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控制区条款

建筑控制区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工程建筑工程进度控制措施方案

建筑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模塑工程项目中的各项工作按计划的进度顺利进行,必须对项目的进度进行控制。在工程进度控制的过程中,都必须围绕计划所确定的目标来进行施工,以便整个施工过程能够保持有条不紊的状态,使工程实现预期目标。为了实现优化的进度计划,就必须通过控制来保证计划系统的正常工作状态,确保在今年10月20日会议规定的日期内完成任务。 建筑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一、目标 确保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任务,力争提前完成。 二、进度控制的方法 1.按施工阶段分解,突出控制节点。控制点,在不同施工阶段确定重点控制对象,制定施工细则。达到保证控制节点的实现。 2.按施工单位分解,明确分部目标。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明确各个单位的分包目标,通过目标责任书落实分包责任,以分头实现各自的分部目标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3.按专业工种分解,确定交接时间。在不同专业和不同工种任务之间,要进行综合平衡,并强调相互间衔接配合,确定相互交接的日期,强化工期的严肃性,保证工程进度不在本工序造成延误。通过对各道工序完成的质量与时间的控制达到保证各分部工程进度的实现。 4.按总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将施工总进度计划分解为年度、季度、月度和旬期进度计划。 三、强化进度计划管理 1.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根据施工招标书的工期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对其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满足合同规定工期要求等问题,进行认真细致论证。 2.在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控制下,施工过程,坚持月(周)编制出具体的工程施工计划执行过程,并对其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认真的推敲。 3.工程计划执行过程,如发现末能按期完成工程计划,必须及时检查分析原因,立即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7建筑物高度控制

第七章建筑物的高度控制 第四十四条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和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建筑高度计算见第十一章《附录二》第8款。 第四十五条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气象台、电台和其它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建筑设计方案应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经建筑和文物专家评审以后,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核定。 视线分析方法参见第十一章《附录二》第9款。 第四十七条市域内主要城市道路及重要景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应小于或等于75°的仰角。 即:H/S≤tg a a≤75° 式中:a—仰角,指道路红线边与高层建筑总高所形 ·55·

成的夹角。 S—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H—建筑高度。 次要朝向面向道路时,可按以上计算结果的70%作为最小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 (计算方法见第十一章《附录二》第10款图示) 第四十八条其余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沿19m及以上宽或4车道以上的城市道路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计算方法见第十一章《附录二》第11款图示)。 即:H≤1.5(W+S) 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按下式控制: A≤L(W+S)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5(即56.3°)的高度角在地面上的投影的总面积,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计算方法见第十一章《附录二》第11款图示)。 次要朝向面向城市道路时,可按以上计算结果的70%作为最小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 (二)沿18m宽或4车道以下(不包括4车道)的 ·56·

浅析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应对措施

浅析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应对措施 平凉高速路政执法管理支队任泾灵 路政管理工作说其难所以难。论其执法依据,有“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不一而足;论其执法范围,很大很广,上管天、下管地,两边还管着30至50米。直观而言法很大,但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具体执行起来难度很大,结合近几年路政执法工作实践,认为路政执法中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维护管理工作最难,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一、意识与职权的困扰 《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对公路建筑控制区作了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封闭的二级公路不少于30米,立交桥、通道不少于5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由于公路沿线部分群众法律观念淡薄,缺乏爱路护路的意识。特别是侵占公路建筑控制区当事人对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了解不够,在《条例》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管理部门与相关当事人很难达到共识。 沿线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只是管理部门的一个方面,在执法上的困扰同样十分严重。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职责是法律赋予路政管理部门的,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政策法规与土地、规划等交叉管理,相互之间又缺乏联系和制约,各部门缺乏统一的管理,且未形成沟通协调机制,如土管部门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审批建房、挖井、建沼气池等施工项目时,事前不征求路政管理部门的意见,等以上施工项目完成后,路政部门再去依法拆除或清理违章建筑,这种现象给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带来的压力和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二、执法的难度 (一)标志牌问题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涉及面广,面对的不但有公路沿线村民,甚至会涉及到当地政府部门。地方政府私自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现象很多,管理难度也大。路政管理部门作为一支派驻机构,在地方政府管辖范围拆除政府的广告牌其管理难度可想而知。 2012年3月份,一政府机关在G70线K1864+100处的跨路天桥上设置了长43米、宽4米的广告牌,高速路政中队依法对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限期拆除,广告牌制作商因为广告牌属政府行为,对路政中队的政策解说不予理睬。路政中队按程序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雇佣车辆将其所设置的广告牌予以没收扣押,要求该政府机关按规定办理交通行政许可手续后方能设置该标志牌,但该政府机关没有接受这种合理的政策解说,广告牌在路政中队扣押时间长达一个多月,当

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的关键点及其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的关键点及其控制 作者:高绍维 当前,企业要在世界资本体系中健康有序运行,首先要保障和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本文通过回顾近年来国内外企业的发展轨迹发现,建立有效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不仅有助于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保证企业有序运行,而且可以促进全球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经济。 一、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的意义 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不断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控制水平,不管对企业自身还是整个经济社会的顺利有序运行都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企业而言,强化内部控制可以帮助管理层理顺经营理念,树立正确的风险防控意识,及时发现和规避潜在风险,实现企业持续健康经营。企业身处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全球范围内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甚至致命影响,企业管理层只有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才能有效应对越来越多的风险,提升发展空间、把握发展机遇、实现自身的发展战略目标。 其次,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要不断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深化管理改革。只有建立健全以风险方法和控制为导向的内部控制,才能有效深化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唯有通过强化风险管控、内部控制,才能真正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预防和抵御风险,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有效运行,从而推动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 最后,企业强化内部控制可以有效保证企业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而减少管理舞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从这个角度讲,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强化内部控制对于保障投资者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关键点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面对日益融合的世界经济、日益激烈的竞争和瞬息万变的外部条件,面临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这使得企业处于高风险之中。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常常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战略风险、决策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这些企业内外风险都给企业的管理和生产经营增加了压力,带来了不确定性,处理不好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企业要制定内部控制就要本着防范预防风险的目的去操作。如何把握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应对,成为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主要因素。 总的而言,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面临的关键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内部控制的规划上,应当着重考虑如下情况:企业管理层有没有制订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划,以及制订的规划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是否仅仅将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建立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只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不发挥实际效用、没有促进战略目标实现的积极意义;是否制订了内部控制年度计划并将计划落实到实践中。这是内部控制在规划方面的关键点和风险点。 2.在内部控制的组织部门和机构方面,要考虑的风险点有:内部控制负责人与公司的主要领导是否为一人,这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能否有效落实;内控部门人员是否对内部控制法规和制度足够了解和熟悉;相关人员是否对内控工作积极热心、切实负责;内控部门成员是否具有足够代表性。针对此方面,企业应合理设置内控部门,匹配内控人员,由主要领导督促执行。 3.在内部控制环境建设上,要考虑以下关键点和风险点:单位是否足够重视内部控制作用,是否有意培养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是否将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作为深化企业管理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契机;管理层是否具有强烈的遵纪守法意识;能否实现关键岗位的定期轮流;企业的相关子公司是否也制订内部控制战略规划。这些都是内部控制在环境建设方面的关键点。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及方案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与施工保证方案 第一节工期保证措施 一、做好施工规划,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前根据总体工期目标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层层分解计 划到各个施工项目的各个施工环节,制定各项目的施工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各项目按计划开竣工,单个项目施工计划服从总体进度计划,以保证单个项目的进度计划保证总体进度计划。 重合同、守信誉、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严格信守合同,从保证施工安全、施工协调、施工组织部署、资源优化配置等多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地安排好各项施工任务,把按期或提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作为项目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常抓不懈,确保阶段性工期目标和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二、健全工期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工期保证领导小组,健全工期保证组织 机构,加强对施工进度控制管理的领导,项目经理部、施工队领导层层负责,分片包干,明确各级工期保证责任制,实行工期奖罚制度,进度与效益和个人收入挂钩。并建立以生产调度室为中心的施工调度指挥系统,全面系统地进行施工进度的统筹安排、协调和控制。 三、做好施工进场组织准备,确保工程尽早开工

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组织机构及各专职机构,保证以最快的速 度使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正常、高效运转,各项管理职能正常发挥。 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计划,组织专业化的施工队伍,配足各专业工种施工人员,保证施工需求,满足工期计划中的劳动力需求。 确保施工力量在规定期限内进驻工程现场,进行现场接桩和复测;作好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尽快完成场地的四通一平及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确保按期达到开工条件。 四、充分调查研究,周密施工布署 充分了解工程现场环境、施工条件,与当地及业主搞好协调工作,为施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根据调查的情况,编制各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各分项 工程工期和各阶段工期;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动态管理,实现均衡高产。五、建立和完善工程调度保证体系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搞好对内对外的协调非常重要,因此项目经理部设立生产调度指挥系统,从组织、工作和制度上使工程调度工作得到有效保证,确保关键线路各项目的工作得到顺利进展,确保施工资源的效能得到高效发挥。 激发参建职工劳动热情,不断掀起施工生产高潮 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全体参建职工树立强烈的工期意识和合同意识,激发广大职工建功立业的劳动热情,增强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适时

工程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高度计算 l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部或檐口的高度。屋顶上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者,不计入层数内。 l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 2.3.1.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风景区附近的建筑物、在航线控制高度以内的建筑物,其高度系指建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 2.3.2在上条所指地区以外的一般地区。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女儿墙高度计算。坡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檐或屋脊的平均高度汁算。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问、楼梯间、水箱、烟囱等。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高度不超过4m的不计入高度之内。 2.3.3特殊体形的建筑顶层设有景观构筑物或设有其他辅助设施的建筑高度的汁算,应由当地主管主管部门确定。 2.3.4消防要求的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地坪到其屋顶面或檐口的高度;

2.3.5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部门对净空的有关要求。 《通则》4.3 建筑高度控制 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 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 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4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 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4.3.2 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及其划定办法。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及其划定办法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势头迅猛,有关资料显示,到2010年末全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到7.3万公里,规划到“十二五”末即2015年,国家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8万公里,全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到11万公里。在纵向发展迅速的同时,高速公路的横向发展也日趋迫切,中国高速公路已经走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很多省份上世纪九十年代修建的高速公路已经难以满足车流量增长对通行条件的要求,对高速公路的改建、扩建开始进入高峰期。只改不扩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必须改扩并举。要扩建,首先必须解决公路用地问题,而公路建筑控制区无凝为扩建所需公路用地提供了保证。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对于高速公路的建设发展意义重大。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普遍感到建筑控制区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伴随着地方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依附于高速公路周边进行开发区建设、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对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在一些收费站、服务区周围,建筑控制区已经被蚕食得名存实亡。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依法保护和管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过程中,涉及到公路沿线群众或相关单位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权问题,以及地方政府经济开发建设规划布局问题,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和困难。但是,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出发,在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下,有法可依应当是排除困难、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基础。笔者多年参与地方高速公路管理相关立法工作,在具体立法工作中,对如何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立法问题作了一些粗浅的思考,本文试图从立法的角度,就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及其划定问题提出探讨意见,抛砖引玉,以倡议公路管理同行和社会各界关注和重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共同建言献策,以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科学持续发展。 二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及其划定办法的立法现状 (一)法律规范中有关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及其发展沿革。 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2008年12月27日国务院修订并重新颁布,该条改为第二十九条)由于当时《公路法》尚未制定出台,《公路管理条例》的这一规定是国家法律法规最早有关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规定。 1998年1月1日我国《公路法》开始施行。《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这是国家法律首次对建筑控制区管理作出规定,同时也是“公路建筑控制区”一词首次出现在国家法律规范中。 在《公路法》颁布实施之前,一些省份在其制定的地方法律规范中也有作出相关内容的规定,但大多没有使用“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名称,例如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使用的是“高速公路预留用地”,1997年6月19日起施行的《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使用的是“高速公路控制建筑区”,1995年4月22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公路条例》使用的是

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 三、建筑高度控制 场地内建筑物的高度影响着场地空间形态,反映着土地利用情况,是考核场地设计方案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城市规划中,常常因航空或通讯设施的净高要求、城市空间形态的整体控制、以及土地利用整体经济性等原因,对场地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另一方面,建筑高度也是确定建筑等级、防火与消防标准、建筑设备配置要求的重要参数。 用以控制场地建筑高度的指标主要有建筑限高、建筑层数(或平均层数),二者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建筑物的层高。建筑限高适用于一般建筑物的控制,建筑层数则主要用以对居住建筑的考核。 (一)建筑层数 这里是指建筑物地面以上主体部分的层数。建筑物屋顶上的嘹望塔、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人建筑层数;住宅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顶板高出室外地坪不超过1.5m者,不计人层数内。建筑层数的控制与建筑限高的控制基本类似。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3.1.2条的规定,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为: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二)平均层数 指基地内,总建筑面积与总建筑基底面积的比值,单位:层 平均层数(层)=总建筑面积(m2)/建筑基地面积之和(m2) 一般常用于居住区规划,此时又称为住宅平均层数。 住宅平均层数(层)=住宅建筑面积总和(m2)/住宅基地面积总和(m2) (三)极限高度 建筑物的最大高度,单位:m。以控制建筑物对空间高度的占用,以保护空中航线的安全及城市天际线控制等,应遵照城市规划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有时,也采用最高层数来控制,但二者含义略有不同。 (四)建筑高度的限制 建筑限高是指场地内建筑物的最高高度不得超过一定的高度限制,这一高度限制为建筑物室外地坪至建筑物顶部最高处之间的高差。某些情况下,也有以绝对海拔高度作为建筑限高的控制值。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第4.3条对建筑高度控制有以下规定: (1)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 a.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工作规定.doc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工作规定 一、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范围 (1)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红线范围界定。公路两侧建筑设施(包括房屋、灌溉渠道、管道、电缆、电杆、砖窑等。(一)公路一侧边缘与公路边沟(或截水沟)外边缘之间的距离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其中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 (二)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永久性建筑和设施。交通、公路、土地、建设、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在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擅自建设各类违法建筑的,由交通、公路、土地、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产权单位或个人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使用和后果由违法者承担。 (三)擅自占用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红线内道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四)未经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现有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红线内的建筑物不得就地改建;已经在建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并接受处理,需要建的必须在红线。范围之外 (5)由于公路建设调整、改造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纳入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不得就地扩建、改造、改造。根据城乡规划和《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各乡镇应查明地基并逐

步拆除。 2 、加强公路两侧建筑的规划和管理 (一)建立健全公路两侧建筑审批制度。编制城市规划时、镇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包括私房和临时建筑)、征地、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公路两侧所有建筑控制区,特别是公路“红线”的确定、国土资源部门审批与公路建设控制区相邻的建设用地时,应事先征求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审批程序应注明建筑与公路的控制距离,并与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在现场划红线。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内修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持相关批准文件,先征得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批发证。,经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2)城市规划布局应垂直于交通线、单向纵深群。禁止沿道路带状发展,并将道路变成一条。的街道。由于历史和其他原因,一些路段形成了街道。实行隔离管理,相邻的路边商店只能设置出入口。 (3)待建开发区、公平贸易区、商业区和工厂、学校及其他公共设施应分组布置在公路建筑红线、专用公路辅路解决内部交通问题。范围以外的一侧 (四)城市道路与公路的交叉口,由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和当地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方案确定。

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北汽广州公司 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讨论稿) 企业管理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特制定《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二、主要内容 按照北京市国资委“京国资发【2013】13号”《关于构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京汽集政企字【2013】823号”《关于成立集团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要求,此次内控建设具体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审计、法务、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在内的公司运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三、组织机构保障 为确保公司内控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保证内控机制有效运行,公司将设立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和内控建设执行小组,待领导过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内控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是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对内控工作实施进行全面领导、决策、部署和指挥。 内控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内控建设执行小组,内控建设执行小组组长由企业管理部部长担任,执行小组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开展。

内控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王璋 副组长:郗建国王志芳兰纪红郭长义 成员:李红马庆恒熊买宝杜来成马学义叶春雷寇伟马铁利罗云坤李建伟张万涛何新康朱鸿岸邝军生 主要职责: 1)负责确定本次内控体系建设的范围; 2)负责明确本次内控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 3)负责确定本次内控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 4)负责本次内控体系建设的其他内容。 内控体系建设执行小组 组长:李红 成员:王益华冯葵钟志球黄建安宋振涛熊学兵朱亮赖学明张万涛陈志忠黄栋郑国平何伟聪陈永新 主要职责: 1)负责内控体系建设成员的职责分工; 2)负责确定本次内控体系建设的具体时间安排; 3)负责组织公司内部资源的协调,并积极与外部咨询机构的对接、沟通、协调; 4)负责审核本次内控体系建设费用预算; 5)负责本次内控体系建设的其他实施工作。 6)内控体系建设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是在内控体系建设

关于北京市区建筑高度控制方案的决定

关于北京市区建筑高度控制方案的决定 来源: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发布时间:1985-08-24浏览次数:65 北京市各区、县、局、总公司及在京各建设单位: 首都建筑艺术委员会、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北京市区建筑高度控制方案》已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即日起颁布实施。 为保护北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继承和发扬故有的独特传统风貌,在京的房屋建筑都要服从城市规划的统一要求,对高度、体量、形式、色彩以及绿化、环境等方面,精心设计,严格审查。其中建筑的高度问题,是当前的突出矛盾,亟待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规定。这个方案,经长时间酝酿,多方征求专家的意见,有关方面反复研究,是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的精神的,是可行的。凡是在京建设的单位,都要遵守执行。 北京市区现有建筑和已批准的新建筑,有的高度超过了这个方案的规定,对环境有所破坏,这些问题,留待以后协调处理,今后一切新建筑都不得援例比高,凡设计方案未经首都建筑艺术委员会、市规划局正式批准的,其高度,都应按照本方案的规定,重新考虑,改变设计。 凡有特殊需要,新的建筑确需突破本方案规定的高度者,一律由市规划局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连同周围的详细规划方案,送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其它机构和任何个人,均无权作出决定。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报请审批《北京市区建筑高度控制方案》的报告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 近年来北京不少建设单位要求在二环路附近,甚至旧城以内新建超高层大楼。还有更多的建设单位,要求在旧城中心地区,文物古迹和风景区周围新建高层建筑。市规划局考虑对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古迹的保护,不能同意这些要求,因而引起很多争论。另一方面,很多专家、学者对到处建高层建筑,责难很大。目前,北京城市建设,在建筑高度问题上,矛盾十分尖锐。 对北京的建筑高度,在中央中央、国务院原则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中已有原则规定,但尚缺乏具体的规划方案。市领导同志指示,要抓紧制订市区建筑高度的具体规划,报请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查批准,以便在工作中有所遵循。我们遵照这一指示,编制了《北京市区建筑高度控制方案》。这个方案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的精神和《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规定,并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经过反复研究以后提出来的。最近,又召开了首都建筑艺术委员会的扩大会议,

建筑高度概念及计算规则

建筑高度概念及计算规则 (一)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条文 4.3 建筑高度控制 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 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 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4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 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4.3.2 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 非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 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 2)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 3)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2、条文说明 4.3 建筑高度控制 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 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 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

浅谈眺望控制法在建筑高度控制中的应用

浅谈眺望控制法在建筑高度控制中的应用 摘要:文本以端州旧城控规为例,借鉴和分析英国眺望控制法原理及控制要素,确定古城保护区的眺望点和眺望对象,通过各要素间的函数关系,得出古城内建筑控制高度。 关键词:古城、历史建筑、眺望控制法、高度控制 一、引言 城市在地域环境中生长,在漫长的历史沉淀中成型,每个城市都有自身特色的景观,这是城市所处的环境和历史赋予的。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迅速地在地域空间上扩张,在垂直空间上延伸,因此协调好城市与自然环境以及历史资源间的关系,才能更好的保护城市特色景观。城市建筑高度,是城市景观重要的控制要素之一。为保护历史景观,本文通过借鉴英国眺望景观保护控制方法,以端州旧城控规为例,浅谈在规划实践中如何通过该方法控制历史建筑周边的高度。 二、英国的眺望控制法原理 英国的城市风景控制制度主要有四项:战略性眺望景观保护、保护区制度、登录建筑保护和广告控制。其中后三项以保护性控制为主,维护保护区自身整体环境及控制其周边景观风貌与之协调。战略性眺望景观是基于景观权的维护提出的,通过一些控制手段确保市民在城市内远距离欣赏美景的权利。以历史景观为例,战略性眺望景观保护扩大了保护控制的区域,加强城市特色景观向城区的渗透,使富有特色的历史景观对其他区域产生积极响,属于利用性保护。 眺望控制法设定了眺望区域或眺望点,从区域或点出发眺望对象,视线不受遮挡,同时被眺望的对象的背景区域不能影响眺望对象的景观。通过视线来确定建筑高度,减少对历史建筑景观遮挡,将历史景观显露出来,营造城市特色,同时又能找出对历史景观产生负面影响的建筑高度临界点,最大化的发挥土地的价值。 英国主要用这种视线控制方法来保护眺望景观权,在伦敦规划中,设定了10个战略眺望点,眺望对象为圣保罗大教堂和国会大厦。眺望控制体系由五个部分组成:眺望点、眺望对象、以及由眺望点与眺望对象之间每条视线形成的三个控制区域——景观视廊(前景区)、广角眺望景观协议区、背景协议区组成。 眺望点 眺望点一般选择具有较强的公共性,能吸引人驻足的观察点,具有较好的视野,本身也可以是重要城市景观点。

建筑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案

目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 二、目的 三、适用范围 四、现场检查管理及技术管理职责 五、进度控制管理流程 六、项目进度控制措施 6.1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核 6.1.1《项目总体施工进度控制计划》的编制 6.1.2《阶段性进度控制计划》的编制 6.1.3分包进场计划、甲供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和进场计划、资金使用 计划的编制 6.2对承包商进度计划的审核 6.2.1总包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 6.2.2甲方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 6.3进度计划的控制与协调 6.3.1进度计划控制与调整 6.3.2计划协调管理 6.4进度控制的主要节点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江夏区文化路鱼业村,总建筑面积28054.11平方米,由裙楼为多层办公辅楼、主楼为高层办公楼、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主楼:地上24层建筑面积24787.41 平方米、裙楼:地上4层建筑面积3703.36平方米、地下室一层面积3266.7平方米,主楼建筑高度96米;裙楼建筑高度18.45米。基础:后压浆钻孔灌注桩基础;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框架剪力墙结构;防火设计一类;耐火等级地上均为二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一级,屋面二级。 地下为车库,现浇砼梁、板柱结构体系;划分为二个防火区。1#防火区为主楼:面积1202.86平方米;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二级。2#防火区为裙楼:面积925.84平方米,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二级。 2、项目各方主体: 建设单位:武汉市江夏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湖北中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武汉方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武汉建材地质勘察院 3、项目建设时间计划:2012年9月10日至2014年1月2日;总工 期:480天; 二、目的

西安市控制市区建筑高度的规定

西安市控制市区建筑高度的规定 2010-08-13 09:18 (1986年10月29日西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1993年1月16日西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修正) 一、为了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充分体现西安历史古都的独特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市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市区建筑高度控制应当贯彻保护和建设相结合的方针,在保持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独特风貌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土地,改善城市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城市建设的适用本规定。市区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区和郊区。 四、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五、市区建筑高度控制应当采取分区梯级式布局,突出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特点的古建筑、古遗址。整体上,旧城的建筑物低于旧城外的建筑物;文物古迹、风景区周围的建筑物低于外围的建筑物;在古建筑、古遗址周围地区,建筑物的布局、体量、高度、造型、风格必须与之相协调。旧城内应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新建筑风格应与古城风貌及环境相协调。以明城墙、钟楼、鼓楼等主要古建筑以及传统居民区为保护主体,建筑高度按保护范围和实际情况实行分区控制。从明城墙向市中心依次分为平房、九米、十二米、十五米、十八米、二十一米、二十四米、二十八米、三十六米八个级次。整体控制高度以旧城内标志性建筑钟楼的宝顶 (三十六米)为限。在高层可行区范围内可分散安排少量的高层建筑。旧城外下列区域应当限制建筑高度,其他区域的建筑高度不受限 制。 1、一环路限高过渡区; 2、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 3、三条重点文物古迹通视走廊; 4、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微波通讯、广播、气象雷达高度控制走廊。 六、旧城内分区高度控制 (一)旧城内低层区 钟楼周围:东北、西南两个方向,沿盘道红线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二十四米;东南方向沿盘道红线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十八米;西北方向,钟楼与鼓楼之间规划为市中心绿地。鼓楼周围七十米范围内建筑高度由平房递升至九米。碑林、关中书院、化觉巷清真寺、德福巷的传统民居保护区,在规划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九米。书院门、竹笆市、湘子庙街、安居巷沿街为不超过九米的传统形式建筑。北院门、德福巷保留为一、二层建筑的传统风貌街巷。革命公园、莲湖公园、儿童公园周围建筑高度由九米依次递升,其它文物点周围三十米至七十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九米。其它需要保持传统风貌的民居地区,可以改造为不超过十二米带坡顶的住宅。 (二)环城区 城墙内侧一百米以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九米,建筑形式采取传统风格,一百米以外,采取梯级形式过渡,过渡区建筑形式应为黑、灰色瓦坡顶建筑。城墙外侧至环城路只允许分散建设少量高度不超过九米的园林式建筑。环城路红线以外的建筑物应高低错落,建筑高度从二十四米、三十六米各以六十米距离为一过渡区。东、西、南、北城门外的环城路外侧红线以外五百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从二十四米、三十六米以下,各以六十米距离逐步过渡到五十米以下。过渡区外高度不受限制。

第四章 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红线控制

第四章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红线控制 4.1 各类建筑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抗震、卫生、防疫、环保、工程管线、建筑安全保护和强制性条文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具体计算办法详见附录13、14)。 4.2 多层及多层以下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 4.2.1 多层、低层住宅长边向阳、朝南且平行布置时,其最小间距在A类建设控制区不得小于南向建筑的北向外墙从地面至女儿墙顶部高度的1.0倍,且不小于6米;在B 类、D类建设控制区不得小于1.1倍,且不小于9m;在C类建设控制区不得小于1.2倍。当南向住宅为点式住宅(面宽小于25米)时,B类、D类建设控制区可按0.9倍控制。 4.2.2 多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6米,同时需满足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最小间距内山墙原则上不得有外露楼梯和任何形式的窗洞,若有卧室和客厅等重要房间在山墙开启窗洞,则其间距应视情况适当增加。若设有出挑阳台,应按阳台外边计算建筑间距。 4.2.3 不规则平面多层建筑,按建筑的最凸出的外围线和周围的建筑关系计算建筑间距。不平行的多层建筑之间的间距,按相互间最小的距离计算房屋间距。 4.2.4 住宅底层为商店或其它非居住用房时,住宅间距的计算,应包含底层的高度。但同一裙房(不论裙房为若干层)之上的几栋建筑之间间距计算,可不计裙房高度。 4.2.5 与A类建设控制区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相邻的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其南侧建筑高度的1.3倍,在B类、D类建设控制区不得小于1.4倍,在C类建设控制区不得小于1.5倍,并应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

4.2.6 住宅建筑出挑阳台最大出挑距离为1.8M。 高、中高、多、低层住宅建筑南阳台或东西向主阳台连续长度不得大于8M,北阳台或东西向次阳台连续长度不得大于4M,阳台总长度不宜超过建筑面宽总长度的60%。 封闭阳台,阳台出挑距离、连续长度或阳台总长度超出以上规定值的,应从阳台外边缘计算建筑间距。 4.3 中高层住宅与低多层住宅间距应按下列规定控制: 4.3.1 中高层住宅南北向布置时,应按图4.1及表4.2所示控 制。 表 4.3.2 中高层住宅东西向布置时,应按表4.3及图4.2所示控制。 表4.3

进度控制方案

进度控制方案 本工程结构较为复杂,相互关联,需合理安排开、竣工时间及施工顺序,按照建设单位的建设计划,以及经过审批的进度计划为依据,对工期进行动态、静态相结合的控制,确保按期完成。 1、进度控制目标 按照招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要求控制。进度控制包括合同的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是合同文件规定的总体完工日期,阶段性目标是为实现工期总目标,对各关键施工项目完工日期进行规定的进度目标。进度控制的目标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以及现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网络技术方面主要取决于处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内容能否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当然,同时不能发生因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延误而影响关键线路的情况。 2 、进度控制的依据和原则 A、进度控制的依据 ①、监理合同; 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对工程进度的约定和要求; ③、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目标; ④、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 B、进度控制的原则 ①、在确保工程质量情况下控制工程进度的原则; 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控制工程进度的原则; ③、坚持事前控制、主动控制的原则; ④、加强对工程关键线路上的工序的监控; ⑤、对施工的全过程及各专业进行全面的进度控制; ⑥、对工程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进度控制。 C、进度控制的内容 ①、施工准备阶段 a、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制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b、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人力、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是否满足进度要求,审核其总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施工合同中工期目标的要求; c、督促承包商建立、完善进度控制体系; d、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情况及施工原材料的来源是否已经落实。 ②、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是在满足项目总工期、总进度计划要求的条件下,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的

企业研究Business research 总第410期 第20期2012年10月 少一次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以查实固定资产的 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 况是否正常。通过清查盘点, 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加强财务监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①在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设备和网络系统,根据要求建立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资产管理计算机化,实现资产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及时、准确、全面、高效、科学地记录和反映单位资产及其变动状况。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数据,实现对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②单位会计人员应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把好采购、登记、使用、报废等关 口,对资产的日常增减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做到账表、 账帐、账卡、账实相符。 (四)通过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以及政府收支分类统计手段,强化对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使资产配置通过部门预算逐渐趋于合理。事业单位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审批部门预算时应严格控制购置标准;事业单位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均应纳入预算管理。通过政府采购实行监控审核。监督资产购置需求是否符合履行职能的需要,采购是否按合法的程序进行,通过政府采购控制,将采购 计划和预算编制结合起来,事前加强对固有资产配置计划的管理, 从而避免重复和盲目购置固定资产。 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通过政府收支进行分类,更加细致清晰地反映资产类收入的来源和支出的具体用途,更加便于预算管理和日常核算的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随着经济发展,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固定资产管理不仅仅局限原先的数据统计整理,传递资料,还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进行分析,为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必须建立人员素质控制制度,应对管理人员的选调、培训、考核、奖惩形成制度。管理人员上岗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并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技能。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学会使用操作固定资产管理软件,还要具备资产管理等其他方面的知识。有了先进的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还要有合格的管理人员。因此,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也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1]朱佐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的漏洞何在[J].审计与理财,2007,(2). 一、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的意义 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周期长,投资额大,资金占用较多,产品质量和成本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加强内部控制,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内部控制能够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本身的职能是帮助企业对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对各部门的职责履行进行有效管理,对企业各方面进行风险评估,通过不断加强对经营薄弱环节的控制,及时反映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前规避和消灭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为企业持续稳步发展打好基础,保证企业经营活动在国家法律法规限定下有效执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一方面规范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行为,另一方面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实施。 内部控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能够帮助企业各个部门在各个环节密切配合,保证企 业各流程顺利有效完成,帮助企业充分凝聚合力,顺利完成企业经营目标。另一方面,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助于加强对企业施工过程的考核和监督,对企业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同时辅以奖惩制度,激发员工的潜能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不断促进企业经济效益。 二、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一)缺乏良好内部控制环境 我国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还不完善,部分公司决策体系还不够健全,公司管理层权力集中,缺乏监督。部分企业监事会成员没有充足的经营管理、法律和会计知识,没有良好的信息获得渠道;部分企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是缺乏薪酬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各类专门的委员会;部分企业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责设计混乱,责任不清,任务不明,职能重叠,链条过长,组织架构混乱,管理控制体系缺失;部分公司管理层和执行 !!!!!!!!!!!!!!!!!!!!!!!!!!!!!!!!!!!!!!!!!!!!! 作者简介:孙享均(1973-),男,重庆开县人,大学文化,四川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会计师。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的研究 孙享均 (四川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都610041) 摘 要: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周期长,生产经营资金占用较大等特点,决定了内部控制对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生产经 营效益,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更为重要。本文讨论了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提出了强化内部控制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内部控制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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