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2035)

南通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2035)
南通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2035)

南通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

一、前言

、规划背景

南通地处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型结构交汇点,“据江海之汇、扼南北之喉”,拥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水运发展优势。近年来,在江苏沿海开发和沿江开发两大战略的推动下,特别是在近期“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发展、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等国家新战略的带动下,南通市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综合交通和沿海沿江港口发展迅速,正在成为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和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年月,南通市委召开了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交通转型”三大转型任务。推进交通建设由单一体系向综合枢纽转变、由基本通达型向集成运输型转变、由传统分散型向现代智能型转变,是交通转型的三大工作重点。内河水运作为综合交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引导重大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构建“两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受到中央和省市的高度重视。根据《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内河港口作为内河水运的关键节点和充分发挥水运效益、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必须加快发展。年月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水发〔〕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港口转型升级工作,促进港口提质增效升级。此外,江苏内河干线航道网建设等重大工程都将在年全面建成,为内河港口规模化发展、江河联运带来新的机遇。随着宏观形势的发展,上述意见的出台,南通区域交通格局变化,以及内河水运条件的持续改善,提升内河港口发展综合效益,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成为未来内河港口行业发展的重要主题。

南通市坐拥江海之利,境内水网发达,内河航道总里程仅次于盐城居全省第二位,具有发展内河港口的天然优势,连申线和通扬线等主要航道沿线内河港口在能源物资和大宗货种运输方面,对南通市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多方面历史原因,南通市内河港口发展速度明显滞后于公路、铁路等

其他运输方式的发展,部分地区的内河港口发展缓慢,存在分布散、规模小、等级低、功能弱、基础设施和装卸水平落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综合交通运输的发展和多式联运体系的构建,已不能适应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近年来,在南通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南通内河港口步入加快发展的快车道,“十二五”期间,连申线航道的升级、通扬线整治工程的开工,改变了南通市无三级航道的历史,为南通内河港口加快发展创造了条件。组织编制南通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对于科学指导南通市内河港口的布局,充分发挥南通市水网密布和通江达海的优势,对于深化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和交通转型发展,对于加快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有力支撑南通市“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宜居宜业富有魅力的花园城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定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研究对象主要为南通市域内通江及通海河流河口节制闸以内,规划五级以上内河航道上的港口,兼顾部分五级以下航道;对于其他低等级航道上的内河港口给出总体指导原则。规划基准年:年,规划水平年为年、年和年。

、规划原则

()统筹优化配置港口资源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充分利用内河港口资源,通过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应、分工协作的内河港口体系,促进内河港口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共享,加快内河港口现代化建设。

()促进综合交通体系构建

以供给侧改革为动力,以交通转型发展为契机,更加注重从综合交通发展的角度规划内河港口,更加注重与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更加注重发挥内河港口的枢纽转换功能,促进内河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构建多式联运、集成高效的内河运输新格局。

()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内河港口资源优势,强化内河港口与产业、城市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加快内河港口建设及其功能发挥,着力将内河港口优势转化为物流优势和产业优势,为产业转型、城市转型提供交通保障。

、规划过程

()调查研究。年月启动研究,月完成调研和现场踏勘。

()征求意见。年底,阶段性成果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意见。年底,规划成果征求了省厅港口局意见。年月年月,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年月日,市人民政府向省交通运输厅发函,再次征求了省级管理部门意见。月底,根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转型发展的意见》,对规划方案送审稿进一步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再次征求了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意见。

()反复推敲。年底,项目组在市规委会预备会议上向市长、分管市长进行了两次汇报,根据要求对规划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年月,规划项目组向韩市长、单市长进行了汇报,并根据要求到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对接。年月日,于书记专题会上向陆书记进行了汇报。年月日,省厅港口局组织了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咨询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年月,通过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二、港口发展现状

、航道现状

至年底,南通境内现有航道条,里程总计公里(不含长江干流)。目前等级以上航道里程达公里,达到五级及以上等级的航道里程为公里,分别占航道总里程的和。

、港口基础设施现状

至年底,南通市共有内河港口经营业户家,码头泊位个,其中吨级以上泊位个,占码头泊位总数的,已利用岸线长度公里,综合通过能力为万吨。

、港口生产状况

年南通内河港口共完成货物吞吐量万吨,其中,公用码头完成货物吞吐量万吨,占总吞吐量的。南通内河港口作业货种以煤炭及制品、钢铁、矿建材料、水泥和粮食等为主,分别完成了万吨、万吨、万吨、万吨和万吨,分别占总吞吐量的、、、和,共占总吞吐量的。吞吐量主要以进港为主,占总吞吐量比重达。

、综合评价

内河港口发展特点主要为五个方面:一是区位优势独特,内河港口发展潜力

巨大;二是域内水运资源丰富,内河港口发展基础条件较好;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跨步发展,内河港口规模初步形成;四是吞吐量规模快速增长,内河运输需求旺盛;五是临港产业集聚态势良好,规模不断壮大。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南通内河港口为南通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是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区域交通枢纽的有力支撑,是发挥内河水运功能,引导沿线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是南通打造“四个城市”的重要保障。

但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缺乏统筹规划指导;二是港口产业链延伸不够;三是内河港口对临港产业发展支撑作用不足;四是尚未形成江海河联运优势;五是内河港口管理体系亟待理顺。

三、港口吞吐量和船型发展预测

、经济腹地

根据南通市内河港口所处的地理位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集疏运条件以及货物流向综合分析,确定南通市内河港口直接经济腹地为南通市所辖的市、区、县,包括如皋、海门、启东市(县级),海安、如东县,崇川、港闸、通州区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间接经济腹地为泰州、盐城等周边地区。

、港口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年,南通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外向型经济不断发展,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南通市城市发展总目标是发挥南通市滨江临海的区位优势和在产业、区位、港口资源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优势,打造“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城市、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和宜居宜业富有魅力的花园城市”。

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规划年,平均增长速度保持在左右,年总量超过万亿。逐步提高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未来南通市将加快产业转型。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形成具有南通特色和竞

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发展高端纺织、船舶海工、电子信息三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三大新兴产业,构建“”先进制造业体系。加强对重点产业发展的研究、规划和政策支持,培育一批百亿级龙头企业、重点示范园区和特色小镇。推进“两化”融合示范工程,支持发展一批智慧工厂和智能车间。依靠科技改造传统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服务业集聚区为载体,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软件研发、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

、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本次吞吐量预测主要采用定量计算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腹地国民经济与内河港口发展关系进行调查分析,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给出南通市内河港口吞吐量定量预测结果,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未来南通市发展运输需求不断扩大、内河航运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和内河港口吞吐量发展趋势变化等因素,通过对腹地内城镇、产业、交通等内河水运需求影响要素的综合分析,最终确定南通市内河港口吞吐总量的发展水平。综合预测年、年和年南通市内河港口吞吐量将分别达到万吨、万吨和亿吨,年、、年均增速分别为、和。南通内河港吞吐总量及各港区预测结果、分货种预测结果表和表所示。

表南通内河港吞吐量总量及各港区预测结果(单位:万吨)

表南通内河港分货种吞吐量预测表(单位:万吨)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30)情况汇报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30)情况汇报 ——2009年7月24日在南通市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南通市规划管理局局长马啸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南通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将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2009-2030)成果向市人大常委会议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上一轮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委托江苏省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南通市规划设计院于1994年初开始着手编制,1996年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区范围466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00万,用地规模100平方公里,城市性质为上海北翼现代化的港口、工业、贸易城市。随着南通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持续加速发展,在21世纪到来之际,鉴于交通条件改善、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我市于2002年组织对1994版总规进行了调整,在保持城市性质、城市规模等主要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局部地区的用地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和综合平衡,这次总规调整于2004年4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背景与修编原因 1、1994版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发挥了较好的指导作用。1994版总规成果有效指导了南通市城市建设,是一个内容全面,研究具有相当深度、广度的优秀规划,对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成为十多年来南通市政府在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方面有效的纲领性、指导性和基础性文件。从规划实施的情况看,1994版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动态和总体结构把握较准,城市各大功能分区合理,城市发展方向和城市组团结构在城市建设中基本得到体现,为城市发展构筑了整体框架。 2、城市经济发展指标和城市建设与1994版总规预测基本吻合。2008年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与1994版总规设定的远期目标(2010年)相比,人口、用地,城市化水平等主要指标均已超过远期目标,总体规划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在城市建设中基本得到了落实。南通市中心城区的用地功能布局、路网结构、用地时序以及市域城镇体系建设等基本上遵循了1994版总规确定的标准和原则。 3、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因和背景。随着南通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交通条件的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上海经济圈的辐射影响,南通城市发展的内部、外部动力发生重大变化,1994版总体规划已难以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的需求,我市于2005年5月份向政府提出进行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并获批准。在修编过程中

巴中市公共交通规划

《巴中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战略之重:巴中市位于中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和首府,处于南北旅游圈最佳对接带和成都、重庆、西安的旅游“金三角”枢纽位置;作为“成西渝城市群交通网络的重要节点、北上东进出川的核心门户、川东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成渝- 关天经济区的交通 连接桥梁”,巴中 需要高度重视公交 优先发展,明确秦 巴山区示范作用。 转型之际:城市空间发展的重大转型给巴中市中心城区的公交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单一模式的常规地面公交已无法适应区域一体化的发展需求。经开区和恩阳区的开发建设,迫切需要快速化、集约化的出行方式促进以公交导向的紧凑型开发,多模式与精细化之路将是巴中公交发展的大势所趋。 矛盾之制:受制于狭长带状的城市空间结构,巴中老城区路网扩容能力有限,对外大通道不在、运输方式单一、道路网等级低、建设资金缺乏等造成交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

盾越来越突出。公共交通与小汽车之间的博弈必将在客流、 路权等资源 竞争上愈演 愈烈,这要求 巴中加快确 立公共交通 体系在综合 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健康城市交通结构的形成以制约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发展,防止拥堵蔓延化和常态化发展。 品质之诉:巴中处于南北旅游圈最佳对接带和成都、重庆、西安的旅游“金三角”枢纽位置,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巴中市中心城区的总体发展目标为:“以发展资源深加工、现代制造、商贸物流和旅游为主,具有巴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其中恩阳区定位为宜居新城,经开区定位为宜居宜业新城。为落实巴中建设宜居、宜业、宜商生态型城市的发展愿景,需强化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巴文化特色的城市公交体系。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南通市沿江开发详细规划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沿江开发详细规划》的通知2003.12 (较《南通市沿江开发江海联动总体规划纲要》2002之沿江部分更新更详) 实施沿江开发战略,是省委、省政府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依托南通滨江临海的独特区位优势,加快沿江开发,实施江海联动,进一步拓展南通经济社金发展空问,更快、更好地接轨上海和融入苏南,全面提升城市和区域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在苏中率先快速崛起,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向现代化迈进,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依据《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和南通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结合南通的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南通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南通市沿江开发详细规划》。本规划以2002年为基期,见划时间至2010年(近期至2005年,远期延伸至2020年),并明确沿江开发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本规划报市入民政府和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定后,即成为全市沿江开发的指导性文件。 南通拥有长江岸线的地区(以下简称沿江地区)是江苏省沿江开发核心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区包括南通市区和如皋、通州、海门、启东4个县(市)。2002年人口572.88万人,面积5160平方公里,GDP721.49亿元,分别占全市的73.4%、64.5%和81.3%;人均GDP12584元,比全市人均GDP高出1200元。 2010年前,南通沿江开发的重点是沿江前沿区域,即南通沿江至宁通高速公路南通段沿线的地区(以下简称前沿区域)。本区包括市区和如皋、通州、海门、启东的43个乡镇及其8个经济开发区(名单见附件一),2002年人口317.5万人,面积2535.7平方公里,GDP440.3亿元,分别为沿江地区的55.4%、49,1%和61%,全市的40.7%、31.7%和49.6%;人均GDP13868无,为沿江地区人均GDP的u倍、全市人均GDP的1.2倍,是南通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发达的区域。本规划范围总体上是沿江地区,但侧重于前沿区域。 根据南通滨江临海的独特区位,沿江开发将实施江海联动。为此,包括如东县、海安县在内的整个南通市域,均为江海联动开发区域。 第一章沿江开发基础与目标 一、开发基础 南通沿江地区地处我国沿江、沿海“T”型经济带交汇点,地理位置十分独特。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为加快沿江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江海交汇的三角洲顶端区位。本区地处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长江三角洲江海交汇的北部顶端,与南部顶端的国际都市大上海隔江相望,兼具滨江与临海两大战略优势。南通港为全国沿海十大港口之一,拥有万吨级以上码头29个,5万吨级8个。依托江海河贯通、水陆空配套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本区从长江出海可达中国沿海和世界各港,通过沿海大通道和新长铁路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广袤的苏北大平原及欧亚大陆桥相连,溯江而上,可到达苏、皖、赣、鄂、湘、渝、川等省市,具备广阔的腹地基础。 较为充裕的资源容量。本区在土地资源、江海岸线资源、环境容量等方面具有江苏其他沿江地区都不可比拟的优势。除了淡水资源十分丰沛外,本区土地资源丰富且连年增加,局部地区海工滩积向外淤涨25-30米,增加土地面积约5000亩。本区是江苏唯一同时拥有沿江和沿海岸线资源的市,江岸线219公里(含洲堤),其中可建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的岸线有33.6公里,目前已利用17.7公里;海岸线203公里,其中具备建设5万吨级以上大型海港泊位条件的岸线40多公里。此外,位于江尾海头的区位,水气环境容量优势明显,危险品和污染物进江危害较小。这些都为临江产业发展以及城镇建设提供了充裕的资源保障和空间支撑。

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巴中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巴中市城市规划区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通江、南江、平昌县城所在地规划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规划应符合已颁布的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确定。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性质和适建范围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本规定附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确定的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凡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由市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第七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 2 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之后实施。 第八条新区土地出让原则上应整地块出让,特殊情况下可分块出让,但单块面积不得小于 2 万平方米。多层民用建筑建设用地小于2000 平方米,高层住宅用地小于3000 平方米,高层公共建筑建设用地小于3500 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但因特殊情况或特殊地段且确定不影响城市规划的,规划部门可准予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成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第三章土地使用强度及地块控制 第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因特殊情况按附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表》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核定,但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对拆迁量较大、情况较复杂或建设用地、建设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可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方案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确定。 第十一条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相关法规、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建设用地内有不同性质建筑的,应分类划定建筑用地范围,分别计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属商办或商住综合楼的,建筑密度按附表二中公共建筑指标执行,建筑容积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核算合成。商业面积或办公面积达不到建筑面积10% ,或者只有底层为商业或者办公的综合住宅,按住宅面积计算,建筑容积率按附表二中住宅的指标执行。

南通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南通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市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城市规划法》、《省实施办法》、《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性规定,在南通市区行政区范围内,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地区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1.3 南通市区行政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综合防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景观与环境设计、城市亮化与美化工程、室外广告发布等各项建设工程,须执行本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港口、公路、河道、各类管线等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 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周政[2011]84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15 【实施日期】2011.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政[201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设施保护和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功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和《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与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涵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护栏、路肩、广场、临时停车场、代征道路用地、退让道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 (二)城市桥涵:桥梁、人行天桥及其附属设施;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明渠、暗渠; (四)城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楼体、河道、街道树、户外广告等处的照明设施。 第三条市政设施必须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适度超前、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并实行有偿服务。 第四条周口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市政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规划、住房与城乡建设、公安、工商、交通、水利、环保、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批后公布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批后公布 组织单位:南通市人民政府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批准时间:2016年7月1日 一、规划范围 市域:南通市域行政辖区范围,陆域土地面积8001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包括港闸区、崇川区、开发区全部,通州区的金沙镇、五接镇、平潮镇、平东镇、兴仁镇、兴东镇、先锋镇、张芝山镇、川姜镇,面积约853平方公里(不含长江江面面积)。 城市规划区:包含港闸区、崇川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市的三星镇、江心沙农场,面积约177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2011—2020年。 三、城市性质: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四、城市规模 城市人口规模:到2020年,全市总人口达8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609万人,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215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254.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18.3平方米。

城市开发边界: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范围853平方公里。 五、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主三副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主”:南通中心城区及其辐射影响下的海门城区和如皋长江镇为中心的地区。 “三副”:“掘港—长沙”城镇组群、“汇龙—吕四”城镇组群、“如皋—海安”城镇组群。 “多点”:市域范围内的多个重点镇。 六、市域城镇体系 规划形成“中心城市—二级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包括:1座中心城市(南通中心城区)、5座二级中心城市(海门城区、启东城区、如皋城区、如东城区、海安城区)、15座重点镇、50座一般镇。 七、中心城区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规划形成市级、区级、片区级3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规划市级中心由老城区中心和城市新区中心共同组成。 规划市北新城中心、观音山新城中心、能达商务区中心、苏通科技产业园中心、通州城区中心5个区级中心。 规划唐闸片区中心、港闸东片区中心、老城西片区中心、老城东片区中心、老城北片区中心、通州城西片区中心、通州城南片区中心7处片区级中心,为各片区提供相应的商业、文化、医疗、体育等配套服务。 八、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建设“三环、五廊、四心、多点”的网络化绿地系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年)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已于2013年1月21日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 该规划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两化互动、三化联动、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为指导,按照巴中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及秦巴山片区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和“与全省同步实施全面小康”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巴中的地域优势,积极融入川陕渝经济圈,加强与成渝经济区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在产业转移、综合配套服务、功能互补衔接及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对接融合。充分发挥巴中作为“成渝西”中心城市重要腹地的战略后援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把巴中打造成“四川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的中心城市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 市域部分 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改善社会民生为动力,以打造生态、红色旅游产业、完善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枢纽作用、增强人口集聚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规划到2015年,市域人口41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16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0%;到2020年,市域人口416万,市域城镇人口208万,城镇化水平达50%。

城镇空间结构 以“全域巴中”的规划建设理念,通过城乡规划全覆盖,确定各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合理安排产业发展、居民点、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和中心城区建设等空间布局,大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形态,规划“一主(一城两翼)三副五廊”的空间结构。“一主”指巴中市中心城区,“三副”指平昌县城、通江县城、南江县城,“五廊”指巴广、巴南、巴达、巴汉、巴万五条对外交通廊道。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和城镇职能结构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建设一座大城市和三座中等城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聚集力强、带动力大的特色镇和中心村,形成紧密衔接、布局优化、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和职能结构。规划巴中市域城镇体系为:“中心城市—县城—镇(重点镇和一般乡镇)—中心村(聚居点)”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市域内城镇职能结构为:综合型、工贸 型、旅游型、交通型、农贸型五种。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南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南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南通市的旅行资源,促进旅行业的快速增长和连续进展,尽快把南通建成旅行整体形象鲜亮、产业结构优化、服务设施齐全、综合效益较高的旅行强市,依照《旅行进展规划治理方法》和《旅行规划通则》,编制《南通市旅行进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南通市旅行进展宏观指导性文件,辖区内各区、县(市)和旅行区在编制旅行进展或旅行开发建设规划时,原则上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第二条规划范畴 本规划范畴为南通市行政区域所辖范畴,包括南通市区(港闸区、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通州市、海门市、启东市、如皋市、如东县、海安县,总面积8001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06~2020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进展时期。近期:2006~2018年,为重点突破期;中期:2018~2019年,为全面提升期;远期:2016~2020年,为连续(成熟)进展期。 第四条规划依据

1.国家旅行局《旅行进展规划治理方法》2005;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旅行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2003;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旅行资源分类、调查与评判》GB/T18972-2003; 4.《江苏省旅行进展总体规划》2002; 5.《江苏省旅行业进展“十一五”规划及到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2005; 6.《江苏省沿江旅行进展规划》2005; 7.《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修订)2005; 8.《南通市都市总体规划调整》2004; 9.《南通市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2002; 10.《南通市旅行业进展“十一五”规划》2005。 第五条规划原则 注重效益,重点推进原则;市场导向,连续进展原则;强化特色,打造品牌原则;系统整合,创新经营原则;因地制宜,和谐进展原则;适度超前,运作可行原则。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工程行动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 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周政办[2016]71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0 【实施日期】2016.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周政办〔2016〕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大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我市将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工程”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及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

神,继续深入实施周口崛起方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完善功能、提升质量”的原则,围绕“一区两极三中心”发展定位,积极融入整合高铁沿线经济发展轴带和中原城市群,着力构建“一中心四组团五支撑”发展格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切实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建设和谐宜居的现代城市。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心城区和项城市城市道路网密度力争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燃气普及率达到9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9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全市县城道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8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燃气普及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9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 二、重点工作任务 围绕提升城市服务和承载能力的总体要求,抓住政策机遇,大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快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着重实施9项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一)实施海绵城市工程。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25%以上、县城10%以上的面

南通城市发展规划战略

南通城市发展规划战略 2003-10-30 [摘要]在评析历次城市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建议和南通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关键词]城市空间形态;规划调整;南通市 一对南通历次城市规划的总体评析 1.有关近代张謇对南通城市发展规划实践的评价 1895年张謇在南通兴办实业,新辟了唐闸工业区、天生港港口区和狼山风景区,同时在旧城区南部开商场、办学校、建博物馆、修道路等,改变了老城过去“以中轴线为对称的方形城廓、十字长街的城市形态格局”。由此,南通形成了以老城区为政治、金融、商业、文化中心,唐闸镇、天生港和狼山镇环绕的“一城三镇”的城镇组团体系。城镇之间以河道及公路相联,在城市功能发挥上成为一个整体。张謇这种朴素的田园城市模式的规划实践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能出于以下考虑:其一,唐闸地区有丰富的棉花原料和从事土布生产的熟练工人,在交通方式为水运和步行的年代就近于原料和劳动力市场布局纺织企业是比较合理的;其二,位于通扬运河畔的唐闸地区,是历史上海盐集散中转码头,水运条件较为优越;其三,张謇在南通兴办实业的指导思想是“实业救国、地方自治”,通过兴办实业来获取教育经费,以唤起民众救国救家;其四,避免在旧城大兴土木办工业,可以保护南通古城风貌和居住环境。从他的故居选址及周边环境建设可窥见张謇的传统风水意识以及与现代环境意识的交融。 我国著名的两院院士吴良镛先生在提及“中国近代第一城”——南通时认为:“张謇发展南通的思想不只是基于城市观念,还是集城、镇、乡地区整体共同发展的观念,是谋求城乡关系、工农商关系协调发展并带有区域发展的思想。拟议中的通、泰、盐经济区,比今天苏锡常经济区要早半个世纪。在张謇思想的影响下,当时周边地区如皋县沙元炳、金沙镇孙儆、盐城县凌钟智,都致力于振兴本地实业,筹建学校,起到了建设南通卫星城镇的作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张謇的规划实践过早地分散了城市功能,给南通城市空间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弱化了中心城市的集聚作用;增加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度;影响了城市经济实力总体水平的提升;影响到长江岸线港口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各组团之间的相互联系度等。虽然张謇的这种城市规划实践可与霍华德(E. Howard,1898年)在《Tomorrow:A Peaceful Path to Real Reform》中提出的“田园城市模式”的思想相比拟,但两者是基于完全不同的历史发展背景。英国城市规划学者霍华德建议围绕大城市建立分散、独立、自足的田园城市以解决大城市发展的矛盾,以达到高度的城市生活和清静的乡村生活的有机结合,强调把城市和区域作为整体。而当时南通城区规模很小,社会经济状况亦十分落后,陆路交通也很不便,在城市经济集聚尚不充分的条件下,张謇就把城市的诸多功能分散,将3个不同的功能组团布局在城外9公里处,这种城市空间结构形态不符合国际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 2.1949年—1978年的南通总体上是建设生产型的城市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周口市区发展规划文件

城市发展规划文件 (2019版) 研究标题:周口市区发展规划承接单位:xxxxxxxxxxxxxxxx 2019年8月

目录 周口市区发展规划 ..................................................................................................................................................................... 总述..................................................................................................................................................................................... 川汇区简述......................................................................................................................................................................... 淮阳区简述......................................................................................................................................................................... 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 参考资料:.................................................................................................................................................................................

南通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南通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市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是《城市规划法》、《省实施办法》、《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实施性规定,在南通市区行政区范围内,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地区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南通市区行政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综合防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景观与环境设计、城市亮化与美化工程、室外广告发布等各项建设工程,须执行本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港口、公路、河道、各类管线等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 2.2.4 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