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议实施计划书

未成年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议实施计划书
未成年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议实施计划书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述

1.1.1项目名称

XXXXX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1.1.2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1.3项目承担单位

XXXXX民政局法定代表人:

1.1.4建设单位

XXXXX救助管理站法定代表人:

1.1.5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9个月,从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完成。

1.1.6建设地点

XXXXX天山路245号院

1.1.7建设规模和容

项目区规划用地面积8785.9m2(约合13亩),总建筑面积1100m2,地上3层,单侧走廊,砖混结构。配套建设锅炉房50m2、供排水系统、采暖系统、供电系统等公共工程。

1.1.8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5万元,占总投资的87.7%;其他费用10.9万元,占总投资的7.3%;预备费7.5万元,占总投资的5%;

1.1.9资金来源

(1)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0万元,占总投资46.6%,

(2)申请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80万元,占总投资53.3%

1.2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XXXXX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位于XXXXX天山路西245号,于2005年6月挂牌并开始工作。中心设于XXXXX救助管理站,中心与XXXXX救助管理站为一套人马,两块牌,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编制15人,实有人员11人,来开展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XXXXX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6年来,克服了XXXXX未成年人外流地域广、人数多、接送路途远、经费紧,工作人员少等困难,XXXXX 救助管理站担负着XXXXX地区东四县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工作,每年救助各类人员达500人以上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越占80%左右。2005至2010年5月共救助未成年人1789人。

目前XXXXX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是1958年建站时修建的,基础设施差,功能不齐全,作用发挥不够与国家提出的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教育、心理辅导、就业培训五种功能于一体的要求相差甚远,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规模小、环境差、基础设施旧落后,服务功能单一,救助能力弱,与成年人混合救助,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

护工作的发展需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浪未成年人反复流浪的问题。

伴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出现了人口流动加速,贫富加大、家庭问题日益凸显,学校教育德智失衡,失衡环境的精神污染,保护、教育、监管力度不够,拐卖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团伙的存在等多种因素,使流浪未成年人数量逐年增加,犯罪率也不断上升的现象。2003年以来,部分不法份子贩卖、、强迫XXXXX流浪未成年人在地省区一些大中城市影响社会治安的活动,不仅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同时也严重影响了XXXXX形象。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和围

1.3.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国未成年人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教育项目资助办法》;

《XX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与参数》(第三版);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中国电力出版);

《XXXXX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XX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原国家计委9号令);

《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编制容及暂行评估方案的通知》(新发改环资<2010>921号);

关于编制XXXXX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技术服务委托书;

1.3.2研究的围

根据国家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基本建设项目可性研究的容和深度要求,本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研究以下容:

(1)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落实项目建设的条件

(3)确定项目的建设容、建设规模和实施方案

(4)估算项目建设投资和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5)项目建设综合效益分析

1.4可行性研究结论

XXXXX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位置合理,交通便利,给排水、供电、供热、通讯等配套条件可靠,综合楼建设方案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布局合理,社会效益明显。

因此,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加快,流浪未成年人流落街头居无定所,脱离主流社会,已成为当前社会发展中重要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国流浪未

成年人有100~150万人,每年约有15万人次的流浪未成年人。在流浪生活中,极易形成不正常的儿童心理和行为,扭曲是非道德,染上多种不良行为,有的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引诱、,成为牟利的工具、犯罪的工具,从事危害社会的活动。

目前,XXXXX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基础过于薄弱,尚未形成有效的覆盖救助体系,救助保护能力因设施数量少、规模小、功能单一而受到极大限制,大量长期滞留街头的流浪未成年人生存权益得不到保障。被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由于缺乏独立的生活空间和活动场地,无法开展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等工作,直接造成相当一部分流浪未成年人心理创伤无从医治、安全健康难以保证、行为偏差无从矫治等问题。由于流浪未成年人被扭曲的人格、轻微行为、偏执心理甚至仇视社会的心态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一些人离开救助机构在次流浪,危害社会的行为屡屡发生。

XXXXX流浪未成年人发展趋势和特点:一是数量较多,目前仍有流浪未成年人约1000名。二是年龄普遍偏小。年龄最小的4岁,13岁以下的占到60%。三是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流浪未成年人都未上过学或者只有小学二、三年级的文化。四是轻微犯罪现象严重。五是反复流浪增多。在从地大城市接送回库车的流浪未成年人中,两次外出流浪行为的较多,最典型的有反复接送达7次的。六是流出地域相对集中,大多数流向地。已给各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并且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库车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基础,基础设施落后,规模小,功能欠缺,救助能力弱,与成年人混合救助,大量;流浪当地和地的未成年人无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解析版)

2016年全国中考政治真题汇编: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1、(2016?南京)教育部门对某市一初级中学周边环境污染问题高度重视,启动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一切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部的这一专项督导() A.体现了环境污染是影响学生受教育权的主要问题 B.保证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国家生活中的首要地位 C.体现了国家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 D.说明教育是先进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 【考点】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原因. 【分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受保护的原因.未成年人由于自控力差、自保了差、因此,容易受到不符侵害. 【解答】启动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一切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部的这一专项督导:体现了国家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所以C符合题意,ABD观点错误,环境污染影响学生的健康,与题干无关;错误,教育是完成先进文化建设根本任务的途径,ABD被排除;故选C: 2、(2016?黄冈)2015年8月,全国禁毒办发布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这表明() 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②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③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④我们要珍惜生命健康,远离毒品危害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考点】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原因. 【分析】本题属于“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这一知识点,需要在掌握未成年人受法律特殊保护,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及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对材料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得出结论. 【解答】从题干的描述中看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

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救助流浪儿童工作总结

2012年潍坊外国语学校 “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救助流浪儿童”工作总结 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的社会现象。据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这些儿童在生活、教育、安全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成为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残疾儿童由于自身的残疾,也缺乏融入社会,融入学校的动力,也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急需学校的支持和教育,在这方面,学校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在教育中,我校采取了多项措施,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的功能。 一、多措并举关爱留守儿童 每逢过年过节,学校都会为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送去慰问款物,使孩子们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学校积极组织关爱活动,为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学校组织优势,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维护了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各项权益。 二、家教环节不容忽视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长的正确引导教育。如何与孩子进行心灵沟通、家长怎么看待考试分数……为有效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成立了“家长学校”,通过组织参观、培训等,帮助家长了解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的特征,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巧,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 三、开辟“帮扶通道”,学校教职工对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进行帮扶,

注重解决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心理问题,对他们进行心理访谈,用真心呵护爱心缺位,用细心牵手监管缺位,用耐心关注学习缺位,用热心弥补生活缺位,用真诚的话语重燃残疾儿童的生活希望,用谆谆的教导指引留守儿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时刻让他们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四、引导优秀学生与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建立情同手足的兄弟姐妹关系,利用课余时间对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进行耐心细致的辅导,促进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学习成绩的提高;利用假期组织和带领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走进社区,走向社会,参与社会实践,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 我校在关爱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问题也比较突出,有些问题需要亟待解决,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提高学校关爱工作的实效,将工作落到实处。 潍坊外国语学校

我国流浪儿童救助的问题分析

我国流浪儿童救助的问题分析 1、对流浪儿童的救助究竟是强制还是自愿存在争议 按照1982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对流浪儿童的收容和遣送可以带有行政强制色彩;而按照新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在救助流浪儿童方面完全是自愿的,他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寻求救助,也可以自由出入救助站,而有关机关将不再具有强制性权力。按照法理上的原则,新的法律颁布实施后,旧的法律自然失去效力,所以,对全体流浪人员的救助应当贯彻新法“自愿性”原则的精神,但是,实践操作中,对流浪儿童的强行救助的做法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正是人们对“自愿性”原则是否适用于流浪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存在分歧意见。 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一般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都需要得到监护人的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这些立法的前提假设是未成年人还处于身心发育阶段,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需要得到家庭的照顾和保护。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对于流浪儿童这一脱离监护之外的特殊群体的救助应该是必须的,而不是任其选择的。所以,《未保法》第29条规定,“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但是是否因此,我们就有理由沿袭强制性做法,从善良意愿出发,强制流浪儿童接受救助呢?这似乎又与《儿童权利公约》的精神相违背。救助流浪儿童如果一味采取强制手段,除了助长成人世界的权威作风之外,也不利于流浪儿童自身主动性的调动,特别是他们的信任机制已经出现了危机,强制性做法极易引起逆反、抵触等消极心理,从而对救助工作留下障碍和阴影。 2、已有的救助机构普遍面临资金、设备、人力不足的问题 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经费、人员欠缺问题非常突出。很多救助场所是由收遣站旧设施改建而成的,起点低,条件简陋,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很低,许多救助教育措施因条件限制无法有效开展,直接影响到救助方式改善和救助水平的提高。流浪儿童在中心必需的衣、食、医疗、安置等均无专项经费,工作难度很大;教育培训困难重重,尚未形成合力;缺少必需的器材设备,新方法难以引入实际工作;生活经费、包干费标准低,实际花费多,挤占收容遣送经费越来越严重。 3、矫治方法的专业化问题 我国目前对流浪儿童的教育主要是文化知识、传统的思想品德,以及技能培训,但是这些教育矫治方法是否能够修复流浪儿童受到伤害的身心和情感呢?流浪儿童曾经被自己最可敬可亲的人欺骗、抛弃或虐待,从而对衡量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标准有了偏颇的认识;流浪期间的艰难生活不仅使他们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内心世界也承受了创伤。他们已经丧失了最起码的人际间的信任,以一种敌视的目光看待大千世界。与正常少年儿童不同是,流浪儿童的信任机制发生扭曲,他们把说谎作为家常便饭,谎言就像一个痼疾一样深深地嵌在他们的身体中,使真正想帮助他们的好心人无从下手,也为他们自己与外界的交流加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 111—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更好地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是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程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新建工程和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当前,兼顾发展,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水平。 第五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适应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突出救助性、服务性的特点,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经济实用,满足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预防干预、服务保障”的工作需要。第六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其建设用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服务和其他福利、救助设施,统一规划,一次或分期实施,并可与救助管理站按照分区设置的要求合并建设,实行资源整合与共享。 第八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优化设计,注重实效,并体现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 第九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定额。 第二章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 第十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根据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数量进行规模分类,并以床位数确定建设规模。 第十一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规模分类及床位数划分应符合表1规定。

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结课作业 论文题目:浅谈当前我国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 院系: 班级: 姓名: 学号:

浅谈当前我国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 摘要: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问题是我国社会救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很好的解决流浪儿童的管理救助事关未成年弱势群体的未来发展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在解决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方面还存在非常多的问题,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本身具有很大难度,但更重要的是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还不够完善。本文通过数据以及相关的文字分析来阐述中国的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关于改进的一些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流浪儿童社会救助 一、我国流浪儿童的基本情况及成因 (一)基本情况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的精神,我国政府将流浪儿童(street child)定义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下,离开家庭或监护人,流落于社会超过24小时,造成基本生存条件失去可靠保障而陷于困境中的少年儿童。 流浪儿童数量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体制的改革不断成上升趋势发展。据国家民政部门统计,目前我国约有15万人次的流浪儿童。从性别上看,男性占70%,女性占30%;从流出地看,来自农村的占83%,来自城镇的占17%;从受教育程度看,文盲占20%,小学以下的占65%,初中以上的占15%;从年龄分布上看,7岁以下的占10%,8~12岁的占23%,13~15 岁的占63%,16~18 岁的占4%;从离家次数看,初次流浪的占60%,有两次以上流浪经历的占40%。我国流浪儿童无论是来自农村还是城市,却几乎都是集中在城市进行流浪乞讨。流浪儿童群体的形成,对城市环境和治安构成一定的威胁,也对现代文明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城市犯罪后备军。 (二)成因 造成儿童离家出走、四处流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经济原因 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约有592个贫困县和4600万的贫困人口。贫困

未成年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议实施计划书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述 1.1.1项目名称 XXXXX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1.1.2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1.3项目承担单位 XXXXX民政局法定代表人: 1.1.4建设单位 XXXXX救助管理站法定代表人: 1.1.5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9个月,从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完成。 1.1.6建设地点 XXXXX天山路245号院 1.1.7建设规模和容 项目区规划用地面积8785.9m2(约合13亩),总建筑面积1100m2,地上3层,单侧走廊,砖混结构。配套建设锅炉房50m2、供排水系统、采暖系统、供电系统等公共工程。 1.1.8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1.5万元,占总投资的87.7%;其他费用10.9万元,占总投资的7.3%;预备费7.5万元,占总投资的5%; 1.1.9资金来源 (1)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0万元,占总投资46.6%, (2)申请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80万元,占总投资53.3% 1.2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XXXXX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位于XXXXX天山路西245号,于2005年6月挂牌并开始工作。中心设于XXXXX救助管理站,中心与XXXXX救助管理站为一套人马,两块牌,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编制15人,实有人员11人,来开展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XXXXX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6年来,克服了XXXXX未成年人外流地域广、人数多、接送路途远、经费紧,工作人员少等困难,XXXXX 救助管理站担负着XXXXX地区东四县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工作,每年救助各类人员达500人以上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越占80%左右。2005至2010年5月共救助未成年人1789人。 目前XXXXX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是1958年建站时修建的,基础设施差,功能不齐全,作用发挥不够与国家提出的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教育、心理辅导、就业培训五种功能于一体的要求相差甚远,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规模小、环境差、基础设施旧落后,服务功能单一,救助能力弱,与成年人混合救助,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受人口流动加速、一些家庭监护缺失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出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妨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关系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落实。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救助保护水平,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

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 坚持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积极主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障其生活、维护其权益;同时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 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落实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责任,不断净化社会环境,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各方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救助保护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其中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应当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

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市民政局等8部门《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1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决定在本区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办《意见》及《通知》要求,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状况,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通过部门联动,落实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积极主动救助,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得到及时救助保护,力争在2012年底实现本区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建立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鹏任组长,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薛勇、区综治办副主任顾惠明、普陀公安分局副局长曹福东、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姚素林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郑建国、区财政局副调研员包永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伟、区卫生局副局长李文秀任组员的区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情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邵军为办公室主任、区综治办江军、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金兵、区城管

大队刘宝琦、区教育局钱伟菊、区财政局谢强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楚、区卫生局吴妙麟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沟通协调、组织实施、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 各街道、镇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派出所、城管分队,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等,依托辖区居(村)委会,摸清本地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活动区域、分布状况、生存现状,为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提供依据。 (二)加大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力度 1、公安机关要深化“打拐”专项行动。(1) 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对来历不明的流浪未成年人一律采集血样,输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2)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力度,以车站广场、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地下通道、桥梁涵洞、轨交车厢(站)等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和露宿场所为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3) 进一步强化接处警工作,凡接报或发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案件线索的,要在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核查甄别。公安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街面执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巡查中发现的组织未成年人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按照“谁发现、谁处置”的原则,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2、城管执法部门发现涉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建设平安X、和谐X、宜居X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方案》(X发〔XX〕10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方案》(X发〔X〕3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X〕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切实保证救助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工作目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救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救助工作体系和运行机

制,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救助能力,实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全覆盖。 (二)工作要求。一要做好预防工作。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因贫困、家庭暴力、教育不当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等原因造成外出流浪。二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引导工作。各部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要及时引导或护送其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三要保障基本生活。在受助流浪未成年人未得到妥善安置前,首先要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四要强化管理及保护措施。要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要求,对流浪未成年人采取必要的行为约束和矫治手段。五要注重教育引导和技能培养。切实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文化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具有劳动能力的流浪未成年人提高劳动技能和生存能力,以促进其回归主流社会。六要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流浪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七要提升救助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救助机构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机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作用,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和救助保护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有关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 (一)综治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职能,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范畴,对预防未成年人违

13.1-未成年人享有特殊保护课时练习题

(2016年新编)《未成年人享有特殊保护》习题 一、单选题 1、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 A.法定义务 B.道德义务,也仅是道德义务 C.自主权利 2、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不受侵犯。 A.健康休息学习 B.居住活动外出 C.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3、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 A.未成年人保护法 B.婚姻法 C.教育法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 A.发育成长 B.安全健康 C.生活教育 5、某中学在清明节前夕组织学生到一处著名的革命历史纪念地开展活动,可这里却不出售学生票,只卖成人票。请问,他们这种做法()。 A.违背我国法律 B.不应该但不违法 C.经营方有自主权 6、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 B.家庭 C.监护人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由()组成。 A.5章 B.8章 C.7章 8、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A.惩治犯罪的教育 B.预防犯罪的教育 C.对犯罪的对策研究 9、如果发生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B.国家机关 C.任何组织或个人 10、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11、在我国,凡是年满()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A.6周岁 B.7周岁 C.8周岁 12、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起施行。 A.2007年6月1日 B.2007年7月1日 C.2007年8月1日

流浪儿童救助方案

流浪儿童救助方案 一、问题分析 1、小刚在行窃被抓住之后被送到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这是一个为流浪儿童提供暂时住所,并对流浪儿童进行教育的机构。该机构提供儿童基本的生活需求,并负责联系流浪儿童的监护人,将流浪儿童送回家。除了流浪儿童教育保护教育中心,我国还有一些面向流浪儿童的服务,如孤儿院,儿童福利院等。 2、这些机构和一些福利、服务并不能解决流浪儿童的问题。正如材料中提到的,小刚不喜欢流浪儿童教育保护中心,因为在他看来一点都不自由,生活枯燥;另外,这里缺少基本的人文关怀,小刚提到在“儿保”挨打,工作人员“不管”,一方面可能是流浪儿童教育保护教育中心的管理不善所致,另一方面可能是管理人员认为只是儿童的打闹,没有过多的制止;而且上的课形式化,不满足儿童的兴趣。 3、窥一斑可见全豹,可见“儿保”在管理流浪儿童方面的工作还要进一步改善。流浪儿童教育保护教育中心会联系流浪儿童的监护人将其带回,但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从材料中可以看出,小刚根本不想回家,以至于回家一天后就又去上海流浪了。要想彻底解决问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二、救助方案 如果我是社会工作者,我会从两个角度找出最佳方案 (一)直接服务角色角度 1、找到流浪儿童,先将他们安置在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在

这之间不要急于找寻他的家庭地址,而是先和他进行沟通,了解他离家出走的原因,了解他在流浪的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修复流浪儿童身心与情感的创伤,矫正其不良行为。和他进行一次深入的交流,尽力拉近和他的距离。 2、对于联系到家长的孩子,先到他家了解情况,主要从经济、家庭、学校按各方面进行调查走访,充分了解各方的情况。和孩子的父母交流,让他们知道孩子的想法,以及自己的孩子在流浪的日子里所经历的苦痛。鼓励父母亲自去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接自己的孩子,使孩子在亲情的感化下自愿回家。 3、孩子到家之后和孩子以及父母坐在一起交流,或许他们之间的交流不会那么顺利,尽量做好他们之间的沟通工作,让孩子与父母之间加深了解。 (二)间接服务角色角度 1、依靠基层政府,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保障这些儿童的基本生活。对问题家庭,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做好工作,必要时要依法停止或者转移监护人,来保证儿童的权益。对一些流浪儿童的主要流出地区,将对这些地区进行警示,对工作不力的将提请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一票否决,并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积极开展外展工作,实施街头帮服,主动救助,并且在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公共场所设立引导牌。现实中有些流浪儿童因年幼、智障患有重病等原因无能为力求助;有些流浪少年儿童受成年人的控制并被当作赚钱的工具,不能求助;还有些流浪少年

救助流浪儿童

救助流浪儿童 【背景链接】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1年12月26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从现在起至2012年年底,在全国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提出到2012年年底,我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 2011年8月,国办下发《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流浪儿童已采取的措施 新疆籍流浪儿童有“家”可回 2011年4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宣称,将接回所有在其他省份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将投资5000万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这些儿童在家乡健康成长。 全国失踪儿童快速查找机制建立 2011年4月12日,公安部宣布全国公安系统将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在6月1日前全国将建立实施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决不放弃任何一起未破打拐案件的侦破工作。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 2011年1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建嵘在网络上正式发起开设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引起全国网友以及各地公安部门的关注。网友在遇见乞讨的儿童时,纷纷拍照并将照片传到微博上。 收养中心更名体现儿童福利 2011年1月18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收养中心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这标志着中国的儿童福利不再仅仅关注机构内的孤儿,也开始关注散居孤

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策划书

关爱流浪儿童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在社会各界掀起了关爱流浪儿童热潮之际,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携手武汉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共同举办“寻我·七彩童年”系列活动。二.活动目的通过此次活动,使流浪儿童明白自己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东西。折纸千纸鹤一类的物品,既生动有趣,也寄托了我们队流浪儿童的祝福。手语一类的游戏,既有效的与流浪儿童中部分聋哑儿童进行了沟通。也给了他们一定的自信心。让流浪儿童充分享受平凡带来的乐趣。三.活动主题用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四.活动时 间 xx年12月五.活动地点武汉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六.活动参与人湖北美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武汉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流浪儿童七.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八.策划承办单位湖北美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九.协办单位武汉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十.活动前期准备 1. 与相关负责领导联系,取得举办此次活动的许可。 2. 采用海报等多媒体媒介进行活动宣传。 3. 志愿者招募介于此次活动为“寻我·七彩童年”系列活动前期试验性活动,所以采用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内志愿者。选拔要求:有一定志愿服务经验,能够投入本项目后期工作的协会人员优先。 4. 活动材料准备课堂ppt一份,主要介绍各种折纸的图片。自备一些折好的物品。提起孩子的兴趣。游戏结束后,当做奖品赠与孩子们。彩色的折纸,打印好的趣味词语相关主题黑板报设计搜集相关歌曲诺干趣味游戏若干 5. 志愿者培训根据此次授课内容对参与活动志愿者进行相关折纸的训练及相关流浪儿童心理的培训 6. 任务分配一名活动当天主讲人员,九名辅助教学人员,一名新闻拍照记录工作。十一. 活动当天 1.上午十点十五出发,十二名志愿者集合乘坐公交车去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平安铺黎明路特1号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到达目的地后,与负责人取得联系。交谈当天活动细则。 3. 开始装扮教室,符合活动主题。 4.与流浪儿童见面,进行短暂的见面交流会。5.教学活动开始,依据ppt流程,进行多媒体直观教学,15分钟的影片观看完后,在志愿者的指导下,孩子们自己动手制作物品。例如:折纸千纸鹤,衣服,飞机,纸船。此活动进行30分钟。对折好的手工作品进行15分钟的涂色装饰。用针和线进行穿和。 6. 教孩子们制作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纸飞机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学习目标: 理解: 了解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重点: 使学生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让学生了解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难点: 提高学生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中依法自我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学生在社会生活中依法自我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导学点一:通读课本P79-P84 ;将以下知识要点在课本中找到并作补充; 预习提纲: 1、《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内容有哪些? 2、家庭保护:履行、职责。提供,以文明、健康的思想、品德、生活方式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不侵害其合法权益,预防其违法犯罪,筑起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 3、学校保护:尊重未成年学生的权,不侵害其权益。加强学校防范措施,排除影响教学秩序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 4、社会保护:提供优良的和必要的物质条件,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等。 禁止招收未满( )周岁的童工。 5、司法保护:本着、的原则,坚持、、的方针,在处罚上与对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是有区别的。 展示预习成果, 一起解决预习中的问题; 导学点二:请将你的预习成果充分利用,单独完成以下的练习后进行讨论和展示; 1、某市四名未成年人因为没有钱上网,于是合伙持刀抢劫,共抢劫财物一万多元。当地人民法院对此案不进行公开处理。这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 A、学校保护 B、家庭保护 C、司法保护 D、社会保护 2、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14个部委联合推出了“中国青少年绿色网络行动。”这一举措有助于更好地对未成年人实行(): A、学校保护 B、家庭保护 C、司法保护 D、社会保护 3、下列行为中,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的是(): A、某营业性歌厅向未成年人开放 B、某同学违反课堂纪律,任课老师把他赶出教室 C、国家有关执法部门查处并没收毒害青少年的淫秽光碟 D、家长让正在读八年级的女儿辍学打工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 心建设标准附条文说明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 111—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更好地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是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程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新建工程和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当前,兼顾发展,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水平。 第五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适应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突出救助性、服务性的特点,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经济实用,满足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预防干预、服务保障”的工作需要。 第六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其建设用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公共服务和其他福利、救助设施,统一规划,一次或分期实施,并可与救助管理站按照分区设置的要求合并建设,实行资源整合与共享。 第八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优化设计,注重实效,并体现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 第九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定额。 第二章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 第十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根据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数量进行规模分类,并以床位数确定建设规模。 第十一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规模分类及床位数划分应符合表1规定。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教案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教案Special protection of minors by law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教案 前言:小泰温馨提醒,政治教育是指有目的地形成人们一定的政治观点、信念和政治信仰的教育,学校德育的组成部分。其性质由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所决定,受教育方针、目的制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方向性。本教案根据政治课程标准的要求和针对教学对象是初中生群体的特点,将教学诸要素有序安排,确定合适的教学方案的设想和计划、并以启迪发展学生智力为根本目的。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第一课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 教材分析: 重点:使学生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 难点:提高学生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中依法自我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学生分析: 由于学生的社会阅历较浅,对于身边的不法侵害往往难以认识,即使有所认识,也因自身处于弱势地位而难以保护。因此需要通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为学生健康成长筑起第一道防线,使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设计思路: 1、活动导入:我说我“家” (课前准备小时侯的全家福照片)学生相互展示并交流自己准备的“家庭照片”,由此引出“家庭保护”。 2、七嘴八舌: 学生讨论:

(1)父母教给了我们什么? (2)除父母外,哪些人可以成为我们的监护人? (3)列举身边的事例,说明家庭保护的重要性。 3、阅读空间: 学生阅读“信息平台”的内容,了解家庭保护的主要内容。 4、诊断室: 多媒体出示尹某案例。 讨论:尹某产生不良行为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学生讨论后教师引导学生认识: (1)家庭保护不仅是未成年人个人成长的需要,也是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义务和法律的规定。 (2)家庭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起第一道防线。 5、我说我“校” (1)结合实际,说说我们在学校里可以享有哪些权利? (2)为了维护我们的权利,学校应该履行哪些职责?(学生阅读“信息平台”内容) (3)列举学校保护对我们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身边的具体事例。 引导学习认识:青少年成长离不开学校的教育和保护。 承转:在校园内有时也会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呈现。 6、你争我辩: 多媒体出示教材材料。

流浪儿童救助工作汇报(共10篇)

流浪儿童救助工作汇报(共10篇) 流浪儿童救助工作汇报(共10篇) 第1篇: 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救助流浪儿童年上半年潍坊外国语学校"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救助流浪儿童"工作总结对于每个人来说,家是温暖的,对于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来说学校就是他们温暖的 第二家,老师就是他们对他们全权负责的"父母"。各班在日常活动中格外照顾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班队会上给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更多倾诉的机会,课外辅导时让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位于最前面,组织"心连心"活动也让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有更多的参与面,实践活动中细致地教他们自主生活、自护自救的知识。这一切就是让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在远离父母的日子里也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为了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也能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学校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活动。 一、建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校外心理辅导站,心理辅导员根据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情绪变化和反映,随时找他们开展促膝谈心,进行心理辅导,以尽快缓解他们的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走出阴影,笑对生活,健康快乐成长。

二、打造标准化模式,建立示范点。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提供必要的活动空间。配备一名(或以上)的辅导员,为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提供生活、学业、心理等方面的辅导。 建立一支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提供辅导和服务的志愿者队伍。添置教辅图书和课外读物、辅导员培训经费、课外活动经费等。 三、设计了一系列活动,推动关爱工作良好运转。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长期开展手拉手活动。与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互动交流。免费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行体检和健康知识普及。 四、制订工作指导手册,开展志愿辅导员培训。为志愿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指导。聘请了资深心理研究的理论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围绕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工作、心理辅导等对志愿辅导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五、基本成效改善了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生活。让孩子们感受家的温暖,老师、志愿者就是他们的父母,同学就是他们的兄妹。通过大量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思想道德、行为_惯、学_成绩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自信心有了,自理本领多了,自立能力强了,理解父母深了,人格更加健全了,学校教学质量也显著上升了。激励更多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能和其它的孩子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生活的幸福与快乐。 潍坊外国语学校.6.20第2篇:

第二版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分析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以信誉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设计(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设计(论文)中引用他(她)人的文献、数据、图件、资料均已明确标注出,论文中的结论和结果为本人独立完成,不包含他人成果及为获得重庆科技学院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其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设计(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毕业设计(论文)作者 年月日

摘要 近几年来,中国城市流浪儿童日益增多。据民政部门统计,目前全国约有15万人次的流浪儿童,加上随父母外出打工的街童,实际人数可能远远超过30万人。他们绝大部分是文盲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年龄多在10岁至15岁,大多数来自经济落后的地区,尤其是农村。这些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儿童,离开家庭或监护人,流落社会。他们中的大多数生活没有保障,更无法享受义务教育和计划免疫。疾病、饥饿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存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孩子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11年3月2日民政部召集了十几个省市进行座谈、研究,讨论流浪乞讨儿童的现状和救助问题。与此同时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温家宝总理责成民政部对流浪儿童救助问题要抓紧研究、提出意见,并且向国务院作专题汇报。根据总理的批示,民政部进行了调查研究,对流浪儿童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且制定出相应的方案如何预防流浪儿童的出现和救助流浪儿童的方案。可见当前政府对流浪儿童的生活状况,以及救助现状非常关切。 流浪儿童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原因,背后有需要解决的很多问题,政府、社会、家庭、儿童本身都需要参与到流浪儿童救助的行动中去,简单的收容遣送无法让流浪的孩子回归正常的生活,因此在现阶段的流浪儿童救助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关键词:流浪儿童救助困难对策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概述........................................................................................... 5 1.2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 6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和范围 .................................................. 7 1.4可行性研究结论 .............................................................................. 9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 ......................................................................... 10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12 3.1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12 3.2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有利维护XXXXX稳定 ...... 12 3.3建立救助保护中心,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13 3.4建设救助保护中心,提升救助管理和服务专业化水平 .......... 14第四章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 ................................................................. 15 4.1项目选址....................................................................................... 15 4.2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 .................................................................. 15 4.3配套条件....................................................................................... 17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 19 5.1总体设计原则与设计定位 .......................................................... 1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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