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盘点丨疫情后楼市政策汇总:供给端

中指盘点丨疫情后楼市政策汇总:供给端
中指盘点丨疫情后楼市政策汇总:供给端

中指盘点丨疫情后楼市政策汇总:供给端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受多地线下售楼处、中介门店关停等影响,房地产市场销售严重受阻,为缓解房企短期资金压力,防范行业运营风险,各地积极灵活因城施策,截至3月26日,约50个省市在供给端出台了利好房企运营的扶持政策,主要涉及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合理后延开竣工时间、降低房屋预售条件、为企业减税降费延缓缴纳期限等内容。本文全面梳理了疫情以来地方政府在楼市供给端出台的相关扶持细则,供各界参考。

2月8日湖州南浔区

允许延期缴纳出让金。对土地已成交,按约定在2020年1月23日(含)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缴纳。

允许办理开竣工延期。对已交付的宗地,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开竣工的,用地单位可申请延期开工或延期竣工的期限视疫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2月11日杭州

对正在挂牌出让的地块,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实际需要,暂停网上交易活动,其中涉及亚运会配套项目可继续组织实施出让。

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地块,可申请延缓土地出让金缴纳。

已交付尚未开工或竣工的地块,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企业自身原因的开竣工违约责任。

2月11日上海

调整土地价款缴付方式和期限。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付土地价款和交付土地的,不作为违约行为,受让人可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

顺延开竣工和投达产履约时间。土地出让合同关于开竣工、投达产的履约时间要求根据疫情自动顺延。

降低产业用地成本。产业用地地价实行底线管理原则,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不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研发用地出让起始价不低于上海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

2月12日无锡

引导在锡银行机构保持房地产和建筑施工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

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资即可。

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主管部门可依企业申请,对正常执行资金监管办法的企业批准其可跨一个节点申请提前拨付重点监管资金。

企业可申请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

已出让土地延期复工,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期间,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办网上房交会,帮助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促成交易。

不能按照原定时间开复工的建设项目,工期顺延。

2月12日西安

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

工业、商服、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均采取网上挂牌方式。

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合同中原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可根据疫情结束时间顺延。

土地成交后,用地单位缴纳50%的土地出让价款并出具承诺书后,可以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月12日南昌

调整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全部调整为20%。出让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但尚未出让的宗地,可在出让公告中予以调整明确。

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让的宗地,商品住宅或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为6个月,其他项目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为12个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个月内须缴纳50%。

允许延期缴纳出让金。已签订出让合同的宗地,按约定在2020年1月24日(含)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缴纳。

允许延期开竣工,延期时间视疫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2月12日浙江省

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或缴纳出让金的,经申请可以延期至疫情消除后签约、缴纳。

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不计入违约期并不收取违约金。

2月13日天津

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可自动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延期期间不产生滞纳金(或违约金)。

项目开竣工期限顺延。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开、竣工期限自动顺延,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无需另行申请开、竣工延期。

2月13日南京

企业可就土地出让合同(含补充协议)申请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允许土地出让价款延期缴纳。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前缴款、提前开工、加快项目开发建设,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开竣工时间。

对于受本次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开工、竣工的,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均不计入违约期。

2月13日广西省

允许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缴纳。

2月13日济南

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暂缓开(竣)工现场核验。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开(竣)工的,自2020年1月23日(含)至济南市疫情消除日后10日不计入违约责任。

2月13日绍兴

对于受本次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约定在一级响应期间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缴纳。

2月14日厦门

可适度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审批标准。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适当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方式。

加快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审批,分批次加快企业扶持资金兑付。

支持国有企业对自持运营的长租公寓适当减免两个月租金,倡导机构化租赁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支付两个月租金。已实施租金优惠的企业,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

2月14日合肥

适当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对已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在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的,出让金顺延缴纳。

适当调整开竣工期限。对于受本次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2月15日福州

调整商品房预售条件。经营性房地产项目达到投资总额的25%以上,按规定予以办理商品房预售审批手续。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缴纳50%土地出让金后,可以预办理不动产登记,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正式登记。

加快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促进商品房销售,支持企业及时回笼资金。

顺延项目开竣工期限。受疫情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含房地产项目),按疫情一级响应时间顺延开竣工期限。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交房期限相应顺延,免除企业违约责任。

调整土地出让金缴交期限。对疫情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内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延缓至解除疫情一级响应后10日内缴交。

2月17日沈阳

保障土地供应完善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量;土地出让金缴款时间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内的,该期款项缴款时间可延期至一级响应期结束后第五个工作日;交地时间根据土地出让金缴款到位时间顺廷;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交地的,疫情一级响应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积极促进商品房入市和销售。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将每期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调整为可按每栋楼申报(别墅项目除外),但不得将每栋楼拆分。

稳妥实施税费支持政策。房地产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企业申请,报市税务部门批准可延期缴纳,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月18日龙岩

顺延项目开竣工期限。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疫情一级响应时间顺延开竣工期限。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交房期限相应顺延。

调整土地出让金缴交期限。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允许延缓至解除疫情一级响应后10日内缴交。

调整商品房预售条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进度的新建商品房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并已确

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项目,调整预售形象进度要求。

调整预售资金监管方式。

2月18日佛山三水区

调整土地价款缴存方式和时间。未能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付土地价款的,不计收滞纳金、违约金和分期支付产生的利息。

顺延动竣工履约时间,顺延交楼时间。

调整预售条件。在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四分之一时,可申请预售。

加大土地供应。加大土地供应的数量,尤其是中心城区的土地供应。

提供信贷支持,倾斜融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渠道和额度,加快贷款审批及发放速度,有条件地给予展期。

2月18日焦作

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在计算贷款使用次数时,装修贷款不再计入其中。

加快放款速度,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延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限。

2月19日衡阳

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可根据规划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50%,余款在办理用地不动产登

记前缴清,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实施差别化预售资金监管。对2019年度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的二级以上资质开发企业,已办好施工许可证并开工的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

管比例下降50%。

2月19日苏州

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在苏州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公告挂牌出让的经营性用地,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时间可在原规定缴纳时间基础上顺延。

调整交地、开竣工等履约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开竣工的,用地单位可申请延期并签订补充协议,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调整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住宅(商住)地块不统一要求设置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不统一要求项目工程结构封顶后申请

预售许可;进入一次报价的,不统一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预售许可。

已成交须工程结构封顶或竣工验收后预售、销售的住宅(商住)用地,开发企业预售、销售的时间节点可适当提前,以按照正常工期测算的预售、销售时点为基准。

2月20日莆田

降低预售许可条件。对于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且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近期无群体信访和重复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商品房项目地上

形象进度达到15%即可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按合同约定应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可申请延缓至解除疫情一级响应后10日内缴交。

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开竣工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开竣工,可按疫情一级响应时间天数顺延。

2月20日贵阳

建设项目实物工程量达到25%以上,且施工现场员工返岗率达到春节前60%以上的,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给予支持。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可申请提前支取重点监管的预售资金用于保障本项目工程建设,额度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余额的50%。

可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

2月21日河南省

符合困难减免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新出让土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1年。

阶段性加大信贷支持。引导在豫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可续贷。

2月22日青岛

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

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用地、已出让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

2月22日广西自治区

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获得中央补助的2.78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提前做好开(复)工台账管理,加快项目建设。纳入2020年改造计划的16.7万户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各地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款。

2月25日钦州

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放宽土地出让价款缴付期限及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阶段性下调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已实施资金监管的项目可下调项目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到现标准的10%。

阶段性放宽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申请预售时形象进度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

顺延工期和交付期限,不计违约责任。

合理调整商品房住房销售价格备案范围。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适当放宽市本级各区域及各类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范围。

2月25日滁州

适度放宽预售条件。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商业(3层及以下)、低层住宅的预售条件调整为形象进度正负零;商业(3层以上)的预售条件调整为形象进度1/2主体结构。

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建设工程延误,应当合理顺延工期。因疫情造成不能如期竣工验收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期限顺延。

2月26日南通

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要求。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文件出台之日间成交土地、且在南通一级响应措施期解除后三个月前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商品房楼栋,开发企业申请销售规模暂不执行原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面积规定,申请预售、销售的时间节点可适当提前。

顺延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顺延项目开复竣工时间。

放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对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月27日北京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2月27日抚州

降低企业购地资金使用成本。今年内新出让的房地产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下调为出让最低价的40%。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开、竣工,不计入违约期,不收取违约金,延期时间视疫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调整预售重点资金使用节点。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单栋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并制定了后期建设计划的,可申请使用该楼栋重点监管资金的50%。

降低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由6%调整至3%。

放宽商品房预售申报条件。适当降低预售商品房形象进度标准,高层、小高层房屋预售形象进度由原来的1/3调整为1/4,多层房屋预售形象进度由原来达到主体封顶形象进度调整为1/2。

顺延企业竣工交付时间。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适当增加开发项目的信贷额度,加大放款力度。

2月27日石家庄

缓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压力。在疫情防控期间至结束后6个月内,将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预售楼栋完成投资不低于25%。同时,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由40%下调至30%。

促进住房交易和消费。支持房地产企业利用线上售楼平台进行售房。可采取电话预约、一对一接待等方式对外开放。推行购房资格证明、商品房合同备案等业务网上预约办理。

2月27日大连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2月27日广州花都区

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土地的单位均可先行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申请规划服务,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开展设计方案批复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模拟审批,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分别出具模拟审批复函。竞得土地的单位在取得土地证明文件后即可换发正式批复文件。

2月27日徐州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2020年2月份至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2月28日苏州

对2020年1月24日前土地已成交并已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的房地产项目,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申请预售部分完成25%以上投资即可。

分期销售项目每期申请预售面积由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要求,调整为高层、小高层商品房不少于2万平方米,多层商品房不少于1万平方米。

因疫情影响造成已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延期复工,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期限顺延。

2月28日长沙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2020年7月起企业因生产经营

困难需要继续缓缴的,最长可申请缓缴12个月。

2月28日鹤壁

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多层(6层以下)建筑形象进度完成正负零、小高层(7-11层)建筑完成地面

1层、高层(12层以上)建筑完成地面2层施工即可办理预售。

提前拨付预售资金。疫情防控期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可依据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拨付预售资金,最后一个节点除外。

顺延企业相应工期。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工期予以顺延。不能如期开竣工、验收和交付的建设项目,开竣工日期和交付期限顺延。

新出让土地优惠政策。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

申请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1年。

已出让土地优惠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已出让土地原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出让金的,受疫情影响可申请顺延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月28日包头

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自2020年3月1日起,对于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持银行“履约保函”办理

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半年内暂取消对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的要求。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提前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疫情结束后再行补缴。

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按不低于5%的缴存比例缴

存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缴存比例。

调整出让价款缴纳方式。2020年6月30日前新出让的商住用地可按出让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成交价款的50%,余款3个月内缴清。

顺延开竣工期限。

2月29日鄂尔多斯

允许企业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2020年6月30日前,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支持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国家政策规定的5%。

3月1日桂林临桂区

预售形象进度方面。2月24日起,其预售楼栋形象进度达到形象进度的10%时,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方面。2月24日起,预售款监管资金留存由原来的15%降至10%,各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可提前释放50%,新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依现行标准基础下浮50%。

房屋延期交付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房屋延期交付的,可按“不可抗力”因素处理相关业务和法律事务。

工程建设方面。可缓缴城市配套费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至2020年6月30日止。

3月2日兰州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缴存单位

可以申请降低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7月份起恢复足额、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3月3日广州

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

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

新出让土地可在签订出让合同时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一个月内缴纳50%,余款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3月3日上海

落实公积金缓缴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

继续执行降低缴存比例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3月3日常州

常州市实施疫情防控以及相应措施期间无法现场交付土地和按期缴纳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

新申请预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在工程进度达到正负零、完成主体结构1/2、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外立面装饰、完成交付使用备案节点时,预售资金托管受限额度分别为初始托管总额的65%、50%、40%、25%、0%。

3月4日成都

对及时复工开工的文旅产业功能区、重点文旅项目和文化旅游企业优先予以支持。

加大租金补贴力度。

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加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开发“文创通”信用贷款产品,对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良的文化旅游企业开展短期无抵押信用贷款投放,市级文创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承担70%的风险补偿。

3月4日东莞

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180天后,开发企业可以申请对未售出房屋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调高幅度不超过5%,调低幅度不限。

3月5日江门

实施土地出让“预申请”政策,鼓励对地块感兴趣的企业在地块正式挂牌出让前提交购买意向。

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2020年出让的土地,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作为首付款,余款可约定分期缴纳,最迟不得超过签订合同后一年。

受疫情影响的开发项目,企业可向属地政府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提高预售款使用效率。12月31日前,商品房预售监管款留存比例由5%调减至3%。

税收缴纳延期、减免。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可由企业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至疫情结束,因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

开工、竣工时间顺延。

加强金融服务。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

贷、断贷、压贷。

3月5日无锡

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至6月30日,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延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自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至6月30日期间,可在5%—12%之间自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月5日广州

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给予补贴。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经批准改造为租赁住房的,给予补贴。

城中村租赁住房品质化提升、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的项目及闲置住房经品质化提升作为租赁住房,给予补贴。

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提供租赁住房,且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的,给予补贴。

3月11日深圳

对已批未开盘、已批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

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

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简化业务流程,采用“即报即签”方式缩短网签时间,提高商品房网签效率。

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

度、建筑工程款等项目相关费用按期足额支付前提下,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

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受疫情影响导致房地产开发资质(一级除外)不能在有效期内办理核升、延续的,视同原资质继续有效,可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办理。

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3月23日武汉

分批有序开工复工。支持房地产企业实行差别化分批复工复产,全面加强办公场所、经营场所、施工现场的防疫管理,有序组织房地产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

适当调整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10月1日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开发投资额达到25%以上,且高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1/4以上、多层(含六跃七层)及低层建筑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即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效率。

3月23日长春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新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有地下室的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标高正负零即可办理,无地下室的达到地上2层即可办理。

对已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且已发依规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新建或者续建项目,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超过5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3月24日益阳

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结合企业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房地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切实做到应续尽

续、能续快续、“一企一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延缓交纳税金。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由企业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社保费。

降低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可分期缴纳全部土地价款,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50%,余款原则上在一年内缴清。 容缺办理相关手续,缓交报建费。

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

优化预售许可办理流程。信用等级为A级或相应信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要求的工程形象进度,按照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25%以上、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完成栋间地下室的标准掌握。 加强预售价格管理。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进行备案,备案后原则上3个月内不予调整。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降低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留存额度,信用等级为A级或相应信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留存额度调减为重点监管额度的5%-10%。

建设工期、交房期限顺延。

注:本文对部分政策的限定时间和条件进行了精简,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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