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特选借鉴)

康复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特选借鉴)
康复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特选借鉴)

康复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试行)

脑卒中后康复

脑卒中患者且有下列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均应当进行康复治疗。意识、运动功能、感觉功能、平衡功能、认知功能、言语功能、心肺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

一、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1.脑卒中急性期,生命体征平稳,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脑卒中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且功能障碍严重者,在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之内;

二、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

1.脑卒中缓解期,病情稳定,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经过系统、规范化的康复治疗4周,功能评定与4周比较改善率低于30%,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可以由三级转至二级医院康复科或康复医院。

三、社区或家庭

1.脑卒中后遗症期,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生命体征稳定,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如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经过二级医院系统、规范化的康复治疗4周,功能没有改善或患者不能参与或耐受治疗。

3.达到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生命体征稳定,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如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生活基本自理(Barthel指数60分或以上),可以出院回家。

脑外伤后康复

脑外伤患者有下列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均应当进行康复

治疗:意识障碍、精神行为障碍、认知功能障碍、感觉、知觉障碍、吞咽障碍、运动功能障碍等一系列的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障碍等。

一、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1.脑外伤后2-4周,生命体征平稳,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脑外伤后4-8周,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且功能障碍严重者,在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之内。

二、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

1.脑外伤后2-4周,生命体征及实验室检查各项指标平稳;

2.24小时内无发热;

3.无手术或再手术的指征。

4.存在有意识障碍(GCS≥3分)、精神行为障碍、认知功能障碍、感觉、知觉障碍、吞咽障碍、运动功能障碍、平衡功能障碍等一系列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障碍;

5.Barthel指数20-80分;

三、社区或家庭

1.脑外伤后4-8周,生命体征及实验室检查各项指标平稳;

2.无手术或再手术的指征,只存在轻微的精神行为障碍、认知功能障碍、感觉、知觉障碍、吞咽障碍、运动功能等某1-2项障碍;

3.日常生活活动基本自理;

4.能独立或在家人帮助下于家中进行康复训练;

5.有时需要要多专业康复团队的家庭康复训练指导。

脊髓损伤后康复

脊髓损伤患者有下列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均应当进行康复治疗:感觉、运动功能障碍、膀胱控制障碍、直肠控制障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障碍等。

一、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1.脊髓损伤后2-4周,生命体征平稳,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 脊髓损伤后4-8周,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且功能障碍严重者,在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之内;

二、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

1.脊髓损伤后4-12周,生命体征平稳,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在三级医院康复治疗后,脊柱稳定性良好,功能障碍情况稳定,无进一步加重并根据损伤程度有一定进步,但仍未达到相应的标准。

3.训练水平:在三级医院基本完成呼吸训练、残存肌力训练、床-轮椅转移训练、排尿、排便训练等。

三、社区或家庭

1.脊髓损伤后12-18周,生命体征平稳,脊柱稳定性良好,无并发症或并发症已经控制。

2.功能达到与损伤平面相对应的功能状态,并且已掌握间歇导尿等并发症的预防相关技术和知识。

3.患者不能耐受或不愿意接受康复治疗方案,虽然尚未达到与损伤平面相对应的功能状态,但功能障碍情况大于3周无明显进步者。

4.患者不能或不愿意接受康复治疗方案。

5.患者经系统康复治疗后功能障碍无进步大于3周。

6.达到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

儿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docx

儿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试行) 新生儿状况 一、凡是满足新生儿危重评分单项指标十项中其中任意一条, 则应尽快转往三级医院接受治疗 1.需要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或反复呼吸暂停,对刺激无反应; 2.严重心律紊乱: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合并心衰、心房扑动和心房纤颤、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和纤颤、房室传导阻滞(II度II型以上)、心室内传导阻滞(双束支以上); 3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沪 4.反复抽搐,经处理抽搐仍然持续24小时以上不能缓解; 5.昏迷患儿、弹足底5次无反应;'"f 6.体温<30度或〉41度; 8.血糖<1. 7mmol/L; 9?有换血指征的高胆红素血症; 10.出生体重<1000g o 二、出生孕周W32周或出生体重<15OOg的新生儿需转诊到三级医院

新生儿疾病 一、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需转三级医院治疗 二、新生儿重度高胆红素血症(达到换血指征的)需转三级 医院治疗 儿童感染性疾病 —、儿童结核病 (一)上转指征。 1.儿童结核病初治:儿童结核病初治时确诊以及抗结核方案 制定; 2.儿童结核病发生并发症,包括:肝损害、药物热、皮疹、 合并感染; 3.儿童结核病复发、复治;= 4?扌童结夢病怀疑耐药结核。* __ 1?儿童结核病诊断明确,抗结核方案已制定,需长期观察疗效者; 2.符合第一条,并存在需长期住院治疗病例,包括:结核性脑膜炎需管喂、静脉营养支持,所有需要长期康复训练者。 二、儿童肝炎 (一)上转指征。 1?婴儿肝炎综合征无法明确病因者; 2.巨细胞病毒肝炎:年龄小于2月龄发病者;需明确先天感

染(宫内感染)诊断者;需抗病毒治疗者;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者;有多器官功能障碍者;年长儿肝功异常超过6个月者; 3.嗜肝病毒肝炎:慢性肝炎(包括慢乙肝、慢丙肝)需抗病 毒治疗者;急性肝炎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者;有腹水、感染、肝性脑病并发症者; 4?其它不明原因的肝病:无法明确病因者;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者;有腹水、感染、肝性脑病并发症者。 (二)下转指征。 1.各种慢性肝炎病因明确,病情稳定,需维持治疗或监测随访者; 2.终末期肝病需要临终支持治疗者。 儿童泌尿系统疾病 一、急性链球菌感染后肾小球肾炎 :1?少尿或无尿超过48h,应尽快转上级医院;二" 2.肾功能衰竭或出现肾功能进行性恶化,有发展为急进性肾 炎的趋势;严重水钠储溜,有肺水肿、脑水肿的倾向;严重的水电VV ■11 I ■ vy vy III 3.难以控制的高血压、高血压脑病,表现为剧烈头痛、呕吐, 甚至抽搐,应尽早转上级医院; 4.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二)下转指征。

口腔科常见病诊疗规范标准

口腔科常见病诊疗规范 口腔外科 1.口腔颌面部感染(占常见病的21.1%)。 (一)智齿冠周炎 1)临床表现:常以急性炎症性是出现,初期自觉患侧磨牙后去肿胀不适,进食咀嚼、吞咽、开口活动时疼痛加重。病情发展后呈自发性跳痛或沿耳颞神经分布区产生放射性痛。口腔局部可见智齿萌出不全,智齿周围软组织不同程度的肿胀。智齿冠周炎可引起邻近组织器官或筋膜间隙感染。 2)临床诊断: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和口腔检查 3)处理:在急性期应以消炎、镇痛、切开引流、增强全身抵抗力,局部冠周冲洗。对于不能萌出的阻生牙应尽早拔出。 (二)眶下间隙感染 1)临床表现:肿胀范围波及内眦,眼睑,颧部皮肤。肿胀去皮肤发红,张力增大眼睑水肿,睑裂变窄,鼻唇沟消失。脓肿形成后,眶下区可触及波动感,口腔前庭肿胀明显,压痛,扪及波动。 2)临床诊断:根据临床表现不难判断 3)处理:于口腔前庭上颌尖牙及前磨牙粘膜转折处切开脓肿充分引流。(三)颊间隙感染 1)临床表现:颊部皮下或粘膜下脓肿,进展缓慢,肿胀及脓肿的范围较为局限。感染波及颊脂垫时,炎症发展迅速,波及整个颊部,并向其相通的间隙扩散。2)临床诊断:根据临床表现即可 3)处理:脓肿形成后,切开充分引流。 (四)颞间隙感染 1)临床表现:肿胀范围可仅局限或同时有腮腺咬肌区,颊部眶部颧部等区广泛肿胀,有凹陷性水肿,压痛咀嚼痛和不同程度的张口受限。脓肿形成后,颞浅间隙脓肿可触及波动感。 2)临床诊断:颞浅间隙可根据临床表现,聂深间隙脓肿需穿刺抽出脓液才能证明 3)处理:手术切开引流 (五)咬肌间隙感染 1)临床表现:以下颌支及下颌角为中心的咬肌区肿胀,变硬,压痛伴明显张口受限。 2)临床诊断:根据临床表现即可 3)处理:咬肌间隙蜂窝织炎全身应用抗生素及局部用物料疗法或外服中药;一旦脓肿应及时切开引流(口外切口从下颌支后缘绕过下颌角,据下颌下缘2cm 处切开,长约3-5cm)。

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

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 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 脑卒中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含以康复医疗服务为主的二级综合医院,下同)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神经科专科处理结束。 3.脑卒中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4.接受系统康复诊疗后仍存在较重的功能障碍,有并发症或合并症,如意识或认知障碍、气管切开状态、急性心肌梗死、吞咽障碍等,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脑卒中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 2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 3.存在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一)出现颅内活动性出血或进行性脑水肿、严重肺部感染、泌尿道感染、败血症或重度压疮等。

(二)意识障碍或功能障碍加重。 (三)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 (四)出现严重的心理-精神障碍,需转至精神科或精神专科医院治疗。 脑外伤 一、三级综合医院转出标准 (一)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出至康复医院的标准。 1.生命体征平稳。 2.神经外科专科处理结束。 3.脑外伤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或平稳。 4.转出前24小时内无癫痫发作。 5.接受系统康复诊疗后仍存在较重的功能障碍,有并发症或合并症,如意识或认知障碍、气管切开状态、急性心肌梗死、肺栓塞、吞咽障碍等,需继续住院康复治疗。 (二)由三级综合医院转入社区或家庭的标准。 1.患者生命体征平稳,脑外伤相关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基本正常。 2.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 3.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进行社区康复或居家康复。 二、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一)出现颅内活动性出血、脑水肿进行性加重或其他

双向转诊整改措施

巴林左旗医院双向转诊改进措施 一.双向转诊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双向转诊在我国是一种新医疗服务模式,虽然全国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展开了一些探索,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模式和机制,但从几年的实践来看,效果不堪理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方面。 “转上”不“转下”,双向转诊变单向转诊,目前大多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将急危重症,疑难病人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和手术后的康复病人,可以转到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的却非常少,由上转下非常困难。 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指挥运作,重形式不重实质,几年来,各级医疗部门没有看参照执行的各项转诊标准,转诊程序和规章制度,卫生管理部门对转诊无法进行有效的指挥和监督。二.双向转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存在的几个瓶颈问题(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瓶颈: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将部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一些符合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仍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2.)完善的标准和程序瓶颈:由于基层医疗水平也不一,尚未制度一套完善的转诊标准和程序,造成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之间的转诊障碍。(3)合理

的区域卫生规划瓶颈:合理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是实现双向转诊的基本条件,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功能定位,分级分工,职能互补的一个基本前提。由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在城乡之间差距极大,占总人口30%的城市人口享有80%的资源,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仅享有20%的资源,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小,还未形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城市综合医院的两级医疗格局,也未形成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机制。 转诊医疗机构方面的问题(1)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利益的驱动是阻碍双向转诊的首要原因:当前,我国公立医院运行体制不合理,存在趋利倾向性。从一定意义上讲,实施双向转诊是转诊机构经济利益的分配活动。现实中这些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化游戏规则进行运作的,其自身的发展壮大,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等,都直接与医院经济效益挂钩。因此,无论是大医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很难避免经济利益的驱动。有统计资料表明,危急重症病人社区上转率为100%,而术后或恢复期下转社区的病人只占5%。(2)医疗机构间缺乏信息交流平台影响双向转诊的进行:由于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没有信息交流平台,对病人的治疗结果和健康状况等资源不能共享,社区居民的疾病不能得到快速和正确的诊断,社区医师难以追踪到上转病人的就诊情况,未能及时将获得的医疗信息如病人诊断,治疗的简要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从而不能为社区居

烧伤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烧伤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目录 烧伤概述 (3) 一.烧伤面积的计算 (3) 二.烧伤深度的估计 (4) 热力学损伤 (5) 一、疾病相关情况 (5) 二、分级诊疗指南 (6) 电烧伤 (7) 一、疾病相关情况 (7) 二、分级诊疗指南 (8) 化学性烧伤 (9) 一、疾病相关情况 (9) 二、分级诊疗指南 (10) 放射性烧伤 (11) 一、疾病相关情况 (11) 二、分级诊疗指南 (13) 放射性烧伤严重程度分度 (13) 吸入性损伤 (14) 一、疾病相关情况 (14) 二、分级诊疗指南 (14)

烧伤复合伤 (15) 一、疾病相关情况 (15) 二、分级诊疗指南 (15) 慢性溃疡 (16) 一、疾病相关情况 (16) 二、分级诊疗指南 (17) 皮肤撕脱伤 (18) 一、疾病相关情况 (18) 二、分级诊疗指南 (18) 瘢痕 (19) 一、疾病相关情况 (19) 二、分级诊疗指南 (20)

烧伤概述 一.烧伤面积的计算 常用的面积估计方法有两种,即九分法与手掌法: (一)中国新九分法 中国新九分法是目前我国应用最多的一种方法。按解剖部位将人体以“九”为单位估计烧伤面积,即头颈一个“九”,双上肢两个“九”,躯干三个“九”,双下肢(包括臀部)五个九再加一。为便于记忆,按自上而下,由远而近的顺序,将发部、面、颈;双手、双前臂、双上臂;躯干;臀部;双足、双小腿、双大腿的面积编成顺口溜:“三三三,五六七,躯干前后二十七,两个臀部一个五,七加十三二十一”。儿童则因头部面积相对较大,双下肢相对较小,随年龄而变,以12岁作为年龄分界线,在计算面积时,相应加减年龄因素。 (二)手掌法 不论年龄大小或性别差异,如将手掌五指并拢,单掌面积约为体表面积的1%。这种计算方法,对于计算小面积烧伤很方便。如果伤员手的大小与检查者相似,可直接用检查者的手来估计。 (三)注意事项 估计面积时的注意事项:ⅰ计算烧伤总面积时,Ⅰ度面积不计算在内,总面积后要分别标明浅Ⅱ度、深Ⅱ度及Ⅲ度烧伤各自的面积,以便治疗时参考;ⅱ不论哪种方法,均系

理疗科常见病诊疗规范标准[详]

颈椎病诊疗规范 [定义] 颈椎病,又称“颈椎综合症”。因颈部的椎体、关节、韧带和椎间盘发生退行性改变,引起钙化、损伤、增生或关节紊乱,刺激或压迫颈神经根、脊髓、椎动脉或交感神经引起颈痛和其他综合症状。 [检查程序] 1、问诊。仔细询问患者病史、颈肩部及上肢疼痛的性质、伴随症状、既往病史、职业等。是否有不良习惯。 2、望诊。患者表情是否痛苦,颈部能否正常活动。颈部有无皮肤损伤,有无红肿。 3、查体。 (1)触诊。颈椎棘突是否偏歪,棘突、患侧肩胛骨内上角有无压痛,是否可摸到条索状硬结,上肢肌力有无减弱或肌肉萎缩。 (2)颈部活动度。颈部是否僵直,前曲、后伸、左右侧弯、旋转是否受限。 (3)神经支配区感觉情况、腱反射、肌力,常规检查试验,如臂丛牵拉试验、压顶试验是否阳性。病理反射是否引出,如霍夫曼氏征。 4、X线正位摄片显示,颈椎关节有无增生,或张口位可有齿状突偏歪,侧位摄片显示颈椎曲度是否改变,椎间隙是否变窄,有无骨质增生或韧带钙化,斜位摄片有无椎间孔变小。CT、MRI有无阳性提示。 [诊断依据]

1、有慢性劳损或外伤史,或有颈椎先天性畸形,颈椎退行性病变。 2、多发于40岁以上中年人,长期低头工作者或姿势不良者,往往呈慢性发病。 3、颈、肩背疼痛,头痛头晕,颈部僵硬,上肢麻木。 4、颈部活动功能受限,病变颈椎棘突、患侧肩胛骨内上角常有压痛,可摸到条索状硬结,上肢肌力减弱或肌肉萎缩,臂丛牵拉试验阳性,压顶试验阳性。 5、X线正位摄片显示,颈椎关节增生,或张口位可有齿状突偏歪,侧位摄片显示颈椎曲度变直,或反C型侧弯,椎间隙变窄,有骨质增生或韧带钙化,斜位摄片可见椎间孔变小。CT、MRI对定性定位诊断有意义。 [证候分型] 1、风寒湿型:颈、肩、上肢串痛麻木,以痛为主,头有沉重感,颈部僵硬,活动不利,恶寒畏风,舌淡红,苔薄白,脉弦紧。 2、气滞血瘀:颈肩部、上肢刺痛,痛处固定,伴有肢体麻木,舌质暗,脉弦。 3、痰湿阻络:头晕目眩,头重如裹,四肢麻木不红,纳呆,舌暗红,苔厚腻,脉弦滑。 4、肝肾不足:眩晕头痛,耳鸣耳聋,失眠多梦,肢体麻木,面红目赤,舌红少津,脉弦。 5、气血亏虚:头晕目眩,面色苍白,心悸气短,四肢麻木,倦怠乏力,舌淡苔少,脉细弱。

转院转诊制度

1.目的: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 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转诊。 2.适用范围: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3.定义(无) 4.职责(无) 5.标准 5.1由本院转出: 5.2.1转出程序: 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 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 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险过后,再行转 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 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同意患者转入该院。 5.2.2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 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 他医院继续治疗。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 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 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 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 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禁止转运的标准: 5.2. 6.1心跳、呼吸停止; 5.2. 6.2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 5.2. 6.3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 5.2. 6.4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死亡者。 5.2.7转出标准(见附件) 5.2转院(转运)中的转运 5.3.1一般患者的转运 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 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120专职医务 人员接诊。 5.3.1.2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平车从原来部门/病

疼痛科常见病诊疗规范

草稿样式 (外三科) 一腰椎间盘突出症 【诊断标准】 1 有腰部外伤、慢性劳损或受寒湿史。大部分患者在发病前有慢性腰痛史。 2 腰痛向臀部及下肢放射,腹压增加(如咳嗽、喷嚏)时疼痛加重。 3 脊柱侧弯;腰生理弧度消失,病变部位椎旁有压痛并向下肢放射,腰活动受限。 4 下肢受累神经支配区有感觉过敏或迟钝,病程长者可出现肌肉萎缩,直腿抬高或加强试验阳性。膝、跟腱反射减弱或消失,趾背伸肌力减弱。 5 X线摄片检查:脊柱侧弯、腰生理前突消失,病变椎间隙可能变窄,相邻边缘有骨赘增生。CT检查(或MRI)可显示椎间盘突出的部位及程度。 7 注意与一些引起腰腿痛的疾病如椎管狭窄及脊柱肿瘤等相鉴别。 【入院指征】 1.腰痛向臀部及下肢放射,腹压增加(如咳嗽、喷嚏)时疼痛加重; 2.腰生理弧度消失,病变部位椎旁有压痛并向下肢放射,腰活动受限。下肢受累神经支配区有感觉过敏或迟钝,病程长者可出现肌肉萎缩,直腿抬高和加强试验阳性; 3.X线摄片检查:脊柱侧弯、腰生理前突消失,病变椎间隙可能变窄,相邻边缘有骨赘增生。CT检查(或MRI)可显示椎间盘突出的部位及程度。 【检查项目】 1.专科检查: 线摄片检查:脊柱侧弯、腰生理前突消失,病变椎间隙可能变窄,相邻边缘有骨赘增生。CT检查(或MRI)可显示椎间盘突出的部位及程度。 2.常规检查: 全血细胞计数+三分类; ABO血型鉴定;

RH血型鉴定; 尿液分析; 大便常规; 肝功能常规; 肾功能常规; 血电解质常规; 凝血常规; 心电图; 胸片; 输血前五项检查; 血糖。 【治疗原则】 1整脊治疗:可采用调曲整脊系统手法以及四维牵引。 2 卧床1~2周,骨盆牵引治疗,2次/日,每次30分钟,每次牵引重量120-160牛。 3 药物治疗: 3.1 气滞血瘀型 症状:腰腿痛如刺,痛有定处,日轻夜重,腰部板硬、俯仰旋转受限、痛处拒按,舌暗紫或有瘀斑,脉弦紧或涩。 治法:行气活血,舒筋止痛。 例方:舒筋活血汤。 3.2 寒湿型。 症状:腰腿疼痛重着,转侧不利,静卧痛不减,受寒及阴雨加重,肢体发凉,舌质淡,苔白腻,脉沉紧或濡缓。 治法:祛寒除湿,宣痹止痛。 例方:蠲痹汤。

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急诊处理、诊疗规范及转诊要求

一、发热 1 定义:指的是致热原直接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体温中枢功能紊乱或各种原因引起的产热过多、散热减少,导致体温升高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形。 按体温状况,发热分为:低热37.3-38度,中等发热:38.1-39度,高热:39.1-41度;超高热:41度以上。 热型:稽留热、弛张热、双峰热、间歇热、波状热、回归热、不规则热。 2 伴随症状 起病迅速,发热伴寒战者:多见于输液(血)反应、急性胆囊炎、急性肾盂肾炎、败血症、疟疾、大叶性肺炎等。 伴头痛、呕吐者:常见于感染性脑病、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等。 伴咳嗽、胸痛者:常见于流感、肺炎、肺结核、胸膜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伴肝脾肿大者:可见于伤寒、病毒性肝炎、肝脓肿、疟疾、血吸虫病、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 伴有出血倾向者:可见于血液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急性溶血、流行性脑膜炎、恶性组织细胞病、急性白血病等。 伴腹痛者:应问清部位、性质、传到及牙痛等情况。 伴皮疹者:应了解出疹顺序、皮疹特点、是否伴有脱屑、皮肤瘙痒等 伴有昏迷者:先发热后昏迷常见于流行性乙型脑炎、斑疹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中毒性痢疾、中暑等;先昏迷后发热常见于脑出血、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3 相关检查 (1)常规检查:血、尿、便常规 (2)器械检查: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择B超、X线检查等。 4 急诊处理 (1)一般处理(2)降温(3)病因治疗(4)防止并发症发生 注意: (1)必须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流行病史)、细致全面但有重点的体格检查、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或其他检查之尽可能明确诊断,做出恰当处理。 (2)一时难以确诊时,应根据临床特点、发病季节、常规检查作出“倾向”性处理。 (3)合理选用退热措施:以物理降温为主,不要盲目使用激素退热。 (4)根据临床特征进行处理,应严密动态观察。 5 转诊要求 经初步处理后发热反复或者效果差,仍不能明确病因者,经降温、抗炎等处理病人生命体征平稳后再向上级医院转诊。 二、咯血 1 定义:喉部以下的肺组织(气管、支气管或肺)出血,伴随咳嗽。经口腔咳出者称为咯血,是一种临床常见症状。 2 诊断结合病史、症状和体征以及有关检查尽可能明确咯血的原因 (1)病史 性质:经口腔突出的血液并非都是咯血,应与口腔、鼻腔出血以及上消化道呕血相鉴别。 年龄和性别:青壮年咯血伴有低热盗汗等症状考虑肺结核,年龄大者肺癌的可能性较大。 咯血量:如肺癌多为血痰或少量咯血,中大量咯血见于肺结核空洞、支扩、肺脓肿风心病二狭。

转诊诊断标准

皮肤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试行) 红斑狼疮 一、适合在上级医院治疗或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 1.重型SLE: ①出现心脏、肺脏、消化系统、血液系统、肾脏、神经系统明显受累的症状及实验室证据; ②弥漫性的严重皮损,出现溃疡、大疱; ③非感染性高热有衰竭表现; ④狼疮危象:指急性的危及生命的重症SLE,包括急进性狼疮性肾炎、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严重的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缺乏症、严重心脏损害、严重狼疮性肺炎、严重狼疮性肝炎、严重的血管炎等。或SLEDAI评分≥5分(5~9分轻度活动,10~14分中度活动,≥15分重度活动)。 2.SLE合并妊娠出现病情活跃者; 3.对于基层医院诊断困难的皮肤型红斑狼疮,可上转至上级医院明确诊断及确定治疗方案。 二、适合在基层医院治疗或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 1.仅有皮肤损害的皮肤型红斑狼疮,该类患者可出现ANA阳 — 1 —

性、血沉加快、白细胞减少等,但系统损害轻微,具体包括: ①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可有光过敏、低热、肌痛或关节痛,但无明显的浆膜炎及血液系统、肾脏、中枢神经系统损害; ②慢性皮肤型红斑狼疮(包括盘状红斑狼疮、肥厚性狼疮、狼疮性脂膜炎、肿胀性狼疮、冻疮样狼疮):少数患者出现低滴度ANA,并有低热、关节痛及乏力等全身症状,但通常无系统损害,该类患者在上级医院诊断明确及确定治疗方案后可下转至基层医院继续治疗; 2.轻型SLE,即是诊断明确或高度怀疑者,但临床稳定,所累及的靶器官(包括肾脏、血液系统、肺脏、心脏、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皮肤、关节)功能正常或稳定,呈非致命性; 3.重型SLE(除轻型以外者为重型)在上级医院治疗后病情趋于稳定后可下转至基层医院治疗。如患者体温恢复正常、口腔溃疡愈合、面部红斑颜色变淡或消退、脱发症状缓解、关节肌肉疼痛消失、浆膜炎缓解、血液系统三系回升、血沉下降、补体C 3、C4水平上升、ANA滴度下降、肾脏检查指标好转等,或以S LEDAI(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Disease Activit y Index)评分为标准,得分≤4分的患者。 — 2 —

糖尿病双向转诊标准

糖尿病双向转诊标准 1.上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的标准 (1)初次发现血糖异常,病因和分型不明确者. (2)儿童和年轻人(年龄<25岁)糖尿病患者。 (3)妊娠和哺乳期妇女血糖异常者 (4)糖尿病急性并发症:严重低血糖或高血糖伴或不伴有意识障碍(糖尿病酮症:疑似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血糖高渗综合征或乳酸性酸中毒) (5)反复发生低血糖 (6)血糖、血压、血脂长期治疗(3-6个月)不达标者 (7)糖尿病慢性并发症(视网膜病变、肾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足或周围血管病变)的筛查、治疗方案的制定和疗效评估在社区处理有困难者 (8)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导致严重靶器官损害需要紧急救治者(急性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肾病导致的肾功能不全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导致的严重视力下降;糖尿病外周血管病变导致的间歇性跛行和缺血性症状;糖尿病足) (9)血糖波动较大,基层处理困难或需要制定胰岛素控制方案者(10)出现严重降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处理者

(11)明确诊断、病情平稳的糖尿病患者每年应由专科医师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对治疗方案进行评估 (12)医生判断患者合并需上级医院处理的情况或疾病时 2.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 (1)初次发现血糖异常,已明确诊断和确定治疗方案且血糖控制比较稳定 (2)糖尿病急性并发症治疗后病情稳定 (3)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已确诊、制定了治疗方案和疗效评估,且病情已得到稳定控制 (4)经调整治疗方案,血糖、血压和血脂控制达标:1.血糖达标:FPG<7.0mmol/L,餐后2小时血糖<10.0mmol/L 2.血压达标:<140mmHg/80mmHg 3.血脂达标:LDL-C<<2.6mmol/L,或他汀类药物已达到最大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

医院转诊转科制度

翼城县人民医院 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接受单位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康复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特选借鉴)

康复科常见疾病双向转诊指南 (试行) 脑卒中后康复 脑卒中患者且有下列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均应当进行康复治疗。意识、运动功能、感觉功能、平衡功能、认知功能、言语功能、心肺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 一、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1.脑卒中急性期,生命体征平稳,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脑卒中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且功能障碍严重者,在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之内; 二、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 1.脑卒中缓解期,病情稳定,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经过系统、规范化的康复治疗4周,功能评定与4周比较改善率低于30%,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可以由三级转至二级医院康复科或康复医院。 三、社区或家庭 1.脑卒中后遗症期,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生命体征稳定,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如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经过二级医院系统、规范化的康复治疗4周,功能没有改善或患者不能参与或耐受治疗。

3.达到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生命体征稳定,没有严重的并发症(如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生活基本自理(Barthel指数60分或以上),可以出院回家。 脑外伤后康复 脑外伤患者有下列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均应当进行康复 治疗:意识障碍、精神行为障碍、认知功能障碍、感觉、知觉障碍、吞咽障碍、运动功能障碍等一系列的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障碍等。 一、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1.脑外伤后2-4周,生命体征平稳,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者; 2.脑外伤后4-8周,有上述功能障碍之一/或以上且功能障碍严重者,在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规定的住院时间之内。 二、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 1.脑外伤后2-4周,生命体征及实验室检查各项指标平稳; 2.24小时内无发热; 3.无手术或再手术的指征。 4.存在有意识障碍(GCS≥3分)、精神行为障碍、认知功能障碍、感觉、知觉障碍、吞咽障碍、运动功能障碍、平衡功能障碍等一系列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障碍; 5.Barthel指数20-80分;

康复科病历书写规范.10

康复科病历书写规范 一、住院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要求相同,能反应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名扼要。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对住院病历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二、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1.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住院医师、实习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2.因新发疾病而再次入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及入院记录的要求几格式书写,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3.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及家族史等可从略,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4.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三、表格式病历书写要求: 1.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2.表格式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3.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内容同住院病历记录的内容。 四、康复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康复住院病历是为有功能障碍,需要全面康复的住院者而设计的具有专科特点的病历,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但康复住院病历书写应突出以下特点和要求: 1.以病人为中心,重视疾病所引起的功能障碍,在病历上应反映出功能障碍的性质和程度,患者对功能障碍的适应情况,确定需解决的问题,明确康复目标,拟订康复计划。 2.侧重功能评估,要对运动、感觉、言语、心理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功能作出详细的评估,重视残存的功能,估计康复的潜力,拟定功能康复的重点。 3.康复住院病历可分为综合性康复病历和分科性康复病历。 4.综合性康复病历由康复医师书写,内容有主诉、病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综合功能评估、病历小结、诊断、诊疗计划等。医师签全名。 5.分科性康复病历由专科治疗师书写,内容有病情摘要、专科体检、专科功能评估、诊断、现存问题、康复目标、治疗计划、治疗小结及治疗记录,治疗师签全明。 五、病历中其他记录的书写要求: 1.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观察重危病人病情变化要注意的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和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和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1~2天记录一次,慢性病人可3天记录一次,康复病人一般可每周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2.治疗记录:入院后的首次治疗记录在病人入院首次治疗后24小时内由评价治疗师完成,首次治疗记录包括病情摘要、专科体检、专科功能评估、诊断、现存问题、治疗计划。治疗记录应包括治疗效果的观察,疗程的进展,不良反应及并发症等,会诊、交接班、评价会、转科均应记录。治疗记录由经治疗是记录,一般病人可每周记录一次,会诊、交接班、评价

常见病种转诊规范

附件1: 一、颅脑损伤的双向转诊标准 (一)一般概念:颅脑损伤:是一组因外力造成脑组织损伤,导致意识障碍、记忆损害和神经功能缺损的伤病。 同时,颅脑损伤的合并症及并发症也较多。颅脑损伤严重程度的不同,其预后亦不同,轻症患者,无其他并发症,几天后可恢复正常。另一些轻症患者可出现颅脑损伤后遗症,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严重颅脑损伤患者,则出现不同程度的神经运动功能障碍,同时伴有认知、行为和心理方面的障碍,以及大脑综合能力障碍等。这些功能障碍导致较高致残率,常给患者、家庭、社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和压力。因此,在神经外科治疗基础上的早期康复介入和后续康复治疗更显重要。 康复目标: 1、早期康复目标:稳定病情,保留身体整体功能,预防并发症,促进功能的恢复。 2、恢复期康复目标:使颅脑损伤患者最大程度恢复感觉运动功能、认知功能、言语交流功能,学会应付残疾,尽可能在工作、个人生活各方面达到自理。 3、后遗症期康复目标:对各器官功能恢复到一定水平的颅脑损伤患者学会应付功能不全状况,以便回归家庭和社会。对轻度颅脑损伤的患者需重新获得丧失的功能,而对中重度颅脑损伤的患者需学会新的方法来代偿完全不能恢复的功能。 由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转入二级医院的标准: 1.轻症颅脑损伤患者,病情平稳,二周转出。 2.无严重意识障碍,以记忆力损害及神经功能缺损为主要临床表现的颅 脑损伤的患者,康复4 周转出。 3.伴严重意识障碍的脑内损害(包括:脑内出血、SAH、多发大面积的脑挫裂伤、弥漫性轴索损伤、继发缺血缺氧性脑病、脑积水)的患者,待生命体征平稳,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总疗程建议为8周左右。

4.伴有较严重的合并症如脏器损害、骨折等,待合并症处理后,病情稳定,符合相应的转出标准,建议疗程叠加,但总疗程不超过10周。 5.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较严重的并发症(癫痫、精神症状、严重的感染、血栓等),待并发症得到控制,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建议疗程叠加,但总总疗程以不超过12周为宜。 由专科康复医院转入社区康复的标准: 1.神智清楚,生活基本自理或经过一段时间休养可自理或工作,相当于GOS 五级。康复五周转出。 2.确诊为颅脑创伤后综合征患者。 3.神智好转,病情稳定,遗留有部分神经功能损害征象,生活部分自理,相当于GOS 三-四级。 4.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无并发症患者,相当于GOS 二级。 5.一般康复患者住院时间控制在五周为宜。 1.治疗效果稳定在一定水平,无明显进展患者。 由社区转入家庭康复的标准: 1、无并发症或并发症家庭内可以处理,不影响患者生命质量。 2、病情稳定,在社区内康复满6个月。 3、确认进入后遗症期,功能障碍无进展。 由家庭康复治疗转入社区康复治疗的标准: 1、家庭康复3个月,功能障碍加重,影响生活自理能力。 2、轻度并发症产生,需进一步处理。 由社区转入二级医院的标准: 1、相关并发症进一步加重,需临床康复处理者。 2、功能障碍进一步加重,需要系统康复治疗者。 由二级医院转入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的标准: 1.住院期间出现严重并发症,经处理无好转患者。 2.需要再次手术处理患者。如:进行性脑内损害,如脑积水(交通或非交通性),严重SAH并发症,颅骨修补术等。

理疗科常见病诊疗规范

颈椎病诊疗规范 [定义] 颈椎病,又称颈椎综合症”。因颈部的椎体、关节、韧带和椎间盘发生退行性改变,引起钙化、损伤、增生或关节紊乱,刺激或压迫颈神经根、脊髓、椎动脉或交感神经引起颈痛和其他综合症状。 [检查程序] 1、问诊。仔细询问患者病史、颈肩部及上肢疼痛的性质、伴随症状、既往病史、职业等。是否有不良习惯。 2、望诊。患者表情是否痛苦,颈部能否正常活动。颈部有无皮肤损伤,有无红肿。 3、查体。 (1)触诊。颈椎棘突是否偏歪,棘突、患侧肩胛骨内上角有无压痛,是否可摸到条索状硬结,上肢肌力有无减弱或肌肉萎缩。 (2)颈部活动度。颈部是否僵直,前曲、后伸、左右侧弯、旋转是否受限。 (3)神经支配区感觉情况、腱反射、肌力,常规检查试验,如臂丛牵拉试 验、压顶试验是否阳性。病理反射是否引出,如霍夫曼氏征。 4、X线正位摄片显示,颈椎关节有无增生,或张口位可有齿状突偏歪,侧位摄片显示颈椎曲度是否改变,椎间隙是否变窄,有无骨质增生或韧带钙化,斜位摄片有无椎间孔变小。CT MRI有无阳性提示。 [诊断依据] 1、有慢性劳损或外伤史,或有颈椎先天性畸形,颈椎退行性病变。 2、多发于40岁以上中年人,长期低头工作者或姿势不良者,往往呈慢性发病。 3、颈、肩背疼痛,头痛头晕,颈部僵硬,上肢麻木 4、颈部活动功能受限,病变颈椎棘突、患侧肩胛骨内上角常有压痛,可摸到条索

状硬结,上肢肌力减弱或肌肉萎缩,臂丛牵拉试验阳性,压顶试验阳性。 5、X线正位摄片显示,颈椎关节增生,或张口位可有齿状突偏歪,侧位摄片显示颈椎曲度变直,或反C型侧弯,椎间隙变窄,有骨质增生或韧带钙化,斜位摄片可见椎间孔变小。CT MRI对定性定位诊断有意义。 [证候分型] 1、风寒湿型:颈、肩、上肢串痛麻木,以痛为主,头有沉重感,颈部僵硬,活动不利,恶寒畏风,舌淡红,苔薄白,脉弦紧。 2、气滞血瘀:颈肩部、上肢刺痛,痛处固定,伴有肢体麻木,舌质暗,脉弦。 3、痰湿阻络:头晕目眩,头重如裹,四肢麻木不红,纳呆,舌暗红,苔厚腻,脉弦滑。 4、肝肾不足:眩晕头痛,耳鸣耳聋,失眠多梦,肢体麻木,面红目赤,舌红少津,脉弦。 5、气血亏虚:头晕目眩,面色苍白,心悸气短,四肢麻木,倦怠乏力,舌淡苔少,脉细弱。 [分型] 1、颈型颈椎病:也称局部性颈椎病,是指具有头、颈、肩臂疼痛和相应的压痛点,X线片上没有椎间隙狭窄等明显的退行性改变,但可以有颈椎生理曲线的改变,椎间不稳和轻度增生等变化。此型临床上极为常见,是最早期的颈椎病。和神经根型颈椎病的主要区别在于没有手指串麻、肌肉萎缩等神经根刺激和压迫症状,有时二者不易截然分开。由于症状较轻,往往重视不够,以致反复发作时病情加重,不少反复落枕的病人多属于此型。 鉴别诊断 应与落枕颈部扭伤等进行鉴别。 2、神经根型颈椎病:以神经根受累为主要临床表现。 (1)多数在30岁以上发病。起病缓慢,病程较长,反复发作。

康复科常见病诊疗常规

一面瘫 面瘫(口涡,口癖)是指颈乳突面神经的急性非化脓性炎症所致的急性周围性面瘫。属西医的面神经炎。 一诊断标准 ㈠症状:病前常有受凉、受潮、吹风史,少数患者于病前几天可有耳后、耳内疼痛或面部不适等前驱症状。急性或亚急性发病,出现一侧(偶为两侧)周围性面瘫,伴舌前2、3味觉障碍,少数可有耳鸣,听觉过敏等。 ㈡体征: 本病以口眼歪斜为主要特点。急性发作,患侧面部表情肌瘫痪,眼睑闭合不全,额纹减少或消失,鼻唇沟变浅或消失,口角下垂歪向健侧,病侧不能皱眉、蹙额、闭目、露齿、鼓颊;部分患者初起时有耳后疼痛,还可出现患侧舌前2/3味觉减退或消失,听觉过敏或耳部疱疹等症。部分患者病程迁延日久,可因瘫痪肌肉出现挛缩,口角反牵向患侧,甚则出现面肌痉挛,形成“倒错”现象。(三)鉴别诊断: 本病需与中枢性面瘫相鉴别,中枢性面瘫表现为一侧口角歪斜,而眼睛及其以上不受影响,多伴有一侧肢体偏瘫。 二,治疗 取穴: ①主穴:攒竹、阳白,丝竹空、太阳,四白,地仓,颊车,颧髎,下关,健侧合谷。 ②配穴:抬眉困难加攒竹;鼻唇沟变浅加迎香;人中沟歪斜加水沟;颏唇沟歪斜加承浆。恢复期加足三里补益气血、濡养经筋。 操作:面部腧穴均行平补平泻法,恢复期可加灸法;在急性期,面部穴位手法不宜过重,肢体远端的腧穴行泻法且手法宜重;在恢复期,合谷行平补平泻法,足三里施行补法。 ⑵电针:取阳白、丝竹空、顴髎、地仓、颊车等穴通电30分钟。 物理治疗:是最主要、针对性最强的治疗手段之一,早期可改善血循环,控制炎症发展,消除局部神经水肿;后期可改善神经营养,提高神经兴奋性,促进神经功能恢复,防止肌肉萎缩。

注意事项: 治疗期间面部应避免风寒,戴口罩,注意保暖;忌食辛、香、燥、辣之品;因眼睑闭合不全,必要时应戴眼罩,每日点眼药水2—3次,以预防感染。自我锻炼:如湿毛巾热敷、表情动作及咀嚼练习等。 二中风 中风,又称脑卒中,多因气血逆乱、脑脉痹阻或血溢于脑所致。以突然昏仆、半身不遂、肢体麻木、舌蹇不语,口舌歪斜,偏身麻木等为主症,并具有起病急、变化快、如风邪善行数变的特点,好发于中老年人,近年来有中青年发病率逐渐增高的趋势。中风是中医学对急性脑血管疾病(通常包括脑出血、脑梗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等)的统称。 (一)诊断:根据其典型临床表现、起病形式、发病年龄、诱因、先兆症状等特点多可做出正确的诊断。 1、以神志恍惚、迷蒙、甚至昏迷或昏愦、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舌强言蹇或不语,偏身麻木为主症。 2、多急性起病。 3、病发多有诱因,病前常有头晕、头痛、肢体麻木、力弱等先兆症。 4、好发年龄以40岁以上多见。 5、脑脊液检查、眼底检查、颅脑CT、MRI等检查,有助于诊断。 (二)症状: 本病具有神志障碍、半身不遂、偏身麻木、口眼歪斜、言语蹇涩等特定的临床表现。 (三)治疗: 主症:半身不遂:调和经脉、疏通气血 处方:大肠、胃经腧穴为主,辅以膀胱、胆经穴位。取穴:上肢:肩髃、曲池、外关、合谷,可轮换取肩髃、肩贞、臂蠕、阳池等穴。下肢取环跳、阳陵泉、足三里、太冲,三阴交,昆仑,可轮换取风市、绝骨、腰阳关等穴。

慢病制度及转诊单

慢性病登记报告制度 1、是做好慢性病管理工作的基础,镇、村级医疗单位是慢性病报告的责任单位,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是责任报告人。 2、慢性病报告定期逐级上报。即村卫生室按旬上报、我院按月(季)汇总本级及村级资料上报县疾控中心。 3、我院及村卫生室建立慢性病病人登记薄,发现病人及时登记。 4、慢性病病人发现采取日常门诊、定期集中筛查、体检、上门访问等方式进行。 5、门诊应对所有35岁以上病人实行首诊测量血压制度,测血压率100%;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及时建立高血压患者管理卡。 6、我院定期开展高血压等慢性病人的筛查工作。对发现辖区内的慢性病人及时建档及时纳入系统管理。 7、村卫生室医生每月入户走访,将本地发现慢病病人(含本级诊断、市级医院诊断、外地其他医院确诊后回家休养治疗的所用病人)分类登录慢性病非传染病登记薄。辖区人口覆盖率达100%。 8、我院明确专职慢性病诊断医生负责本院对村卫生室转诊的慢性病人的确诊及诊疗方案制定,及时将诊断的慢性病病例分类登录慢性非传染病登记薄,上报县疾控中心。 9、我院于村卫生室建立慢性病报告双向反馈制定,村卫生室每旬将发现的慢性病病人上报镇医院,医院将其诊断的慢性病病人按时按旬反馈给各村卫生室,以便及时建档及时管理。 10、村卫生室建立疑似慢性病病人转诊制定,对其无法确诊的慢性病病人,应转到镇医院进行确诊。同时填写转诊单和转诊登记薄。 11、医院防保所相关人员搜集乡村医生和本院医生报告病例,填写慢病月报表,于每月25前,报送至县疾控中心。 吴滩卫生院 2017年1月7日

浚县中医医院慢性病登记报告制度2017-04-22 20:54 | #2楼 1、慢性病登记报告制度是做好慢性病管理工作的基础,我院是慢性病报告的责任单位,本单位的医务人员是责任报告人。 2、慢性病报告定期逐级上报。即各科室按旬上报、我院按月(季)汇总各科室资料上报县疾控中心。 3、我院及各科建立慢性病病人登记薄,发现病人及时登记。 4、慢性病病人发现采取日常门诊、定期集中筛查、体检、上门访问等方式进行。 5、门诊应对所有35岁以上病人实行首诊测量血压制度,测血压率100%;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及时建立高血压患者管理卡。 6、我院定期开展高血压等慢性病人的筛查工作。对发现就诊的慢性病人及时建档及时纳入系统管理。 7、将本院发现慢病病人(含本级诊断、市级医院诊断、外地其他医院确诊后回家休养治疗的所用病人)分类登录慢性病非传染病登记薄。就诊病人覆盖率达100%。 8、我院明确专职慢性病诊断医生负责本院各科转诊的慢性病人的确诊及诊疗方案制定,及时将诊断的慢性病病例分类登录慢性非传染病登记薄,上报县疾控中心。 9、我院于各科室建立慢性病报告双向反馈制定,各科室每旬将发现的慢性病病人上报防保科,医院将其诊断的慢性病 病人按时按旬反馈给院防保科,以便及时建档及时管理。 10、科室建立疑似慢性病病人转诊制定,对其无法确诊的慢性病病人,应转到上级医院进行确诊。同时填写转诊单和转诊登记薄。 11、医院防保科相关人员搜集本院医生报告病例,填写慢病月报表,于每月5号前报上月报表,报送至县疾控中心。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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