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收益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收益模式分析目前,全国有多家房地产企业在探索土地一级开发可持续的经营模式。其

中,以云南城投(600239.SH)、中天城投(000540.SZ)等房地产A股上市企业所代表的“企业与政府的收益分成模式”,被房地产企业在土地一级开发时所采用。土地一级开发收益分成的盈利模式非常清晰,即通过将“生地”变为“熟地”,待土地通过招拍挂出让后,房地产再按照与政府的分成比例,获得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土地出让增值收益。在这种模式中,政府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房地产企业结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企业的经营业绩也成为了政府实实在在的收益。在本文中,笔者就将对这一模式的运作特点和所蕴藏的风险,提出粗浅的看法。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与分工

土地一级开发,即由政府委托企业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等要求,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鉴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涉及的审批手续繁杂、需要接触的审批部门众多的情况,房地产企业通过与政府收益分成的模式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一个很重要的好处便是: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可以各自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政府负责保证如规划手续、一级开发立项、征地手续、项目验收等行政审批工作的通过,而企业则可从事建设资金的筹措与投入、建设工程的组织与实施、土地招商的组织等自己更为擅长的工作。

二、土地一级开发收益分成模式的运作要点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两条收益途径

土地整理的收益模式通常有两条途径:一种途径是,通过土地公开交易市场出让土地,收益部分按照约定取得。另一种途径是,开发商与政府共同约定出让土地的限制性条件,在招拍挂中确保自己顺利取得二级开发权。开发商通过上市公司的股票配售或信托融资,上交土地出让金,获取土地使用证。后期的开发或以开发项目为标的,从银行获取项目融资贷款进行房地产开发;或采取土地分块合作开发的模式,进行资金的快速回收。

(二)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房地产企业往往通过设立项目公司来进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操作。在收益分成模式中,有些项目公司会选择由房地产企业、政府部门(或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的一些项目公司还会有第三方出资,如与政府关系较为密切的民营企业等,以做到利益共享、也能为项目的审批提供方便),负责对土地的一级开发项目进行经营,包括开发资金的融资、参与土地运营的策划、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拆迁补偿、土地二级市场潜在受让人的招商等工作。一般来讲,房地产企业会持有项目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并能相应获得董事会的掌控权和主要高管的提名权。

通过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房地产企业与地方政府利益的第一层捆绑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政府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有权按股权比例享有由土地增值收益转化而来的项目公司分红。

(三)土地一级开发净收益的分成

一般来讲,“土地一级开发净收益”被定义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减去“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再减去“政府提取的各项费用”。其中,土地一级开发成本通常由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如监理费、工程设计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相关税费等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取的各项基金、规费,主要包括土地收益基金、失地农民保障金等。

项目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土地一级开发净收益分成比例的约定,无疑是一级开发合同当中最为关键的条款。按笔者所查阅的数个土地收益分成的案例来看,项目公司往往要占到净收益的“大头”。以中天城投(000540.SZ)和云南城投(600239.SH)为例。中天城投下属全资子公司华润贵阳对贵阳市渔安、安井片区9.53平方公里土地进行一级开发,贵阳云岩区政府承诺:用土地出让收益以及片区城市建设配套费,支付一级开发投资成本;投资成本支付完成之后的剩余部分,云岩区政府与华润贵阳按照3:7的比例进行分成[1]。2007年底,云南城投和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管理办公室签订《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合同》,获取了昆明市4.18万亩范围的土地一级开发权。合同显示,所述土地一级开发的期限自2008年5月30日至2013年5月30日,云南城投与昆明市政府对一级开发范围内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实行5、5分成,即扣除全部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及国家有关政策提取各项基金,云南城投可获得土地出让纯收益的50% 分配比例的设置通常与土地一级开发的难度大小有关,一些拆迁难度比较大,或者是地理位置相对较偏的地块,土地一级开发商的分成通常要高一些。项目公司在拿到按比例分配的一级开发净收益后,在扣除经营成本等费用、提取法定公积金等程序后,公司股东可对剩余的税后利润进行分红。

通过土地一级开发净收益的分成设置,房地产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的利益捆绑关系被深化了一层。与房地产二级开发的项目相比,房地产企业在土地一级开发的利益分配上与地方政府走得更近了,有了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一级开发项目的市场风险相对较小。

(四)土地一级开发保底收益的设置

在一些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分成案例中,房地产企业甚至还能得到一些地方政府的保底收益承诺。在上述云南城投在昆明的土地一级开发案例中,另设有保底条款,规定若云南城投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全部土地的一级开发总成本的5%时,昆明市政府将保证向公司另行支付差价款,以确保云南城投的收益不低于合同项下的全部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的5%。而漳州发展(000753.SZ)则更是与地方政府达成了固定回报加上收益分成的方式,从事土地一级开发,从而确保了较高的投资回报和相小的投资风险。2009年,它在漳州当地拿下了164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在与漳州市龙文区政府与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三方共同签订的《漳华路龙文段配套开发用地(A 地块)一级开发合作协议书》中,三方约定:公司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12%的固定收益,此外,公司还将获得地块挂牌出让净收益的18%。

此外,在一些一级开发委托合同中,房地产企业会通过与政府约定土地“招拍挂”的单位成交底价,来实现最低收入的底线。房地产企业也会与地方政府约定,对投入资金规模进行限制——如锁定土地一级开发的平均单位成本,要求超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在上述漳州发展的土地一级开发案例中,合作协议书约定:每亩土地开发成本不高于32于万元,若实际成本高于上述额度,由漳州市龙文区政府及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负责所有超额成本。

(五)参与土地规划的设计工作

在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分成模式中,土地一级开发商事实上成为了土地设计的一个“准规划部门”;开发商可利用规划的设计和改变,来使得土地规划对己方从事一级开发更有利,甚至为今后的土地一二级联动打下基础。

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开发商往往能够参与到地方政府所进行的概念规划设计中;同时,房地产企业通常也能协助政府编制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这为开发商获取二级开发权方面提供了更多的先机。因为开发商用二级开发的整体思路和方案在一级开发阶段,可以更好地从概念规划阶段就能够得到政府的认可,并在规划条件和各地块价值安排方面得到有效的贯彻。

此外,为了保证土地出让收益的实现,在一级开发委托合同中,一些房地产企业也会与政府约定,在可出让经营性用地中,商住用地的最低比例。

(六)参与政府的土地“招牌挂”工作

土地一级开发的普遍模式是,房地产企业将土地平整完毕后,交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挂牌出让。虽然土地一级开发商自身并不能准确把握土地出让的时间,但却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大致与政府部门约定每年落实到本项目的土地出让指标,从而把握土地供应的节奏。

在一些土地一级开发的案例中,房地产企业还约定可与政府协商确定项目土地入市交易价格,并与政府协商确定土地交易条件和交易方式。通过对土地出让规模、推出时间,以及交易底价等因素施加影响,房地产企业可在某种程度上做到随行就市,将土地收益保持在合适的区间内。

(七)土地一二级市场联动的优势

土地一级开发商参与自家地块的竞拍有两个明显的优势,一是由于房地产企业在土地一级开发阶段已和政府部门有过一些互动,因而对竞拍地块的价值和前景了然于心;二是在同等价位的情况下,由于拍卖价款当中的一部分将作为土地一级开发收益进入房地产企业,因而土地一级开发商参与拍卖的成本相对于其他公司更低[4]。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可以在获得一级开发阶段收益的同时,获取相对低成本的土地,既保证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保证了可以获取土地在未来升值给企业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收益。

由于房地产行业明显受制于政策的因素,因此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将一级土地整理与二级开发相结合,以获得整理收益的最大化。

当然,不排除遇到对地块志在必得的公司不计成本的与土地一级开发商抬价,这个时候,当竞拍价达到一定金额时土地一级开发商便会理智地放弃继续竞拍,因为拍卖成交价已非常高,仅是从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分成上,土地一级开发商也已可获利不菲。”

三、所蕴藏的风险:

(一)政策风险

相比较二级市场土地“招拍挂”和房地产开发的政策规定,土地一级开发的政策并不明晰,诸多操作很不规范,而且各地政府的政策和操作流程也各不相同,造成一定的信息瓶颈和操作上的不确定性。随着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国家对土地一级开发的政策将越来越完善,在政策完善过程中,存在对现有土地一级开发模式进一步完善或调整的可能与风险。

在《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中,国务院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

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在财政部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中,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在2009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中规定,“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入库。土地出让收入原则上采取就地直接缴库方式,商业银行应当把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划转地方国库。”

鉴于上述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纳地方国库的规定,本文所述的土地一级开发收益分成模式的合规性是需要进一步明晰的。企业在一级开发阶段的利润分成以何种形式回到企业,也就成为了目前一级开发模式中的关键点。各地政府一般都把握“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各种方式将收益按照承诺分配给企业。也许是出于规避以上规定的考虑,在由上海城投公司实施综合一级开发的上海新江湾城案例中,上海城投与地方政府约定,土地出让收入按7:3分配,具体执行则选择以“土地出让收入中的30%跟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70%跟上海城投签订土地一级开发补偿合同”的方式操作。

(二)融资风险

土地一级开发的资金投入密集度高、投资规模大。前述云南城投环湖东路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及建设的预计总成本达到了32.35亿元。这些巨额融资,往往来源于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股本融资或债券、债务融资。虽然大部分土地一级开发均采取分期滚动开发模式,使得后续资金投入可以由前期项目的现金流入来补充,但即使是为启动项目的第一期投入,动辄已往往达到十数亿资金的规模,资金需求的压力可见一斑。如果遇到政府融资窗口、行业新规定等不利变化,资金筹集周期不确定的风险就将凸显出来。

可以说,减少融资风险、保证融资渠道的畅通,是土地一级开发成功的关键。

(三)政府行为的风险

在土地一级开发的参与方中,地方政府的强势地位是毋庸置疑的。虽然房地产企业已通过收益分成等多种渠道将双方利益紧密捆绑,但仍不能消除地方政府强硬违约发生的风险。

以绵世股份(000609.SZ)为例进行说明。绵世股份参股35%的公司中新绵世从2007年起,在成都郊县郫县犀浦镇龙梓万片区从事旧城改造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6]。2010年3月绵世股份发表公告称,“鉴于郫县城市整体规划和开发进程等的调整,该项目的合作方郫县土地储备中心及其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与中新绵世公司协商,在保证土地开发方中新绵世利益的前提下,对该项目进行提前终止和结算,由郫县土地储备中心对中新绵世已投入开发成本进行补偿、并同时给予中新绵世合理的投资收益补偿。”虽然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补偿,但地方政府提前终止的通知,使得中新绵世在该项目上未来持续的盈利化为泡影,不得不将“该项目及相关工作转移给郫县土地储备中心指定的第三方”。而截止这个公告发布之时,该项目尚未有土地上市拍卖。

(四)可持续性的风险

2007年底出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将由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土地储备机构完成;各地土地储备中心同时被授予向银行贷款的权力,贷款时需要向银行抵押土地使用权证。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为分水岭,北京乃至全国土地储备模式发生了重大改变。

以北京为例。在2008年之前,北京的土地一级开发流行的是企业主导型模式,即通过授权或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一级开发,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赋予了各地土地储备中心向银行获得土地储备贷款的权力。2007年之后,北京市主要采取“市、区联合储备”的模式,商业银行土地储备贷款对象即土地储备主体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下属的北京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各区设有分中心,土地储备工作由市和区联合开展。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获得信贷资金后,作为事业单位无法直接进行一级土地开发工作,一般均须成立一家融资平台公司专门负责相关土地一级开发。平台公司将生地变为熟地,便可通过“招拍挂”方式将土地投入市场,拍卖所得收入直属市财政[7]。在这一融资模式中,商业银行发放的土地储备贷款往往只是政府土地一级开发进行贷款融资的冰山一角,因政府还可以通过平台公司获得大量的银行贷款。

可以说,目前的政策在大方向上是确保政府能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不太鼓励企业参与到土地一级开发的过程中来。从2009年开始,包括北京、海南等省市都有意强化了政府收编土地一级开发权,使一般企业无法介入。因而,企业通过与政府收益分成而获得土地一级开发的超额收益的机会,实际上是越来越少了。

(五)征地、拆迁工作的风险

土地对涉地单位、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相关单位、个人对征地、拆迁及安置方案的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存在因方案设计不合理、或方案沟通程度不足,导致征地、拆迁周期不确定的风险。

(六)市场风险

相对于二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的周期一般较长。由于宏观经济形势、楼市调控政策的变化,往往会对土地市场景气程度有一定影响,从而可能引发土地分期和滚动开发的周期不完全确定、土地上市能否成交的风险。

四、总结

尽管仍然存在着种种风险,但与房地产二级开发相比,土地一级开发的分成收益模式往往收益率更高,并能通过与地方政府利益的捆绑,获得多项政策支持,从而大幅降低一级开发的市场风险。因而,在拥有相关政府资源的前提下,选择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分成模式,一般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较强的盈利能力,A股市场上的绵世股份、云南城投等公司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收益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现状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也在加快发展,城市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紧。地方政府积极供应土地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政府负责规划手续、一级开发立项、征地手续、项目验收等行政审批工作,而企业则可从事建设资金的筹措与投入、建设工程的组织与实施、土地招商的组织等自己更为擅长的工作。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它强调在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首先把“生地”开发成“熟地”,然后再进入土地市场进行交易。目前各企业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多局限在某个区域或某个省份,各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的目的各不相同,其中以房地产企业和政府投资平台公司为主,如“城投”是省政府市政建设的投资平台,参与土地市场一级开发主要体现政府的意志;的“中天城投”是房地产企业为开发房地产提前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市场,降低二级市场拿地成本的典型代表。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与分工 土地一级开发,即由政府委托企业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等要求,对一定区域围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围的土地达到“五通一平” 或“七通一平”

的建设条件(熟地)再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流程具体如下: ㈠策划及前期准备阶段 1.土地一级开发计划 土地储备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等编制一级开发计划,由国土局负责。 2.城市专项规划与土地一级开发计划 城市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是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的指导性文件。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城市景观与环境规划、城市给水与排水规划、城市能源与通讯规划等。 3.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国土局或委托单位依据开发计划编制实施方案,由政府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审批。 4.土地一级开发招投标 国土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土地一级开发主体。 5.土地一级开发主体 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可以由政府或企业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某块土地的一级开发工作。 (二)行政审批阶段 发展与改革、规划、建设、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市政等部门及市政府审批开发主体的各项申请。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收益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收益模式分析目前,全国有多家房地产企业在探索土地一级开发可持续的经营模式。其 中,以云南城投(600239.SH)、中天城投(000540.SZ)等房地产A股上市企业所代表的“企业与政府的收益分成模式”,被房地产企业在土地一级开发时所采用。土地一级开发收益分成的盈利模式非常清晰,即通过将“生地”变为“熟地”,待土地通过招拍挂出让后,房地产再按照与政府的分成比例,获得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土地出让增值收益。在这种模式中,政府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房地产企业结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企业的经营业绩也成为了政府实实在在的收益。在本文中,笔者就将对这一模式的运作特点和所蕴藏的风险,提出粗浅的看法。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与分工 土地一级开发,即由政府委托企业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等要求,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鉴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涉及的审批手续繁杂、需要接触的审批部门众多的情况,房地产企业通过与政府收益分成的模式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一个很重要的好处便是: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可以各自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政府负责保证如规划手续、一级开发立项、征地手续、项目验收等行政审批工作的通过,而企业则可从事建设资金的筹措与投入、建设工程的组织与实施、土地招商的组织等自己更为擅长的工作。 二、土地一级开发收益分成模式的运作要点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两条收益途径 土地整理的收益模式通常有两条途径:一种途径是,通过土地公开交易市场出让土地,收益部分按照约定取得。另一种途径是,开发商与政府共同约定出让土地的限制性条件,在招拍挂中确保自己顺利取得二级开发权。开发商通过上市公司的股票配售或信托融资,上交土地出让金,获取土地使用证。后期的开发或以开发项目为标的,从银行获取项目融资贷款进行房地产开发;或采取土地分块合作开发的模式,进行资金的快速回收。 (二)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房地产企业往往通过设立项目公司来进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操作。在收益分成模式中,有些项目公司会选择由房地产企业、政府部门(或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的一些项目公司还会有第三方出资,如与政府关系较为密切的民营企业等,以做到利益共享、也能为项目的审批提供方便),负责对土地的一级开发项目进行经营,包括开发资金的融资、参与土地运营的策划、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拆迁补偿、土地二级市场潜在受让人的招商等工作。一般来讲,房地产企业会持有项目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并能相应获得董事会的掌控权和主要高管的提名权。 通过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房地产企业与地方政府利益的第一层捆绑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政府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有权按股权比例享有由土地增值收益转化而来的项目公司分红。 (三)土地一级开发净收益的分成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及渠道分析

一、引言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是针对城市功能定位及城市规划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一系列土地行为。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定义是指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政府对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也越来越重视。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土地一级开发能够得以顺利开展,必然要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从各项融资来源占比来看,政府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所占比例较小,债务融资占比较高,这也决定了信贷政策对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获取资金难易及成本有非常大的影响。当政府采取强有力的宏观调整政策,紧缩银根时,土地一级开发就会受到来自资金方面的很大限制,面临较大的融资困难。因此,有必要就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展开讨论,根据不同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面临的不同条件,有效地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同时相关部门要完善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便于一级开发融资主体根据现有情况创新出新的融资方式,这样有利于拓宽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保障项目得以顺利开展,加快推进我国城镇

化建设。 二、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存在的四种模式 (-)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的传统模式,由企业主导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主要由企业主导,一家企业先后承担土地开发及其上物业开发两道工序,面对土地出让及物业租售双重市场的一种开发模式。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这种开发模式,不仅在一级开发阶段获得了收益,而且会保证企业所获取的土地在未来升值时,给企业带来二级开发的丰厚收益。然而这种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例如不利于政府对市场地价进行控制等。当前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模式属于这种类型。 (二)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及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了“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如广州市,成功的前提在于城市规模不太大,土地开发实施得早,操作难度小、成本低,因此政府有能力承担全部的土地开发资金需求。 (三)模式三: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政府相关部门和政府投资成立的开发企业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就像“一条通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以使政府和法定机构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配置土地资源,使国家享有土地增值所获得收益。如上海市和苏州市。

土地一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 一、土地一级开发因何炙手可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影响太大了。不仅是因为项目规模大,少则上千亩,多则数十平方公里,还因为土地一级开发作为房地产产业的最上游,对整个城市各种资源的运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撬动着整个城市的宏观经济的发展,土地一级开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化的进程、效率和质量。现在能够参与一级开发的都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 二是诱惑太大了。越来越多的品牌大开发商热衷于土地一级开发,觊觎的并非是土地一级开发不到10%的利润,随着土地市场的日趋完善及土地政策进一步紧缩后,拿地压力越来越大,开发商凭借一级开发的优势获得二级开发权已成为?曲线拿地?的新途径, 三是弹性太大了。按《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用的规定,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各地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但究竟谁可以成为操作主体、开发成本如何界定、利润如何分配,基本上依然无法可依,尽管有个约定俗成,即所谓的?谁投资、谁受益?,但一级开发中的交易黑洞、甚至各方共损(而非共赢)的现象时有发生。 土地一级开发涉及三个利益集团:代表土地所有权的政府、一级

开发企业(授权、组建或招标)、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一级开发前土地使用者)。土地一级开发的过程,也是协调、处理和重新调整三者利益关系的过程。 普遍认为,征地和拆迁是土地一级开发的核心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其实,归根结底依然在于利益的分配之上。只要利益保障了,多难也能征、也能拆。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已经不满足于仅有的征地、拆迁补偿了,但是如果让政府或者一级开发企业在无法预知未来收益的情况下给他们足够的补偿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加大了一级开发成本。在遭遇无法回避的征地和拆迁尴尬时,一方面是因强行拆迁而丢官入狱的闹剧不断上演,一方面是因失地又失业的农民上访旷日持久。 二、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分析 从空间上来讲,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可分为成片(或连片)开发及分片开发两类。当然,这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规模指标界定;从时间上来讲,一种是可以先做一级开发、再做二级开发,即一、二级开发分离的形式,另一种是一级开发包含在二级开发之中的形式;从性质上来讲,一类是存量一级开发,包括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及退二进三(工业厂区改商业、住宅等第三产业)项目,另一种是增量一级开发,包括征用和农转用土地,

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下土地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分析

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下土地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分析 一二级联动开发是我国房地产行业比较常见的一种开发模式,在此模式下开发商可同时获得一级开发收益和二级开发收益。本文中,作者通过对一二级收益进行建模测算,归纳出总体收益最大化的路径,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片区开发给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标签:一二级联动;土地收益最大化 土地资源是一种重要的稀缺性生产要素资源,对于开发商而言,一级开发成功出让土地后可获得土地出让金分成,二级开发获取土地后通过房产销售可获得利润,如何对土地进行合理定价使得土地资源的一二级整体收益最大化是开发商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不同于传统的将一级和二级割裂地看待土地价值的方式,从一二级联动角度出发研究土地收益最大化问题,对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1、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分析 1.1模式简介 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授权委托某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进行片区开发,工作内容包括规划设计咨询、土地整理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建设、产业发展服务和城市管理运营等方面。二级开发,是指企业通过公开市场、收并购等方式获取土地,后期通过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出售或者运营的全部过程。一二级联动开发,指的是由企业全面负责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并充分发挥一级开发优势和二级开发优势,相互配合,实现一二级整体收益最大化。 1.2模式优势分析 1.2.1缓解政府资金压力,提升片区开发效率 一二级联动整体开发,从前期规划设计,到中期公基建建设、土地整理、住宅开发、产业招商、人才引进,到后期城市管理和运营,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专业力量,企业受政府委托开展一二级联动开发,一方面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相对来说较为灵活,大大提升了片区整体开发的效率。 1.2.2一二级相互促进,增加企业盈利空间 一方面,企业进行一级开发,通过对道路、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建建设及片区产业和人才的引进,快速促使区域成熟,有效提升区域价值;同时通过对一级开发的时间和节奏把握,增加了二级取地的可能性,并能有效控制二级取地的成本,提升二级盈利空间。另一方面,企业进行二级开发,在区域起步阶段和市场下行区间进行托底取地,有效保证了一级开发的

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盈利模式-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盈利模式-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 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的论述 该模式是由开发企业和政府达成约定,土地出让后,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直接享受土地出让金分成。 该模式下,有两种实施方式:一是企业与政府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协议对土地出让金分成比例进行约定,企业凭借合法协议取得土地出让金分成权;二是企业与政府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土地出让金归属项目,企业凭借公司中的股权占比,获得土地出让金分成权。 局限性:由于我国土地的全民属性,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要求参与合作的一级开发企业为必须国有企业,目前采取此盈利模式的一些案例来看,一级开发企业的背景一般均为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平台公司。 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的分析 在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下,无论是授权委托开发企业还是招标委托开发企业,自取得土地一级开发权开始,都急切的想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其内在动力是,土地完成出让后,企业的赢利也就确定了。直接按照委托开发协议约定的比例,从土地出让金中获取。 在规划阶段,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下的开发企业更加关注规划的内容。通过优化规划方案,提高土地价值,促进土地上市交易,提高对于二级开发商的吸引力,提升未来高溢价的可能性,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开发盈利水平。

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还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土地开发的成本由开发企业自己承担,这会刺激开发企业增加对成本和进度的控制。企业以该种模式参与一级土地开发时必须仔细核算成本,严格控制实际成本支出,尽量缩短开发周期。 因此,在资金大量支出的征地、拆迁阶段之前,开发企业需要寻找成本与周期之间的平衡点。 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的评价 如果说固定收益模式限制了企业控制成本的欲望,土地出让金直接分成模式则是用最大化的方式激励着企业去控制成本并提升企业的土地开发速度。其原因还是在二者赢利点上。前者是成本越高,按比例计取的企业赢利越高;后者是成本越低,企业赢利越高。二者还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不关心土地出让价格,因为不论多或者少企业的赢利都是固定的(只要有人摘地且土地出让价格能够平衡成本即可);后者则非常关注土地出让价格,土地的出让价格越高,企业的赢利越高。

土地一级开发四种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四种模式简析 土地开发一般分为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实施或者授权其他单位实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包含土地整理、复垦和成片开发。土地二级开发,是指土地使用者从土地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直接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本报告通过结合一级、二级市场的开发现状,各主要经济区域土地开发市场发展现状与潜力及土地开发行业外部宏观环境,总结为四种模式并结合公司与土地性质作出简析。 一、固定比例收益模式(BT) 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或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的模式。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中心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

备中心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三是政府承诺收益保底,政府承诺开发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最低收益(通常为12-15%),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开发总成本的5%时,政府将补足差额。 北京采用这一模式。《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就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此外,这种模式在福建漳州也有实践。2009年8月,漳州发展在漳州当地拿下了1640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漳州市龙文区政府与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给该企业承诺:该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12%的最低收益。 简析:就土地一级开发本身按照固定比例收益的模式而言,由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固定比例收益仅仅取决于预计开发成本,与土地出让价格无关,因此企业很可能面临超额支出成本导致项目亏损的风险。从法理上讲,政府以工程款的形式向企业支付土地一级开发工程的承包人费用并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是企业所能获得的固定利润很难抵御通货膨胀、原材料上涨、人工费上涨等市场波动,而且企业在开发

一级土地开发5大盈利模式

级土地开发5大盈利模式 2014-03-24查看更多—〉明源地产研究院 近年来,由于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和房企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国内一些房地产企业如万科、绿地等纷纷提出转型城市运营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 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这对房地产企业有积极的指导 意义,企业转型城市运营商后,可以通过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更多进入城市的土地一级开发,甚至可以参与到土地定价。目前来看,原先从事二级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向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延伸已越来越多,但我国土地一级开发仍旧是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还不成熟,运营和盈利模式均存在着诸多风险和制约。本文通过对房企参与一级土地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房企进入该领域提供借鉴意义。 一、我国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盈利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建设用地实现宗地平整、市政配套的状态,达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房企通过与当地政府协商,创造了多种盈利模式,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种盈利模式: 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 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底线。该模式仅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获利。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三是政府承诺收益保底,政府承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策略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策略 提要对于开发企业而言,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所带来的赢利具有相当的吸引力。但为了抵御土地一级开发所面临的资金、政策、违约等风险,又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必须采取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模式;风险;策略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对于开发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可以分享二级开发无法企及的利益,同时也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采取有效策略,提高抗风险能力。 一、土地一级开发模式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以及土地的绝对稀缺性,导致了必须科学规划和布局,以合理、高效、经济地开发利用土地。目前,土地一级开发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模式: 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由于房地产行业明显受制于政策因素,因此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将一级土地整理和二级开发相结合,以获取整体收益最大化。这种模式由企业主导,所以在开发初期就确定进行土地一级与二级联动开发。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在获得一级开发阶段收益的同时,既保证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保证了可获取土地在未来升值给企业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收益。但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不利于政府控制市场地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降低等。该模式在早期比较普遍,近期可能存在机会,但长远看,其空间越来越窄。 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是指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和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该模式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这种模式可以保证政府完全控制地价,土地开发为熟地后的增值收益不流失,且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关系单纯,便于政府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各项事务。其主要缺陷是政府的土地开发资金压力较大,融资渠道窄。 模式三: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式。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式是指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政府投资成立的开发企业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如同“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从而达到调控土地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增值归国家所有的目的。 模式四: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指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1. 引言 1.1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重要性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指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整合和开发利用的过程。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土地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布局,有效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的经济价值和产出效益,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和改善农村生活水平。土地一级整理开发还可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促进农村振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200字】 2. 正文 2.1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 1. 综合利用资源: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不仅仅是简单的土地开发和建设,更重要的是要综合利用资源,充分挖掘土地的潜力,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通过规划和设计,可以使整个区域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通过科学规划和整合,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通过合理布局和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减 少土地浪费,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促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 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序地引导城市的发展,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形象。通过土地整理,可以实现城市建设的优化和升级,提高城市的整体竞 争力。 4. 保护环境和生态:土地一级整理开发需要充分考虑环境和生态 问题,通过合理布局和设计,可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 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可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5.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土地整理开发, 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当地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的双赢。 2.2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分配方式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分配方式是指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收益 如何分配给相关方。一般来说,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主要分为以 下几种方式: 1. 土地出让金分配:土地一级整理开发通常是由政府组织进行, 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将整理后的土地出让给开发商或投资者。出让金是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浅议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及收益分配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规划、整理和开发利用的过程。下面将从特点和收益分配两方面分析土地一级整理开发。 1. 多样性:不同地区、不同区域的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具有多样性,因地制宜是其重要特点之一。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和特色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开发方案。 2. 多阶段: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一个多阶段的过程,包括土地规划、土地整理和土地开发利用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经过细致的规划和筹备工作,确保整个开发过程顺利进行。 3. 综合性: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需要考虑到土地资源、环境保护、经济效益等多方面因素。只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4. 长期性:土地一级整理开发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长期投入、长期管理和长期维护。开发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需要持续不断地解决和改进。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收益主要包括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两个方面。 1. 经济收益: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改善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土地的经济价值。通过规划、整理和开发利用,可以将土地用于农田、工业园区、住宅区等各种用途,提高土地的产出和效益。经济收益主要表现为土地增值、企业利润等形式。 2. 社会收益: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可以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通过开发利用土地,可以建设道路、排水系统、绿化景观等设施,改善农村环境和生态环境。社会收益主要体现在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村环境的改善等方面。 1. 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分配:政府将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租赁的方式转让给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通过土地收益的分配来获取相关利益。 2. 基础设施建设收益分配: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中建设的基础设施设施,由政府或开发商进行投资建设,并通过相关收费或使用费用来获取收益。 3. 纳税收益分配:土地一级整理开发会给当地带来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从中获得税收收益,这些税收收益可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土地一级整理开发的特点和收益分配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充分发挥其特点,合理安排收益分配,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和风险平衡研究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和风险平衡研究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城市在未开发的土地上进行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用地,并进行 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在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背景下,一级开 发成为了推动城市快速发展和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与土地一级开发相关的收益与 风险也需要得到充分的关注和平衡,以确保城市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让我们来看一下城市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可以带来以下几种收 益: 1. 经济收益: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可以为城市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建设住宅、 商业、工业等用地,可以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城市经济活力。 2. 基础设施收益:一级开发需要同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供水、供电等, 这些新建的基础设施可以改善城市的交通状况、提升生活品质,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 活条件。 3. 政府财政收益:城市土地一级开发会增加相关税收和土地出让金等收入,为政府 提供财政支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等。 除了收益,城市土地一级开发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1. 土地资源浪费: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如果规划不合理,开发过度,可能导 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过度消耗,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环境风险:一级开发会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植被的减少,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生态平衡的破坏等环境问题。 3. 城市风险:一级开发可能会加剧城市的拥堵、污染等问题,降低城市的宜居性和 生活品质,对城市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1. 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在进行城市土地一级开发之前,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土地开发的可持续性和持续发展。 2. 加强环保意识:在进行一级开发的需要加强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修复 生态环境,保障城市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4. 加强监管和调控:政府需要加强对一级开发的监管和调控,规范土地开发行为, 防止过度开发和土地资源浪费。 5. 鼓励多元化发展:在进行一级开发时,可以鼓励多元化发展,注重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教育设施等的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及经营模式分析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及经营模式分析 摘要:本文旨在探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和经营模式的有效方案,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参考,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分析不同的经营模式,可以更好探索实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最佳实践,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效率和价值,同时降低土地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关键词:土地开发;项目管理;经营模式 引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指对土地进行改良和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资源价值的过程。在当前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管理和经营模式上的问题。如何有效地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提高项目的效益和社会效应,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重点内容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其管理方式需要兼顾项目的可行性、效益和可持续性等因素。本部分将从整体管理框架和主要管理措施两个方面进行讨论。 1.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结构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整体管理框架应包括项目策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四个阶段。在项目策划阶段,需要制定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表和预算等,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在项目实施阶段,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任务分配、资源调配和进度安排等。在项目监督阶段,需要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项目评估阶段,需要对项目的效益和成果进行评估,为未来的项目管理提供经验和教训。 1.2重要管理环节分析

1)人员管理:对项目的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进行人员管理,包括工作职责的 明确、培训和激励等,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资源管理:对项目所需资源进行管理,包括资金、设备、人力和材料等,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风险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及时制定应 对措施,避免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4)信息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进行管理,包括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和效益等,提高信息共享和交流的效率,保证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合作管理:与项目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管理,包括政府、农民、企业和 社会组织等,加强协作和沟通,提高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 二、分析主要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营模式 2.1.以农户为主体开发整理模式 以农户为主体的开发整理模式是指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农户作为主 要参与者和管理者,负责开发整理的土地和管理整个项目。该模式通常适用于农 村地区,具有利用地方资源、提高农民收入和推动农业发展等多重优势。 2.1.1模式特点 1)农民参与度高:以农户为主体的开发整理模式,重视农民参与和管理, 利用农民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实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目标。 2)管理成本低:该模式省去了大量的管理费用和时间成本,减轻了政府的 管理压力,同时也提高了项目的效益。 3)地域适应性强:由于农户对本地土地和资源有深入了解,以农户为主体 的开发整理模式更容易适应当地的自然和社会环境。 4)农民收益显著:该模式使农民参与到项目中,提高了他们的土地使用效 益和收益,同时也推动了农业发展,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

土地一级开发的业务特点和盈利模式

经营性用地的出让必须采用招拍挂等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土地上市交易前,要将生地开发整理成熟地。因此,房地产开发过程可以分为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两个过程。两类业务风险收益特性各不相同。 土地一级开发的盈利 土地一级开发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开发企业仅仅是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 由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的特点 *资金密集。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是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资金需求往往达到几亿元或者几十亿元。 *融资困难。从事一级开发的企业大多数是为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融资比较困难,原因在于:(1)企业成立时间短,缺少经营业绩,市场信誉和银行信用还没有建立起来;(2)企业缺少固定资产或其他有效财产作为融资抵押。一级开发阶段,土地使用权不归开发企业所有,企业不能以此进行抵押融资;(3)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控的影响,银行对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在内的房地产行业贷款处于收缩

状态。中国人民银行“121号文件”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贷款的发放”,使得各类土地一级开发主体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难度加大;(4)缺少债券、股票上市等直接融资渠道。 *需求稳定。土地是资源类商品,也是房地产产业链最前端的环节。而土地的稀缺性和社会需求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使土地在很长一段时期将处于增值过程。以土地加工和交易为对象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基本上不存在价值风险,流动性风险也比较小。 *土地一级开发过程简单,与其对应的资金路线图清晰。现金流方面,资金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于征地、拆迁、市政等子市场比较成熟和透明,法律政策体系相对完备。因此,一级开发的过程和成本是可控的,事先可以做出比较准确的预算。8%的开发利润基本由政策提供保障。以上特性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与房地产二级开发不同的风险收益特性,是风险较低和收益稳定的经营业务。 *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的发展方向是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从相关政策的演进来看,政府逐渐从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向规则制定者和行业监管者的角色转变,通过培育市场主体、加强市场监管等举措推动土地市场发育。从规划的制订到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土地入市交易管理等,都体现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政府也在积极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以维持适度竞争。 *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的发展方向是培育市场化的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土地储备开发坚持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或者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未来,只有有诚信、有实力的开发企业才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

上篇: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 一、土地一级开发概述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定义 (二)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的起源 (三)土地一级开发综述 (四)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现状 1.土地一级开发的业务特点 2.土地一级开发的风险 3.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组成 4.土地储备金的管理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模式 (一)政府与企业的地位 (二)企业与政府利益分配方式 四、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综述 五、土地一级开发案例 六、土地一级开发所面临的风险 1

下篇: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的可行性 一、担保的定义(参照我国担保法) 二、可用于担保的种类 三、实物资产担保与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对比 四、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的案例 五、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的可行性 (一)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概况 (二)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概况 (三)昆明市土地一级开发收益预测 (四)一级开发收益作为担保存在的风险 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不如直接用土地作为担保 城投一级开发与用一级开发融资15亿 土地一级开发收益的担保本质上类似于高速公路收费权的担保。 注:写此文的目的有两个(后一个更为重要): 1.介绍昆明土地一级开发的情况 2

2.政府用土地一级开发收益作为担保的可 行性 3.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担保最为主要的因素 是受二级市场交易的影响,因此可以从二级市场交易的情况(价格、成交量)去反推土地一级开发的收益情况。 4.土地出让收入的比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 2007年以前,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外专户管理,再将扣除征地补偿和拆迁费用以及土地开发支出等成本性支出后的余额缴入地 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007年以后,全部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与一般预算分开核算,专款专用。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及收益模式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概述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定义 对土地一级开发的定义有很多。总体来说,土地一级开发就是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纳入储备计划的国有存量土地、拟征用和转用的 3

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效益分析

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效益分析 一、土地整理项目的目的及意义 土地整理是为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产增收的重要举措,促进了新农 村建设,为很好的推动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定的基础,同时也为我国耕地总量动态 平衡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 动态平等,既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需要,也是安岳县实 现党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更是安岳县农村实现县委、 县政府提出的“土地向业主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居民向城乡集中”的需要, 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二、安岳县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效益 近年来,安岳县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0多个。安岳县是全国柠檬大县,在 实施了土地整理项目的乡镇,大部分都流转为柠檬基地,解决了当地老百姓就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以乾龙乡为例,该项目涉及棕堡村、太星村、高升乡桐坝村、云光村等4个村,建设规模12392.94亩,完成坡改梯767.99亩,格田整理1249.96亩,水田 整理2457.94亩,旱地整理5639.61亩,新增耕地面积1018.99亩;完成改建农 渠3条,新建人行便桥33处,完成整治山坪塘9座,完成100方蓄水池64口; 完成田间道12829米。 1. 社会效益。 1.

土地整理最大的受益者是项目区的广大农民,因此得到了广大农民的大力拥 护和支持,纷纷称赞土地整理是政府部门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德政工程。 2. 通过土地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保证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项目完成后新增的耕地面积,缓解了当地用地紧 张关系,确保安岳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3. 发挥较强的示范作用。土地整理后采用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展柠檬业、疏菜等高效特色农业,对推动乾龙乡4个村的农业高速发展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4. 项目实施后强化了土地用途管制,使土地利用更合理。通过土地整理,按照 项目区综合效益最佳为建设目标,明确各类用地面积,将其纳入土地用途管理, 合法经营土地,对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保护县内生态环境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 通过改善项目区灌溉与排水设施和交通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农业 生产成本。项目区旱地通过坡改梯,薄改厚,增厚土层,修建蓄水池,通过对水 田改造,沟渠路统一规划,做到灌水有渠,排洪有沟,进田有路,改变耕作制度,从而减少农耕人数,节约人力资源发展其他生产,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 6. 扩大农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农村的社会稳定。该项目流转后,种植柠檬,解决当地农民就业机会,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二)生态和环境效益。该项目是以生态农业建设为基础,在保护生态环境 的前提下,把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平整及田间建设紧 密结合在一起,通过水利灌溉、田间道路、沟头防护以及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