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操作实务复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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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操作实务

一、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采取的三种方案

方案一:上市公司直接跨境并购标的公司

基本思路:由上市公司直接收购或者通过设立境外子公司的方式收购境外标的资产。并购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自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超募资金或者银行并购贷款。实践中由上市公司直接收购境外标的的案例并不多见,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选择通过其设立在境外的控股子公司对境外标的资产进行并购。

方案二:大股东或并购基金先收购标的公司,再通过资产重组注入上市公司

基本思路:在上市公司境外并购中,由于境外出售方通常对于交易启动到交割的时间要求较短,若采用上市公司直接收购境外标的的方式,可能会导致在时间方面无法满足出售方的要求,因此,在不少的上市公司海外收购案例中,采用两步走的方式,即:第一步,由大股东或并购基金收购境外资产;第二步,再由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定增融资并收购的方式将境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方案三:大股东或并购基金与上市公司首先同时收购境外公司,再将剩余境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基本思路:此方案同样采用两步走,第一步是由大股东或并购基金与上市公司同时收购境外标的资产,通常上市公司先参股,以保证上市公司的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第二步,上市公司再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境外标的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海外并购的一般问题

(一)时间成本

这是所有买方公司、交易对手、标的企业以及其他境外机构最为关心的问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最大的障碍就是审批时间过长,基本上需要3-4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还要多证监会的审批手续,整体时间可能要拖得更长。这大大降低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效率和竞争力。尤其在一些竞标的项目中,时间很紧,审批时间往往成为中国企业的软肋。

2014年开始,发改委和商务部均陆续颁布新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大幅度减少需要核准的投资项目,扩大备案制的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境外投资的手续。

对于上市公司方面,证监会重新修订了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于不构成借壳上市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取消行政许可。对于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购行为,只需要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即可,不需要经过证监会的核准。这也大大减少了上市公司海外并购的审批成本。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一方面,国家正逐步通过简政放权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铺平道路,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自身也应在并购策略上扬长避短。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短处是审批成本,长处是有钱。所以,中国企业可以考虑在第一轮的报价稍高一些,确保自己能够跻身以后的竞争,同时为获得境内审批争取时间,等待最后在尽调的过程中或通过其他估值调整机制再降低价格。

(二)审批机关之间的协调

1、境内审批机构之间的协调

依照先前规定,需由证监会核准的并购项目,涉及其他部委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应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作为证监会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

2014年10月,工信部、证监会、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制定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方案》,不再将发改委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商务部实施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核准、经营者集中审查等三项审批事项,作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改为并联式审批。

其中,关于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两项行政许可的并联审批,立即实施;关于与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的核准的并联审批,待商务部修订颁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颁布后实施。

但是,实践中由上市公司直接向境外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进行换股并购境外资产的案例基本没有。因此上述规定对于狭义的海外收购(即交易对方和资产均在境外),在实践意义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不大。

不过,将境外投资的项目核准与备案和经营者集中实行并联,对于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而言,可以节省不少时间成本。

2、跨境审批机关之间的协调

由于海外并购同时会涉及境内外多个审批机关的审批,如何设计交易结构,协调整个项目的推进流程,以及与境内外审批机关及时、有效沟通非常重要。

实践中中伦接触过一个案例,是境内A股上市公司想要收购一家英国AIM上市的公司并使之私有化。境内上市公司欲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融资,这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另一方面英国的并购委员会(TakeoverPanel,英国上市公司并购的监管机关)不愿意将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许可作为前置条件。双方审批机关都坚持自己的主权,使得交易一度无法进行。

作为一种解决方案,我们重新设计了一套交易结构。由于该英国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是通过其下属的若干子公司持有,而英国并购委员会对收购上市公司资产没有审查权。所以我们可以选择直接对该核心资产进行收购,而非直接收购该上市公司的股权,从而避免可能触发的审查障碍。

(三)支付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进行并购,可以采取现金或股份作为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为海外并购支付手段的主要方式。

但在海外并购过程中,由于国内监管环境的限制以及资本市场发展尚未成熟等因素,实践中由上市公司直接向境外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进行换股并购境外资产的案例基本没有。实践中以股份作为支付方式的,多为由大股东或并购基金先行买入境外资产,然后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将该资产购入(详见下文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模式)。因此,实践中直接进行海外并购的基本以现金支付为主。

现金支付的优点是简单、直接、快速,但缺点为,现金支付是一种买断行为,被收购方的股东将退出被收购的公司,无法享受上市公司将标的资产整合后的溢价收益。因此,采用现金支付无法进行更深层次的资本运作。

以股份作为支付手段的限制主要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监管制度的限制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

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

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的门槛相对较高,同时锁定三年的要求大大降低了境外投资者对股份流动

性的需求。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不能快速变现持有的股份,严重降低了境外投资者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利益驱动。这是造成海外并购支付手段单一化的首要原因。

2、股份发行审批程序的限制

目前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受到证监会严格的

监管限制,审批时间过长。上文提到,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时间成本是海外并购活动中的最大问题。很多标的都是因为无法满足交易对方对交易时间的要求而错过。虽然,我们国家在其他监管环节已经开始大刀阔斧的简政放权,但对于发行股份进行融资而言,尚需等待更多的制度设计,提高审批的效率。

3、我国资本市场尚未成熟

跟国际老牌的资本市场相比,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相对不成熟,国际化程度低,波动较大。境外交易相对方如选择受让上市公司的股份将面临巨大的交易风险。结合上述锁定三年的限制,这种交易风险将会放大更多。

正是基于上述三方面原因,导致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支付方式仍以现金为主。

商务部于2013年11月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其中一条,上市公司对外实施换股并购进行境外投资,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化的,外国投资者的适格条件有所降低,如不对外国投资者资产总额做要求。这可以说是一个好的趋势。但是并未根本改变上述股份作为支付手段所面临的根本问题。不过,商务部此举释放的信号是否意味着监管态度的变化,以及是否会给市场带来一些变化,还有待时间的印证。

(四)信息披露

1、一般情形

与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海外并购不同,上市公司还要面临严谨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可谓是资本市场监管理念的核心。上市公司从事的任何交易都离不开信息披露的要求,更何况是涉及面广、程序复杂、不确定性大的海外并购。

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除了按规定应当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日常性披露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中亦对某些具体事

项的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上交所的信息披露指引和深交所的信息披露备忘录还对具体事项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以及涉及的停复牌的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在进行海外并购时,还需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要求。

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了符合特定条件的交易应当以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如果该交易条件达到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

则需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要求进一步提高。如果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变动,还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根据不同的标准,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

2、涉及收购境外上市公司的特殊情形

在涉及收购境外上市公司的情形下,境内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但要满足上述境内证券市场规则的披露要求,还需配合境外上市公司的披露时点和程度。

如果一方披露而另一方未披露,或双方披露的内容存在显著差异,容易造成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如果还未停牌),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甚至存在信息披露不实的法律风险。

中伦近期处理的一起境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资金要约收购并私有化一家美国上市公司的案例中,就涉及何时停牌、何时以及以何种程度披露境外私有化过程的问题。

因此,在交易双方均为上市公司的情况下,信息披露的问题需要格外谨慎对待。

上交所于2015年1月8日发布了新的《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其中对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停复牌期限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做出进

一步明确规定。

根据该指引,一般重大资产重组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须披露重组预案。但如果涉及海外收购,停牌期限可延长2个月,且5个月届满时,在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重组最新进展及继续停牌原因的前提下,可以继续申请停牌。

因此,在上市公司海外收购过程中,我们需要事先对停牌期限做充分预期,对整个交易的时间表进行把控,并做好在各时间点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及申请延期复牌的准备。

三、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模式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的模式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展开:(一)并购的资金来源;(二)并购的实施形式。然后,上市公司海外并购的具体模式无外乎就是上述两个维度展开之后进

行排列组合之后的延伸。

(一)并购的资金来源

并购的钱从哪来其实要解决的是上市公司并购的融资方式。上市公司并购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自三种途径:自有资金、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其中自有资金主要来自企业经营所得的利润或者可以用于扩大再生产之资本公积。

但是由于海外并购涉及的资金量比较大,一般需要通过债权或股权融资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一般为贷款,常见的方式为内保外贷,需要考虑外管局对此的监管规则。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南京新百,证券

代码:600682.SH)以约1.5亿英镑收购英国历史最悠久的

百货公司弗雷泽百货商店集团即通过部分自有资金结合内

保外代融资进行。

南京新百采取在境外设立收购主体的形式进行收购。该次交易内保外贷的结构为:由在境内企业(申请人)向中国境内银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的前提下,由中国境内银行为申请人的境外收购主体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具体而言,通常由该银行的中国境内分行为申请人在境外注册的收购主体(借款人)向该银行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行等(受益人)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由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融资。

股权融资即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公开增发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融资,这都需要履行证监会的审批手续。随着注册制的推进,证监会可能会进一步简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审批手续。上述股权融资均指上市公司层面,股权融资同时还包括上市公司设立收购主体层面引入财务投

资人的方式。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天齐锂业,股票代码:002466.SZ)收购澳大利亚泰利森锂业即

通过股权融资方式进行。

天齐锂业的交易结构简要概括为:

(1)天齐锂业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在境外设立收购主体SPV;

(2)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作为财务投资人

对SPV增资,天齐集团仍控股;

(3)SPV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

(4)天齐锂业在境内完成非公开发行,用募集资金收购

天齐集团持有的SPV的股权,间接控制目标公司。

(二)并购的实施形式

1、直接形式

上市公司海外收购的直接形式是直接收购或者通过设立

境外子公司的方式收购境外标的资产。并购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自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或者银行并购贷款。这种方案面临的风险是上市公司本身要有充足的资金或比较强的融资能力,同时在严格的停牌规则下,促使并购交易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压力较大。

2、间接形式

未解决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及并购交易对方对并购

交易时间要求比较紧的问题,上市公司通常会采用由大股东或并购基金先收购目标资产,再通过资产重组注入上市公司。

例如,2012年,均胜电子(600699)系采用由大股东均

胜集团先行收购德国普瑞,然后向均胜集团及另外几名外国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将德国普瑞注入上市公司。2013年,博盈投资(000760)系由并购基金先行收购标的公

司SteyrMotors的股权,再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装入上市公司。

其实,在上文介绍融资模式时提及的天齐锂业的案例即是采用先有大股东进行收购,再装入上市公司的形式。

最近披露的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天保重装,股票代码:300362)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案例,即是由上市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共同设立并购基金先行收购境外标

的资产,然后再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将该标的资产装入上市公司。

该笔交易的结构简要概括如下:

(1)上市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共同设立并购基金PE;

(2)PE在境外设立收购主体SPV;

(3)SPV完成对境外标的资产的收购;

(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并用募集资金收购SPV 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

3、现阶段的思考

上述大股东或并购基金先行介入的模式的初衷都是为了

规避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审核,不论是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还是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审批。但是如前所述,2014年,证监会重新修订了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于不构成借壳上市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取消行政许可,同时随着股份发行体制的改革,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手续也会相应简化。因此,上述模式中需要由大股东或并购基金先行出面的必要性可能会降低。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最近证监会和交易所都加强了对“PE+上市公司”模式的监管,一方面强调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创新,促进并购重组的市场效率,另一方面,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防止非法的利益输送问题。上交所已经出台了《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加强对上市公司与并购基金合作的披露义务要求。

因此,在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也应重新审视之前惯有模式的合理性及合法性。

四、境内律师在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活动中的作用

经过上述问题的探讨,我们可以发现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活动涉及的问题与非上市公司非常不同。需要境内律师在交易开始对整个交易的流程、实施可行性经行设计和论证,这也造成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海外并购工作方式上的不同。

非上市公司的境外并购,从开始的意向书起草、结构设计,到尽职调查以及最终的收购协议的谈判、签约,通常由国外中介机构牵头,国内律师仅负责配合国内审批环节,以及之间的沟通环节。

而在上市公司的境外并购中,整个交易方案由于受到中国证券法律法规以及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调整,整个交易结构的设计均应该由境内律师主导。而且,对于境外标的资产的

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充分、完整,收购流程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购协议的条款是否符合监管的要求,更应该由中国律师进行把关。

因此境内中介机构,包括律师、财务顾问,在整个交易中需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甚至由中国律师牵头负责协调境外中介机构的工作。这就要求中国律师既熟悉上市公司的交易规则,又要具有丰富的涉外并购经验。因此,中国律师在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活动中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者:郭克军(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文昊(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资本市场部律师);本文刊载于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四、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作为专业化中介服务行业,资产评估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资产评估是并购重组的核心环节,并购重组中利用资产评估的作用,可以提高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并购重组的核心是价值发现与价值再造,资产评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能够为市场投资者提供独立、客观的价值信息和公允的价值尺度,并帮助其实现价值,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具体来说,评估机构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发挥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方提供了有效的价值衡量尺度

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价格确定的最

主要参考依据,在估值方法选择、评估假设采用、估值过程开展、评估参数确定以及评估结论选取等一系列过程中所体现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合理性直接关系着重组定价的公平性与公正性。科学的资产评估结果为搭建多方博弈的基础平台奠定了基础,为重组事项相关方的交易价格确定提供了客观的价值标尺,保障了各方利益分配的合理性。

(二)科学全面的资产评估成为保证和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关键环节

重组资产的质量事关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未来业绩表现,更关系到中国资本市场整体的资产质量与发展潜力。资产评估作为一种全面衡量目标资产价值的手段,在保证重组资产质量、提升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产业集中度的有效提升和经济结构的有利调整,增强了上市公司的内生竞争力。

(三)资产评估对于资产价值的深入挖掘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平稳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发挥资产评估多角度的估值功能和深入细致的估值特点,可以避免因过度依赖市场条件出现价值结论受价格剧烈波

动的情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资产泡沫的形成,对于平抑资本市场过度波动具有积极意义;对于全面评价资产价值、倡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等成熟的投资理念具有非常强的指

导意义;对于防范资本市场盲目投资等引起的风险、保障资本市场稳定运行也具有重要意义。

(四)资产评估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不少是同一控制下的并购重组,即便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并购重组,由于公司治理的不完善,上市公司董监高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往往使得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往往既无法了解并购重组事项的完整信息,也缺乏专业判断能力。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对于交易资产价值出具的公正客

观意见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公允的参考标准,对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资产评估对于国有资产发挥了价值发现和价值管理的双重功能

资产评估作为国有资产通过并购重组形式流转于资本市

场内外过程中的“看门人”,以其对相关资产和权益价值公正客观的评价,有效保护了国有资产,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同时,通过资产评估,实现了对于优质资产的价值发现,进入资本市场后,提升了资产的利用效率和资源的配置效率。

(六)资产评估有利于上市公司厘清发展战略,全面把握和控制并购风险

资产评估的过程是企业认识目标公司、发现价值、厘清未来战略管理思路的一个全面、综合、思考的过程,也是企业

结合相关经营战略、管理能力、财务实力和人力资源情况等对企业价值进行深入审视的手段。同时,资产评估的过程是发掘和度量潜在风险的过程,对企业全面把握和控制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七)资产评估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上市公司非同一控制下的并购重组日趋频繁,并购重组后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由于公允价值的特殊性,以及财务报告所需要的合理性、客观性、相关性的要求,注定必须以外部的、独立的、专业的资产评估提供会计计量中的公允价值,不能用内部会计和内部审计来替代独立评估,更不可能用独立审计来替代独立评估。资产评估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公信力,极大地提高了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五、海外投资并购中的无形资产评估与运作

很多海外投资并购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中国企业希望获得境外公司先进的技术及品牌优势从而拓展全球市场。因此,无形资产尽职调查、评估及交易结构的设计和实施就成为是否能够实现项目预期的核心。除此之外,并购后无形资产的整合管理及运营是真正实现项目预期所必不可少的部分。

投资并购目的

(1)中国企业为了获得技术而进行海外投资并购。例如:

企业为弥补技术弱势或强化技术优势、为产品海外布局降低海外专利风险或者为扩展新业务领域等。在这类海外投资并购中专利或技术收购是主要内容,因此专利或技术价值评估是影响并购决策的决定性因素。

(2)中国企业为了其他商业目的而进行海外并购。例如:

收购竞争企业以获取其品牌及更大市场份额、开拓海外市场等。在这类海外并购中专利或技术收购是从属性的,专利或技术价值的评估是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内容之一,虽然可以成为影响并购价格的因素之一,但不是影响并购决策的决定性因素。同时,根据并购标的所属行业领域及产业链位置等的不同,需要重点关注的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类型也不同。例如:针对一般大众消费产品行业,无形资产中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商标往往具有核心的实质性价值;而对于芯片制造行业,包括工艺流程等在内的技术秘密往往是企业发展最为关键的无形资产之一。

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及尽职调查

(仅以专利为例)

(1)专利数量和技术分布分析。从专利数量可以初步分析

目标企业的技术实力;从专利的技术分布可以判断对该专利包的收购是否符合海外投资并购的目的。例如:是否可以弥

补企业的技术弱势或强化技术优势,是否是新技术领域中的基础技术等。

(2)专利法律状态调查。一般包括:专利授权和审查情况、专利家族情况、专利涉诉和许可情况、专利转让情况、专利权属情况、专利是否有质押、专利有效期的长短、专利年费缴纳情况等。通过上述法律状态的调查可以有助于了解专利的布局、判断专利权的有效性、专利权的归属等。

(3)专利稳定性分析。由于专利权并不是百分之百稳定的

权利,专利在授权后有可能被无效,因此专利稳定性的分析也就是专利的无效风险分析。这是专利价值评估的重要内容。

(4)专利保护范围的分析。分析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能够

覆盖有价值的产品,是否对应行业标准等,从而明确专利的使用价值。

(5)重大专利许可协议及专利诉讼。重点分析目标公司与

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或必要标准专利权利人签署的许可(包括交叉许可)协议及其履行情况、专利权属及侵权诉讼情况(包括达成的和解协议等)以及由此可能对投资并购项目造成的影响。

此外,由于专利涉及的技术和法律专业性很强,海外并购中的专利价值分析涉及技术、法律、市场等不同内容,因此在涉及专利收购的海外并购中,企业往往需要知识产权、技术、市场等部门密切协作以完成专利价值的分析,必要时候也可以引入第三方专业的分析机构进行专利价值分析。

无形资产交易架构设计

(1)转让与许可的设计。企业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交易的类型、投资并购目的以及交易各方未来运营需要等。以中国企业境外合资项目为例,具体交易通常包括:母公司向合资公司的技术转让和/或技术许可、商标许可、技术服务或咨询,以及其他母公司提供的支持,(例如:OEM安排等);合资公司向母公司的技术转让或许可;交易相关方之间的技术研发合作及许可安排等。

(2)权属及权利边界的设计。从权属的角度,企业需要重点考虑独有和共有权利的界定。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特点,企业需要重点关注各适用法对无形资产不同权属安排(尤其共有)规定的具体权利范围;从权利边界设计的角度,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地域、时间、性质(例如:独占、排他或普通不同性质的许可)、具体权利类型(尤其是否包括修

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战略并购将成主流模式-----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并购案例的选择 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0月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并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拟以新办法实施后即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发生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为研究对象,力图在案例的统计分析中寻找具有共性的典型特征以及一些案例的个性化特点。 一般而言,从目前发生的多数并购案例看,若以股权发生转移的目的区分,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出于产业整合的目的进行战略并购;二是以买壳收购为手段,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后以再融资为目的的股权变动。本文分析的重点将结合控制权转移的途径,侧重于从收购目的即战略并购和买壳收购入手。也就是说,本文分析的第一层次以目的为主,第二层次将途径及其他特征综合作分析。基于此,我们统计出共有49例并购案例,其中战略并购30例,买壳并购19例。战略并购类案例控制权尽管通常发生了改变,但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收购人实施收购的目的主要有:提高管理水平进行产业整合、投资进入新的产业、其他(如反收购、利用上市公司作为产业资本运作的平台、MBO等)。买壳收购类案例主要包含民营企业买壳上市和政府推动下的资产重组(重组和收购方也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资产都会发生重大改变。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的统计分析均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 战略并购案例分析 一、并购对象的特征 1、行业特征----高度集中于制造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所有1200余家上市公司分别归属于22个行业大类中(由于制造业公司数量庞大,因此细分为10个子类别)。在本文研究的30个战略并购案例分属于其中的12个行业,行业覆盖率达到了55%。占据前4位的行业集中了19个案例,集中度达到了63.3%,接近三分之二。 从统计结果看,战略并购在高科技、金融、公用事业等市场普遍认为较为热门的行业出现的频率并不高。相反,战略并购却大部分集中在一些传统制造行业(如机械、医药、食品等)。在8个制造业子行业中发生的案例共有25项,占据了83.3%的比例。由此可以认为,战略并购对象的行业特征相当显著,有超过80%的案例集中于制造业。 如此鲜明的行业特征自然而然地让人联想到全球制造业基地向中国转移的大趋势。可以预见,正在成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将为上市公司在制造业领域的战略并购提供一个广阔的舞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操作实务

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操作实务 一、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采取的三种方案方案一:上市公司直接跨境并购标的公司由上市公司直接收购或者通过设立 境外子公司基本思路:的方式收购境外标的资产。并购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自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超募资金或者银行并购贷款。实践中由上市公司直接收购境外标的的案例并不多见,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选择通过其设立在境外的控股子公司对境外标的资产进行并购。再通过资产大股东或并购基金先收购标的公司,方案二:重组注入上市公司由于境外出售方通常基本思路:在上市公司境外并购中,对于交易启动到交割的时间要求较短,若采用上市公司直接收购境外标的的方式,可能会导致在时间方面无法满足出售方的要求,因此,在不少的上市公司海外收购案例中,采用两步走的方式,即:第一步,由大股东或并购基金收购境外资产;第二步,再由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定增融资并收购的方式将境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并购基金与上市公司首先同时收购境外方案三:公司,再将剩余境外资产注入上市公司1 / 22 第一步是由大股东或此方案同样采用两步走,基本思路:并购基金与上市公司同时收购境外标的资产,通常上市公司先参股,以保证上市公司的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第二步,

上市公司再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境外标的资产 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二、上市公司海外并购的一般问题(一)时间成本标的企业以及其他境外机这是所有买方公司、交易对手、构最为关心的问题。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个月甚面临最大的障碍就是审批时间过长,基本上需要3-4至更长的时间。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还要多证监会的审批手续,整体时间可能要拖得更长。这大大降低了中国企业海外时间很紧,尤其在一些竞标的项目中,并购的效率和竞争力。审批时间往往成为中国企业的软肋。年开始,发 改委和商务部均陆续颁布新的境外投资2014管理办法,大 幅度减少需要核准的投资项目,扩大备案制的范围,这在 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境外投资的手续。证监会重新修订了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对于上市公司方面,办法,对于不构成借壳上市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对于直接以现金进行的 收购行为,重组行为,取消行政许可。只需要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即可,不需要经过证监会的核准。这也大大减 少了上市公司海外并购的审批成本。2 / 22 国家正逐步通过简政放权为一方面,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铺平道路,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自身也应在并购策略上扬长避短。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短处是审批成本,长处是有钱。所以,中国企业可以考虑在第一轮的报价稍高一些,确保自己能够跻身以后的竞争,同时为获得境内审批

最新健康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研究

最新健康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研究 郑达鑫 (医药投资并购俱乐部) 一、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概况 截至2014年4月25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有三种组织形式,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上市公司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如武汉健民中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恒盛世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目前,沪深两市共有24家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其中,爱尔眼科(300015)参与设立两家并购基金,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三家上市公司参与,其余上市公司均参与设立一家并购基金。 第二,上市公司与券商合资设立的并购基金。目前只有一个案例,即蓝色光标(300058)、爱尔眼科(300015)、掌趣科技(300315)参与设立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第三,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关联方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目前,沪深两市共有3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其关联方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如中融康健与爱尔眼科(300015)控股股东湖南爱尔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中融爱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健康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概况 截至2014年4月24日,健康医疗行业的上市公司中,莱美药业(300006)、爱尔眼科(300015)、武汉健民(600976)与京新药业(002020)参与设立并购基金,规模为2至10亿,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PE或PE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担任普通合伙人,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担任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决策机构是合伙人大会,由上市公司、PE和其他投资者分别委派人员,部分上市公司在合伙人大会中有一票否决权。并购基金的投资围绕上市公司的产业链和发展战略展开,所投资的项目优先由上市公司收购。 另外,天士力(600535)、爱尔眼科(300015)、京新药业(002020)、昆明制药(600422)的大股东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及流程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及流程(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直接编辑)

目录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选择 (3) 企业并购路径 (3) 企业并购交易模式 (4) 并购流程 (6) 一、确定并购战略 (6) 二、获取潜在标的企业信息 (7) 三、建立内部并购团队并寻找财务顾问 (8) 四、建立系统化的筛选体系 (9) 五、目标企业的初步调查 (13) 六、签订保密协议 (13) 七、尽职调查 (19) 八、价格形成与对赌协议 (22) 九、支付手段 (22) 十、支付节点安排 (25)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选择 企业并购路径 企业并购的路径解决如何与交易对手达成并购意向,也就是交易借助的渠道或者程序。主要分为四种途径。 一、协议并购:是指并购方与目标企业或者目标企业的各股东以友好协商的方式确立交易条件,并达成并购协议,最终完成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根据目标企业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和非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二者无实质不同,只是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还需遵循《上市公司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特别规定。 二、要约收购:是指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并按照公告的并购要约中的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事项,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核心区别在于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自主做出选择。更具有公开性和公平性,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实践中一般为上市公司的并购采用。 三、竞价收购:目标企业通过发布出售公告的形式,邀请具有一定实力的潜在购买方,通过递交密标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价优者获得并购资格。 竞价并购是被并购企业主导的并购模式,根据招标形式

一文读懂八种上市公司海外并购交易结构

一文读懂八种上市公司海外并购交易结构 日前,在“中国上市公司海外并购论坛”上,郭克军分享中伦律师事务所服务A股上市公司跨境并购中的八种融资、交易结构方案,认真研究这些案例对于顺利实施跨境并购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从这八个案例可以看到,专业法律顾问机构为上市公司量身定做的融资交易结构务实、可行,为其成功完成海外并购如虎添翼。 要点总结 1、2014年,除“借壳上市”外,上市公司其他并购重组行为,都不需要证监会进行核准。 2、交易结构设计的两个重点:资金来源和交易实施方式。 3、8个A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案例,皆为量身定制,各有其特点。 郭克军演讲正文 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海外并购,最近几年蓬勃兴起。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在海外并购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很不一样,需要进行信息披露,并且要报各种监管机构审批等等。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在设计海外并购时,需要统筹考虑其架构、路径、实施方法。 A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的特殊性

最近两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行为可用两句话概括,第一句话,钱多任性。无论是上市公司、民企或者国企都“疯狂”到海外找资产。第二就是监管多。央企要受国资委监管,一般企业受商务部、发改委的监管,外汇管理局要对外汇的汇出进行核准。 如果是A股上市公司,“婆婆”还多了一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在海外并购过程中相关的信息披露的内容,比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都要经过证监会的核准。 此外,在海外并购中,还可能涉及到反垄断问题,相关的部委包括工商总局、发改委、商务部等等,凡是有反垄断监管权的部门都会进行监管。 2014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台了相关的办法,对此前的一些规定进行了修订。之前上市公司出售、购买、投资等,金额达到一定的比例50%或70%,必须报证监会的重组委通过之后才可以收购。 2014年,为了配合中国企业走出去,减少行政审批,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进行了修订。除了“借壳上市”需要证监会重组委进行核准外,其他并购重组行为,无论金额大小、总资产利润多少,营业收入多少,哪怕是“蛇吞象”,都不需要证监会进行核准。 不过,证监会在信息披露上有要求,如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要进行审核,审核之后进行复牌,避免人为操纵股价。达不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要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这对A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开启方便之门。如果A股上市公司采取贷款或自有资金去海外并购,不需要经证监会任

并购基金风险要点分析

“上市公司+PE”模式并购基金风险要点分析在与私募基金合作过程中,如何将上市公司熟悉自身及上下游产业、私募基金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在并购基金运营中形成合力,是并购能否最终实现双赢的关键。 从目前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情况来看,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作进行优化: (一)决策机制 风险要点: 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参考了传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部合作模式,但由于上市公司的参与、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为主要备选退出渠道等特点,并购基金过于依照传统私募股权基金模式,各合伙人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是不足以保障各方权益以及防范风险。因此并购基金应当在决策机制方面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约定。 虽然《合伙企业法》并未强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必须设置合伙人大会,但对合伙人职责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等事项,应当由合伙人大会作出决议。 优化方式: 不少并购基金参考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机制,即按照出资比例来决策所议事项。而上市公司在并购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往往很低,无法实质影响到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等事项。另外,有些基金的合伙协议约定,经认缴或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比例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修改合伙协议。如果上市公司认缴或实缴出资额不足三分之一,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机制可能被基金管理人和优先级资金提供方通过修改合伙协议的方式废止。 不同于一般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市公司方虽然仅为有限合伙人,但并购基金之设立目的,很大程度上是围绕上市公司需求开展并购。所以,基于防范对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不良影响和潜在风险,在合伙人大会表决机制上,上市公司应当在某些特定事项上具有特别表决权。 (二)上市公司优先收购权、有条件的回购义务 风险要点: 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都会设置上市公司优先认购标的企业的条款,从上市公司角度出发,设立并购基金的目的是围绕上市公司有意发展的产业进行投资,因此,并购基金收购目标企

C16056 A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实务及案例分析(上) 90分

试题 C16056 A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实务及案例分析(上) 一、单项选择题 1. 以下哪种是跨国并购中常见的尽职调查方式() A. 现场工作 B. 数据库(data room) C. 面对面访谈 D. 以上均正确 描述:一、并购标的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与标的公司管理层访谈属于选择并购标的哪一层面的因素? A. 宏观层面 B. 中观层面 C. 微观层面 D. 其他层面 描述:一、并购标的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关于股权融资,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与债权融资相比,不需要支付利息费用 B. 对买方的财务压力较小 C. 不会对买方企业大股东的控制权产生稀释作用 D. 需要恰当把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尺度 描述:三、交易结构/融资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4. 以下属于涉及并购交易结构中需要考量的因素是() A. 标的资产 B. 收购主体 C. 融资渠道 D. 估值支付 描述:三、交易结构 您的答案:C,B,D,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以下属于海外并购过程中的外部挑战的是() A. 实力强大的国际参与者 B. 并购市场的早期参与者 C. 公司内部执行经验不足 D. 文化与语言的障碍 描述:四、风险识别与控制 您的答案:A,C,D,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0.0 6. A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的原则包括() A. 选择恰当标的 B. 深入并购谈判 C. 交易结构设计 D. 风险识别与控制 描述:海外并购的四大原则 您的答案:C,A,B,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选择并购标的时需要从哪几个层面来分析 A. 宏观层面 B. 中观层面

九家医药上市公司设立并购基金的组织形式(内附详情)

九家医药上市公司设立并购基金的组织形式 (内附详情) 截至2014年4月25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有三种组织形式,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上市公司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如武汉健民中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恒盛世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目前,沪深两市共有24家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其中,爱尔眼科参与设立两家并购基金,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三家上市公司参与,其余上市公司均参与设立一家并购基金。 第二,上市公司与券商合资设立的并购基金,目前只有一个案例,即蓝色光标、爱尔眼科、掌趣科技参与设立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第三,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关联方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目前,沪深两市共有3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其关联方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如中融康健与爱尔眼科控股股东湖南爱尔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中融爱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健康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 截至2014年4月24日,健康医疗行业的上市公司中,莱美药业、爱尔眼科、武汉健民与京新药业参与设立并购基金,规模为2至10亿,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PE或PE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担任普通合伙人,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担任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决策机构是合伙人大会,由上市公司、PE和其他投资者分别委派人员,部分上市公司在合伙人

大会中有一票否决权。并购基金的投资围绕上市公司的产业链和发展战略展开,所投资的项目优先由上市公司收购。 另外,天士力、爱尔眼科、京新药业、昆明制药的大股东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及流程

目录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选择 (2) 企业并购路径 (2) 企业并购交易模式 (2) 并购流程 (3) 一、确定并购战略 (3) 二、获取潜在标的企业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建立内部并购团队并寻找财务顾问.....................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建立系统化的筛选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目标企业的初步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签订保密协议 (6) 七、尽职调查 (6) 八、价格形成与对赌协议 (8) 九、支付手段 (10) 十、支付节点安排 (11)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选择 企业并购路径 企业并购的路径解决如何与交易对手达成并购意向,也就是交易借助的渠道或者程序。主要分为四种途径。 一、协议并购:是指并购方与目标企业或者目标企业的各股东以友好协商的方式确立交易条件,并达成并购协议,最终完成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根据目标企业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和非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二者无实质不同,只是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还需遵循《上市公司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特别规定。 二、要约收购:是指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并按照公告的并购要约中的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事项,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核心区别在于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自主做出选择。更具有公开性和公平性,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实践中一般为上市公司的并购采用。 三、竞价收购:目标企业通过发布出售公告的形式,邀请具有一定实力的潜在购买方,通过递交密标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价优者获得并购资格。 竞价并购是被并购企业主导的并购模式,根据招标形式不同,可以分为公开招标、拍卖、竞争性谈判、议标等形式。一般用于国有企业的并购。为股权并购提供了一个竞争的环境,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财务重组并购:是指对陷入财务危机,但仍有转机和重建价值的企业,根据一定程序进行重新整顿,使公司得以复苏和维持的处置方法。财务重组式并购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承担债务式:在被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者资产和债务相当的时候,并购方以承担被并购方全部债务或者部分债务为条件,获得被并购方的控制权。 (二)资产置换式:并购方将优质资产置换到被并购企业中,同时把被并购企业原有的不良资产连带负债剥离,依据资产置换双方的资产评估值等情况进行置换,以达到对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与经营管理权。具体在实践操作中又分为先并购后置换和先债务重组后置换 (三)托管式并购:是指通过契约形式,将法人财产经营管理权限、权益和风险转让给受托者,受托者以适当名义有偿经营。采取托管方式进行并购主要是因为目标企业的经营现状不具备实施企业并购的条件,需要采取先托管后并购的操作方式。 企业并购交易模式 交易模式主要解决企业并购的对象问题。如果选择目标企业的资产作为交易对象,就是资产并购;如果选择目标企业的股权作为交易对象就是股权并购;如果选择目标企业的股权和资产并且以消灭目标企业主体资格为目的,就是合并。 (一)资产收购:资产收购的客体是目标企业的核心资产。对于资产的要求:

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一览

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一览 字体大小:大中小2011-04-29 16:17:04 来源:一大把网站 2005年,中海油以185亿美元的价格大手笔展开收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在与雪铁龙公司拉锯战、美国政府干预等情况下,最后撤回收购。 2007年,华为和美国贝恩资本试图以22亿美元联手收购3Com公司,但因美方担忧国家安全而流产。 2009年,中铝与澳大利亚力拓的195亿美元“世纪大交易”失败。 2010年,腾讯竞购全球即时通讯工具鼻祖ICQ失败。 2010年,中海油联合加纳国家石油公司出价50亿美元,竞购加纳Jubilee油田23.5%股权交易失败。 2010年,中化集团与新加坡淡马锡联手用约500亿美元收购加拿大钾肥的计划失败。 2010年,华为竞购摩托罗拉业务失败,被诺基亚西门子公司以低于华为报价的12亿美元收购成功。 2010年2月25日,通用汽车在底特律总部宣布四川腾中重工未能按期完成对悍马的收购,此项收购交易失败,通用汽车将逐步关闭对悍马的运营。通用汽车表示,因为四川腾中无法在拟议的交易时间里,获得中国监管部门许可,因此这项交易无法完成。 2011年1月,光明食品集团退出了收购美国维生素零售连锁店健安喜(“GNC”)的谈判。光明食品与GNC的交易破裂,是因为双方未能就价格和其他条款达成一致。 2011年3月21日,光明食品证实,全球第二大酸奶制造商法国优诺公司已与通用磨坊公司签订了排他协议,其竞购优诺公司的项目以失败告终。 2011年2月11日,华为美国并购受阻,美国国会小组以安全考虑为由,要求中国的华为技术公司剥离已收购美国服务器技术公司3LeafSystems所获得的科技资产。华为公司曾一度拒绝此项提议,表示退出该交易将会对其品牌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并等待美国总统奥巴马作出最终决定。不过随后,华为公司宣布接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建议,撤销对美国三叶公司技术资产的收购,这意味着华为第二次进军北美市场的尝试再次以失败告终。(综合媒体报道) 编辑:张一帆 本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一大把”网站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2020年最新】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 一、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 东航、上航两个难兄难弟实在有太多的相似点了,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寒流中都分别披 星戴帽,而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均立足上海,放眼全国,业务上存在颇多重叠之处,重组是个双赢的选择。但实际中,由于东航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上航属于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这两个属于不同娘家的国有企业最后能够走上重组之路,这与上海对局部利益的放弃和 打造一个国际航运中心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 (一)交易结构 1、东航发行股份吸并上航,上航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人员业务均并入东航设立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 2、双方的换股价格均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对接受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给予 25%的风险溢价作为风险补偿。 3、方案赋予东航和上航的异议股东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包括H股和A 股股东,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换股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无风险补偿。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要求: ①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 ②持续持有股票至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4、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要求东航需要非公发行融资,方案采取换股吸收合并和A+H非公开发行两个项目并行操作,且相互独立,不互为条件,达到"一次停牌、同时锁价"的目标 (二)几点关注 1、上航被吸收合并的资产东航由东航通过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航有限来接收原上海航空主 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重新领域新的行政许可证照。上海有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这我就不理解了,为何不干脆直接采取控股合并上航的方式,反而绕了一圈却需要重新办理几乎所 有的经营许可证照?难道是吸收合并有强制换股的味道但控股合并可能不能干干净净的换 股,可能个别股东因这那原因不会办理换股手续?这可能也是某一个全面要约案例中的原因, 在那个案例中,有部分股东就是没有接受控股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在要约收购取 得90%左右的股权后没有办法,只能将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一个公司将相关资产装进去。 2、在日常业务中,有几个优先权需要充分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差错,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方优先购买权等。 3、2009年11月4日,发审委审核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亿股A股股票事宜,2009年11月30日,重组委审核通过关于吸收合并事宜。这两次审核独立分开办理。这里有一个问题被有意无意回避了,东航发行股票吸并上航,发行股份的数量已逾十人,构成公开发行A股,这种情形下是否仅由重组委审核而无需发审委审核即可发行? 二、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换股吸收合并百联股份 友谊股份和百联股份均为上海国资委下属从事百货超商类业务上市公司,友谊股份由友谊复星和百联集团分别持有20.95%和6.31%的股份,同时发行有B股。百联股份由百联集团持有 44.01%的股份。这两家公司在百货业务上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 (一)交易结构 1、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八佰伴36%股权和投资公司100%股权 2、友谊股份换股吸并百联股份 3、由海通证券向友谊股份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向百联股份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并购】A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的8大路径

并购】A 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的8 大路径 中国A 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最近蓬勃兴起。在这个过 程中A 股上市公司在海外并购中遇到一些特殊法律问题,括信息披露,受到银监会监管的问题,跟一般企业相比有很大的差异。这会影响到上市公司在设计海外并购的架构、路径、实施方法方面,因此,这就需要有一个统筹的考虑,今天我的演讲主要集中在A 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过程中相关法规的监管与一般公司的差异,A 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路径设计问题,并总结了八个路径。截止到目前A 股已经采取了八种海外并购路径,这是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在海外并购过程中如何配合上市公司客户,高效完成海外并购的任务。 首先,大家知道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可以用两句话概括,第 句话钱多,钱多可以任性,最近无论是上市公司、民企都疯狂上海外找资产。第二就是监管多,央企要受国资委监管, 般企业受商务部、发改委的监管,外管局要对外汇的汇出进行核准。 针对A 股上市公司来讲,上市公司多了一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在海外并购过程中,相关的信息披露,尤其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发行股份募集现金。此外,在海外并购

中,还有可能涉及到反垄断的问题,相关的部委,包括工商局、发改委、商务部等等,凡是有反垄断监管权的部门都会进行相关的监管。无论是商务部、发改委相关审批我就不 展开了,下面我们有专门的反垄断律师与大家做分享。我就证监会的监管跟大家简单做一下分享。 去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布了相关的办法,进行了相关的修订。之前上市公司出售、购买、投资,金额达到一定的比例——50%或70% ——必须报证监会的重组委, 通过之后才可以收购。去年为了配合整个中国的浪潮,为了修订,除了购买股份、是需要证监会重组委进行核准。除此之外,其他并购重组行为,无论是金额大小,还是总资产利润、营业收入,哪怕是蛇吞象都不需要证监会进行核准,但是信息披露上还是有要求的。比如说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了,要进行审核,审核之后进行复牌,这样做是避免有一些公司操作股价。不够成重大资产重组的,需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减少行政审批,中国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进行了 这种情况下,A 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开了一个方便之门,A 股上市公司采取贷款或自由资金的方式去海外并购,那么中国证监会这边是不需要任何审批的,只需要按照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要求,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程序就可以。这样就大大

中国海外收购案例5篇

中国海外收购案例5篇 篇一: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一览 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一览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11-04-29 16:17:04 来源:一大把网站 2005年,中海油以185亿美元的价格大手笔展开收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在与雪铁龙公司拉锯战、美国政府干预等情况下,最后撤回收购。 2007年,华为和美国贝恩资本试图以22亿美元联手收购3Com公司,但因美方担忧国家安全而流产。 2009年,中铝与澳大利亚力拓的195亿美元“世纪大交易”失败。 2010年,腾讯竞购全球即时通讯工具鼻祖ICQ失败。 2010年,中海油联合加纳国家石油公司出价50亿美元,竞购加纳Jubilee油田%股权交易失败。 2010年,中化集团与新加坡淡马锡联手用约500亿美元收购加拿大钾肥的计划失败。 2010年,华为竞购摩托罗拉业务失败,被诺基亚西门子公司以低于华为报价的12亿美元收购成功。 2010年2月25日,通用汽车在底特律总部宣布四川腾中重工未能按期完成对悍马的收购,此项收购交易失败,通用汽车将逐步关闭对悍马的运营。通用汽车表示,因为四川腾中无法在拟议的交易时间里,获得中国监管部门许可,因此这项交易无法完成。 2011年1月,光明食品集团退出了收购美国维生素零售连锁店健安喜(“GNC”)的谈判。光明食品与GNC的交易破裂,是因为双方未能就价格和其他条款达成一致。 2011年3月21日,光明食品证实,全球第二大酸奶制造商法国优诺公司已与通

用磨坊公司签订了排他协议,其竞购优诺公司的项目以失败告终。 2011年2月11日,华为美国并购受阻,美国国会小组以安全考虑为由,要求中国的华为技术公司剥离已收购美国服务器技术公司3LeafSystems所获得的科技资产。华为公司曾一度拒绝此项提议,表示退出该交易将会对其品牌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并等待美国总统奥巴马作出最终决定。不过随后,华为公司宣布接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建议,撤销对美国三叶公司技术资产的收购,这意味着华为第二次进军北美市场的尝试再次以失败告终。(综合媒体报道) 编辑:张一帆 本文欢迎转载,转载请 注明来源:“一大把”网站 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成功案例一览 字体大小:大中小 成功案例一览: 吉利成功收购沃尔沃 吉利以18亿美元的“彩礼”成功迎娶了沃尔沃公司,为这场中国最大的海外收购案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中国企业收购安迪苏 2006年1月17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蓝星)以4亿欧元完成对法国安迪苏集团的收购,填补了中国蛋氨酸生产的空白。图为坐落于法国普罗旺斯的安迪苏集团厂房。 中航并购奥地利FACC公司 从中航工业收购的首家海外航空制造企业奥地利FACC公司获悉,归于中航工业西飞旗下之后,FACC公司财务状况迅速好转,业务持续稳定增长,不仅实现扭亏,

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战略并购将成主流模式-----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析并购案例的选择 中国证监会于20xx年10月8日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并从20xx 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文拟以新办法实施后即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发生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为研究对象,力图在案例的统计分析中寻找具有共性的典型特征以及一些案例的个性化特点。 一般而言,从目前发生的多数并购案例看,若以股权发生转移的目的区分,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出于产业整合的目的进行战略并购;二是以买壳收购为手段,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后以再融资为目的的股权变动。本文分析的重点将结合控制权转移的途径,侧重于从收购目的即战略并购和买壳收购入手。也就是说,本文分析的第一层次以目的为主,第二层次将途径及其他特征综合作分析。基于此,我们统计出共有49例并购案例,其中战略并购30例,买壳并购19例。战略并购类案例控制权尽管通常发生了改变,但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收购人实施收购的目的主要有:提高管理水平进行产业整合、投资进入新的产业、其他(如反收购、利用上市公司作为产业资本运作的平台、MBO等)。买壳收购类案例主要包含民营企业买壳上市和政府推动下的资产重组(重组和收购方也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资产都会发生重大改变。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的统计分析均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信息。 战略并购案例分析 一、并购对象的特征 1、行业特征----高度集中于制造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所有1200余家上市公司分别归属于22个行业大类中(由于制造业公司数量庞大,因 此细分为10个子类别)。在本文研究的30个战略并购案例分属于其中的12个行业,行业覆盖率达到了55%。占据前4位的行业集中了19个案例,集中度达到了63.3%接近三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

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案例总结

思考题: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 1、跨国并购的基本含义是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整个资产或足以行使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跨国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一国企业”是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被并购企业,也叫目标企业。并购的“渠道”包括两种,一种是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并购的“支付手段”包括现金支付,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方式。 2、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轨迹与特点 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分为三个阶段: 1)早期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1996年 2)发展阶段:1997年至2007年 3)活跃阶段:2008年至今 2、早期阶段 1)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国策,对外开放就要求我们既要引进来,又要走出去。随着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的交往日渐紧密,出于国家战略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之间的跨国合并也在慢慢的开始发生。 1984年,中银集团和华润集团联手收购了香港最大的上市电子集团公司——康力投资有限公司。 1992年首钢收购了美国加州钢厂和秘鲁铁矿等海外企业。 1996年4月,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2.46亿美元并购了香港龙航公司38.5%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2)特征:这一时期我国企业并购数量少,规模小。 并购目标地区主要集中在美国、加拿大、印度、香港等地区。 所涉及的行业主要是航空、矿产资源等带有垄断色彩的行业。 进行海外并购的主要是国有大型企业。 3、发展阶段 1)自1997年开始,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迎来了一次热潮。当时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主要区位是邻国,目标集中在石油、电信和交通等国家资源与基础设施行业。 2001年我国加入WTO,第二次海外并购热潮兴起,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海外并购事件。例如: 2001年6月,海尔集团出资2亿港元,收购意大利迈尼盖蒂公司一家冰箱厂。

C16056 A股上市公司海外并购实务及案例分析(上) 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进行并购时,可能涉及的政府部门包括() A. 商务部 B. 发改委 C. 国资委 D. 以上均涉及 描述:三、交易结构/政府审批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并购交易谈判的本质是() A. 符合买方的战略规划 B. 各方利益诉求的平衡 C. 达成理想的交易价格 D. 完全满足一方的利益诉求 描述:二、并购谈判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选择并购标的时要明确买方企业的并购战略 B. 要综合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及长期发展趋势 C. 仅需考虑企业的战略规划,无需考虑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基础 D. 初步确定并购的目的和并购标的池的范围 描述:海外并购的四大原则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标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的并购交易的优点是() A. 较强的可控性 B. 资产以及盈利规模较好 C. 信息披露透明 D. 需要考虑更多的监管机构审批 描述:三、交易结构/标的资产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5. 并购交易涉及的利益方通常包括() A. 买方企业 B. 标的公司股东 C. 标的公司管理层 D. 标的公司员工 描述:二、并购谈判 您的答案:C,B,D,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确定海外并购战略时,需要考虑的重点因素包括() A. 总体发展规划 B. 投资方向 C. 国内市场的变动及对策 D. 被并购企业的基本面信息 描述:一、并购标的 您的答案:A,B,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企业并购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 B. 企业并购涉及到财务、法律、评估、税务等各方面的问题。 C. 企业并购是一个标准化的产品。 D. 每笔并购交易都有其独特之处。 描述:三、交易结构 您的答案:B,A,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PE+上市公司并购基金

“PE+上市公司”型并购基金解密:提前锁定退出通道 核心提示:天堂硅谷、上市公司分别作为GP、LP联合设立并购基金,二者各自少量出资约10%,即资金杠杆10倍左右。 21世纪经济报道2013年,被市场视为并购元年,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盈投资”)对奥地利斯太尔动力的并购案例引起业内的关注,在这个案子的操作中,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堂硅谷”)跃入了大众的视野。 2009年10月,创业板推出,Pre-IPO业务如火如荼,全民PE时代到来,而天堂硅谷却选择了转型探索产业并购整合的新模式。 经过两年的研究准备,2011年9月,天堂硅谷联合大康牧业(002505.SZ)发起设立从事产业并购服务的有限合伙制基金--长沙天堂硅谷大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下称“天堂大康”),总规模3亿元,这也是公开信息可查的国内最早的“PE+上市公司”型并购基金。 2013年,IPO业务萎缩,并购潮起,有超过5例“PE+上市公司”型并购基金成立。近日,天堂硅谷负责并购业务的执行总裁梁正首次公开接受媒体采访,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详解了这一模式。 为了提前打通退出渠道,这类模式基本上选择与上市公司合作,特别是行业集中度较低、价值被低估的行业。简单概括,就是天堂硅谷、上市公司分别作为GP、LP联合设立并购基金,二者各自少量出资约10%,即资金杠杆10倍左右。在基金运作上,主要由天堂硅谷利用全国子公司寻找并购标的,并进行控股型收购,在其中上市公司拥有两次一票否决权。最后,二者联合管理并购标的,并在约定的时间里将其“装”入上市公司。 目前,天堂硅谷及其母公司合作的上市公司包括大康牧业、合众思壮、广宇集团、京新药业、华数集团、升华拜克、博盈投资、长城集团、华数传媒等多家上市公司,涉及不同行业。 梁正进一步表示,已经设立浙江天堂硅谷研究院,接下来会专注于两三个行业,深入做并购整合服务,如环保、医疗医药、TMT及互联网金融等。 而且,合作公司也由上市公司逐渐延伸至非上市公司。2013年9月,天堂硅谷联合中洲地产发起6.5亿元的并购基金,用于收购深长城(000042.SZ)。 “每一个案例模式都有差别,会努力让博盈投资案这样的经典并购案例不成为孤案。”梁正称。 联手上市公司发起基金 2009年10月,创业板推出带来了Pre-IPO资本盛宴。同月,天堂硅谷成立产业整合部,探索并购业务。 “当时觉得PE行业有点过热,投资估值很高,出于主动规避风险和差异化发展战略的考虑,开始转型探索产业整合。”天堂硅谷董事长袁维钢表示,虽错过了创业板的一些机会,但在并购业务上建立了先发优势。 “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适合并购。”袁维钢表示,行业选择上有三个标准:一是行业还没有高度垄断,但有几家龙头企业,中小型企业也较多,有整合机会;二是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三是能通过整合资金、企业资源,发现和提升企业价值。 由于每年的国家1号文件都会提及农业,从2010年起,天堂硅谷开始联合申银万国证券研究相关行业的并购整合机会。 梁正介绍,当时养猪行业集中度低,环保、疫病防治等要求形成了一定的准入门槛,猪肉注水等问题使得打造品牌存在空间,于是选择了该行业。同时,考虑到退出问题,以及上市公司是行业中相对优秀的企业,为了维持行业地位,有做大做强的需求,天堂硅谷决定和上市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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