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用水定额

浙江省用水定额
浙江省用水定额

续表1 农业用水定额

续表1 农业用水定额

续表1 农业用水定额

续表1 农业用水定额

表3 畜牧业用水定额

表4 渔业用水定额

表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用水定额

表7 其他采矿业用水定额

表8 农副食品加工业用水定额

表9 食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表10 饮料制造业用水定额

表11 烟草制品业用水定额

表12 纺织业用水定额

表13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用水定额

表14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用水定额

表15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用水定额

表16 造纸及纸制品业用水定额

续表16 造纸及纸制品业用水定额

续表16 造纸及纸制品业用水定额

表17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用水定额

表18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表19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用水定额

表2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续表2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续表2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续表2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续表2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浙江省纺织业取水定额修订说明-浙江水利

浙江省纺织业取水定额 修订说明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浙江大学清洁生产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录 一、前言 (1) 二、定额修订原则 (1) 三、定额修订工作流程 (3) 四、定额修订方法 (4) 五、资料来源 (9) 六、取水定额术语定义 (10) 七、取水定额修订说明 (10) 八、结论 (18) 参考资料 (22)

一、前言 2004年,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浙江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2016年,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用(取)水定额修订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发布了《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 《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涵盖了农林牧渔、工业、城乡居民生活和城镇公共用水等58个行业、841个定额,是我省开展涉水规划编制、涉水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计划下达、节约用水管理等工作的依据。 根据国家和地方对节水工作的要求,用(取)水定额需要随着社会经济和生产技术的进步以及管理提升需求而不断更新。为深入了解我省水资源耗排量居前的纺织业取水情况,2017年6月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委托浙江大学清洁生产中心对我省纺织业的取用水情况进行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纺织业企业,选取典型代表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以及案例剖析,并根据《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GB/T32716-2016)、《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2011)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浙江省纺织业取水定额修订说明》,所提纺织业取水定额修订建议值可作为我省纺织业取水定额标准。 二、定额修订原则 本次纺织业取水定额修订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

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导则

附件 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导则 (试行) 浙江省水利厅 2019年7月

前言 为规范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依据农村供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现行标准规定,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 导则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规划布局、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与安装、工程验收、运行管理等9个方面内容,以及1个验收鉴定表附录。 本导则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导则起草单位:浙江省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中心、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本导则解释单位:浙江省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曹鑫、张清明、陈晓东、贾怡、颜成贵、王培风、江锦红、李爱霞、邵红艳、林锐、麻勇进、王恺、万俊毅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2) 4 基本规定 (3) 5 规划布局 (3) 6 工程设计 (4) 6.1 一般规定 (4) 6.2 供水规模与用水量 (5) 6.3 供水水质和水压 (5) 6.4 水源 (5) 6.5 取水工程 (6) 6.6 输配水管网 (7) 6.7 调节构筑物 (8) 6.8 水厂的总体设计 (8) 6.9 净化与消毒 (9) 6.10 水质检测与自动控制 (11) 7 工程施工与安装 (12) 7.1 一般规定 (12) 7.2 土建工程 (13) 7.3 材料设备准备 (13) 7.4 管道设备安装 (14) 8 工程验收 (14) 8.1 一般规定 (14) 8.2 试运行 (15) 8.3 合同完工验收 (15) 8.4 竣工验收 (15) 8.5 工程移交 (16)

丽水市区工业用水与公共生活用水定额

丽水市区工业用水与公共生活用水定额 (试行) 丽水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前言 本标准由丽水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丽水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丽水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张军、徐美笑、金锐、王建;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沈培福、陈兵红、应俊辉、徐金刚、陈伟祥、傅冰、阮日敏、吴肖苗、翁伟君、刘逍遥、金嘉宾、陈章耀、谢安素、胡青青、舒京京、梅晶、吴明娟、蒋璐雨、刘巧玲、傅玲巧、项德龙、王泽南、邱珏莹、刘佳颖、金诗翔、赵文凯、李婷婷、伍拉密、阮倩、宋俊杰、陈燕飞、余箐、戴新安、翁飘燕、应明多、张健、应芳芳、陈静宁、董夫伟。

编制说明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满足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丽水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编制了《丽水市区工业用水与公共生活用水定额(试行)》。 一、编制目的 水是生命之源、发展之本。丽水市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达7604立方米,是全国的3.5倍、浙江的3.65倍;95.2%的地面水符合国家Ⅰ、Ⅱ类水标准;全市可开发水电装机278.6万千瓦,约占全省的35%左右,是华东重要的绿色能源基地之一。从水资源承载力分析来看,我市水资源量丰富,但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容易出现干旱、季节性和工程性缺水并存,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加上山区山石陡峻,容易爆发山洪,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山区降水较多,河谷平原地区降水相对较少。此外,城市生产、生活用水中跑、冒、滴、漏和人为浪费水的现象仍然存在,与其他地方一样,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我市水生态问题也开始显现。 强调水的价值,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步伐,是解决丽水市水资源短缺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举措,是缓解水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城市供水条例》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 《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18820-2002) 《浙江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 《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

DB 33-T 769-2009 农业用水定额

ICS 13.060 P41 备案号: DB33 农业用水定额 Water quota for agriculture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769—2009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行业分类与代码 (2) 5 定额分区 (3) 6 农业用水定额值 (3)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农业用水行业分类代码 (12)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农业灌溉定额分区 (13) 表1 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4) 表2 林业用水定额 (10) 表3 畜牧业用水定额 (10) 表4 渔业用水定额 (11) 表5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11) I

DB33/T 769—2009 II 前言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红蕾郑世宗姜海军严雷王士武陈伟林卢成叶碎高。本标准于2009年11月首次发布。

DB33/T 769—2009 农业用水定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行业分类与代码、分区及指标值。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农业用水涉水规划与计划编制、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论证、工程设计、节约用水及节水水平评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SL 310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灌溉用水定额 作物播种前(或水稻插秧前)及全生育期内(多年生作物以一年为期),单位面积上各次田间净灌溉用水量之和,以立方米/亩表示。 3.2 淹灌 灌溉水淹过田面,藉重力作用浸润土壤的灌水方法。 3.3 薄露灌溉 稻田灌薄水、适时落干露田的水稻节水灌溉模式。 3.4 喷灌 1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ICS 13.060.30 P3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868—201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water treatment of rural domestic sewage 2012-11-29发布2012-12-29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 868—2012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设计水量与设计水质 (3) 5 总体设计 (4) 6 工艺选择 (4) 7 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5) 8 恶臭控制 (10) 9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0) 10 施工与验收 (10) 11 运行与维护 (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用水定额 (12) I

DB33/T 868—2012 II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安吉县环境保护局、浙江大学、浙江环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红玉、王浙明、曹杰、龚跃、邱琳、梁志伟、卓明、张华岳、沈琴琴。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3/T 868—201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验收以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设计水量为150t/d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即验收规范 GB/T 4752 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 GB/T 4750 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 CJJ 123 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 124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T 54 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HJ 554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574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2005-2010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1

浙江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材料表

浙江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建设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 填表时间:年月日 浙江省水利厅制

填表说明 1、根据《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52号令),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地表水50万立方米以下,或者建设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等区域已经水资源论证的,可以填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2、日取水量在200立方米以下的地下取水、水力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以下的取水,以及年取用地表水50万立方米以下、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填表1,年取用地表水5万立方米以下的或者建设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等区域已经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填表2。 3、带“*”的项目内容可以由当地水利部门填写。其中,取(退)水口所在水域未划分水功能区的,填写相邻就近的水功能区,并备注“(相邻)”。 4、“建设项目概况”页有关内容说明: (1)建设单位(个人):填写建设工程的所有权人。 (2)详细地址:个人填写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取水水源名称:取地表水的填写江河湖库名称;取地下水可不填。 (4)取水水源类型:按照湖泊、水库、河道、地下水等填写。 (5)取水地点:是指取水工程所在地点的名称,须填写到村镇或街道办一级,并填写经纬度坐标。 (6)取水方式:取地表水为蓄、引、提;取地下水为单井、井群、自流。 (7)取水用途:按照城镇生活取水、工业取水、农业取水、发电取水、其他取水(含农村生活取水)分类,多种用途的一并注明。 (8)退水地点:是指退水口所在地点的名称,须填写到村镇或街道办一级,并填写经纬度坐标。退入污水处理厂的,须填写污水处理厂的名称。 5、表1还需提供下列附图及附件:

最新水利基础知识判断题题库..(1)

(一)水利基础知识判断题题库 1.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对) 2. 水文工作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对) 3. 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的河段,应当禁止通航。(错,应当限定航速) 4. 对居住在行洪河道内的居民,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外迁。(对) 5.水文站网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 6.国家基本水文站的建设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实施。(错。国家基本水文站的建设由所在地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7.在水文测验保护区范围内,不得种植高杆作物、堆放物料,建造房屋、码头等建筑物。(对) 8. 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年取地表水量十万立方米以上,需申请取水许可证。(对) 9.我国单位面积产水量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台湾、广东省、福建省和浙江省。(对) 10.“3.22世界水日”是联合国大会于1993年确定的。(对) 1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错。2002年10月1日。) 12、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必须达到Ⅳ类以上。(错。Ⅲ类。) 13、在跨地级以上市的界河上取水由省水利厅审批。(对) 14、水利部确定的流域管理机构是《水法》授权的水资源监督管理机构。(对) 15、《水政监察工作章程》规定,水政监察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错。3年) 16、航运、灌溉、渔业规划不属于水资源专业规划。(错。属于) 17、反映水体富营养化的常用指标有总氮、总磷和叶绿素等。(对) 18、直接从江河、湖泊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 19、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需要。(错。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用水) 20、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对) 21、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错。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 22、禁止围湖造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退地还湖。

条文说明关于发布杭州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导则

杭州市新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 技术标准导则 (试行) 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 (27) 3 基本规定 (29) 4 水质、水量、水压 (32) 5 系统设计 (33) 6 设备设施 (39) 6.1 水池(箱) (39) 6.2 压力水容器 (40) 6.3 水泵 (40) 6.4 管道与附件 (41) 6.5 消毒设备 (43) 7 泵房 (45) 8 控制、保护及安防系统 (47) 8.1 控制 (47) 8.2 保护 (47) 8.3 安防系统 (48) 9 调试与验收 (49) 9.1 调试 (49) 9.2 验收 (49) 27

1 总则 1.0.1二次供水是整个城市供水的组成部分,是最终保障供水水质和供水安全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高层住宅数量越来越多,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特别是水质安全已经成为当前高层住宅供水安全中的薄弱环节。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落实“五水共治”,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安全可靠。规范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确保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标准,保障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了本导则。 1.0.3规定了本导则的适用范围,明确提出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扩建高层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及验收。 1.0.4已建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是按照当时的规范、标准及当时的建设条件建设的。改建时如完全按照本导则执行难度较大,所以本导则只作为改造工程的参照标准。 1.0.6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工程范围是根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推进居民住宅区的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管理,实现供水抄表到户”的要求给出的。 28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二○一一年六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 (2) 1.1 任务来源 (2) 1.2 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2) 1.3 工作过程 (2) 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 (3) 3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 (4) 4 标准内容的制定依据 (4) 4.1 标准适用范围 (4) 4.2 农村生活污水水质水量 (5) 4.3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10) 4.4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10) 4.5 主要处理单元工艺设计 (13) 4.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要求 (28) 4.7 术语及定义 (30) 5 标准实施的社会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 (30) 6 标准实施建议 (30) 6.1 与现行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标准的关系 (30) 6.2 实施本标准的管理措施及建议 (31) 附件一引用的标准规范清单 (31) 附件二监测数据清单 (34) 附件三四大主流技术模式选择指南表 (37)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贯彻党中央、环保部对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一系列“811”环境保护行动的号召,以及配合《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针对目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由于缺少规范的指导而引起的技术选用盲目、处理效果难以保证、监督管理难以开展等各种问题,浙江省环保厅设立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编制研究》项目,并列入环保科研计划项目,由浙江省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承担课题研究工作。 在《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编制研究》科研成果的基础上,浙江省技术监督局下达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省地方标准的起草任务,已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制订列入《2011年第二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浙质标发[2011]380号)。 1.2 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省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为安吉县环境保护局、浙江环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学。主要起草人员为:叶红玉、王浙明、曹杰、龚跃、邱琳、梁志伟、卓明;参加制定工作有:赵多、项杏标、项立武、张国军。 1.3 工作过程 为保证本标准的制定质量,力求标准符合科学发展与切合实际,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具有可操作性,标准实施后能对农村环保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在开展大量资料收集、实地调研、水质监测、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参考国内、外有关经验,并广泛听取环保公司管理及技术人员、相关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和反复修改,起草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3.1 成立标准起草小组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于2009年1月中旬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制定标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确定《规范》的基本框架。成立标准

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标准

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标准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编制组 2008年12月

编制说明 1 工作简况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满足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02年12月下发《关于开展用水定额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水资委办【2002】6号),组织省水利厅、经贸委、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开展浙江省用水定额编制工作。 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的编制工作由省水利厅具体负责,主要技术依托单位为省农村水利总站、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为保证定额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水利厅成立了农业用水定额编制组(以下称编制组)。在充分调查调研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组确定了以“灌溉试验、定额观测”并结合“理论分析”为主的技术路线,2004年3月,完成《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并通过专家审查。同年7月,定额成果被纳入《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并以浙水政【2004】46号文件在全省发布试行。 在定额发布试行期间,一方面,编制组主动收集各地使用过程中的反馈意见;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全省灌溉试验站网,继续针对我省主要农作物开展灌溉定额试验与观测,积累基础资料,进一步完善原有定额成果。在此基础上,2007年3月,编制组向省质量技术监督

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标准编制说明 局申请制定《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标准》。2008年12月,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的编写。 本地方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省农村水利总站是全省农村水利工作的主管单位,多年来一直在组织开展全省灌溉试验研究、农业用水量统计等工作;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是我省唯一涉农水利科研机构,院属农村水利研究所是专门从事灌溉试验研究和节水技术研究的单位,在该研究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海军、郑世宗、曹红蕾、卢成、陈伟林、王士武、严雷、陈雪。 2 编制目的意义 我省多年平均降雨量1604mm,水资源总量955亿m3,但由于人口密集,人均占有水资源仅为2070 m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水资源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与人口、经济、耕地等主要生产要素不相匹配;二是水资源年际间分布不均匀,干旱年份水资源短缺趋势加剧;三是水质污染日益加重,造成平原河网地区水质性缺水。 农业用水包括农业灌溉用水、林牧渔用水、农村生活用水,是我省用水大户,长期以来在我省的用水总量一直占据着比较大的比重。根据浙江省水资源公报,近几年,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以及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业用水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仍占全省总用水 3

2018年浙江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1(2018-12-24)

浙江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建设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 ★填表时间:年月日 (盖章) 浙江省水利厅制

填表说明 1、根据《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52号令),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地表水50万立方米以下,或者建设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等区域已经水资源论证的,可以填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2、日取水量在200立方米以下的地下取水、水力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以下的取水,以及年取用地表水50万立方米以下、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填表1,年取用地表水5万立方米以下的或者建设项目所在的工业园区等区域已经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填表2。 3、带“*”的项目内容可以由当地水利部门填写。其中,取(退)水口所在水域未划分水功能区的,填写相邻就近的水功能区,并备注“(相邻)”。 4、“建设项目概况”页有关内容说明: (1)建设单位(个人):填写建设工程的所有权人。 (2)详细地址:个人填写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取水水源名称:取地表水的填写江河湖库名称;取地下水可不填。 (4)取水水源类型:按照湖泊、水库、河道、地下水等填写。 (5)取水地点:是指取水工程所在地点的名称,须填写到村镇或街道办一级,并填写经纬度坐标。 (6)取水方式:取地表水为蓄、引、提;取地下水为单井、井群、自流。 (7)取水用途:按照城镇生活取水、工业取水、农业取水、发电取水、其他取水(含农村生活取水)分类,多种用途的一并注明。 (8)退水地点:是指退水口所在地点的名称,须填写到村镇或街道办一级,并填写经纬度坐标。退入污水处理厂的,须填写污水处理厂的名称。 5、表1还需提供下列附图及附件:

国务院令第604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04号:《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2011-09-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4号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太湖流域,包括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以下称两省一市)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岭以东的区域。 第三条太湖流域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保护优先、兴利除害、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太湖流域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家建立健全太湖流域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太湖流域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国务院水行政、环境保护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太湖流域管理的有关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太湖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

监督管理职责。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太湖流域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对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目标 责任制与考核评价制度。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水域和岸线保护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严格限制高耗水和高污染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饮用水安全 第七条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地,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障饮用水供应和水质安全。 第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九条太湖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并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设置水质、水量自动监测设施。 第十条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源互补、科学调度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和跨行政区域的联合供水项目。按照规划供水范围的正常用水量计算,应急备用水源应当具备不少于7天的供水能力。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活饮用水国家标 准的要求,编制供水设施技术改造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1001103(改)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Waste Water Treatment Projects of Rural Domestic Sewage (草案) 200□-□□-□发布200□-□□-□□实施 浙江省XXXX 发布

DB33/T XXX-XXXX 目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3) 5 总体设计 (4) 6 工艺选择 (7) 7 污水处理 (10) 8 恶臭控制 (18) 9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9) 10 施工与验收 (19) 11 运行与维护 (22)

DB33/TXXX-XXXX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规范浙江省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当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我省污染控制技术为基础,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基本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其余技术及设施可参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XXX。 本标准由XXX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DB33 XXX-XXXX 浙江省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验收以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16554 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124-2008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3-2008 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 HJ574-2010 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NY/T 1220.1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第1 部分:工艺设计 NY/T 1220.2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第2 部分:供气设计

农村生活污水设计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设计 方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设计方案

目录 第一章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编制依据、原则、范围及治理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设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设计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收集管路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收集管网设计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收集管网汇总................................................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污水生态处理系统设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设计水质和水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工艺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构筑物及材料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投资概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污水收集管网投资概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生态处理系统投资概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运行费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用水定额》 (2015年)

浙江省用(取)水定额 (2015年)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六年三月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水保〔2016〕14号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规定,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经信

委、省建设厅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用(取)水定额修订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以下简称《定额》)印发给你们,并提出贯彻执行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定额的重要性。本《定额》共涵盖了农林牧渔、工业、城乡居民生活和城镇公共用水等58个行业、841个定额,是我省开展涉水规划编制、涉水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计划下达、收取超定额(计划)加价水资源费(水费)、节约用水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依据。 二、严格定额的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本辖区、本行业内《定额》的贯彻实施,督促各用(取)水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本《定额》。对于超定额(计划)用水,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加价收费。要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逐步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提高用水效率。要定期开展非居民用水户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跟踪用水变化情况,为再次修订用(取)水定额积累基础资料。 三、设区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严于本《定额》以及本《定额》未作规定的产品的地方用(取)水定额,并报省水利厅和省质监局备案。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吕祖善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供水、用水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节约用水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增加公共财政投入,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节约用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发展改革、质量技术监督、卫生、教育、科技、统计、财政、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法律、法规对节约用水管理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与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超额加价与节约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布局,应当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鼓励回用再生水,综合利用雨水、海水、微咸水。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第二章节约用水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利、农业、城市节水、经贸等有关部门根椐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状况和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节约用水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节约用水规划应当包括节水目标、节水措施、节水设施建设等内容。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量分配方案、城乡用水状况、下一年度可用水量预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取水控制总量,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条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订本行业用水定额,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严于省规定的用水定额。 用水定额应当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供水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节约降耗的要求适时修订。 第十一条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自备水源户),除依法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外,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按照取水许可分级审批权限,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核定。 大中型农业灌区内需要依法申请取水许可的用水单位(以乡镇、农场为申请主体)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经灌区管理机构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使用公共供水的大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户应当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报所在地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和经贸行政主管部门,由城

排水课程设计计算说明书

排水设计计算说明书 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级别: 200 级 指导教师: 姓 名: 学 号: 时 间:200 年6月 10 日

目录 Ⅰ. 排水管道工程课程设计任务书 (2) 一.基本资料 (2) 二.设计依据 (3) 三.排水管网设计任务 (3) Ⅱ. 污水管道设计计算说明 (4) 一.划分排水流域及管道定线 (4) 二.确定污水管道设计流量 (4) (1)居民区污水设计流量 (4) (2)工业区污水设计流量 (5) (3)比流量计算 (5) (4)管段设计流量 (5) 三.污水管道水力计算 (8) 四.成果图绘制 (9) Ⅲ. 雨水管道设计计算说明 (10) 一.划分排水流域及管道定线 (10) 二.主要设计参数 (11) (1)暴雨强度公式 (11) (2)地面径流和径流系数 (11) (3)折减系数 (12) 三.雨水管道水力计算 (12) 四.成果图绘制 (13) Ⅳ. 附表 一.污水管网管线水力计算表 (14) 二.雨水管网管线水力计算表 (16)

排水管道工程课程设计任务书 一、基本资料 1、ZQ镇规划面积平面图1张。 2、地理位置及地形特点:ZQ镇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境内,规划杭州湾高速公路的东侧,329国道贯穿南北。规划用地面积2.16 km2。全镇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海拔在4.5~6.5 m之间。 3、规划中该镇由329国道分为南北两区,南面为居民生活区,北面为工业区。居民区人口密度为200人/ hm2,建筑多为2~3层,最高为6层;规划工业区主要为电器、精密机械制造业,在计算用水量时,可折合人口密度为100人/ hm2,按照居民区的计算方式进行,最低服务水头要求为20 m。 4、气温:ZQ镇位于北亚热带南缘,属季风型气候。冬夏稍长,春秋略短。温暖湿润,气温变幅小。年平均气温16.1℃,1月平均气温最低,历年平均4.0℃,7月平均气温最高,历年平均28.2℃,极端最低气温-9.3℃,极端最高气温39.1℃。冰冻线深度0.6 m。 5、降雨:年平均降水量(含雨、雪、冰雹)1259.6mm,年降水量少于1000mm的少水年占15%,大于1500mm的丰水年占17.6%。平均10年中有大旱、大涝各一年。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匀,春雨、梅雨、秋雨与伏旱、秋冬旱交替,降水最高峰在9月,平均172.4mm,占全年的14%,最高曾达468.3mm。梅雨期间多连阴雨。 6、风:冬季盛行西北到北风,夏季盛行东到东南风,春季转夏季稍早,秋季转冬季较迟。全年以东风为主。年平均风速3m/s,各月差异不大。年有较明显影响台风1~2次。 7、湿度:本区年相对湿度是78~83%,属比较湿润。夏季因受副高压影响,气温较高,虽有充沛水汽,但相对湿度不是很大,一般情况最大相对湿度在6月,达84%,冬季相对湿度最低,春季介于冬夏之间。 8、河流由西南流至东北方向,常水位4.00 m;地下水位埋深平均为2.0 m;土壤为沙质黏土;主要马路均为沥青铺设;地震烈度7度。

高校节水项目课题研究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届“工商杯” 学生学术科技竞赛 参 赛 作 品 作品名称:浙江省高校用水现状及节水方案研究 小组成员:吴晓鲍慧霞陈依丛 指导老师:吴娟 所属类别: A、□大学生创业计划类 B、√大学生学术科技类 2014 年 10 月

浙江省高校用水现状及节水方案研究 吴晓陈依丛鲍慧霞 摘要:水资源紧缺形势日益严峻。在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倡导下,高校节水更是刻不容缓。本文就高校节水的现状以及措施进行探讨,从问卷调查以及寝室、食堂、绿地、教学楼四个方面入手,分析高校节水的出路。意在通过具体的数据分析,直观地看到问题关键,找到切实可行的高校节水方案。 Abstract: water shortage is a gradually severe issue faced worldwide. Under the Zhejiang provincial government's water conservation strategy, elimination of water use in university should be the priority. This essay studies the current water use state and water saving tactics, analyzing quantitive data gathered four main parts in the university campus, (student dormitory, canteen, greening area, and lecture building respectively), and conclude the specific methods for solving water wastage.findings presented aim to find out the principal causes of water wastage and put forward practical water saving strategy for university. 关键词:高校节水、现状分析、中水回用、雨水浇灌、器具改进 一、简介 浙江在2013年作出“五水共治”重要决定和部署,要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突破口转型升级。建设节水型城市是解决水质性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措施。在政府政策的大背景下,作为浙江大学生,从浙江高校出发,对高校用水现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有效节水方案,顺应时代的要求,与时俱进。 自身作为浙江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时刻与水打着交道,更能发现高校在用水节水存在的问题,同时从学生角度和学校角度提出相应的合理并且普遍能够接受的节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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