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方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方案

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

(试行)

教育部

二○○九年七月—2—

目录

一、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说明

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

三、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说明

一、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说明

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确定的“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监管的措施,推进“两个平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和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和“两个机制”(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和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处罚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工作。

1.评估对象

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2.评估性质

合格评估。标准依据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而制定。

3.评估周期

原则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审批的办学年限及培养周期进行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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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方式

采用单位自评与实地考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5.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有条件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结果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反馈到办学单位,指导改进办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过评估,发现办学质量及效果突出的中外合作办学典型,大力宣传、借鉴好的办学经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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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指标体系

备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指标体系有9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3 —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

备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指标体系有8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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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说明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评估体系指标说明

1.办学宗旨

(1)机构定位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培养层次、人才类型、服务面向等方面是否定位明确、合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定位是否体现了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势。

(2)办学思路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办学指导思想、教育观念、质量意识、优质教育资源引进等方面是否符合我国人才培养的原则和要求。

2.管理体系

(1)管理机构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成立了符合法规要求的管理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设立了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设立了联合管理委员会,且中方组成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是否建立了管理机构发挥作用的机制,确定了符合法规的议事程序,对中外合作办学发挥了领导和监督作用;管—5 —

理机构是否与学生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服务;管理机构是否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向社会公布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招生规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办学基本情况,是否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关于招收学生、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财务状况等办学情况报告。

(2)管理队伍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管理人员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否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的外籍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的职业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管理人员的学历结构、资历结构,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构成比例是否合理,是否具备比较好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是否建立了评价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制度;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

3.资金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资产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中外合作办学资产;固定资产是否产权清晰;是否独立设立固定资产账户,对固定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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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价、使用年限、使用部门进行记录;大型、精密、贵重资产报废和转让是否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并完成固定资产清理程序;是否存在改变按照公益事业获得的土地及校舍的用途的情况等。

(2)资金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资金管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是否按学年或者学期收费;是否以人民币计收学费和其他费用;所收取的费用是否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有无抽逃办学资金、挪用办学经费的情况;是否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外汇收支活动以及开设和使用外汇账户情况是否符合和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的报告情况。

4.质量管理

(1)招生和学籍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招生和学籍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执行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依法制定了招生录取管理办法,对于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是否纳入国家下达的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专业招生目录分列执行,并满足同地区同批次录取的要求;对于研究生层次的招生是否符合国家研—7 —

究生学历教育招生录取规定和程序;对于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是否招生录取标准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招生录取工作是否严谨规范,是否有比较完整的原始档案材料;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样本是否报审批机关备案,是否与审批内容相符,是否实事求是;是否依法建立了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在境外教育机构注册情况。

(2)教学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中外合作办学的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和教学方式是否体现外方教育资源的特色和优势;是否开设了必要的国情课程和实践活动等。

(3)教学质量监督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依法建立了教学质量监督机制;是否建立了保证教育质量持续改进的反馈机制和激励机制,以及执行情况等。

(4)文凭证书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文凭证书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执行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建立了符合法规要求的、规范的颁发文凭证书的管理办法;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的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执行;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是否与该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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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获得承认;所颁发的文凭证书是否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宣传中的承诺相符。

5.师资队伍

(1)师资评聘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建立了中外双方师资评聘标准和评聘制度及执行情况;所聘任的外籍教师是否满足具有相当学位、职业证书,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等基本要求。

(2)师资状况

重点评估中外双方师资队伍是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的要求,包括整体学历结构、教学经验、实践经验等;外方合作者是否从本教育机构中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任教,是否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中发挥了作用等。

(3)师资队伍建设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按法规建立了教师培训制度,是否制定有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及相应的保障实施措施及执行情况。

6.教学设施

(1)教学设施状况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学设施是否能够满足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活动的要求,包括:校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馆、多媒体教学设施、案例教学条件、计算机及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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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设施建设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建立了符合法规要求的教学设施建设规划、维护制度及执行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中外合作办学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中外合作办学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否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7.培养质量

(1)毕业成果质量鉴定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毕业成果的标准或要求是否明确,是否与所获得的文凭证书水准相符;毕业成果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毕业成果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毕业学生获得文凭证书必须提交的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报告等成果。

(2)学生满意度

重点评估学生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收费标准、颁发文凭证书等内容知晓情况,保证学生知晓的措施及执行情况,该内容与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宣传中的承诺是否相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是否得到学生认可;学生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满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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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3)社会评价

重点观测社会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培养质量的评价。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毕业学生就业率;学生工作单位对毕业学生评价;毕业学生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培养质量的评价等。

8.社会效益

(1)办学单位内部效益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所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对办学单位的教学实践、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及辐射作用等。

(2)办学单位外部效益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所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与国家和地区的科技、经济、教育发展结合紧密,以及所产生的作用。

9.办学特色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教学组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特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办学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特色等。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体系指标说明

1.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

(1)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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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目标是否与获得《项目批准书》时的承诺、与招生简章及招生广告宣传中的承诺相符等。

(2)培养方案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方案是否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育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学制年限的制定和执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学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育教学计划、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是否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学术要求;同时实施中国高等学历教育和外国学历学位教育,并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和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是否满足双方的学术要求。

2.项目管理

(1)管理机构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履职情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作为中国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是否接受中国教育机构的管理;管理机构是否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起到了领导和监督作用;管理机构是否与学生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服务;管理机构是否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向社会公布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招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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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办学基本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招收学生、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财务状况等办学情况报告。

(2)资金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取学费和使用资金情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是否依法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并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是否按学年或者学期收费,未跨学年或者学期预收,是否以人民币计收学费;所收取的费用是否主要用于项目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有无抽逃办学资金、挪用办学经费的情况;是否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3)招生和学籍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招生和学籍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执行情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否依法制定了招生录取管理办法,对于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招生是否纳入国家下达的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专业招生目录分列执行,并满足同地区同批次录取的要求;对于研究生层次的项目招生是否符合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录取规定和程序;对于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项目是否招生录取标准不低于—13 —

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招生录取工作是否严谨规范,是否有比较完整的原始档案材料;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样本是否报审批机关备案,是否与审批内容相符,是否实事求是;是否依法建立了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在境外教育机构注册情况。

(4)教学质量监督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否建立了教学质量监督机制。对于实施中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国教育机构是否对外国教育机构开设的课程和引进的教材进行了审核,是否对所提供课程的教育质量进行了评估;对于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项目,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不低于该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标准和要求;是否建立了保证教育质量持续改进的反馈机制和激励机制及执行情况。

(5)文凭证书管理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文凭证书管理方面的制度及执行情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否建立了符合法规要求的、规范的颁发文凭证书的管理办法;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的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执行;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是否与该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所颁发的文凭证书是否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以及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宣传中的承诺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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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养条件

(1)政策环境

重点评估中方教育机构是否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正常运行的保障机制;是否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等。

(2)教学设施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利用的教学设施是否能够满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活动的要求,包括:校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馆、多媒体教学设施、案例教学条件、计算机及网络等。

4.师资队伍

(1)师资评聘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否建立了符合法规要求的中外双方师资评聘标准和评聘制度及执行情况;所聘任的外籍教师是否满足具有相当学位和职业证书,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等基本要求。

(2)师资状况

重点评估中外双方师资队伍是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的要求,包括整体学历结构、教学经验、实践经验,以及外籍教师的比例等。

(3)师资培训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否按法规建立了教师培训制度,—15 —

是否制定有师资培训计划及相应的保障实施措施及执行情况。

5.教学组织

(1)教学计划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计划的制定是否充分体现项目培养方案;课程安排是否能够体现外方优质教学资源的优势,开设必要的国情课程、专题讲座、专题报告及实践活动等;是否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等。

(2)教学大纲及教材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是否规范、科学、合理;是否有科学的教材引进和选用制度,引进了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教材;教材选用的整体水平和使用效果等。

(3)教学方式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方式是否适应学科专业的特点,包括: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语言是否与培养要求相适应等。

(4)教学文件及教学档案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文件及教学档案是否完整、齐备。教学文件包括: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日历、课程教学大纲及相关管理制度文件等;教学档案包括:学生学籍材料、成绩登记表、课程考核的原始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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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培养质量

(1)毕业成果质量鉴定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毕业成果的标准或要求是否明确,是否与所获得的文凭证书水准相符;毕业成果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毕业成果指中外合作办学毕业学生获得文凭证书必须提交的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报告等成果。

(2)学生满意度

重点评估学生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收费标准、颁发文凭证书等内容的知晓情况,保证学生知晓的措施及执行情况,该内容与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宣传中的承诺是否相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是否得到学生认可;学生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满意情况等。

(3)社会评价

重点观测社会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质量的评价。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毕业学生就业率;学生工作单位对毕业学生评价;毕业学生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质量的评价等。

7.社会效益

(1)办学单位内部效益

重点评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对办学单—17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doc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自评报告 济南大学与英国 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合作举办项目名称: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办学单位:济南大学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制表 2016年3月27日填

济南大学具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型名校。项目依托单位机械工程学院是学校的主要二级学院之一,拥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和车辆工程五个本科专业以及一个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项目所在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是学院的主干专业,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山东省精品课程群、山东省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等荣誉和成果。 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的历史可以回溯到1875年,是苏格兰最大的大学之一。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拥有全英最先进的实验室设备,并提供建筑与测量、计算机、数学、化学、能源、工程和环境学方面的专门技术。学校在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计算机、建筑、金融学、卫生保健、福利与社会等学科领域的研究和咨询能力享誉全国乃至国际。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积极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校生中包括来自90个国家的1500名国际学生。 济南大学与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合作举办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由济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和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工程与建筑环境学院联合承办,2011年获得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37GB2A20111127N)。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已招生三届。 项目采取“4+0”或“3+1”培养模式,由济南大学每年在山东省“二本”批次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招生,培养计划由济南大学与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协商制定,互认学分。项目学生一、二、三年级在济南大学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四年级获得赴英学习签证并在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学习自选的机械工程专业课程。济南大学对完成全部培养计划的项目学生颁发毕业文凭并授予学士学位,这些学生也可向英国格拉斯哥加利多尼亚大学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1.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 1.1培养目标 济南大学已成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必须符合区域或行业发展需要。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作为支撑济南大学名校建设工程的十个重点专业之一,其培养任务就是为企业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培养人才,旨在培养能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或其他物质形态的应用型工程师和精于管理的企业型工程师,能在生产一线独挡一面的工艺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从而顺应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世界大学工科教育的潮流。因此,项目确立了应用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 1.2培养方案 本项目的培养方案、学制年限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以能力需求为主线,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加强外语教学和综合能力培养。以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突破口,压缩课程门数,减少总学时和课堂授课学时,增加实践、自学时间。多途径、多形式引进包括教学理念、师资、教材、访学交流等在内的国外教学资源,共同开设和引进工程力学、企业管理与价值工程、流体力学与热力学、机械工程项目管理等34门课程,推行案例教学、双语教学、小班化教学等,改革学习评价和考核模式,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有利于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个性特长发展。培养方案融合国内与国外两种教育环境,体现了优质教育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问卷调查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问卷调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很高兴你们抽出时间参加这次调查活动。这次问卷调查将用于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量化研究。 这次问卷调查完全匿名。仅供学术研究使用。希望大家完整填写问卷。 专业:年级:性别: 独生子女:是否家庭所在地:城市城镇农村 1.您就读的原因是(): A可以接受境外优质教育 B为了出国 C能拿国外文凭或双文凭 D遵照父母意愿 E分数的原因,不得已选择 F其他(请注明): 2.您所就读的专业对社会的适应性为(): A非常强B较强C一般D差E很差 3. .您所就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A非常合理B合理C比较合理D不合理E很不合理 4.是否有出国经历?如果有出国经历,出国多长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大概估算家庭一共年薪有多少() A 少于6万元 B 6 - 12万元 C 12 - 30万元 D 30 - 60万元 E 60 - 200万元 6.以下原因对你选择接受高等教育有多重要() A为了以后找到好工作B为了以后服务国家,服务社会C大家都想上大学,我也得上 D 为了提高自身综合能力水平 E 家里人影响 7.以下原因对你选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否重要() A为了有更强的竞争力B开阔视野和国际接轨C以较经济的方式接受外国教育D 便于以后出国深造 E 该项目入学分数要求不太高 9.你期望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达到哪种教育目的()

A学到以后能用上的专业知识B学到自我独立思考分析的能力 C学到外国先进思想与技术 D 获得出国机会 E 学到科学的研究方法 10.你对外教课是什么印象() A外教课生动有趣很新鲜 B从外教课上学到了很多外国文化知识 C外教引进了外国先进教学方法 D外教引进了外国先进教学内容 E与外教的交流和讨论很融洽 11.你认为自己在以下这些方面的进步如何() A专业知识 B沟通能力 C创新能力 D熟练运用外语 E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F对外国文化的了解 12.学习过程中以下几项对你有多重要() A学习成绩好 B学习中乐趣很高 C学习中有新观点新发现 13.你是否可以接受以下情况() A你和外国人结婚 B你长年在外国工作 C你加入外国籍 14.在生活中,以下价值对你的重要性() A倾听长辈的意见 B守纪律 C谦虚 D尊重上级 E与人和睦相处 F有主见 G有创新精神 H批判精神 15.你如何评价你和老师之间的距离感() A总是很大的距离感,老师高高在上。 B大部分情况下,有很大的距离感。 C 距离感比较小,可以和老师进行一些沟通。 D没有距离感,与老师基本平等,沟通无阻。 16.(可多选)您对教师队伍的评价是() A中外教师比例合适B队伍稳定性高C教师年龄结构合理D教师学历结构合理E教师师德师风良好F双语型教师充足G其他(请注明): 17.(可多选)您认为外方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哪方面的问题() A教学理念不正确B教学态度不端正C教学内容零散且无意义 D教学方法和手段不科学E教学经验不丰富F教学效果不好G其他(请注明):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校际交流)管理办法-南京审计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校际交流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化办学工作的发展进程,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实现学院整体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中所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我院经批准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管理规定,另行制订。 第二条仅以互认学分与外国教育机构进行学生交流活动,属于校际交流项目,不须向国家教育部报批,只须到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其它操作程序和管理监督方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南京审计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目标: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国外先进办学经验,调整优化学院学科、专业结构以及人才培养模式,增加教育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促进教育改革,努力培养能够跨文化交流、善于在国际市场上解决问题、创造价值的国际化人才。 第四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院的有关规定,按照“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促进我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第五条学院鼓励有条件的二级院、系、所(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二章设立与审批 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应当与我院和外国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符合,并一般应当在我院已有或相近专业、课程举办。合作举办新的专业或者课程的,学院和相关二级单位应当基本具备举办该专业或课程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 第七条我院可以与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外国教育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具体包括共同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实施部分教育教学活动。 第八条二级单位与外国教育机构商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达成初步意向后,须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南京审计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校际交流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包含项目合作方案、对方大学简介、项目可行性论证材料,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呈主管院领导批准立项。 第九条主管院领导批准立项后,应当由院领导、国际合作交流处、相关二级单位、教务处、学生处等派出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领导小组,进行正式谈判,并签订洽谈备忘录。备忘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朱士昌处长: 在这个文件定稿之前,请你听取机、电、化工和经管4个学院院长的意见,并请财务处长审定与经费管理使用有关的内容。也请你认真审阅。有关意见请各位老师书面提供并返回给我。 叶银忠 2010年11月10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促进学校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拓展中外合作办学领域,提升合作办学水平,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更好地发挥国际交流合作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推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联系和申报 1、国际交流处统一负责学校各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提供相关事宜的咨询、建议、审核和报批服务。 2、二级学院作为合作办学项目的实施主体,应积极开展与国外大学的联系,寻求合作机遇,洽谈合作意向,形成框架方案,并向国际交流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由国际交流处报分管校长审阅。 3、分管校长审阅同意后,由国际交流处会同有关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国外合作方谈判商议合作办学的具体内容、条件和相关事项,拟定合作办学协议文本,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可行性论证报告 (2)合作办学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 (3)合作办学申请书 (4)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合作协议 (5)中外合作方的身份证明 (6)中外合作方经公证或认证的资信证明 (7)外方授予文凭或有关证书的样本 (8)其它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其中第(1)、(2)项由二级学院负责,其它各项由国际交流处负责。国际交流处负责审核所有书面材料,提出综合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利与弊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利与弊 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利与弊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利与弊 首先,国外院校的排名问题,在选择‘合作办学’这一模式的优势就是相对来讲入学的门槛很低,语言基础差或是在校成绩差的学 生都可以入学,因为需要在国内读1-2年的时间,所以在中文的生 活环境下学习英文,可以有一个很长的适应阶段,如果选择直接留学,可能学习只是一部分,还需要解决生活,吃住行等问题,而在 国内读‘合作办学’的项目可以全身心的放在学习上。 其次,语言提高方面,这一点是很多家长很矛盾的地方,既希望孩子可以迅速的提高自己孩子的语言水平,同时又担心孩子刚到一 个陌生的环境中是否可以适应,如果选择‘合作办学’这条路,语 言环境和直接去国外留学是没有可比性的,毕竟还是在中国来学习 外语,这种学习环境和一些英语学习班的差别不大,现在国内很多 的培训中心都是可以完全做到纯外教教学,可是这样读完1-2年后,很多学生会发现,自己的外语水平提高的并不是很多,而且对国外 以后生活也没有什么帮助,对国外依然还是一无所知,这也是‘合 作办学’的很大的弊端之一。 再者,毕业证的认可程度和师资力量方面,显而易见‘合作办学’的入学门槛确实很低,对于那些望子成龙,渴望自己家的孩子可以 喝一些洋墨水的家长来讲,这也许是一条便捷的路,可是入学的门 槛越低也就说明了学生的生源素质越低,整个的`学习氛围也势必受 到影响;在国内读1-2年的课程,很多教师还是没有相关部门要求的 一些资质,和国外的教师的师资力量确实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近些 年来,国内的用人单位对海归的录用越来越偏于理性,不再是一味 的接受,而且反而会更加认真的去核实,观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国 外正规大学的毕业生还是抢手的,因为他们是完全的按照国外的教

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

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有哪些,具体是什么项目,招生有什么要求?这些问题大家都知道吗?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按照成立时间顺序列举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英国诺丁汉大学与浙江万里学院合作创办,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引进世界一流大学优质教学资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校区的中外合作大学。请注意,以上信息所包含的真正含义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作大学,拥有独立校区,中方的合作高校是浙江万里学院,外方的合作高校是位列世界百强名校的英国诺丁汉大学。于是,有人便会质疑宁波诺丁汉大学(以下简称宁诺)的中方合作院校的层次过低,而宁诺最吸引考生家长和考生关注的问题也恰恰在此——因为宁诺还是英国诺丁汉大学的中国校区,而万里学院在教学过程中并不起主导作用,否则宁诺2016年在京文理录取分数线就不会均高于北京考生家长和考生非 常青睐的北工大了。正因为其全英文教学、教材从英国诺丁汉大学引进、师资全部由英国诺丁汉大学选聘、采用英国诺丁汉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才确保了宁诺办学十二年来获得世人瞩目的成就。宁诺80%的本科毕业生成功申请了世界前100强学校继续升学,这其中的20%更是进入了世界10 强的海外名校。这也充分体现了该校的办学宗旨——“一流学

术成就一流国际化人才”。宁诺的主要学制分为2+2和4+0两种,并允许两种学制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互转。学校在大一下学期允许部分成绩优秀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的申请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宁诺还为4+0学制的和学生提供大三交换学习的机会。宁诺在京招生有明确的英语录取分数线的要求——115分,而对于英语专业的录取分数要求则是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但并不要求北京籍考生提供北 京高考英语口语考试成绩。2016年,宁诺在京按照大类招生。由于宁诺除了颁发宁诺的毕业证,学位证之外,还颁发英国诺丁汉大学的学位证书,所以按照英国学位证书管理的规则,将会注明毕业生的学位等级。这也意味着刚刚经历过残酷高考的北京孩子们,在宁诺的学习生活也注定是紧张而又充满着学业上的竞争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文章2017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及项目的介绍大全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由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以下简称UIC)于广东省珠海市携手创立,是首家中国内地与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创办的大学,获得国家教育部特批。自2005年成立至今,UIC的定位是成为“一所为中国和世界服务的新型博雅大学”。UIC以创建内地首家博雅大学,培育国际精英人才为使命,旨在通过在内地率先推行博雅教育,促进中国高等教育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年 度 报 告 项目名称:_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韩国东西大学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_2018_年 4 月 _3_日

一、办学基本情况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项目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办学主权。以党建为统领,做好项目的各项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项目采用“3+1”模式,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文学科优势,引进东西大学数字内容学院教学资源,致力于打造华中地区有影响力的动画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具有“中国心”的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动画艺术专业人才。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和行政领导下,项目设中外合作办学联合管理委员会,对合作办学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商榷,并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设立中韩新媒体学院为执行机构。学院成立中韩新媒体学院直属党总支,在管理模式上采用院党总支委员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决定,再召开院长办公会,根据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具体进行工作布置和抓落实的模式。 本项目现有学生537人,教职工总人数77人,2017年参与项目教学的老师共计86人。现有教学设备1390件,专业实验室10间,专业图书馆藏书4168册,能够充分满足项目教学与科研需求。 二、人才培养 项目始终遵循通识与专业并行,学问修养与人格修养并举,知识、能力、素质、国际化并重的方针,科学规划人才培养工作,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2017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高度重视培养方案的执行力度和执行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满勤开设国

情课和通识课,塑造政治可靠、素质过硬,具有“中国心”的国际化动画专业人才;从系统工程的视角,对人才培养方案中全部课程进行精细梳理,以教学大纲、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三个环节为抓手,不断完善教学设计和课程衔接,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执行;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奖励机制,稳步提升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的执行标准;高度重视对教学管理体系、师资队伍、及教学环境等方面的建设,继续加强对韩方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工作。 2017年,项目共引进外方课程16门,优质实践项目2项,国际专业讲座20场。2017年初,中韩新媒体学院产学工作室正式投入使用,使本项目所有学生均有机会在国内接触和掌握国际动画艺术前沿技术和最新发展趋势、参与专业教师的产学项目,有效提升了本项目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三、师资建设 为加速两个国际化教师梯队(“双师型”教学梯队和“创新性”科研梯队)的建设,2017年度,项目继续采取“引育并重”的建设思路,进一步落实了教师在职充电机制(派遣青年教师赴韩国留学1人、参加专业培训3人),并加强科研与教研活动的开展力度(开展教学活动30次、参加国内大型学术交流2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次)。在人才引进方面,严格执行既定的师资评聘制度,引进优秀专业教师3名、翻译教师1名。目前,本项目84%的专业教师拥有海外科研或工作经历,60%的翻译老师具备3种语言技能,师资建设初具成效。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方案

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 (试行) 教育部

二○○九年七月—2—

目录 一、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说明 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 三、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说明

一、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说明 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确定的“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行政监管的措施,推进“两个平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和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和“两个机制”(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和中外合作办学执法和处罚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工作。 1.评估对象 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2.评估性质 合格评估。标准依据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而制定。 3.评估周期 原则上依据中外合作办学审批的办学年限及培养周期进行定期评估。 —1 —

4.评估方式 采用单位自评与实地考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5.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有条件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结果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反馈到办学单位,指导改进办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评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过评估,发现办学质量及效果突出的中外合作办学典型,大力宣传、借鉴好的办学经验,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提高。 —2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上海海洋大学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办学单位: 上海海洋大学 2016年3月23 日

一、办学基本情况 1. 办学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海洋大学(简称海大)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大学,始建于1912年,2008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上海水产大学更名为上海海洋大学,现为国家海洋局、农业部和上海市共建的高校。经过百年的发展历程,学校已建成为一所办学条件优良、教学体系完备、学科优势明显的农、理、工、经、文、管、法等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学校拥有12个学院(部),教职工1000多人。目前,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专科生、留学生共计15000余人。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简称塔大)于1890年建立,是澳大利亚历史最悠久、享誉国际、进入世界500强大学行列。被评为澳大利亚前十名科研院校之一,科研水平跻身世界2%顶尖院校之列。塔大有7大学院,提供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学位课程,专业设置广泛,在校生约3万名,其中,国际学生约3500人,来自世界159个国家或地区。塔大的课程和科研既保留了塔斯马尼亚地区的显著特色,同时又具有国际化的视野和国际水准。 2. 历史沿革 2002年1月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海洋大学的前身)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2008年1月,经教育部复核批准,成为上海市第一批中外合作本科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MOE31AU2A20020541O] 2011年9月本项目通过了澳大利亚大学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署(简称TEQSA)的评估。该署对合作项目的质量表示满意。 教育部2013年中外合作办学合格评估中,本项目经教育部专家评审为合格,总体评价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指南 注意事项: 1. 中外合作办学者务必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 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参照此填写指南逐项用中文(除 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 2. 填写应采用打印方式。 3. 不得删改申请表栏目,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处填写 “不适用”或“。无” 4. 中国教育机构或外国教育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相应表 格部分填写。 5. 一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一个专业)。 6.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机构申请表》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的 填写要求参照本填写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拟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 【中国教育机构+ “与+国别+外国教育机构+ “合作举办”专业+层次+ “教育项目 (如: XX大学与XX国XX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备注: 专业:如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应使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规 范名称。 】 中国教育机构名称:【请按照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外国教育机构名称:【外国教育机构通用中文译名】 【外国教育机构本国通用语全称】【外国教育机构正式英文全称】联系人:【建议填写两个联系人】 联系电话:【带区号的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带区号的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常用电子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中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中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外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外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指南

附件2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指南 注意事项: 1.中外合作办学者务必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参照此填写指南逐项 用中文(除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 2.填写应采用打印方式。 3.不得删改申请表栏目,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 处填写“不适用”或“无”。 4.中国教育机构或外国教育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 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5.一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一个专 业)。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 办学机构申请表》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参照本填写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拟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 【中国教育机构+“与”+国别+外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专业+层次+“教育项目”(如:XX大学与XX国XX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备注: 专业:如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应使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规范名称。 】 中国教育机构名称:【请按照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外国教育机构名称:【外国教育机构通用中文译名】 【外国教育机构本国通用语全称】 【外国教育机构正式英文全称】 联系人:【建议填写两个联系人】 联系电话:【带区号的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传真:【带区号的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常用电子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一、中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中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注意:此部分为外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申办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和项目 和项目 申请 程序及 材料要求

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法规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教育部关于设立和举办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受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启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等事项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启用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等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备案和项目批准书编号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中外合作办学申请表及MDB数据软件下载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中外合作办学申报查询系统(mdb电子文档生成程序)下载说明(已升级) 三、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要求: 1、申请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均需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正规教育机构,是教育教学的实施单位。

2、合作办学应贯彻我国教育方针,应以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3、申请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不具有法人资格。 4、申请中外合作办学应于每年的3月或9月送交申请材料。 四、申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程序: 申请举办高级中等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及其他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中方学校按隶属关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申请举办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和高等非学历教育项目,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经省教育厅审批,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申请举办本科(含本科)、学士(含学士)学位(包括申请颁发境外院校同层次学历、学位)以上的合作办学项目,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审批及颁发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五、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程序: 申请举办高级中等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及其他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中方学校按隶属关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如跨地举办,则由中方学校向合作办学机构拟设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许可证。 申请举办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机构,由中方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报教育部备案及颁发合作办学许可

武汉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

武汉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 武汉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 随着昆山杜克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一系列中外合办大学的建成与运作,不但为中国学生提供了更多教育选择,其国际化的教育 理念和国外一流大学的办学模式,更逐渐成为了中国大学的发展方向。下面来一起看看武汉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吧! 合作办学项目简介 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原武汉大学WTO学院)于2001年成立, 为武汉大学直属学院之一,归口社会科学学部,是武汉大学设立的 唯一从事国际教育领域教学、科研相关管理和服务的单位,负责出 国留学项目的协议签署、招生、教学、管理、派出等工作。2003年起,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引进国内外的优秀资源及其先进的教学 管理经验,先后成功与法国、英国、爱尔兰、美国、新西兰、澳大 利亚等国家的多所知名高校签订了双边合作及联合培养协议。截至2014年秋季,国际教育学院联合培养本科项目共13个,硕士项目 共7个。 武大跻身世界大学400强 武大国际教育历史悠久,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开始接收外国留学生,是我国最早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院校之一。50多年来,武大留 学生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先后有来自世界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 千名留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学校已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中西部最大 的国际学生留学目的地之一。目前,在校外国留学生达2800余人, 覆盖30多个院(系、研究中心等)200多个专业。 程雪猛介绍说,武大目前已进入三大世界大学排行榜400强,其中USNews居第301、QS居第335、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居第352位。 学校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国际上逐渐形成了品牌效应。

在谈到武汉大学的国际化措施时,程雪猛表示,武大每年都会举办国外学术周,组织专家教授出国交流,扩大影响。此外,学校还 鼓励教师进行国际交流,武大三分之二的院长都具有国际经历或海 外学术背景,不但有国际交流的能力和经验,也有国外的管理经验 和丰厚的国际合作资源,这对推动武汉大学的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 的作用。 做出国准备需谨慎有规划 高校正在慢慢探索国际化之路,不少家长也想让孩子从本科阶段起就接受国际化教育,如何选学校则是他们最为关注的。对此,武 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宋小春结合多年教学经验,给出了 几点建议。“首先要有清晰的目标规划,比如到国外是学习还是玩,是学知识还是手艺。”宋小春提醒说,许多家长在选学校时习惯性 地以“好”为标准,比如要去好国家、好大学、好专业,唯独没有 考虑孩子的能力和规划,这是非常不明智的。“我曾接触过一个学生,家长让他学金融,但他自己想学管理,最后还是妥协学了金融。但出国后因学习压力太大得了忧郁症,只好回国调养了一段时间。 再次出国后,这个学生换了自己喜欢的管理专业,终于顺利完成学业。”宋小春说,家长一定要跟孩子沟通好再做决定,而不是帮孩 子做决定。 程雪猛也特别提醒,现在涉外办学的项目很多,家长在选择时一定要谨慎。有的高校虽然打着中外合作办学的旗号,但办的是非法班。“去年武汉就有这样的案例,有批学生在国内学了四年后拿到 了美国一所高校的文凭,但这个文凭教育部是不认的,因为他们四 年都在国内,一天都没有出过国。”程雪猛解释说,虽然也有中外 合作办学项目采取的.是“4+0”的不出国留学,但他们是报教育部 批准过的,如果未经报批,拿到了文凭也没用。“另外,一定要对 国外的法律体系深入了解,有些在国内司空见惯的行为,到了国外 可能会重罚。”程雪猛说。 国际化办学成为趋势 据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部长程雪猛介绍,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分为三种形式:独立学院,非独立法人的学院,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报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13-04-25 10:36:14浏览:1525次 一、申请时间。申请在我省设立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由中方教育机构于每年3月1日至15日或9月1日至15日期间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材料。省教育厅每年受理两次。 二、申报独立设置或非独立法人的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经办。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独立或非独立设置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办。 三、省教育厅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会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核),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0月30日前提出审批(核)意见或告知受理情况。审批(核)工作主要围绕以下方面提出意见: 1.遵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各项条款的情况,重点审查实质性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情况; 2.促进我省社会及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和学科专业设置均衡发展的情况; 3.促进学校办学事业发展和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情况; 4.申请材料规范、完备情况。 四、申请材料包括: 1.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请示文件。市、县(市、区)教育局管辖范围的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高等及中等学历教育需经市、县(市、区)教育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按隶属关系行文上报。申请设立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出具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按顺序列出附件目录。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样式可从教育部网站下载,一份原件)。申请项目要按不同专业分别填写表格。合作专业必须在本校已设置,专业名称应与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名称相一致,在专业名称后可加注专业方向(外方专业方向名称)。表格中“教育教学”一栏是核心内容,要详细说明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安排(注明外方授课课程)、考核方式和教学管理等,并论证举办课程专业在实施地所具有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 3.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中外文两个文本,一份原件)。协议需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如不是法人签字,需附法人授权签字委托书。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合作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合作宗旨与原则;合作内容与方式;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理(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协议的期限、修改、延续、中断、终止程序;违约责任等。 4.中外合作办学双方的资质证明或法人证明。外方资质需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论证材料,如是外方教育主管部门证明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5.如颁发外方证书或文凭,需提供外方证书或文凭样式及中文翻译件。 6.双方共同商定的专业教学计划。要注明在境内教学阶段外方授课情况(要求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1/3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全部教学时数的1/3以上)。 7. 如外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已开展合作办学,请递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批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指南

附件2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指南 注意事项: 1.中外合作办学者务必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参照此填写指南逐项 用中文(除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 2.填写应采用打印方式。 3.不得删改申请表栏目,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 处填写“不适用”或“无”。 4.中国教育机构或外国教育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 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5.一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一个专 业)。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 办学机构申请表》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参照本填写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拟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 【中国教育机构+“与”+国别+外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专业+层次+“教育项目”(如:XX 大学与XX 国XX 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备注: 专业:如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应使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目录》或《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规范名称。 层次:选择下表中A-F 任一项: 选项 层次表述 备注 A 本科 只颁发中国学历、学 位证书或 同时颁发中、外国学 历、学位证书的 B 硕士研究生 C 博士研究生 D 学士学位 仅颁发外国学历、学 位证书的 E 硕士学位 F 博士学位 】 中国教育机构名称:【请按照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外国教育机构名称:【外国教育机构通用中文译名】 【外国教育机构本国通用语全称】 【外国教育机构正式英文全称】 联 系 人:【建议填写两个联系人】 联系电话:【带区号的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审批机关用栏 受理序号: 收件日期: 行政决定:□ 批准 □ 不批准 批准书编号:

北京地区中外合作办学有哪些院校

北京地区中外合作办学有哪些院校? 北京地区名校诸多,受国外留学影响,很多高校都开设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这种可获得国外名校学位证书的方式深受在职人员的关注和选择。那么,北京地区中外合作办学有哪些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人大中外合作项目主要合作的对象是美国和英国的各大高校,开设的课程是教育培训中心全球金融精品硕士。培养模式是是国内1年,国外1—1.5年,学员在人大学习成绩优异,可以直接申请到英美顶尖的院校学习,同时人大还会为学优秀员提供奖学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主要是与美国、法国开展项目,如与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招生的工商管理(MBA),学制15个月,学费159600元,修完课程后,将获得西雅图城市大学颁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同时与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招生企业管理(MBA),与法国诺欧商学院招生零售管理硕士,这些都不用参加全国硕士联考,能较为容易的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外硕士学位。 南开大学 通过南开的招生简章了解到,南开大学开设的专业项目比较多,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教育学、医学等,学费也比较优惠,在10万元左右,两年学制。南开主要合作的院校是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

北京地区中外合作办学有哪些院校?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联系在线老师。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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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报指南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申报指南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报指南 时间:2013-04-25 10:36:14浏览:1525次 一、申请时间。申请在我省设立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由中方教育机构于每年3月1日至15日或9月1日至15日期间向省教育厅提交申请材料。省教育厅每年受理两次。 二、申报独立设置或非独立法人的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经办。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独立或非独立设置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办。 三、省教育厅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会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核),分别在每年4月30日、10月30日前提出审批(核)意见或告知受理情况。审批(核)工作主要围绕以下方面提出意见: 1.遵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各项条款的情况,重点审查实质性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情况; 2.促进我省社会及教育事业整体发展和学科专业设置均衡发展的情况; 3.促进学校办学事业发展和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情况; 4.申请材料规范、完备情况。 四、申请材料包括: 1.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请示文件。市、县(市、区)教育局管辖范围的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高等及中等学历教育需经市、县(市、区)教育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按隶属关系行文上报。申请设立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出具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按顺序列出附件目录。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样式可从教育部网站下载,一份原件)。申请项目要按不同专业分别填写表格。合作专业必须在本校已设置,专业名称应与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名称相一致,在专业名称后可加注专业方向(外方专业方向名称)。表格中“教育教学”一栏是核心内容,要详细说明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安排(注明外方授课课程)、考核方式和教学管理等,并论证举办课程专业在实施地所具有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 3.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中外文两个文本,一份原件)。协议需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如不是法人签字,需附法人授权签字委托书。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合作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合作宗旨与原则;合作内容与方式;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理(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协议的期限、修改、延续、中断、终止程序;违约责任等。 4.中外合作办学双方的资质证明或法人证明。外方资质需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论证材料,如是外方教育主管部门证明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5.如颁发外方证书或文凭,需提供外方证书或文凭样式及中文翻译件。 6.双方共同商定的专业教学计划。要注明在境内教学阶段外方授课情况(要求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1/3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当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全部教学时数的1/3以上)。 7. 如外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已开展合作办学,请递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批文的复印件,以及已开展合作的中国教育机构对合作情况的总结或评估机构对合作情况的评估论证报告。 8.申请本科及本科以上项目应当按照单一专业分别制作完整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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