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 配套支持政策

经济开发区配套支持政策

经济开发区配套支持政策是指为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开发区所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经济开发区配套支持政策:

1. 税收优惠:经济开发区可以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或减免,如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退税、个人所得税减免等。

2. 土地政策支持:经济开发区可以提供低价或免费的土地使用权,以吸引投资者。同时也可以为企业提供长期土地使用权。

3. 金融支持:经济开发区可以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贷款优惠利率、融资担保等金融支持,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4. 用电补贴:经济开发区可以给予企业在用电方面的优惠政策,如降低电力价格、提供用电补贴等。

5. 劳动力支持:经济开发区可以协调当地教育和培训机构,提供人才培训和技能培训,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

6. 行政审批便利:经济开发区可以提供快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简化企业设立、注册、申报等程序,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7. 优秀人才引进:经济开发区可以为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提供相关的奖励政策,如人才引进补贴、人才公寓等。

8. 其他扶持政策:经济开发区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出台一些其

他的扶持政策,如技术创新支持、市场推广支持等。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经济开发区的配套支持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以当地经济开发区相关规定为准。

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试行)

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经开区优势产业发展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调动外来投资者的积极性,根据省、市、区相关政策,依照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重点鼓励支持主导产业健康医药、特色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一主一特”产业;以“专精特新”技术企业及成长性好的其他产业为补充。 第三条享受政策扶持的企业应当依法在经开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依法纳税。在贵阳市行政区划内已注册登记正式经营的企业,迁入经开区的,原则上不享受本政策,本政策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入驻程序 第四条入驻企业需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交项目申请 报告、项目投资计划书等材料,内容应当包括:企业背景、业务范围、投资规模、生产能力、产品类型、市场竞争力(或市场分析)、土地或厂房需求面积、投资计划、发展目标、能耗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及安全标准等相关内容。 第五条由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单位按项目招商程序对拟入

驻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考察、评审,并报请政府审核通过后,再深入洽谈友好协商,共同约定权利和义务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六条已经与政府签署招商引资协议入驻的企业,相关权利和义务已经约定明确的,经开区不再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第三章扶持政策 第七条企业入驻后,年度实缴税收金额首次超过IOOO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的,可参照本级财政留存部分的30%的比例给予奖励。 第八条入驻当年就产生税收的,前5年分别参照本级财政留存部分的70%、70%、60%、60%.50%的比例,由企业以技改投入等形式申请相关资金扶持。 第九条鼓励企业上市,对成功在国内主板上市的企 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在创业板、科创 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进入新三板精选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 元的资金奖励。对注册地迁入的省外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注册地迁入的香港联合交易所、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一次性给予300万元的资金奖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企业上市后,给予领投基金管理人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多家股权投资基金领投的按比例分配奖励;省内外股权投资基金引入其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发布时间:2013-05-29 来源:经济发展网点击次数:1758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加快推进杭州“东部科技港”建设,根据开发区《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杭州东部科技港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政策。 一、加快集聚创新资源 1、大力引进研发机构。新引进或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研发机构,经认定,同时给予以下资助(奖励): 根据其投资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按1元/平方米?天(未到1元/平方米?天的以实际租金为准),分别给予两年200、500、1000平方米的房租补助。 按研发设备投资额1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自设立起3年内,按对区财政贡献每实现10万元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或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按实到资金的3%给予奖励。 2、鼓励科技型企业集聚。新引进的科技型(包括市级、国家级高新)企业,经认定,按1元/平方米?天(未到1元/平方米?天的以实际租金为准),给予企业以房租补助: 科技型(包括“青蓝计划”)初创企业,给予两年不超过200平方米房租补助。 市级高新技术(包括“雏鹰计划”)企业,给予两年不超过500平方米房租补助,并给予5万元奖励。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两年不超过1000平方米房租补助,并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3年内按其对开发区财政贡献每实现10万元奖励10万元。 3、奖励科技创新人才。对新引进或设立的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的企业高管以及其他高层次科研人才,年薪在30万元以上且正常纳税的,经认定,3年内给予人才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其个人所得税对开发区财政贡献的50%。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4、支持企业研发投入。享受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抵扣的科技型企业,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给予2%资助,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给予5%的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 5、鼓励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现有企业新认定(荣获)为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的,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奖励50万元、20万元。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汇编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汇总 2017年11月

目录 特区扶持发展政策 《国务院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3号(摘要) 《关于加快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48号(摘要) 《关于在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试行特别机制和特殊政策的意见》新党办发[2014]10号(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摘要) 合作中心及配套区特殊政策 国务院关于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6]15号(节选)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配套区特殊政策 财税优惠政策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霍特管办发[2013]55号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霍特管办发[2013]33号 关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园区引进企业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奖励暂行办法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园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的实施办法(摘要) 产业扶持政策 1、纺织服装产业

2、霍尔果斯口岸整车进口发展扶持办法(摘要) 3、商贸服务业 4、外贸服务业 5、餐饮服务业 6、股权投资类 7、总部经济类 8、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优惠政策的重点招商产业分类 (一)金融服务业 (二)影视、文化传媒服务业 (三)信息科技产业 (四)专业服务业 (五)旅游业 (六)农副产品深加工类 (七)新型建材加工类 (八)生物制药类 (九)进口资源精深加工类 (十)节能环保产业 (十一)畜牧业 金融支持政策 1.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政策 2.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跨境人民币创新政策 3.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政策(汇总)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政策 (一)国务院的有关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之 第(五)条关于“开发区管理体制”。规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机构一般是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除其中具有企业性质的外,根据授权行使同级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管理等职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则上不与所在行政区合并管理或取消管委会建制。 第(六)条关于“规划用地及扩区调区”。规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实行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确有必要扩大规划面积或调整区位的,应当按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的规定报批;建设用地必须以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承接服务外包业为主,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大规模的商业零售,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 第(七)条关于“土地利用”。规定: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要加强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增长、土地利用等方面的考核,建立土地利用和规划实施的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和供应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按城市分批次用地形式单独组织报批,经所在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部门应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关于“金融政策”。规定: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用事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等。 第(九)条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定:继续实行对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政策,适当增加贷款贴息规模,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同等的贴息政策;中西部外贸发展专项基金、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援助资金,可用于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 第(十)条关于“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中大力吸引跨国公司投资”。规定:鼓励跨国公司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研发中心、财务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培训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运营中心和配套基地。鼓励通过设立创业服务机构、留学生创业园等。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区投资创业。抓紧研究鼓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高附加值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业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完善鼓励创新保障体系。 第(十一)条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和加工贸易优化升级”。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设立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

国家开发区优惠政策

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国家级开发区优惠政策的规定 一、税收 (1)开发区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国发[1991]12号)。 (2)开发区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国发[1991]12号)。 (3)新办的开发区企业,经企业中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二年内免征所得税。 对新办的中外合资经营的开发区企业,合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头二年免征所得税。 免税期满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适当减免税照顾。(国发[1991]12号) (4)以内资办的开发区企业,其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三十万元以下的,可暂免征所得税;超过三十万元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其属于“火炬”计划开发范围的高新技术产品,凡符合新产品减免税条件并按规定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的税款,可专项用于技术开发,不计征所得税(国发[1991]12号)。 (5)内资办的开发区企业,以自筹资金新建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用房,按国家产业政策确定免征建筑税(或投资方向调节税)(国发[1991]12号)。 (6)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1号)。 (7)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1号)。 (8)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1号)。 (9)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1号)。 (10)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l0%)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发[1990]173号)。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类 (一)资金扶持政策 设立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纳入开发区年度财政预算,2010年科技发展资金将达到1100万元。按照《临沂经济开发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临经开管发〔2009〕14号)、《临沂经济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临经开管发〔2009〕15号)、《临沂经济开发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临经开管发〔2009〕16号)重点支持机械制造、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及精深加工等产业领域。同时,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由开发区参股,引进境内外著名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和其他机构参资组建区级风险投资公司,主要提供项目投资、融资担保和投资咨询等投融资服务。加快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及专利专项资金投入额度。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 切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扶持力度。自2010年起,对新上的市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前三年按上缴地方税收的100%给予扶持,第四年至第五年按50%给予扶持;其应缴纳的政府非税收入,有幅度的按下限收取,属于市非税收入减免审批范围内的予以减免。 (三)实行优惠的土地政策 优先满足市及市以上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用地需求,土地出让期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期限办理。外来投资者与市内法人或自然人合资兴办高新技术项目的,按项目股本结构和相同比例给予相应扶持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原有划拨土地,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金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在使用期限内,对其现有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服务业类: (一)酒店业优惠政策 1、新建五星级酒店,采取“一事一议”,由开发区提供优惠的扶持政策。

国家各地园区优惠政策

北京 (2) 北京联东U谷 (2) 上海 (2) 上海多媒体产业园政策 (2) 华创动漫产业园投资优惠政策 (3) 天津 (3) 天津武清开发区优惠政策 (3)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扶优扶强政策 (3) 广州 (4) 广州科学城优惠政策 (4) 清华科技园广州创新基地优惠政策 (5) 沈阳 (5) 沈北新区优惠政策 (5) 大连 (7) 远洋金石IT产业园优惠政策 (7)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优惠政策 (8) 大连石河新谷综合产业园优惠政策 (9) 大连开发区模具企业设备采购补贴管理办法 (10) 吉林 (11) 松原市长岭县招商引资若干规定 (11) 江苏 (11) 苏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11) 科技型产业园区优惠政策 (12)

国家各地园区优惠政策 北京 北京联东U谷 财税优惠政策 1) 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当年产品总产值的40%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六年减按7。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经财税部门审批,高新技术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当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专利所发生的费用,经财税部门批准,可在两年内摊销完毕。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达到10%(含10%)以上的,当年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4)基地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新技术和新技术开发的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快速折旧。人才引进政策 1) 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居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2) 北京市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受聘于基地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直接办理进京手续,不受进京指标的限制。 其他优惠政策 1) 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专项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不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允许高新技术企业以居民住宅作为企业住所,开展高新技术的经营和科研工作。 2) 高新技术企业优先享受政府技术创新资金,风险投资公司和担保资金的支持。 上海 上海多媒体产业园政策 园区鼓励发展的行业:多媒体动画、游戏等制作;多媒体软件开发;多媒体网站建设;多媒体展示、演示以及多媒体远程医疗、教育等; 经认定的科技园区,其入驻企业实现的相关营业收入、增加值形成的区实得部分的50%,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建设和企业扶持。 在科技园区内新注册的经认定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实现的相关利润总额形成的区

宁波及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宁波经济开发区 入区企业除享受中央政府赋予国家级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政策外,对于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属于电子信息、生物化工、精密机械加工等高新技术项目、年出口创汇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引进外资额度巨大项目和对于我区开发建设有重大意义的 项目,宁波开发区管委会还专门设立了企业发展基金和高新科技发展基金,在项目筹建、土地使用、基础设施配套、技术引进、设备改造、对外贸易、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 土地:“八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蒸汽、通讯、通有线电视、上水、下 水、排污和土地自然平整)条件的工业用地,具有50年使用权。 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为15%,国家赋予国家级开发区"二免三减半"的政策,即:外商投资的生产型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税外收费:依法治区,大幅减少税外收费,实行目录管理,杜绝乱收费。 基建补贴: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需要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用电一次性电贴费,由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全额补贴。 ▲鄞州区 1、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10年(含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 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产品出口型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企业产品出口值达到企业当年总产值70%以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先进技术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可延长3年享受减半征收。 外商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外资项目,可以 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或者在中国境内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的,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的40%。增资的企业和新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如属于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3、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随设备进口的技术、配件及备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如外商投资企业产品100%出口,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随设备进口的技术、配件及备件,实行先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然后分5年全部返还给企业的政策。 4、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外销产品所需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料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5、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符合一定条件的国产设备,增值税可全额退还。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国产设备价值的40%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宁波市 一、引进内资优惠政策 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对国内各类企业和个人来甬投资设立的企业,实行与本市各类企业同等待遇。 在进行企业或产品认定、资质认定和评审、经营权限审批以及项目招投标、业务承接等方面,与本市企业享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 根据项目规模和科技含量享受优惠地价、财政补贴、费用减免等政策。 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鼓励大企业(大集团)的各项优惠政策。

合肥市招商引资政策

合肥市招商引资政策 合肥市是中国安徽省的省会城市,也是国家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作为一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合肥市一直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吸引 外资和企业来投资兴业。以下是合肥市招商引资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优惠政策 1.项目奖励。对于引进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合肥市将给予一定金额 的引资奖励,奖励金额由项目投资金额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来确定。 2.地方税收优惠。对新投资的企业给予一定年限的地方税收减免或减 半政策,降低企业的负担。 3.经济开发区政策。合肥市有多个经济开发区,各开发区会根据自身 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政策,如土地优惠、税收减免等。 二、服务承诺 2.办证服务。对于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合肥市将提供快速办证服务, 尽量缩短企业注册、审批等流程的时间。 3.基础设施建设。合肥市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城市的交通、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产业支持 1.重点产业引导。合肥市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 制造业等产业,对于符合重点产业方向的投资项目将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2.人才引进。合肥市将采取各种措施吸引人才,包括提供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福利,吸引高层次人才和技术人才来合肥创业。 四、外商投资 1.外商投资准入。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合肥市将实行投资准入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鼓励外商在合肥投资兴业。 2.鼓励技术转移。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当地产业水平的,合肥市将给予一定政策和财务支持。 综上所述,合肥市招商引资政策主要包括优惠政策、服务承诺、产业支持和外商投资等方面。通过这些政策,合肥市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来合肥投资兴业,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合肥市还将继续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方案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方案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新疆的石河子市,距离乌鲁木齐市仅30公里,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 和人力资源,是一个非常有发展潜力的地区。为了充分发挥该开发区的经济和技术优势,招商引资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本文将从开发区的优势、招商项目的选择和招商政策的制定等方面,拟定一份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招商方案。 一、开发区的优势 1. 地理位置优势: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新疆核心地带,交通便利,距离乌鲁木齐市仅30公里,是连接中亚和西北地 区的重要枢纽。该地区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地带,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 2. 丰富的自然资源:石河子开发区拥有丰富的水资源、煤炭资源和农业资源,是一个非常适合发展农业和煤炭工业的地区。同时该地区还拥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适合发展太阳能产业。 3. 丰富的人力资源:石河子市拥有大量的优秀人才,其中包括大量大专以上学历人才,为开发区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同时,该地区还有着独特的民族文化,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劳动力市场。 二、招商项目选择 1. 农业加工业:由于石河子开发区拥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可

以考虑引进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展农业加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例如,可以引进农产品加工厂,生产冻干蔬菜、果蔬汁、果酱等产品。 2. 煤炭化工产业:石河子开发区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可以考虑引进煤炭化工企业,发展煤炭化工产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例如,可以引进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项目,实现煤炭资源的转化利用。 3. 新能源产业:石河子开发区拥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可以考虑发展太阳能产业,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例如,可以引进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链。 4. 电子信息产业:石河子开发区紧邻乌鲁木齐市,可以考虑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利用乌鲁木齐市的优势资源,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链。例如,可以引进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发展电子设备制造产业。 三、招商政策制定 1.财政支持:对引进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包括土地出让金的减免,税收优惠等。同时,鼓励企业向科技创新方向发展,对科技创新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2. 人才引进:采取积极措施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提供优厚的薪酬、提供高级人才公寓等。 3. 产业配套:建立完善的产业配套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

2023年经济开发区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经济开发区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战略支撑,对全面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提高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水平,加强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制定了2023年经济开发区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目标设定 1. 提高经济开发区综合竞争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配套能力,促进各类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开发区的综合竞争力。 2. 推进经济开发区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经济开发区产业升级。 3. 提升经济开发区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科研开发投入,推动经济开发区创新能力的提升。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交通网络。加快建设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提高交通运输能力。 (2)优化城市环境。加大城市建设力度,提高市容市貌,增强城市吸引力。 (3)提升水、电、气等公共设施的供给能力。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确保企业和居民的正常用电、用水、用气需求。

2. 促进经济开发区产业升级 (1)优化传统产业。提升技术水平,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 (2)培育新兴产业。加大力度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3. 提升经济开发区创新能力 (1)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引进高水平科研机构,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 (3)促进企业创新。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动企业创新链、价值链的延伸,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四、实施机制 1. 组建专门工作小组。成立经济开发区三项行动实施小组,由政府领导亲自挂帅,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2. 加强项目推进和督促检查。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设立专门岗位负责项目推进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3. 强化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投资,提供财税等支持,促进经济开发区发展。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1. 介绍 在当前社会发展的背景下,为了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产业升级,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如何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以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2. 为什么需要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2.1 经济发展需求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需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提高竞争力。 2.2 产业升级需求 为了实现产业升级,需要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可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升级。 2.3 创新驱动需求 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驱动力。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可以提供更好的创新环境和创新资源,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3.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的具体措施 3.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提供直接的财政支持。例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等。此外,还可以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负担。

3.2 建立创新金融体系 创新金融是支持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政府可以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提供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同时,还可以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3.3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政府可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此外,还可以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促进知识产权的流通和价值实现。 3.4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人才是创新发展的核心。政府可以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培训资源。同时,还可以采取吸引人才的政策,如提供优厚的待遇和福利,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发展。 4.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的效果评估 4.1 经济发展效果评估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是重要的。可以通过比较政策实施前后的经济数据,如GDP增长率、产业结构调整等,评估政策的效果。 4.2 产业升级效果评估 配套支持政策对于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也需要进行评估。可以通过比较政策实施前后的企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市场份额等指标,评估政策的效果。 4.3 创新驱动效果评估 创新驱动是配套支持政策的核心目标之一。可以通过比较政策实施前后的科技创新能力、专利申请数量和科技成果转化率等指标,评估政策的效果。

2023年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作计划

2023年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作计划 2023年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作计划 导读: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全国各地兴起。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陕西省的重要开发区之一,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并确定了2023年的重点工作计划。本文将通过深度分析和全面评估,探讨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23年的重点工作计划,并分享对这一计划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全面评估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的重点工作计划 1. 重点产业培育和发展 在2023年,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继续加大对重点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力度。重点产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这些产业不仅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具有巨大潜力,也是实现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通过引进优秀企业和项目,培育本地企业,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进一步加强产业链布局,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2. 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

招商引资是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23年的另一个重点工作。通过深入挖掘潜力项目,优化招商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咸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落户,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咸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还将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科技创 新能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3. 建设创新创业平台 在2023年,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加强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通过建设孵化器、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提供优质的办公场所和各类创新 创业资源,吸引更多的创业者和初创企业入驻,推动创新创业活动的 蓬勃发展。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打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为 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二、对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的重点工作计划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作为一名写手,我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深入了解了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的重点工作计划。我认为这一计划具有很高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推动咸阳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重点产业培育和发展是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计划的核心。这一举措有助于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 取得突破性进展。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兴产业的崛起将成为 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培育和发展重点产业,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支持围 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符合园区产业导向(见附件1)、通过项目入驻备案(审批)、开展创新创业的小微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 第二条支持容 入驻小微企业符合经开区招才引智、专利驱动创新发展、企业上市(挂牌)、融资财政贴息等政策的,可享受经开区相关政策(见附件2)。符合条件的一般小微企业、企业服务站、创客空间还可享受如下政策支持: 1.入驻企业支持 (1)厂房租金补贴。对租赁厂房或办公场地(不含仓储物流场地和生活商业配套场地)开展生产经营、当年实缴税金5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租金补贴不超过15万元,补贴期限为三年; (2)购买厂房补贴。2015年1月1日后购买厂房或办公场地(自用,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开展生产经营、连续运营两年、连续两年实缴税金8万元以上的企业,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40万元。先租赁后购买的,在享受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已享受的租赁补贴;

(3)孵化培育上台阶奖励。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企业服务站补贴。支持小微企业聚集区(生产型企业达10家以上,办公或研发型企业达30家以上)按标准创建企业服务站(公共服务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立开放式服务窗口、拥有不少于5人的专业服务团队),一次性给予企业服务站20万元建设及场地费用补贴。管委会每年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从中评选出不超过6家(含)业绩突出、企业公认的优秀企业服务站(见附件3),并给予优秀企业服务站每年30万元运行费用补贴。 3.创客空间补贴。支持建设创客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和载体(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拥有专业运营团队、引进专业孵化机构、提供创业辅导),对于取得明显成效的创客空间(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创业主题活动,协助入驻企业引进创业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每年给予创客空间运营主体30万元的运营及公共服务费用补贴。 第三条申报程序 1.每年1月份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创业服务中心提供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购房或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完税凭证、企业入驻备案(审批)意见等)。 2.管委会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初步审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绿色发展资金支持政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绿色发展资 金支持政策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污染减排和节能减碳,建设“无废城市”,发展绿色建筑,进一步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绿色新城,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特制定本政策(除明确适用范围为亦庄新城范围的支持项目外,其他支持项目适用于经开区范围)。 一、支持项目 (一)实行评审制的项目 1、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于2017年3月31日之前建成的燃气锅炉,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或整体更换锅炉等方式,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治理工程,改造后氮氧化物浓度稳定达到30mg/m3以内的(参考企业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双方的验收监测报告结果),具体指标要求参照《北京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验收要求》中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照改造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不含税)的20%给予奖励。 2、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类项目,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氮氧化物治理、二氧化硫和烟粉尘治理、有毒废气治理、异味和臭味

治理、以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治理,以上项目原则上按照改造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不含税)的20%给予奖励。 3、水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类项目,包括污水深度治理、污水再生利用等,以上项目原则上按照改造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不含税)的20%给予奖励。 4、环保精细化管理类项目,包括如下: (1)现有企事业单位对污水或废气监测点位规范化改造后,达到《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要求,且总投资在10万元及以上的,原则上按照改造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不含税)的30%给予奖励。 (2)现有企事业单位安装污水或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控(不含餐饮废气在线监控),通过验收,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的,原则上按照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不含税)的30%给予奖励。 5、餐饮废气高效治理设施整体更新类项目,现有餐饮服务性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实施的整体更换油烟净化设施的项目,原则上按排风机、油烟净化设备铭牌标识的排风量进行核定,取两者之间最小值,每 1m3/h风量奖励1.5元(验收要求参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餐饮废气高效治理设施整体更新类项目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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