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制度与版权经济的经验借鉴

美国版权制度与版权经济的经验借鉴
美国版权制度与版权经济的经验借鉴

美国版权制度与版权经济的经验借鉴

摘要反观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版权制度建立已有相当的时间,并且在不断的实践中进行了调整,结构趋于成熟,丰富的建设经验对于我们的版权制度建设是非常有利的。美国作为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家,其加强版权的立法保护,除了有其司法实践的需要之外,重点在于通过制度的调整促进其国内的产业变革及其经济发展,版权制度的改革最直接的经济目标就是促进其国内的版权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版权制度版权产业版权经济

一、美国的版权制度发展简析

美国是世界上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经济体之一,政府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主要扮演一个“仁慈调节者”的市场管理的角色。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的经济发展逐步形成了对世界经济的主导性影响,在版权保护等制度性变革方面,美国也同样是起着“领军”作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就不断的调整其国内的版权法律体系,通过对于版权法的修订加大对版权所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其协调版权经济与版权市场中“版权人”、“版权产业”和“版权产品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美国于1998年10月颁布了《数字千禧版权法》(DigitalMillenniumCoyright Act of 1998,缩写为“DMCA”)。这一法案是数字化时代下网络著作权立法的尝试,同时也是网络形成的初期著作权利益冲突折衷的产物。其主要特点体现在以著作权人为中心,加强对其权益的保护,同时又对网络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简称ISP)的责任予以限制,以确保网络的发展和运作。美国国内版权保护立法的改进以及美国积极推动世界的版权立法活动, 充分反映了美国政府对版权制度是很重视的。

面对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市场的变化也越来越快,各种针对于版权保护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在出版商和美国政府的工作惯例推动之下,美国版权保护的立法工作也加快了速度。自1978年美国的现行版权法实行以来,大概每年都要进行修改。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自1992年1月1日至1993年7月的一年多的时间中,美国制定的法案、修正案等就有33个。立法速度的加快一方面是由于美国的特殊立法机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应付现代新技术对于版权保护的冲击和影响。由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各经济实体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密,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美国加快了加入国际公约的脚步。1988年,美国加入《伯尔尼公约》。为了适应1996年12月公布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的要求,美国又对其版权保护的法案进行了修订,1998年颁布的《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便顺势而生。该法案的一个主要目的和作用就是衔接两个公约。

随着数字技术的高度发展,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对原有的版权保护方式带来了冲击,怎么解决当前高技术发展情况下出现的版权纠纷问题就成了美国国内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版权保护法案修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想将新形势的版权产品扩展到版权保护法案的框架之内。美国的版权保护立法比较及时,并且及时根据国内经济发展的情况作出调整,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整个的立法保护制度运行直接并有效率。另外,美国的立法保护中对于版权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的及时调整以平衡作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这一点更是对我们的改革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二、美国版权制度的经济作用

美国作为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家,其加强版权的立法保护,除了有其司法实践的需要之外,重点在于通过制度的调整促进其国内的产业变革及其经济发展,版权制度的改革最直接的经济目标就是促进其国内的版权产业的发展。从20世纪末期以来,在美国的国民经济结构中出现了一个新兴的产业部门,这一产业部门的迅猛发展已经得到了各方面的关注,这个产业部门就是版权经济产业,主要从事于与版权有关的各项经营性活动。版权产业的主要范围涉及新闻、出版、软件设计、影音娱乐等,以及有关的销售和服务等等。版权产业在美国经济全国范围内陷入衰退的情况下仍保持了比较高的速度并逐渐成为美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增长点。根据《美国经济中版权产业》报告,在2001年美国版权产业在其整体的国民经济中的增加值就达到为7912亿美元,占当年美国国内GDP的7.75%,显示出版权产品产业的重要作用。作为一种以法律授权而形成资源稀缺的所有权经济形态,美国版权产业的这种耀眼的产值业绩和发展速度和美国的相关立法有着直接的关系。从产业经济的发展角度来看,版权保护制度是版权经济产业的发展基础,版权保护的制度建设自然也就成了版权经济产业的发展生命线,同时版权经济产业的发展又将促进版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版权产品的市场与其他商品的市场不同的一点在于,版权产品的市场主体不同。在版权的产品市场上,在产品生产者和产品需求者之间存在一个版权商的角色。作为衔接版权生产者和需求者的中间环节,版权商的身份是双重的,它既是版权生产者又是版权产品的传播经营者。由于市场主体的复杂性,版权制度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调节版权人、作品传播者与社会公众三方利益。美国的版权制度在这一方面是比较有成效的。

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冲击下,美国的版权制度中的三方利益关系被打破,在新技术条件下版权制度必须寻找新的平衡机制来使权利得到保护与限制,实现权利人、作品传播者和社会公众的共同认可。版权法要达到平衡的目标当然是先满足最重要的利益,并且使其他相关利益的牺牲最小。版权产业集团长期以来一直担负着双重角色,同时它在国民经济中所据的重要地位,所以就自然成为版权制度受益最多的集团。《数字千年版权法》(1998)中,突现了网络技术对版权制度的影响,同时也兼顾了对网络空间中版权人、作品传播者权利的保护,这样版权产业的发展更有了法律方面的保障。

三、美国版权制度的经验借鉴

从美国版权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有这样几个特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首先,美国的经济发展是从初期的市场机制为主导而逐渐走向政府的适度调节。政府在对于市场秩序的建立上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制度的初建时期,政府的卓有成效的立法和管理行为一方面能够有效界定市场参与者的基本地位,另一方面能够对于市场中各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和社会总体利益之间进行有效的平衡。完全依靠纯粹的市场调节,试图通过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博弈而最终形成适应的市场秩序是没有效率的,并且是成本高昂的。纯粹的市场调节除了会面对市场失灵以外,还要付出对于整体市场的长远发展的成本。作为现代世界的经济情况,各国已经不可能完全依靠国

内市场进行发展。由于全球化的影响,各国市场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世界市场中的一个分支,在这个分支市场的规则制定和秩序改变已经成为世界不同经济利益集团的博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部门承担维护管理以及相互协调的功能是一种比较有效率的选择。对于中国现阶段的状况来说,由于中国的版权制度在建立时就相对于中国的版权产品市场发展存在着一定的超前性;同时在当前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形成的对于传统版权制度的挑战,更结合当前国际化的趋势,中国政府在进行版权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的时候就应该注意在同国际相接轨的同时注意自我的保护,这种保护不仅仅是对于版权的保护,还要注意对于中国稚嫩的版权经济的保护;政府在制定相关法律的时候要注意平衡作者利益和社会大众利益之间的平衡,也就是要通过政府对于市场的管理和整体的调整来保证市场的健康运行。

其次,美国的版权制度的改变真是一条从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到国际协作策略的道路,这一点与美国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地位的变化相适应的。在20世纪初期,美国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并不占主导地位,自然采取了保护主义政策,而在20世纪中后期,美国经济发展的国际化使得美国国内相应的政策法律必须与国际相接轨,而到了今天,世界经济格局的多元变革,一个经济体的发展必须与其他经济体的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美国的版权制度也与之相应进行了适当的改变。在不同阶段,正确的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经济行为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在进行制度建设和制度调整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发展状况和自身的最大利益,在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中寻求一个平衡点,以这个平衡点作为制定政策和制度的出发点,如果这一方式显得不可行时就要推而选择保证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变革方式。就中国的情况来说,与美国所经历的情况相一致,都是在调整自身的情况之下与国际相接轨。不同的是,美国的与国际相接轨是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延伸而形成的要求,而中国的与国际相接轨更多的是要融入到国际市场中去以寻求发展。基点的不同决定政策的制定必会有所不同,我们在制定和改变自己的版权制度的同时一定要照顾的国内版权经济尚处于萌芽阶段,适当采取措施对于国内的版权产业进行一定的产业保护政策,以寻求自身在融入市场的同时不会产生经济资源大量外流的情况。

再次,美国版权保护相关法律的及时调整。法律作为社会的上层建筑,其更新的速度要滞后于社会经济实体的发展速度。为了对于社会经济实体发生的改变作出及时的调整,美国的版权法案都做定期的修订。这有助于及时对不相适应的规定作出合理的改变,以法律的改变促进市场体制的逐步健全。立法及立法相关的规定的及调整效率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

第四,美国的社会第三部门积极发挥作用。美国社会中存在着广泛的第三部门,在各个行业中都有相应的能够承担相应社会职能的民间机构和组织,在版权制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且是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前文所述的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和国际反仿冒阵线就在美国的市场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个老牌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的发展经验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但是这种对于美国经验的学习是不能照搬的,是要具体分析在他的环境中选择的机制,这才是对我们真正有意义的部分。

参考文献:

[1]The Digital Dilemma: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the Information Age. National Academy Press. 2000.

[2] U.S. copyright office. “report on copyright and digitaldistanceeducation”, http: //www. copyright. go v/reports/de_rprt. pdf. 1999.

[3] Walton Hamilton: Cost Accounting, Political Economy, and the Law, The American E conomic Review

美国法律中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导言 n在理论上,可以从各个侧面研究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法,但从诉讼实务出发,最好采用诉讼流程式的思路。 n诉讼是一种攻防战。知识产权诉讼亦不例外.一切诉讼理由可以视为发动进攻的武器与攻势;辩护理由则可以视为若干道防线与防御武器。作为攻击方,你希望一切武器该用时都可以用得上;也希望了解对方的防御系统;作为防守方,你也希望了解对方手中的武器与战略。 n从防守方的角度来看,你不愿轻易放弃任何一道防线,也不愿将赌注都下在第一道防线上,也不愿让敌人长驱直入,兵临城下。 n在诉讼中,原告律师接受一桩案件以后,必然会首先考虑提出起诉有多少种诉讼理由,其次要考虑对方可能会提出哪些积极抗辩的理由;被告律师则首先要考虑对方的诉讼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其次要考虑我方有哪些积极抗辩的理由 n自我介绍:林晓云,纽约市立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美国纽约与新泽西州执业律师, 美中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候任副会长、《美国法通讯》总编,《牛津美国法律词典》中文版总编,先后毕业于美国威廉姆斯学院,美国路易斯克拉克学院,美国耶希瓦大学卡多佐法学院,分别获历史学士学位,行政管理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 1 / 40

n目前为全美律师协会(ABA)知识产权分会会员, 美国知识产权协会(AIPLA)会员,持有纽约、新泽西州律师执照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第二巡回庭,纽约南区、东区及新泽西联邦地方法院庭辩资格. n主要著述有: ?《美国货物买卖法案例判解》,法律出版社 ?《静悄悄的革命- 中国的司法改革》, 夏威夷大学法学院亚太地区法律与政策论丛》 ?《“彼得兔”商标究竟保护什么》, 中国专利季刊 ?《外国专利申请与本国专利申请的同步性》、《通过CHEMNET应诉WIPO仲裁案看网络域名争端在中国的发生于解决》,美国马歇尔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NEWS》季刊 n另在《法制日报》、《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环球杂志》》、《中国日报》》、《侨报》》、《世界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多篇法律时论文章。 内容提要 n I. 侵权认定的第一个步骤:原告是否对作品拥有有效的著作权 ?如何认定原告是否为著作权的适当主体 ?如何认定诉讼标的是否为适当的著作权客体(工业品外观) 2 / 40

著作权管理制度

著作权管理制度 2014--03--01发布 2014--03--01实施宁波南方塑料模具有限公司发布 1 目的 为规范企业著作权管理,保护企业著作权专用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3 职责

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著作权的登记及管理; (2)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制度; (3)办公室负责著作权台账的管理; (4)办公室负责当著作权侵权及著作权纠纷案的解决。 财务部 负责著作权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总经理 负责著作权使用许可和转让的批准。 知识产权部 (1)负责审查著作权的内容; (2)负责本公司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转让的审核及办理; (3)向本公司有关人员提供著作权专业知识咨询与培训; (4)指导或参与解决本公司著作权被侵权及纠纷案工作; (5)指导和监督本公司各部门著作权使用工作。 4 管理细则 著作权的登记 著作权是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等作品所拥有的专有权益。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完成的著作,员工可以拥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公司所有。 著作权的登记由办公室负责,知识产权部负责审查需登记的著作权的内容,经知识产权主管批准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著作权的使用 著作权的使用应事先报知识产权部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知识产权部负责对著作权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形成有效的使用记录。 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许以任何方式使用公司著作权,一经发现,由知识产权部对其行为造成的影响程度,按规定予以处罚。 著作权使用许可和转让 我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许可他人使用公司著作权。 任何其他公司使用我公司著作须经我公司许可并签订许可合同方可使用,由知识产权部处理对外著作权许可的具体事宜,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美国经济大萧条英文介绍

Economic crisis In October 24, 1929, American black Thursday, crazy stock trend suddenly appeared in 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trading a total of nearly 13000000 shares of stock, beyond more than 10 times of the normal daily trading volume. In financial speculation and bubble economy, the soared stock price now moved so that it can not keep up with the speed of price quotes. With many people in bankruptcy with a mountain of debt, even 8 people killing themselves on the day because of Dutch act of debt, the financial panic started. However, this was the largest , the longest, and the worst start of economic crisis in the history of capitalism. In the following four years, the capitalist world sank into the global crisis economically, socially and politically , has been a huge impact, precarious.

美国版权战略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启示

2009年2月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6卷第1期Feb.2009Journal of Chongqing Technol 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 on)Vol126 NO.1 美国版权战略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启示3 韩 洁,谭予涵,谭 霞,王 芳,王 敏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67) [摘要]美国实施版权战略促进了版权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美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国应借鉴美国实施版权战略的成功经验,在文化产业立法、文化产业的科技投入和创新、文化产业的产业化以及国家在政策上的扶持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版权战略;文化产业;美国 [中图分类号]D97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598(2009)01-0104-05 一、美国版权产业发展现状 1.美国的版权产业 在美国,人们主要采用“版权产业”来表述商业的和法律的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广义的版权产业,是指与创作、传播、复制和发行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行业和收集、储存与提供信息的信息行业,主要包括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业,广播、电影、电视业、音乐、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与其他娱乐业,工艺美术、建筑艺术、园艺设计业,电脑程序设计与软件开发业,信息网络传播业、广告业等等。简单地说,版权产业就是使用智力作品并依靠版权保护进行经营和持续发展的产业。版权产业是知识经济的重要支柱和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出版产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版权作为一种独立的产业,美国在1977年就确立了。为了加强版权保护制度的建设,美国在1976年修订了历经半个多世纪的版权法。自此,美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战略性的转变,由过去以农业、重工业为主转变为优先发展信息业和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 版权产业是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产业之一,是文化产业的核心和基础因素,其发展水平被国际社会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标尺。依照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标准,版权产业可分为四类。第一、“核心版权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业、录音录像业、图书、报刊出版业、戏剧创作业、广告业、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处理业等,其基本特征是研制、生产和传播享有版权的作品或受版权保护的产品。第二、“部分产权产业”,产业内的部分物品享有版权保护,较典型的如纺织、玩具制造和建筑业等。第三、“发行类版权产业”,主要是以批发和零售方式向消费者传输和发行有版权的作品,如书店、音像制品连锁店、图书馆、电影院线和相关的运输服务业等。第四、“版权关联产业”,其所生产和发行的产品完全或主要与版权物品配合使用,如计算机、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游戏机和音响设备等产业。[1] 2.美国版权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版权产业与美国的经济发展、外汇收入、文化扩张息息相关。版权产业对美国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在美国,版权产业尤其是“核心版权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因,是美国“知识经济”的驱动力。根据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发表的《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2002年度报告》,版权产业对美经济的作出了重大贡献。 (1)美国版权产业带动经济增长 根据有关的报告显示,自1977至2001的24年里,美国G DP中版权产业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势头,其中“核心版权产业”的年增长率平均为7101%,超过同期其他非版权类经济部门增长率(310%)和美国经济总增长率(312%)的两倍多。24年中,其产值已从1977年的434亿美元上升到 4013[收稿日期]2008-10-28 [基金项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与版权战略研究———美国实施版权战略对我国的启示》阶段性成果,指导教师华鹰教授。 [作者简介]韩洁(1985-),女,河北唐山市人,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民商法。

美国版权法关于网络传播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法定强制许可

美国版权法关于网络传播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法 定强制许可(一) (2007-07-11 14:57:12) 转载 分类:著作权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第三条曾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是,2006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06次会议《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删除了原司法解释的第三条。个中原因究竟是因为不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还是因为不符合WCT的规定,不详。请大家指点。 我去年曾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看了点美国版权法中关于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的规定,其中也涉及网络环境下使用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的一些强制许可问题。因为看得吃力,理解得也不透彻,这里贴出来,一个是求得大家指正,另一个是想说明网络环境下对某些使用作品的方式规定强制许可,似乎并不见得就不符合“国际惯例”。 (一)美国录音制品数字传播的强制许可 为了制止对录音制品的盗版,1971年的美国《录音制品法案》给予录音制品以版权保护,但是录音制品的版权人(录制者)并没有获得完整的版权,只享有复制(reproduction)、发行(distribution)、改编(adaptation)的权利,并没有获得公开表演(public performance)的权利。[1] 随着数字传播(digital-audio transmission)[2]录音制品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对传统的音乐录音制品的销售构成了威胁,美国国会于1995年制定了《录音制品数字表演权法案》,授予录音制作者有限的“向公众表演权”,即通过数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科研、工程、设计、市场、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公司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的员工(含公司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公司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产业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

1929年美国经济大萧条

20世纪以来,美国历经数次由泡沫引发的股灾,其中以1929 年和2000 年的股灾最为严重。为更好地认识这两次以及任何股市泡沫可能带来的破坏性后果,这里我们重温1929年股灾后的大萧条。 飞扬的二十年 20年代同样被当时人称为“新时代”,财富和机会似乎向刚在一战中获胜的美国人敞开自己吝啬的大门。“人人都应该富裕”,通用汽车公司总裁发表了他对新时代的看法。胡佛总统也认为,“我们正在取得对贫困战争决定性胜利的前夜,贫民窟即将从美国消失。”机会和富裕成为20年代醒目的标志。 美国股市在历经10年的大牛市后,20世纪前期美国最富盛名的经济学家、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费希尔在1929年10月22日的《纽约时报》头条表示,“我认为股票价格还很低。”可是,没过几天股市泡沫就开始破裂。 股市泡沫的培植、经济超速增长常常是技术发展、制度变迁和社会氛围等众多因素作用的结果。美国20年代的经历完整地体现了这些因素的作用。以美国制造业为例,1920年开始,美国制造业飞速发展了10年。1921年的指数水平为67,而1929年的该指数已经到了119点,制造业保持了超过6%的增长速度。1929年10月股市崩溃后,到1932年该指数仅有63点,比起1929年高峰时跌了47%。 就工业技术而言,一战当中和以后老的石油和钢铁工业得到长足发展,而新兴技术引发的汽车、电气和飞机工业革命方兴未艾。战争中发展的科学技术对民用经济的推动效果明显。如果我们用投资于新设备和新工厂的资本数量来衡量技术的加速发展和推广速度,我们发现1915年用于新设备和新工厂的投资约为6亿美元,而到了1918年,这一数字已到25亿美元,增长率超过300%!新工厂的建设和新设备的投入使用,为制造业的加速发展打下了基础。福特汽车公司总裁亨利·福特的话形象地表达了当时工业界对技术进步和资本扩张的自信,“美国人现在可以得到他们想要的任意款式、任意色彩的福特汽车。” 除了技术创新,科学管理方法的应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政府与大企业的密切关系、信用消费形成等因素都促进了整个20年代的经济腾飞,同时也使人们对未来的预期更加非理性、使股市泡沫继续膨胀。 提高了的劳动生产率使工人的工资水平也有了大幅度上升,消费能力增强,这反过来又进一步刺激了生产供应商采用更大规模的标准化生产、采用更新的技术和更大范围的运用科学管理模式,进而反过来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促进更高的消费。整个社会的生产—消费形成了一个自我增强的循环机制。 整个社会对新技术和新生活方式趋之若骛,“炫耀性消费”成为时代潮流。当时人们追求的消费包括收音机、电影、新型电器(吸尘器,冰箱和洗衣机等)、汽车等等。“新时代”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而且还深刻地改变了美国的社会结构。 20年代对经济前景的自信更集中地体现在股票市场。在股市最狂热的1929年夏,美国封闭基金的价格远远超过其资产净值,比二战后封闭基金平均溢价60%,这意味着资产的价格远远高于资产的价值。最近的一些研究显示,即使存在作空机制,也不能完全抑制当时股票价格的上涨。在投机最盛行的1929年1月,当股票做空方借入股票时(这是做空交易运作的一部分),需为借入的股票支付18%的月利率,这意味着很难借到股票去做空,以致使做空机制无法抑制股市泡沫继续膨胀。 像任何一次金融危机一样,1929年的危机前同样是一片欣欣向荣。社会中涌动的暗流,像银行不良资产增加、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社会信用受到破坏、上市公司行为扭曲,都被节节攀升的股市和对幸福未来的预期冲得无边无影。

版权与文化创意产业

1 版权与文化创意产业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牛宏宝 摘要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跨越传统产业概念的新类型 文化与产业的结合。但是文化 是如何与产业结合的呢 文化创意产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与经济的结合 而是文化的产业化生产。但是 文化是无形的 文化往往是集体的、历史的 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也并不对等 那么文化又如何能够产业化呢 这是传统经济学在思考文化产业时所面临的困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进而建立适合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学分析工具呢 这时 原来作为法律概念的版权被挪移到了此一产业分析工具中 并成为核心概念。版权概念也因此具有了经济学维度 并成为把握创意产业的产业特性的核心。 关键词 版权文化创意产业产业特性 无论是知识产权 还是版权 传统意义上都属于法学概念。但是 自上个世纪80-90年 代以来 它们在使用的语境上发生了重大的转移 进入了经济学和经济统计学的范围 成为考察国家乃至世界经济的重要方面。这种变化 是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结果 知识产权跃升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发展经济学认为 如果一个国家要想使其经济高速健康发展 惟一的道路就是在其经济中要有不断创新和创造的能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自有知识产权就成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最主要因素。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 则是整个产业结构在发生重大调整 文化创意产业从原来的边缘地位跃升为主导产业。大家知道 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权 patents 、版权 copyrihgt 、商标权 trademark 、商业秘 密 business secret 、许可权 licensing 以及专门技巧权 know-how 等。这些知识产权 又可分为两大类 专利权、商标权等属于工业产权 而版权则属于文学艺术产权。因此 与整个制造业相关的主要是工业产权 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则是版权。故而文化创意产业又被称作为版权产业。 那么 为什么文化创意产业会被称作版权产业呢 本文不是从纯粹的法律架构来谈版 权 而是从文化创意产业的语境中 耙梳出版权在此产业领域中的经济维度 以把握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特性。 一、文化创意产业语境中的版权地位的突现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 版权只是一个与图书出版有关的法律概念。将版权与经济发展 结合起来的 是上世纪90年代崛起的“文化创意产业”这个产业经济分类中的“新贵”。这其中也有一个演变过程 “文化创意产业”关乎一个国家的创造力。但把发展文化创造力作为一个国家发展的战 略 发轫者一般认为是由澳大利亚。1994年 澳大利亚基廷政府率先提出了“创新国家”这个概念 以帮助澳大利亚积极应对信息技术革命和全球大众文化的兴起。这时 “创新国家”就既是一种文化政策 同时也是一种经济政策。1997年英国布莱尔政府上台 即成立了“创意产业领导小组” Creative Industries Task Force 以规划作为经济驱动器的“创意 产业”在英国国家水平上的发展。这被广泛地认为是世界范围内 明确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首创者。自此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成了各国政治家和产业领域政策制定者重要的议题和关注的焦点。 但是 文化创意产业是超越了传统产业分类的全新领域 对于各国政治家和产业政策制 定者来说 如何捕捉这个新产业领域的范围和产业特性 就成了他们制定发展和政策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先来看英国政府对“创意产业”的定义① https://www.360docs.net/doc/2611643516.html, 2

美国版权政策的特点及启示.docx

美国版权政策的特点及启示 一、符合本国利益需求的动态的版权政策 (一)低水平的版权保护政策 在17世纪早期的英属北美殖民地,印刷技术的出现打破了靠手工抄写图书的局面,随着印刷出版业的逐渐发展,图书出版商需要一个维护版权贸易的制度,马塞诸塞湾殖民地议会于1672年颁布一项法令,授予图书出版商对所出版的图书享有7年的印刷和销售特权,该法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古老的《版权法》[1]。 1790年的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第8项规定:为促进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国会有权保障作者和发明者享有对作品和发明一定期限的专有权。从《宪法》版权条款的表述来看,当时美国的版权政策更加偏向于维护公共利益。维护期限的专有权利由于这一时期美国国内文学作品数量较少,主要是复制欧洲的作品,美国《版权法》规定了较低水平的版权保护[2]。19世纪中期,整个欧洲大陆都建立了版权保护网络。在国际文学艺术协会的推动下,1886年,12个国家签署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国际条约―《伯尔尼公约》,但是美国为了促进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一直没有加入《伯尔尼公约》,而是与其他国家通过签订双边协定来获取本国作品在国外的版权保护,比如,1878年,美国与美洲的一些国家签订《泛美公约》,采取了低于《伯尔尼公约》的版权保护标准;1891年,美国制定《蔡斯法》,开始为外国公民的作品提供版权保护,但是规定了印制条款,即外国公民的作品必须在美国印刷,并且在出版之前必须在美国登记,同时必须递送两份复制件到美国国会图书馆,其作品才能获得美国《版权法》的保护[3]。印制条款使外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享有不一致的差别待遇,客观上给外国公民在美国获得版权保护造成了一定的障碍,是美国保护本国印刷业和版权的一种特殊措施,体现了美国政府以保护本国利益为目的的版权政策。 其后长达100年的时间里,美国一直没有加入《伯尔尼公约》,一直维持在较低的版权保护水平,游离在《伯尔尼公约》之外长达100多年。美国采取低水平的版权保护政策遭到很多欧洲国家的指责,但低水

美国版权制度与版权经济的经验借鉴

美国版权制度与版权经济的经验借鉴 摘要反观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版权制度建立已有相当的时间,并且在不断的实践中进行了调整,结构趋于成熟,丰富的建设经验对于我们的版权制度建设是非常有利的。美国作为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家,其加强版权的立法保护,除了有其司法实践的需要之外,重点在于通过制度的调整促进其国内的产业变革及其经济发展,版权制度的改革最直接的经济目标就是促进其国内的版权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版权制度版权产业版权经济 一、美国的版权制度发展简析 美国是世界上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经济体之一,政府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主要扮演一个“仁慈调节者”的市场管理的角色。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的经济发展逐步形成了对世界经济的主导性影响,在版权保护等制度性变革方面,美国也同样是起着“领军”作用。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就不断的调整其国内的版权法律体系,通过对于版权法的修订加大对版权所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其协调版权经济与版权市场中“版权人”、“版权产业”和“版权产品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美国于1998年10月颁布了《数字千禧版权法》(DigitalMillenniumCoyright Act of 1998,缩写为“DMCA”)。这一法案是数字化时代下网络著作权立法的尝试,同时也是网络形成的初期著作权利益冲突折衷的产物。其主要特点体现在以著作权人为中心,加强对其权益的保护,同时又对网络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简称ISP)的责任予以限制,以确保网络的发展和运作。美国国内版权保护立法的改进以及美国积极推动世界的版权立法活动, 充分反映了美国政府对版权制度是很重视的。 面对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市场的变化也越来越快,各种针对于版权保护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在出版商和美国政府的工作惯例推动之下,美国版权保护的立法工作也加快了速度。自1978年美国的现行版权法实行以来,大概每年都要进行修改。根据相关的统计数据,自1992年1月1日至1993年7月的一年多的时间中,美国制定的法案、修正案等就有33个。立法速度的加快一方面是由于美国的特殊立法机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应付现代新技术对于版权保护的冲击和影响。由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各经济实体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密,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美国加快了加入国际公约的脚步。1988年,美国加入《伯尔尼公约》。为了适应1996年12月公布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的要求,美国又对其版权保护的法案进行了修订,1998年颁布的《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便顺势而生。该法案的一个主要目的和作用就是衔接两个公约。 随着数字技术的高度发展,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对原有的版权保护方式带来了冲击,怎么解决当前高技术发展情况下出现的版权纠纷问题就成了美国国内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版权保护法案修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想将新形势的版权产品扩展到版权保护法案的框架之内。美国的版权保护立法比较及时,并且及时根据国内经济发展的情况作出调整,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整个的立法保护制度运行直接并有效率。另外,美国的立法保护中对于版权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的及时调整以平衡作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这一点更是对我们的改革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美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美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一、美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近况 与英国沿用的“创意产业”相比,美国则采用“版权产业”(Copyright Industries)的分类方法,按此新分类方法,英国所指的13项文化创意产业,几乎已全部列入美国所指的版权产业。 早在1990年,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简称IIPA)已利用“版权产业”的概念来计算这一特定产业对美国整体经济的贡献。 1990年,IIPA第一次调查与版权保护有关的产业对经济的影响和在贸易中的地位,第一次将美国版权产业的不同组成部分归到了一起。1990年11月,IIPA委托有关机构首次发表《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报告;1992年9月,发表《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1977-1990年》;此后分别于1993年10月、1995年1月、1996年10月、1998年5月、2000年12月、2002年4月、2004年平均每一两年发表美国版权产业系列报告。这些报告从增值、就业和出口等方面反映了美国版权产业概况及对美国经济做出的贡献。 “2004年报告”与以前发布的9个系列报告不同的是,它采用了新的统计口径: 在以前关于版权产业的九个经济报告中,IIPA将版权产业分为以下四个部分:核心、部分、发行、版权关系。这是lIPA在1990年的首个报告中发展和界定的。 “2004年报告”与以前发布的9个系列报告不同的是,它采用了新的统计口径: 在以前关于版权产业的九个经济报告中,IIPA将版权产业分为以下四个部分:核心、部分、发行、版权关系。这是lIPA在1990年的首个报告中发展和界定的。 在“2004年报告”中,IIPA仍然使用这四种分类,但为了与国际标准相一致,IIPA采用由世界知识产业组织(WlPO)界定的四种版权产业分类:核心版权产业,交叉产业,部分版权产业,边缘支撑产业。其中: 分类项目定义主要产业群 核心版权产业(Core Copyright)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或 其它物品的创造、生产 出版与文学:音乐、剧场制作、歌剧、电影与 录影;广播电视;摄影;软体与数据库、视觉

版权法判例

判例一,“尼科尔诉环球电影公司”在此案中,上诉人(一审原告)尼科尔是戏剧《阿比的爱尔兰玫瑰》(Abie’sIrishRose)的作者。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环球电影公司公开制作了一部电影,名为《科恩一家与凯利一家》(TheCohensandTheKellys)。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的电影作品抄袭自她的戏剧。在联邦地区法院判决环球电影公司不构成侵权后,尼科尔向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的戏剧《阿比的爱尔兰玫瑰》描写了一个生活在纽约富人区的只有父子俩的犹太人家庭。父亲固执地坚持他的儿子必须娶正统的犹太女子为妻。儿子违背父亲的意志,与一个爱尔兰的天主教女子秘密结婚。为了减轻此事对父亲的打击,儿子向父亲隐瞒了他的新娘的信仰和种族以及他们的婚姻,并告诉父亲对方是一位犹太姑娘。父亲请来了拉比,按照犹太教的仪式准备婚礼。与犹太人父亲一样,爱尔兰人父亲也固守其宗教信仰,拒斥其他教派。他认为,自己的女儿将要嫁的是一位爱尔兰的天主教男子。真相大白之后,两位父亲都因其孩子与异教徒结合而怒不可扼,都在寻求解除他们的孩子之间的婚姻的办法。一年以后,两位父亲都宣布放弃这一努力。这对年轻夫妇有了一对双胞胎。他们的父亲各自来到这对年轻人的家,并在那儿相遇。当他们得知各有一个孩子用了自己的教名时,两人和解了。被上诉人的电影《科恩一家与凯利一家》描写了两个生活于纽约穷人区、长期以来互相憎恨的犹太人和爱尔兰人家庭。犹太人家庭有一个女儿,爱尔兰人家庭有一个儿子。两家的孩子相爱并秘密结婚。一位想娶犹太人女儿的律师告诉犹太人,他将继承一大笔财产。爱尔兰男子来寻找他的犹太新娘,被愤怒的犹太人父亲赶走。当他得知女儿与仇敌的儿子早已秘密结婚的真相后,对此无比愤怒。这对年轻夫妇有了一个孩子。一直被禁止去看望新生儿的爱尔兰人一家到犹太人家中,两位父亲发生了剧烈冲突。女儿被父亲赶走,她带着孩子回到了她丈夫那贫寒的家中。此时,那位实现不了目的的律师向犹太父亲披露,其所继承的财产实际上属于爱尔兰人。如果他愿意与之分享,该律师将保守秘密。但被犹太人父亲拒绝。他冒雨去仇敌的家中告诉真相,返还财产。当犹太人父亲即将离去时,爱尔兰人父亲同意与他平等的地分享这些财产。至此,双方和解。上诉法院认为,上诉人的戏剧《阿比的爱尔兰玫瑰》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被上诉人的作品与上诉人的截然不同。所以,被上诉人未侵犯上诉人的著作权。维持地区法院的判决。 判例二,“谢尔登诉米特罗-高德温电影公司”在此案中,上诉人(一审原告)谢尔登是戏剧《丧失名誉的女士》(DishonoredLady)的作者,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米特罗-高德温电影公司制作了影片《莱蒂林顿》(LettyLynton)。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的影片侵犯了自己的受著作权保护的戏剧。一审法院认定影片《莱蒂林顿》只是使用了戏剧《丧失名誉的女士》中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一般性的主题、动机或者思想,因而对谢尔登提出的禁止该影片的放映的请求不予支持。谢尔登遂向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本案涉及的戏剧及影片均取材于1857 年发生于苏格兰的一起真实的案件。1927 年,这一真实案件被编辑成书出版。该书所描述的故事轮廓成为本案所涉作品的素材。上诉人戏剧中的女主人公——聪明、放荡而堕落的马德琳凯利——成长于纽约一个优裕的家庭,她有一个以在夜总会跳舞为业的南美情人,后者阻挠其与另一体面男子之间的婚姻。凯利在答应再次与其情人见面之后将其毒死,因而被审问。最终却被宣告无罪。被上诉人的影片中的故事也发生于纽约,女主人公莱蒂林顿任性、放荡,生活于一个富裕但是毫无温情的家庭,同样有一位南美情人。在她与一美国上流社会的男子订婚后,其情人威胁要对其未婚夫披露他们之间的关系。她准备了毒药,企图在与其情人见面时自杀,但却使后者误服毒药致死。经检察官的讯问,因有不在现场的证明而被释放。在死亡一幕中,两部作品有一系列类似的细节刻画:受害人服毒后的电话呼救;女主人公的辱骂、消除痕迹、在现场遗留小物件等。上诉法院认为,被上诉人影片在许多细节的描写上与上诉人的戏剧的完全相同,侵犯了上诉人的著作权,因此撤消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禁止被上诉人继续放映侵权影片,并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的损失。两个判例的案情相似而判决相反。主审的Hand 法官在尼科尔案中确立了区分作品中的思想与表达的抽象检验法,这对此后相关案件的判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Hand 法官对这两个类似案件的相反的判决更引起许多人去评说、探究。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最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50687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最新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最新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 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 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 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尝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 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 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五条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保密室、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中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 审查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 指导、检查、监督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 规划处理与企业有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五) 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本企业在技术开发部(或者法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分管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的副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探究美国崛起的历程

探究美国崛起的历程 1、美国崛起的历史事件有哪些? 2、按事件逐个回忆知识点。 (1)美国独立战争(1775—1783年) a根本原因:英国殖民统治阻碍北美资本主义发展 b经过: 爆发:1775年,来克星顿的枪声 建国: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发表 转折:1777年萨拉托加大捷 胜利:1781年约克镇战役 独立: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c领导人:华盛顿 d性质:既是民族解放战争,又是资产阶级革命 f 宪法:1787年宪法颁布,三权分立,成立联邦制国家,实行总统制。 g历史意义:推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赢得了国家独立,确立了比较民主的资产阶级政治体制,有利于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推动了欧洲和拉美的革命运动。 h启示: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独立是一个国家成为强国的基本条件;制定和完善民主的政治制度。 (2)美国南北战争(1861年~1865年) a根本原因:南北两种不同经济制度的矛盾。 b导火线:主张限制奴隶制的林肯当选为美国总统 c转折点:1862年林肯政府颁布《解放黑人奴隶宣言》 d结果:北方胜利,维护了国家统一。 e领导人:林肯 f性质:既是内战,又是资产阶级革命 g历史意义:是美国历史上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维护了国家统一,废除了黑人奴隶制度,扫除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又一大障碍,为以后经济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H启示: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 (3)罗斯福新政 原因: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 目的:消除经济危机,巩固资本主义统治。 特点:国家干预经济 措施:1、改革金融,恢复银行信用2、整顿农业3、调整工业(中心措施) 4、兴建公共工程。 意义:使美国经济缓慢恢复过来;资本主义制度得到调整、巩固、发展;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的调控与管理得到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利加强。 启示:国家加强对经济的调控;改革创新等。 (4)战后美国经济的发展 特点: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持续发展,呈现繁荣景象。 20世纪七八十年代:70年代危机,经济地位下降;80年代调整,经济发展受限。 20世纪九十年代:持续稳定发展,进入新经济时代 原因:制定适时的经济发展策略;重视教育、发展科技、培养人才等。 (5)冷战政策 概念:美国带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采取除战争以外的一切手段,“遏制”共产主义。 目的:称霸世界 表现:政治上:推行杜鲁门主义;经济上:实施马歇尔计划;军事上:建立北约组织 结束:1991年苏联解体。 (6)三次科技革命 第一次:富尔顿发明汽船。 第二次:美国在电力方面领先其他国家;爱迪生发明碳丝灯泡;莱特兄弟发明飞机。 第三次:第三次科技革命从美国开始。 启示: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培养人才。 (7)两次世界大战 第一次世界大战:采取中立政策,1917年参战,成为战胜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采取中立政策,1941年日本偷袭美国海军基地珍珠港,美国卷入战争,建立国际反法西斯同盟。诺曼底登陆开辟欧洲第二战场;召开雅尔塔会议等;向日本投掷两枚原子弹,成为战胜国。 启示:反对战争,维护和平,创造和平的发展环境。 三、探究美国崛起的原因? 1、通过独立战争,推翻了英国的殖民统治,赢得了国家独立,确立了比较民主的资产阶级政治体制,有利于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2、通过南北战争,维护了国家统一,废除了黑人奴隶制度,扫除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又一大障碍,为以后经济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3、通过罗斯福新政,消除了经济危机,使美国经济缓慢恢复过来;资本主义制度得到调整、巩固、发展;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的调控与管理得到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利加强。 4、战后经济发展,制定适时的经济发展策略;重视教育、发展科技、培养人才等。 5、抓住科技革命的机遇,大力发展生产力,迅速成为世界经济第一强国。 6、两次世界大战美国本土都远离战火,开始都采用中立政策,向战争双方出卖军火,发了战争横财;后期参战,成为战胜国,捞取战利品。 …… 四、探究美国崛起给中国的启示。 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独立是一个国家成为强国的基本条件;制定和完善民主的政治制度;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制定适时的经济发展策略;重视教育、发展科技、培养人才等;国家加强对经济的调控;改革创新等;反对战争,维护和平,创造和平的发展环境;坚持改革开放,大力引进先进科技,走建设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1.巴黎和会 (1)时间:1919年1月~6月。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简况 一、美国知识产权法律构架和立法程序 美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基础来自于《宪法》第一条第八节第八款和第十八款。这是一个授权性的条款,即:“(国会有权)(8),通过保障作者和发明人对其作品和发明的有期限的排他权,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和)(18)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以行使上述权力”。这一条款为专利和版权的宪法条款,而商标权的宪法基础则体现在有关贸易条款中。商标立法以各州法为主,直至1946年才制定了联邦商标法。因此,美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中,《专利法》、《著作权法》为联邦立法,《商标法》则主要以州立法为主,联邦法与州法并存。这也是美国知识产权法制的一个特点。 同世界其他国家基本一致,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也是根据智力劳动成果的不同型态和不同权益而确定。除商业秘密(Trade secrets)之外,其中的区分是根据某种知识、标识或象征符号在一定期间内授与专属的使用权为立法的主要内容。当然,对于某一特定产品而言,可能同时受到不同型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美国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版权及邻接权(Copy right and neigh boring rights) 美国的《版权法》最早制定于1790年,当时的保护范围只限于书籍、地图和期刊。1909年才扩大为所有作品。1976年美国制定了第三部《版权法》,即现行版权法,197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已进行了多次修改,几乎每年修改1—2次。 本世纪初,由于美国不满意《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另组织一些国家成立了《世界版权公约》,以对抗《伯尔尼公约》。当时的美国,是一个盗版王国,大量盗版欧洲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建立了一套与众不同的版权制度。其突出特点之一就是版权登记制度。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美国于1988年加入《伯尔尼公约》。美国加入国际公约的程序是先修改国内法,再批准加入公约,这也是美国内法多次修改的原因之一。由于信息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传统的版权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不论是国际公约还是国内立法,都在不断地修改完善,以适应这一技术发展。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过了两个新的版权公约,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1998年美国参、众两院审议通过了《数字化千年之禧的版权法案》。从内容上讲,这一法案已超过了两个新国际版权公约的保护力度,这将是美国对1976年版权法的又一次重大修改。 (二)专利(Patents) 美国最早的《专利法》制定于1790年。1793年、1836年、1870年和1952年又分别重新制定。现行的《专利法》为1952年颁布,到目前为止也修改了多次,但总的来讲修改不甚频繁。美国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为发明(实用)专利和工业设计专利两种。其授权条件和程序与世界各国基本一致,没有什么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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