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级卫健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区级或以上卫健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街道、村(居) 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某某医院

2021年1月18 日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实行佩证上岗;

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登记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九、实施第一类疫苗接种要确保达到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第二类疫苗的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对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者,应告知疫苗相关知识、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接种禁忌征。 十、认真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建立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日志,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是指针对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接种疫苗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可以确保疫苗接种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安全性,提高民众的接种率,降低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 一、制度目标 1. 提高疫苗接种率,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目的; 2. 提供疫苗接种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3. 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防止因接种而引发不良反应; 4. 促进疫苗研发、生产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制度内容 1. 疫苗的研发、生产和批准 (1)研发:加强对各类疫苗的研究,推动新型疫苗的开发和改进; (2)生产:建立健全疫苗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3)批准:严格执行批准程序,确保疫苗的审核和批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2. 疫苗接种的组织和管理 (1)建立疫苗接种工作机构:设立疫苗接种站、社区接种点等,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2)组织疫苗接种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果,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 (3)疫苗接种人员管理:定期组织疫苗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1页/共3页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3. 疫苗接种的服务和监管 (1)建立健全疫苗接种服务流程:包括预约、登记、咨询、接种和观察等环节,确保每一位接种者都能顺利接种; (2)加强疫苗管理和溯源:建立疫苗全程追溯体系,确保疫苗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加强疫苗接种安全监测:建立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 4. 疫苗接种的宣传和教育 (1)加强疫苗接种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效果,打破谣言,提高公众的接种意识; (2)加强疫苗接种教育:向公众提供疫苗接种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接种者的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 三、工作原则 1. 公平原则:依法保障每个人的预防接种权利,打破职称、地域和经济差异对接种的影响,确保疫苗接种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 安全原则:严格遵守疫苗接种操作规范,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防止因接种而引发不良反应; 3. 规范原则:建立和完善疫苗接种操作规范,制定和实施疫苗质量控制标准,确保疫苗生产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风险原则:及时掌握和评估疫苗接种过程中的风险,采取适当措施减少和避免接种风险; 5. 持续改进原则:根据实践经验和科学研究,及时调整和改进预防接种工作制度,提高其效果和效率。 四、工作机制 1. 领导机制: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接种门诊工作职责 接种人员工作职责 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免疫报告制度 责任区域卫生资源免疫预防工作利用管理制度责任区域服务人群定期访视制度 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冷链管理制度 安全注射制度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疑似接种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 计划免疫资料管理和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免疫信息化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接种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服务责任区域明确; 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 3、具有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4、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5、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城镇疾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立预防接种门诊; 6、县乡镇各接种种门诊点有建立符合免疫规划信息化工作要求的电脑,刷卡机,打印机及互联网平台等设施和与之相配套的专业技术人员。

7、接种单位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门诊工作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和考核;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检查;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免疫接种等工作报表。 2、掌握服务区域内行政组织机构,交通,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掌握辖区内总户数,总人口数,0—7岁各年龄组儿童数,0—7岁各年龄组流动儿童数等并记录在册;所有免疫接种资料实现档案化管理。 3、对每一名计划免疫接种对象建立接种证,接种册(卡),积极推行和搞好免疫接种金卡等信息化管理工作。 4、接种门诊建设必须达到"县级合格"以上标准。接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免疫接种资格证。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示范接种门诊, 5、坚持日,旬,月/双月接种制度,为各种疫苗的接种对象实施接种服务;坚持免疫状况调查制度,定期安排专人上门通知接种对象,并开展接种后跟踪管理,落实国家卫生部规定的接种率指标;开展免疫科普知识宣传和健康知识传播。 6、对疑似预防接种反应或接种事故进行监测并按规定程序与要求及

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职责 一、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二、制定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 四、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五、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七、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每日或每周(月)开诊制度,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扩大免疫疫苗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工作。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应及时给予建证、上卡。预防接种登记卡由接种单位保管。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免疫规划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台,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记入预防接种证,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录入儿童信息化客户端和上传省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至移动盘。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15岁以下人口数、0-6岁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及流动的适龄儿童数,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登记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二、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一次性注射器领发登记,做好疫苗、一次性注射器管理工作。 三、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建档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的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提供有效的疫苗接种服务,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降低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 二、工作范围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包括儿童疫苗接种和成人疫苗接种。 2. 疫苗存储和管理。 3. 疫苗供应和采购。 4. 疫苗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5. 疫苗接种宣传和教育。 6. 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三、工作流程 1. 接种前准备 在开展接种工作前,必须认真准备,包括: - 检查疫苗存储条件,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 制定接种计划,包括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对象等。 - 准备接种所需的设备、用品和资料。

2. 接种操作 - 接种前,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并核对接种对象的个人 信息和接种史。 - 按照疫苗接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操作。 - 接种后,对接种对象进行观察和评估,并记录接种信息。 3. 疫苗管理 - 疫苗采购: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疫苗采购,确保疫苗的及时 供应和质量安全。 - 疫苗存储:配备专用冰箱和冷藏设备,遵守疫苗存储温度和条件 要求,确保疫苗的保质期和有效性。 - 疫苗使用:按照疫苗使用管理制度,遵守疫苗使用时限和使用规则,确保疫苗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四、接种记录和信息管理 - 对每位接种对象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接种信息、接种剂次和 接种时间等。 - 做好信息的备份和归档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五、宣传和教育工作 - 制定宣传和教育计划,开展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 提供接种对象和家长咨询服务,解答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

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事情人员事情时应穿事情服、戴事情帽、实行佩证上岗;依照接种规范要求,对吻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注销薄与接种证,检察疫苗表面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工具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实;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注销,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注销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九、实施第一类疫苗接种要确保达到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第二类疫苗的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对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者,应告知疫苗相关知识、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接种禁忌征。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是防控疾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手段。建立有效的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防控疾病的蔓延,具有重 要意义。本文将从政策法规、工作机构、活动计划和工作流程等方面,阐述预防接种 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一、政策法规 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的首要任务是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预防接种工作的目的、任务、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等,为预防接种工作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 国务院于2005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接种法》,明确了预防接种工作 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预防接种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各级政府机关应当设立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机构,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预防接种规划,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形成监管机制。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等机构也出台了相关法规和规范,加强了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二、工作机构 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需要明确工作机构。根据人口规模和行政区划等情况,建立相应的预防接种工作机构,确定各级机构的职责、人员编制和分工。 一些省市级以上的机构设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即CDC,是负责本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的主要机构。其下属的预防接种科的职责包括: 1、组织本区域内预防接种规划、规定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组织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制定和实施接种设备和疫苗质量控制、分配与管理制度。 4、开展接种情况监测和疫苗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5、制定和实施接种回访、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和宣传工作等。 三、活动计划 每年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预防接种活动计划,明确预防接种的种类、时间、地点和对象等,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 预防接种活动计划可以根据疾病传播的季节性、流行病学特点等需要,合理配置接种疫苗的时间和顺序。按疫苗供应等情况,优先进行必需疫苗接种。同时,也可以 根据年龄、职业、人口结构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接种计划,有针对性地提高接种率, 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的效果。 四、工作流程 建立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需要规定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从而确保预防接种活动的全过程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1、预防接种对象筛查:确定预防接种的人群,并对其接种时间、接种剂量、接 种地点等信息进行筛查。 2、指导咨询:对接种对象进行口头或书面指导,强化宣传教育,消除困惑和担忧。 3、接种现场:严格执行接种程序,对疫苗和接种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确保安全和卫生。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免疫规划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健全疫苗、注射器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注射器领发台帐,出入库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有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的采购按照有关规定,由省级组织实施。 三、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疫苗的损耗系数及库存等制订第一类、第二类疫苗和注射器计划,每年八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疫苗需求量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购进第二类疫苗,严禁从无疫苗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疫苗.供应渠道原则上按照省→市→县(区)→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主渠道。 五、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和使用疫苗和注射器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注射器储存和运输时要注意防潮,避免和挥发性、腐蚀性物品存放一起. 六、预防接种单位每月月初将上月疫苗、注射器使用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疫苗、注射器预算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保障接种人群健康,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接种 服务的安排与实施、疫苗的存储与配送、接种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接种工作,保障接种人群的合法权益。 (二)安全、有效原则:确保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遵循国家相关 规定,保障接种人群的健康安全。 (三)规范、科学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科学合 理地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四)便民、高效原则: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优化工作流程,提升 工作效率。 第二章预防接种服务管理 第五条接种服务窗口应当配备医务人员,具备相关资格和培训,熟悉 疫苗接种程序和技术,具备相应的接种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医院应及时发布预防接种通知,告知接种人群关于疫苗的信息、接种时间和地点等,提供接种预约服务。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接种人群登记管理制度,保护接种人群的个人 信息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管理制度,做好接种记录的登记、 归档、保管和查询工作,并确保接种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接种过程的监督机制,确保接种工作的安全和规范。接种过程应有两名医务人员同时参与,记录接种详情。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接种意外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接种过程中出 现的不良反应和意外情况。 第三章疫苗存储与配送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疫苗存储区域,配备必要的冷链设备和保 鲜措施,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疫苗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采购、储存、 运输、分发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进行疫苗存储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障冷链设备 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和过期疫苗的 盘点,及时进行清理和报废。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疫苗配送管理制度,确保疫苗按照相关规定送达 接种单位,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冷链环境。 第十六条医院接种单位应将疫苗的领取、发放和使用情况报送至相关 部门,定期进行疫苗监测和抽检。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在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中,工作人员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上班时穿着工作衣和胸卡,保持整洁和热情,不进行私人活动。同时,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并按时消毒和记录。在接种前,要准备好疫苗、注射器、冷藏包等,并进行“三查三对”的核对工作。接种时要注意安全和正确操作,并留意儿童的反应情况。剩余疫苗要及时处理和交接,并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同时,要正确使用微机并上报各种报表,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和疫情控制等工作。 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职责包括:收集和掌握本地区人口资料,建立预防接种册和接种证,按时对适龄儿童进行免疫接种并记录,统计接种资料并上报报表。同时,要正确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接种技术、接种部位、剂量和禁忌症,并制定和上报疫苗需用计划。 五、定期开展宣传效果评价,为上级制订预防接种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我们需要遵守一些操作规程。首先,接种场所必须保持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并且要定期消毒。接种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帽子进行接种。在接种操作中,必须一苗一人一桌,标志明确,并且疫苗存入要冷藏。在接种前,要进行三核对、三询问、三检查,以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在接种时,我们要做到“三严”、“三准”,即严格掌握禁忌症,严格掌握无菌操作,严 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接种。接种后,我们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备份统计上报。一次性注射器材必须索取“三证”,使用后针管必须分离,经毁形、消毒后统一回收处理。疫苗开启后放置时间也有规定,活疫苗不得超过半小时,死疫苗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时间应立即废弃。 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不仅需要我们自己的努力,还需要社会监督制度的支持。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与所在辖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辖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并把处理结果、改进意

预防接种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 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2) 3、安全注射制度 (3) 4、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5) 5、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6) 6、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8) 7、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9) &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10) 9、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11) 10、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12) 11、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13)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齐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一、收集掌握本辖区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15岁以下人口数,0-7岁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及流动的适龄儿童数。 二、及时对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册、接种证。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

预防接种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预防接种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预防接种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预防接种中心的管理,确保居民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预防接种中心。 第三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依法执行全国疫苗免疫规划,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其接种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保证疫苗接种的全程可追溯。 第七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保障疫苗的质量和安全,严禁使用过期、伪劣或者没有进行质量检验的疫苗。 第八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九条每个预防接种中心应当设立专门的接种区域,配备专业的设备和工作人员。 第十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设立接种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预防接种工作。 第十一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设立疫苗供应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疫苗、入库管理和供应保障。 第十二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设立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收集、存储和分析。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接种预约制度,居民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进行预约。 第十四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开展接种前咨询,告知居民疫苗的适应症、不良反应和接种注意事项等。 第十五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接种证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居民的接种记录,并开展接种提醒。 第十六条预防接种中心应当对居民进行疫苗接种,并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和发放接种证明。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_共10篇 .doc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_共10篇 范文一: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卫生院设立以院长为科长,乡(镇)兼职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乡(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令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

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卫生院设立以院长为科长,乡(镇)兼职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乡(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令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

预防接种门诊相关制度全套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登记薄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登记薄由接种单位保管.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

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本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外来儿童接种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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