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药、中成药处方(含医嘱)点评表

点评内容:①处方日期年月日;②处方张数:张;

③不规范处方:张;*用药不适宜处方:张;*超常处方:张。

点评人:点评日期:

点评内容:①点评科室:;②点评病历数:份;

③不规范用药:例;*用药不适宜:例;*超常用药:例。

点评人:点评日期:

处方点评医嘱点评

2020年06月医嘱点评 本月药师查房,主要存在药品配伍禁忌问题、溶媒用量问题。 案例1、病历号:xx女岁科室:医师: 临床诊断:2型糖尿病 主要用药: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 维生素C注射液2.5g/静滴每日一次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20ml 点评:1、配伍禁忌用药。维生素C注射液辅料中含有碳酸氢钠,碳酸根与葡萄糖酸钙生成白色的碳酸钙沉淀,所以这两种药禁止在同一输液瓶内配伍使用。2、护士需严格把关。 案例2、病历号:xx男岁科室:医师: 临床诊断:多发脑梗死 主要用药: 5月27日:甘露醇注射液250ml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5mg/静滴每日一次 点评:配伍禁忌。甘露醇注射液为过饱和溶液,地塞米松为磷酸酯的钠盐注射液,内含0.2%亚硫酸钠,与过饱和20%甘露醇注射液混合,可使甘露醇发生盐析反应,会对患者造成一定的危险,虽然较为常用,但不推荐临床将这两种药配伍使用。 6月4日:

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 维生素C注射液1g 维生素B6注射液0.1g静滴每日一次 氯化钾注射液5ml 点评:这种配伍临床较为常见,虽然没有浑浊、沉淀等配伍变化,但静脉补钾的同时滴注钠盐,会降低钾的转移。一般用法将10%氯化钾注射液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中单独滴注。 案例3、病历号:xx女岁科室:医师: 临床诊断:脑梗死 6月4日: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 注射用奥美拉唑40mg;■'续滴每日一次 氯化钾注射液7ml 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 吡拉西坦注射液4g/续滴每日一次 氯化钾注射液7ml 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 注射用氨甲苯酸0.2g/静滴每日二次 氯化钾注射液7ml 点评:1、氯化钾属于高危药品管理,输液时主观感觉输液部位非常痛而影响用药,浓度太高会造成周围血管炎症,与其它药的输液速度不匹配,宜单独给药。

处方点评表

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 点评人:填表日期: 序号 处方日期 (年月日) 年龄 (岁) 诊断药品 品种 抗菌药 (0/1) 注射剂 (0/1) 国家基 本药物 品种数 药品通 用名数 处方 金额 处方 医师 审核、调配 药师 核对、发药 药师 是否 合理 (0/1) 存在问题 (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号(年月日)(岁) 品种(0/1)(0/1)本药物 品种数用名数金额医师药师药师合理 (0/1) (代码)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号(年月日)(岁) 品种(0/1)(0/1)本药物 品种数用名数金额医师药师药师合理 (0/1) (代码)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号(年月日)(岁) 品种(0/1)(0/1)本药物 品种数用名数金额医师药师药师合理 (0/1) (代码)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号(年月日)(岁) 品种(0/1)(0/1)本药物 品种数用名数金额医师药师药师合理 (0/1) (代码)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号(年月日)(岁) 品种(0/1)(0/1)本药物 品种数用名数金额医师药师药师合理 (0/1) (代码)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处方点评要点指南

处方点评指南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分为不规范处方、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各具体和点评要点见下表格。 (一)不规范处方。 类型点评要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前记书写完整,正文内容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指书写位置与格式不对应,字迹经两位经办人不能准确识别。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签名或签章式样改变应重新备案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适宜性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从出生到1个月用日龄表示;大于1个月、小于12个月用月龄表示;大于1岁、小于3岁用年龄加月龄表示;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新生儿期:出生-28天;婴儿期:出生后-1周岁,包括新生儿期;幼儿期:1-3岁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处方开具,也可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即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拉丁文不再使用,不准使用自行编制的药品中、英文缩写或者代号;医疗机构制剂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致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单位以克为单位时,单位可以省略,其他单位必须注明;小数点后不应出现拖尾的0,如5.0g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 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用法用量不得出现“遵医嘱”、“自用”等用法

处方点评表

(1)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1-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1-1.适应证不适宜的; 1-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1-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1-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1-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1-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1-7.重复给药的; 1-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1-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病历处方点评表

病历点评制度 一、基本原则:以病历为中心,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医疗质量,确保医疗服务的有效性和案件性。保证医疗活动运行的安全、稳定、有效。从源头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全面执行《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对我院临床病历质量进行实时监控考核。 二、考核项目及办法: (一)考核项目为《住院病历质量评估标准》的全部内容。 (二)检查全部入档病历。抽查病历不少于当月出院病人数的1/4。(三)受检病历由医院随机抽定。 (四)对病历质量控制实行医疗组长负责制,院长任组长,副院长和护士长任组员。受检人员参加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交流,确认。(五)病历归档的时限性。患者出院时,出院病历要求于病人出院后3天内完整入档。 三、考核结果的界定及执行: (一)考核结果实行否决制。按照《住院病历质量评估标准》)扣分,满分100分,85分以上为甲级病历,70-84分为乙级病历,69分以下为丙级病历,要求甲级病历达到80%。 (二)对不合格病历实行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每份丙级病历扣30元。 (三)对于急需复印的现运行病历必需由相关的医护人员或病案室管理人员复印,不允许病人私自携带复印,发现一次,每份病历扣罚当事人50元。 (四)各种检查申请单不合格扣10元/张。 (五)考核由医务科完成。临床科室有权监督考核工作。

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用规范的中文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口服药与肌注或静滴药品应分开书写。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表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表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 点评人: 填表日期: 序处方日期姓名年龄诊断及证型饮片味处方付贵重药材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A= B= C= D= E= F= G= 处方金额每付金额处方医师审核、调配药师核对、发药药师称量总重是否合理(/1)存在问题(代码)号(年月日) 数数以上处方汇总 附录:

有=1,无=0. A:总饮片品种数 B:平均每付饮片品种数C:总金额 D:平均每付金额 E:称量总重 F:平均每付重量 G:费用评价 1、不规范处方

1.01 处方前记内容中的“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内容不完整,用语不规范。 1.02 开具处方未写中医诊断及证型或书写不全。 1.03 新生儿、婴幼儿未写日、月龄。 1.04 处方后记中审核、调剂、核对、发药药师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等项目缺项。 1.05 处方如有修改应有医师签字并注明日期。 1.06 处方医师无相应的权限。 1.07 麻醉药品(如罂粟壳)未单独开具红色处方或红处方未注明患者身份证编号、代办人姓名及身份证编号等。涉及麻醉药品的处方必须附红处方并有以上必要信息。

1.08 中药饮片名称未使用标准规范的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医嘱和病历中名称不一致。 1.09 处方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未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有特殊要求的。 1.10 处方中未写煎服方法或书写不全。 1.11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2、不适宜处方的判定: 2.1 药物选择与诊断辩证不一致。 2.2 药物调整无记录或依据不完整不充分。 2.3 炮制品选择不恰当。炮制品选择与用药目的不一致。

(完整版)门诊处方点评工作表(空表)

(完整版)门诊处方点评工作表(空表) 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 点评人:填表日期:

注: 1.有=1 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品种总数;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A/处方总数; 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 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 C/处方总数; 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 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E/处方总数; 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 H: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G/A; 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I/A; K:处方总金额; 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处方总数。 O:合理处方总数 P:合理处方百分率:O/处方总数 2.存在问题代码 (1)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

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表

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 点评人:填表日期:

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 点评人:填表日期:

注: 1.有=1 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品种总数; 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 A/处方总 数; 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 H: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G/A; 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 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I/A; K:处方总金额; 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处方总数; O:合理处方总数 P:合理处方百分率:O/处方总数 2.存在问题代码 1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1-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1-1.适应证不适宜的; 1-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1-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1-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1-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1-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1-7.重复给药的; 1-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1-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表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点评人:处方日期:填表日期:

1=合理, 0=不合理 一、存在问题代码及处方汇总 3 (1)不规范处方: 1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0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0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 1-4.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0 1-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0 1-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0 1-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0 1-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 1-9.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0 1-10.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0 1-11.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0 1-12.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1 (2)用药不适宜处方: 1 2-1.适应证不适宜的; 0 2-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0 2-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0 2-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0 2-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0 2-6. 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0 2-7.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A:用药品种总数 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A/处方总数 C:合理处方数 D:合理处方率=C/处方总数

处方点评工作表(完整新版)

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医院 点评人:处方日期:填表日期: 序号处方号 年龄 ( 岁) 诊断 药品 品种 抗菌药 (0/1 ) 注射剂 (0/1 ) 国家基 本药物 品种数 药品通 用名数 处方 金额 处方 医师 审核、 调配 药师 核对、 发药 药师 是否 合理 (0/1 ) 存在问题 问题 (代 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序号处方号 年龄 ( 岁) 诊断 药品 品种 抗菌药 (0/1 ) 注射剂 (0/1 ) 国家基 本药物 品种数 药品通 用名数 处方 金额 处方 医师 审核、 调配 药师 核对、 发药 药师 是否 合理 (0/1 ) 存在问题 问题 (代 码)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序号处方号 年龄 ( 岁) 诊断 药品 品种 抗菌药 (0/1 ) 注射剂 (0/1 ) 国家基 本药物 品种数 药品通 用名数 处方 金额 处方 医师 审核、 调配 药师 核对、 发药 药师 是否 合理 (0/1 ) 存在问题 问题 (代 码)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序号处方号 年龄 ( 岁) 诊断 药品 品种 抗菌药 (0/1 ) 注射剂 (0/1 ) 国家基 本药物 品种数 药品通 用名数 处方 金额 处方 医师 审核、 调配 药师 核对、 发药 药师 是否 合理 (0/1 ) 存在问题 问题 (代 码)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含附件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含附件处方点评工作表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试行)》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黄河口中心卫生院 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

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九条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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