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2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2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

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店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

(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QS);(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二、每次进货时,接验员要详细检验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

(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检疫(检验)证明:

(三)进货票据。对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或包装不规范、破包、透气等的食品拒绝进货。

三、接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四、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

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店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六、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2

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验货查证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凡是本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简称为食品原辅材料)都需遵守本制度。

具体内容

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

录制度,需要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企业生产采购的原辅材料需进行索证索票且证票需要及时更新完善,面对索证索票的要求内容如下:

1、国内采购的食品原辅材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第三方检测报告和出厂检测报告)。

2、供货者名称与原料产品标签生产信息一致,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检测报告)与所购原料批次一致。

3、合格证明文件包括批检、型检等,批检必须与所购产品一一对应,型检批次和要求按照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实施。

4、进口的食品原辅材料应当查验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对应批次的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5、从流通单位(超市、批发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确认其资质并留存盖有供方印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

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有公章或签字的生产许可、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物凭证或购物清单。

7、从超市采购的'畜产品,应存留供盖有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批发零售市场、农贸市场等采购畜禽肉类的,应索取并留存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应保留其盖有印章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动物检疫合格证。

8、直接自农户或农家养殖户采购的初级农产品需要留存农户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

9、企业视情况对采购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的组织或个人所提供的产品,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本制度由采购管理部门执行,质量管理部门监督其执行情况并适时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反馈。食品进货查验制度3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

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

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进货查验制度4 煤矿饭堂物品进出检查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各类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用职工有个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众兴公司一煤矿

3.物品入出库内容

3.1对面粉出库管理

3.2各类肉品的.入出库管理

3.3各类蔬菜出入库管理

4.各类物品检查、验收制度

4.1物品进出库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做到帐卡、物相符。经分矿抽查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发现一次帐卡、物不相符时,按公司制度罚主管负责人50元,当班炊服人员每人30元,同时在月均按机动员工处理;

4.2物品存放必须分类整齐,面粉油类、蔬菜类、生熟食品类,均按《国家卫生法》规定要求逐项存放,不能混合,发现一次对各类物品存放不整齐或混合存放时,对食堂管理员罚款30元,当班炊服人员每人20元,当月考核按机动遇工处理;

4.3库存面、米食品在鼠、虫害时,对食堂管理面直接罚款50元后限期处理整改,否则加倍处罚后待岗;

4.4购进的蔬菜和肉食品,一旦发现有毒变和腐烂现象后,继续售给职工者,将从重处罚,发现一次罚食堂管理员100元,各炊服人员每人50元后均按机动员工处理,情况严重时按待岗处理;

4.5不论任何物品,食堂管理员购进入库或出库时,均由当班炊服人员按所购进数量或出库数量核实后双方签字,对未签字的条据不得入帐。

4.6要保持良好的食品设备、设施、个人和公共场所卫生,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和良好的生活条件与环境,争创甲级职工食堂。食品进货查验制度5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

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第四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将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话;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

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六条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八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6

煤矿饭堂物品进出检查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各类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用职工有个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众兴公司一煤矿

3、物品入出库内容

(1)对面粉出库管理

(2)各类肉品的`入出库管理

(3)各类蔬菜出入库管理

4、各类物品检查、验收制度

(1)物品进出库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做到帐卡、物相符。经分矿抽查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发现一次帐卡、物不相符时,按公司制度罚主管负责人50元,当班炊服人员每人30元,同时在月均按机动员工处理;

(2)物品存放必须分类整齐,面粉油类、蔬菜类、生熟食品类,均按《国家卫生法》规定要求逐项存放,不能混合,发现一次对各类物品存放不整齐或混合存放时,对食堂管理员罚款30元,当班炊服人员每人20元,当月考核按机动遇工处理;

(3)库存面、米食品在鼠、虫害时,对食堂管理面直接罚款50元后限期处理整改,否则加倍处罚后待岗;

(4)购进的蔬菜和肉食品,一旦发现有毒变和腐烂现象后,继续售给职工者,将从重处罚,发现一次罚食堂管理员100元,各炊服人员每人50元后均按机动员工处理,情况严重时按待岗处理;

(5)不论任何物品,食堂管理员购进入库或出库时,均由当班炊服人员按所购进数量或出库数量核实后双方签字,对未签字的条据不得入帐。

(6)要保持良好的食品设备、设施、个人和公共场所卫生,确保职工身心健康和良好的生活条件与环境,争创甲级职工食堂。食品进货查验制度7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索取并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商交易前,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专卖(直销、专营等)授权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一次。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二、索取并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法定检验、检疫、检测机构的`检验、检疫、检测、鉴定报告等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对需要进行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就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发货单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食品进货查验制度8

为规范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

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原件;从屠宰企业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合同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合同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合同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材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进货查验制度9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

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

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

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

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0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全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

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__市__区实验学校

__年__月__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1

一、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2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2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 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店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 (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QS);(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二、每次进货时,接验员要详细检验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 (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检疫(检验)证明: (三)进货票据。对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或包装不规范、破包、透气等的食品拒绝进货。 三、接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四、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

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店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六、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食品进货查验制度2 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验货查证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凡是本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简称为食品原辅材料)都需遵守本制度。 具体内容 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

厨房验货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厨房验货管理制度 厨房验货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厨房验货管理制度(通用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厨房验货管理制度篇1 1、订货人员须据统一安排, 由高级员工或者厨房管理组人员统一订货; 2、订货人员须对所订货物的库存量有明确的了解, 正确的预估第二天所订货物的使用量, 做到保质保鲜; 3、订货人员须在订货单上签字, 如没有预订货物造成营运受阻, 则追究订货人的工作失误, 如预订货物而供应方没有及时送达或没有及时通知, 则可向供应方索取经济赔偿。 4、验货人员由厨房统一安排, 必须两人验收, 其中一名须是厨房管理组成员, 验收人员必须同时在场确认货物的数量, 质量,验收完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5、验货人员必须对货物的数量, 质量负责, 遇到短斤少两, 品质供应方送货, 厨房验收欠缺的货物一定拒绝收货, 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如查明所收货物存在短斤少两和严重的品质问题, 不管是否和供应商存在串通行为, 都视作串通行为。则验货人员不仅要赔偿所订货物的金额,还要按员工守则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6、验收完货物后, 及时将送货单送交收银台, 上面必须有供应方签名。 7、如发生退货, 所有的退货一定须经理和厨房主管签名确认; 8、如果货单中有空白栏, 必须在最后一栏的下一栏填上”(以下空白) ”并签名; 9、收货签名需在固定位置, 签名必须清晰。

10、库管须对货物的单价, 金额进行确认, 如果送货单上的货物单价和报价单上的单价有出入, 应及时向经理汇报; 11、如果由于供应方私自改动报价单上的报价, 而收银员未发现或者未查出供应方算错金额, 则收银员全额赔偿公司造成的损失, 并按员工手册上的相关条例处罚。- 12、出纳须对月结的总金额负责, 如果计算失误, 造成公司损失, 则全额赔偿公司的损失, 并按员工手册相关条例处罚, 付款时经双方确认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13、主管须对每月的报价负责, 及时了解货物的市场行情, 在保质的前提下, 降低价格, 控制成本支出。 厨房验货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单位购进食品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五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食品经营管理中的进货查验工作,确保所 购进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同时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的相 关人员。 二、定义 1.进货:指食品经营者从供应商处购进食品的行为。 2.查验:指食品经营者对所购进的食品进行检查、鉴别、验证 和评估的过程。 3.食品:指以动植物为原料制作的、供人食用的物品。 三、进货前的准备工作 1.编制供货商名录,包括供货商名称、地质、经营范围等信息。 2.建立供货商评估机制,对供货商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3.组织食品经营管理人员开展进货查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和食品安全意识。 4.确定进货查验的工作流程和标准,以及查验所需的相关设备 和工具。

四、进货查验程序 1.进货前实地考察供货商的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确保供货商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每批次进货均需查验,查验内容包括食品的标签、包装、产地、保质期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对高风险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无污染、无虫害等问题。 4.对食品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实,确保与进货合同或 订单一致。 5.对食品的储存条件、温度等进行监测,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 中不受损坏或变质。 6.对查验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总,包括食品名称、供货商、检验 结果等信息。 7.有质量问题或不合格的食品,按照相应处理程序进行退货或 下架处理。 五、进货查验的控制措施 1.对供货商进行定期考核,依据供货商评估结果确定进货合作 与否。 2.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将进货查验的记录归档存储,便于日后 查询和管理。

3.配备专人负责进货查验工作,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胜任相应工作。 4.食品经营者应加强与供货商的沟通,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要求供货商进行整改。 5.食品经营者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进货查验工作,确保查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六、附件 1.进货查验记录表 2.进货查验抽样检测方法及标准 3.进货查验工作流程图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 1.食品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的行政规范法规。 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

食品出入库登记制度范文15篇

食品出入库登记制度范文15篇 食品出入库登记制度篇1 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索证、查验以及台账记录(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子台账记录)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等资料妥善保存备查,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一、采购索证索票 1、采购前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审查,与合格的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安全的供销合同。 2、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购物凭证等资质证明。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3、采购前应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采购使用《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7、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8、不得采购使用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合格检测报告的洗涤剂和消毒剂。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二、进货验收 查验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或标准要求,采购的食品在入库和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购物凭证、资 质证明,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和使用,对验收不 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1 为规范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老师和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合同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 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 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 农贸市场合同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合同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合同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 (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合同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 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 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合同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 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 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材、食品添加剂及食材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 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 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 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 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 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2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本)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统一使用“一票通” (原“三单合一")票据,将其“客户联”按时间顺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 ①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②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

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否则,不得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否则,不得销售。 第九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负责人: 经营地址: 订立时间:

食品原料验收管理制度(12篇)

食品原料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原料验收管理,根据厨房生产要求,厨房对供应商所送的原料的认可和接受。保证厨房生产质量,有效地控制生产成本。因此,规定验收程序和要求,使用有效的验收方法,明确验收程序,保证验收工作循序渐进,减少验收的随意性确保进货质量,对验收工作加以完善,而制订本制度。 一;验收人员的基本素质与要求; 1;热爱原料验收工作,对企业有较高的忠诚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责任心。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恳踏实,认真负责,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图私利。 2;熟悉食品原料品质特点和质量要求,掌握原料基础知识,采购规格与标准,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丰富的经验对各种原料的品质进行恰当的检验鉴定,准确界定原料的品质等级等。 3;熟悉饭店采购原料的程序,与采购过程有关的财务制度和有关的经济合同,价格,质量和食品卫生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尤其对本公司制定的[食品原料采购质量规格书]能够很好的运用,严格执行,能够熟练使用各种现代检验原料品质的工具,仪器,设备等。 4;能够严格按规定填写各种表格,单据,并及时传递到相应的部门。具有处理因原料质量不合格与订货价格,数量不符等原因而与供货单位协商退货的能力,以及对一些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5;定时间,安排适当的验货时间。尽量不要无间断的验货,疲劳验货,验收员不得找人替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保证验货质量。 6;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讲究验收环境的清洁卫生,保持自身的身体键康,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标准。二;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的程序

1;根据定购单上的数量,重量对供应商送来的或采购员购来的货物,仔细核对数量,质量是否相等,防止接收的原料过多造成浪费或短少影响营业。 2;按照[食品原料验收规格表],对各种原料的品种,规格,质量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食品混入厨房。 3;对于不合格的食品原料如质量,数量或价格未达到所规定要求者,验收人员则应拒绝验收,及时办理退货手续。属于自购的应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4;验收员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防止供应商以次充好,或将变质,腐烂,有异味,注水等劣质食品进入厨房,由于质量问题退货的原料,应要求供应商及时补充。 5;将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的内容,数量结果记录在每天的验收单上,并与供应商作好核对工作,双方签字认可。 6;将验收合格的货物送到仓库或厨房,妥善保管,当天将验收单据交由用货部门签字[厨师长]认可,坚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食品因存放时间过长导致浪费。厨政部 食品原料验收管理制度(二) 1、根据酒店厨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置不用。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严格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作本酒店供应菜品,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对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随时检查。 5、不得将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提供给客人。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初次购入食品,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下列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2.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 3.进口食品的有效商品检验证明. 索验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上述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准进货. 二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首次购入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该食品的检验报告.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索取资料的管理.经营者索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档案保管期限为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证明文件的查验.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并统一建 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食品进销货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一记录方式.食品经营者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微机记录、书式记录、票据记录三种方式. 1.微机记录.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开发或购置“食品采购、销售记录软件”,利用微机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 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凡未实行微机记录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食品进货、销售记录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4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

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二)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细心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索取并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商交易前,应当索取并细心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专卖(直销、专营等)授权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一次。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二、索取并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细心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或法定检验、检疫、检测机构的检验、检疫、检测、鉴定报告等证明文件并保存复印件。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得进货。 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索取并细心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对需要进行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就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发货单或者依

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存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记录可以采取电子、书式、票据三种方式。 1.电子记录。使用宁夏流通环节食品电子监管网络平台系统录入进货查验记录,或利用自行开发的信息化系统录入进货查验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进货查验信息。 3.票据记录。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形成食品进货记录。 三、定期查阅进货记录,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做出醒目标注,并在销售中向消费做出醒目提醒。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当即中止销售下架退市销

食品安全进货查验制度

精品文档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当认真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符合工商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电子供货凭证,认真核对产品信息与凭证内容是否一致,并按要求保存两年以上。 二、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 验内容包括: 1、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 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 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 量等级。 3、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 品是否标有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 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问题。 7、进口食品是否有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以及在中 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8、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 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认真查验供货方提供的有效检验检疫证 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四、认真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做下架、 退货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入库,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假冒 伪劣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 一、目的 为了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进货查验工作,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处理和追溯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供应商进货的食品,包括原料、半成品和成品。 三、主要内容 1. 进货查验流程 (1)接货人员接收供应商送达的食品,并做好相应的确认工作。 (2)接货人员依照进货清单核对所收食品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并与供应商发出的进货单据进行核对。 (3)接货人员对所收食品的外包装进行查看,检查是否有破损、变形、过期等情况,并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中。 (4)接货人员打开部分包装,进行样品的查验。对于液体或散装食品,可取部分样品进行查验。对于密封包装的食品,可以通过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无异味、无霉变等来判断食品的质量。 (5)接货人员对查验结果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2. 进货查验标准

(1)食品的包装应完整无损,无破损、无变形,包装上的标签清晰可辨。 (2)食品的外观应符合商品的基本要求,无异味、无霉变、无肉眼可见的异物。 (3)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各类液体食品应无渗漏、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 3. 进货查验记录 (1)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送货日期、食品种类、数量、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以及接货人员的签字确认。 (2)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详细记录食品的问题描述,同时将问题食品隔离,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3)进货查验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食品质量追溯和问题处理。 四、责任和措施 1. 供应商责任 (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食品的质量安全,不得提供有质量问题的食品。 (2)供应商在送货前应对食品的质量进行自查,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 2. 接货人员责任 (1)接货人员应认真核对供应商发出的进货清单,保证所收食品种类和数量与清单一致。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范本(3篇)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范本 一、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八、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范本(二) 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店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 (一)营业执照; (二)生产许可证;

食品采购验收制度(6篇)

食品采购验收制度(6篇) 食品采购验收制度1 1、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销售单位或市场出具的发票或收据等有效购货凭证。 2、初次采购的供货商必须提供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每次采购时应索取该生产批次产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采购冷、鲜、肉、禽时,应索取定点屠宰证明和检疫合格证明,证明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从固定单位采购食品的,签订食品采购供货合同。 3、入库前或使用前设专人验收、查验产品包装、标识、有效凭证及一般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索证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 4、设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登记每次交易使用情况。登记内容: (1)进货时间; (2)供应商名称; (3)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 (4)进货商品的生产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5)进货商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进货商品的数量; (7)登记人签名; (8)其他情况; (9)将有关复印件和凭证要设专用档案保管。 5、食品采购台账和凭证档案盒按月装订,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食品采购验收制度2 为促进学校食堂管理的规范化,更好地落实食堂卫生安全责任,依据我校实际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经校行政会义讨论,特制定本食堂采购制度如下: 1、食堂设专门的原料采购员,与校外正当的菜贩签订购菜协议的形式,学

校食堂的原料由协议对方按协议的相关规定按时、及时、保质、保量送达,并做到原料必须新鲜、卫生、合格、可口。 2、采购员每天必须严格按照食堂排定的采购内容,通过正当正常的营销渠道采购,交由食堂专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采购员每天必须提交相关凭证,凭证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菜名、数量、单价、金额及本人的签名和时间等,并及时提交食堂主管做好存档。 4、采购对方必须向学校方提供以下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 5、学校食堂采购部分农家原料,必须征得食堂主管同意,并要求在第一时间办理相关的购买凭证,凭证上需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货主的签名和购买时间等,并及时提交食堂主管做好存档。 6、其他食堂用调料、配料、大米、油等原料的采购必须油食堂主管统一按照食堂有关的采购制度成批采购,食堂工作人员有领取、保管、使用、返还、及时提交紧缺原料名单数量和配合食堂主任采购相关原料的义务,此项采购仍须做到凭证齐全,并及时做帐存档。 7、其他食堂用调料、配料、大米、油等原料的采购渠道如果比较稳定的话,食堂主管有责任和义务向对方经营户索要相关证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 8、未按食堂相关要求进行食品原料采购的,有关责任人必须承担可能的责任,学校也将对有关人员作出严肃的处理,包括经济上和人事上的处理。 食品采购验收制度3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单位购进食品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五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 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六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 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七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 内容。 第九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常见食品。 在购进食品时,经营者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对于包装食品,还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确保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等信息标明清楚。对于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要进行检查督促,对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

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对于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同时,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并对经营者进行检查督促。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本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其中,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员工在购进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初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每年核对一次。购进食品时,应按批次索取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不同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不同的证明票证。 对于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以凭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实行购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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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4篇)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 一、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该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要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放按照产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活泼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自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标破损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应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八、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二) 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索取并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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