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力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电力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电力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电力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积极推动我省售电侧改革,完善电力市场准入条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以服务对象为核心,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遵守电力直接交易规则及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承担保密义务,服从交易和调度管理。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四条市场主体应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发电企业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取得发电类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且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火电机组。

2.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并足额支付系统备用费30万千瓦及以上并网自备电厂。

第六条电力用户

1.10千伏及以上,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且在电网企业独立开户、单独计量。

2.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须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可直接或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

3.执行惩罚性电价的,不得参与。

第七条售电公司

(一)资产要求

资产总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

资产总额 = 2000万元人民币,可以从事的年售电量≤6亿千瓦时。

2000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可以从事的最大年售电量 = 资产总额×(30万千瓦时/万元)。

资产总额 > 20000万元人民币,不限制其售电量。

(二)从业人员

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拥有1名高级职称和3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三)经营场所和设备

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四)其他要求

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要求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供电类的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增加与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营销和财务人员等。至少拥有2名高级职称和5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

3.生产运行、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与配电业务相适应的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5.具备与承担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承担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修、试)队伍的监管责任。

6.具有与配电业务相匹配并符合调度标准要求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7.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义务。

(六)其他

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向工商部门申请业务范围增项,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方开展售电业务。

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建设、运营配电网的现有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其他企业,符合拥有配电业务售电公司准入条件的,在履行相应准入程序后,方可转为拥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

同一供电营业区内只能有一家企业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

第三章准入流程

第八条市场主体根据准入条件,履行“承诺、公示、注册、备案”等程序。

第九条省电力交易中心承担市场主体准入服务。

第十条准入程序

(一)符合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到省电力交易中心提出注册申请,按固定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等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售电范围等资料。

(二)省电力交易中心收到申请后,分批将符合要求的市场主体信息、材料和信用承诺书等,通过省能源局网站、省电力交易中心网站、“信用安徽”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场主体,省电力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获取市场交易资格,进入市场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市场主体,可在半年内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下批次公示。两次公示后仍存在异议的,省电力交易中心当年不再受理注册申请。

(四)省电力交易中心及时将市场主体注册情况,报省能源局、省物价局、能源监管机构和征信机构备案。

第四章退出方式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强制退出市场并注销注册: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违法违规进入市场,且拒不整改的;

(二)严重违反市场交易规则,不服从电力调度指令,且拒不整改的;

(三)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歇业的;

(四)企业违反信用承诺且拒不整改或信用评价降低为不适合继续参与市场交易的;

(五)被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其他领域失信行为做出处理,并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市场主体被强制退出,其所有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协议,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售电公司或交由省电力公司保底供电,并处理好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省能源局确认市场主体符合强制退出条件后,由省电力交易中心通过省能源局网站、省电力交易中心网站、“信用安徽”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实质性异议的,方可对该市场主体实施强制退出。

第十四条市场主体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售电市场,并提前30个工作日向省电力交易中心提交退出申请。申请退出之前,须将签订的所有购售电协议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自愿申请退出电

力市场时,还须妥善处置配电资产。若无其他公司承担该地区配电业务,由省电力公司接收并提供保底供电任务。

第十六条省电力交易中心收到市场主体自愿退出市场的

申请后,通过省能源局网站、省电力交易中心网站、“信用安徽”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退出市场手续。

第十七条省电力交易中心应及时将强制退出和自愿退出

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从市场主体目录中删除,同时注销市场交易注册,向省能源局、省物价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和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省能源局网站、省电力交易中心网站、“信用安徽”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信用体系建设

第十八条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依托政府有关部门网站、电力交易平台网站、“信用安徽”网站和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发建设售电公司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企业法人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将其纳入全省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确保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

第十九条第三方征信机构定期向省能源局、省物价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和省电力交易中心报告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有关

情况。

第二十条省能源局、省物价局、华东能源监管局根据职责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对违反交易规则和失信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记入信用记录,情节特别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经过公示等有关程序后纳入涉电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的市场主体直接纳入黑名单。

第二十一条建立电力行业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纳入涉电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

表人、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省电力交易中心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注册申请,其法定代表人3 年内不得担任售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有关信息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作为融资授信活动中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限制当事人取得政府资金支持。

(四)对当事人申请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行为进行限制。

(五)工商行政管理、总工会、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在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授予荣誉、评比先进等方面,依法依规对其

进行限制。

(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等相关工作由省能源局牵头负责实施,华东能源监管局依法实施监管和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安徽省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及售电侧改革工作推进情况适时修改调整。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安徽省市场主体准入流程示意图

附件2

安徽省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

(范本)

本公司(企业法人名称),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售电/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场所:,法定代表人:,资产总额,年(发/售/用)电量亿千瓦时/不限制,拥有名及以上专业人员,配电网电压等级(如有)千伏,供电范围(如有)。

本企业严格遵守安徽省电力市场的各项准入条件,严格按照要求配备参与电力市场的技术人员,自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公开做出以下承诺:

1.本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企业的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本企业具有与(发/售/用)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

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4.本企业将按时办理完成和正确使用电力交易平台第三方数字证书认证,保障账户和电力交易平台数据安全。

5.本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向电力省电力交易中心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保证公示和提交的材料信息完整、准确、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6.本企业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和规则已进行了全面了解,知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场规则和省电力交易中心有关规定从事交易活动。

7.本企业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客户信息。

8.本企业服从电力调度管理和有序用电管理。

9.本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规定开展(发/售/用)电业务,参照国家颁布的合同范本与签订合同,提供优质专业的市场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10.本企业将严格省能源局、华东能源局监管局、安徽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则,保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职责义务。本企业及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一般市场主体须对1-10条进行承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还须对以下11-16条进行承诺)

11.本企业已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承担经营区域内配电网安全责任,确保承诺的供电质量。

12.本企业按照规划、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投资建设经营区域内配电网,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负责经营区内配电网运营、维护、检修和事故处理,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

13.本企业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14.本企业具有与承担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承担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修、试)队伍的监管责任。

15.本企业具有与配电业务相匹配并符合调度标准要求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16.本企业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义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3年内不参与安徽售电市场业务,并接受处罚和相关惩戒措施。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撤销登记决定书 穗南市质监管撤字〔2018〕20号 被许可人: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丽娟 注册号:4401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HCL9X 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5号南沙万达广场自编B3栋1402房C01(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房设计服务;计算机电源制造;计算机电源修理;机械配件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登记机关: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核准设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2018年6月15日,我局接到关于姚丽娟的申诉举报线索,其举报身份证被冒用注册为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要求撤销该公司的注册登记。 经查档,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05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是姚丽娟,登记的股东是姚丽娟、刘兵,之后没有新的登记。 经我局核实,广州炎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中股东姚丽娟的全部签名均非其本人签署,其本人对该公司的注册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况毫不知情。另查知,该公司现已不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2018年7月25日对姚丽娟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其不知情公司登记情况。

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工商局市场科)

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工商局市场科) 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工商局市场科) 二〇〇六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201X年,市场监管工作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围绕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局工作要求和市委十七次全会精神为前提,以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树立创新、求实的市场监管理念,积极开展各项市场专项整治和重要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能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营造“诚信、健康、规范、安全”的市场环境,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一、进一步推进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 1、继续推进和完善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在集贸市场中,要继续深入开展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创建诚信市场,争创诚信经营户活动,通过行业承诺、经营保证、挂牌经营等措施,建立市场主办单位及经营者的信用机制。 2、抓好“三个责任人”的落实工作, 一是市场开办单位作为市场信用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其主导作用,协助其完善市场开办方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其运行落实,实现市场诚信、健康、规范、安全, 二是市场经营者作为市场信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要通过自律机制,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实现诚信经营。

三是把商品提供者作为市场信用的第三责任人,要通过重要商品登记制、市场准入制等方法,从商品源头把好市场准入关。 3、加强集贸市场商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辖区市场监管实际,要把日常巡查监管对象变为监督市场开办行为,把查处违章违法转变为事先防范、预警,重点突出抓好集贸市场的食品监管,实施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把好市场准入关。在消保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解决重点区域和问题,努力创造诚信健康的消费环境。努力探索总结出市场动态监管模式,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自觉进行市场全面信用管理。 4、开展市场监管预警警示工作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改变市场管理方式,开展推行市场监管预警制度工作,通过市场预警,达到市场监管的预防机制和警示机制的运转;达到强化市场信用指导和日常经营信用监管的目的,把违章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和未遂状态,实现市场监管重心前移,从制度上预防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一)、继续深入开展201X“红盾护农”行动,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加强陈化粮市场监管。 (三)、洗煤滤布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四)、依照管理职能,扶持农村经纪人的发展。 (五)、加强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工作。 (六)、做好其它专项市场整治工作 1、毒鼠强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及产品的专项管理。 2、加强品牌汽车和二手车市场的管理。

安徽省电力公司电量电费计算

安徽省电力公司电量电费计算 一、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供电营业规则》 4、水电财字《电热价格说明》 5、水电财字第215号文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6、发改价格[2004]5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的批复》 7、皖价服[2005]306号《关于印发安徽电价说明的通知》 二、术语解释 1、销售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对终端用户销售电能的价格。 2、电度电价是指按用户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3、基本电价是指按用户用电容量计算的电价。 4、峰谷分时电价是按一天中用电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和平时段分别计算不同的价格。峰谷分时电价中仅目录电价部分参与时段调整计算,代征款按各自标准分别计算,不做任何比例调整计算。 5、单一制电价是以用户每月实际用电量的多少为计算电费依据的电价。 6、两部制电价由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两部分构成。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按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7、装接容量(又称装见容量):指竣工装表接电时现场用户实际接入受电电压电网上的用电设备容量或受电变压器(包括直配高压电动机)受电容量。对低压用户而言,指实际安装的用电设备容量;对高压用户而言,指实际接在受电

电压电网上的变压器和直配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包括一切冷、热备用和运行的设备。 8、计费容量指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计收基本电费的容量。 9、受电容量-对单电源用户而言,指该电源供电的主变容量;对双电源用户而言,同时供电互为备用时,每路的受电容量为断开高压母联后该路的主变容量;一供一备时,每路的受电容量为该路可能供电的最多的主变容量之和。 10、合同容量指在供用电合同中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容量,即供电部门许可的用户用电容量。 11、热备用变压器是指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即油开关)处在合闸状态或虽未合闸,但用户可自行合闸送电的变压器,即未经供电企业封停,或运行与备用变压器之间未装闭锁,其停止与运行状态都属供电企业无法控制的变压器。 12、计量方式是根据计量电能的对象不同,选择电能计量装置的种类、结构不同,一般分为高供高计、高供低计和低供低计三种方式。 13、高供高计是指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在专变用户受电变压器的高压侧。 14、高供低计是指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在专变用户受电变压器的低压侧。 15、低供低计是指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在低压线路上的用户处,一般为公变用户的计量方式,包含三相四线带(TA)计量方式、三相四线直接接入方式和单相直接接入方式等。 16、供电点指受电装置接入供电网的位置。 17、受电点指用户受电装置所处的位置。 18、电能计量装置是电能表和与其配合使用的互感器、电能表到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接线、电能计量柜(箱)的统称。 19、抄见电量根据电能表所指示的数据计算的电量。 20、计费电量是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最终结算电费的电量。 21、本期有功示数是指当期抄见有功电表示数; 22、上期有功示数是指上期抄见的有功电表示数; 23、本期无功示数是指当期抄见的无功电表示数; 24、上期无功示数是指上期抄见的无功电表示数;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项地方标准的 公告第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11项地方标准的公告第2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等11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8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4/T3311-2019 港湾浮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2019-02-01 2019-03-01 2 DB34/T3312-2019 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检验规程 2019-02-01 2019-03-01

3 DB34/T3313-2019 内河码头常压运输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充装作业规程 2019-02-01 2019-03-01 4 DB34/T3314-2019 地理标志产品丰乐酱干 2019-02-01 2019-03-01 5 DB34/T3315-2019

宣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19-02-01 2019-03-01 6 DB34/T3316-2019 宣笔笔杆中苯含量的测定 2019-02-01 2019-03-01 7 DB34/T3317-2019 墨锭中重金属(铅、镉、铬)的测定

2019-02-01 2019-03-01 8 DB34/T3318-2019 宣纸光老化试验方法 2019-02-01 2019-03-01 9 DB34/T3319-2019 宣纸耐破指数分级评定 2019-02-01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

XX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征求意见稿) 目录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工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食药监)、《涉刑案件移送书》(质监)) 2、《(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查封扣押财物移送通知书》(工商)、《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书》(质监)) 3、《案件移送书》(替代原《案件移送函》(工商)、《案件移送书》(食药监)、《行政案件移送书》(质监)) 4、《案件来源登记表》(替代《案件受理记录》(食药监)、《案件受理记录》(质监)) 5、《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替代三局的相关审批文书) 6、《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替代原《立案审批表》(工商)、《立案申请表》(食药监)、《立案审批表》(质监)) 7、《协助调查函》(替代原《协助调查函》(工商)、《案件协查函》(质监)、《协助调查函》(食药监)) 8、《询问调查通知书》(替代原《询问通知书》(工商)、《通知书》(质监)、《询问(调查)通知书》(食药监)) 9、《询问调查笔录》(替代原《询问(调查)笔录》(工商)、《询问(调查)笔录》(食药监)、《调查笔录》(质监)) 10、《现场笔录》(替代原《现场笔录》(工商)、《现场检查笔录》(食

药监)、《现场笔录》(质监)) 11、《证据卷页》(主要用于粘贴、打印照片和其他物证(如假冒商标标示等),格式主要源于质监的《证据卷页》) 12、《送达回证》(替代原《送达回证》(工商)、《送达回执》(食药监)、《送达回证》(质监)) 13、《行政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新增,用于明确送达事项,减少送达成本) 14、《抽样取证单》(替代原《抽样取证记录》(工商)、《抽样取证单》(质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继续沿用原有省局文书)15、《鉴定(检验)(检测)(检定)委托书》(替代原《委托鉴定书》(工商)、《检验(检定)(鉴定)委托书》(质监)) 16、《鉴定(检验)(检测)(检定)结果告知书》(替代原《检验结果告知书》(食药监)、《检验(检定)(鉴定)结果告知书》(质监))17、《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18、《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替代原《解除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工商)、《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食药监)、《解除登记保存决定书》(质监)) 19、《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20、《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可替代原《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质监))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市场监管办【2014】161号 天津市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的各类企业年度报告的报送及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报送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开展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市市场监管委网站年度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五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查询企业不公示的信息的,应持该企业同意的书面文件。 第六条企业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第七条企业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不准确的,应及时更正。更正信息应当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与理由应同时公示。 第八条市市场监管委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的企业,确定检查名单。 每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组织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不定向抽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进行定向抽查。 对年度报告的抽查和对企业其他应公示信息的抽查企业户数合计,应不少于

宁新区管发〔2018〕220号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宁新区管发〔2018〕220号 关于印发《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局、监察室,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有关单位:现将《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1 —

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 号令)》、《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18号政府令)》,结合江北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北新区直管区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以下称“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江北新区管委会负责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五条江北新区规划与国土局是江北新区直管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江北新区管委会作出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其所属的江北新区征收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工作。 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规划与国土局、建设与交通局、社会 — 2 —

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治理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街道办事处是其辖区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征收项目工作经费。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七条江北新区征收管理中心根据需要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房屋征收以及与房屋征收相关的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 第二章征收 第八条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江北新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宣传部(文物保护)等管理部门,对拟征收房屋的范围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意见报送江北新区管委会,确定征收范围并公告。 第九条征收范围公告后,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和申购保障性住房的面积、套数: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的; (二)房屋所有权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分割、赠与的; (三)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的; — 3 —

市场监督管理局情况说明(违反广告法)

受文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者:**公司 关于:向贵局说明关于投诉相关事宜 日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我司在阿里巴巴销售的“**”产品被投诉存在违反《广告法》规定之相关事宜,进行如下答复: 投诉者指出,在产品标题中含有“防暑”字样的描述,因此违反了《广告法》规定。但是我司认为投诉内容有待商榷,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我所售卖的降温贴产品的功能就是用于贴在物品表面后可以形成物理降温,主要用于手机表面,该“防暑”的含义是从物理降温的角度进行的描述,而并非从医药角度描述的功能,这是普通消费者自然能够理解,不存在歧义,也并无不当。作为一个购买降温贴的消费者,不可能把物理降温贴当做药物来使用,这在我们产品的功能详情页也有明确说明。所以该描述符合广告法第八条的要求。 第二,经与公司互联网销售部门核实,该产品投放在阿里巴巴的宣传页面是外聘的第三方美工所做。所以,退一步讲,即使存在相关疏漏,也并非出于我公司的主观意志。其实,我们收到贵局告知我们产品可能存在不当宣传这一事实后的的第一反映就是这其中是否存在误会,因为我司一直以来都非常很注重法律风险,在投放宣传内容之前我还特意请律师核查了宣传内容,对于这一《广告法》上的敏感问题不应该是律师会疏漏的问题,我作为经营者也自主进行过《广告法》的相关学习。由于公司各项事务繁杂,自己单位工作人员业务忙不过来,部分网页宣传、推广聘请第三方美工设计人员进行,这次被投诉的宣传用语是第三方美工设计所处理的,被投诉的文案目前还是一个阶段性状态,尚未交付我司法律顾问审查、验收。第三方美工设计的时候,我们的员工实事求是地阐述了一下我们产品的功能。目前,我司已经进行了彻底的排查,现在已经纠正了可能的不当用

XX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单位基本情况的说明【模板】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单位基本情况的说明 一、人员结构 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88名,其中公务员79名,行政工勤9名,事业编制93名,人员实有情况:行政79名,其中公务员71名,行政工勤8名,事业76名。 二、单位结构 本单位人员机构设置情况:1.办公室、2.人事财务股、3.纪检监察室、4.法律法规股、5.应急办公室、6.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7.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8.食品药品监管协调指导股、9.市场管理协调指导股、10.行政审批股、11.行政执法股、12.后勤中心。 下设机构:1.古韩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2.侯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3.虒亭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4.下良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5.**县食品药品稽查队、6.**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7.古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等 5.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8.**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9.**县消费者协会、 10.**县个体劳动者协会、11.**县民营企业协会。 三、单位性质行政;单位规格正科级;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四、单位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贯彻执行

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参与调研、起草和论证有关的地方性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和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推进诚信体系、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依法监督管理。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行政许可和食品摊贩的登记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申请的初审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负责行政区内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医疗器械的初审工作;依法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4、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咨询、举报、申诉,承担消保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等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

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宁劳社就〔2006〕2号 window.google_render_ad();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各产业集团(公司)、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和《行政许可法》,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现将《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依法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企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用工管理和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切实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第五条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科学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合理制定职工就餐、防暑降温、医疗救护等工作办法,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与企业工会和劳动者集体协商一致。企业有主管部门的,相关办法应当先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条企业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依法合理调整其工作时间和生产定额。

监督检查情况告知单

监督检查情况告知单 年月日,我局工程监督科监督检查,项目,抽查楼施工现场发现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隐患: □1、市场行为:□施工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按时年检、复审,□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是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机械操作工、机械安装工等)是否持证上岗;□建筑起重设备的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测、验收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是否按时办理;□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监理单位资质和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监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参加年检、复审; □2、安全内业资料:□建筑起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租赁单位提供的起重设备的“三证”(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监督检验合格证明)及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是否齐全和手续完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帽、钢管、扣件、漏电保护器等)的检测报告是否齐全;□施工企业对进场人员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年度的培训教育;□项目部是否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项目部是否建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交底记录。 □3、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对电梯井门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笫3.2.1条第二款规定,按规定做到定型化、工具化、规范的要求设计制作,其高度应在1.5m至1.8m、宽度应根据电梯井口宽度而定的范围内。□电梯井内是否设置安全平网;□预留洞口的防护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3.2.2~3.2.3条规定;□通道口的防护棚是否符合标准和“高处作业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楼梯口的防护是否符合“高处作业规范”附录二的附图2.2楼梯、楼层和阳台临边防护栏杆示意图规定;□临边防护是否符合“高处作业规范”第三章第一节和附录二的规定。□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按建质【2009】87号、赣建安【2010】16号文字有关要求进行专项方案论证,□未按方案实施检查、监测、验收,□基坑支护未按专项方案实施(如:□坑边违规堆载,□人员上下无通道,□未分层开挖支护等),□基坑支护与降水措施是否与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相符;□基坑周边是否设置临边防护措施,防护措施稳定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基坑监测不符合GB50497-2009有关要求,□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重要部位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钢筋作业区未搭设防护棚,□现场安全员数量不足,悬挑卸料钢平台制作与安装不符合方案及有关标准要求(如:□平台次梁采用钢管焊接,□卡环不规范,□后支座固定不牢靠及固定位置不对,□副钢丝绳距主钢丝绳固定位置过大,□平台上部拉结点数量不足,□有的绳卡安装方向不正确或数量不足或间距过小等□钢丝绳与结构拉结处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等。 □4、模板工程□无专项方案,□未按专项方案实施及未认真执行JGJ162-2008有关要求(如:□立柱纵横向间距、□水平拉杆间距、□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剪刀撑、□与建筑结构固结点等未按要求设置,□立柱采用搭接接长,□上段立柱与下段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相邻两立柱对接接头在同步架内等)。 □5、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不符合专项方案及JGJ28-2000有关要求(如:□未分段办理验收,未按要求设置□立杆垫板、□扫地杆、□剪刀撑、□连墙件,脚手板□未按要求铺设、□未隔层封闭架体,外侧□未用安全网封闭、□未随工程进展搭设架体□采用钢管搭设卸料台,□登高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带,□高处操作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脚手架外侧是否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是否采取全封闭措施,□楼层接料台搭设无方案,□电梯间、□天井、□内凹部位架体搭设无方案等。 □6、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及时报送具有相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塔吊混凝土基础工程是否根据工程地质、荷载大小与塔吊稳定性要求、现场条件、技术经济指标,并结合塔吊制造商提供的《塔机使用说明书》和按照《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验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附墙架形式、附着高度、垂直间距、附着点水平距离、附墙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导轨架自由高度和导轨与主体结构水平距离等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基础预埋件、连接构件的设计、制作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现场指挥不到岗;□基础积水;□首次及分次加高附着安装完毕,是否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或出具《建筑施工现场内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评价验收意见书》,并经相关各方按规定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是否对螺栓进行定期保养及检查;□防护棚采用双层以上,凡塔吊高度超过50米的,防护棚上是否搭设安全平网;□塔机间及塔机与建筑物之间是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发生碰撞;□采用非原厂制作附着且有的部位采用钢筋代替开口销使用或开口销缺失等; □7、施工升降机:□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三无”(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施工升降机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使用,并强制性予以报废和销毁;□施工现场是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半年工作总结半年工作安排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半年工作总结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以“五大X”建设为引领,以服务发展和市场监管为主线,立足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区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局任务分解推进落实情况 X.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X件。 完成情况:上半年接待知识产权咨询人员达X余人(次);申请注册商标X件,注册X件;发明专利申请X件,授权X 件。至X月底,注册商标拥有量累计X件,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X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预计X.X件。 X.新增省市级品牌不少于X个。 完成情况: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X〕X号)文件中的工作安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期间答记者问的讲话精神及X年全省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省、市级品牌评选认定活动已停止,经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该项任务已取消。 (二)其它工作落实情况 X.突出服务职能,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助企融资工作。积极引导X谷润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X澳森水刺非织布有限公司等公司办理动产抵押登记X起,融资X万元。 二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纳入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先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X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止目前,全区市场主体新增X户(其中内资X户,外资X 户,私营X户,个体X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户)。 三是继续推进质量品牌战略。组织辖区X家企业参加第七届X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动员帮助辖区企业积极参加第二届X市品牌故事演讲比赛,提升X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共计X家企业的X件作品参赛,X家企业的X 件作品喜获佳绩,其中X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选送的微电影《最后一公里》、演讲作品《倾心为民蓝焰暖心》和X供水集团公司选送的演讲作品《你的名字》荣获一等奖;X供水集团公司选送的征文作品《熠熠青春化热血默默奉献护宜城》荣获二等奖。 四是开展“四送一服”工作。依据《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区贯彻省、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序推进工作,每月调研走访并对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主动协调、积极推动,确保每个问题有问必答、有答必接、有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01号)、《南京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宁政规字…2012?1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场制售食品安全负总责。工商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餐饮监管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管。 工商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包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流通许可的审批和食品经营者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包括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市场清查等; (三)食品经营行为监管,包括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按照规定对经营食品进行贮存和检查、管理,及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监督集中交易市场开

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履行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等; (四)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五)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 (六)按照有关规定预防和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七)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条现场制售食品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具备基本的制售条件,不提供堂食,加工与销售为一体的食品经营行为。 餐饮监管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管是指,从事冷热饮品(奶茶等)、快餐、面包(烘焙烤食品)、糕点(年糕、粽子、片糕、青团、梅花糕、绿豆酥、桃酥、蛋挞等)、凉粉(凉皮)、水煮油炸食品(关东煮、油炸肉串、烤肠等)、干式点心(油条、烧饼、包子等)和湿式点心(面条、馄饨)等现做现卖食品的行为。 其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是指,从事炒货(瓜子、花生、毛栗子等)、卤制品(盐水鸭、烤鸭、烤鹅、猪头肉等)、面制品

国网安徽电力公司配电具体工作票标准模板.doc

附录 1: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配电第一种工作票 单位安徽索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编号0001 1.工作负责人董振标班组索峰安装公司配电一队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闫丰收、杨传祥辅助工:梦红、顾成贵、顾成周、 顾元松、沈精站、吴延兵、刘五军、汤红祥、高尚共 11 人。 3.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设备(注明变(配) 电站设备、线路双重名称及起止工作内容 杆号) 朝阳路西侧 10kV 1、10kV、工长 05 线,十一中分支线拆除 工长 05 线十一中分支线18 分 01#-09# 导线杆塔及 10687# 变压器拆除 H3-18 分 01#-18 分 09# 2、十一中专变用户接入新建高分箱02 间隔 4.计划工作时间自 2015 年 2 月 5 日 7 时00 分 至2015 年 2 月 5 日 19 时 00 分 5.安全措施(应改为检修状态的变电站线路间隔,配合停电线路或设备,配网应拉开的断路器 (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熔断器,应合上的接地刀闸,应装设的接地线、绝缘隔板、遮拦 (围栏)和标示牌等) 调度管理设备范围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变电站线路间隔、配合停电线路只填名称 已执行 和状态) 1、拉开 10kV 工长 05 线十一中分线H3-18 杆 Z01 支线开关 2、在 10kV 工长 05 线十一中分线开关挂“禁止合闸、路线有人工作”标牌 3、拉开 10kV 工长 05 线新建高分箱内02 间隔开关 接地线装设位置、接地刀闸双重名称接地线编号已执行 已执行 工作班补充采取的安全措施 在 10kV拉开高分箱出现电缆开关并合上接地线挂警示牌 已装设(已已拆除(已接地线装设位置、接地刀闸双重名称接地线编号 合上)拉开) 1、 10kV 工长 05 线十一中分支线01#杆01 2、 10kV 工长 05 线十一中分支线08#杆02 3、 10kV 工长 05 线十一中分支线 4、 10kV 工长 05 线十一中分支线05# 杆西侧01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通过互联网等渠道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日常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抽查是指按计划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为跟踪问题产品、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应对突发事件或者按照政府组织的专项行动要求开展的监督抽查。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统筹、公正公开原则,突出质量安全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日常监督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第五条日常监督抽查纳入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实行统一抽查计划、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归集信息、统一结果处理。 第六条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管理实施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并组织省级监督抽查。市、县级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并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配合上级委托的抽样机构开展工作或承担监督抽查抽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抽查对象(包括生产者、经营者)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产品。 第八条监督抽查的组织实施部门(以下简称组织监督抽查部门)不得向被抽查对象收取费用。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第九条被抽查对象应当配合、协助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第十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质量合格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本辖区该被抽查对象的该种产品(同一品种同一型号)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除外。 第十一条组织监督抽查部门依法发布监督抽查信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查信息。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应用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按要求报送监督抽查信息。 第二章监督抽查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第1、2包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第1、2包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第1、2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6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J03024 项目名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第1包82.686万元;第2包188万元 最高限价:270.686万元 采购需求: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基础及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第1包机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采购,第2包网络安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1、2包:供货及安装期限为合同生效后 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合同签订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免费质保期为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2包: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7日09:00至2020年11月13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略)。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略-e9f2-44de-b9e6-85baf0fb4c3 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6.本项目2个包最高限价总额为270.686万元,其中第1包为82.686万元,第2包为188万元。

公司章程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模板(含填写说明)

(公司章程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版(含填写说明)) 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成都经济作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要先在网上预先核准再写入章程,就不用来回修改了)。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要取得场地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第四条公司由(XXX)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这里可以填写主营业务,单建议尽量写的健全)。 第六条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约定出资时间前出资到位。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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