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招生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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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请书

推荐学校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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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制

攀枝花市招生办公室简介

攀枝花市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一、机构介绍 攀枝花市招生、自考办公室是攀枝花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攀枝花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基本职能: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普通高校、供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政策、规定;参与市招委会研究制定我市招生工作的补充规定和意见。②组织本市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体检、统一考试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③组织本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的命题、考试、阅卷、统分、登分、成绩公布、查分工作。④组织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录取工作,参加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⑤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和招生、考试的科研工作。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规定和办法。⑦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考生报名、考试、登分、考生建档、考籍、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和发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专业证、单科合格证和非学历考试证书;组织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工作;⑧组织每年两次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参与民办高等学校的验收考核工作;⑨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教材、资料、视听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⑩组织以上

各类考生及考试的各种信息的计算机采集工作;对区县招生、自考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参与市招(考)委调查处理本市招生工作中及各类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负责招生和自学考试有关的信访工作。 领导和管理:攀枝花市招生、自考办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受攀枝花市大中专招生委员会、攀枝花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领导,主管领导为攀枝花市教育局。市招生、自考办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设有五个职能管理处。现任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是: 主任:周云才 副主任:周天兵周怀清 综合处处长:孟新峰 普招处副处长:阳明熹 成招处处长:廖利 自考处处长:李斗明 微机处处长:潘超 二、历史沿革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渡口市成立了招生委员会,下设临时性办公室,负责开展大中专招生工作。 1983年12月14日,成立渡口市高等教育办公室,与市大、中专招生办公室、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为一套人员,三个牌子,市高教办

20XX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成人高考.doc

一、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层次包括: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可采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办学类型、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

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部属、外省、本省各成人高校本科、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或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各有关成人高校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9号)的要求,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互联网上编制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 (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分省计划》,核对和规范网上生源计划后于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目录。未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

招生处办事流程

招生处办事流程 一、专业设置 1.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申报原则,制定专业设置统筹计划,转达至招生处。 2.招生处制定工作计划,成立专业申报工作小组,开展市场需求调研。 3. 专业申报工作小组撰写市场需求调研报告和人才需求预测分析。 4.专业部编制教学计划进程表和人才培养方案。 5.招生处组织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人才需求预测、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 6.招生处将申报材料上报至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评议,并签署意见。 7.申报材料装订,上报局职成科/市职社处/省教育厅,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专家质询,等候批复。 8.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进行修订或组织实施。 二、招生工作 1.招生计划:广泛市场调研→会同教务处、专业部协商提出招生计划→上报分管校长→经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讨论通过→校长签字确认→上报局职成科/扬州市职社处审批→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最终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招生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拟定招生方案→上报分管校长→经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讨论通过实施。 3.招生小组成员的招聘:教师竞聘→处室统筹协调→报校长室批准确定。 4.招生宣传:提出宣传投入和经费预算方案→上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由招生分管主任组织实施: 召开招生联络员和全体教职工招生宣传工作会议。 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途径,印制宣传戗牌、纸质宣传材料;组织招生联络员到生源乡镇张贴资料,下发招生简章,集中组织有效生源开展动员工作。 5.新生报名、录取:主任负责,分管主任负责具体落实,中职招生由联络员和招生处人员共同负责;成人招生由招生处人员负责材料的准备,与成人教育处、各专业部做好对接工作。 ①中职报名、录取:新生预约登记、缴费→学生填写新生信息登记表、特困生情况登记表→中考后二次缴费→新生录取,发放报到须知、录取通知书→会同政教处组织新生参加军训。 ②成人报名、录取: 开放教育:填报名登记报→缴费注册→拍照→新生信息材料整理→上报审核→录取 函授教育:组织社会人员、在校生网上报名→教育局现场确认→参加成人高考→录取→缴费注册

隆昌县教育局文件

隆昌县教育局文件 隆教发(2007)9号 隆昌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隆昌县二OO七年全日制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隆师校、成人中专校、特殊教育学校: 《隆昌县二OO七年全日制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一:《隆昌县二OO七年全日制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附件二:《隆昌县各初中学校代码》 附件三:《隆昌县各高中学校代码》 附件四:《内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及初中毕业会考考试信号规定》附件五:内江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上报磁盘格式 隆昌县教育局 2007年4月13日 主题词: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县人大、县府、县政协办公室、 宣传部、物价局

附件一: 隆昌县二OO七年全日制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内江市教育局、内江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及初中毕业会考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教基[2007]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二OO七年全日制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今年,全县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普高、职高两类高中招生比例适当等原则,围绕有利于巩固提高“两基”水平,有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我县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落实好招生政策,维护好社会稳定等工作重点,努力做好招生工作,实现让人民满意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我县2007年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及初中毕业会考(以下简称“中考”)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基教牵头,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决定成立“隆昌县招生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局长兰长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马忠琼、鄢志刚、李仁伟、纪委书记周嗣龙任副组长,教育股股长李茂良、县招办主任范志敏,教研室主任周联聚、督导室主任刘育涛、局办公室副主任郑昌华、监审股股长邱平清、职成股股长肖贵洲、教仪站站长李明和为成员。领导小组

2019年广东高考补录时间

2017年广东高考补录时间 高考补录一般时间不会很长,请广大家长和考生一定要好 好把握时间,以免错过时间。下面我告诉大家关于2017高考 志愿补录时间安排,欢迎阅读! 2017年广东高考补录时间 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6日8:00-7月17日16:00开放“XXX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报,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考生自行上网补报志愿后,须在7月17日8:00-16:00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补报志愿表,并签名确认。 相关条例规定: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 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 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部分批次、科类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在我省高校招生领域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 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

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 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三章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 两个院校志愿组(地方专项计划仅设一个志愿组)。其中,本科层次院校,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F、G七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D四个顺序排 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专科层次院校,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D、E、F、G、H、I九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 室 闽招办〔2009〕普33号 关于做好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2010年招飞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招办: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09]84号)规定,今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拟在我省招收一批本科学生,培养成为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教师和海南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等全国各大航空公司飞行员。为做好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0年招飞报名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参加2010年福建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史类、理工类男性高中毕业生。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背景调查标准。 3、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0-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

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考生可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一)进行自我检查。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二、招飞程序 1、各县(市、区)招办负责在本地区有关中学中开展报名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符合招飞条件的考生应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附件二)。报名人员名单由各县(市、区)高招办汇总成《2010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学员考生名册》(附件三),在2010年1月12日前报省高招办普通高校招生科(传真:0591-)。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在我省设立四个初检站,对报名学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福州站:2010年1月18日至19日 泉州站:2010年1月21日至22日 漳州站:2010年1月24日至25日 厦门站:2010年1月27日至28日 初检站的具体地点、联系人请福州、泉州、漳州和厦门市高招办确定后于2010年1月12日前报省高招办普招科。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学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职能职责负责全区普通高考、成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全区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国家级教育考试组织和管理,负责招生考试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独立核算事业机构1个,编制数9人,实有行政在职人员2人,事业在职人员7人(其中调入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26.72万元,支出总计226.7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5.52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性结构大幅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52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性结构大幅调整。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52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性结构大幅调整。教育支出210.81万元,占92.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7万

元,占3.43%,住房保障支出8.14万元,占3.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37万元,较上年增加29.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人员工资性结构大幅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24.09万元,较上年增加10.3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改革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今年实施公车改革,未保留公车。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为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条件和具体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执行。 2.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一致。 3.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等纸介质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考生应对其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纸质档案,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高校注册。未被录取的考生纸质档案,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 二、体检 5.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6.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7.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对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8.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9.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10.高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

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 京招考委〔2016〕28号 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关于做好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规 定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和体育类专业招生特点,制定北京市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规定。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未婚。 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凡参加体育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应分别报名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 文化课考试报名即普通高考报名,由全市统一安排,各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体育专业考试报名 2017年北京市继续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进行体育专业统一测试,报名由全市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二、考试 (一)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体育专业考试 全市体育专业统一测试工作委托首都体育学院具体实施。凡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具体工作要求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细则》(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2b6828771.html,,https://www.360docs.net/doc/2b6828771.html,)执行。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两大项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 (1)100米跑 (2)绕杆跑 (3)立定跳远 (4)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 )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为: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男)、体操、艺术体操(女)、武术、游泳、乒乓球。考生可按本人专长从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 参加田径专项技术考试的考生在下列单项中选择一项进行测试: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栏高1.00米、栏距8.90米)、100米栏(女: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男:7.26Kg、女:4Kg)、铁饼(男:2Kg、女:1Kg)、标枪(男:800g、女:600g)、撑杆跳高(男)。

四川省泸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泸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管理全市普通高等学校、空军飞行学员、职教师资和高职班、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政法干警考试和录取工作;2、负责组织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特岗教师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等工作;3、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4、指导本市的社会助学活动;5、保护全体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调查处理本市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5年,我办圆满完成了各类招生、自考考试的组织工作,再次荣获全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考风考纪工作目标责任一等奖,全省招生考试目标考核工作一等奖。 二、部门概况 市招办属行政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我办内设3个职能科,分别是:行政秘书科、招生管理科、自学考试科。

我办现有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我办今年公务员招考职工1人,2016年3月转正,2015年10月新增退休职工1人,截止2015年12月底实有在职行政人员9人。另外,我办还有机关工勤驾驶员1名,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泸市府发[2001]199号)文件中核定为事业编制1名,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0]51号)中,对机关驾驶人员未下编制。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办本年共收入291.93元,其中财政拨款170.18元,占总收入的58.29%,其它收入121.74元,占总收入的41.71%,上年结转收入117.5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6.02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增加。 2015年我办支出决算总额为279.8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62.6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9.6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3.9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大,同时,今年支付了标准化考点建设费余款,维护费用也有所增加。

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0)

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0)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有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5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报考条件 (一)全省统考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公费定向 1.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 2.小学教育专业面向纳入世行贷款项目14个县(市、区)招生。 3.面向汕头市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 全省统考、各类型公费定向的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粤教考函〔2019〕50号。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 2020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粤教考函〔2019〕50号。 三、全省统考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3月16~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选择现场确认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点请查阅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或致电相应招生院校咨询(详见粤教考函〔2019〕50号)), 3月21~23日凭网上预报名取得的报名号到现场确认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的相关手续。 (二)报名程序 考生首先需在3月16~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获取报名号;然后凭网上预报名取得的报名号于3月21~23日到现场确认报名点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流程见附件1),办理成功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具体如下: 1.网上预报名

(工作总结)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 今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是我市首次自主命题进行的高考,同时,整个高考工作还面临着考生总人数增加、升学比例降低、招生政策进一步调整等实际情况。我办在区委、区府、区招委、区教委的正确领导下和____(省、市、区、县)招办的指导帮助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___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____(省、市、区、县)___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管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继续维护了我区招生考试工作服务到位、组织精心、万无一失的良好社会形象,赢得了考生和社会的好评。现将我区今年的普通高考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报名情况 今年我区普通高考各类招生考试报名总人数为3043人,比去年2546人增加497人,增幅为19.5%。其中普通高校考生2347人,比去年1980人增加367人,增幅为18.5%。三校高职考生人696人,比去年560人增加136人,增幅为24.3%。 实际参加考试高考总人数为2997人,其中文科983人,理科1339人,高职(含中职直升)675人, (二)各类考生上线情况(略) (三)各类考生的录取情况:(略) ●二、工作概况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 我区在____(省、市、区、县)____年普招工作会召开以后,就及时召开了区招委工作会,我办详细汇报了市普招工作会议精神。区招委就今年升学形势严峻、命题方式改变、狠抓考风考纪等新情况作了认真研究,提出了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肃考纪、各尽其责、认真办考、万无一失的工作方针,要求我办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满腔热情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高考工作。区招委主任、副区长***等领导多次到我办和考点视察招考工作。5月中旬,区招委召开全体大会,重点研究高考工作,布置任务,落实责任。考试期间,区委区府把高考工作列为全区中心工作,各有关单位到考点和学校现场办公,听取汇报,解决困难。区级各部门大力协同,水、电、气、通讯等确保通畅,公安、交警、环保、保密、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出动,形成万众一心保高考的良好局面,使我区的高考工作自始至终处于坚强有力的领导之下和协调配合的状态中。考试期间,区四大班子领导还亲临考点视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并亲切看望了考务工作人员,鼓励广大考生考出优异成绩回报家乡父老。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模板】

附件1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工作 (一)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20号)、《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6〕12号)执行。各地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政策,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

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中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二)考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高中毕业成绩、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考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信息,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高中毕业鉴定等。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中学籍档案、综合素质评价、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高考志愿表、体检卡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电子档案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高等学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要加强考生在报名、考试等

在招生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在招生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同志们: 方才,我们共同收听收看了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副省长、省招生委员会主任李锦斌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和省招委作了重要讲话。通过收听收看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使我们在座的各位进一步了解了今年高考的新形势,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高招会议精神,把我们扶余考区今年的高考工作组织好,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县招生委员会扩大会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组织好高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本次高考可以说是在全党内外、全国上下进一步加大考风考纪整肃力度的新形势下进行的。XX年12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就黑龙江省成人考试个别考点利用手机作弊的问题,作出了“要坚决刹住作弊歪风,绝不允许搞考试腐败”的重要批示。日前,国务院也召开了《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公安、监察等部委的一把手也逐一明确表态,一定要把整肃考风考纪工作当成今后一个时期考试工作的重之重来抓。省、市政府对今年的高考工作也高度重视,

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市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进行检查。面对新形势、严要求,尽管我们扶余多年来考风考纪工作有一个十分好的基础,尽管我县今年高考的组织任务不是太重,只有1509名考生,55个试场,一、三2个考点,但我们也必须充分估计到由于考生和家长高期望值和社会负面影响所带来的严峻形势,绝不可掉以轻心,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好高考工作。要突出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整治考场秩序。主要是整治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雇人代考或替考;监考人员和考试组织人员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扰乱考场内外秩序;辱骂、威胁、殴打、伤害监考人员等。 第二,整治失密、泄密、窃密问题。主要是整治因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而导致失密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故意泄密;不法人员盗窃、出售、传播试题等。 第三,整治有组织的违纪、舞弊行为。主要是整治国家工作人员和考务人员组织群体性考试违纪舞弊和其他有组织的考试舞弊。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大家知道,高考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教育部门一家是无法完成的。它不仅需要公安、卫生、城建、交通、环保、供电、工商、广电、通讯、邮政等各部门和武警部队的共同

遂宁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doc

遂教体发〔2019〕7号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遂宁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印发遂宁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体、社事)局、招委,市直属学校:现将《遂宁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遂宁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2019年3月12日

遂宁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 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遂府办函【2010】7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特制定遂宁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实施办法。 一、报名、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今年参加中考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按照遂宁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遂招委【2019 】5号)文件执行。 2019届市内所有初中毕业生都要参加考试。 市外户籍在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市内户籍在外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遂宁市组织的中考,享受同等待遇。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30日。社会考生、市外就读返遂考生到市、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0日。报名时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考生填报的姓名、年龄、族别及身份证号必须准确无误。每位考生须交

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使用。 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学校和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社会考生、市外返遂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由所在地的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负责。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初中非应届毕业年级学生和已取得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校学籍的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各县(区)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各中学组织每位考生报名,考生报名号、准考证号由市招办统一编排。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均使用编排的同一报名号,文化考试使用准考证号。市直属、园区中考考生《准考证》由学校组织统一填写。 (二)志愿填报: 1.考生自主填报志愿。考生本人在征求家长意见后,按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录取批次自主填报高中阶段志愿,所在学校不得代学生填报志愿。 2、志愿设置。今年志愿为网上填报,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分数原则录取,同一批次第二志愿也可参与本批次录取。考生可分别填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可填报4所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选择4所学校(具有中职招生资质并经我市同意来遂招生的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可选择4所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具有五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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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合同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 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 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四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教育咨询员,负责在当地开展教育维权和教育咨询工作,开展定位教育和社会同步化双证教育的招生。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开展工作,按时完成规定的招生数量。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在招生期间乙方完成_______名/人的任务后,甲方应当支付工资__________元/月,每超额一名奖励_________元,每

欠缺一名扣工资__________元。招生工作结束后统一结算。本年度______月______日为开支日期。 四、劳动纪律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技能。 第六条乙方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在中国教育维权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三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的经济补偿金。

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

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导向作用,进一步畅顺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有关精神,特制定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及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年1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

(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4.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且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年1月9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报考我省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实行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建水县招生委员会文件

建水县招生委员会文件 建招发〔2009〕1号 建水县招生委员会 关于印发建水县2009年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 县属有关部门: 《建水县2009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招生办法》已经2009 年5月26日县招生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建水县2009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 招生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法的通知》(云教〔2009〕6号)精神,积极推进我县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圆满完成2009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招生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学校 建水一中、建水二中、建水三中、建水六中。 (二)招生对象 凡在建水县就读、属红河州内户口的考生,不受户口条件限制,均可在我县报名参加2009年中考,普通高中录取视为建水县户口生源对待。在县外就读初中的建水县户口的毕业生,须回我县参加中考,在县外参加中考的,普通高中录取时按择校生对待。 (三)招生计划 建水一中550人(其中:面向县外招生50人); 建水二中

400 人;建水三中400人;建水六中600人。 (四)招生范围 1.建水一中 (1)从建水一中县内招生计划中划出5%的比例(即25人)分配到各山区初级中学(指标参照2009年中考报名人数和近3年各山区初级中学办学业绩及毕业升学考试水平状况而定)。其余招生计划在全县范围内择优招生。 (2)定向招生对象为山区初级中学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生必须具有本校学籍,且在本校初二、初三就读满2年。往届初中毕业生、校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不列入分配范围。 2.建水二中、建水三中、建水六中按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建水县生源招生。 (五)填报志愿 实行分批次填报志愿和录取,录取批次为:第一批建水一中,第二批建水二中、建水三中、建水六中。每个考生可以选填3个学校志愿。第一批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第二批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 (六)招生办法 1.在建水县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成绩与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历史考试成绩的60%相加,所得总分作为我县高中招生的依据。在县外就读初中的建水县户口的毕业生,回我县参加中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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