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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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

1、第一步:明确原被告主张

争点是在充分对抗的诉辩主张中产生的。无争议不诉讼,但当事人争议内容并非都是争点。尤其中国式辩论背景下,有时候对抗双方所讲的不是一个事。所以准确厘定争点,首先要明确原被告各自请求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

1.明确原告的主张。就该案例而言,原告的主张基本可以自圆其说,诉讼请求可以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得出。先来分析原告请求权基础:①要求B还款并支付占用费,主要是基于合同约定;②C、D承担连带责任,主要理由是B是实质的一人有限公司与公司人格否定(这里包括了备用主张);③E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基于共同合同相对方(混同)。逻辑上没问题,但是否真的成立,要看A的举证。这个过程就是法官在案件庭审前,要对原告主张进行检索,查找原告的请求权基础所对应的要件事实在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不是都有体现。比如,合同纠纷中,原告诉请双向返还,那就应该检索他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否包含合同无效、解除或撤销等内容,如有缺失就应该通过释明让当事人补正。检索原告主张的时候,还需要注意请求中包含的备用主张,比如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但又请求合同如有效则要解除;又比如承揽、委托等合同纠纷中主张解除,理由里既有法定解除权又有任意解除权等。按照新诉讼标的理论,原告这样的主张并非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法官就此预备之诉的主张,也应该要求被告进行答辩。

2.明确被告的主张。被告答辩一般可以分成两种类型:①权利否定型,即认为原告请求权基础对应的要件事实不存在;②权利阻碍型,即以其他请求权基础对抗原告的请求权基础,如诉讼时效、履行抗辩、抵销、清偿等。对权利阻碍型的答辩,也应检索答辩请求权基础对应要件事实在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否都已有所体现。再举前述小栗子,B、C、D、E共同答辩:协议签过,A的1600万元收到,但已归还1400万元,实际还欠A200万元;A出资有迟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B欠款中扣除,不提反诉;B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不应连带;E与本案无关,只是

代收款。由此可见,被告答辩主要是权利否定型的,但里面也含一项权利限制,即A违约,违约责任债务抵销。

明确双方主张后,对话的平台才建立起来。所谓争点就是双方诉辩主张中的矛盾、差异、不符之处,包括事实、法律和证据等方面。法官应在比对中发现被告否定原告哪些事实主张,或提出哪些新的事实主张。如必要,可再听取原告的反驳意见。之后即可固定双方无争议事实,归纳出争点。

经明确双方主张后,我们可以这样归纳本栗子的争点:

A是否出资迟延,如有,应负何种违约责任。

B欠付A的投资款及占用费各承担多少?

B是否构成一人有限公司,受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制?

C、D是否利用公司有限责任损害A利益,即可否否人B 公司人格?

E是否为B共同的合同相对方?

后续庭审由当事人围绕争点举证。

2、第二步:分阶段分层次地推进整理争点

囿于当事人诉讼能力、知识储备等因素影响,实务中,诉辩交换后不一定就可以充分发现案件中争点。有时,诉辩意见交换完归纳的争点比较概括,这就需要分阶段分层次的随着的庭审的展开而多次归纳争点。比如合同纠纷中,原告主张继续履行,如支付价款、交付标的、提供服务等。被告答辩仅是否定双方合同关系。此时争点只能是双方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法官可以就此争点展开证据交换。在证据交换中进一步归纳双方关于证据的争点,发现被告否认合同关系的原因是什么。比如围绕否认合同关系的原因,可以进一步归纳争点是印章的真伪?还是代表人员的代理权限,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等。

再接着前面的栗子,就第1个争点。随着证据展开,发现

双方就B还款金额、时间都无争议,差异在于计算方式。A认为还款先充减资金占用费,B则认为先还出资款。由此可进一步归纳争点:B还款是先冲本还是先付息。这是法律上争点,听取双方理由后,可迳行裁断。

3、第三步:法庭辩论前再次总结争点

我国庭审程序上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调查在于事实发现,法庭辩论功能是什么?当事人该怎么发表辩论意见、发表什么辩论意见?在程序法规范中并无指引。实务中,当事人发表的辩论意见常常是重复诉辩称意见,甚至是举证、质证意见,使得法庭辩论流于形式。所以新民诉法解释中允许在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合并调查与辩论阶段,以提高庭审效率。但因为习惯,多数法官还是会作区分,当事人一般也要求进行辩论。我认为,法庭辩论阶段还是有存在的必要,可以进一步系统的听取双方意见。为了让法庭辩论实质化,可以在法庭辩论前再次总结争点,让当事人辩论有的放矢。被告答辩否定原告权利主张的,最后总结的争点应该包括原告是否完成了对要件事实的举证,尤其是争议事实的举证,引导当事人就所发现事实与法律规范要件事实的对应关系发表辩论意见。对于被告权利阻碍型抗辩,最后总结的争点还应包括,被告是否完成抗辩的请求权基础对应的要件事实的举证。

4、结语

争点归纳是法官庭审控制能力的体现。有效的争点归纳使得庭审程序流畅、高效,也能引导当事人对案件审理作出积极的预判,便于当事人调解。即便调解不能,适当的争点归纳后也便于后续的裁判文书制作,法院裁判理由部分就是对争点的判断,对争点逐一分析,给定理由、作出回应后,自然得出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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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书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浙商提字第96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奉化市××涂料厂。住所地:浙江省××××村。 代表人:毛××。 委托代理人:陈甲。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宁波同××团××司。住所地:浙江省××龙街道人民路××号。 法定代表人:严××。 委托代理人:许××。 申请再审人奉化市××涂料厂(以下简称宏达××)为与被申请人宁波同××团××司(以下简称同××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浙甬商终字第86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3年7月8日作出(2013)浙民申字第447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再审于2 013年8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9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申请再审人宏达××的委托代理人陈甲、被申请人同××司的委托代理人许××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原告宏达××于2012年2月27日以同××司未支付货款为由向宁海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同××司立即支付货款176815元,案件受理费由同××司负担。

一审被告同××司在一审中答辩称:宏达××与同××司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宏达××没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发生了买卖合同关系。宏达××主张其送货到同××司承建的奉化市宝源艺术幼儿园(以下简称宝源幼儿园)工地,唯一可以作为依据的是戴某某签字的送货单,但戴某某不仅否认其系同××司员工,又否认其与宏达××电话联系材料买卖的事实。退一步讲,即使戴某某签收了货物,因其不是同××司员工,其签收货物的行为也与同××司无关。因此,同××司与宏达××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不成立。宏达××不能以货送到同××司承建工程的工地为由要求同××司承担付款责任。同××司在承包甲幼儿园建设工程后,宝源幼儿园将油漆等分项工程抽回,另行以包工包料方式将该部分工程发包给徐甲,徐甲将油漆工程转包给戴某某。戴某某是油漆工程的实际承包人。根据宏达××及戴某某的陈述,以及宝源幼儿园的证明、工人工资名册,能够印证与宏达××发生买卖关系的是戴某某,同××司与宏达××无任何法律关系。要求驳回宏达××的诉请。 宁海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09年1月、2010年6月,同××司与宝源幼儿园签订了两份《建设工程施某某同》,合同约定由同××司承建宝源幼儿园第一、二期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同××司将宝源幼儿园建设工程整体分包给案外人徐甲,并由徐甲实际施工。2010年4月7日至2011年9月20日期间,宏达××根据与徐甲的约定,先后36次运送老粉、白水泥、涂料、胶水等材料至宝源幼儿园建设工地,价款合计177775元,

(完整版)怒江水电开发争议焦点及理由

一方面,支持怒江水电开发的理由:一是我国水资源丰富,但是利用率低,而且大量使用煤炭发电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隐患; 二是,我国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怒江的原始生态流域相对保存完好,也已规划开发; 三是可以带来长期就业机会,同时带动地方建材,交通等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财政增收。实施这一方案,将使电力行业成为地方新兴的支柱产业,由此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将远远超过电力行业本身; 四是怒江地区有丰富的木材资源和矿产资源但是不能开发,没有支撑地方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五是怒江地区已经不是原生态河流,完全不开发保持原生态不可能; 六是怒江水电开发是迄今为止一条可实现的对怒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途径; 七是只有开发才能有资金解决移民问题;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八是怒江水电开发符合我国国情; 九是全州唯一支撑地方经济的森工产业也在环保工程实施后推出了历史舞台;十是能解决老百姓生活问题,地理条件好,较小的投资产生较大的回报、少数民族应该优先发展、具有国际战略意义。 另一方面,反对怒江开发的理由:一是怒江水电开发会破坏当地的地理奇观和自然景观; 二是怒江水电开发会破坏当地极具特色的民俗文化; 三是旅游业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成为怒江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怒江水电开发会产生移民问题、水污染问题;

五是怒江水电开发没有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特有的生活方式,贸然开发欠考虑;六是怒江地区是我国仅存的原生态河流之一,而且西方发达国家考虑到生态破坏,已经停止建坝 七是怒江开发会产生泥沙问题;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怒江水电开发能否给当地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 一方面,支持的理由:一是我国水资源丰富,但利用率低,大量使用火电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隐患;二是当地缺乏支柱产业,怒江开发可使电力行业成为支柱产业、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 如带动地方建材和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财政增收、为移民问题提供资金、它符合循环经济要求、较小的投资取得较大的汇报。由此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将超过电力行业本身怒江水电开发是迄今为止一条可实现的对怒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途径;三是,怒江水电开发可为当地带来就业岗位;四是怒江已不是原生态河流,完全不开发不可能;五是符合少数民族优先发展的原则;六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国际战略意义;另一方面,反对开发的理由是:一是怒江水电开发会破坏当地的地理奇观、自然景观和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没有考虑当地居民奇特的生活方式,贸然开发不合理;二是旅游业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成为怒江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怒江水电开发会产生移民问题和水污染问题;四是怒江是原生态河流,开发会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西方发发国家已停止建坝;五是水电开发会产生泥沙问题。

抛物线的焦点与准线

抛 物 线 的 焦 点 与 准 线 ( 高 中 知 识 有 关 ) 九上P54、活动2(新书) 一、高中知识:文科选修(1-1)P53-55;理科选修(1-1)P56-59 抛物线的几个定义:把平面内与一个定点F 和一条定直线L 的距离相等的点的轨迹叫做抛物线.点F 叫做抛物线的焦点,直线L 叫做抛物线的准线. 公式:抛物线c bx ax y ++=2 的焦点为)414,2(2a b ac a b +--,准线为a b a c y 4142--= 1) 交于M (x 1,y 1)和N (x 2,y 2)两点(其中x 1<0,x 2>0). (1)求b 的值. (2)求x 1?x 2的值. (3)分别过M ,N 作直线l :y=﹣1的垂线,垂足分别是 M 1和N 1.判断△M 1FN 1的形状,并证明你的结论. (4)对于过点F 的任意直线MN ,是否存在一条定直线 m ,使m 与以MN 为直径的圆相切.如果有,请求出这条直线m 的解析式;如果没有,请说明理由.

=; (3)(3分)若射线NM 交x 轴于点P ,且PA ×PB =100 9 ,求点M 的坐标. 抛物线的焦点与准线(高中知识有关)答案 1、(2010黄冈市,25,15分)【分析】.(1)抛物线的顶点为C (1,1),可设解析式为y =a (x -1)2+1,又因抛物线过原点,可得a =-1,所以y =-(x -1)2+1,化简得y =-x 2+2x ,即可求字母a ,b ,c 的值;(2)由FM =FP ,PM 与直线5 4 y =垂直,可得

53344y -=-,∴14y =,代入y =-x 2+2x ,解得1x =±P 坐标为(114 ) 或(1-1 4),所以分两种情况,通过计算可得△PFM 为正三角形;(3)由PM =PN 可得54 y -, 整理得,23920216t yt y -+-=,解得134t =,23 24 t y =-(舍 3 ), 出点的坐标,在第(3)问中要注意解关于t 的字母系数方程,本题有一定的区分度. 【推荐指数】★★★★★ 2、2012年山东潍坊市24.(本题满分ll 分) 解:(1)设抛物线对应二次函数的解析式为y =ax 2+bx +c , 由???+-==-++=c b a c c b a 2401240 解得???=-==41 1 0a c b

买卖合同质量问题抗辩情况分析

遇到合同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e10815831.html, 买卖合同质量问题抗辩情况分析 近几年来在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件办理过程中,买方提出质量抗辩的现象极为常见,但案件审理结果多数质量抗辩不能成立,提出质量抗辩的买方在诉讼中容易陷入被动。针对这一现状,笔者通过分析试探寻如何避免质量抗辩无果的途径。 一、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中质量抗辩的现状 1、质量抗辩提出率高。笔者在走访企业中了解到,合同领域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占到合同纠纷的相当部分,约在30%左右。尤其在买卖合同关系中,质量纠纷问题更加突出,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焦点往往集中在买方提出质量问题,由此引起拒付货款或要求索赔,使合同陷入了纠纷,影响了正常交易的继续。与此相适应,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件中,当原告方请求对方给付货款起诉的,随之很多对方当事人就提出所购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抗辩。据统计,我院自2003 至今年9月审结的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件

共1996件,其中有1212件提出了质量抗辩,质量抗辩提出率为60.7%。在审判实践中,买卖合同货款纠纷的诉讼中还有部分被告不到庭应诉,如果考虑到这部分被告到庭应诉也可能提出的质量抗辩情况,则在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中的质量抗辩比率还会提高。 2、质量抗辩成功率低。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中提出的质量抗辩,提出方胜诉率却很低。我院2003年至今年9月审结的1212件提出质量抗辩的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件,判决结案共361件,其中提出质量抗辩的买方胜诉的18件,胜诉率仅为5%。调解结案的,也往往因提出质量抗辩的买方看不到胜诉的希望而选择了与卖方协商,最终因卖方为顺利收回货款,以适当减免部分货款的方式与买方达成了协议,如调解未成,则提出质量抗辩的买方也将基本上陷入败诉的境地。这种情况具有相当普遍性,据笔者通过计算机广域网上查阅,也发现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中被告提出质量抗辩的案例,提出质量抗辩而胜诉的极少。 二、买卖合同货款纠纷质量抗辩成因 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中被告的质量抗辩成功率很低,原因无非有二:其一是买方举证不能而无法证明所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二是卖方产品本身根本不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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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 1、第一步:明确原被告主张 争点是在充分对抗的诉辩主张中产生的。无争议不诉讼,但当事人争议内容并非都是争点。尤其中国式辩论背景下,有时候对抗双方所讲的不是一个事。所以准确厘定争点,首先要明确原被告各自请求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 1.明确原告的主张。就该案例而言,原告的主张基本可以自圆其说,诉讼请求可以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得出。先来分析原告请求权基础:①要求B还款并支付占用费,主要是基于合同约定;②C、D承担连带责任,主要理由是B是实质的一人有限公司与公司人格否定(这里包括了备用主张);③E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基于共同合同相对方(混同)。逻辑上没问题,但是否真的成立,要看A的举证。这个过程就是法官在案件庭审前,要对原告主张进行检索,查找原告的请求权基础所对应的要件事实在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不是都有体现。比如,合同纠纷中,原告诉请双向返还,那就应该检索他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否包含合同无效、解除或撤销等内容,如有缺失就应该通过释明让当事人补正。检索原告主张的时候,还需要注意请求中包含的备用主张,比如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但又请求合同如有效则要解除;又比如承揽、委托等合同纠纷中主张解除,理由里既有法定解除权又有任意解除权等。按照新诉讼标的理论,原告这样的主张并非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法官就此预备之诉的主张,也应该要求被告进行答辩。 2.明确被告的主张。被告答辩一般可以分成两种类型:①权利否定型,即认为原告请求权基础对应的要件事实不存在;②权利阻碍型,即以其他请求权基础对抗原告的请求权基础,如诉讼时效、履行抗辩、抵销、清偿等。对权利阻碍型的答辩,也应检索答辩请求权基础对应要件事实在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否都已有所体现。再举前述小栗子,B、C、D、E共同答辩:协议签过,A的1600万元收到,但已归还1400万元,实际还欠A200万元;A出资有迟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B欠款中扣除,不提反诉;B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不应连带;E与本案无关,只是

专题06 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与焦点(或准线)距离之差的最值定稿-高中数学破题致胜微方法(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

专题06 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与焦点(或准线)距离之差的最值 本内容主要研究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与焦点(或准线)距离之差的最值.根据三角形两边之和不小于第三边,即||PA PF AF -≤,当且仅当A 、P 、F 三点共线时,||PA PF -的最大值是AF .利用抛物线的定义将动点(在抛物线上)到焦点与到准线的距离进行互化,定点所在位置是抛物线的内部还是外部,求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与焦点(或准线)之和的最值时方法有差异. 先看例题: 例:抛物线C: y 2=8x 上一点P 到点A (4,-2)与到其准线的距离之差的绝对值最大,求点P 的坐 标. 归纳整理: 求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与焦点(或准线)之差的最值: 利用抛物线的定义将动点(在抛物线上)到焦点与到准线的距离进行互化; 定点所在位置是抛物线的内部还是外部; 根据三角形两边之差小于第三边,共线时取得最值. 再看一个例题,加深印象 例:已知点M (-3,2)是坐标平面内一定点,若抛物线y 2=2x 的焦点为F ,点Q 是该抛物线 上的一动点,则|MQ |-|QF |的最小值是( ) A.72 B .3 C.52 D .2 总结: 1. 利用抛物线的定义将动点(在抛物线上)到焦点与到准线的距离进行互化; 2. 判断定点所在位置是抛物线的内部还是外部; 3. 根据三角形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共线时取得最值. 练习: 1. 已知抛物线22y x =,P 是抛物线上一点.设F 是焦点,一个定点为()2,3A ,当PF PA -取得最大值,则点P 的坐标是( ). 2. 设抛物线C : y 2=4x 上,F 是焦点,P 是抛物线上的动点,A (5,4),求P A P F -的最大值.

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函范本-(优质文档)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函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日

特别注意:律师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师发出!!其威慑力,很多时候不是来自于律师函内容, 而是来自于律师的身份,来自于这是律师发出的,是一种强势的意思表示,俗称“合法的恐 吓信“。 函号:_______ 致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__(下称业主)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作为其委托 代理人。就贵公司与上述业主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事致函与贵公司。 风险提示: 律师函在对事实部分进行叙述时不需要像法律意见书那样详备,只需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简明扼要地将事实与双方争议的焦点总结出来即可。 律师函更多承担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面还有一系列组合动作, 不宜详述,言多必失。 根据业主们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贵公司与上述业主签订了一份《________楼宇认购书》。 该《认购书》约定,上述业主自愿认购中国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楼宇》(注册名:________商住中心)的物业,并同意按银行按揭付款的方式向贵公司支付购楼款。该《认购书》签订的7日内,按照该《认购书》的约定,上述业主已将缴楼款存入________有限公司 在交通银行________________支行的账号,并与贵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银行 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贵公司 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交付 给买受人(业主)使用。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风险提示: 出具律师函一方的好处就是可以组织对你的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如果事实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事实;如果法律对你的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法律;如果情理对你的委托人有理, 那就强调情理,总之不管优势是什么,都要在你的律师函中对它们予以强调和渲染。在强调 有利事实的同时,要最小化不利事实。你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让对方相信你的委托人是没有 弱点的。

借款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剖析

借贷合同 ! 一、借贷合同中当事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 义务。” 3、《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借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四、借款合同中的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还款协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 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6〕116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超过诉讼时效的催收通知书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 9 9 9年1月2 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0 4 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 9 9 9年2月16日起施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 9 8〕冀经一请字第3 8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反驳:催收通知书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催告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其第一要义应为事务性的通知,被通知人在其上签字或盖章的第一要义是签收通知,并不是确认法律关系。此种通知和对通知的签字或盖章一般不能视为要约和承诺行为,也就不能单纯地认为是确认某种法律 关系。债权人通知是一种单方行为,虽然其是基于已有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做出的,但被通知人即债务人签名或盖章后退回的行为应视为债权人履行了催

争议焦点买卖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争议焦点买卖合同 篇一:以案说法-买卖合同纠纷 以案说法 ——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情概要 某纸业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与某甲印务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纸业公司作为原告,甲公司作为被告,某乙印务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为第三人。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是否存在交易习惯就成为确定是否具有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的关键。本案中诉讼标的涉及300多万的商品纸买卖货款,原告纸业公司与被告甲公司、第三人乙公司均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中,被告甲公司与原告对账、结算并接受发票签收回单确认的货款为1485790.82元。于20XX年3月31日、20XX年5月6日经原告纸业公司与被告甲公司、第三人乙公司对账,确定第三人乙公司接受发票签收回单确认的货款1854580.71元。本案中,被告是否“自愿加入到第三人公司欠原告结算但未

付货款1854580.71元债务中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存在争议,由此可知本案是一般买卖法律关系及债务加入法律关系的案件。 本案经过基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基层人民法院重审。基层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21日作出判决,判决甲公司向纸业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485790.82元及利息,乙公司支付纸业公司货款人民币1854580.71元及利息,甲公司对乙公司所支付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公司不服并上诉至中级人民 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 11月10日作出生效裁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争议焦点 某纸业公司与某甲印务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原告纸业公司称,20XX年8月20日其与被告甲公司根据行业习惯订立口头合同,约定由纸业公司向甲公司提供商品纸,具体品牌、数量由甲公司确定,价格双方具体协商。同时,纸业公司表示,与甲公司的交易习惯是:纸业公司无论是厂发还是库发货物,所有的发货均由购货方在收到货物后向其出具收货单;纸业公司凭购货方出具的收货单每一、两个月由双方结算一次或两次,结算中购货方确认结算数额

浅析民事案件中争议焦点的归纳(20200521123414)

浅析民事案件中争议焦点的归纳 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庭审占了大量的时间,如何提高庭审效率?不得不思考,在庭前证据交换难以实现的情况下,这就要求我们在庭审活动中必须能够 迅速准确找到案件争议焦点,保证法庭调查抓住重点,明晰审判思路,顺利指 导当事人完成举证责任,从而快速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 一、争议焦点的概念、特点 何为争议焦点?简而言之,从字面意思可知:争议+焦点,即民事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重要问题。争议焦点有三个特点:一是争议型,没有争议,何来焦点?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借款2万元,被告辩称,借款属实,欠条为真,但现在没有能力还款。那此案便没有争议焦点, 作为审判部门的法官,合同的契约性决定了审判环节应当遵循借款合同。二是 关联性,如有争议,但并非与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有关,争又何方?如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大声质问原告代理人:你凭什么帮她说话?此时有争议,但与 案件无关联,只要原告代理人委托手续合法即可。三是有效性,如有争议,但 影响力小,甚至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或者审判实践已成惯例,也无需归纳为 争议焦点。如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每天,被告辩称按照18元每天计算,试问,如果此争议也归纳为争议焦点,那稍微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将满篇尽是焦点,显然不符合实际。 二、争议焦点的分类 (一)事实类争议焦点 事实就如故事,遵循记叙文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但今天审理的是昨天的故事,这注定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差距。熙熙

攘攘,皆为利往。原告为了其利益诉请,极力诉说对其有利的事实及证据,而 被告相反,会尽可能的反驳甚至否定原告所言。法官只能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用依法予以认定的证据还原事实,此时便有争议, 首先是证据的争议,其次是事实的争议,而事实的争议源于证据的争议。如民 间借贷案件中,原告提交一张借条,被告辩称,借条不是我写。此时争议焦点 便出现:借条是否为被告所写。还是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被告辩称借款属实,但已还款,此时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已经还款。 (二)法律适用类争议焦点 目前在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中,多是普通民事案件,如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上述四类案件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已经比 较成熟,很少涉及法律适用的争议。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必然涉及,比如:轰动一时的北京画家村案件、小产权房买卖案件,涉及法律适用的争议,这类 争议的原因更多是政策文件多,但法律规定不健全。还有曾经的河南种子案, 涉及不同部门颁布的法律适用,这类争议源于对法官对立法法的理解及法官适 用法律的角色定位。 三、归纳争议焦点的时间点 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三种做法:第一种:在原告宣读完起诉状,被告 答辩结束后,法官根据诉辩称归纳争议焦点;第二种:在证据交换完毕后归纳 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举证期限及证据交换制度,要求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可年,按照目前的法

次函数中的焦点与准线问题

二次函数中的焦点与准线问题 【例题讲解】 (2011年·黄冈市)如图所示,过点F (0,1)的直线y =kx +b 与抛物线214y x =交于M (x 1,y 1)和N (x 2,y 2)两点(其中x 1<0,x 2<0). ⑴求b 的值. ⑵求x 1?x 2的值 ⑶分别过M 、N 作直线l :y =-1的垂线,垂足分别是M 1、N 1,判断△M 1FN 1的形状,并证明你的结论. ⑷对于过点F 的任意直线MN ,是否存在一条定直线m ,使m 与以MN 为直径的圆相切.如果有,请法度出这条直线m 的解析式;如果没有,请说明理由. 解:⑴b =1 ⑵显然11x x y y =??=?和22x x y y =??=?是方程组 2114 y kx y x =+???=??的两组解,解方程组消元得21104 x kx --=,依据“根与系数关系”得x 1·x 2=-4. ⑶△M 1FN 1是直角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理由如下: 由题知M 1的横坐标为x 1,N 1的横坐标为x 2,设M 1N 1交y 轴于F 1,则F 1M 1?F 1N 1=-x 1?x 2=4, 而FF 1=2,所以F 1M 1?F 1N 1=F 1F 2,另有∠M 1F 1F =∠FF 1N 1=90°,易证Rt △M 1FF 1∽Rt △N 1FF 1,得∠ M 1FF 1=∠FN 1F 1,故∠M 1FN 1=∠M 1FF 1+∠F 1FN 1=∠FN 1F 1+∠F 1FN 1=90°,所以△M 1FN 1是直角三角形. ⑷存在,该直线为y =-1.理由如下: 直线y =-1即为直线M 1N 1. 如图,设N 点横坐标为m ,则N 点纵坐标为214m ,计算知NN 1=2114 m +, NF =2114 m +,得NN 1=NF 同理MM 1=MF . 那么MN =MM 1+NN 1,作梯形MM 1N 1N 的中位线PQ ,由中位线性质知PQ =12(MM 1+NN 1)=12 MN ,即圆心到直线y =-1的距离等于圆的半径,所以y =-1总与该圆相切.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的质量问题

买卖合同中的质量问题 举案释法一一买卖合同中的法律疑难 一、复杂案情: XX年9月10日富康公司通过传真方式与世贸公司订立了120吨进口菜粕 供需合同,合同约定富康公司购买世贸公司外贸进口的菜粕产品,每吨单价 2750元,总价款三十三万元。合同订立后,富康公司付了首期货款十五万元, XX年9月25日世贸公司按要求发货至富康公司公司,富康公司收货后以灰分' 超标为由未付180000尾款。因该批货物系从印度尼西亚进口过来的,富康公司 合同中写的灰分”经查对是外贸进口合同中的sand/silica: 2.5, (sand/silica应译 为沙/二氧化矽),该批货物适用的是国际品质标准,世贸公司委托检测,此项指标符合国标规范,随后世贸公司专项函告富康公司并说明情况,根据所交货物与进口菜粕品质相符,世贸公司函催按期付款,但富康公司仍未能结算。依据 《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世贸公司提起给付之诉,要求富康公司给付尾款。 二、初审诉辩: 1、管辖争议促前战: 由于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应在未违约” 一方所在地法院起

诉,据此,世贸公司以对方违约拒款为由在当地法院提起给付之诉,而富康公

司接到传票后,提出管辖异议,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件管辖规定,应当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提出管辖异议的同时,富康公司也在本地法院提起解约之诉,在双方等待庭审的过程中,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裁定移交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并确认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无效,世贸公司对当地法院的管辖裁定提出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该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应为有效。若当事人已分别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应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若立案时间难于分清先后,则应由两地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对此世贸公司认为,各地法院在受理案件方面,有可能随形式的变化而变,原先的诉讼费标准高的时候,各地法院都争着立案,很少有移转的现象,自XX年关于诉讼费的规定降低诉讼收费标准后,法院都不愿再受理案件,以减少支出。XX年9月10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购销合同,该合同第十条约定了管辖法院,该约定并未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约定管辖(违背专属管辖、级别管辖)无效的相关规定,应视为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的实际情况是被上诉人采取先付部分货款的方式诱使上诉人供货后,再屯货压价拒绝付款达到其不当目的,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违约。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立协议管辖制度的立法本旨主要是方便利当事人诉讼,减少管辖争议,提高诉讼效率。使双方当事人能够将其争议提交他们信赖、方便的法院审理,以抑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促进司法公正。如果将当事人合同中约定管辖条款任意否决或独断地认定无效,这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也与民事诉讼立法宗旨明显不符。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

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 案件猛增,如何提高庭审效率成了法官们追寻的重要问题。怎么提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欢迎借鉴参考。 1、第一步:明确原被告主张 争点是在充分对抗的诉辩主张中产生的。无争议不诉讼,但当事人争议内容并非都是争点。尤其“中国式辩论”背景下,有时候对抗双方所讲的不是一个事。所以准确厘定争点,首先要明确原被告各自请求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 1.明确原告的主张。就该案例而言,原告的主张基本可以自圆其说,诉讼请求可以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得出。先来分析原告请求权基础:①要求B还款并支付占用费,主要是基于合同约定;②C、D承担连带责任,主要理由是B是实质的一人有限公司与公司人格否定(这里包括了备用主张);③E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基于共同合同相对方(混同)。逻辑上没问题,但是否真的成立,要看A的举证。这个过程就是法官在案件庭审前,要对原告主张进行检索,查找原告的请求权基础所对应的要件事实在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不是都有体现。比如,合同纠纷中,原告诉请

双向返还,那就应该检索他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否包含合同无效、解除或撤销等内容,如有缺失就应该通过释明让当事人补正。检索原告主张的时候,还需要注意请求中包含的备用主张,比如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但又请求合同如有效则要解除;又比如承揽、委托等合同纠纷中主张解除,理由里既有法定解除权又有任意解除权等。按照新诉讼标的理论,原告这样的主张并非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法官就此预备之诉的主张,也应该要求被告进行答辩。 2.明确被告的主张。被告答辩一般可以分成两种类型:①权利否定型,即认为原告请求权基础对应的要件事实不存在;②权利阻碍型,即以其他请求权基础对抗原告的请求权基础,如诉讼时效、履行抗辩、抵销、清偿等。对权利阻碍型的答辩,也应检索答辩请求权基础对应要件事实在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否 都已有所体现。再举前述小栗子,B、C、D、E共同答辩:协议签过,A的1600万元收到,但已归还1400万元,实际还欠A200万元;A出资有迟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B欠款中扣除,不提反诉;B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不应连带;E与本案无关,只是代收款。由此可见,被告答辩主要是权利否定型的,但里面也含一项权利限制,即A违约,违约责任债务抵销。 明确双方主张后,对话的平台才建立起来。所谓争点就是双方诉辩主张中的矛盾、差异、不符之处,包括事实、法律和证据等方面。法官应在比对中发现被告否定原告哪些事实主张,或提

二次函数中的焦点与准线问题

二次函数中的焦点与准线问题 1.(2015年福建泉州)抛物线y=x2上任意一点到点(0,1)的距离与到直线y=﹣1的距 离相等,你可以利用这一性质解决问题. 问题解决 如图,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直线y=kx+1与y轴交于C点,与函数y=x2的图象交于A, B两点,分别过A,B两点作直线y=﹣1的垂线,交于E,F两点. (1)写出点C的坐标,并说明∠ECF=90°; (2)在△PEF中,M为EF中点,P为动点. ①求证:PE2+PF2=2(PM2+EM2); ②已知PE=PF=3,以EF为一条对角线作平行四边形CEDF,若1<PD<2,试求CP的取值范围. 2.(2014年湖北咸宁) 如图1,P(m,n)是抛物线 2 1 4 x y=-上任意一点,l是过点(0, 2-)且与x轴平行的直线,过点P作直线PH⊥l,垂足为H. 【探究】 (1)填空:当m=0时,OP=,PH=;当m=4时,OP=,PH=;【证明】 (2)对任意m,n,猜想OP 与PH的大小关系,并证明你的猜想. 【应用】 (3)如图2,已知线段AB=6,端点A,B在抛物线 2 1 4 x y=-上滑动,求A,B两点到 直线l的距离之和的最小值. (第23题图1) (第23题图2)

3. (2013?南宁)如图,抛物线y=ax 2 +c (a ≠0)经过C (2,0),D (0,﹣1)两点,并与直线y=kx 交于A 、B 两点,直线l 过点E (0,﹣2)且平行于x 轴,过A 、B 两点分别作直线l 的垂线,垂足分别为点M 、N . (1)求此抛物线的解析式; (2)求证:AO=AM ; (3)探究: ①当k=0时,直线y=kx 与x 轴重合,求出此时的值; ②试说明无论k 取何值, 的值都等于同一个常数. 4.(2015·四川资阳)已知直线y=kx+b (k ≠0)过点F (0,1),与抛物线y =14 x 2 相交于B 、C 两点. (1)如图13-1,当点C 的横坐标为1时,求直线BC 的解析式; (2)在(1)的条件下,点M 是直线BC 上一动点,过点M 作y 轴的平行线,与抛物线交于点D ,是否存在这样的点M ,使得以M 、D 、O 、F 为顶点的四边形为平行四边形?若存在,求出点M 的坐标;若不存在,请说明理由; (3)如图13-2,设,B m n ()(m <0),过点01E (,)的直线l ∥x 轴,BR ⊥l 于R ,CS ⊥l 于S ,连接FR 、FS .试判断△RFS 的形状,并说明理由. 5.抛物线y = 14 x 2 +x+m 的顶点在直线y=x+3上,过点F (-2,2)的直线交该抛物线于点M ,N 两点(点M 在点N 的左边),MA ⊥x 轴于点A ,NB ⊥x 轴于点B. (1)先通过配方求抛物线的顶点坐标(坐标可用含m 的代数式表示),再求m 的值; (2)设点N 的横坐标为a,试用含a 的代数式表示点N 的纵坐标,并说明NF=NB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重要判例要点摘要、法律文件、司法解释与答复摘要

一、案例 1、陈柏发诉西街社区居委会等应按合约书的约定恢复其购买的房屋所在楼的楼梯并办理产权证案 ——46辑《人民法院案例选》,第106页 本案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原告陈柏发与被告西街居委会保太综合楼筹建处签订的《保太房屋筹资代建合约书》的性质、效力 (2)原告与被告西龙公司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关系?原告要求二被告办理产权郑是否有理 2、骆顺长夫妇诉骆会群确认双方以转让赡养义务为条件转让房屋的协议无效案 ——46辑《人民法院案例选》,第115页 本案是一起合同效力确认纠纷,争议的焦点在与转让效力的合法性,包括合同的实质内容是否合法,形式要件是否齐备 (1)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2)赡养人是否可以约定转让赡养义务 3、陈勇民诉正达公司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不按事先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签订购销合同返还已付放款和赔偿损失案 ——《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45辑),第106页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 (1)关于《认购书》的性质及法律效力 (2)如何认定陈勇敏预交房款的行为 (3)正达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缔约过失行为 (4)本案不能以违约责任处理 4、债权人诉债务人房产转让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诉湖北峰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威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北鸿骏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无效案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17集),第276页

(1)本案长城公司武汉办事处能否提起无效合同确认之诉 (2)无效合同确认之诉中债权人的请求权范围和证明责任范围 (3)关于指令审理与发回重申的区别,即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 (4)关于适用《合同法》第4条问题 5、三门峡水利管理局诉郑州市配套建设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公报》2004年第8期,第30页 【裁判摘要】: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收取了买受人支付的大部分款项后,不能以房屋的工程价款需优先受偿为由,拒绝按合同约定向房屋买受人交付房屋。 6、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与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分公司、清远市华泰工贸有限公司预售商品房合同纠纷上诉案——正确区分商品房预售合同和以房抵债合同的性质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14卷),第335页 7、远中房地产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益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华太三兴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张进隆等人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案——受损房屋于诉讼期间被买卖和转让,谁应当是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和受益人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15集),第237页 8、中房集团大地土地发展公司与中国银行、北京西单商业区建设开发公司购房合同纠纷上诉案——本案能否一并处理开发合同纠纷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15集),第265页 (1)关于开发合同应否在本案中一并处理问题 (2)关于中房公司与中行购房合同的效力的认定及双方如何承担责任问题 9、肖宴生与湖南锦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预售商品房纠纷上诉案——实际损失无法查明如何确定损失赔偿数额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15集),第367页 (1)关于违约金条款的效力 (2)关于原告损失赔偿额的确定

高考数学竞赛圆锥曲线中与焦点弦相关的问题

与焦点弦相关的问题 8.椭圆、双曲线、抛物线的焦点弦性质(定值1) 问题探究8 已知椭圆22 143 x y +=,1F 为椭圆之左焦点,过点1F 的直线交椭圆于A ,B 两点,是否存在实常数λ,使AB FA FB λ=?恒成立.并由此求∣A B∣的最小值.(借用柯西不等式) 实验成果 动态课件 椭圆的焦点弦的两个焦半径倒数之和为常数 11112 ||||AF BF ep += 备用课件 双曲线的焦点弦的两个焦半径倒数之和为常数 AB 在同支 11112 ||||AF BF ep += AB 在异支 11112 | |||||AF BF ep -= 备用课件 抛物线的焦点弦的两个焦半径倒数之和为常数 112 ||||AF BF ep += 备用课件

9.椭圆、双曲线、抛物线的正交焦点弦性质(定值2) 问题探究9 已知椭圆22 143 x y +=,1F 为椭圆之左焦点,过点1F 的直线12,l l 分别交椭圆于A ,B 两点和C,D两点,且12l l ⊥,是否存在实常数λ,使AB CD AB CD λ+=?恒成立.并由此求四边 形AB CD面积的最小值和最大值. 实验成果 动态课件 椭圆互相垂直的焦点弦倒数之和为常数 ep e CD AB 22||1||12 -= + 备用课件 双曲线互相垂直的焦点弦倒数之和为常数 ep e CD AB 2| 2|||1||12-=+ 备用课件 抛物线互相垂直的焦点弦倒数之和为常数 ep e CD AB 22||1||12 -= + 备用课件

10.椭圆、双曲线、抛物线的焦点弦与其中垂线性质(定值3) 问题探究10 已知椭圆22 143 x y +=,1F 为椭圆之左焦点,过点1F 的直线交椭圆于A,B 两点,AB 中垂线交x 轴于点D ,是否存在实常数λ,使1AB F D λ=恒成立? 实验成果 动态课件 设椭圆焦点弦AB 的中垂线交长 轴于点D ,则∣D F∣与∣AB ∣之比为离心率的一半(F 为焦点) 备用课件 设双曲线焦点弦AB 的中垂线交焦点所在直线于点D ,则∣D F∣与∣AB ∣之比为离心率的一半(F 为焦点) 备用课件 设抛物线焦点弦AB 的中垂线与对称轴交于点D ,则∣DF ∣与 ∣AB ∣之比为离心率的一半(F 为焦点) 备用课件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心得体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心得体会 篇一: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记录 实务训练项目材料汇总表 案件:周xx与a公司、连带保证人易xx民间借贷纠纷工作时间:20xx年4月8日——20xx年6月8日工作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 活动记录简述: 20xx年周某某诉a公司、连带保证人易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xx委托我所杨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收案后本人协助草拟本案的民事起诉状、相关证据的整理工作。20xx年4月20日本案在株洲县法院开庭,本人跟随杨律师旁听了本案的审理过程。庭审后法院组织了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a公司、连带保证人易xx连带支付原告周xx本金和利息,后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于20xx年6月8日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心得体会:

这个案件是比较简单,属于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之类。在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时,由于遗漏了律所指派函,最后不得不多跑一趟补交材料。在立案前应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有遗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费时费力。 指导律师点评意见: 案件:罗xx、周xx与xx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工作时间:20xx年4月12日——20xx年8月10日工作文书名称:仲裁答辩状、代理词 活动记录简述: 20xx年4月6日罗xx、周xx委托我所杨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收案后本人协助整理相关证据,草拟本案的答辩要点和代理词。20xx年5月22日下午在株洲市仲裁委第一次开庭,本人旁听了本案的审理过程。由于按揭贷款没有审核通过,被申请人无法一次性付款,申请人要求支付剩余房款和利息以及违约金。虽然申请人的广告宣传中带有一定的欺骗性误导购房者,但被申请未及时行使解除权,导致案件中处于被 动地位,我们在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努力寻找突破口,抓住对 方诉讼时效的要害,庭后仲裁委组织了多次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心得体会:在审理过程中一定要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积极促进当事人之间的调解,这样既有利于化解当事人双方

第12讲 二次函数焦点与准线(学生版)

第12讲 二次函数焦点与准线 知识导航 抛物线的定义:我们把平面内与一个定点F 和一条直线l (l 不经过点F)距离相等的点的轨迹叫做抛物线。点F 叫做抛物线的焦点。直线l 叫做抛物线的准线(高中选修2-1,P65) 【例1】(1)如图,抛物线221x y =的焦点F(0,21),准线l 的解析式为2 1 -=y ,求证:抛物线 22 1 x y =上任意一点P 到点F 的距离等于它到直线l 的距离,即PF=PH. (2)已知点M(2,3),F(0,21),点P(m ,n)为抛物线22 1 x y =上一动点,则用含m 的式子表示 PF= ;PF+PM 的最小值是 . 练:如图,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A(0,2),点P 是抛物线14 12 += x y 上一动点。 (1)过点P 作PB⊥x 轴于点B ,求证:PA=PB ; (2)若点C(2,5),连PA ,PC ,PA+PC 是否存在最小值?如果存在,求点P 的坐标;若不存在, 说明理由.

【例2】如图。抛物线2 1 212-= x y 与x 轴交于A 、B 两点(A 在B 的左侧),点P 是抛物线上一动点(不包括A 、B),PM⊥x 轴于点M.点P 的横坐标为t. (1)若,11<<-t 求证:OP+PM 为定值,并求出该值. (2)若1-t 求证:OP-PM 为定值,并求出该值. 练:如图,点P 为抛物线2 1 212-= x y 上一动点,PH⊥x 轴于点H ,连OP. (1)当点P 在第一象限的抛物线上时,求PO=PH 的值; (2)当点P 在第四象限的抛物线上时,求PO+PH 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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