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制度九则

预防接种服务制度

1、预防保健服务实行按日或周定时、定点接种。并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及广播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并告知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3、使用《中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4、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儿童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接种档案,并录入预防接种信息。

5、预防接种证的保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入迁入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属地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6、预防接种人员必须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

基层免疫日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要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7、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8、接种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接种情况录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做好数据备份。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反映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9、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10、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1、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要无菌包装,再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刺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

2、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取得预防接种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3、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

4、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即:一查:预防接种卡与接种证,二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三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有效期;七对:儿童姓名、年龄性别、接种程序,接种剂量、疫苗效期、注射方法、注射部位;一验证: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

5、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6、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要安全地回收、销毁。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2、预防接种室必须达到《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每天下班前必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进行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每天要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并做好登记。

3、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4、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号、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培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5、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桌接种。

6、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枕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7、接种后需观察30分钟后确认无接种反应,接种者在接种本上填写本次接种疫苗名称、批号。

8、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火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9、医疗垃圾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必须专人管理、明确职责。

2、冷链设备必须专用于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的储存、运输,不可挪作他用。

3、冷链设备要建卡、建账、建档、上下账目相符,账物要一致。

4、冰箱必须要按照在远离热源、通风良好、避光干燥、无震动、无腐蚀的场所,放置平稳。底部安有10厘米的支架,上部和背部要分别留下40-30厘米的空间。

5、冰箱内不能存放私人物品或非生物制品。

6、储存疫苗时,存量不能超过设备容积的2/3,且疫苗间要留有间隙,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制冷效果。

7、冰箱内应有温度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两次记录温度,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维修。

8、冷链设备应定期清理,一般每月一次,保持内外清洁干燥。

9、冷藏包要专架清洁存放,冰排倒空洗净后存放。

流动儿童免疫规划服务工作制度

1、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2、对在本辖区内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建立临时预防接种册,并将接种信息录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3、每月定期到辖区内派出所、街道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7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

4、每月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和预防接种工作。

5、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6、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疾病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一、预防接种人员要主动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现AEFI时,除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

二、应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接种后出现:无其它原因腋温≥38.5℃,主诉临床症状超过24小时。

2、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过敏性休克,不伴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反应,持续性(2小时以上)哭闹,晕厥,中毒性休克综合征,癔病或群发性癔病。

3、接种后5天内发生:严重局部反应,脓毒血症,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

4、接种后15天内发生:惊厥(包括热性惊厥和癔病发作),脑病、脑炎、脑膜炎、急性播散性脊髓炎、过敏性紫癜。

5、接种后3个月内发生:急性弛缓性麻痹、臂丛神经炎、血小板减少。

6、卡介苗接种后1—12个月发生:淋巴结炎、播散性卡介苗感染、骨炎/骨髓炎。

7、无时间限制,任何引起死亡、住院治疗和医生或公认为与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罕见的健康损害。

三、接种单位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接种单位责任报告人发现疑似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导致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向旗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接种人员应妥善保存与接种反应事故有关的物证和接种资料,积极配合上级的调查,提供有关情况。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理制度

1、建立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2、对预防接种的一般反应、严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3、发生预防接种副反应后,责任报告人必须在6小时内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报告卡。如出现死亡、严重器官损伤、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预防接种副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必须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个案调查,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和作出处理意见。

5、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市级及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并组织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作出处理意见。

6、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或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1000)0.5-1.0毫升,或同时肌注苯海拉明25-50毫克,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全旗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学校所有入学新生,包括外市、外省等在我市借托、借读的幼儿、学生。

三、查验时间: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学校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国家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通辽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托幼机构、学校应责成其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为儿童办理或补办《接种证》后,方可为其办理入托、入园手续。

六、托幼机构、学校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或县级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补种(补证)通知单交儿童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学生完成补种和补证后,托幼机构、学校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通辽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及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补办的预防接种证或接种信息证明、接种卡交还儿童家长保管。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系统使用的电脑必须放置在预防接种登记室,定期杀毒。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游戏,不得浏览无关的网站,不得利用电脑进行游戏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要求技术支持时可使用工作QQ。

二、管理系统必须专人专用,使用人员凭密码进入系统,并做好密码的保密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系统。

三、为所有接种儿童打印当日接种处方和下月预约单交给家长,家长凭接种处方接种疫苗。

四、发现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将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到接种点客户端软件

系统。并在儿童预防接种证首页登记系统自动生成的儿童编码和(或)预防接种管理卡卡号。

五、每次接种前对接种儿童的既往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每周对所有管理儿童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检查数据有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对有疑问的录入信息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确保录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儿童的疫苗接种信息(疫苗编码、剂次、接种日期和疫苗生产企业编码),应在数据上传后7天内完成订正;上传超过7天以后,疫苗接种信息不再允许订正。

七、在完成数据上报后的当天,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在重新安装电脑操作系统前联系维护工作人员。

八、每月通过系统对责任区域内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进行一次逾期未种查询和应种未种查询,并现场或电话核实接种情况,发现漏种者督促其补种,发现漏登接种疫苗的即行补登入系统,发现其迁出本县或死亡等情况的修改在册属性。

九、每月10日前通过系统生成规定的报表并进行报表上传。

十、每月通过村(居)委会、计生部门、派出所等途径寻找新迁入和出生的儿童,建立电子接种卡。

十一、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由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长期保管。儿童基本信息未经儿童监护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员和机构提供。

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制度

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职责 一、根据责任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需要,按照各项技术规范要求,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二、制定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 四、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五、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七、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每日或每周(月)开诊制度,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扩大免疫疫苗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工作。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应及时给予建证、上卡。预防接种登记卡由接种单位保管。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免疫规划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台,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记入预防接种证,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录入儿童信息化客户端和上传省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至移动盘。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15岁以下人口数、0-6岁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及流动的适龄儿童数,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登记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二、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一次性注射器领发登记,做好疫苗、一次性注射器管理工作。 三、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建档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卫生局指定,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报告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收费标准。 五、每月主动开展对责任区域适龄儿童的调查走访,及时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六、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

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事情人员事情时应穿事情服、戴事情帽、实行佩证上岗;依照接种规范要求,对吻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注销薄与接种证,检察疫苗表面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工具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实;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接种情况进行注销,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注销上报接种人数;在完成国家和省免疫规划后剩余第一类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 九、实施第一类疫苗接种要确保达到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第二类疫苗的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对自费选择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者,应告知疫苗相关知识、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接种禁忌征。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医院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保障接种人群健康,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接种 服务的安排与实施、疫苗的存储与配送、接种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医院预防接种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接种工作,保障接种人群的合法权益。 (二)安全、有效原则:确保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遵循国家相关 规定,保障接种人群的健康安全。 (三)规范、科学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科学合 理地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四)便民、高效原则: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优化工作流程,提升 工作效率。 第二章预防接种服务管理 第五条接种服务窗口应当配备医务人员,具备相关资格和培训,熟悉 疫苗接种程序和技术,具备相应的接种管理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医院应及时发布预防接种通知,告知接种人群关于疫苗的信息、接种时间和地点等,提供接种预约服务。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接种人群登记管理制度,保护接种人群的个人 信息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接种记录管理制度,做好接种记录的登记、 归档、保管和查询工作,并确保接种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接种过程的监督机制,确保接种工作的安全和规范。接种过程应有两名医务人员同时参与,记录接种详情。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接种意外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接种过程中出 现的不良反应和意外情况。 第三章疫苗存储与配送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疫苗存储区域,配备必要的冷链设备和保 鲜措施,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疫苗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采购、储存、 运输、分发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进行疫苗存储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障冷链设备 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和过期疫苗的 盘点,及时进行清理和报废。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疫苗配送管理制度,确保疫苗按照相关规定送达 接种单位,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冷链环境。 第十六条医院接种单位应将疫苗的领取、发放和使用情况报送至相关 部门,定期进行疫苗监测和抽检。

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在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中,工作人员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上班时穿着工作衣和胸卡,保持整洁和热情,不进行私人活动。同时,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并按时消毒和记录。在接种前,要准备好疫苗、注射器、冷藏包等,并进行“三查三对”的核对工作。接种时要注意安全和正确操作,并留意儿童的反应情况。剩余疫苗要及时处理和交接,并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同时,要正确使用微机并上报各种报表,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和疫情控制等工作。 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职责包括:收集和掌握本地区人口资料,建立预防接种册和接种证,按时对适龄儿童进行免疫接种并记录,统计接种资料并上报报表。同时,要正确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接种技术、接种部位、剂量和禁忌症,并制定和上报疫苗需用计划。 五、定期开展宣传效果评价,为上级制订预防接种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我们需要遵守一些操作规程。首先,接种场所必须保持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并且要定期消毒。接种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帽子进行接种。在接种操作中,必须一苗一人一桌,标志明确,并且疫苗存入要冷藏。在接种前,要进行三核对、三询问、三检查,以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在接种时,我们要做到“三严”、“三准”,即严格掌握禁忌症,严格掌握无菌操作,严 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接种。接种后,我们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备份统计上报。一次性注射器材必须索取“三证”,使用后针管必须分离,经毁形、消毒后统一回收处理。疫苗开启后放置时间也有规定,活疫苗不得超过半小时,死疫苗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时间应立即废弃。 预防接种的质量和安全不仅需要我们自己的努力,还需要社会监督制度的支持。各预防接种门诊(点)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人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与所在辖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辖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并把处理结果、改进意

预防接种制度

1、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 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2) 3、安全注射制度 (3) 4、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5) 5、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6) 6、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8) 7、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制度 (9) &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10) 9、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11) 10、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12) 11、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13)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齐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职责 一、收集掌握本辖区人口资料,包括总人口数,15岁以下人口数,0-7岁各年龄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及流动的适龄儿童数。 二、及时对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册、接种证。

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制度九则

预防接种服务制度 1、预防保健服务实行按日或周定时、定点接种。并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及广播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并告知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3、使用《中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4、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儿童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接种档案,并录入预防接种信息。 5、预防接种证的保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入迁入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属地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6、预防接种人员必须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

基层免疫日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要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7、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8、接种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接种情况录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做好数据备份。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反映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9、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10、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1、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要无菌包装,再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刺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 2、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取得预防接种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3、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篇1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需建立预防接种卡、证。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预防接种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带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从事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固定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规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吉林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销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需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级以上免疫规划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要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展接种工作接种前

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疫苗的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填入预防接种册。实行计算机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免疫规划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健全疫苗、注射器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注射器领发台帐,出入库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有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的采购按照有关规定,由省级组织实施。三、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疫苗的损耗系数及库存等制订第一类、第二类疫苗和注射器计划,每年八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疫 苗需求量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购进第二类疫苗,严禁从无疫苗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疫苗。供应渠道原则上按照省→市→县(区)→乡(镇)→接种门诊(接种点)主渠道。 五、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和使用疫苗和注射器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注射器储存和运输时要注意防潮,避免和挥发性、腐蚀性物品存放一起。 六、预防接种单位每月月初将上月疫苗、注射器使用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疫苗、注射器预算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行定时定点接种,城镇按日或周运转,农村按旬或月运转。统一使用省推荐的软件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粤卫【2001 】191 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实施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如患感冒、手部皮肤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四、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 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 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五、运转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抄(印)发接种通知,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的准备。 六、接种人员应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与投诉并及时处理。 七、运转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每月4 日前将上月接种情况汇总至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表3-1 、表3-2 、表3-3),并上报市疾控中心。 八、及时上报预防接种有关报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通过计量认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使用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室进行消毒清洁,并用紫外线灯照射30 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检查身体,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日接种。 六、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或用毁型机集中毁型,并建立登记制度。 七、接种后须观察30 分钟。 八、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集中焚毁或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一证、两册、两簿、两表制度。卡、簿、表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XX 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 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 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

预防接种门诊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2) 预防接种门诊人员工作职责 (4) 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制度 (5) 预防接种预检与登记制度 (6) 预防接种门诊安全注射管理制度 (7)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9) 预防接种门诊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0) 预防接种门诊疫苗冷链管理制度 (11) 预防接种副反应管理制度 (12)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进计划,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并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第二类疫苗品种和收费标准。 五、及时为出生后1个月内的婴儿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做好预约通知接种工作;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检查预防接种证。 六、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接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七、接种人员接种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实行佩证上岗;按照接种规范的要求,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一验证:接种人员在接种前主动请受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要求一苗一验证,家长验证无误后,由家长签字后,接种人员开启疫苗接种。接种人员按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对于因有接种禁忌症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八、对儿童预防接种实行信息化管理,数据及时双备份、上传以及上报各类报表。

疫苗预防接种各项制度汇编

疫苗预防接种各项制度汇编 目录 1.疫苗购进管理制度 17.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18.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19.预防接种须知 20.预防接种资料归档基本要求 21.预防接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22.预防接种资料归档范围

23.预防接种须知 24.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25.预防接种社会监督制度 26.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及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27.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28.预防接种卡、证建立使用与管理制度

1.疫苗购进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疫苗采购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防止假劣疫苗进入流通领域,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务, 《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以上资料均应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质量部门保留存档。 2.3.购进首次经营疫苗或准备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相关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首营品种与首营企业必须经质量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疫苗。质量管理部门与采购

部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分别存档备查。 2.4.编制购货计划。根据GSP要求,采购部门要定期根据销售量、库存状况及上期购入疫苗的质量状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必须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并审批,有记录可查。 2.5.在采购时与供货单位签定书面合同,并签定确保疫苗质量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疫苗验收人员应有医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技术工作经验,并对疫苗的接种反应和疫苗质量问题有一定的判断能力。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_共10篇 .doc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_共10篇 范文一: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卫生院设立以院长为科长,乡(镇)兼职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乡(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令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

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卫生院设立以院长为科长,乡(镇)兼职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乡(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令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双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03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文档可编辑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卫生院设立以院长为科长,乡〔镇〕兼职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乡(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方案,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响,“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方案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催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方案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疫苗出入库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使用登记簿〕。卡、簿、表由防疫人员专柜保管,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100%,卡证必须相符。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响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响,并及时向县卫生局、 文档可编辑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汇报,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响诊断小组会诊,

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平安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注射器要无菌包装,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翻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平安盒或防剌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凡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毁形后浸泡在含氯的消毒液中,消毒液随时更换。做好消毒毁形记录。 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上岗证上岗。 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菌〕苗的禁忌症。 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标准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平安的回收、销毁。 、 免疫接种副反响的汇报、调查、处理制度 一、汇报 1、发生一般反响给予及时处理,做好对儿童家长的理解说服工作,不必进行汇报。 2、发生接种异常反响接种事故应及时处理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汇报。 3、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必要时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亡 〜 文档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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