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接种门诊工作职责

接种人员工作职责

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免疫报告制度

责任区域卫生资源免疫预防工作利用管理制度责任区域服务人群定期访视制度

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安全注射制度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疑似接种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

计划免疫资料管理和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免疫信息化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服务责任区域明确;

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3、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4、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5、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疾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6、县乡镇各接种种门诊点有建立符合免疫规划信息化工作要求的电脑,刷卡机,打印机及互联网平台等设施和与之相配套的专业技术人员。

7、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门诊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和考核;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检查;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免疫接种等工作报表。

2、掌握服务区域内行政组织机构,交通,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掌握辖区内总户数,总人口数,0—7岁各年龄组儿童数,0—7岁各年龄组流动儿童数等并记录在册;所有免疫接种资料实现档案化管理。

3、对每一名计划免疫接种对象建立接种证,接种册(卡),积极推行和搞好免疫接种金卡等信息化管理工作。

4、接种门诊建设必须达到"县级合格"以上标准。接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免疫接种资格证。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示范接种门诊,

5、坚持日,旬,月/双月接种制度,为各种疫苗的接种对象实施接种服务;坚持免疫状况调查制度,定期安排专人上门通知接种对象,并开展接种后跟踪管理,落实国家卫生部规定的接种率指标;开展免疫科普知识宣传和健康知识传播。

6、对疑似预防接种反应或接种事故进行监测并按规定程序与要求及

时处理和上报。

7、负责对所辖服务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科接种点等医疗机构的免疫接种工作进行培训。

8、组织实施服务区域内儿童的强化免疫,应急接种,查漏补种等特殊免疫活动。

9、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服务区域内小学,托幼机构的入学,入托新生计划免疫疫苗接种查验工作,做好补证,补种工作。

10、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接种人员工作职责

1、收集掌握本地与计划免疫有关的基本资料;

2、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

3、及时对适龄儿童建立免疫接种卡,证;积极推行和普及计免信息化金卡管理工作;

4、按时组织实施免疫接种,做好疫苗的计划,运输和贮存,及时上报接种完成情况;

5、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接种器材以及规划免疫信息化管理设施;

6、按照报告计划免疫各种监测报表和工作情况;

7、组织开展计划免疫知识传播;

8、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计划免疫工作任务。

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免疫接种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免疫接种质量,控制疫苗可预防疾病,保证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安全,有效接种,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免疫接种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医生处方书写要规范,(进修医生或实习学生开具的处方必须经带教医生审核并签名);护士接种前必需查验处方,药品及接种对象,核实无误后方可接种。

3、免疫预防所接种门诊实行日工(月)门诊制度。

4、根据《湖北省儿童免疫程序》,确定应接种对象,定期清理接种表(册),卡,主动搜索,查访,发现可能被遗漏的适龄接种对象。尤其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免疫接种管理,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接种率。

5、采取送通知单,广播,预约单等形式,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本次接种对象的姓名,接种时间,地点,疫苗名称,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6、免疫接种要求分室分台接种,接种室每天必须进行消毒,并备好应急药械。

7、接种前要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和接种证,询问接种对象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和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必要时测量体温和进行体检。凡有禁忌症的对象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预防接种证,卡,(册)上做好记录。接种时严格核对接种对象和接种疫苗,按照接种技术操作规程实施接种。

8、免疫接种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毁形后交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理。并作好消毒,毁形,回收记录。

9、任何人员发现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后,必须及时向分管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的人员报告,做好记录,不得随意解释,分管人员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10、冷链设备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建立维护保养登记簿,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冷链设备正常运转。

11、指定专人负责计划免疫计算机使用及维护,确保计划免疫计算机网络通信畅通,及时准确录入儿童预防接种种信息,办证室操作员每天必须对儿童免疫预防数据库进行备份,确保儿童接种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免疫报告制度

一、由接种门诊(点)要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到门诊辖区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接种门诊辖区内的村妇女主任,乡村医生,治保主任作为计划免疫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三、接种门诊(点)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收到新生儿或流动儿童登记卡后,要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属其他接种单位管辖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管辖权的接种单位建证造册,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属于本接种单位责任区域内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在其出生一个月

内及时登记,建证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向家长发放疫苗接种通知书,督促家长按时间接种有关疫苗。

五、本地儿童迁移时,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既往接种史证明到寄住地接种单位继续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外地儿童迁入时,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查既往接种史证明,无接种证或接种史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

六、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责任区域内儿童资料,及时建立接种登记。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原则补种疫苗。

责任区域卫生资源免疫预防工作利用管理制度

1、根据县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乡(镇)实际情况,卫生院所在地村,以及邻近村,不另设接种机构,其预防接种,由卫生院接种门诊承担。

2、上述各村范围内的村医或个体医生要定期对辖区儿童免疫状况开展调查,发现未按国家免疫程序接种或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要及时督促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到卫生院接种门诊补种或补证,并将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保存备查。

3、遇到突击接种或应急接种等重大活动时,门诊责任区域内所有村医或个体医生必须参与宣传,组织接种对象。

4、接种门诊责任区域内村医或个体医生对辖区14岁以下儿童诊治疾病时,必须询问免疫史,督促其及时到卫生院接种门诊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并向群众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

5、接种门诊要定期对责任区域内村医和个体医生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培训。

6、协助接种门诊开展接种工作的村医或个体医生享受必要的劳务报酬。

责任区域服务人群定期访视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建立外出调查人员排班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排班表自觉外出对责任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对象免疫状况走访调查。二、每人每周应有一天时间外出调查,每天调查0-7岁儿童数不应少于10人次,达不到上述要求,每人每次罚款20元。

三、每次外出调查时应持工作证,在询问调查对象前应说明来意并出示工作证。

四、调查人员应衣着整齐,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不能有不利于单位形象或诋毁其它接种单位的言行。

五、调查时要严格对照检查对象的《预防接种证》详细登记《儿童免疫状况调查入户登记表》。《登记表》中各项目要填写完整,不能漏顶。

六、符合儿童免疫程序,而没有按时接种的儿童应详细耐心向其监护

人讲解并做好动员,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接种对象按时接种,并做好登记工作。

七、接种门诊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儿童免疫状况调查入户登记表》,装订成册或将查验对象接种资料输入计算机管理,以备查验。

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1、接种人员必须参加上级组织的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健康教育质量与健康促进技能。

2、利用每个卫生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传播预防接种基本卫生知识,增强自觉参与预防接种活动。

3、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查验接种证;在诊治疾病时应详细了解儿童免疫史,并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供预防接种信息。

4、要制作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资料或音像资料,向群众宣传国家免疫预防法律法规等,并做好留存备查。

5、要定期开展宣传效果评价,为上级制订预防接种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场所必须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备有空调,定期对室内空气,物表进行消毒。

二、接种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帽子进行接种。

三、接种操作必须一苗一人一桌,标志明确,疫苗存入要冷藏。

四、接种前要做到三核对,三询问,三检查。

1、三核对:查验接种证,划金卡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年龄,预约接种疫苗名称。

2、三询问:详细询问健康史,过敏史,既往接种副反应史及禁忌症。

3、三检查:检查疫苗的效期,性状,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五、接种时,做到"三严","三准"。

1、三严:严格掌握禁忌症,严格掌握无菌操作,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接种(糖丸苗一人一勺,门诊看服下肚)。

2、三准:接种时严格进行消毒,做到部位准,途径准,剂量准。

六、接种后,及时做好记录,(年月日,剂量,疫苗批号,签章)不得用符号代替,接种数据及时备份,统计上报。

七、一次性注射器材必须索取"三证",使用后针管必须分离,经毁形,消毒后统一回收处理。

八、疫苗开启后放置时间:活疫苗不得超过半小时,死疫苗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时间应立即废弃。

欢迎各位家长或接种对象对医护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发现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办理和操作的,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6222981进行举报。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应对受种者或监护人提供医学建设,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和接种费用与异常反应补偿方式等。

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并保存好接种记录。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15-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及时处理。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冷链管理制度

1、所有的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

2、冷链设备有专房(或专室)存放。房间应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多台冰箱安装一个房间时应安装排气扇。

3、冷链设备专物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冷链设备内存放食品

或制作冷饮。

4、各种生物制品按规定贮存温度,分别存放。

5、贮存疫苗或制作冰排,应按设备额定容积大小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运行,以免损坏设备。

6、冷链设备如有故障,应报告上级,并由专业维护人员进行维修。

7、建立辖区内冷链设备档案:①冷链设备分发登记表;②每台设备建立档案卡。

8、保持冷链设备清洁,卫生;定期对冷藏箱,包擦拭。

安全注射制度

1、疫苗必须是国家卫生部或国家医药管理局有批准文号的生物制品研究所(或药厂)正式生产出品,并按规定渠道供应的产品。

2、疫苗的贮存,运输,接种必须按冷链规定操作进行。

3、过期,变色,出现沉淀,有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瓶有裂纹的,一律不得使用。

4、严格按照说明书掌握各种制品的禁忌症,接种前必须询问被接种者的病史,过敏史。

5、按照接种证,接种卡核对被接种者应种制品,方法,剂量,次数,间隔等,接种后立即上证,上卡登记。

6、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采用一次性注射器,但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7、含有吸咐剂的疫苗(DPT)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8、卡介苗注射器,针头必须专用,并分开清洗和消毒。

9、安瓶开启后,未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予以废弃。

10、接种活疫苗不能用2%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接种。

11、卡介苗要准确注入皮内,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糖丸不能用热开水送服;含有吸咐剂的疫苗要采用肌肉或皮下深部注射;麻疹疫苗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接种部位;同时接种多种疫苗时,要分部位,分针管。

12、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要严格执行回收销毁制度,并应作好销毁记录。

13、接种疫苗后应留在现场观察15-30分钟,无反应后再离开。

14、发生接种异常反应,要及时进行必要的处理,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15、接种现场有必备的器械:75%的乙醇,消毒棉球,煮沸消毒器,酒精灯,治疗盘等,还必须备有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针灸针,氧气,1/1000贤上腺素等。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一类疫苗必须按规定渠道(省CDC—市CDC—县CDC—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供应;采购二类必须事先经县CDC审核,核准后方可进购。

二、必须专人负责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

三、疫苗必须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按规定的温度储存和运输。疫苗贮存期间,保管员每天(上午,下午每一次)进行温度监测,并做好记录。

四、接收,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必须查验疫苗批发企业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次检验合格证(有企业印章)以及疫苗运输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表,各类资料须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不符合规定,不能购进或接收。

五、领取或分发疫苗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地分发。过期,失效疫苗,一律不能分发。

六、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记录内容符合规定,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七、要经常核对疫苗进出情况,做到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一次,做到帐,苗相符。

八、GA VI项目乙肝疫苗必须专帐管理,凭《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卡》有计划地领发,保证只能用于新生儿,杜绝挪作他用。

疑似接种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预防接种人员要主动监测预防接种副反应,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时,除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进行登记并立即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填写预防接种副反应报告卡;

2、需要报告的预防接种副反应:

(1)预防接种后,无其它原因腋温大于等于38。5摄氏度,主诉临床症状超过24小时。

(2)免疫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过敏性休克;不伴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反应;持续性(3小时以上)哭闹;昏厥;中毒性休克综合症(TSS);癔病或群发性癔病。

(3)免疫接种后5天内发生:严重局部反应;脓毒血症;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

(4)免疫接种后15天发生:惊厥(包括热性惊厥和癫痫发作);脑病,脑炎,脑膜炎;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过敏性紫癜。

(5)免疫接种后3个月内发生:急性弛缓性麻痹;臂丛神经炎;血小板减少。

(6)卡介苗免疫接种后1—12个月发生:淋巴结炎;播散性卡介苗感染;骨炎/骨髓炎。

(7)无时间限制:任何引起死亡,住院治疗和医生或公众认为与接种有关的其他严重或罕见的健康损害。

3、责任报告人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后,城镇在6小时内,农村在12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如出现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预防接种副反应或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接种人员妥善保存与接种反应及事故有关的物证和接种资料,积极

配合上级的调查,提供有关情况。

社会监督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严格按免疫程序,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使用原则和接种方案,为各年龄组人群提供免疫接种服务。

2、建立接种对象联系人制度,坚持预约,告知制度,通过上门通知,电话预约,督促接种对象适时完成免疫接种服务。

3、坚持日,旬,月等多种形式接种制度,及时为接种对象提供免疫接种服务。

4、严格按规定温度贮存,使用疫苗,杜绝向接种对象使用过期,失效或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劣质疫苗;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安全注射制度,确保接种质量与安全。

5、公开免疫程序和接种操作规程,公示接种服务项目,分清免费和收费项目标准,尊重接种对象或监护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6、定期对接种门诊内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免费提供开水,冷暖空调等服务,为接种对象创造安全,卫生,温馨,舒适的接种环境。

7、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仪表整洁,礼貌接访,文明待人,解释耐心,态度和蔼,热情服务,技术精湛,不推诿,训斥,刁难接种对象。

8、接种门诊设立意见箱和社会监督投诉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计划免疫资料管理和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1、计划免疫资料搜集和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是一项具有经常性,计划性,专业性,长期性,连续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等特点的工作。

2、计划免疫资料管理和信息统计报告人员必须经过医学专业教育,工作岗位相对稳定。

3、乡(社区)级计划免疫资料内容:

(1)人口资料辖区内总人口数,性别,及15岁以下人口数,7岁及7岁以下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流动人口情况。

(2)疫情资料计划免疫对疾病的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发病率,死亡率,病死率;年龄,性别和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发病率;流行病学个案和爆发调查资料;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发病与免疫接种的关系;疫情预测资料和比邻地区的发病情况。

(3)免疫接种资料免疫接种人数,接种率,冷链运转小结;接种质量分析,未按种原因分析;接种率调查,检查考核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调查处理等资料。

(4)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统计资料。

(5)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6)宣传,培训;上级检查考核,督导资料。

(7)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文件,专题工作资料。

4、村(居委会,地段医院接种门诊)级计划免疫资料内容

(1)人口资料辖区内总人口数,性别,及15岁以下人口数,7岁及7岁以

下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出生人数,分月出生人数,死亡人数;流动人口情况。

(2)疫情资料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病人登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发病与免疫接种的关系。

(3)免疫接种资料免疫接种情况记录册,免疫接种人数,接种率;未接种原因分析,疫苗供应及使用,消毒效果监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登记等资料。

(4)计划免疫知识的宣传,检查,督导等资料。

5、报告时间要求

(1)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表及运转小结:村级(居委会,地段医院接种门诊)单月15日上报,乡级(镇,社区)单月25日上报。

(2)新生儿破伤风监测乡级(镇,社区)每月1日上报。

(3)年报和工作总结乡级(镇,社区)于次年元月10日上报,所有数据均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其它资料根据要求及时上报。

6、资料整理与保管

(1)村级资料每年整理一次,完整,准确填写《湖北省村级疾病控制资料册》,上报乡(镇,社区)卫生院保存。

(2)乡级(镇,社区)计划免疫资料每年整理一次,根据资料种类,数量装订成册,建档立卷,登记编号,存放卫生院。

6、所有计划免疫统计报告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并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出。要定期开展报告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

7、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儿童的预防接种册进行一次核查与清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预防接种卡,并另行妥善保管。

8、接种证和金卡由家长保管,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接种证格式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由县疾控中心统一提供。接种单位要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预防接种册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9、使用预防接种信息卡的单位不得以信息卡代替接种证。要按规定,每年对信息库中的接种资料以书面形式进行备份。

免疫信息化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是为接种门诊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而统一配置的专用设备,必须安装在接种门诊(点)工作区域,禁止挪用和安装在其他工作场所。计算机禁止安装与免疫预防工作无关的程序。

2、本接种门诊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为,负责计算机保养和系统维护,数据传输,联系故障处理等工作。

3、《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系统设定,日常接种管理,接种监测管理,计划免疫年报管理,异常反应管理,报表统计,基本资料和系统维护等八大功能模块,全市统一设定,不得擅自更改。

4、网络连接属性设置后,禁止擅自更改。

5、接种门诊每天下午5时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并将数据上传。

6、接种门诊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监测软件操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禁

止未经培训的其他人员操作。

7、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定期对计算机杀毒。

8、系统发生故障,及时与系统维护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预防接种须知

一、国家对孩子进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可预防接种可预防肺结核,甲乙肝,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腮腺炎等传染病。接种其它疫苗预防相应传染病。

二、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孩子出生后监护人应尽早到当地疾病控制机构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免疫金卡手续。接种证和儿童免疫金卡是您孩子很重要的健康资料,必须要长期保存,如有遗失应立即去发证机构补办。

三、每次接种时应携带儿童接种证和儿童免疫金卡,使您的孩子享受相应的服务,有效的保护孩子的健康。

四、儿童满一岁后请到当地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检测接种疫苗后产生的抗体水平。如少数特殊体质儿童产生抗体不足或不产生抗体,就应该根据情况采取必要强化接种,以确保产生有效的免疫力。

四、要主动向医生反映您或您孩子的健康状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接种:

(1)正在发烧;(2)生病才愈;(3)急性传染性活动性肺结核;(4)有严重肝病,肾病;(5)有先天性心脏病;(6)过敏体质,如对鸡蛋过敏者不能接种流感疫苗;(7)有明显的神经,精神方面的疾病如癫痫,癔症,脑炎后遗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实行佩证上岗;

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登记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九、实施第一类疫苗接种要确保达到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第二类疫苗的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对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者,应告知疫苗相关知识、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接种禁忌征。 十、认真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建立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日志,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是指针对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接种疫苗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可以确保疫苗接种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安全性,提高民众的接种率,降低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 一、制度目标 1. 提高疫苗接种率,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目的; 2. 提供疫苗接种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3. 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防止因接种而引发不良反应; 4. 促进疫苗研发、生产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制度内容 1. 疫苗的研发、生产和批准 (1)研发:加强对各类疫苗的研究,推动新型疫苗的开发和改进; (2)生产:建立健全疫苗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3)批准:严格执行批准程序,确保疫苗的审核和批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2. 疫苗接种的组织和管理 (1)建立疫苗接种工作机构:设立疫苗接种站、社区接种点等,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2)组织疫苗接种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果,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 (3)疫苗接种人员管理:定期组织疫苗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1页/共3页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3. 疫苗接种的服务和监管 (1)建立健全疫苗接种服务流程:包括预约、登记、咨询、接种和观察等环节,确保每一位接种者都能顺利接种; (2)加强疫苗管理和溯源:建立疫苗全程追溯体系,确保疫苗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加强疫苗接种安全监测:建立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 4. 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教育 (1)加强疫苗接种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果,打破谣言,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 (2)加强疫苗接种教育:向公众提供疫苗接种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接种者的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 三、工作原则 1. 公平原则:依法保障每个人的预防接种权利,打破职称、地域和经济差异对接种的影响,确保疫苗接种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 安全原则:严格遵守疫苗接种操作规范,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防止因接种而引发不良反应; 3. 规范原则:建立和完善疫苗接种操作规范,制定和实施疫苗质量控制标准,确保疫苗生产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风险原则:及时掌握和评估疫苗接种过程中的风险,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和避免接种风险; 5. 持续改进原则:根据实践经验和科学研究,及时调整和改进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提高其效果和效率。 四、工作机制 1. 领导机制: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接种门诊工作职责 接种人员工作职责 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免疫报告制度 责任区域卫生资源免疫预防工作利用管理制度责任区域服务人群定期访视制度 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安全注射制度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疑似接种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 计划免疫资料管理和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免疫信息化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服务责任区域明确; 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3、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4、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5、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疾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6、县乡镇各接种种门诊点有建立符合免疫规划信息化工作要求的电脑,刷卡机,打印机及互联网平台等设施和与之相配套的专业技术人员。

7、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门诊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和考核;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检查;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免疫接种等工作报表。 2、掌握服务区域内行政组织机构,交通,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掌握辖区内总户数,总人口数,0—7岁各年龄组儿童数,0—7岁各年龄组流动儿童数等并记录在册;所有免疫接种资料实现档案化管理。 3、对每一名计划免疫接种对象建立接种证,接种册(卡),积极推行和搞好免疫接种金卡等信息化管理工作。 4、接种门诊建设必须达到"县级合格"以上标准。接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免疫接种资格证。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示范接种门诊, 5、坚持日,旬,月/双月接种制度,为各种疫苗的接种对象实施接种服务;坚持免疫状况调查制度,定期安排专人上门通知接种对象,并开展接种后跟踪管理,落实国家卫生部规定的接种率指标;开展免疫科普知识宣传和健康知识传播。 6、对疑似预防接种反应或接种事故进行监测并按规定程序与要求及

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职责 一、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二、制定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 四、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五、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七、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每日或每周(月)开诊制度,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扩大免疫疫苗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工作。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应及时给予建证、上卡。预防接种登记卡由接种单位保管。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免疫规划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台,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记入预防接种证,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录入儿童信息化客户端和上传省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至移动盘。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15岁以下人口数、0-6岁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及流动的适龄儿童数,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登记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二、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一次性注射器领发登记,做好疫苗、一次性注射器管理工作。 三、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建档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的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提供有效的疫苗接种服务,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 二、工作范围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包括儿童疫苗接种和成人疫苗接种。 2. 疫苗存储和管理。 3. 疫苗供应和采购。 4. 疫苗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5. 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 6. 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三、工作流程 1. 接种前准备 在开展接种工作前,必须认真准备,包括: - 检查疫苗存储条件,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 制定接种计划,包括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对象等。 - 准备接种所需的设备、用品和资料。

2. 接种操作 - 接种前,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并核对接种对象的个人 信息和接种史。 - 按照疫苗接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操作。 - 接种后,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和评估,并记录接种信息。 3. 疫苗管理 - 疫苗采购: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疫苗采购,确保疫苗的及时 供应和质量安全。 - 疫苗存储:配备专用冰箱和冷藏设备,遵守疫苗存储温度和条件 要求,确保疫苗的保质期和有效性。 - 疫苗使用:按照疫苗使用管理制度,遵守疫苗使用时限和使用规则,确保疫苗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四、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 对每位接种对象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接种信息、接种剂次和 接种时间等。 - 做好信息的备份和归档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五、宣传和教育工作 - 制定宣传和教育计划,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 提供接种对象和家长咨询服务,解答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

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事情人员事情时应穿事情服、戴事情帽、实行佩证上岗;依照接种规范要求,对吻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注销薄与接种证,检察疫苗表面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工具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实;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注销,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注销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九、实施第一类疫苗接种要确保达到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第二类疫苗的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对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者,应告知疫苗相关知识、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接种禁忌征。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是防控疾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手段。建立有效的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防控疾病的蔓延,具有重 要意义。本文将从政策法规、工作机构、活动计划和工作流程等方面,阐述预防接种 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一、政策法规 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的首要任务是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预防接种工作的目的、任务、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等,为预防接种工作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 国务院于2005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接种法》,明确了预防接种工作 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预防接种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设立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机构,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预防接种规划,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形成监管机制。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等机构也出台了相关法规和规范,加强了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二、工作机构 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需要明确工作机构。根据人口规模和行政区划等情况,建立相应的预防接种工作机构,确定各级机构的职责、人员编制和分工。 一些省市级以上的机构设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即CDC,是负责本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的主要机构。其下属的预防接种科的职责包括: 1、组织本区域内预防接种规划、规定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组织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制定和实施接种设备和疫苗质量控制、分配与管理制度。 4、开展接种情况监测和疫苗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5、制定和实施接种回访、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和宣传工作等。 三、活动计划 每年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预防接种活动计划,明确预防接种的种类、时间、地点和对象等,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 预防接种活动计划可以根据疾病传播的季节性、流行病学特点等需要,合理配置接种疫苗的时间和顺序。按疫苗供应等情况,优先进行必需疫苗接种。同时,也可以 根据年龄、职业、人口结构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接种计划,有针对性地提高接种率, 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的效果。 四、工作流程 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需要规定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从而确保预防接种活动的全过程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1、预防接种对象筛查:确定预防接种的人群,并对其接种时间、接种剂量、接 种地点等信息进行筛查。 2、指导咨询:对接种对象进行口头或书面指导,强化宣传教育,消除困惑和担忧。 3、接种现场:严格执行接种程序,对疫苗和接种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确保安全和卫生。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免疫规划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健全疫苗、注射器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注射器领发台帐,出入库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有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的采购按照有关规定,由省级组织实施。 三、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疫苗的损耗系数及库存等制订第一类、第二类疫苗和注射器计划,每年八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疫苗需求量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购进第二类疫苗,严禁从无疫苗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疫苗.供应渠道原则上按照省→市→县(区)→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主渠道。 五、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和使用疫苗和注射器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注射器储存和运输时要注意防潮,避免和挥发性、腐蚀性物品存放一起. 六、预防接种单位每月月初将上月疫苗、注射器使用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疫苗、注射器预算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保障接种人群健康,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接种 服务的安排与实施、疫苗的存储与配送、接种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接种工作,保障接种人群的合法权益。 (二)安全、有效原则:确保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遵循国家相关 规定,保障接种人群的健康安全。 (三)规范、科学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科学合 理地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四)便民、高效原则: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优化工作流程,提升 工作效率。 第二章预防接种服务管理 第五条接种服务窗口应当配备医务人员,具备相关资格和培训,熟悉 疫苗接种程序和技术,具备相应的接种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医院应及时发布预防接种通知,告知接种人群关于疫苗的信息、接种时间和地点等,提供接种预约服务。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接种人群登记管理制度,保护接种人群的个人 信息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管理制度,做好接种记录的登记、 归档、保管和查询工作,并确保接种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接种过程的监督机制,确保接种工作的安全和规范。接种过程应有两名医务人员同时参与,记录接种详情。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接种意外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接种过程中出 现的不良反应和意外情况。 第三章疫苗存储与配送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疫苗存储区域,配备必要的冷链设备和保 鲜措施,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疫苗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采购、储存、 运输、分发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进行疫苗存储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障冷链设备 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和过期疫苗的 盘点,及时进行清理和报废。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疫苗配送管理制度,确保疫苗按照相关规定送达 接种单位,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冷链环境。 第十六条医院接种单位应将疫苗的领取、发放和使用情况报送至相关 部门,定期进行疫苗监测和抽检。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在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中,工作人员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上班时穿着工作衣和胸卡,保持整洁和热情,不进行私人活动。同时,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并按时消毒和记录。在接种前,要准备好疫苗、注射器、冷藏包等,并进行“三查三对”的核对工作。接种时要注意安全和正确操作,并留意儿童的反应情况。剩余疫苗要及时处理和交接,并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同时,要正确使用微机并上报各种报表,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和疫情控制等工作。 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职责包括:收集和掌握本地区人口资料,建立预防接种册和接种证,按时对适龄儿童进行免疫接种并记录,统计接种资料并上报报表。同时,要正确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接种技术、接种部位、剂量和禁忌症,并制定和上报疫苗需用计划。 五、定期开展宣传效果评价,为上级制订预防接种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我们需要遵守一些操作规程。首先,接种场所必须保持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并且要定期消毒。接种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帽子进行接种。在接种操作中,必须一苗一人一桌,标志明确,并且疫苗存入要冷藏。在接种前,要进行三核对、三询问、三检查,以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在接种时,我们要做到“三严”、“三准”,即严格掌握禁忌症,严格掌握无菌操作,严 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接种。接种后,我们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备份统计上报。一次性注射器材必须索取“三证”,使用后针管必须分离,经毁形、消毒后统一回收处理。疫苗开启后放置时间也有规定,活疫苗不得超过半小时,死疫苗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时间应立即废弃。 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不仅需要我们自己的努力,还需要社会监督制度的支持。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与所在辖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辖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并把处理结果、改进意

预防接种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 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2) 3、安全注射制度 (3) 4、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5) 5、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6) 6、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8) 7、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9) &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10) 9、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11) 10、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12) 11、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13)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齐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一、收集掌握本辖区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15岁以下人口数,0-7岁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及流动的适龄儿童数。 二、及时对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册、接种证。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

预防接种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预防接种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预防接种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预防接种中心的管理,确保居民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预防接种中心。 第三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依法执行全国疫苗免疫规划,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其接种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保证疫苗接种的全程可追溯。 第七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严禁使用过期、伪劣或者没有进行质量检验的疫苗。 第八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九条每个预防接种中心应当设立专门的接种区域,配备专业的设备和工作人员。 第十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设立接种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预防接种工作。 第十一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设立疫苗供应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疫苗、入库管理和供应保障。 第十二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设立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分析。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接种预约制度,居民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进行预约。 第十四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开展接种前咨询,告知居民疫苗的适应症、不良反应和接种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接种证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居民的接种记录,并开展接种提醒。 第十六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对居民进行疫苗接种,并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和发放接种证明。

预防接种门诊相关制度全套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登记薄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登记薄由接种单位保管.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

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本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外来儿童接种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_共10篇 .doc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_共10篇 范文一: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卫生院设立以院长为科长,乡(镇)兼职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乡(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令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

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卫生院设立以院长为科长,乡(镇)兼职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乡(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令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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