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的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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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4 0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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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法律

离婚

杂谈

在离婚案件中,或多或少的都涉及到几个争议焦点问题即婚姻效力问题、彩礼问题、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问题包括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问题。下面结合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分别进行阐述。

一、婚姻效力问题

1、有效婚姻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完全自愿;(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3)无禁止结婚的限制;(4)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

2、无效婚姻《婚姻法》第10条规定了4种法定原因: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3、可撤销婚姻《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彩礼问题

该问题的权威解释为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1、《婚姻法》第32条明确了法定原因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完整版)怒江水电开发争议焦点及理由

一方面,支持怒江水电开发的理由:一是我国水资源丰富,但是利用率低,而且大量使用煤炭发电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隐患; 二是,我国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怒江的原始生态流域相对保存完好,也已规划开发; 三是可以带来长期就业机会,同时带动地方建材,交通等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财政增收。实施这一方案,将使电力行业成为地方新兴的支柱产业,由此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将远远超过电力行业本身; 四是怒江地区有丰富的木材资源和矿产资源但是不能开发,没有支撑地方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五是怒江地区已经不是原生态河流,完全不开发保持原生态不可能; 六是怒江水电开发是迄今为止一条可实现的对怒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途径; 七是只有开发才能有资金解决移民问题;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八是怒江水电开发符合我国国情; 九是全州唯一支撑地方经济的森工产业也在环保工程实施后推出了历史舞台;十是能解决老百姓生活问题,地理条件好,较小的投资产生较大的回报、少数民族应该优先发展、具有国际战略意义。 另一方面,反对怒江开发的理由:一是怒江水电开发会破坏当地的地理奇观和自然景观; 二是怒江水电开发会破坏当地极具特色的民俗文化; 三是旅游业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成为怒江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怒江水电开发会产生移民问题、水污染问题;

五是怒江水电开发没有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特有的生活方式,贸然开发欠考虑;六是怒江地区是我国仅存的原生态河流之一,而且西方发达国家考虑到生态破坏,已经停止建坝 七是怒江开发会产生泥沙问题;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怒江水电开发能否给当地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 一方面,支持的理由:一是我国水资源丰富,但利用率低,大量使用火电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隐患;二是当地缺乏支柱产业,怒江开发可使电力行业成为支柱产业、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 如带动地方建材和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财政增收、为移民问题提供资金、它符合循环经济要求、较小的投资取得较大的汇报。由此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将超过电力行业本身怒江水电开发是迄今为止一条可实现的对怒江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途径;三是,怒江水电开发可为当地带来就业岗位;四是怒江已不是原生态河流,完全不开发不可能;五是符合少数民族优先发展的原则;六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国际战略意义;另一方面,反对开发的理由是:一是怒江水电开发会破坏当地的地理奇观、自然景观和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没有考虑当地居民奇特的生活方式,贸然开发不合理;二是旅游业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成为怒江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怒江水电开发会产生移民问题和水污染问题;四是怒江是原生态河流,开发会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西方发发国家已停止建坝;五是水电开发会产生泥沙问题。

关键路径[自己整理,理解简单易掌握]

关键路径法 CPM(CriticalPathMethod关键路径法)是项目管理中最基本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概念,它上连着WBS(工作分解结构),下连着执行进度控制与监督。关键路径是项目计划中最长的路线。它决定了项目的总实耗时间。项目经理必须把注意力集中于那些优先等级最高的任务,确保它们准时完成,关键路径上的任何活动的推迟将使整个项目推迟。向关键路径要时间,向非关键路径要资源。所以在进行项目操作的时候确定关键路径并进行有效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路径法 关键路径法 - 定义 关键路径法Critical Path Method,CPM),又称关键线路法。一种计划管理方法。它是通过分析项目过程中哪个活动序列进度安排的总时差最少来预测项目工期的网络分析。它用网络图表示各项工作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出控制工期的关键路线,在一定工期、成本、资源条件下获得最佳的计划安排,以达到缩短工期、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目的。CPM中工序时间是确定的,这种方法多用于建筑施工和大修工程的计划安排。它适用于有很多作业而且必须按时完成的项目。关键路线法是一个动态系统,它会随着项目的进展不断更新,该方法采用单一时间估计法,其中时间被视为一定的或确定的。

关键路径法 关键路径法 - 起源 关键路径法关键路线法是一种网络图方法,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由雷明顿-兰德公司(Remington- Rand)的JE克里(JE Kelly)和杜邦公司的MR沃尔克(MR Walker)在1957年提出的,用于对化工工厂的维护项目进行日程安排。这种方法产生的背景是,在当时出现了许多庞大而复杂的科研和工程项目,这些项目常常需要运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如何合理而有效地对这些项目进行组织,在有限资源下以最短的时间和最低的成本费用下完成整个项目就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这样CPM就应运而生了。 关键路径法 关键路径法 - 原理与网络图设定步骤 关键路径法关键路径法(CPM)是一种网络分析技术,是确定网络图当中每一条路线从起始到结束,找出工期最长的线路,也就是说整个项目工期的决定是由最长的线路来决定的。 关键路径法是时间管理中很实用的一种方法,其工作原理是:为每个最小任务单位计算工期、定义最早开始和结束日期、最迟开始和结束日期、按照活动的关系形成顺序的网络逻辑图,找出必须的最长的路径,即为关键路径。

抛物线的焦点与准线

抛 物 线 的 焦 点 与 准 线 ( 高 中 知 识 有 关 ) 九上P54、活动2(新书) 一、高中知识:文科选修(1-1)P53-55;理科选修(1-1)P56-59 抛物线的几个定义:把平面内与一个定点F 和一条定直线L 的距离相等的点的轨迹叫做抛物线.点F 叫做抛物线的焦点,直线L 叫做抛物线的准线. 公式:抛物线c bx ax y ++=2 的焦点为)414,2(2a b ac a b +--,准线为a b a c y 4142--= 1) 交于M (x 1,y 1)和N (x 2,y 2)两点(其中x 1<0,x 2>0). (1)求b 的值. (2)求x 1?x 2的值. (3)分别过M ,N 作直线l :y=﹣1的垂线,垂足分别是 M 1和N 1.判断△M 1FN 1的形状,并证明你的结论. (4)对于过点F 的任意直线MN ,是否存在一条定直线 m ,使m 与以MN 为直径的圆相切.如果有,请求出这条直线m 的解析式;如果没有,请说明理由.

=; (3)(3分)若射线NM 交x 轴于点P ,且PA ×PB =100 9 ,求点M 的坐标. 抛物线的焦点与准线(高中知识有关)答案 1、(2010黄冈市,25,15分)【分析】.(1)抛物线的顶点为C (1,1),可设解析式为y =a (x -1)2+1,又因抛物线过原点,可得a =-1,所以y =-(x -1)2+1,化简得y =-x 2+2x ,即可求字母a ,b ,c 的值;(2)由FM =FP ,PM 与直线5 4 y =垂直,可得

53344y -=-,∴14y =,代入y =-x 2+2x ,解得1x =±P 坐标为(114 ) 或(1-1 4),所以分两种情况,通过计算可得△PFM 为正三角形;(3)由PM =PN 可得54 y -, 整理得,23920216t yt y -+-=,解得134t =,23 24 t y =-(舍 3 ), 出点的坐标,在第(3)问中要注意解关于t 的字母系数方程,本题有一定的区分度. 【推荐指数】★★★★★ 2、2012年山东潍坊市24.(本题满分ll 分) 解:(1)设抛物线对应二次函数的解析式为y =ax 2+bx +c , 由???+-==-++=c b a c c b a 2401240 解得???=-==41 1 0a c b

焦点解决疗法核心概念与技术

第一部分 心理危机干预基础知识与理论技术 其成长密切相关的(安媛媛,藏伟伟,伍新春,林崇德,周佶,2011)。因 此,未来应把情绪状态作为成长的预测变量来研究。 另外,未来的研究可以将PTSD和创伤后成长同时纳入一个模型 之中,以便在比较的基础上来考察两者发生机制的异同,从而确定两 者共存的原因,进而从缓解PTSD和促进创伤后成长整合的角度出发 开展临床干预研究。 第二节?焦点解决疗法核心概念与技术 焦点解决治疗(Solution-Focused Therapy,简称SFT),兴起于20 世纪80年代,是由美国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市的短期家庭治疗中心 创办人史蒂夫·沙泽尔、其韩国裔夫人茵素·金·伯格(Insoo Kim Berg)及其同事和来访者共同发展起来的,归属后现代心理治疗派 别,也常被归属为短期治疗。究其来源,SFT深受帕洛阿尔托(Palo Alto)策略学派、米尔顿·艾瑞克森(Milton Erickson)催眠学派、维 特根斯坦(Wittgensteinian)社会建构论及佛教(Buddhist)和道家(Taoist)认识论思想的影响,这使得SFT成为一种整合的系统性疗法(De Shazer等,2007)。 SFT的最大特点在于:不以病理视角分析当事人问题成因,不深 究过去缺陷,转而帮助当事人觉察已有成功经验及自身优势,治疗目 标是当事人确定的,治疗师的任务则是以尊重、合作和不评价的态 度,在当事人知觉框架内工作,针对当事人目标协助其建构出具体、 正向化、行动化、情境化的行动计划,实现筑梦踏实,小步精进的过程(MacDonald,2007;许维素,2013)。 139

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doc

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 1、第一步:明确原被告主张 争点是在充分对抗的诉辩主张中产生的。无争议不诉讼,但当事人争议内容并非都是争点。尤其中国式辩论背景下,有时候对抗双方所讲的不是一个事。所以准确厘定争点,首先要明确原被告各自请求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 1.明确原告的主张。就该案例而言,原告的主张基本可以自圆其说,诉讼请求可以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得出。先来分析原告请求权基础:①要求B还款并支付占用费,主要是基于合同约定;②C、D承担连带责任,主要理由是B是实质的一人有限公司与公司人格否定(这里包括了备用主张);③E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基于共同合同相对方(混同)。逻辑上没问题,但是否真的成立,要看A的举证。这个过程就是法官在案件庭审前,要对原告主张进行检索,查找原告的请求权基础所对应的要件事实在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不是都有体现。比如,合同纠纷中,原告诉请双向返还,那就应该检索他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否包含合同无效、解除或撤销等内容,如有缺失就应该通过释明让当事人补正。检索原告主张的时候,还需要注意请求中包含的备用主张,比如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但又请求合同如有效则要解除;又比如承揽、委托等合同纠纷中主张解除,理由里既有法定解除权又有任意解除权等。按照新诉讼标的理论,原告这样的主张并非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法官就此预备之诉的主张,也应该要求被告进行答辩。 2.明确被告的主张。被告答辩一般可以分成两种类型:①权利否定型,即认为原告请求权基础对应的要件事实不存在;②权利阻碍型,即以其他请求权基础对抗原告的请求权基础,如诉讼时效、履行抗辩、抵销、清偿等。对权利阻碍型的答辩,也应检索答辩请求权基础对应要件事实在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否都已有所体现。再举前述小栗子,B、C、D、E共同答辩:协议签过,A的1600万元收到,但已归还1400万元,实际还欠A200万元;A出资有迟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B欠款中扣除,不提反诉;B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不应连带;E与本案无关,只是

关键路径法--计算方法

关键路径法--计算方法 关键路径法定义 关键路径法(Critical Path Method, CPM)是一种基于数学计算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法,是网络图计划方法的一种,属于肯定型的网络图。关键路径法将项目分解成为多个独立的活动并确定每个活动的工期,然后用逻辑关系(结束-开始、结束-结束、开始-开始和开始结束)将活动连接,从而能够计算项目的工期、各个活动时间特点(最早最晚时间、时差)等。在关键路径法的活动上加载资源后,还能够对项目的资源需求和分配进行分析。关键路径法是现代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种分析工具。 关键路径法的分类 根据绘制方法的不同,关键路径法可以分为两种,即箭线图(ADM)和前导图(PDM)。 箭线图(ADM)法又称为双代号网络图法,它是以横线表示活动而以带编号的节点连接活动,活动间可以有一种逻辑关系,结束-开始型逻辑关系。 在箭线图中,有一些实际的逻辑关系无法表示,所以在箭线图中需要引入虚工作的概念。 绘制箭线图时主要有以下一些规则: 1、在箭线图(ADM)中不能出现回路。如上文所述,回路是逻辑上的错误,不符合实际的情况,而且会导致计算的死循环,所以这条规则是必须的要求。 2、箭线图(ADM)一般要求从左向右绘制。这虽然不是必须的要求,但是符合人们阅读习惯,可以增加箭线图(ADM)的可读性。 3、每一个节点都要编号,号码不一定要连续,但是不能重复,且按照前后顺序不断增大。这条规则有多方面的考虑,在手工绘图时,它能够增加图形的可读性和清晰性,另外,在使用计算机运行箭线图(ADM)这一条就非常重要,因为在计算机中一般通过计算节点的时间来确定各个活动的时间,所以节点编号不重复是必须的。

我国当前十大教育热点问题研究

我国当前十大教育热点问题研究 【浏览字体: 大中小】发布时间:2012-03-31 来源: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简介:该研究成果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2008年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集体项目“中国教育热点问题研究”(课题批准号:GY200839;批准单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重要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报告结论部分刊登在2010年8月17日《中国教育报》上,并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教育学》2010.10)。 问题是时代的呼声。自觉地关注问题、回应问题,是我们的工作不断取得突破和进展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教育改革也进入深水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必须正确对待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基于这一目的,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理论研究中心的科研人员对当前我国十大教育热点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专题研究。这些研究从教育热点问题入手,努力用科学的教育理念、生动鲜活的案例,解读我国教育热点问题产生的症结和原因,全面总结国内外相关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积极寻求解决教育热点问题的正确思路和有效途径,力图形成促进教育自我完善、科学发展的有效机制。同时,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化解矛盾,引领教育研究的方向,对推动教育的改革创新与科学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研究背景

进入21世纪,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与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国教育在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和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党中央于2008年8月正式启动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工作。为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分别于2009年1—2月、2010年2—3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收集到大量意见和建议,反映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热点问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教育热点问题研究”课题组主要以《教育规划纲要》意见征集为基础,对公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近年来两会代表意见中显示的教育热点问题、地市级教育局领导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梳理。课题组采用SPSS15.0的描述统计方法,对确定的教育热点问题进行统计并排序。位列前10位的教育热点问题包括:高考招生制度问题、农村教师问题、职业教育吸引力问题、择校问题、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教师评价问题、政府教育投入问题、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幼儿教育普及问题、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题。 这些热点问题反映了公众对教育的关切与期盼,其主要特征:一是覆盖面广,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

专题06 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与焦点(或准线)距离之差的最值定稿-高中数学破题致胜微方法(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

专题06 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与焦点(或准线)距离之差的最值 本内容主要研究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与焦点(或准线)距离之差的最值.根据三角形两边之和不小于第三边,即||PA PF AF -≤,当且仅当A 、P 、F 三点共线时,||PA PF -的最大值是AF .利用抛物线的定义将动点(在抛物线上)到焦点与到准线的距离进行互化,定点所在位置是抛物线的内部还是外部,求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与焦点(或准线)之和的最值时方法有差异. 先看例题: 例:抛物线C: y 2=8x 上一点P 到点A (4,-2)与到其准线的距离之差的绝对值最大,求点P 的坐 标. 归纳整理: 求抛物线上的点到定点与焦点(或准线)之差的最值: 利用抛物线的定义将动点(在抛物线上)到焦点与到准线的距离进行互化; 定点所在位置是抛物线的内部还是外部; 根据三角形两边之差小于第三边,共线时取得最值. 再看一个例题,加深印象 例:已知点M (-3,2)是坐标平面内一定点,若抛物线y 2=2x 的焦点为F ,点Q 是该抛物线 上的一动点,则|MQ |-|QF |的最小值是( ) A.72 B .3 C.52 D .2 总结: 1. 利用抛物线的定义将动点(在抛物线上)到焦点与到准线的距离进行互化; 2. 判断定点所在位置是抛物线的内部还是外部; 3. 根据三角形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共线时取得最值. 练习: 1. 已知抛物线22y x =,P 是抛物线上一点.设F 是焦点,一个定点为()2,3A ,当PF PA -取得最大值,则点P 的坐标是( ). 2. 设抛物线C : y 2=4x 上,F 是焦点,P 是抛物线上的动点,A (5,4),求P A P F -的最大值.

中心焦点判别与Liapunov 量

中心焦点判别与Liapunov 量 例4.8 ???++='++-=') () (2 222y x ay x y y x ax y x 原点是非双曲奇点,不能通过线性近似方程的奇点类型来判断。这时线性近似方程的原点是 中心,是非双曲奇点。 而当a<0时,原点是稳定焦点;当a>0时,原点是不稳定焦点。可 见,对非双曲奇点的类型还要看高次项的性质。 上例表明线性方程的中心当方程加上高阶扰动项后可能变成焦点(称为细焦点),还有更复杂的情形,还可能变为中心焦点。因此当奇点是线性近似方程中心时,如何判断奇点类型,是一个十分困难的问题,称为中心焦点判别问题,至今仍是常微与动力系统研究中的一个难题。注意如果方程是解析的,则原点不可能是中心焦点。 当方程比较简单时,我们有可能通过Liapunov 函数判断稳定性的方法来判别中心焦点。当我们判断奇点是渐近稳定的,它一定是稳定焦点;我们判断它是不稳定的,则它一定是不稳定焦点。而当Liapunov 函数的等值线是环绕原点的封闭曲线,且沿方程的解的导数恒为零时,该奇点为中心。但当方程比较复杂时,找Liapunov 函数很困难,则判别中心焦点就很难了。读者可以从张芷芬等著“微分方程定性理论”中找到判别方法。我们下面介绍一种稍微容易的判别方法。 假设方程已经化为如下形式 ?? ?+='+-=') ,() ,(y x g bx y y x f by x (4.6) 其中b>0, f,g 都是多项式并且它们的最低次项是不低于二次的项。我们可以尝试找形如 222 3 1(,)()(,)2 n k k F x y x y F x y == ++ ∑的Liapunov 函数,其中(,)k F x y 是(x,y )的k 次齐次 多项式,n 是某个正整数,使得在原点的一个小邻域中, 221 23 4.6(,) () (),0k k k k dF x y L x y o r L dt ++=++≠() 其中r = 0k L <时,原点是稳定焦点;当0k L >时,原点是不稳定焦点。 这里k L 称为方程(4.6)在原点处的第k 个Liapunov 量。如果所有的Liapunov 量都为零,则原点是方程(4.6)的中心(详见张芷芬等“微分方程定性理论”)。在应用中用第一个Liapunov 量判断稳定焦点或不稳定焦点是最常用的。通过细致的推导可得(见Perko 的书 differential equations and dynamical systems ) 1L = ])()([161][16 1yy yy xx xx yy xx xy yy xx xy yyy xxy xyy xxx g f g f g g g f f f b g g f f +-+-++ +++

借款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剖析

借贷合同 ! 一、借贷合同中当事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 义务。” 3、《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借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四、借款合同中的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后的还款协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 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6〕116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超过诉讼时效的催收通知书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 9 9 9年1月2 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0 4 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 9 9 9年2月16日起施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 9 8〕冀经一请字第3 8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反驳:催收通知书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催告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其第一要义应为事务性的通知,被通知人在其上签字或盖章的第一要义是签收通知,并不是确认法律关系。此种通知和对通知的签字或盖章一般不能视为要约和承诺行为,也就不能单纯地认为是确认某种法律 关系。债权人通知是一种单方行为,虽然其是基于已有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做出的,但被通知人即债务人签名或盖章后退回的行为应视为债权人履行了催

关键路径计算、总时差、自由时差一点通算法

关键路径计算、总时差、自由时差 1. 关键路径 2. 总时差与自由时差的区别 总时差是指在不延误项目完成日期或违反进度因素的前提下,某活动可以推迟的时间。 总时差=LS-ES=LF-EF 自由时差是指在不影响紧后活动最早开始的情况下,当前活动可以推迟的时间。 自由时差=(后一活动)ES-(前一活动的)EF 所以总时差影响总工期,自由时差影响紧后活动。 (1)总时差(TF):当一项活动的最早开始时间和最迟开始时间不相同时,它们之间的差值是该工作的总时差。计算公式是:TF=LS-ES。 (2)自由时差(FF):在不影响紧后活动完成时间的条件下,一项活动可能被延迟的时间是该项活动的自由时差,它由该项活动的最早完成时间EF和它的紧后活动的最早开始时间决定的。计算公式是:FF=min{紧后活动的ES}-EF。

(3)关键路径。项目的关键路径是指能够决定项目最早完成时间的一系列活动。它是网络图中的最长路径,具有最少的时差。在实际求关键路径时,一般的方法是看哪些活动的总时差为0,总时差为0的活动称为关键活动,关键活动组成的路径称为关键路径。 尽管关键路径是最长的路径,但它代表了完成项目所需的最短时间。因此,关键路径上各活动持续时间(历时)的和就是项目的计算工期。 3. 如何计算ES,EF,LS,LF (1)最早开始时间(ES):一项活动的最早开始时间取决于它的所有紧前活动的完成时间。通过计算到该活动路径上所有活动的完成时间的和,可得到指定活动的ES。如果有多条路径指向此活动,则计算需要时间最长的那条路径,即ES=max{紧前活动的EF}。 (2)最早结束时间(EF):一项活动的最早完成时间取决于该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和它的持续时间(D),即EF=ES+D。 (3)最晚结束时间(LF):在不影响项目完成时间的条件下,一项活动可能完成的最迟时间。计算公式是:LF=min{紧后活动的LS}。 (4)最晚开始时间(LS):在不影响项目完成时间的条件下,一项活动可能开始的最晚时间。计算公式是:LS=LF-D。 前推法来计算最早时间 某一活动的最早开始时间(ES)=指向它的所有紧前活动的最早结束时间的最大值。 某一活动的最早结束时间(EF)=ES+T(作业时间)

国内社会工作热点问题研究综述

国内社会工作热点问题研究综述 我国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可以说是一段坎坷的经历。虽然我国建国以前就有了专业意义的社会工作, 但建国后由于多种原因曾中断了 30 多年, 自 1980 年代后期才开始恢复发展, 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之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势头迅猛。在专业教育方面,至2009年,220多所高校已经建立社会工作专业;在学科研究方面,一批由高等学历组成的专业的研究队伍正在逐步形成;在政策导向上,广泛推广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措施,正推动着我国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 社会工作是一个在专业价值观指导下,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运用相关技巧去帮助案主的过程。它针对的是目前社会中的某些群体,以及一些特殊的问题。因此关于老年人、青少年、妇女、残疾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及其相关的一些社会问题成为了目前我国社会工作研究所关注的热点,除此之外,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相关的内容也是我国社会工作研究领域的重点。 一.老年社会工作 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比上年增加891万,占总人口的14.3%。李春立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具有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大,老龄化速度明显快于发达国家,老龄化现象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等特点。孙依凡、李林认为做好老年社会工作,不仅是老年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共享人生的长久大计。在此背景下,老年社会工作急需要从战略上进行设计,提出开展工作的系统思路和保障措施。 目前我国老年社会工作的关注重点主要是养老问题,而关于养老的热点研究主要围绕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问题展开。 (一)老年社会工作在养老机构中的运用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突出,以及在目前年轻一代难以随身照顾老人的一个社会中,采用大型院舍模式所进行的家庭以外住宿照顾的养老机构服务正在各地出现。而在推广这一服务的过程中,老年社会工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可以为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个案辅导、小组工作以及社区层面的工作,此外,还可以介入机构的行政管理、服务的制定和评估等工作。 (二)老年社会工作在居家养老中的运用 在我国的传统的“土”文化下,老人特别是农村老人多有着对家的思念,许晓晖在对吉林省不同地区20个农村的调查中显示农村老人喜欢住在自己家里养老,包括传统家庭养老(这里指仅依靠子女提供帮助的养老方式)和居家养老。因此更多的学者将重点放到探讨如何将老年社会工作融入居家养老之中。

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焦点

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焦点 发表时间:2019-08-22T16:26:55.667Z 来源:《基础教育课程》2019年8月15期作者:吴天昊[导读] 本文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梳理了人类中心主义从古希腊至今的发展脉络,对支持和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进行整理和总结。 吴天昊(天津体育学院天津 301617) 摘要:在人类中心主义在实践中不断被质疑的背景下,本文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梳理了人类中心主义从古希腊至今的发展脉络,对支持和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进行整理和总结。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人与世界关系;世界观;社会生产;生态中图分类号:G6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1672-6715 (2019)08-057-01 1人类中心主义概念界定和历史沿革 1.1 概念界定 一般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把人作为世界中心的观点,主张以人为衡量万物的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万物为人的利益而服务。人类中心主义具有如下几个层次。第一,人类所提出的任何看法、理论,包括人类的道德体系,都是由人独立思考得出的,而不是由其他物种,这是从认知论的角度上讲;第二,人类作为地球上的一个物种,以维持生存和自身发展为目的,被生物逻辑所限制,也就是说每个物种都有自己的逻辑,都以自身为中心;第三,由于普遍认为只有人才具备理性,拥有道德,人类是道德的唯一代言人,享受道德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只有人类具有内在价值,而自然万物有帮助人类实现内在价值的间接工具价值[1]。 1.2历史沿革 “人是万物的尺度”,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格拉如是说。这可以看作是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早期萌芽,但必须主义,普罗泰格拉的思想与我们所说的人类中心主义有本质区别,他的思想建立在世界万物一体的认识之上,他所阐述的是人在世界中的内在作用。在他之后,柏拉图从理念出发构建哲学体系,虽然他的理念世界是独立于人和现实世界之外的,但理念只有人的理性才内认识,由此拉开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大幕。亚里士多德直接认为世界万物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被创造出来的;圣经说,世界是上帝创造的,而在这些创造物中,最接近上帝的形象的,所以最高级,世界为人而创造,为人所利用,为人而主宰和统治。笛卡尔甚至不认为动物能够感受到痛苦,因为它们不具有灵魂,只是能对刺激做出反应的“自动机”。康德判断人类是唯一拥有理性的存在物,而其他生物不具备,应该被当作工具对待。至此人类中心主义发展成熟,并被广泛采用到人类的生产实践中。 2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 2.1支持 人类中心主义者有这样的观点:第一,从生物学角度加以阐述,个体和种群存在的目的就是将自身的基因传递下去,每个物种都是为了基因的延续而拼搏,这种目的当然是自私的,而且是合理的,人类以自身延续为中心对待世界万物是理所当然的。这样,人类必然的以主客关系的方式认知和实践,不管面对任何事物,都以我为主,一切为我,自我中心是生命的本质特点。第二,从价值上讲,人是价值的源头,一切事物的价值由人来衡量,是人的主观意愿的投射,人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改变,甚至毁灭自然物。第三,从伦理学角度看,道德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人类种群的整体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对其他非人的存在物讲道德法则,只要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对自然物的破坏就是可以接受的。也有一些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作为共同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的成员,我们同其他生物之间存在一定的伦理关系,对它们也负有一些伦理责任,主张与其他万物建立类似君主与臣民的关系[2]。 2.2反对 长期以来的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在此指导下发生的人类行为造成了许多严重的生态问题,危及人类的生存,也在思想上给人类带来巨大冲击,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反对之声此起彼伏。反对这的依据大体有如下几种:第一,宇宙科学早已经告诉我们,早在人类出现之前,宇宙早已存在,人类不是,也根本不可能是世界的中心。人类不过是自然的一个部分,只能说满足人的需要是人类社会的中心问题,人类绝不是万事万物的中心,。 第二,人类中心论以人类具有其他生物不具备的特殊属性为由,给予人类享受的道德关怀的权利,而其他生灵则不在此列。这里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动物之中也存在拥有自我意识、有较高智力水平、能使用工具的成员,而人类中却存在一些不符合此标准的个体。所以,是否具有一些能力并不是获得道德关怀的依据。 人类中心主义者往往认为道德的意义是为人类带来利益。在日常生活里,一切以自身利益为中心的人一定会被认为是利己主义者,并接受社会的质疑和批评。这种利己主义上升为种群行为后,就摇身一变,成为合情合理的,实在是奇怪。这是因为自然界没有其他物种能够对人类进行质疑和批判。但是,没有批判者并不能说明这种做法是正确的,人类应当自我监督。可以看到,人类历史就是不断过大道德关怀对象的过程,这个过程应当会推广到人类以外的动物、植物乃至万事万物之上。 第三,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种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无法反驳的,也就是生物学意义。因为任何反对的思想必须是人来提出,也必然存在人类主观的痕迹,只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参考文献 [1]徐谋昌.走出人类中心主义. 自然辩证法研究V ol.10,No.7,1994. [2]杨通进.人类中心论与环境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8年第 6期.

浅析民事案件中争议焦点的归纳(20200521123414)

浅析民事案件中争议焦点的归纳 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庭审占了大量的时间,如何提高庭审效率?不得不思考,在庭前证据交换难以实现的情况下,这就要求我们在庭审活动中必须能够 迅速准确找到案件争议焦点,保证法庭调查抓住重点,明晰审判思路,顺利指 导当事人完成举证责任,从而快速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 一、争议焦点的概念、特点 何为争议焦点?简而言之,从字面意思可知:争议+焦点,即民事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重要问题。争议焦点有三个特点:一是争议型,没有争议,何来焦点?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借款2万元,被告辩称,借款属实,欠条为真,但现在没有能力还款。那此案便没有争议焦点, 作为审判部门的法官,合同的契约性决定了审判环节应当遵循借款合同。二是 关联性,如有争议,但并非与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有关,争又何方?如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大声质问原告代理人:你凭什么帮她说话?此时有争议,但与 案件无关联,只要原告代理人委托手续合法即可。三是有效性,如有争议,但 影响力小,甚至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或者审判实践已成惯例,也无需归纳为 争议焦点。如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每天,被告辩称按照18元每天计算,试问,如果此争议也归纳为争议焦点,那稍微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将满篇尽是焦点,显然不符合实际。 二、争议焦点的分类 (一)事实类争议焦点 事实就如故事,遵循记叙文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但今天审理的是昨天的故事,这注定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差距。熙熙

攘攘,皆为利往。原告为了其利益诉请,极力诉说对其有利的事实及证据,而 被告相反,会尽可能的反驳甚至否定原告所言。法官只能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用依法予以认定的证据还原事实,此时便有争议, 首先是证据的争议,其次是事实的争议,而事实的争议源于证据的争议。如民 间借贷案件中,原告提交一张借条,被告辩称,借条不是我写。此时争议焦点 便出现:借条是否为被告所写。还是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被告辩称借款属实,但已还款,此时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已经还款。 (二)法律适用类争议焦点 目前在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中,多是普通民事案件,如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上述四类案件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已经比 较成熟,很少涉及法律适用的争议。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必然涉及,比如:轰动一时的北京画家村案件、小产权房买卖案件,涉及法律适用的争议,这类 争议的原因更多是政策文件多,但法律规定不健全。还有曾经的河南种子案, 涉及不同部门颁布的法律适用,这类争议源于对法官对立法法的理解及法官适 用法律的角色定位。 三、归纳争议焦点的时间点 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三种做法:第一种:在原告宣读完起诉状,被告 答辩结束后,法官根据诉辩称归纳争议焦点;第二种:在证据交换完毕后归纳 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举证期限及证据交换制度,要求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可年,按照目前的法

最新关键路径理解及计算

关键路径理解及计算

关键路径是项目管理中进度控制的一个术语。 在项目的网络图中,从项目开始到项目完成有许多条路径可以走,就像从798艺术区到北京大学一样。如果20个人同时从798艺术区出发,每个人走不同的路(乘坐地铁、公交车或是自驾),但只有20个人全部到达北京大学,才能完成聚会。这最后一个到达的人就是走最长路径(花费时间最多)的人。相似的,只有最长(花费时间最多)的路径完成之后,项目才算结束。这条在整个网络图中最长的路径就叫关键路径(critical path)。 我们来总结一下关键路径法的4个关键点: (1)关键路径是项目网络图中最长的路径,他决定了项目的总耗时时间; (2)项目经理必须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优先等级较高的任务,确保他们准时完成,关键路径上任何活动的推迟都将导致整个项目推迟; (3)项关键路径要时间,向非关键路径要资源; (4)调整进度,平衡资源

例如,某项目的网络图如图3-22所示。如果该项目的规定完工时间为42天,试用两种方法确定该项目的关键路径。 A.运用“时差最小值”来确定项目的关键路径,项目活动情况如表3-12所示 表3-12时差计算表P131 活动活动 工期 DU 最早最迟 总时差开始时间ES完成时间 EF 开始时间 LS 完成时间 LF A303474 B103137174 C83118165 D153189246 E7132017244 F20113116365 G12203224364 H6323836424

计算过程详解: 一、先在表中的“活动”和“活动工期”栏目中根据节点图中填入有关数据相应的数值,即:A、B、C、D、E、F、G、H,以及3、10、8、15、7、20、12、6。 二、由A开始逐步推算出各活动的最早开始时间和最早完成时间 基本原理(规则): I、对于一开始就进行的活动,其最早开始时间为0。某项活动的最早开始时间必须等于或晚于直接指向这项活动的所有活动的最早完成时间中的最晚时间。 II、计算每项活动的最早开始时间时,应以项目预计开始时间为参照点进行正向推算。对于中间的活动,其活动的最早开始时间就是其前置活动的最早完成时间中的最晚时间。

关于现代管理理论热点问题研究

导语:管理科学学派认为管理就是制定和运用数学模型与程序的系统,就是用数学符号和公式来表示计划、组织、控制、决策等合乎逻辑程序,求出最优的解答,以达到企业目标。 引言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提出,在对西方国家企业管理理论的引进、比较、阐释与批判的基础上,开创现代管理理论已成为学术界与实物界的重要课题,当代中国企业应立足我国现实国情,放眼全球市场,静心思考在企业管理理念方面的不足之处,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使企业具有活力和竞争力,长盛不衰。 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大,科技的发展,使管理工作不断复杂,仅仅凭借个人的经验管理企业已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与需要,企业迫切的要求提高管理水平,把多年的管理经验加以总结,使之系统或、科学化、标准化。用科学的理论代替传统的管理。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专业化程度日趋提高,协作关系更为复杂等问题的到来,各种管理理论随之产生。 古典管理学派的管理理论,是人类管理思想史上奠基的管理理论。它实际分为两个系统,一个以美国泰罗为代表,另一个以法国法约尔和德国韦伯为代表。前者称为科学管理学派,后者称为经营管理学派。基于古典管理学派的发展,又衍生出更加系统和科学的适合于现代社会的管理理论。称之为现代管理理论。孔茨等人把法约尔的行为科学理论发展成为管理过程学派,其基本思想仍然是“每个主管人员的任务就是设计和维护一种环境,使身处其间的人们能在集体内一道工作,以求有效地完成集体的目标”。 西蒙继承了巴纳德的思想而创立了决策理论学派。西蒙等人认为:组织就是作为管理者的个人所组成的系统。决策贯彻于管理的全过程,管理就是决策。在他的组织系统中使理论上决策最优和实践上的令人满意二项标准之间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管理科学学派认为管理就是制定和运用数学模型与程序的系统,就是用数学符号和公式来表示计划、组织、控制、决策等合乎逻辑程序,求出最优的解答,以达到企业目标。在企业的目标下,用数学来解决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是该学派的特色。 德鲁克所代表的经验主义学派认为,“企业的目的是创造顾客”,在此目的下 管理就是对人进行管理的技巧,是用技巧来解决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问题。

次函数中的焦点与准线问题

二次函数中的焦点与准线问题 【例题讲解】 (2011年·黄冈市)如图所示,过点F (0,1)的直线y =kx +b 与抛物线214y x =交于M (x 1,y 1)和N (x 2,y 2)两点(其中x 1<0,x 2<0). ⑴求b 的值. ⑵求x 1?x 2的值 ⑶分别过M 、N 作直线l :y =-1的垂线,垂足分别是M 1、N 1,判断△M 1FN 1的形状,并证明你的结论. ⑷对于过点F 的任意直线MN ,是否存在一条定直线m ,使m 与以MN 为直径的圆相切.如果有,请法度出这条直线m 的解析式;如果没有,请说明理由. 解:⑴b =1 ⑵显然11x x y y =??=?和22x x y y =??=?是方程组 2114 y kx y x =+???=??的两组解,解方程组消元得21104 x kx --=,依据“根与系数关系”得x 1·x 2=-4. ⑶△M 1FN 1是直角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理由如下: 由题知M 1的横坐标为x 1,N 1的横坐标为x 2,设M 1N 1交y 轴于F 1,则F 1M 1?F 1N 1=-x 1?x 2=4, 而FF 1=2,所以F 1M 1?F 1N 1=F 1F 2,另有∠M 1F 1F =∠FF 1N 1=90°,易证Rt △M 1FF 1∽Rt △N 1FF 1,得∠ M 1FF 1=∠FN 1F 1,故∠M 1FN 1=∠M 1FF 1+∠F 1FN 1=∠FN 1F 1+∠F 1FN 1=90°,所以△M 1FN 1是直角三角形. ⑷存在,该直线为y =-1.理由如下: 直线y =-1即为直线M 1N 1. 如图,设N 点横坐标为m ,则N 点纵坐标为214m ,计算知NN 1=2114 m +, NF =2114 m +,得NN 1=NF 同理MM 1=MF . 那么MN =MM 1+NN 1,作梯形MM 1N 1N 的中位线PQ ,由中位线性质知PQ =12(MM 1+NN 1)=12 MN ,即圆心到直线y =-1的距离等于圆的半径,所以y =-1总与该圆相切.

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

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 案件猛增,如何提高庭审效率成了法官们追寻的重要问题。怎么提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如何用3步完成案件争议焦点归纳,欢迎借鉴参考。 1、第一步:明确原被告主张 争点是在充分对抗的诉辩主张中产生的。无争议不诉讼,但当事人争议内容并非都是争点。尤其“中国式辩论”背景下,有时候对抗双方所讲的不是一个事。所以准确厘定争点,首先要明确原被告各自请求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 1.明确原告的主张。就该案例而言,原告的主张基本可以自圆其说,诉讼请求可以从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得出。先来分析原告请求权基础:①要求B还款并支付占用费,主要是基于合同约定;②C、D承担连带责任,主要理由是B是实质的一人有限公司与公司人格否定(这里包括了备用主张);③E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基于共同合同相对方(混同)。逻辑上没问题,但是否真的成立,要看A的举证。这个过程就是法官在案件庭审前,要对原告主张进行检索,查找原告的请求权基础所对应的要件事实在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不是都有体现。比如,合同纠纷中,原告诉请

双向返还,那就应该检索他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否包含合同无效、解除或撤销等内容,如有缺失就应该通过释明让当事人补正。检索原告主张的时候,还需要注意请求中包含的备用主张,比如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但又请求合同如有效则要解除;又比如承揽、委托等合同纠纷中主张解除,理由里既有法定解除权又有任意解除权等。按照新诉讼标的理论,原告这样的主张并非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法官就此预备之诉的主张,也应该要求被告进行答辩。 2.明确被告的主张。被告答辩一般可以分成两种类型:①权利否定型,即认为原告请求权基础对应的要件事实不存在;②权利阻碍型,即以其他请求权基础对抗原告的请求权基础,如诉讼时效、履行抗辩、抵销、清偿等。对权利阻碍型的答辩,也应检索答辩请求权基础对应要件事实在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中是否 都已有所体现。再举前述小栗子,B、C、D、E共同答辩:协议签过,A的1600万元收到,但已归还1400万元,实际还欠A200万元;A出资有迟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B欠款中扣除,不提反诉;B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不应连带;E与本案无关,只是代收款。由此可见,被告答辩主要是权利否定型的,但里面也含一项权利限制,即A违约,违约责任债务抵销。 明确双方主张后,对话的平台才建立起来。所谓争点就是双方诉辩主张中的矛盾、差异、不符之处,包括事实、法律和证据等方面。法官应在比对中发现被告否定原告哪些事实主张,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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