环办管理文件编号: AQ-26-2011 修改:1 液氯管理制度页码: 17/20

4)气瓶使用单位必须有使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确保安全生产。

5)气瓶使用者须要掌握液氯的特性:

a)液氯钢瓶是专门用来灌装经压缩成液态氯气的容器。液氯的用途很广,在0℃时,每升液氯可变成450升以上的氯气,氯气对人的呼吸道和皮肤以及其它器官伤害

很大,进入人体>50克即会引起肌体严重损伤或致死,所以,工作场所空气的氯含量一般不得超过0.002毫克/升。操作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防用品。

b) 氯遇水生成盐酸或次氯酸,对钢瓶有强烈的腐蚀性,短期内即可将钢瓶咬穿而泄漏成事故,故在使用中应绝对避免将水倒灌进钢瓶中。

6)气瓶使用者要掌握气瓶使用有关知识,在气瓶储运、使用过程中不得受日光曝晒和雨淋,要小心轻放,严禁敲击、碰撞,使用时环境温度控制在-40~60℃。

7)使用钢瓶时,必须有称重衡器,并装有膜片压力表(如采用一般压力表时,应采

取硅油隔离措施)、调节阀等装置。操作中应保持钢瓶内压力大于使用侧压力。

8)钢瓶出口端应采用经过退火处理的紫铜管连接钢瓶,应设置针型阀调节氯流量,不允许使用瓶阀直接调节。

9)气瓶使用应使两阀门中心连线垂直地面,上阀门通气体,下阀门通液体,以保证正常生产。

10)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只能用手或专用扳手缓慢进行,防止高速产生静电,杜绝使用锤子、管钳、长柄螺丝扳手等工具开闭,以免损坏阀件。

11)使用中如果瓶阀冻结时,只能用温度不超过40℃的热水浇在包住瓶阀的布上使其解冻,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直接浇洒或用火焰烧烤。

12)气瓶在使用时,严禁用蒸汽、明火在气瓶外加温使用,以免造成钢瓶负压,将其他物料倒吸入气瓶中,生成化学反应,造成爆炸事故。

13)气瓶在使用时,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钢瓶附近。

14)不得将钢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风系统吸气口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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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以防止其他物料、特别是与瓶内气体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料逆流进入气瓶。利用气瓶内的气体作

原料通入反应设备时,必须在气瓶与反应设备之间安装缓冲罐,其容积应能容纳倒流的全部物料。

16)气瓶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充装量1%的剩余气体,保证瓶内有一定的压力,防止其他物料倒灌到气瓶内,産生化学反应,带来事故隐患。

17)气瓶操作者必须掌握识别“空瓶”与“实瓶”的正确方法,空瓶和满瓶必须分开放置,禁止混放。实瓶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18) 做好附件的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特别是瓶阀的使用和维护,防止碰撞和锈蚀。如瓶阀锈蚀,切勿用力强制打开,以免造成瓶阀的损坏。确实打不开瓶阀的气瓶,送气瓶充装单位或检验单位,请专业人员处理。瓶帽的螺纹处,

应经常涂凡士林油,以防锈蚀。钢瓶表面定期涂漆。

19)氯气泄漏预防措施和抢救:

a) 严格执行氯气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泄漏和设备隐患,保证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b) 氯气泄漏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修,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中毒者。抢修、救护人员必须佩带有效防护面具。

c) 抢修中应利用现场机械通风设施和尾气处理装置等,降低氯气污染程度。

20)液氯钢瓶泄漏时的应急措施:

a) 转动钢瓶,使泄漏部位位于氯的气态空间。

b) 瓶阀泄漏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漏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凡泄漏钢瓶应尽快使用完毕,返回生产厂家。

c)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

d) 在运输途中钢瓶泄漏又无法处理时,应将载氯瓶车辆开到无人的偏僻处,使氯气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公司内泄漏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具体见公司预案汇编。21)液氯槽罐车泄漏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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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发现槽罐车泄漏充装人员立即停止槽车充装,佩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泄漏点,同

时报上报泄漏基本情况,同时停止钢瓶系统的包装。

b)如泄漏点为密封面等少量泄漏,可将气相管道打开泄压抽空至电解二工段氯气处理系统吸收,并启动事故风机,将事故软管托至泄漏点向电解二工段氯气处理系统吸收。

C)通知调度中心、应急队、工段、分厂等部门,根据泄漏量启动不同预案,必要时可通过调度中心对电解系统降负荷或停车处理。如泄漏情况难以控制,调度中心可报公司启动公司氯气泄露综合预案,具体处理见《公司氯气泄露综合预案》。

d)应急处理时禁止将消防水与氯气接触后腐蚀罐体及其安全附件,防止更大泄露和事故发生。必要时可外围水消后用烧碱中和。

e)现场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应保持有效状态,防止过期或无法使用,工段应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

21)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急救:

a) 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b) 生产、使用、贮存岗位必须配备两套以上的隔离式面具。操作人员必须配备一套过滤式面具,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c) 生产、使用、贮存现场应备有一定数量药品,吸氯者应迅速撤离现场,严重者及时送医院治疗。

4.3安全监控与事故应急救援

4.3.1安全监控管理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液氯工段为重大危险源,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

2)氯碱分厂应每日监控,公司安环办每周监控:

a)液氯生产、使用过程的工艺控制指标;

修改:1 液氯管理制度页码: 20/20

b)液氯操作场所的环境浓度(报警仪数据);

c)液氯设备、设施完好性;

d)员工的日常行为;

3)规范液氯岗位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液氯岗位人员素质;

4)建立液氯设备、设施台帐,操作与维修规程;

5)公司对液氯生产、经营不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

4.3.2事故应急救援

液氯生产、经营必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

1)应急组织组成;

2)事故报警及信息的传递:报警方式、内容及上报程序;

3)对可能波及到的人员或其它部门应预先告知和紧急通知程序;

4)事故抢救措施:警戒线划分,人员疏散,组织人员抢救,危险物控制,泄漏危险物收集处理,事后恢复生产等程序;

5)事故抢救所要的设备、设施及器材的配备,做到专人负责;

6)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有组织的进行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各项措施的切实有效。

5.附件

《液氯钢瓶租赁协议》

6.附则

6.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2本制度生效后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公司制度、规定同时废止;本制度未规定部分,依据公司原有规定执行。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001-94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确保公司仓储物资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仓储部门。 3、职责 3.1保卫处、安环科为本制度的管理单位。 3.2供应处、基建科、净化车间、合成车间为本制度的实施单位。 4、工作程序 4.1 一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4.1.1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仓库的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 4.1.2 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

安全技术、消防知识方面的教育。 4.1.3 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拉门必须采取防倒措施,检修时应采取防倒措施。 4.1.4 库内存放的物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物品分类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损失。 4.1.5 库内物品不得擅自堆得过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并经常检查,防止自燃。 4.1.6 库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可装设通风设备。 4.1.7 库内不得混放互相起抵触作用或相互影响的物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物品。 4.1.8 库内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 各库的避雷针,应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检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 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按时更换,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和种类、放置地点,须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 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72311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

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765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Work area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作业人身安全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了望就穿越线路。 3、不准飞上飞下,扒车代步。 4、不准跨骑翻越动态中的车辆。 5、不准不戴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6、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开始作业。 7、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8、不准钻车或在车辆下乘凉、坐卧、休息。 9、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严禁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坐卧。 10、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1、当班作业时,严禁穿高、中跟鞋,冬季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 12、在列车接近作业地点前,本线及邻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

二、电器使用安全 1、严禁用金属代替保险丝。 2、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器故障。 3、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 5、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他物品。 6、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三、道路交通安全 1、严禁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2、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3、严禁非专职司机驾驶公车。 4、严禁骑摩托车上下班。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 理制度正式版

化学品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仓库安全管理 4.1.1出入库管理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7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我公司的液氯仓库,乙醇储罐区,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等三处均已达到重大危险源界限,属重大危险源,经武汉绿世纪职业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评估,液氯仓库、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属一级重大危险源,乙醇储罐区属三级重大危险源。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及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应挂牌公告,张贴于醒目易于观看的位置,让公司员工和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外来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处所。 二、重大危险源公告牌应注明该危险源物质的理化性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时的施救程序、施救方法,应急撒离时的通知方法。 三、重大危险源应明确承包责任人和日常管理责任人,承包责任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日常管理责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 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 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 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 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 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由国防科工委以行业技术标准WJ9049─2005的形式颁布实施的《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中关于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我公司民爆器材仓库的安全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更加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以确保库区安全。特制订以下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设仓库负责人及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严格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烟、火源、带电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人员要关闭无限通讯设备。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严禁酒后上班,接触、发放火工品。 (四)、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五)、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另库存放。严禁未

经公司同意代存他人火工品。 (六)、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民爆破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七)、库区应设防火提示牌:仓库明显位置应设有警示牌。(八)、仓库内火工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 1、火工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放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及堆垛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索类民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九)、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放热、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防静电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水沟无阻塞。 (十)、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库区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库区设施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

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仓库、生产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仓库、生产车间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4.6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

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 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记录。

氯气安全管理制度

氯气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氯气的管理严格按照“五双制度”执行,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本帐、双把锁。记录在《剧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 1、液氯钢瓶的贮存安全应遵守如下规定: 1)钢瓶禁止露天存放,也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必须贮存在专用氯气库房内。空瓶和重(实)瓶白班由仓库负责运输,其余时间由车间班长负责; 2)空瓶和充装后的重(实)瓶必须清楚分开放置,禁止混放;重(实)瓶与空瓶的标志在库房时由仓库负责悬挂,出库后存放在车间期间由液氯岗位操作人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悬挂; 3)重(实)瓶存放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仓库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出货; 4)重(实)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5)新购进的钢瓶,需经仓库通知化验室进行查漏并进行记录;查漏结果记录在《氯气实瓶检验记录》2、液氯钢瓶使用时,必须放在称重衡器上面;且为保证安全,钢瓶内氯气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压,应保留10-20 kg的余氯; 3、液氯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建立来货检验、保管、出库、使用等记录;由安环部负责监督管理; 4、液氯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所有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液氯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非本岗位操作人员(公司管理人员和当班班长除外)禁止进入液氯气化间;同时生产中必须24小时有人负责看护,不得以任何理由无人在岗;安环部负责每天检查监控一次,办公室每周抽查监控一次,并形成记录备查,对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 5、使用完的空钢瓶返至供货厂家时,应说明使用过程中的情况,不得隐瞒,更不允许弄虚作假或向钢瓶内充入其它气体; 6、使用过程中更换重(实)液氯钢瓶时,应将管道内余氯抽入中和系统或关闭控制阀,不得将残余氯气排在作业场所; 7、设备、阀门和管道处的连接垫片必须选用四氟垫片,严禁使用橡胶、石棉等垫片; 8、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定时查漏,确保液氯及气化系统安全运行;及时消除泄漏及设备设施故障隐患,保证用氯系统处于正常密闭状态; 9、氯气钢瓶间应配备抢修器材,如六角螺帽、专用扳手、手锤、竹签等;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标志; 10、设备、阀门和管道检修时,必须切断氯气来源,然后泄压,放尽物料;取样分析气体合格或检查确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检修操作;如需动火时,必须事前对系统进行必要的置换处置,取样分析合格,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1、液氯钢瓶称重衡器量程选用大于钢瓶重(实)瓶时总重量的一倍以上,必须按规定每三个月校验一次。校验由设备部门定方案、仪表工负责按时完成,办公室、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并在校验记录上签字,确保衡器准确; 12、压力表选用的膜片压力表,其量程为正常使用压力的一倍以上,并标定最大的使用压力安全线及有效期检验标志、铅封。压力表的校验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由仪表负责定期检测校准,办公室、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并在校验记录签字; 13、温度计的使用及安装位置应适应工艺控制要求及操作工的随时观察; 14、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急救: 1)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由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 2)液氯间现场配备两套及以上的隔离式面具,操作人员每人配备一套过滤式面具,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由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 3)中控室备有一定数量药品,吸氯者应迅速撤离现场,严重时及时送医院治疗; 15、液氯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20周岁,最高不得超过55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氯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氯气作业对心、肺、呼吸道功能要求较严格); 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氯气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氯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16、液氯的购买凭证、出入库、验收查漏、操作使用记录交安环部保存,保存期1年。 17、考核标准:违反上述规定,每有一项罚款50-1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商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消防监督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仓库消防管理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仓库贮存着大量商品,是防火重点部门,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二章:组织领 导 第一条:仓库主管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反映到超市事业部和公司,并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追究仓库主管领导责任。 第二条:仓库内部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主管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仓库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严密配合保卫科做好仓库的消防日检、月检、年检工作,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第三条:仓库主管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义务消防员,参与保卫科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知识培训,以提高仓库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班组、岗位责任人三级负责制。(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仓库主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文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商品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5.组织,安排仓库人员定期参与保卫科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二)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负责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仓管员)

液氯充装安全管理制度

xxxx集团xx氯碱制造有限公司 批准: xx审核: xx刘坤编制: xx 1岗位目的 将液氯贮槽的液氯按照工艺操作要求进行液氯钢瓶充装。并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设备、管线、阀门的正常维护保养。 2适用范围 3.1液氯钢瓶 现在使用的液氯钢瓶主要1吨装的大瓶。瓶体是薄壁焊接压力容器。它的结构包括瓶体、针形阀、导管、易熔塞及保护罩等,每个钢瓶上有两个针形阀(即瓶嘴),还有三个熔化温为64-68℃堵头。合金塞的作用在于当钢瓶温度升高到64℃以上而出现超压时,它自行熔化并泄漏出氯气,从而降低瓶内压力,保护钢瓶不致爆炸。但是合金塞在低于64℃条件下,对其它原因造成的超压是不起保护作用的。因此不能认为合金塞就是安全阀, 液氯钢瓶 而产生麻痹思想。适用于液氯包装岗位 3主要设备 型号气压试 容积材质 验压力 L MnR

Mpa 2.083216 1吨使用 自重合金堵 温度 kg 个数℃-40~6 4406 0充装 系数 1.25外形尺寸Φ800×2000 3.2xx泵 纳氏泵是一种液环式气体压缩机,它的外壳略似椭圆形,内有一旋转叶轮,壳体量是相同的,所以在椭圆的长轴两端有两个较短轴方向大的月牙形空间。在叶轮旋转一周时,叶轮每个间隔中的液体轮流地趋向和离开叶轮的中心,液体的运动情况就仿佛许多液体活塞,在椭圆长轴方向,使气体容积增大,作为气体吸入的地方,面在短轴方向,由于气体体积缩小,气体被压缩并排去。气体的吸入与压出通道是指在壳体及不运动的部分。 由于液体在泵内旋转摩擦会产生热,气体的压缩也将机械能变为热能,液体在气内贮存有适量的液体(当氯气压缩时用浓硫酸),叶轮旋转时,其叶轮带动此液体一运动,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液体被抽向壳壁形成椭圆形液环。由于在运动中上的液体体的压力过程中部分地被带至出口通道随气 用的液体(硫酸)则需要通过冷却后返回吸入口。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制度 1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 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规定, 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 架空电力线等的 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 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设置消防车通 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 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 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 道, 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 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 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 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 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 不同的物品, 必须分库储存, 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 的场所, 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 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 水的地点。 2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 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 在炎热季节必须 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 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 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 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 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 检查符合要求方准 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 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 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 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并采取安全措施, 进行现场监护, 备好充分 的灭火器材, 作业结束, 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不准住人, 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 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 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 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 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 必须轻拿轻放, 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 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不准穿带钉子的鞋, 并应当在可能 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 必须戴防火罩, 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 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 随车 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 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 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 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3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37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确保公司仓储物资安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仓储部门。 3、职责 3.1保卫处、安环科为本制度的管理单位。 3.2供应处、基建科、净化车间、合成车间为本制度的实施单位。 4、工作程序 4.1 一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4.1.1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仓库的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 4.1.2 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消防知识方面的教育。 4.1.3 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拉门必须采取防倒措施,检修时应采取

防倒措施。 4.1.4 库内存放的物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物品分类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损失。 4.1.5 库内物品不得擅自堆得过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并经常检查,防止自燃。 4.1.6 库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可装设通风设备。 4.1.7 库内不得混放互相起抵触作用或相互影响的物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物品。 4.1.8 库内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 各库的避雷针,应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检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 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施要经常检查,按时更换,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和种类、放置地点,须经消防人员同意。 4.1.11 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库门上要设禁火标志。 4.1.12 库内外需检修施工动火时办理“动火许可证”。 4.1.13 仓库保管人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均应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常现象,如有可疑情况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以便追究处理。下班时应注意关

液氯罐区安全标准

液氯罐区安全标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液氯罐区(地上式)现场安全要求: 1、有足够量的液氯备用专业罐,防止事故状态下进行液氯倒入; 2、有事故收集围堰,防止事故状态下,液氯处置时产生的有害物质的收集处理; 3、各罐体设有安全阀或防爆片,并将泻出液氯管线与烧碱吸收装置相连; 4、各罐体设有温度和压力显示装置,并远传进入DCS中控系统,便于随时监控; 5、各罐体设有双路液位计,并将数据远传进入DCS中控系统,便于随时监控; 6、各罐体及管道连接阀门,必须是氯气专业气动自动阀,并全部为双阀设置,防止阀门失灵失控; 7、各罐体必须按照规范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防止事故发生; 8、各罐体必须有良好的保温措施,防止液氯自然气化,造成系统压力升高; 9、各罐体必须按照规范设置双通道爬梯和平台围栏,防止高空坠落; 10、罐区必须设置碱水喷淋装置,一旦发生泄漏,可形成碱性雾幕,稀释氯气降低其浓度; 11、罐区必须设置负压吸气装置,一旦发生泄漏,可用负压将泄漏的气体收集至吸收装置; 12、罐区按照公安要求,设置红外线防盗系统,防止刑事破坏案件的发生; 13、罐区设置视频监控装置,采取与政府安全部门联网监控; 14、罐区设置现场报警装置,并将信号远传于DCS中控系统便于随时监控;

15、罐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栓和灭火器,防范火灾的发生; 16、罐区应配备足够的氯气扑消器,对泄漏氯气进行中和扑消; 17、罐区应设置警示标识、职业病告知牌、安全警示标识和危险品警示告知牌等,随时提示该区域的重要性; 18、罐区外围必须设置红色警示线,严禁人员私自进入; 19、罐区必须配备足量的空气呼吸机、防化服、、堵漏工具、应急药品等事故应急装、设备和仪器,随时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准备; 20、对各储罐必须每三年做一次全面的罐体检验,防止设备老化; 21、对罐区,除必须到省进行备案外,每三年必须进行一次现状; 22、企业对罐区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必须到市备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和至少进行两次现场处置演练。 以上内容,只是在液氯罐区安全管理基础硬件最基本的要求和规定,暂写到此,仅供参考!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防火三级检查制度的内容 (1)仓储部经理每月检查一次; (2)仓库主管每周检查一次; (3)仓管员每日检查一次。 2、火灾事故三不文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汽车应配备的灭火装置 (1)干粉灭火机 (2)泡沫灭火机 (3)石棉被 4、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及器材,根据国家标准《建设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库房消防设施有以下规定: A.库房内应设消防室内给水,同一库房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 B.超过四层的库房,其室内消防管理网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合器15?0米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池。

C.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O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库房内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关于库房内消防器材的配备与设置,应严格贯彻执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规定。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5、仓库监时用火的要求 (1)要持有消防部门的动火证 (2)要设专人看管 (3)要有防范措施 6、发生火警后如何报警 发生火警后立即拨通119,并向警员拨讲清以下内容: (1)讲清门牌号码、单位、着火部位 (2)讲清什么物品着火 (3)讲清火势大小 (4)讲清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 7、如何保护火灾、火警现场? (1)要根据火场大小的范围划定保护区域 (2)要指定专人看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库区安全管理条例示范文本

库区安全管理条例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库区安全管理条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进入库区后,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酒后驾车 和非司机开车。 2、商户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不得在库内存放。 3、严禁在仓储中心内使用电热棒、电热毯、电水壶、 电砂锅等电热器具。 4、严禁在仓储库区内普通插座上使用功率在2000w 以上的用电器具。 5、严禁在库区内抽烟,违者罚款200元。不听劝阻者 将予以清出仓储中心。 6、严禁在仓储中心内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国家安全 质量监督管理局检测标准的器具。 7、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特殊专业性设备。凡特殊工种

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本行业相关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8、严禁在库区内动用明火。如需使用电气焊等设备必须待有仓储中心办公室开局的动火证方可使用,同时在仓储中心备案。试用期间必须两人操作,一人施工,一人负责看守防范,并携带消防沙或灭火器的相关灭火设备做到随时可以消除初期火灾。动火期间动火单位负责人要随时注意见识检查。库区安保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巡视并及时发现问题。 9、禁止一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仓储中心香瓜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液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60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液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管理 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liquid chlorine storage tank area (major hazard source)

液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 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 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 3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 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 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 (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 4职责

5内容 5.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见附表 5.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5.2.1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 5.2.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3重大危险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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