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1. 教辅资料的存储:学校应为教师提供充足的储存空间,确保教辅资料可以被安全保存。教辅资料应分门别类,按照科目、年级、章节等进行标注,并进行数字化备份以确保资料安全。

2. 教辅资料的借阅:学校可以设立教辅资料借阅中心或图书馆,为教师提供方便的借阅服务。教师应向借阅中心提交借阅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阅的教辅资料。

3. 教辅资料的使用管理:教师在使用教辅资料时,应根据教学需要合理选择并使用。教师应对借阅或使用的教辅资料进行书写、划线等必要的标记,以保持教辅资料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4. 教辅资料的更新和淘汰:教辅资料应定期进行更新和淘汰,以保持教辅资料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需求和学科发展的变化,购买最新的教辅资料,并淘汰过时或不再适用的资料。

5. 教辅资料的保密:教辅资料涉及学校教学的核心内容,教师应遵守学校的保密规定,严禁将教辅资料外借、复制或泄露给其他人员。学校应加强对教辅资料的保密管理,确保教师的教学资源不被非法获取或使用。

6. 教辅资料的维护和修复:教师应妥善保管教辅资料,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可读性。如发现教辅资料有损坏或遗失的情况,教师应及时报告学校,并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补救措施。

7. 教辅资料的学习和分享:教师可以通过教辅资料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同时也可以与同事分享自己的教辅资料和经验,促进教学资源的互补和共享。

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明确教师对教辅资料的使用、借阅、保密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学校也应加强教辅资料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规定的执行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模版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学教辅资料指的是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各类辅助教材、教具、试卷、备课资料等。 第三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包括采购、分类、归档、使用和维护等环节。 第四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教师应当按照教学需要和学校规定,合理使用教辅资料,不得私自拷贝、传播、销售或挪用资料。 第二章采购管理 第六条学校教导处负责中学教辅资料的采购工作,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和学生年级特点,制定购买计划。 第七条学校教导处应当依法采购教辅资料,并选择正规的发行渠道或出版社进行合作。 第八条教导处严禁接受或索要不合法的回扣、红包等,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第九条采购的教辅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教学大纲的要求,适应中学各学科的教学内容。

第十条教辅资料的采购应当与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的教学实际相结合,合理确定购买数量。 第三章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教导处应当对采购的教辅资料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料的有序存放和使用。 第十二条教辅资料应按照学科、教材版本、年级进行分类,并标注清楚。 第十三条分类管理应采取数字化管理系统,确保资料信息的准确和方便查找。 第四章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教导处应设立专门的库房,对教辅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五条归档管理应按照学期、年级进行区分,并在资料上标注清楚。 第十六条归档后的教辅资料应定期检查、整理和更新,确保更新及时。 第五章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教辅资料应当按照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合理的使用。 第十八条使用教辅资料应当符合教学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方法。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学教辅资料是指中学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教辅工具、教辅书籍、教辅影像资料以及其他教辅材料。 第三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应遵循课程设置的要求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教辅资料。 第四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应做到分类清晰、规范有序,保证教师和学生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的教辅资料。 第五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应注重质量监管,确保教辅资料的准确性、权威性和适用性。 第六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和更新教辅资料,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第二章教辅资料的选购与管理 第七条中学教辅资料的选购应严格按照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重点考虑教学内容的全面性和难度的适宜性。 第八条中学教辅资料的选购应以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为基础,结合学科前沿和教学改革的需求,选择符合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的教辅资料。

第九条中学教辅资料的选购应从多个渠道获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出版社、学术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确保选购的教辅资料具备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中学教辅资料的选购应注意版权保护,选择正版教辅资料,并对后续使用过程中的版权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应建立统一的台账,包括教辅资料的名称、编码、出版单位、购买时间、购买数量等信息。 第十二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应实行分类编目,按照学科、年级、教材对教辅资料进行划分和编号,方便教师和学生查找和使用。 第十三条中学教辅资料的借阅应建立相应的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流程和借阅期限。 第十四条中学教辅资料的保管应做到货物验收及时、分类存放、定期清点,确保资料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五条中学教辅资料的更新应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科发展的要求,适时对教辅资料进行更新和淘汰,保持教辅资料的时效性。 第十六条中学教辅资料的损坏或遗失将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补充采购。 第三章教辅资料的使用与评估 第十七条中学教辅资料的使用应符合教学实际需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体现个性化教育的理念。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辅资料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料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辅资料包括:教材、参考书、教学辅助工具、教学课件、试卷、教学视频等教学辅助资源。 第三条学校教辅资料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合理使用、安全保管、便捷查阅、保密性等。 第四条所有教职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教辅资料管理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实行集中管理、责任到人、有序流转、定期维护的原则。 第二章教辅资料的获取、编制与分类 第六条学校教辅资料的获取应根据教学实际需求进行采购,包括购买、领用、赠送、捐赠、共享等多种方式。 第七条学校教辅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人负责,确保资料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八条学校教辅资料应根据不同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例如根据学科、年级、教学内容等进行分类。 第三章教辅资料的标注与装订 第九条学校教辅资料应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包括教学目标、适用范围、阶段性评价等。 第十条学校教辅资料应进行装订,装订方式包括压胶装订、钉装、穿线装订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持久性。 第四章教辅资料的存储与借阅 第十一条学校教辅资料应存放在专门的教辅资料室内,要求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齐全。 第十二条教职工借阅教辅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包括填写借阅申请表、在借阅登记簿上签字等程序。 第十三条借阅教辅资料一般不得超过2周,若需续借,应提前向资料室管理人员申请。 第五章教辅资料的维护与更新 第十四条学校教辅资料应定期进行维护,包括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有无破损或丢失等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教辅资料应及时更新,包括购买新教辅资料、替换陈旧教辅资料等。 第六章教辅资料的保密与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教辅资料的保密工作应加强,教职工需严格遵守学校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教辅资料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七条教辅资料的安全工作应做好,学校应加强资料室内的安全防护,防止教辅资料被盗或损坏。 第七章教辅资料的报废与处置 第十八条学校教辅资料报废应有程序进行,包括编制报废清单、上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等。 第十九条教辅资料报废的方式包括销毁、捐赠、拍卖、交换等,具体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章教辅资料管理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实行考核制度,根据每个教职工的管理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本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保障教辅资料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管,提高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辅资料包括教学教辅资料、学员档案资料和教学研究资料等。 第四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应坚持“教育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注重团队合作,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禁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管理流程 第六条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采集、整理、存储、使用和更新五个环节。 第七条教辅资料采集应定期进行,采集来源应确保准确、全面、及时。 第八条教辅资料整理应按照学科、年级和教学内容进行分类,采用系统化、科学化的方法进行,确保资料的易查阅和使用。 第九条教辅资料存储应按照安全、便捷、规范的原则进行,教辅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损毁和丢失。

第十条教辅资料使用应遵循合理、有效、经济的原则,确保教辅资料的有效利用和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第十一条教辅资料更新应定期进行,及时删除与教学无关或已过期的资料,保持资料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如下: (一)校领导负责制定教辅资料管理规定和工作计划,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教辅资料采集、整理、存储、使用和更新等具体工作。 (三)各教研室负责教辅资料的采集整理和存储工作。 (四)班主任负责学员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五)教师负责教辅资料的使用和更新工作。 (六)学校保卫部门负责教辅资料的安全保管工作。 (七)学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中学教辅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教辅资料的采集要准确、全面、及时,确保教学教辅资料的有效利用。 (二)教辅资料的整理要系统、科学、易查。分类清晰、结构合理,方便教师和学员浏览和查阅。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1. 教辅资料的存储:学校应为教师提供充足的储存空间,确保教辅资料可以被安全保存。教辅资料应分门别类,按照科目、年级、章节等进行标注,并进行数字化备份以确保资料安全。 2. 教辅资料的借阅:学校可以设立教辅资料借阅中心或图书馆,为教师提供方便的借阅服务。教师应向借阅中心提交借阅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阅的教辅资料。 3. 教辅资料的使用管理:教师在使用教辅资料时,应根据教学需要合理选择并使用。教师应对借阅或使用的教辅资料进行书写、划线等必要的标记,以保持教辅资料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4. 教辅资料的更新和淘汰:教辅资料应定期进行更新和淘汰,以保持教辅资料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需求和学科发展的变化,购买最新的教辅资料,并淘汰过时或不再适用的资料。 5. 教辅资料的保密:教辅资料涉及学校教学的核心内容,教师应遵守学校的保密规定,严禁将教辅资料外借、复制或泄露给其他人员。学校应加强对教辅资料的保密管理,确保教师的教学资源不被非法获取或使用。 6. 教辅资料的维护和修复:教师应妥善保管教辅资料,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可读性。如发现教辅资料有损坏或遗失的情况,教师应及时报告学校,并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补救措施。

7. 教辅资料的学习和分享:教师可以通过教辅资料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同时也可以与同事分享自己的教辅资料和经验,促进教学资源的互补和共享。 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流程,明确教师对教辅资料的使用、借阅、保密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学校也应加强教辅资料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规定的执行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范文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为规范中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征订程序 1.学校教学部门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确定中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任务。 2.学校教学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由学校教师、教研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审核征订书目的内容、质量和教学适用性。 3.学校将征订书目发布到学校内部通知,学生和家长根据征订书目填写征订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学校。 4.学校统计征订单,将订单发送给指定教材供应商或出版社。 5.教材供应商或出版社接受订单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教材、教辅资料送至学校。 三、征订管理 1.教材选用原则 (1)紧密结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选择内容准确、完整的教材。 (2)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培养自主学习能力。 (3)优先选择适应课堂教学和学科发展的新教材。 2.教材评审

(1)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全面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和学生需求。 (2)评审委员会应尽量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确保征订书目的质量。 3.教材征订 (1)学生和家长应按时填写征订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交回,应向学校请假。 (2)学生和家长需承担教材的费用,学校可以派发相关教育经费补贴困难家庭。 (3)学校应及时清点和统计征订单,并将订单发送给教材供应商或出版社。 4.教材配送 (1)教材供应商或出版社应按照约定时间将教材、教辅资料送至学校。 (2)学校接收教材后,应组织清点和验收,确保收到的教材和订单一致,并保证教材的完好无损。 四、征订监督与评估 1.学校教学部门应定期对教材征订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学生和家长对教材的质量和使用情况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应予以及时解决。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范文 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提高教辅资料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包括教辅图书、教辅软件、教辅音视频资料等。 第3条教辅资料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和学生能够合理、有序地使用教辅资料。 第二章教辅资料的采购和管理 第4条教辅资料的采购应该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和教材配套要求进行。采购可以委托学校行政部门进行,也可以委托专业教辅资料采购机构进行。采购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第5条采购教辅资料应当注重质量,并向供应商索取相关的质量合格证明。采购教辅资料还应当考虑其时效性,以保证最新的教育教学成果能够及时反映在教辅资料中。 第6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辅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教辅资料的采购、库存、借阅、归还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第7条学校应当配备专门负责教辅资料管理的人员,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教辅资料的借阅和归还

第8条教师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向学校图书馆或教导处借阅教辅资料。学生只能在教师指导下使用教辅资料。 第9条借阅教辅资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提前与图书馆或教导处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第10条借阅教辅资料的教师和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转借、摩损或遗失教辅资料。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11条归还教辅资料应按期进行,如需延期使用,应提前与图书馆或教导处申请。 第四章教辅资料的利用和开发 第12条教辅资料的利用应当充分发挥其辅助教学的作用,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教学需要,选择适合的教辅资料进行辅助教学。 第13条学校应当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教辅资料的开发和创新。鼓励教师进行教辅图书的编写和教辅软件的开发,以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第14条学校可以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教辅资料的评审和推广活动,以提高教辅资料的质量和知名度。 第五章管理监督和处罚 第15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辅资料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教辅资料的采购、借阅、归还等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中学教材教辅材料选用管理规定

XXXX中学教材教辅材料选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教辅征征工作,我校依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制定望留街办中学教材教辅材料选用管理规定。 一、规范教材教辅。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制度,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校本课程教材。 二、严格教材目录管理 根据规定,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材实行目录管理,要切实加强统编教材的使用管理。我校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材由区教体局根据省市目录及相关要求统一征订发行,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存在以校本课程教材、境外课程教材替代或使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及地方课程教材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教育部要求,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三、严格教辅材料选用和征订 我校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执行教辅材料准入制度,坚决落实“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选择”的教辅管理规定,严禁相关部门向学校推荐选用任何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选用义务教育

阶段《配套练习册》采购随教材发行。我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禁以“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名义,向学生宣传、推荐、推销任何省定中小学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严禁以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网上注册缴费、班委会或家委会推荐等方式变相选用、征订教辅材料,严禁“一科多辅”,不得搭售任何单位(部门)推荐的教辅材料或其它各种学科辅导类报刊杂志、电子出版物、电子学习用品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商业活动,学校或教师不得接纳或帮助任何发行商进入校园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四、做好公示工作 我校在开学前,将选用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等通过学校公开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主动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及时受理群众诉求。

xx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xx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修订本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辅材料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教学副校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和学校中层干部、各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课程管理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原则 教辅材料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目录,市州推荐版本,市、区监督管理,学生自愿选购” 和“一科一辅”的原则执行。 三、管理流程 1.学科遴选。高考学科各备课组,由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教辅资料质量及适用性,共同选定教辅材料版本。 2.部门申报。课程管理中心根据学科组选定的版本,给出意见,完整填写教辅材料管理申批单。 3.领导审批。教辅资料由课程管理中心主任把关初审,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意见。 4.征询意见。课程管理中心根据审批意见,组织向学生和家长下发自愿选购征询意见单。

5.自行购买。各班级严格依照自愿原则,由学生和家长按自愿选购征询单的书目自行购买。 四、使用和管理 1.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组织学生集体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资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每个年级同一学科只允许使用一种教辅资料,所用教辅资料,必须与规定的课程标准相吻合。 3.任何部门或任何个人不得要求购买未经学校审核的教辅资料。 4.教师不得参与教辅材料购买过程,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资料推荐过程中牟取所谓的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 5.课程管理中心每学期开展一次教辅资料使用效果问卷调查,督促各科确实发挥好教辅资料作用,对于确实使用频率低、有客观存在加重学生学业负担或家庭经济负责的书目建立退出机制。 6.建立健全教辅资料使用公开制度,完善举报平台,教辅材料的管理工作接受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

中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XXXX中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X教基字[20XX)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X教基函[20XX)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辅资料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XX)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威海实验高中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 成立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的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 (二)工作职责。 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成员负责监察教辅材料的选用、征订、使用,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二、教辅选用征订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 购买教辅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年级及教师禁止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禁止教师以上课讲练、布置作业、与考试挂钩等理由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二)严格落实教辅材料目录管理。

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贝L必须从省定目录中每科选择1套供向学生和家长推荐,学生自愿购买。 (三)严控书籍进入校园渠道。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目录内普通高中教辅材料发行工作,学部应协助新华书店做好学生自愿征订、发放等服务工作,不得接纳其他机构进入校园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四)严格执行教辅公示程序。 按时将学校选用委员会推荐选定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保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教辅资料选用征订程序 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提供省定目录中的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样本,各学科备课组长组织组内教师审阅教辅内容。如目录中的教辅材料适合我校学生学习需求,学校从目录中每科选择1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学生自愿购买。如目录中的教辅材料不适合我校学生学习需求,学校不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学生、家长如有所需,由家长委员会自行组织选择、购买教辅材料。 四、违规处理 (一)严禁任何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变相为学生订购或变相推

2023年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2023年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学的教辅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学教辅资料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教材、教学辅助资料、课外阅读材料等。 第二章教辅资料的选用 第四条教辅资料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 - 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与教学内容紧密相关; - 切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习能力; - 科学合理、完整准确。 第五条中学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水平,选择相应的教辅资料。 第六条每个学科的教师应结合学校的教学实际,制定本学科的教辅资料选用方案,并报学校审批。 第三章教辅资料的使用 第七条教辅资料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 - 与教学进度相匹配,不得超前或落后; - 合理调整使用时间和方式,充分发挥其辅助教学作用;

- 明确教辅资料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法。 第八条中学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设计教辅资料的使用计划,确保其能够发挥最大的教学效果。 第九条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教辅设备和条件,支持教师的教辅资料使用,保障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教辅资料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教辅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教辅资料的获取、使用、借阅、归还等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教辅资料管理专门机构,负责教辅资料的采购、管理和借阅服务,做好资料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教师教辅资料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使用教辅资料的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检查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质量评估和效果分析,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教辅资料的评价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评价和总结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形成评价报告,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 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开展中学教辅资料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制止。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对于涉及教辅资料的侵权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学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教辅材料的重要性 中学学校教辅材料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辅助教师进行教学的各类教育资源,包括教材、辅导书籍、参考书、多媒体资料等。教辅材料在中学教学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质量,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第二部分:管理教辅材料的必要性 一个学校拥有大量的教辅材料,管理起来非常重要。首先,规范的教辅材料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避免浪费。其次,管理制度还能帮助学校保护教辅材料,避免丢失或损坏。最后,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教辅材料的使用公平合理,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机会使用相关资料。 第三部分:教辅材料的采购和选用 学校教辅材料的采购和选用是教辅材料管理的关键环节,需要制定相应的流程和标准。在采购方面,学校可以依据师资储备情况、教学资源需求以及经费预算等因素,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在选用方面,学校应根据教师的教学需求、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选择合适的教辅材料。 第四部分:教辅材料的分类和存放 教辅材料的分类和存放是管理教辅材料的重要环节。学校可以根据教材版本和学科分类对教辅材料进行分类,以便教师和学生能够快速找到所需资源。此外,学校还可以建立专门的教辅材料存放区域,使用合适的柜子或书架对教辅材料进行统一存放和管理。 第五部分:教辅材料的借阅和借还流程

学校应建立借阅和借还教辅材料的流程,确保教师和学生能够方便地借阅和归 还教辅材料。可以考虑引入数字化系统,实现在线借阅和归还,提高效率。同时,需要建立借阅期限和归还期限,并设立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借还流程的规范执行。 第六部分:教辅材料的使用监管 为了确保教辅材料的使用公平、合理,学校应该采取监管措施。可以通过设立 相关规定,限制每次借阅教辅材料的数量和使用时间,避免过度使用或滥用。同时,学校还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和统计,对教辅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七部分:教辅材料的更新和淘汰 随着教育领域的不断发展,教辅材料也需要及时更新和淘汰。学校应该建立相 应的更新机制,定期评估教辅材料的质量和适用性,对不再适用或陈旧的教辅材料进行淘汰和更换。此外,学校还可以鼓励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价和反馈,以便更好地了解教辅材料的实际效果和需求。 第八部分:教辅材料的维护和修复 为了保护教辅材料的完整性和耐用性,学校应该建立教辅材料的维护和修复机制。可以定期对教辅材料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修复损坏的教辅材料,确保其可以持续使用。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和学生爱护教辅材料,减少损坏和浪费。 第九部分:教辅材料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为了提高教辅材料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学校可以考虑进行信息化建设。可以 通过建立统一的教辅材料管理系统,实现教辅材料的在线查询、借阅和归还等功能。同时,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教辅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为教学改进提供参考。 第十部分:教辅材料管理的评估和改进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促进教材征订的合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中学的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 第三条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应当坚持“统一指导、分级征订、个性选择”的原则。 第四条教材征订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设立教材征订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征订工作。 第五条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由教研组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教研组负责具体征订工作。 第二章教材征订管理 第六条教材征订工作应当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特色、教学需求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教材。 第七条教材征订分为统一征订和个性化征订两种方式。 第八条统一征订是指学校统一为全体学生征订同一套教材。 第九条个性化征订是指学生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习需求进行教材选择。 第十条统一征订的教材由教务处统一设定,学校与出版社签订协议,由学校集中订购。

第十一条个性化征订的教材由学生及家长根据需要自行选购。 第十二条学生和家长对教材征订有异议的,可以向教务处提出申诉,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及时处理。 第三章教辅资料征订管理 第十三条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应当充分反映各学科教研组的教研成果,符合学科发展和教学实际的需要。 第十四条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由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进行征订。 第十五条教辅资料征订前,教研组应当组织教师对教辅资料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教辅资料的征订方式可以包括集中订购和个人自行选择等多种方式。 第十七条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教辅资料的集中订购服务,学生也可以自行购买教辅资料。 第十八条学校在集中订购教辅资料时应当确保教辅资料的品质和价格合理。 第十九条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资料时应当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资料,不得违规购买。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教材、教辅资料征订档案,保存征订记录和资料,以备随时查阅。

2023年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2023年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中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确保教材、教辅资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征订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学的教师、学校图书管理员以及学生。 三、征订原则 1.科学性原则: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和相关教学要求。 2.实用性原则: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必须能够满足中学教学的实际需求,并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 3.综合性原则: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应当涉及多个学科,鼓励跨学科、综合性教学。 4.专业性原则:教师征订教材、教辅资料时,应当根据所教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5.安全性原则: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征订程序 1.教师提交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申请,包括书名、出版社名称、价格等信息,由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核。

2.学校教务处根据教师的申请情况,进行教材、教辅资料的集中订购,并统一安排发放。 3.学校图书管理员负责教材、教辅资料的管理和分发。 4.学生根据学校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学校上交所需教材、教辅资料的费用,并领取订购的教材、教辅资料。 五、征订管理 1.教师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实际情况进行教材、教辅资料的选择,不得征订无关的教材、教辅资料。 2.学校教务处负责审核教师的征订申请,并确保所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 3.学校图书管理员负责教材、教辅资料的管理,包括订购、入库、借阅、归还等环节的管理,并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4.学生应当按时缴纳教材、教辅资料的费用,并妥善保管所订购的教材、教辅资料,不得乱丢乱翻。 5.学校可以设立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咨询小组,负责解答教师和学生的疑问,提供相关资讯和帮助。 六、征订效果评估 1.学校教务处负责对所征订的教材、教辅资料进行评估,包括使用情况、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 2.学校可以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估意见的收集,以便对教材、教辅资料进行调整和改进。 七、违规处理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模版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中学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确保教材的规范使用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学的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 第三条备课组织 学校应成立备课组织,负责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工作。备课组织的职责包括教材的选择和采购、征订的组织和管理以及教材的分发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 第四条教师参与 教师可以参与教材、教辅资料的选择和采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实际教学中积极推广和使用选定的教材和教辅资料。 第五条征订范围 教材的征订范围包括教育部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的教材,以及与本校教学内容相关的教材和教辅资料。 第二章教材的选择和采购 第六条教材的选择

备课组织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选择合适的教材。教材的选择应符合教学内容的要求,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七条教材的采购 备课组织应合理确定教材采购的渠道和方式,保证教材的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可以通过与出版社合作、参加教材展销会或者与其他学校进行联合采购等方式采购教材。 第三章征订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征订时间 备课组织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教材的征订时间,确保教材能够及时分发给学生。 第九条征订流程 备课组织应制定征订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征订流程包括教师填写征订单、备课组织审核和验收教材、教材发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环节。 第十条征订单 教师应按照备课组织的要求填写征订单,包括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信息,并在征订单上签名确认。征订单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备课组织。 第十一条教材验收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2篇)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 一、严格规范教辅资料的订阅 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生用书管理的权威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征订和选用规定的教辅资料。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先由各年级备课组长负责选定书目,再由各年级主任确认,最后由分管年级副校长审核,严禁任何教师私自接受其他任何部门推销的各类教辅资料。 二、坚决杜绝滥订滥用教辅资料现象 1、教师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或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课外读物、考试试卷等教辅资料。 2、教师不得向学生指定书目,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不得向学生推荐书目,委派学生统一收钱购买;教师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购买自己必讲必练或要求学生必学、必考的教辅资料。 3、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 4、教师不得参与或接受其他单位推荐销售给学生的各类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 5、若确实需要规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须分管年级副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统一购买。 三、严禁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 严禁出版商、个体书商等书刊经销部门进入校园推销图书、报刊、音像资料和学习用品等。任何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任何报刊杂志,不得为发行商代收任何费用。 四、严格控制油印资料的使用

应尽量减少油印资料的使用,确实需要使用油印资料,必须由各年级统一审核,严格控制资料数量和质量,不得印制陈卷、套卷。 五、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有责必究 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自身的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使用教辅资料的行为。 2、发现教师有直接参与滥订滥用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责令其退还全部书款,并扣发半年的绩效工资,并上报教育局进行行政处分。 3、发现教师有诱导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行为,经查实后,要在校内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并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 学校每学期将组织相关领导不定期的对全校师生订教辅资料行为进行调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江潜中学教务室 ____年____月 中学教辅资料管理规定(二) 项目分值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得分 师风师德20 政治思想师风师德 按《南沙中学师风师德考核细则》(附件九)考核得分,折合成____%计入该项得分。 工作态度 20 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1.旷工____次,扣____分。擅离岗位扣____分/次 2.工作时间违反办公纪律,发现____次,扣____分。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与中学教研处主任职责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与中学教研处 主任职责 中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1.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2.教务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3.经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由教务处将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4.选择教辅资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___学生___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资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5.每个年级一个学科只允许使用一种教辅资料,所用教辅资料,必须与规定的课程标准相吻合,且保证质量。 6.教师推荐教辅资料,必须由备课组___研究确定提出申请,经年级组、教务处、校长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7.各备课组、各年级组、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资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资料,杜绝盗版的教辅资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8.教师不得直接参与征购教辅资料,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资料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 第1 页共2 页

中学教研处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搞好教学管理,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提高育人合格率和优秀率。 2.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制订并实施学校教学研究课题规划、计划,指导帮助各学科教研组长制订各学科教学研究课题并督促实施。 3.协助校长定期___教师学习教育理论,草拟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并认真___实施,协助校长做好课题研究和成果推广。做好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校本教材的编辑工作。 4.定期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规范的情况,对教学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 5.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充分发挥教研组的职能作用。参加学科教研组的教研活动,负责召开师生座谈会,加强师生交流,掌握教学情况。 6.配合学校做好青年教师岗位培训和业务达标工作,___电教室合理使用电教资源,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7.定期向校长汇报学校教学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与建议。 8.负责指导年级组出好考试试卷并进行质量分析,跟踪调查。 9.收集积累教育教学研究资料,向教师提供教学、教改、高考的信息及资料。同时搞好校际间的教学研究,教改活动的交流,向兄弟学校推广教改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性。 10.做好有关高校___的安排,指导和实习评定工作。 第2 页共2 页

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篇1 一、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管理 (一)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四、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

(一)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五、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六、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机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发行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七、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管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组织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下设学科组。学科组负责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对进入本地区中小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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