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

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
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

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

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

举办学术专题讲座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化素养、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利于活跃学院的文化生活,有利于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我院学术专题讲座的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学术专题讲座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教学计划安排,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提升、高尚情操培养以及本学科最新学术前沿动态等主题开展;应政治方向正确、内容充实、格调高雅、专业性强,注重开拓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创新思维。

二、主讲人员条

学术专题讲座主讲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科研成绩显著。校内主讲人若为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可以扩大到拟申报讲师职称资格的专任教师);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副高以上职称的知名学者或社会贤达、能工巧匠。

三、组织管理

1.举办专题讲座需由各系(部)在讲座开设的前一周填写《z 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申请表》报教务处。由校内教师主讲

的专题讲座由教务处审批,凡外聘人员主讲的专题讲座,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2.举办专题讲座部门要认真做好讲座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工作,自行解决教室现有设备之外的特殊设备,并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参加。

3.聘请校外教师举办的课程专题讲座必须由系(部)负责人主持;讲授内容必须保持与申请审批内容相一致,在政治上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

4.原则上每次讲座开设时,教务处及主讲人所在系(部)需至少安排一位教师到场,并做好记录。

四、任务安排

1. 各系(部)应重视学术专题讲座的开设工作,动员具备条的教师和客座教授积极开设学术专题讲座。各系(部)每学期开设学术专题讲座的任务数分别为:工商管理系6次,陶瓷艺术系、设计艺术系各4次,陶瓷工程系、公共教学部各2次。各系(部)邀请的客座教授的讲座可计算本系(部)完成的任务数。

2.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讲师及以上职称)前,至少应开设一次学术专题讲座。

五、学术专题讲座费标准:

1、校外主讲人讲座费标准为500元/次,原则上一次讲座不少于2个课时。特殊情况需提高费用标准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由主管领导审批。

2、校内主讲人讲座费标准分为三档:教授500元/次,副教授400元/次,讲师300元/次,讲师以下(严格控制)200元/次。同时按每次讲座8课时计算主讲人的教学工作量(但不计算课时津贴)。

六、其他:

1、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精勤讲堂;管理办法

湖南师范大学“精勤讲堂”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精勤讲堂”是我校共青团组织面向全校学生推出的学术教育活动,为促进“精勤讲堂”的科学化、信息化和品牌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勤讲堂”本着“浓郁学术氛围,繁荣学术文化,弘扬学术精神,加强学术交流”的宗旨,以学术为本,兼顾各个专业,力图将专业与人文现象、社会热点、学术论题及最新科技动态结合起来,满足广大同学对信息的不同需要。 第三条“精勤讲堂”学术讲座(含创新创业指导讲座)是指由校团委、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教学、科研、非专业素质拓展等工作的需要,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企事业精英、优秀大学生,面向某些专业乃至全校师生举办的专题学术讲座。学术讲座应有别于常规教学讲座和思想政治教育讲座;单位时间为2小时左右。 第四条“精勤讲堂”学术讲座由校团委统一规划及统筹管理,承办单位应对讲座申报严格审查、把关,讲座的内容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健康、严谨、科学,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传播专业领域前沿信息,提倡学术争鸣; 3.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教育教学创新;有助于开拓学生知识视野,促进对学生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意识、应用实践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 第五条主讲人聘请

1.“精勤讲堂”主讲人主要以校内外专家学者为主;同时辅以本校学有所专、学有所长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聘请的专家学者应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是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或者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知名社会活动家。 3.原则上不邀请同一主讲人在一年内多次举办学术讲座;当学期任课教师(包括外聘)不宜对本人授课的同一对象进行学术讲座。 第六条组织程序 1.确定主讲人和讲座主题:联系并确定好讲座的主讲人、主题、时间、地点及参与人数等。 2.讲座申请:承办单位须在讲座开展前一周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精勤讲堂”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一般为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校团委备案。凡各单位计划举办特殊性质的学术讲座,如涉及多家举办单位、邀请境外专家学者的,须将相关材料提前半个月报校团委备案,以便提交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3.讲座组织: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好申请开设的每一场讲座。加强宣传,须提前3天贴出适宜的宣传海报、在网上发布讲座信息,提高讲座辐射范围;提前一天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安排好主讲人接待、基本听众组织、多媒体设备设施、摄影摄像等事宜。讲座时间或地点若有调整,应提前告知校团委学术部。 4.讲座总结:讲座结束后两日内,承办单位需填好《湖南师范大学“精勤讲堂”信息反馈表》并将其电子档报至校团委,形成讲座报道交有关宣传媒介,以便及时在校报、学校网站等媒体发布;同时可对主讲人、观(听)众进行回访,为进一步办好“精勤讲堂”做好经验指导。两周内汇齐讲稿、有关音像资料、参加人员登记表等资料归入

参加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

学号M201472687 姓名刘鑫伟 专业计算机技术 指导教师万继光 院(系、所)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制

注意事项 一、本表适用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践课程、选题报告、学术 报告等。 二、以上各报告内容及要求由相关院(系、所)做具体要求。 三、以上各报告均须存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四、本表填写要求文句通顺、内容明确、字迹工整。

一、新型存储介质应用技术 越快的文件传输速度,越短的软件启动时间可以有效地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而高效的存储能力就等价于要求存储器能够同时提供超低的响应延迟,超快的传输速度,超大的存储容量,并具备经久耐用的特性。很不幸,这种理想中的存储器目前在个人电脑上却很难看到。在很长时间内,人们使用的都是基于温彻斯特结构设计的机械硬盘,其200MB/s以内的连续读写速度,不到2MB/s的随机4KB小文件读写速度,超高的访问延迟令外部存储器成为制约计算机性能提升的主要瓶颈。近年来,随着固态硬盘的登场,存储器的传输速度、访问延迟均得到大幅改善,但由于闪存颗粒的先天技术特性所致,其主流产品的P/E(编程/擦除)寿命仅有数千次左右。对于比较在意可靠性、使用寿命的用户来说,固态硬盘也难挑大梁。因此就如开头所说,现在我们很难找到一种在各方面都有完美表现的存储器。不过随着以下两种技术的问世,以及后续实用化、商业化工作的开展,存储产品将很可能迎来一次革命,一次质的提升。 如果只从性能上来看,毫无疑问,固态硬盘是传统机械硬盘最好的继任者。但在早期,由于固态硬盘往往使用成本高昂的SLC闪存,因此其售价高高在上,导致它只能成为少数人的专享。现在为了帮助固态硬盘进入主流市场,半导体厂商开始采用不同于传统SLC结构的MLC乃至TLC结构的闪存。这三种结构的差异在于,SLC在一个存储单元里面只保存1位数据,而MLC保存两位,TLC保存三位。这也就是说,搭建同样容量的存储器,MLC结构只需要SLC结构二分之一的晶体管数量,成本降低到原来的三分之一,而TLC结构只需要三分之一的晶体管数量,成本更减少到原来的五分之一。尽管成本下降使得产品更加亲民,但是闪存的P/E(编程/擦写)寿命一直是徘徊在用户心头的隐忧。SLC结构的闪存可以达到10万次P/E寿命,而常见于主流商业产品中的MCL颗粒仅有3000~5000次P/E寿命,TLC更是只有500~1000次。P/E(编程/擦写)寿命的存在使得固态硬盘的接受度受到直接打压,厂商不得不持续改进闪存颗粒使用调度算法,在各个寿命有限的存储单元之间分摊负载。为了更好地解决擦写寿命的问题,来自台湾旺宏电子公司的工程师们研发出了一种能够让闪存存储单元自我修复,从而延长闪存使用寿命的技术。

企业文化宣传管理办法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企业文化宣传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为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地宣传企业发展中的工作动态和重大事件,增强内部交流和对外宣传力度,实现企业文化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贵州中伟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3、管理方针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的文化宣传方针,遵循“统一协调、严明纪律、服从全局、资源共享、规范程序、分级负责、尊重事实、正确引导、精心策划、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公司各项工作的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把握好、发挥引导好舆论导向,服务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4、组织机构及职责 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归口集团品牌文化部。主要职责: 4.1 负责区域文化宣传的系统建立和管理; 4.2负责区域文化宣传的规划和实施要求; 4.3负责指导和协调及各单位的文化宣传工作。 4.4制定和落实年度及重点工作的新闻宣传计划,负责统一口径、统一宣传、把握舆论导向。 4.5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新闻信息和其他管理类文章,刊登发

布。 4.6负责区域文化宣传的巡查、督导和企业文化大使工作对接。 4.7负责文化宣传工作的考核、表彰。 5、文化宣传团队管理 5.1 文化大使管理 各单位设立文化大使,由人力行政部门或总经办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 5.1.1负责本单位企业文化工作及宣传队伍的管理,归口对接集团品牌文化部。 5.1.2向集团提供新闻通讯报道(如重大活动、事件、专题等),每月不低于发表4篇; 5.1.3向集团提供相关文字素材(如重大事件、企业简介、年度/半年度会议、领导报告等重要资料); 5.1.4向集团提供图片素材(重要活动、嘉宾参观、项目/厂区等图片); 5.1.5策划、组织所在公司各种企业文化活动(如员工生日会、劳动竞赛、文体、奠基授牌仪式等活动); 5.1.6维护更新所在宣传栏; 5.1.7通过会议、培训、张贴发布等各种方式宣传集团下发宣传稿。 5.2、文化专员管理 5.2.1文化专员的基本条件

会议室、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图书馆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图书馆会议室的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利用率,现对学院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图书馆 212 会议室由图书馆办公室管理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和维护。 二、校级会议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院长办公会和办公室牵头承办召 开的各类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事宜。 三、部门承办会议或分管院领导组织的会议,须由承办部门或分管 校领导指定人员,在会议前两个工作日与学院办公室联系(内线电话2494),办理会议室的使用预约手续。 四、办公室按照“系部、处室会议服从院级会议,先定先使用”的 原则统一安排,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保证会议准时召开。 五、使用会议室时,未经办公室和技术部的同意,不得改变会议室 设备、家具的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出室外,不得擅自动用室内音响、功放、投影等设备,如需使用应在预约时一并申请,由办公室派技术部人员开启调试。 六、会议室为会议和接待来宾常规备有饮用开水,内部会议一律不 配茶叶、纯净水和纸杯;承办重要会议需要茶水等,须在预约使用会议室时一并申请;有其他需要则自行准备。部门会议请自行做好会务服务

工作。在会议室悬挂、张贴标语条幅,需在办公室专人指导下开展,并在用后及时清除,以保持墙面整洁。 七、会议期间会议室的卫生、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由承办部门 负责,使用时要爱护各种设施,如有损坏,按照规定赔偿。 八、会议承办部门应提前到达会场,做好会场布置及准备工作。 九、会议所需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由图书馆技术部提供,也可以由 会议承办部门准备。 十、凡使用会议室的承办部门负责人即为会议期间的防火负责人。 若出现安全问题及其他隐患,学校将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 十一、会议期间请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会后应及时清理会场,关好 门窗、空调等设备,通知办公室查验设备,并由承办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对于未按规定要求预约、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学院办公室有 权不予适用,并提出批评或通报。 十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五年七月二十日会议室现有设备:音响设备一套,投影设备一套。开启顺序是:进门电闸,灯,夏季和冬季可以开空调(温度一般设定为 26 度),投影仪,连接电脑设备,打开音响。 关闭的顺序:音响设备,投影仪,电脑设备,空调,灯,电

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建立目标明确、组织有序、运转高效、上下联动的新闻宣传工作体系,使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有效,推动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保密工作有关纪律,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集团公司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媒体公关和对内宣传等活动。 1.3 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的宣传方针,遵循“统一协调、严明纪律、服从全局、资源共享、规范程序、分级负责、尊重事实、正确引导、精心策划、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把握好、发挥好、引导好舆论导向,推动集团公司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 2.2 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集团公司名义、通过大众媒体进

行的宣传报道;以集团公司内部媒介为载体,进行的新闻宣传;各子公司通过内部和外部媒体进行的新闻宣传活动,特别是涉及公司大政方针、重要事实和事件的内容。 3、职责 3.1 新闻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直接领导,市场部归口管理、组织实施。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3.2 市场部新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是: 3.2.1 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制订集团公司系统新闻宣传计划,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宣传报道,对政策性强的重大新闻报道把关; 3.2.2 宣传报道集团公司重大战略和决策、领导重要讲话、工作思路,准确、及时、有效地向省测绘局以及主流媒体报送或发布有关本公司的新闻; 3.2.3 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记者招待会;在日常工作中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负责召集公司系统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会议。 3.2.4 归口负责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和组织,审核相关报道,负责媒体公关工作; 3.2.5 负责集团公司网站新闻内容的提供; 3.2.6 组织对集团公司和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事件的音像资料的摄录、整理和保存;

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学术交流管理,促进学术交流活动有序开展,提升学校学术品位,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内学术报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及政策,必须符合学校的学科专业方向。 第二条学术交流是科学活动社会化的产物,在培养科技人才和创造科技成果的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第三条学校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的教师和学术骨干更要充分发挥其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鼓励各院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从事各种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活动;鼓励我校主办、承办、协办各种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第二章学术报告 第五条学术报告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术报告由校院两级负责组织,科技处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订学校年度学术交流计划,各学院配合实施;各学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制订本学院每学期的学术交流

计划,并报送科技处,以便统筹安排。 (二)校级学术报告由学校负责组织,由科技处和有关部门联合承办,酬金从科技处的专项经费中列支;院级学术报告由各学院安排,并负责相关接待事宜,经费从各学院事业费、科研管理费或其他相关经费中列支。 (三)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学院须向科技处提交本学院学期学术交流工作计划; 每年 12 月下旬须提交学术交流汇总材料。 (四)校级学术报告中有关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专项学术报告或专题系列讲座,由科技处、团委和各学院联合承办。 第六条学术报告的申报和认定 (一)校级、院级学术报告均应在报告前一周填写《XX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申请表》,各申报单位对学术报告的内容负责,报告由各学院科研分管院长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及相关部门核准,凡事先未申报的学术报告一律不予认定。 (二)原则上每场学术报告完成后均要及时报道,并将宣传稿推荐到校园网主页“学术动态”专栏。 第七条学术报告酬金 (一)校外专家学术报告原则上按下列标准付酬: 两院院士、全国知名专家:3000 元/场;正高级职称人员:2000 元/场;副高级职称人员:1000 元/场;其他人员报告酬金

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校政字〔 〕 号 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气氛,繁荣学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阔广大师生的学术视野,延伸教学课堂,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使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推动科研、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讲座是指由系部教师和学校外专家、学者讲授面向学生、教职工举办的专题学术讲座或知识讲座(以下简称“讲座”)。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以讲座形式开设的课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学术讲座的内容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 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利益,不得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第四条 讲座要充分考虑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各系学生和教师的特点,讲座选题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前沿性和普及性,

内容应侧重专业知识的延伸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交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第五条 讲座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强调互动性、参与性,提倡知识性、学术性、前沿性的统一。要注重品位高雅、见解独到、思想深刻,与师生的兴趣、接纳程度和社会热点相结合。 第六条 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下非学术讲座。 ( )系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 ( )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 ( )商业宣传等。 第七条 每次讲座的时间应在 小时左右。面向学生或以学生为主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 人以上;面向教职工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 人以上。 第三章 学术讲座的主讲人条件 第八条 学术主讲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举办学术讲座。校外聘请学术讲座人的分类及资格: 第一类:国内外某一领域内的资深专家,两院院士。 第二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学术讲座报告

学术讲座报告 学号: 姓名: 报告题目: 指导教师: 所属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 12 月 19 日

为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活跃学术气氛,学校要求研究生在研一期间必须参加有关学术报告和讲座。经过研一一学年,我已经按照学校规定完成了参加学术讲座听取学术报告的任务,受益匪浅。在此做一下回顾,总结一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以便更好的指导以后的学习和工作。 为了更好地了解所学专业领域的先进技术,我先后参加了《形式软件工程方法》、《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及其应用》、《基于模型的Web应用测试》等学术讲座,对相关的只是有了更深的认识。另外为了拓宽视野,丰富课余知识,我还听取了《中国外贸顺差、外汇储备与通货膨胀》、《北部湾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比较研究》等学术报告。由于篇幅所限,不一一对其进行总结,而只针对《基于模型的Web应用测试》写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应学院邀请,上海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副院长缪淮扣教授于2012年4月12 日来校进行基于模型的Web应用测试方法的学术讲座。缪淮扣教授1992年10月至1995年1月由国家公派在英国york大学做访问学者。担任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南市区第四届科协常委、上海市南市区计算机学会理事长,上海市黄浦区第一届科协常委、上海市黄浦区计算机学会理事长。现任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应用科学学报》等三个杂志的变为,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缪淮扣教授擅长人工智能、计算机软件方法、软件工程等。在讲座中,缪淮扣教授幽默而又严谨的讲学风格也带动了我们大家的热情以及袁教授对专业技术领域的真知灼见也令我们在座的研究生由衷钦佩。 此次讲座使我对Web应用的测试有了全新的认识。在Web工程过程中,基于Web系统的测试、确认和验收是一项重要而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基于Web的系统测试与传统的软件测试不同,它不但需要检查和验证是否按照设计的要求运行,而且还要测试系统在不同用户的浏览器端的显示是否合适。重要的是,还要从最终用户的角度进行安全性和可用性测试。然而,Internet和Web媒体的不可预见性使测试基于Web的系统变得困难。因此,我们必须为测试和评估复杂的基于Web的系统研究新的方法和技术。 Web应用已经渗透到国计民生的各个领域 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证Web应用的可靠性和质量。测试是提高软件可靠性和保证软件质量的一种最基本的手段。目前Web 应用的测试主要依赖测试工程师的直觉和经验,没有比较系统的方法和工具,测试是一个耗时的、代价昂贵的过程。许多Web应用在没有进行充分测试的情况下投入运营,质量难以保证,导致Web应用软件的开发可靠性不高、风险大。因此,才有了基于模型的Web 应用测试的产生。 基于模型的语言(如UML)、模型驱动技术(MDA)和以测试为中心的软件开发技术与方法的星期和应用以及形式化验证技术的逐步成熟,使基于模型的软件测试方法与技术在近几年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关注,一些理论的和商业的工具相机出现。基于模型的测试以明确描述系统预期行为的抽象模型为依据,根据模型覆盖准则自动生成抽象的测试用例:输入和预期的输出。输入部分在被实例化后输入被测系统(the System Under Test,SUT)进行测试。基于模型的测试实现测试用例生成、测试执行和测试结果判别的自动化。 Web应用的测试可以分为非功能测试和功能测试,非功能测试包括性能测试、负载测试、可用性测试、兼容性测试和安全性测试等。功能测试包括链接测试、表单测试、数据校验、cookies测试、数据库测试、应用程序特定的功能需求测试和设计语言测试。

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改进、规范集团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作用,内凝人心,外树形象,为做大做强集团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公司的名义,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全面、准确、及时、一致”的原则,紧密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向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集团公司在建设、发展进程中的方针政策、重大举措、成功经验和卓越成就,弘扬企业精神,传播企业文化,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大局服务;对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为集团公司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内充分发挥凝聚队伍、鼓舞士气、振奋精神的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由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单位、各成员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 第二章管理范围 第六条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政府领导参加集团公司重要活动,视察、检查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实践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三争一创”、“双提升”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集团公司及其所单位道路工程项目中标、开工、进展及交(竣)工等; (四)集团公司关于市场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改革发展重大措施、生产经营重要成就等重要信息和典型经验的对外发布和宣传报道。 (五)集团公司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集团公司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的宣传报道; (六)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企业文化活动的宣传报道; (七)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321”人才招聘及人才培养、交流等活动; (八)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结对帮扶、城乡共建”等社会公益活动。 第七条集团公司总部的新闻宣传管理。 行政管理部是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 行政管理部宣传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集集团公司授权,负责集团公司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 (二)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工作; (三)负责集团公司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培养和集团公司新闻宣传队伍建设; (四)负责对外电视新闻的宣传、供稿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对外报纸新闻的宣传、供稿和协调工作;

长沙医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长沙医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为活跃学术氛围,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规范学术管理,特制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学术活动”是:①外单位知名专家、学者、教授和我院教师面向全院师生作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本文统称学术报告);②参加国内和国际学术研讨会、报告会等交流活动;③主办或联办学术会议。 第二条科研处和各单位共同负责全院学术活动的管理。任何学术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报告人和学术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学术活动的政治和社会影响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学术报告的具体要求: 1、学术报告的内容:学术报告须具有较强的学术性和前瞻性,要尽可能地反映学术最新成果,确保学术报告的科技含量和学术质量。 2、主讲人的学历或职称:外请专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院内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 3.学术报告由各举办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各单位每学期开学初制订学术报告计划,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学术报告举办前一周内作好海报宣传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有关资料(包括讲座的内容、时间、地点、照片、专家的学术背景资料等)送交科研处备案。每 1

场学术报告由科研处发给《学术报告证明》,学院以此作为对本单位年终学术活动工作考核评估的依据。 4、院内教师学术报告的次数按照“长沙医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与奖励办法”执行。 5、各单位邀请院外教授级以上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批。 第四条参加国内外学术研讨会、报告会等交流活动的规定: 1、学院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学术会议应是国家级和省级专业协会举办的、针对本专业发展前沿的科研性会议。 3、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及其他学术会议所需费用,按以下渠道支付: (1)凡有横向课题经费的人员,所需经费从该项目经费中解决; (2)凡有纵向科研课题资助经费的人员,所需经费从该项目经费中解决; (3)没有科研项目的人员,所需费用在学院经费中支出。 4、出席在国外及港澳台各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费用:学院支付60%,个人支付40%(有科研项目的可从项目经费中支出)。 5、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需有被会议录用的论文,持会议通知或邀请函提出申请,同时填写《长沙医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按审批权限审批。对于在国外及港澳台各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和在旅游城市召开的2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工作职责,建立公司新闻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 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公司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部门工作职责 第三条办公室是公司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二)负责公司网站、内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三)负责公司新闻宣传员队伍的组织和培训; (四)负责公司对外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作; (五)负责公司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公司新闻宣传经费和器材的管理。 —1— 第三条党群工作部是公司党务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务宣传工作计划; (二)负责公司宣传橱窗的出刊和管理; (三)负责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四)负责党务宣传经费和器材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应明确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配备专(兼)职宣传通讯员,制定和组织实施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计划,鼓励和动员每位员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

第五条宣传通讯员的主要职责: 1、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稿件组织报送工作; 2、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资料库; 3、协助参与公司网站、司刊等宣传载体采编、建设、维护。 第三章宣传稿件的采访与报送 第六条新闻宣传稿件的采访要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实时反映公司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情况。稿件内容要真实、数字要准确、主题要鲜明、文字要简练。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和部门都要积极提供新闻采访线索,支持和配合新闻采访报道活动,不得无故拒绝和阻碍新闻宣传采访报道要求。新闻宣传采访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访纪律,对采访获得 —2— 的相关信息未经采访对象同意,不得散播。 第八条为确保公司网站和内刊等宣传载体信息得到及时更新,公司办公室每月至少完成8篇新闻宣传稿件的采访和报送任务;公司其他部门和单位每月至少完成4篇新闻宣传稿件采访和报送任务。公司所有部门和单位每年至少有1篇新闻稿件或文艺作品在外界新闻媒体上刊登。 第四章新闻宣传稿件的审核和发布 第九条公司所有新闻宣传稿件未经下列程序审查不得对外发布: (一)一般稿件实行二级审查签字,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办公室主任或其授权人审查签字?发布; (二)重要稿件(主要指有关上级和公司领导的报道,涉及公司财务、经营、技术、人事等敏感性内容和批评性报道)实行三级审查,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

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 讲座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校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的管理,使其充分发挥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学术交流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邀请校外专家举办的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 第二条举办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等活动,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报告会、论坛、讲座的正确政治导向,使其成为促进学术繁荣、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 第三条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的内容应是学科发展的学术前沿课题或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践前沿课题,有利于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四条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的主讲人应是相关学科公认的学术权威或某一研究领域著名的学者。 第五条举办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应坚持总量控制、质量为上的原则,一般每个单位每月举办的报告会、论坛、讲座不超过一场。 第六条主办单位须对拟参加的主讲人的思想政治立场和讲授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了解,确保主讲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第七条对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实行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凡学生工作处(部)及校团委、各学院党委、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党群组织举办的报告会、论坛、讲座,须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其他单位举办的报告会、论坛、讲座,须报社会科学处审批;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者参加的报告会、论坛、讲座,须先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再报社会科学处或党委宣传部审批。 第八条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须提前一周向审批单位进行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者参加的需一式三份),分别由主办单位留存和审批单位备案。 第九条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主办单位应利用相关校园门户网站和其他纸质媒介对报告会、论坛、讲座的主题、主讲人、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事项做相应的通知与前期宣传。 第十条报告会、论坛、讲座的录像、照片、文稿、记录等由主办单位负责拍摄、整理和备案,并及时将宣传报道稿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第十一条报告会、论坛、讲座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社会科学处、党委宣传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举办人文社科类报告会、论坛、讲座审批表

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修订) 学术讲座是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讲座的管理,促进学院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学术讲座的范畴 学术讲座应与我院各专业紧密联系,密切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内容充实,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感,应正确处理好学术性与普及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之间的关系,成为师生关注学科前沿,透视社会热点的重要窗口。严防通过学术讲座传播不正当思想,给学生造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 第二条学术讲座的分类 学术讲座按其组织举办的层面分为院级学术讲座和系级学术讲座。院级学术讲座是指面向全院师生,由宣传部组织学术讲座,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举办;二是系级学术讲座,指主要面向各系内部师生的学术讲座,由各系组织举办。 第三条主讲人的分类及资格 学术讲座的校内主讲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 第一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二类: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三类: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 第四条学术讲座的计划与审批 承(主)办部门须在讲座开展前两周填写《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包括讲座主题和内容、讲座专家、讲座时间和地点、讲座听众安排、场地设备安排和摄影摄像事宜、专家接待和相关费用等,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五条院级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 院级学术讲座的组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学院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总务处等,应落实专人负责。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 1. 准备工作: (1)宣传:承办部门负责落实学术讲座的宣传工作,若有必要还应与学院办公室联系邀请新闻单位前来参加讲座。 (2)通知:院办发文通知本次讲座的主讲人、题目、时间、地点、听众等,并附主讲人简介。 (3)会场安排:承办部门负责落实安排场地申请、会场布置、台上座牌的摆放、台下座位的安排以及茶水的准备。 (4)听众安排:学生工作部协同承办部门统一组织学生和安排座位。 (5)承办部门负责会场音响、灯光、话筒、摄像、录音等设备的安装与检查。 (6)总务处负责提前检查会场的通风、空调设备,确保能正常使用。 (7)承办部门负责讲座议程的确定。 2. 讲座前接待工作: 一般人员由承办部门负责接待,知名专家学者由院办统一安排。 (1)各系负责派人引导学院师生按规定座位坐好,并保证入口和通道畅通。 (2)保卫处指挥入场车辆停放,并保证场外安全。 (3)如有外来嘉宾,承办部门协同学院办公室在会场门外设立来宾迎接处,负责院外来宾的登记和引导。 3.讲座期间工作: (1)承办部门派人负责主讲人茶水的供应,并保证会场秩序良好。 (2)在整个讲座期间,承办部门应有人在场,保证摄像、录音以及各种设施的正常工作。

公司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新闻宣传工作职责,建立公司新闻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促进公司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新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和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部门工作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是公司政务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二)负责公司网站、内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三)负责公司新闻宣传员队伍的组织和培训; (四)负责公司对外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接待和其他对外宣传工作; (五)负责公司新闻宣传资料库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公司新闻宣传经费和器材的管理。 —3—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是公司党务宣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务宣传工作计划; (二)负责公司长沙基地宣传橱窗的出刊和管理; (三)负责对外党务宣传工作; (四)负责党务宣传经费和器材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应明确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配备专(兼)职宣传员,制定和组织实施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计划,鼓励和动员每位员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 第七条宣传员的主要职责: 1、具体承担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稿件组织报送工作; 2、具体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和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资料库; 3、协助参与公司网站、等宣传载体采编、建设、维护。 第三章宣传稿件的采访与报送 第八条新闻宣传稿件的采访要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实时反映公司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情况。稿件内容要真实、数字要准确、主题要鲜明、文字要简练。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和部门都要积极提供新闻采访线索,支持和配合新闻采访报道活动。新闻宣传采访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采 —4—

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学院学术讲座管理 办法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校政字〔〕号 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气氛,繁荣学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阔广大师生的学术视野,延伸教学课堂,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使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推动科研、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术讲座是指由系部教师和学校外专家、学者讲授面向学生、教职工举办的专题学术讲座或知识讲座(以下简称“讲座”)。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以讲座形式开设的课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学术讲座的内容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利益,不得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第四条讲座要充分考虑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各系学生和教师的特点,讲座选题应具有科学

性、新颖性、前沿性和普及性,内容应侧重专业知识的延伸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交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第五条讲座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强调互动性、参与性,提倡知识性、学术性、前沿性的统一。要注重品位高雅、看法独到、思想深刻,与师生的兴趣、接纳程度和社会热点相结合。 第六条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下非学术讲座。 (1)系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 (2)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 (3)商业宣传等。 第七条每次讲座的时间应在2小时左右。面向学生或以学生为主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80人以上;面向教职工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50人以上。 第三章学术讲座的主讲人条件 第八条学术主讲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能够聘请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举办学术讲座。校外聘请学术讲座人的分类及资格: 第一类:国内外某一领域内的资深专家,两院院士。 第二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第三类:区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审批表

附件1: 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举办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的有关规定 一、总则 (一)为使我校各系部、处室举办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以下简称“讲座”)的活动有序进行,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二)为活跃我校学习气氛、增进校内外学术交流、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阔师生视野、提高师生员工的素质,学校鼓励各系部处室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必要的“讲座”。 (三)聘请的专家学者应在国际或国内某一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深的学术造诣。 (四)举办的“讲座”应与学校的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相结合,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二、申办程序与组织工作 (一)系部处室举办“讲座”应提前到教务处填写《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审批表》(见附件2),确定举办时间、地点和讲课酬金。 (二)学校举办的“讲座”,由学校指定的部门负责组织和接待。 (三)系部处室举办的“讲座”,由本部门负责组织和接待。 (四)系部处室聘请校外专家来校“讲座”,一学期一般不得

超过三次。超限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五)“讲座”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交教务处备案。没有书面材料的不予支付讲课酬金。 三、讲课酬金标准 (一)学校聘请校外专家学者举办“讲座”的酬金标准由主管校长审批。 (二)系部处室聘请的校外专家学者举办“讲座”的酬金每次(以2学时计)300元。确需超支的经主管校长批准后,超支部分在主办部门经费中列支。 (三)系部处室聘请的校内专家学者举办“讲座”的酬金每次(以2学时计)100元。 (四)“讲座”酬金从教务处外聘教师讲课酬金中列支,其他支出由主办部门自行解决。

(完整版)企业宣传管理办法

企业宣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宣传工作,维护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宣传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及时准确、有效地宣传报道公司,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宣传工作宗旨 展示公司各项工作成就,挖掘特色亮点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三条公司宣传工作原则 严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对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公司运营的中心工作,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媒体公关和对内的宣传报道等活动;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的内容要讲求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四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等。 2.本办法所称的宣传工作包括:以公司名义、通过大众媒体进行的宣传报道;以公司主办的新闻传播媒介为载体,进行宣传,各子分公司所在地外部媒体和内部媒体为载体进行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涉及公司大政方针、重要实事和事件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五条公司宣传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对外)、运营管理部(对业主)管理,分管领导审核、主抓;子分公司宣传工作由子分公司通讯员管理,子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对外)、运营管理部(对业主)监管;每子分公司至少配备通讯员一名,并报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备案。 第三章宣传渠道及内容 第六条公司目前宣传工作渠道主要有子分公司微信,公司网站、微信、微博、报刊杂志,办公系统,以及行业协会、外部媒体等,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对外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业绩、管理理念、发展战略、内部动态、重要事项、员工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第四章宣传稿件要求 第七条员工投稿要求如实的反应公司的各种动态、热点事件、典型人物,能充分展示公司良好社会形象和品牌形象;能积极的反应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正面思想和意识,有上进心,能激发出部门工作的热情,鼓励员工之间相互学习。公司员工要保证投稿的质量,禁止敷衍应付。 第八条要把握宣传的时效性,新闻报道类稿件投稿、

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校政字〔2015〕号 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气氛,繁荣学术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阔广大师生的学术视野,延伸教学课堂,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使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推动科研、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术讲座是指由系部教师和学校外专家、学者讲授面向学生、教职工举办的专题学术讲座或知识讲座(以下简称“讲座”)。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以讲座形式开设的课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学术讲座的内容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利益,不得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第四条讲座要充分考虑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

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各系学生和教师的特点,讲座选题应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前沿性和普及性,内容应侧重专业知识的延伸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交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第五条讲座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强调互动性、参与性,提倡知识性、学术性、前沿性的统一。要注重品位高雅、见解独到、思想深刻,与师生的兴趣、接纳程度和社会热点相结合。 第六条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下非学术讲座。 (1)系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 (2)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 (3)商业宣传等。 第七条每次讲座的时间应在2小时左右。面向学生或以学生为主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80人以上;面向教职工的讲座,听众人数应在50人以上。 第三章学术讲座的主讲人条件 第八条学术主讲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举办学术讲座。校外聘请学术讲座人的分类及资格:第一类:国内外某一领域内的资深专家,两院院士。 第二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第三类:区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