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

浅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
浅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

浅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

一、引言

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也有重合的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机制是指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的收益。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即循环投资,也就是“投资——管理——退出——再投资”的循环过程,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是私募股权投资循环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核心环节,其实现了资本循环流动的活力性特点。所以只有建立畅通的退出机制才能为创业资本提供持续的流通性和发展性。

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机制关系到双方主体:对私募股权投资家而言,退出机制与其投资的收回以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密切相关,投资收益的多少、投资回报率的高低都取决于能否顺利的退出以及以何种方式退出;对创业企业而言,退出机制意味着与私募股权投资家合作关系以及利益共同性和利益差别性关系的终结。

二、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

由于创业企业内部成长过程和结果的多样性以及所依赖外部环境与条件的差异性,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对此,不同学者对退出方式有不同的见解,主要概括下来有首次公开发行、二板上市或OTC 柜台交易、股权回购、兼并与收购、管理层收购、二级出售、破产清算等七种模式。

上述方式有些差别不大,有很多相似之处可以合并讨论。所以笔者将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归纳为三种:首次公开发行、股权转让(包括企业回购、兼并与收购和二级出售)、破产和清算。

以下是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协会对创业企业的退出方式的各项指标所作的统计:

1、IPO退出机制概述

IPO一般是在投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的。其可以使私募股权投资家通过企业上市将其拥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公共股份在市场上套现以实现投资收益。IPO被认为是最常见且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之一,在美国,大约30%的风险资本通过这种方式退出。[1]

首次公开发行的优点在于:

第一,IPO可以带来巨额收益。据统计至1996年底,美国通过公开上市的风险企业共1400余家,共筹集资金35亿美元。[2] 而且,由于有公开股票市场作为价格参照体系,可以比较主动的在最合适的时间点以最合适的价格出售所持有的股票,从而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第二,IPO可以提高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知名度、信用度和社会形象。便于打造自身品牌,以吸引潜在客户从而有利于将来对优质项目投资的成功率、招揽高素质人才,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IPO可以给私募股权投资家带来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随着企业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家的能力和业绩将得到人们认可并赢得尊重。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家个人在有一定数额范围内的优先购买权,其所持有的股份在上市后价值将大幅度的提高。

首次公开发行退出的不利之处:

第一,IPO所需的成本较高,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经济成本。时间成本而言,IPO至少需要3——5个月的周期;从经济成本来看,IPO所必须支付给律师、会计师、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费用通常要达到总资本金的10%以上。

第二,各国证券法都对IPO后自由出售的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定。这样即使实现了公开招股,也不能立刻套现,阻碍了风险资本的流动性。例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承销人常常在承销协议中约束、限制投资公司出售其股票。因此, 首次公开发行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持有的股份往往只有很小的变化。在大多数情况下, 私募股权投资家(普通合伙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 仍要参加风险企业的管理。

第三,各国对企业实现IPO的门槛普遍较高,并且较易受到整体资本市场的影响。

2、IPO的方式

首次公开上市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a.首次公开招股

一般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公司公开上市后,私募股权资本顺利退出,或以货币形式,或以股票形式回到私募股权基金,在通过基金损益分配的形式转到私募股权资本的投资者手中。

b.买壳上市

私募股权资本投资的企业通过先收购某一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取得对其实质意义上的控制权后,再将自己的资产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到上市公司内,实现间接上市;然后私募股权基金在通过市场逐步退出。c.重新上市

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杠杆收购并非想介入实际的经营,而是从纯粹投资的角度出发,重点在于如何从融资收购中获取收益。因此,私募股权基金可以考虑将目标公司重新包装后上市,或者为重新上市提供融资服务。

3、IPO的渠道

除了,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全球范围内比较适合中国企业上市的股票交易市场主要包括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交易所、英国伦敦交易所(包括AIM市场)和香港交易所(包括主办和创业板),新加坡交易所等。限于本文篇幅,我们将另文介绍。

(二)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针对希望快速从企业中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的风险资本家而设计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美国超过三分之一的风险资本最终选择了这种退出方式。

1、企业回购(Buy Back)是指投资期满,创业企业从私募股权投资手中赎回其所持有股权。这是一种很保守的退出方式,通常是创业企业的管理层为了保持公司的独立性而选择的备用方式。而且,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回购股份给私募股权投资家带来的收益并不差。

在企业回购中,最常见的方式是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 Out ,MBO),MBO的主要投资者是创业企业的经理和管理人员,他们对公司非常了解,并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当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资产规模、产品销路、财务状况都较好,但尚未达到公开上市的要求,创业企业的管理者充分相信企业未来的巨大潜力。

管理层收购对私募股权投资而言有诸多好处:创业企业管理层对企业了解,在回购谈判、签约等环节时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出售价格亦相对公平合理;风险资本可以迅速而彻底的退出。

2、兼并与收购(Merger & Acquisition ,M&A),这里是指企业间的兼并与收购,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出让股权以谋求资本增值为目的重大经营活动,是主要的退出方式之一。

风险资本投资创业企业不是为了经营,而希望可以快速实现权益增值然后彻底退出。就这一目的而言,M&A 是十分适合私募股权投资的一种退出方式,其益处如下:

第一,并购方通常都会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创业企业,使私募股权投资能够快速收回现金,从而迅速推出实现投资回报。

第二,M&A在创业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都可以实现。公开上市的资源毕竟有限,并不是所有的创业企业都可以顺利上市。而且通过M&A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并不须要过分收法律法规的限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自由的完全的退出。

第三,M&A机制灵活,全过程可以控制。风险资本可以自由选择有意向得较易对象、出售时间、份额比例,过程上完全依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3、二级出售(Secondary Sale)是指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如果私募股权投资存续期届满,或出于某种原因须使收益变现,私募股权投资家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另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将风险资本退出。

(三)破产和清算

这是私募股权投资最不成功的一种退出方式,其投资会败率仅为20%。换而言之,也就是投资失败。事实证明,相当大部分的私募股权投资是不成功的,越是处于早期阶段的创业企业投资,失败的比例越高,这也是私募股权投资业高风险、高回报、高失败率的原因。

私募股权投资家一旦认定投资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或者成长速度过慢,不能达到预期的回报,即要果断的撤资止损。

三、我国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现状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不过二十余年的历史。通过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与私募股权投资相关的法规与政策。逐步建立了一套自己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体系:(一)首次公开发行

IPO作为最理想的推出方式,为我国大部分私募股权投资者所首选,但是上市推出必须要有完善发达的资本市场作为支撑,尤其是要具备面向中小高科技企业的二板市场。美国的NASDAQ、英国的AIM市场、欧洲的证券经纪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EADAQ、加拿大温哥华的创业板、香港的创业板市场都是较为成功的国外经验。我国于200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以方便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但是,由于其准入标准和主板市场一样,称为“真正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实在名不副实,对正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风

险企业而言“门槛”还是太高。风险资本想赢得入市交易的机会,在目前创业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皆难以达到法定上市要求的情况下,很难实现。

(二)股权转让

1、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 Out ,MBO)

MBO近几年在我国迅速发展,MBO/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员工持股计划)逐渐成为国有股减持的新方式,它对明晰企业的产权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公司激励机制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这股MBO浪潮中却出现了假借MBO之名,而行侵吞国有资产之实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种种行为。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又出台了规范中小国企管理层收购的办法。但是现在对于收购价格仍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目前有国有股成分的企业的MBO的收购价格合理与否已成为其最受众人诟病的地方。

2、兼并与收购(Merger & Acquisition ,M&A)

我国大部分私募股权投资是通过这种方式推出的,据2002年统计报告显示,共有17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通过M&A的方式退出了26个投资项目。[1]

(三)破产和清算

由于先期我国立法不健全,使得我国私募股权投资以这种方式推出困难重重。但是我国2006年8月27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并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私募股权投资退出不理想和没有发展前途的创业企业有法可依,并且,随着《企业破产法》颁布、完善,破产清算制度将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使私募股权投资在我国可以适时迅速撤资

新浪财经讯 2012年5月23日-24日,第十五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重要论坛“2012中国金融论坛暨北京·亦庄项目入区签约仪式”在北京召开。图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发言。

易纲: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我用给我的10分钟讲一下金融创新和产业创新。讲到创新,我和我的同事,包括我们的民众都特别着急说我们的企业,包括我们的金融企业,为什么我们的创新比较少?在几年以前我写过一篇文章,我把创新区别为五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创新比如说产品的创新,比如说高科技东西的出来,iPad、iPod,苹果的手机都是产品的创新,实际上这些创新是在创新深最浅一个层次的创新。

比这个更深一个层次的创新就是一个组织创新。也就是它怎么组织一个公司,为什么组织公司,为什么有破产、重组这些概念,实际上这些公司的组织是在产品创新背后更深一个层次的创新。只有组织上的创新,才能更好的激励这些企业实现产品的创新,这是组织创新是我说的创新的第二个层次。

创新的第三个层次是游戏规则的创新。那么,我们现在有很多的游戏规则都是外国人创新的,包括体育比赛的规则,金融的游戏规则,包括论坛的规则,开会的规则很多都是外国人创新的。那我们当有了这个产品创新和组织创新之后,在市场上就需要有一个游戏规则的创新。那么,市场上应该怎么样平等竞争?什么叫做机会均等?什么叫做不择手段?那么,你这个游戏规则的创新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游戏规则创新的时候,实际上牵涉到很多概念的创新。这是我说的创新的第三个层次。

创新的第四个层次是人的创新能力的培养。所有的创新不管是产品创新,还是企业的创新,还是游戏规则的创新,概念的创新都离不开人。那么,我们怎么样能够有一批有创新能力的人,而人的创新它的背后是激励

机制和他的人员的素质的培养,并且有一个适合他创新的环境。所以,如何吸引能创新的人是我说的创新的第四个层次。

创新的第五个层次是创新的法律、制度的保障。那么,怎么样才能够有一个能够持久创新的环境呢?这需要有法律的保障,要保护产权,特别是要保护知识产权,有一些法律的制度安排,这个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创新的制度保障。举个例子,比如说专利就是一个例子,它是一个制度,它就能够激励人们不断的创新。我给大家说一段,就说美国的商务部的大门口,那个石头上刻着一段富兰克林讲的话,说专利是给那些有创新天才的人的创新行为火上添油的那个东西,他就这么形成这个专利制度。从建国以来,美国旧非常重视专利,所以美国的专利制度比较完善。所以,美国在西方有很多创新的产品,还有制度,还有游戏规则,这些成功的案例。

所以,我们在创新的时候,我们千万不要着急就盯着说,为什么我们创造不出来新的产品,而忘记了在产品创新之后的组织创新,游戏规则的创新,概念的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法律制度保障,这就是我说的创新的五个层次。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有很多的创新,最成功的一个例子就是《中外合资法》,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在《中外合资法》的框架下,来中国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到现在为止累计有15万多家,投资累计的金额也超过了1.8万亿美元。那么,这些外资投资企业对中国改革开放经济增长就业税收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这是一个成功的案例。我再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我们现在所形成的PE这样一个制度,也就是说私募股权投资这样的一个制度。那么,它也可以带来很大的变化。那么,为什么说PE非常重要呢?现在在中国据不完全统计有3500多家PE管理公司,那我们是想如果每个PE管理公司,别说多了,就投资10家企业,那么,3000多家PE公司也可以投几万家企业。那么,PE这种制度,它是由私募股权的这些投资者它来甄别向企业投资,来筛选哪些是有潜力创新的企业。那么,这些企业要比我们来甄别哪个企业有潜力,哪个企业没有潜力的激励制度要城市的多。比如我以前也在试图甄别哪些是高新发展(7.27,0.08,1.11%)的技术,但是相对我们的委员会,PE制度有多么的强有力,这些PE的投资者,它是用自己的投资,用真金白银赌这个企业有没有潜力。所以,我说它的激励机制要强的多。

很显然,PE它可以起到给企业融资的作用,它可以起到帮助企业管理,改善企业管理,来帮助企业做战略这样的目的。那么,后续的这些支持PE在这个发展中也有很重要的作用。我们设想,我们老是着急中国没有创新,加入PE这个制度能够投资上万家企业,当然这个投资有一个成功率,可能有百份之几的,百份之十几的企业是成功的。那么,从这一批企业能够产生出一批中国的有创新能力的,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这样的激励机制就非常的强。

那么,你说这个PE这个例子,它实际上涉及到了我刚才说的创新的所有的五个层面。第一,PE在选一个企业的时候要看这个企业的产品是不是具有竞争力,看这个产品有没有科技含量,有没有创新。那么,PE本身就是一个组织创新,那么,在PE这个行业中,它也有游戏规则,这牵涉到游戏规则的创新。同时,PE吸收了一大批有创新的人才在从事这个PE的行业,他们很辛苦,到处选企业,他们帮助企业做战略,在改善企业的管理,帮助企业注入他们的资本等等。同时,很显然PE要能够持久的成功,它必然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但是,我们再看看中国的PE,中国的PE都挤在IPO这个阶段,都是想着我把资金注入进去,然后就能够到庄主席这儿上市,实现IPO就成共识了。但是,我们看看国外的PE是在各个阶段上都有,比如说在创投时期有天使基金,有风险基金,这是在最开始的。然后,在成长时期,有成长的这些做PE的策略。同时,有兼并的策略。IPO只是PE投资退出的一个策略。

据统计,中国PE的退出中90%靠IPO退出,而这个比例在西方只有百份之十几到百份之二十,他们的退出是战略投资者退出了一大批。我们为什么要千军万马挤这个IPO,这就是思考的问题,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开放,我们开放要使得中国的和国外的PE在一个同等的条件下竞争,引入一些新的理念和新的在各个不同的阶段做PE的方法,使得中国的PE行业发展的更为完善。通过PE能够选择一大批有创新潜力的企业,能够做到组织创新,从而不断的激励产品的创新。同时,制度的引进也使我们不断的思考在如何留住人才,如何保障我们创新的法律环境这些方面的制度保障上面把它做的永久的,使得所有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有一个稳定的预期,他们知道游戏规则,他们的预期是稳定的,从而能够使这样的一个制度不断的激励中国走上一个持久、创新之路。谢谢。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最完整的合伙人股权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方案 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 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 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 司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 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 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 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 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 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 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 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 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 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 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 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 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 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 面激励。

对公司开展最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构想与建议

对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的构想和建议 一、2010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状况 回顾2010年的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可以用“如火如荼”四个字来概括。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基金募集创历史新高;二是,投资交易异常活跃;三是,退出数量和投资业绩独步全球;四是,全国PE热潮空前。总体看来,2010年度,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呈现了出全球资本市场少有的繁荣景象。据统计: 1-11月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无论募资、投资还是退出,均创出历史新高。 从新基金募集情况来看,中外私募创投机构募资热情空前高涨,其中人民币基金募集个数占比在九成以上,其绝对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投资方面,投资案例数及投资金额均大幅上扬,投资行业布局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及市场热点,互联网、清洁技术以及生物技术/医疗健康一如既往的稳坐“三甲”席位;退出方面则更显“丰收”之意,不仅国内资本市场继续扩容,中国企业赴美IPO也迎来小高潮。 据统计,2010年的前11个月,中外私募创投机构共新募基金148支,其中新增可投资于中国大陆的资本量为100.98亿美元;从投资方面来看,2010年前11个月,共发生707笔投资交易,其中已披露金额的582笔投资总量共计44.45亿美元;从退出来看,2010年前11个月共有331笔VC/PE退出交易,其中IPO 退出285笔。

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唱响市场主旋律 纵观2002年至今,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无论新募基金数还是募资总额都一路高歌猛进,尽管在2008年末因受金融危机重创而整体回调,但进入2010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基金募集不仅热情空前高涨,甚至近乎狂热。从投资流程的前端(募集基金数量与规模)与后端(IPO退出案例数量)来看,本土机构在2010年已成为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数据显示,人民币基金募集完成133只,总规模约121.31亿美元;美元基金募集完成22只,总规模约245.69亿美元。人民币基金在数量上拥有绝对优势,但规模相对美元基金普遍偏小,源于基金主要着眼PreIPO投资,投资周期相对美元基金偏短,单只基金投资数量偏少。 深创投(24家)、红杉(10家)、永宣投资、鼎晖及同创伟业(均为8家)在IPO退出方面表现突出,启迪创投(投资数码视讯)、高盛(投资海普瑞)均获得超过100倍的IPO账面回报,超过70起投资的IPO账面回报超过10倍。受益于今年创业板IPO广受热捧和美国资本市场在四季度的中国概念股热潮,本土机构与外资机构均取得较好的退出表现。 人民币基金募集火热 2010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与北京、安徽、湖南、吉林等省市政府联合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相继设立,截止目前首批20支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家创投基金已有14支公开挂牌,其中9支均在本年完成,且在创办模式、投资方向、地方特色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国家规划时的初衷。 其次,政府引导基金遍地开花为人民币基金募集提供极大便利,以“红色资本”深圳创新投为例,通过与引导金合作布网全国的战略已初见模型,2010年再与成都、南京、厦门、大连等地方引导金合作成立十余支新基金,与之相似,赛伯乐、英菲尼迪等外资创投也通过此方式快速且稳步地扩张。 再次,就是外资投资机构纷纷在国内设立并募集人民币基金,这也使得人民币基金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如鼎晖创投、德同、DCM、KPCB、优点资本等外资VC 也相继设立并募集了人民币基金,预计外资募集人民币基金的趋势还会持续。 VC/PE市场投资首破七百大关 2010年前11个月,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共发生投资案例707笔,其中披露金额的582起涉及投资总额44.45亿美元,不仅远超2009年全年477笔共

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研究

64 1 2010 FINANCE AND ACCOUNTING 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研究 ■ 罗翠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6-7833(2010) 01-064-02 摘 要 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机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决定着整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循环运作能否实现。它涉及到退出方式、退出程度和退出时机的选择,本文仅就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进行研究。 关键词 私募股权基金 退出方式 发展趋势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之一:以价值为主导实施退出 所谓私募股权基金,是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通过控制或管理使其价值增值,最终出售股份而获利。近年来其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鲜明的特色和灵活的机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展迅猛,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大背景下,金融危机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恰是一个机会。私募股权基金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其在运作机制和盈利方式上都有显著的特点。 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盈利模式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目的并不是要控制企业的管理权,而是参与企业的管理,以获取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盈利主要经过以下阶段:首先是进行项目寻求,发现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并进行合作;其次基金完成对该项目的投资,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接着通过优化企业的基本面,提升企业的内在价值;最后通过成功退出实现价值增值。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实际上是一场资本的循环过程,在投资一个企业一段时期后,再将手中的股权卖出,实现价值后再投入到下一个企业。因此,作为“以退为进” 的私募股权基金,首当其冲就是要保持资产的流动性,一旦无法退出,投资循环链条就会中断。此外,退出渠道多样化,比如上市、兼并收购、回购等,采用何种方式退出,以何种价格退出也直接决定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业绩。 二、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包括所投资企业公开上市(IPO )、目标公司内部收购(包括公司回购,其他股东或管理层受让等)、外部转让以及清算破产等。 1.首次公开发行(IPO) 首次公开发行一般是在投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的,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好也是最受欢迎的退出方式之一,它代表了资本市场对该公司业绩的一种认可,能够为PE 及被投资企业带来最大经济效应。Bygrave 和Timmons (1992)研究发现,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中,以IPO 方式的价值最大,收益程度最高,其投资回报率往往大幅度超出预期。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的角度说,其可以投资者通过企业上市将其拥有的不可流通的股份转变为公共股份,通过在市场上套现来实现投资收益;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层而言,企业上市则意味着企业既保留了独立性,又获得了从资本市场上持续融资的途径。 2.目标公司内部收购 目标公司内部收购包括公司回购,其他股东或管理层受让等。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其都是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回购企业股份。企业的经理和管理人员,通常对公司都非常了解,他们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资产达到一定规模、财务状况良好,但尚未达到公开上市的要求时,若企业管理者充分相信企业的未来,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内部收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而使其实现退出。 目标公司内部收购能够使目标公司买回失去的那部分股权,这种投资操作简便,投资时间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迅速而彻底的退出,比较适合投资额比较小的投资。 3.外部转让 外部转让主要表现为股份出售,这也是私募股权基金常见的退出途径之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出让股权以谋求资本增值,其中包括将股权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企业的竞争对手等战略买家,或者将其转让给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对于企业的影响较小,通常管理层也不会抵制和反对。但如果将企业出售给其竞争对手,会导致企业被其他人收购而失去独立性,但现代企业已经走出了单纯竞争的格局,转而寻求双赢的合作机制,因而战略性的兼并和收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并购有望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一个热点。 4.清算或破产 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迫不得已选择的一种退出路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旦发现不能达到预期的回报,就需要果断退出而将能收回的资金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破产清算可以保证收回一定比例的投资,减少继续经营的损失,根据统计,清算方式退出的投资大概占风险投资基金的32%,该方法一般仅能收回原投资总额的64%。另外,破产清算耗时较长,要通过繁琐的法律程序,因此退出成本较高。 三、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选择偏好及原因分析 1.将权益出售给产业投资者 投资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常见的退出途径之一是将在我国的投资组合出售给该行业中的相关企业。通常该类企业是希望借助收购打入我国市场或提升其在行业中的竞争能力,比如,摩根士丹利投资南孚电池,然后将其出售给吉列,从而吉列旗下的金霸王电池实际上就控制了整个中国市场,也避免了价格战给吉列带来的损失。伴随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和世界各主要市场不断交融,国内和海外并购活动不断增多,将权益资本出售给产业投资者仍将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一个主要渠道。 2.借道海外上市 过去几年中,在我国的市场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的退出主要还是以IPO 的方式为主,其中既包括国内市场,也包括国际市场。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国内资本市场无法满足需要,大部分企业都是选择海外上市,其方式可分为两种。 海外直线IPO 。即注册在境内的企业采取在海外直接发行H 股、N 股、S 股股票或存托凭证,从而达到私募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策略初探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914640010.html,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策略初探 作者:徐梦 来源:《市场周刊·市场版》2017年第06期 摘要:对于传统的金融投资来说,风险投资是一种观念的更新,以往的金融投资主要是着眼于现金流量,而风险投资更加注重投资管理者的业务能力、相关的技术以及公司发展的前景等。把握好宏观环境的发展趋势,实现战略转型,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作用,第二部分则重点研究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策略,希望本文能够给予相关人员参考意见。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用;发展策略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基金行业在促进国家资本形成,推动国家产业生长,稳定金融市场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未来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基金行业将会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作用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是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主要目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运营和清算有着重要的作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主要表现在基金策划、基金发起和基金的管理运营三方面。 (一)基金策划 基金管理人通过自身专业的管理分析能力和资源综合整合能力,并结合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领域的需要,积极地策划具有明确投资方向的基金管理方案,给投资人提供决策意见。 (二)基金发起 基金管理人在提供基金方案后进行融资募集工作,进行基金募集路演,确定具体的出资意向,组织谈判和投资者创立大会,并在完成出资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帮助投资者选择合适的基金托管人,在明确托管人后组织投资者和托管人签署合作协议[1]。 (三)基金运营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委托管理合同寻找调研项目并进行投资决策,并在基金托管银行划拨投资款项后派出产权代表,为项目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在财务年度计划报告上提交基金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并接受监事会的审计和基金董事会的评估。

北京2017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试题

北京2017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个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干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60分。) 1、__是指为实现战略营销目标而把营销计划转变为营销行动的过程。 A.市场营销方案的制定 B.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 C.市场营销计划的实施 D.市场营销控制 2、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__。A.无记名股票 B.记名股票 C.记名股票或无记名股票 D.优先股票 3、现场检查主要侧重对销售机构__进行检查。 A.财务状况 B.人力资源 C.内部控制 D.资格许可 4、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说法不正确的有__。A.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B.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3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5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C.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5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 D.最近3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 5、下列关于非交易过户主要类型的说法,正确的有__。 A.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B.捐赠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其合法管理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C.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D.任何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可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 6、机构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并以公开形式发布时,对基金、基金管理人单一指标排名的排名期间不得少于__个月。 A.2

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退出机制的研究_265

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退出机制的研 究 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退出机制的研究 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退出机制的研究 【摘要】建立顺畅的退出机制是私募股权基金取得成功的基础,本文结合我国目前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的现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如何完善改进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 加入WTO是海外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我国的开端和契机。私募股权基金指以私募方式筹集资金、针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往往是长期投资,流动性比较差。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收益、承担风险,最后出售持股获利。投资者的目的就是在合适的时机退出企业获得高额收益,因此退出是他们最关心的环节。近年来中国本土的私募股权基金开始飞速发展,但市场份额和影响力难以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相抗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私募股权

退出机制不完善,本文主要分析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的退出机制以及这些机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建议。 一、中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现状 风险投资家在确定需要退出风险资本后,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出方式以获取最大的收益。国际上私募股权的退出方式主要是公开发行、并购回购、交易退出、清算退出。近几年,中国私募股权基金IPO实现的退出明显增多,其他几种方式很少使用。根据清科-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数据库统计,2007年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236笔退出交易,其中以IPO方式退出的案例笔数为179笔。 对退出方式进行统计的结果如下: 由数据可以看到,我国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选择上市退出,这主要由于上市退出回报率最高,其他方式障碍又大。并且中国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很多企业在国内不能上市就选择绕去境外上市。股改后IPO的重新开闸,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敞开了大门。07年中国股票是大牛市,A股市场上市的吸引力显着加强,国内资本市场开始成为我国创投机构的主要退出渠道,但是随着08年股市暴跌,中国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看这一篇就够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看这一篇就够了! 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合适的时机,将其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变现,由股权形态转换为具有流动性的现金收益。以实现资本增值,或及时避免和降低损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了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其对于股权投资基金健康发展的意义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实现投资收益和控制风险。股权投资收益不仅来自股息和红利,更来自企业股权价值的增加,股权投资基金选择恰当的时间退出,实现资本的增值,当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存在亏损时,及时进行项目退出可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目标企业的根本目的不在于控制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而是通过对目标企业股权投资实现超高收益。二是促进投资循环,保持资金流动性。股权投资基金持续的流动性是其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恰好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了持续的流动性,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能够为股权投资基金树立良好形象,从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入到股权投资之中;三是评价投资活动,体现投资价值。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一般为未公开上市的企业,投资方向通常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的退出实现收益可以衡量资

本增值,从而有效的对投资活动进行价值发现,核算和评价。 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上市转让退出、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转让退出、协议转让退出和清算退出。不同的退出方式在收益、效率、成本和风险上各有不同。其中,上市转让退出收益最高,效率上一般需要2年上市,如果再加上限售期,耗时较长;在退出成本上,需要承担高额的保荐和承销费用,退出收益还会受到限售期间股价波动的影响;挂牌转让退出的收益会低于上市退出,但因为采用的是注册制,所以时间相对较短,退出成本上,需要承担支付改制、辅导等服务费用,与上市公司相比,费用比较低,这种退出方式流动性比较差,存在无人受让或价格被低估的风险;协议退出转让的退出收益一般,只要双方协商后就可以交割,没有限售期,退出比较快速,无需支付保荐、承销费用,风险主要集中在信息不对称上,价格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实际价值;清算退出会面临亏损风险。不同企业所花时间差异较大,在退出成本上需要优先支出清算费用,在风险方面,流动性较差的资产会影响清算收入。 当被投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会选择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即将其拥有的被投资企业股份转变成可以在公开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通过股票在公开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通过股票在公开市场的转让实现投资退出和资本增值。上市转让退出的积极作用在于可以使股权投资基金获得较高的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方案

XX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方案 河北金烨栉地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3月8日

目录 我国房地产业的未来 (3) 我省房地产业的现状 (4) 管理公司基本情况 (6) 管理公司架构 (7) 4.管理公司注册地分析 (8) 天津市滨海新区 (8) 北京海淀区 (11) 河北石家庄 (12) 三地管理公司及基金设立条件简单对比 (14) 5.管理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16) 公司设立流程 (17) 基本架构 (20) 基金宗旨 (20) 基金业务定位 (20) 基金运作流程 (21) 8.有关基金各方的法律关系 (22) 10.附件 (27) 公司的联系方式: (28)

1.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定义 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来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多种方式,在企业价值获得提升后,出售持股获利的一种投资。 房地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制)一般由一个负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公司)和一个或多个负有责任的合伙人(基金投资者)组成,主要以私募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 在这种基金组织形式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经营管理,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拥有所有权而无经营权,也不承担无限责任。基金投资方向严格限定于房地产有关的证券(包括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票、房地产依托债券、住房抵押贷款债券等)和房地产资产等方面。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房地产资产一般是能产生较稳定现金流的高级公寓、写字楼、仓库、厂房及商业住房等。

商业计划书的退出机制

篇一:创业计划书之风险控制和退出机制 创业计划书 框架 1、产品与技术赵 2、市场分析钟 3、公司战略焦 4、营销策略陈连增 5、公司结构和人力资源刘 6、生产运作陈凯音 7、财务分析吕 8、风险分析与退出机制李 风险分析与退出机制: 一.风险分析: 任何项目都存在着风险,如何能够有效地预防并控制各种风险是项目探讨之初就应该多方讨论的问题,做为管理者会采取各种措施减小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把可能的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避免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带来的难以承担的损失。综合本项目,有可能存在风险的因素如下: 1)气候的影响 由于自然因素对农作物的产量影响较大,所以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无法对经营产品的数量等做准确的估计,从而在资金的分配上,不会达到更高效的配置。 2)仓库的货损 为了物流配送的需要,我们的货物必然会在物流仓库短暂堆放,对某些蔬菜类产品,因为货物本身的特点,在存储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一定的货损,对这个的预防和控制是本项目必然要考虑的问题。 3)对农作物生产过程的监控因为我们的品牌形象就是有机食品,所以,我们所销售的农产品一定要完全符合我们对外宣传的标准,否则将对我们的形象大大折扣,也会危及公司的生存,因此我们必须安排人员对全部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这个是否能够实现是个难题,而且如果有对公司形象有损的报道,将会大大影响公司的生存; 4)对货源的控制 为了达到一定的销售规模,我们必须拥有一定的产品货源,我们面向的对象是广大的农民,非常分散而且难以控制,如果我们要决定他们种植的产品,那么我们需对他们产品的回收做出承诺,假如市场到时候未达到预期的要求,那么损失只能我方来承担。如果我们不决定他们要种植什么,那么我们的控制无从谈起。 二.资金退出机制 1)上市 如果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可以考虑ipo上市,从而资金可以撤离; 2)并购 如果企业发展暂时不能达到期望的要求,那么可以考虑被别的公司并购; 3)管理层收购 如果公司运营一段时间以后,公司管理层能够将公司收购,那么其它投资资本也可以及时退出。篇二:如何写商业计划书(投资退出与营运分析) 如何写商业计划书(投资退出与营运分析) 商业计划书一般可以分为十一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第二部分为业务及前景,第三部分是经营管理,第四部分是拟用筹资,第五部分为风险控制(因素),第六部分是投资回报和退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法律问题研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法律问题研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是基金运行过程中极为重要的环节,通过恰当退出方式在合适的退出时机实现基金的退出能够最大程度保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 投资回报率,投资者获得资本增值的同时能够实现被投资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因此,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而言,退出机制的建构意义非凡。健全的机制建设离不开法律和经济基础的支撑,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保障机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发达的资本国家,基金的退出渠道多元且顺畅,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基金退出提供制度保障,而监管、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的建设则为基金退出提供了强劲助推力。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尚未成熟,现行法规对基金的退出未能形成有效的保障,甚者对退出造成了阻碍,配套制度尚不能满足目前基金退出机制发展需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研究分析退出 机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修改建议。改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法律环境是本文写作的主要目标。 本文将分四部分进行观点阐述:第一部分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概念、基本特征及功能定位入手阐释,旨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从宏观上予以了解,为文章后续内容的展开做好基础工作;第二部分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退出机制的发展现状进行简单介绍,包括退出方式的选择、退出平台、配套制度的建设,通过梳理分析对其有约束力的现行法规,提出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退出机制所面临的法律桎梏,为文章第四部分提出立法建议搭建平台。第三部分简单介绍美国、欧洲、日本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这些国家已经建立相对完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从其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相关的法律制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此为基础总结经验,发现能够 为我国所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通过第二、第三部分的分析、比较,并依托于我国的经济及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提出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立法建议。首先,通过立法引导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提供更多可选渠道;其次,鉴于目前我国部分关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法律条 文对基金退出形成了桎梏,提出法规修改建议;最后,以法律法规的修改为支撑完善配套制度建设。 从三个维度提出法规修改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岗位及人员设定参考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 岗位及人员设定参考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北标基金公司 一、 需确定岗位及人员情况: (1)必须设置岗 (2)公司运营所需部门及岗位 部门说明: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 总经理/执行总合规风控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市场营销部 投资管理部 基金运营部 综合服务部 风险控制部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投资部 研究部 交易部 行政管理部 信息技术部 财务部 市场部 机构部

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等。具体的投资细节则由各基金经理自行掌握。 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也是非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如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和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对于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一)投资管理部门 1、投资部 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计划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同时,投资部还担负投资计划反馈的职能,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市场动态信息。 2、研究部 研究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支撑部门,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和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研究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行情和上市公司价值变化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向基金投资决策部门提供研究报告及投资计划建议,为投资提供决策依据。 3、交易部 交易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执行交易计划。交易部的主要职能有:执行投资部的交易指令,记录并保存每日投资交易情况;保持与各证券交易商的联系并控制相应的交易额度;负责基金交易席位的安排、交易量管理等。 (二)风险管理部门 1、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分析报告,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监察稽核部主要工作包括:基金管理稽核,财务管理稽核,业务稽核(包括研究、资产管

私募股权基金的其他退出方式

私募股权基金的其他退出方式 据相关统计表明,在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方式中,公开市场的比例30%。其他退出方式中,企业兼并收购退出的比例23%,转售给其他投资者的为9%,企业回购股票的占6%,清算的占32%,以上数量之和远远超过了公开上市的比例。 11.1兼并收购。企业间的兼并与收购(Merger & Acquisition, M&A)也称之为并购,亦是私募股权基金常见的退出方式。M&A是私募股权基金除IPO之外最有利的退出被投资企业的方式。 11.1.1 M&A退出与IPO退出的比较。 1、退出价格及退出速度不同。M&A退出价格更加灵活且退出速度更快。私募股权基金采取M&A退出可能是因为企业经营业绩不符合上市条件甚至前途暗淡而寻求及早收回资金另觅其他项目,此时的并购价格一般会相对公开市场同类公司的价格为低。 另外,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遇到了一个非常糟糕的经济周期导致IPO价格极低,或遇到了一个非常慷慨的卖家,是出于战略考虑收购,例如提高市场占有率,或是为了拓展上、下游的产业链,此时并购价格可能会较公开市场同类公司的价格为高。M&A无疑可使私募股权投资能够快速收回现金和实现投资回报。而私募股权投资通过IPO 退出的周期较长,而且退出价格与届时的证券市场的情形紧密相关,

波动较大。 2、法律监管严格程度不同。IPO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管,并不是所有的创业企业都可以顺利上市。M&A机制灵活,在创业企业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可以实现,且全过程可以控制。私募股权基金可以自行选择有意向的交易对象、出售时间、份额比例,过程上完全依照资金和买家的意志行事。 3、对企业股东的依赖程度不同。M&A需要收购方和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层面能协商一致,故存在匹配的不确定性。而企业只要符合上市条件,原则上都可以实现IPO,同时私募股权基金可以退出。 4、退出后是否需要整合不同。M&A后企业需要面临大量的整合问题。除非私募股权基金一次性全部退出,否则其任然不得不面对逐步退出过程中与收购方痛苦的整合。 11.1.2 M&A退出的类型及对价。 私募股权基金通过M&A退出的两种主要类型为:出售股权(Trade Sale)和出售资产(Sale Assets)。 1、出售股权。出售股权使比较简单的一种退出方式,私募股权基金可以全部或部分售出所持有的企业股权给收购方。出售股权实质上是私募股权基金让过渡对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控制权的一种交易,不涉及企业的架构重整,原企业的法人主体资格任然存在,只是投资人发生变更。股权收购中,受影响最大的是企业的其他股东。

XX投资股东退出机制.pdf

XX投资股东退出机制 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股东突然退出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结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东的退出规定,制定本机制。 一、退出条件 持有本公司股份。退出股东经办的借款本、息全部归还,无拖欠情况。 二、退出情由 公司股东遇到以下情况可申请退出: 1、公司连续两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在该两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对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大事件持反对意见。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公司不再续存。 4、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的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6、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可能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三、退出方式

1、通过一般的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退出股东应提前一个月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向公司董事会突出书面申请并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该股东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退出股东自提交退出申请书的当月起,不再享受公司的利润分红。 2、通过行使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股份 对于退出股东来说,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其所持股份的转让,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该股东可以行使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股份。公司购买该股东股权后,按照其他股东出资比例分摊到其他股东。回购该股东股权的资金一次退还。自该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自己股权之日起,不再享受公司利润分红,且不再拥有在公司相应职位的权力(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无表决权,但可以旁听)。 3、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部分股东根据实际意愿可以申请退出。 (其1.2.3.中退出方式中股东参与利润分配,须满足持有至利润分配结算期届满(即到每年12月31日),才可享有利润分配;股东在结算期前退出股份,不享有利润分红,按照其持有金额的当年定期银行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的3倍予以支付其使用费用。)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内容提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所有以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的资本,它已成为中国继房地产、股市之后投资的又一个热点,成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它能使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有机地与过层次市场对接起来,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能力,并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创新发挥积极地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我国市场,也随之暴露出许多问题,如缺乏配套的政策和完善的法律法规、退出机制不健全、缺乏合格的人才和高素质的管理团队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一步快速健康发展。针对这些情况,首先介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述,理解其基本的理论知识,然后根据在近几年的现状指出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几点具体的对策。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现状;问题;对策 一、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一)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称(PE)是以非公开的要约形式,向少数的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建立一个资金池,然后向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该企业价值升值后,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转让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该投资企业,从而获利的金融活动。在这里,我采用了动态的概念,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定义为一种活动,而相对于动态概念的静态概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是指前述概念中的资金池。简单地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找几个有钱人,凑一笔钱进行投资。原因主要是,单个人进行某项投资项目的投资经常会在资金能力上不足,或者是想少承担一些投资不利损失风险。 从法律属性及其角色功能来看,私募股权基金系以私募方式募集、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且主要投资于私募股权市场的一种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资金投资形式。 在这里,私募和“公募”是相对的。顾名思义,私募就是“私下募集”,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它不能像证券市场上的公募基金那样,通过媒体宣传、发宣传材料、宣传以往业绩、开研习会等方法和形式公开地向社会募集资金,而只能非公开地向有限的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进行募集。通常来说,这些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是专门投资这类基金、有着丰富的行业和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者。他们有比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比较好的风险承担能力的同时,在投资方面也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也就是说,公募“面向广大普通公众投资者”,私募面向“富人”,即少数有实力和经验的投资者。因为是私下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会,而且法律也不允许,向大量甚至无限的投资人募集资金。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课程)项目退出章节考点学习资料

1. 2. 3.项目退出的意义包括: (1)实现投资收益,控制风险; (2)促进投资循环,保持资金流动性; (3)评价投资活动,体现投资价值。 4. 份转让过户的业务。 5. 6. 退出一般将面临亏损的风险。 7.从退出效率的角度来看,如果选择上市的话,从券商进场确定股改基准日算起,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一般需要2年甚至更长时间,上市成功后一般还有相当期限的限售期,实现最终退出耗时较长。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一般实行注册制,所需时间相对较短。对协议转让而言,收购方和被收购 环节影响,不同企业清算所花时间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8.从退出成本的角度来看,首发上市需要支付给承销商及其他市场服务机构相对较高的费用。在场外交 易市场挂牌通常也需要聘请专业市场服务机构提供改制、辅导等服务,但相对于上市来说,挂牌所需 9.上市主要包括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内IPO市场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 10. 生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11. 特殊目的公司,通过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有、控制境内资产及股权,并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名义申请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部分股权,使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退出。

20. 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退出的行为。 21. 22. 权(股份),控股股东回购是股权回购中比较常见的方式。 23. 2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应当进行解散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获得法院支持。25.股权投资基金清算退出的流程为: (1)清查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未了结业务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26. 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27. 28. 显示于交易大盘中。 29. 资者成交义务的转让方式。 30. 31. 通过企业上市将其拥有的被投资企业股份转变成可以在公开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通过股票在公开市场转让实现投资退出和资本增值。 32. 33.企业改制、发行上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 34. 35.上市主要包括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内IPO市场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境外IPO市场主 要以香港证券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等市场为主。 36.根据现行上市规则,境内主板上市要求主要包括: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私募股权基金Carry的账务处理及对合并的影响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务,以期通过IPO或者其他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的过程。私募投资者的兴趣不在于拥有分红和经营被投资企业,而在于最后从企业退出并实现投资收益。 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站简称为PE 基金、私募基金或者基金)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大型机构投资者和资金充裕的个人手中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然后寻求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机会,最后通过积极管理与退出,来获得整个基金的投资回报。 由此可见,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是募集资金和投资管理两件大事,而要干好这两件大事,最重要的是投资能力。投资能力强,根本不需要担心募集资金的问题。而对于市场上大多数实力平均的私募股权基金来说,募集资金和投资管理就是两手抓,两手都得硬。这两个主要抓手都无法绕开的一个问题就是收益的分配问题。 投资回报如何进行分配,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实践中有的基金在每个投资项目产生回报后立即进行分配(又称By Deal),有的基金还本后分配(又称By Fund)。但不管怎么样,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人一般是GP,会分享一份超过其持股比例的收益,这块超额收益通常被称为Carry。 目前国际上较为流行的做法是将基金投资的净资本利得的20%分配给GP,余下的80%分配给LP。实践中,作为出资人的LP往往会要求一定的优先回报,即投资回报分配时,LP先要取回投资成本和一定的优先回报,这类优先回报率通常是6——8%。在LP提出优先回报要求后,GP通常也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在LP取得优先回报后,剩余投资回报分配时,GP可以要求超出通常20%的比例,可以是25%,甚至是30%;一种是在LP先取得6——8%的优先回报后,GP可直接取得LP所领取的优先回报的1/4,此后双方再就剩余投资回报按合伙协议约定执行。 那这个Carry在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目前实践中存在2种主流的做法。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以及退出机制_文献综述_王浩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以及退出机制:文献综述 王浩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要】私募股权基金源于美国,并在美国得到完善发展,并扩展到亚欧国家,私募股权基金意为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基金,而市场投资主体在投资决策前会谨慎筛选并在投资后通过退出实现权益价值增值。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结构分为信号选择理论与契约理论。我国因为私募股权基金尚不发达,因此我国私募股权理论研究相比国外研究显得比较不充分,因此国内私募股权基金之退出机制也与国外的私募股权基金之退出存在差异。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信号选择理论;契约理论;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基金源于美国并在美国得到了发展完善,并向亚欧等地区发展。我们无论是以市场的发展完善程度还是从私募股权基金的历史业绩来看,美国私募股权基金产业的发展毫无疑问是世界顶尖发展之一。有相当多的学者以欧美的私募股权基金为研究对象,以各个角度哥哥方向研究阐述了私募股权基金是如何进行融资的,比如退出机制,这些研究对私募股权基金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良好的作用。私募股权基金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成熟,全球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v Fund,PE Fund)有逾万亿美金的庞大市场规模,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已经成为继银行信贷和公开股票市场融资之外的第三大融资市场,对全球经济产生了不可或缺的影响。与欧美国家的私募股权基金的蓬勃发展相比,中国私募股权基金产业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我国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但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其研究发展就较为迅速了。本文将对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研究成果进行一个梳理,试图提供一个比较全面的和较为清晰的视角与路径进行研究。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结构 从目前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以公司制、有限合伙制、信托制为主要投资形式,这些组织形式的存在以及发展的状况取决于它们解决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的效率。国内外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研究主要有契约理论还有信号选择理论。 (一)信号选择理论 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信号选择理论的观点认为,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者由于业务能力、消息来源等原因造成信息的严重不对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者为了向基金投资者展示其能力,需要通过想私募股权退出机制等特殊的机制来进行。但是,实际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内部存在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基金管理者分别与企业管理者、基金投资者的关系。Gibbon(1992)觉得: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机制较为特殊,因此会导致基金管理者难以被基金投资者了解其作为专业基金管理者的业务能力,基金投资者对基金管理者的所作投资行为也都是局限于基金管理者的业务能力的一般分布,如此而言,基金管理者所带来的期初业绩是体现他自身从业素质从业能力的标准。HellMann(1998),BernardS Black和Ro-nal dJ.Gilson(1998)均认为基金管理者和基金投资者存在一个学习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因此最能体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者能力的指标就是能否成功的通过IPO退出,使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获得及iaogaode收益,所以IPO成为重要的信号传递机制。 (二)契约理论 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契约理论的观点是指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者订立契约,此当为契约关系,并且有希望在某种情况条件下通过契约关系说解决基金投资者同基金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Fama(1980)是利用契约关系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结构研究的先行者。Fa-ma觉得激励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时间”,由于基金管理者的市场价值及其收入取决于其以前的经营业绩。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基金管理者因其特殊性要承担其投资等行为的全部责任。所以无论是否存在那种现行的鼓励机制,基金管理者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更加积极努力的工作,因为这样虽然基金管理着暂时的放弃了一些期初利益,但是确实可行的提升自己作为基金管理着的声誉,而且也获得了将来的某个投资期间内所获得报酬增加以及更多的筹资机会。Heinkel(1994)表示如下观点在签订创业性投资契约之前,基金管理者因其自身的专业知识及能力优于外部的基金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者的业务能力信息将会通过所签订的具体的协议得到清晰的呈现,因此基金投资者若想签订契约,那么进行事前的信息分析就显得非常重要。Gomper和Lerner(1998)也认为,行之有效的处理代理问题的方法之一是让基金投 · 49 ·N0.032012LEGALITY VISI0N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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